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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2月 27, 2010

高鐵股權大騙局

就係林忌離港期間,原來錯過左一段超級重要的新聞:
2010-01-03【明報專訊】立法會尚未通過廣深港高鐵撥款,港府已經着手研究將來經營高鐵時如何和內地分帳。政府消息人士透露,根據現有計劃,本港將和內地合組聯營公司,中方屬意按高鐵在中港境內的行車公里數來分配車資收入,因香港段遠比內地段短,預計由本港至廣州的180元車費收入中,本港只可分得45元。

大家睇完呢段新聞,好似覺得--咦?用路線長度計錢,好似都幾合理呵?

真係第一次聽見,大家合組公司做生意,唔係計資本比率,唔係計大家投資額幾多,而係計--你條路有幾長來分錢!

再認真研究一下投資額吧,香港段的高鐵投資額港幣 669 億,廣深段的高鐵投資額 230 億人民幣 (約 261 億港幣),總投資額係 930 億,任何生意,都係計大家出左幾多錢,就配幾多股權,用股份去決定將來的利潤(股息),點解我地偏偏完全聽唔到呢方面的消息呢?唔通中國一向都係咁起高鐵嗎?

對唔住,比較一下京滬高速鐵路,點解人地興建之前,就已經把股權計得清清楚楚呢?1100 億的投資額,鐵道部佔四份,沿途地方政府佔兩份,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全國社會基金、某家海外的私募基金,每單位各佔一份,總共十一份!股權清清楚楚,將來的收入亦會根據股權來清楚分配,甚至未起好就出現股權轉售--「京滬高鐵4.5%股權 60 億人民幣求售」

好啦,咁點解我地香港同廣州、深圳合資起高鐵,點解我地未合組聯營公司,政府就居然走去要我地撥款呢?將來股權點計?將來收入點計?嘩!原來乜都未傾o架!

當消息傳來「中方屬意按高鐵在中港境內的行車公里數來分配車資收入,因香港段遠比內地段短,預計由本港至廣州的180元車費收入中,本港只可分得45元。」--我地的傳媒,咩財經人士,咩立法會議員,原來完全唔需要過問呢一點o架?叫市民支持起高鐵,口口聲聲話係駁通全國,講到好似全國的高鐵香港都有份分咁,咩話?原來「廣深港高鐵」同「京滬高鐵」當兩條鐵路計?即係除香港去廣州以外的所有收益,香港都冇份分o架?

唔單止香港去廣州以外的鐵路冇錢分,連香港去廣州呢條天價鐵路,930 總投資額之中,香港政府用 669 億,即係佔 71.9% 的投資額,廣深段用 261 億,佔 28.1% 的投資額,作為大股東,我地唔單止冇得收大份的收益,仲要收細份?

簡單點來說明,即係香港同大陸合組公司,假設總資本係 $100 香港出 $72,大陸出 $28,將來票價收入時,每 $100 的車費,香港只分到 $25,而大陸就分到 $75!

朋友你冇睇錯,再簡單重申一次:投資時香港出七成,大陸出三成;收錢時香港收兩成半,大陸收七成半!

麻煩各位轉載畀身邊支持高鐵的朋友,問佢知唔知原來香港高鐵的收入係咁計法;再問下佢覺得值唔值抵唔抵!如果佢仲支持高鐵,我奉勸你立即同佢合組公司,佢出七成你出三成,第時就你就蝕底 D,唔好好似大陸佬咁貪心,你收七成,送半成畀佢,等佢收三成啦,好唔好?

比較一下大陸起條北京去上海的高鐵,大家居然計數計得清清楚楚,用股權來計數,在一國一制下,都唔會話咩「一家人唔使計啦」--北京人同上海人,大家都係中國人呀,點解人地要計得清清楚楚呢?

反過來點解「一國兩制」的香港,居然連股權都未同人傾,收入點計都唔知道,仲要明知對方獅子開大口,你出雞,佢出豉油,到頭來佢食雞脾雞翼,你食雞屁股,你都應承佢?

傻的嗎?

敢問番一句,一個咁樣的政府,係一個保護香港人權益的政府嗎?這樣方案都支持的人,除了講一句係「賣港賊」--出賣香港人利益的賊仔之外,仲有咩更貼切的形容詞呢?

李澤楷搞電盈,最少係真金白銀出來賭,可是大家話佢唔老實,呃左好多人錢係衰人。

咁香港特區政府,走去「欣然同意」今日的賣港條款,仲要唔畀香港人知,偷偷地把股權問題避而不談,講到咩接駁全國高鐵天花龍鳳,實際上你出雞佢出豉油,仲要只係留番雞屁股畀你,你都覺得「抵」?

點解會有雷曼迷債呢?點解會有強迫金管理費食哂打工仔的血汗錢呢,而家我地終於明啦,因為香港特區政府,就係全香港最大的寶藥黨,佢一再呃哂我地香港人的血汗錢,走去賄賂北京!

如果出左錢可以買回尊嚴,可以畀我地香港「高度自治」,可以畀我地民主,出多一倍我地都心甘情願。

但係反過來,佢地食完、拎完、仲要鬧番你轉頭,話係「如果沒有中央政府,香港早就 XYZ 啦」,佢屈完你錢,仲要話係佢養你,唔知你有咩感受呢?

供應食水,係天價屈你要,我地有得海水化淡,政府就故意唔做;昆你起鐵路,唔止叫你出天價的錢,出完錢仲要佢食大份你食細,香港仲有咁多傻佬話好喎!

唔怪得成街都係騙徒啦!因為香港乜都多,傻佬最多!咁樣合組公司都有人肯,吹咩?

最後一點:一盤生意有得做,好似北京上海條高鐵,個個都搶住去合股,例如中銀、工行、建行、連某家海外的私募基金,都搶住合股!

如果香港高鐵有得做,諗諗連西隧、東隧、大老山隧道呢 D 幾蚊雞的生意,都有榮太子搶住做,打死都唔肯賣番畀特區政府,點解廣深港高鐵,冇一個生意人想合資?

特區政府出左七成幾錢,未來收入卻要被人巧立名目整色整水呃到得番兩成半,諗諗呢六百六十九億,如果用在香港人身上,今屆的財政預算,會得 d 小恩小慰嗎?

用在香港人身上,佢地就話小政府大市場;用來送畀大陸,就一擲六六九億面不改容,告訴我,這不是賣港政權是甚麼?

星期四, 2月 25, 2010

讀讀葉兆輝的中央政策組名單

早前蔡子強掟下政壇炸藥,炮轟回歸前為政府定謀劃策的「中央政策組」,已經變為「太子黨俱樂部」,親中共人的第二代在冇功冇績冇勞,亦冇過人見解的情況下,居然變成特區政府的「智囊」,為我地解開「點解政府咁弱智?」的迷團,有撥開雲霧見青天的感覺。

就算唔計上屆溝國寶名聞香港的霍英東長孫霍啟,以及曾憲梓二子曾智雄,今屆名單蔡子強的研究發現:
陳晴——前港澳辦副主任陳佐洱的女兒
黃友嘉——前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黃保欣的兒子
范駿華——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 的兒子
許華傑——已故港進聯立法會議員許長青的兒子
施榮忻——全國政協委員施子清的兒子
胡曉明——全國政協委員胡法光的兒子

亦因此,常常為六四、七一計算遊行人數,說警方數字準確,攻擊「有些傳媒也是不求甚解,也懶理數字真偽,為了達到吸引讀者的目的,完全忽略嚴謹和考證正確資料來源的工夫;」「我們希望大眾別一口咬定警方的數字必屬低估,也需要追究任何人刻意誇大參與人數、誤導社會人士的責任。」,卻從未見佢質疑政府報大數(如東亞運動會開幕式),同樣係今屆中央政策組,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行政學系教授葉兆輝都仲敢寫了篇《中策組真是太子黨俱樂部嗎?》,力數中央政策組除了親中紅人第二代之外,仲有好多「均衡參與」的「各界代表」等等,更稱聲佢地『這個陣容,只要多做一點功課,已知道不可以用蔡子強的「自己友」來描述,顧問當中包括了政治光譜的兩端,更不可能說他們是同一鼻子吐氣。』

對於經常又話自己好科學,質疑傳媒反對警方數字唔科學的葉兆輝來講,我們深信佢一定係用同樣的科學精神,去登上「公信第一」的明報!因此,林忌卻定認真研究一下中央政策組的名單,用科學的數據,去數數人頭,究竟中央政策組的非全職顧問之中,有幾多個「自己友」出來!

第一位陳建強醫生,葉兆輝說是「牙醫陳建強」,可是原來這位牙醫真不簡單,早在 2005 年就登上文匯報的「名人會客室」,由「回流牙醫」,於 2000 年變成經中聯辦組織香港專業聯盟回內地考察一星期--「在行程中,考察團有機會見到國家領導人,參觀人民大會堂,拜訪國務院、港澳辦、統戰部等,令當時對中央組織毫無概念、全團最年輕的陳建強印象深刻,也對他的人生觀,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於是這位牙醫就變成愛國愛港陣營的一員,根據文匯報 2005 年的報導:『近兩年陳建強透過申請政府「專業服務發展資助計劃」撥款,組織「青年專業人士國內交流及增值計劃」及「香港青年專業人士內地市場導向課程」兩大項目...除了拜訪內地官員、人事部門、搜羅第一手資料外,還會和內地同年紀的專業人士接觸,促進相互了解,認識更多周邊專業,建立強健人脈網絡。

嘩!在大陸仲有「強健」的人脈網絡呀!再讀落去,仲會有更開心的大發現:
「回港多年,除了對香港專業界有更多認識外,陳建強對香港社會也有深刻的感受及看法。他認為,香港在祖國認受性方面的公民教育仍然十分不夠,甚至有某些人士利用這方面的不足來賺取自身利益,所以未來政府應加強港人的公民教育,加強他們對內地的認識,增加歸屬感。

最討厭泛民派「做騷」

就以年初一足球比賽前播放國歌為例,陳建強便認為「感覺很正」,但是很多港人對國旗、國歌沒有足夠及應有的尊重和態度。 」

唔知葉兆輝覺得呢位牙醫可唔可以代表香港一般牙醫的政見呢?唔知葉兆輝本人對國旗、國歌的態度,比起陳建強牙醫有冇更深刻的認識同理解呢?

對,我地唔可以以偏蓋全,就好似特首的選委會,有各行各業的均衝參與嘛,就好似立法會的功能組別,都有各行各業的均衡參與嘛,因此葉兆輝的理據係--中央政策組同佢地一樣o架!有好多唔同類型的人o架!你只係睇一兩個「愛國愛港」的人士,對佢地整體係唔公道o架!

對對對,就好似葉兆輝認真研究六四、七一參與人數的數字一樣,我地再認真研究一下呢份名單仲有咩人吧!

葉兆輝說來自法律界的張國鈞先生,相信大家都一定非常熟識,曾與蔡素玉一起參選承諾 0708 雙普選「民建聯係最有誠信」--上年六月青年民建聯主席的張國鈞,上港台節目《左右紅藍綠》,居然發表「一直以來,北極都係一個非常寧靜的地方,人少企鵝多」的偉論!在訪問曾聲稱以馬力為師的張國鈞,被全港網民恥笑做「民建聯成功爭取北極有企鵝」,更榮獲每日一膠頒發的 2009 年度「垃圾爾.生物學獎」,成功為香港爭光!

記得早幾年不少法律界人士講過,好多年輕律師不但語文水平唔得,連常識都差到令人震驚!好似梁家傑就曾經舉過例說,有人連莫扎特貝多芬係做咩都唔識!咦?今日選一個連北極有冇企鵝都唔識的法律界代表入去,係唔係證明香港的律師已經差到咁呢?原來特區政府覺得全香港法律界的三個代表人物之一,都要選擇「北極人少企鵝多」的張國鈞律師,去聽聽佢的專業法律意見?葉兆輝教授,其實老老實實,你知唔知北極有冇企鵝呢?

好啦,再數一數其他人吧!周敬成醫生,係回歸前由愛國商人創立的「香港明天更好基金」理事委員傅廷美博士,係江西省政協委員;「突破」的梁永泰博士,十月為曾蔭權慳電膽寫護航文章《年青人, 未來是靠倒政府出來的嗎》,當中令人失笑的法律觀點--「媒介本應可以扮演開民智守道德的責任,卻放下公平和Common Law的精神,甚至落井下石。泛民主派在整個過程之中,一點也不民主,極盡民粹主義,難道美國小布殊的反恐手段,要在香港重演,未審先定罪?」引來林忌寫作《梁永泰!「突破」是靠擦政府鞋出來的嗎?》,得到網民全力轉載齊齊爆笑;至於李山博士,簡直就係勁啦!作為前中銀國際 CEO 的佢,早在 1984 年就已經破例成為清華經管學院第一任共青團團委書記!團派呀!呢 D 背景簡直就係驚天地、泣鬼神啦!

至於作為「長江學者」的莫家豪教授,剛好今日於明報發表撐高鐵的「中國香港」、「香港」「中國」偉大宣言:「我們已回歸10多年,看來,我們與內地必須建立互信,在有互信和有同一個中國發展觀,香港才能在國家中興的歷史大潮中,好好發揮這顆東方之珠的光芒!!!!!」;吳宏斌博士,乃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有「九巴金公主」之稱的伍穎梅女士,早於 2004 已發表以下偉論:「『小平您好』是RoadShow繼今年與新華通訊社磓手製作『2004雅典奧運-中國精神』系列特備節目後,另一傾力之作;並希望透過一系列國慶特備節目 :-『十一國慶普天同歡』、『我們的雪龍號』、『騰飛中的都市』以及『中華美餞匯香江』等能讓全港市民在國慶月期間多方面了解祖國,共同努力,為現今中國的繁榮及成就而感到鼓舞、喝采。

仲嫌唔夠?仲有伍婉婷女士,佢係土共政黨「新論壇」的「昭言匯」召集人,曾在 2009 年 4 月 7 日港台的「左右紅藍綠」,發表偉大的「港男港女」評論:「今日嘅年青人, 有無我地父母輩嘅勇氣,願意用思想裝備自己,眾裡尋他,搵到屬於自己嘅另一半呢?」仲有近日 iProA 和諧高登上位的民建聯葛珮帆博士經 2006 年的太陽報揭發:葛則回應稱,九六年曾透過遙距課程在 Greenwich University 獲博士學位,數年前其獲十大傑出青年時,亦有報道質疑其學位認受性,經查證後發現該校已「執笠」。

黃世澤再認真研究一下,發現「在1998年至2002年,在澳洲 Norfolk Island辦的 Greenwich University,曾發生濫發學位事件,最後該校在這四年間所頒發的學位不獲澳洲資歷架構(Australian Qualification Framework)承認,全部沙紙變成廢紙。而葛博士並沒有提到其學士、碩士同博士學位在英國或在澳洲取得的。不知她會否為事件解說一吓呢? 」葛珮帆博士,唔知有冇打算讓自己的博士銜頭,跟隨著呢間大學一齊執笠呢?

另一位正職為「中國城投資集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的孫澎先生,葉兆輝在其文章把孫澎形容為商界的代表,可知道孫澎其實曾是民建聯前主席馬力的得意門生兼黨員呢?鄧咏駿先生還是土共政黨的「新論壇」的召集人,至於袁國強資深大律師,更是歷來大律師公會主席之中,唯一獲委任作廣東省政協委員的,這些大家都耳熟能詳了吧?

好了,再加上蔡子強前面提及的六位,包括陳晴——前港澳辦副主任「車毀人亡」陳佐洱的女兒黃友嘉除了是前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黃保欣的兒子之外,還是福建省政協、工商專聯總裁、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范駿華以會計師之名,實為范徐麗泰的兒子;已故港進聯(今民建聯)許長青的兒子許華傑先生;施榮忻除了是全國政協委員施子清的兒子之外,自己也是全國政協委員;加上全國政協委員胡法光的兒子胡曉明,計落計落,其實究竟所謂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用的係咩港人?點解隨地都係「國家級」的咩政協呀銜頭o既?乜香港的專業人士,人人都隨地執到呢 d 銜頭o架?葉兆輝教授,唔知道你有幾多個呢 d 銜頭呢?

林忌只係隨手數一數,再上網搵一搵資料,已經發現我地偉大的中央政策組果然係「中央」的政策組,已經過半數係公認的「愛國愛港」代表,而未計果 D 可能暗中收左錢呀,表面扮民主派,卻陰陰質質選擇性出現的「中立學者」,以及次次都支持政府的大商家等等,除了公認係民主派的鄺俊宇、狄志遠,踢爆高鐵回本要二千蚊一程的蘇偉文,基層的社聯黃健偉,再勉強加埋行政會議成員張炳良「新力量網絡」的葉健民、陳和順,真係數唔出有咩認受性的「包括了政治光譜的兩端」--泛民的一端,去提供「反對意見」畀政府。

唔知身為學者的葉兆輝教授,會唔會認同這個「認受性」仲低過臨立會的「中央政策組」,係一個有代表性的機構呢?難道認為中央政策組有代表性,因為有兩三個「不同派系」的人,就等如「包括了政治光譜的兩端」;因為有一個民主黨的現任區議員鄺俊宇,就等如要加入六個太子黨,再加幾個民建聯加新論壇成十幾個土共,而完全唔需要睇比例!仲要附送一隻常識係「北極人少企鵝多」,提供「北極企鵝」政策畀特區政府的張國鈞嗎!

葉兆輝教授,這樣的研究態度,是身為「學者」的態度嗎?那個口口聲聲要「追究任何人刻意誇大參與人數、誤導社會人士的責任」的葉兆輝,自己有沒有「刻意誇大反對派的參與人數」,我們是否應該追究佢「誤導社會人士的責任」呢?

image-4521_4B7CE80A(圖:中央政策組傳說中的坦克碌豬實驗)

星期三, 2月 24, 2010

警方再拉 80 後

最新消息:政府開始秋後算賬 梁穎禮剛畀人拉左, 因為元旦大遊行. 請留意最新發展及將消息散開. 楊匡屋企朝早被搜.

轉載現場消息 : 被警方以擾亂公眾秩序拘捕, 現未正式起訴, 3月18再到中區警署報到, 阿禮表示 : 政府動用警察拘捕社運人士將社運份子罪犯化, 此舉不會對任何政治矛盾帶來解決方法, 只會令更多社運份子走上街頭, 以快樂抗爭的方式, 對抗本質上無合法性, 無民意授權的特區政府, 向社會表達訴求

請各位有份去遊行的朋友,互相通知戰友幾點

1. 警察要求市民「協助調查」,根據香港法律,市民有權不提供任何協助以及離開,除非警方正式拘捕 (Arrest) 你。

2. 請警告自己的家人--警方如沒有出示法庭的搜查令,係絕對唔需要開門畀警方入屋搜查;為了你最的大權益,切勿開門與警方搜查,提供任何機會畀佢地砌生豬肉(舉例,掉下一張兒童色情照片,然後屈你違反兒童色情條例)

3. 香港和經歷改革後的英國不同,雖然整體人權方面香港不及英國,但在香港的法律下,任何疑犯都有絕對的緘默權!警方問你任何問題,除了出示身份證、回答姓名及住址之外,其他任何事宜,包括聯絡電話都唔需要回答,係絕對唔會影響你上庭時被定罪的機會。

4. 如遇便衣警察在街邊「拘捕你」--要求你上車,即使他出示警員證,如你不懂分辨警員證的真偽,根據以往的案例,閣下有權立即致電 999 熱線,要求必須有軍裝警員去辨別便衣警員的真偽,以免誤中大陸公安的圈套,把你好似周勇軍咁直接送返大陸去。

5. 你有權聯絡家人,亦有權聯絡律師,更有權通知傳媒;警方可以用諸多藉口,說你妨礙他們工作等等,但閣下絕對有權用一切合理的原因,在合理的安排下,實行你的權利。

6. 現實生活之中,警方係不斷走灰色地帶犯規的,原因係今日的法律就有如足球比賽,一旦球證睇唔到,就當冇事發生;因此如果你自己不懂保護自己的權利,讓警方「犯規」的話,最蝕底的就係你自己!

因此被人打,必定要叫到球證(法官) 聽得到!見人犯規,必定要令球證(法官)有機會目擊、聽見、比對證供,或者從其他第三者得到證據--因此如果遇到有警察犯規,閣下必須要盡快詳細紀錄,亦盡量保留一切證據,讓他日上庭可以使用!

7. 立即致電戰友、議員及律師到場,去盡早保護你的權益!

8. 內地維權人士的呼籲:「珍惜生命,遠離雅虎--雅虎立功了,師濤被判十年、王小寧被判十年、李智被判八年、譚作人被判五年、姜力軍被判四年、馮秉先被捕,他們的共同點是:都使用了雅虎郵箱。」

財政預算正能量!

1. 政府的財政預算案,最令人大跌眼鏡的就是冇加煙草稅,然而望望政府的收得密密實實唔敢見人的數據,就可以明白點解。

一年前增加 50% 煙草稅,特區政府最愛自吹自擂,最經典的金句就係「當局相信,今次大加煙稅可令逾10萬人戒煙」--呢條煙數點先?政府點解好似變左一隻死狗,又唔敢公布成功爭取幾多煙民戒煙,又唔敢公布令煙民減少左吸幾多 % 的煙呢?

利益申報,林忌呢世仔未吸過一枝煙,亦好憎二手煙,可是我尊重他人的自由權利,最討厭的就是政府打著「為市民好」的招牌,然後走去篤數吹水搞大躍進的三面紅旗工程!既然一年前政府自己在傳媒係咁吹水,話相信可以令逾10萬人戒煙,一年後的今日林忌就要同你「追煙數」,請問政府是否達到自己的目標呢?

政府唔敢答,我地再望望庫房收入,又有開心大發現!
08-09 年度的實際煙草稅收入 29.628 億
09-10 年度的預算煙草稅收入 38.216 億 (一年前的預估)

實際呢?政府厚顏無恥地寫上呢句:「在分目0 5 0 煙草項下的收入減少 7 2 1 , 5 5 8 , 0 0 0 元(1 8 . 9 %) ,主要因為煙草消耗量的減幅較預期為高。」

少收 7.216 億,實收只得 31 億的煙草稅,政府仲要大大隻字寫,話少左 18.9% 的煙草稅收入,係因為「煙草消耗量的減幅較預期為高」!

大家諗清楚,一年前預算案,話加煙草稅 50% 之後,預算收入係 38 億,同時政府又話預算有十萬煙民戒煙!事實稅收比預期更少,用政府的加減數計算方法,只會得出一個結論,就係戒煙的煙民比起預期為多!即係最少十幾萬人成功戒煙啦!

咁點解我地咁鍾意報喜的政府,居然冇大張旗鼓,熱烈慶祝煙民大減呢?點解我地的政府居然冇宣佈,成功爭取少左幾十巴仙的煙民呢?咁大喜訊居然唔全力宣傳?我地政府真係「官不聊生」呀!

作為市民的你,你有冇感受到呢一年少左一半人,或者最少兩三成人吸煙呢?作為市民的你,有冇感受到煙民吸煙少左三成至一半呢?

指加稅無助戒煙 煙商促凍結煙稅
『雖然「完稅煙」的銷量去年下跌約兩至三成,但該會成員、菲利普莫里斯亞洲集團有公司公共事務經理趙潔芬指出,公司自2003年起委託AC Nielsen每年調查兩次,並於加煙稅後,先後4次於全港18區蒐集1500個被棄置的萬寶路煙包,發現平均9.1%屬「假萬寶路」,創調查以來的新高,未加煙稅前的2008年僅為3.2%。

章健華表示,未完稅煙包括走私煙、免稅煙等的市場佔有率,由2008年的38.2%增至去年的49.9%。全港報販大聯盟主席廖社青坦言,自煙稅增加後,不感到熟客戒煙或減少吸煙,「他們向我說,袋內的私煙更平,問我有無」。』

以上數據只係計算「路邊增加」的私煙,如果從預算案的數字睇,實際上的私煙比率只會更多!

一年前我們預言加 50% 煙草稅只會益哂賣私煙的「罪犯」,結果正正就係咁!同樣係一年前,有幾多人大大隻字寫明,話海關一定會嚴加打擊走私煙,私煙只會減少唔會增加,可是事實再一次證明,經濟學戰勝中國膠,人性戰勝硬膠,那些乜都諗住「強制乜乜」、「強制物物」的人士,唔該打開你對眼望清楚--事實證明,你地果套係錯的,已經錯了一次、兩次、三次,你地要撞幾多次牆,先明白到經濟學同物理學原則一樣,係只可以遵守,而唔可以「人定勝天」的呢?

幾十年前文革期間,中國有好多真心膠相信毛澤東果套,以為人定可以勝天,於是有颱風唔係避開,而係幾千人在沙灘組成人牆,打算以人力對抗天力,結果絕大部份都死哂;去到幾十年後的今日,中國人邏輯的弱智仍然好似當年一樣的冥頑不靈,繼續以為加加減減一些數字,而唔係有一套完整的真功夫,就可以達到人地心中的目標!

呢班人口口聲聲就話「認真研究」,口口聲聲就話「做人要勤力」,可是卻懶到乜都唔做,成日諗住「加價」、「收錢」呢 d 半分努力都唔需要付出的垃圾政策,就可以收到效用;想令人戒煙就只諗住加價,想疏導交通就諗住加價,想叫人環保又諗住加稅,呢班人根本就係「大食懶」--你份工咁易做呀?只係靠加價就做得到,點解要請你做呀?

呢班懶人唔單止對自己無能與懶惰沒有半點檢討,反而仲去怪責現實唔似玩 SimCity--點解我加價無效呢?他們的弱智方法撞了牆,佢地唔單止唔會檢討自己係弱智,唔會檢討係自己弱能的錯,反而仲大鬧全世界,話係其他人「自私」!每次聽到呢 d 弱能的說話,林忌真係好想爆粗--妖!你弱智o架?乜你唔知「自私」係人類的天性來o架?人類如果唔自私,就唔使你做啦,點解要畀錢請你返來做野呀?你又「大公無私」地唔收錢做野得唔得?


2. 有線訪問:自稱家庭月入六萬,養育三名子女的 35 歲馬小姐說:『立法局議員..扶貧係錯的,我地應該 c-rea-te 多 d o既 "drop" (我相信佢係想講 job) 畀佢地... 我地樓換樓... 由四百萬換六百萬...再換到八百萬.. 再換千零萬的樓就唔應該要畀印花稅,唔應該「懲罰我地」』

呢個故事實簡直就係傳奇中的傳奇!一聽落去就知道一定有野係假的--舉例說,馬小姐的 35 歲係十年前的歲數,如果佢今日 45 歲,我地會容易些相信。

月入六萬供得起一千萬的樓?好多專業人士都唔止呢個收入,例如醫生律師一定清楚,月入兩萬供一百萬的樓,月入四萬供二百萬的樓,月入六萬,點供都供唔到一千萬的樓,即使你樓換樓,以佢的歲數來講都係天方夜談--唔通十年前佢廿五歲果時,反而月入更多?

35 歲就可以搵到一千萬?香港一定係遍地黃金啦!馬小姐的口音極度 "local"--既冇大陸音,亦冇回流音,連名校口音都冇,更加令人懷疑成件事係 Final Fantasy,又或者佢係地產界打手的可能性。

最令人覺得噴飯的,就係如果馬小姐真係擁有呢筆錢,仲可以放成千萬落層樓度,佢的流動資金一定好多,作為千萬富豪的佢,隨時股息都一大筆啦,又點解要介懷雞碎咁多的印花稅呢?樓價繼續向上升,加上佢的時間咁寶貴,又點會下午打上去有線電視新聞度浪費呢?

我都好想知道,究竟有咩 "drop”可以只係月入六萬,而供得起一千萬的樓,好希望馬小姐介紹一下,亦透露一下佢點樣「樓換樓」,好似唔使供咁,換到一千萬的故事!呢個題材如果拍得成,絕對可以挑戰 x x 神偷的「正能量」,減少呢個社會的怨氣!

3. 笑點 3.1: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立法會表示,為了保持香港的競爭力,迎接與內地經濟融合所帶來的機遇,建議撥款 5億元,注入語文基金,以進一步提升香港人兩文三語的水平。

笑點 3.2:民建聯工聯會指預算案部分措施力度不足 (HKT 14:34)


林忌覺得,政府與其撥雞碎咁多的五億出來「提升香港人兩文三語」的水平,不如先好好執執果班立法會議員呀、民建聯、工聯會呀、呢 d 愛國愛港愛政府的兩文三語水平。

政府的新聞公告經常「1999」,近年愈寫愈垃圾,不斷學埋大陸的垃圾中文,咩「加大力度」、「抓緊機遇」,敢問這是甚麼狗屎垃圾的中文?學生讀報,會學出甚麼垃圾中文出來?

「不足」就係「不足」,咩叫「力度不足」?咩叫「迎接與內地經濟融合所帶來的機遇」?用五億培養學生寫呢 D 垃圾共產中文嗎?

定係用五億來培訓多 d 五毛黨?五毫一個,可以出十億個 post;一毫子一個,嘩!可以出五十億個 post!

由 try my breast 到 too won too zero,仲有 c-rea-te o既 "drop",我地發現最需要培訓的,絕對唔係普通大眾,而係高官權貴;乜高官權貴冇錢讀書咩?乜高官權貴冇錢報 course 咩?搞咁多「私相授受」的屈水培訓班仲唔夠,仲要搵公帑去補貼佢地,幫工聯會之流開多 D 培訓班?

星期二, 2月 23, 2010

樂施會做錯甚麼

多年積極在大陸扶貧的樂施會,抱著「樂善好施」的精神,去為中共政府棄之不顧的窮苦大眾、弱勢社群服務,可是十幾年來工作的結果,居然換來的是內地大學網站,流傳出緊急通知,勒令大學生不得參與香港樂施會的志願者活動,更指樂施會負責人被指為反對派骨幹,向內地攪滲透!

嘩向內地攪滲透!好大的一個罪名呀,隨時原來返大陸扶貧,都會變成「反革命宣傳煽動罪」o架今日!點解?你睇下維權律師譚作人,佢只不過係扶下 d 豆腐渣工程小學的受害者,認真研究下豆腐渣工程,佢就已經被判五年監!

港台新聞--「樂施會:成員有不同政治背景但不影響扶貧工作 2010-02-23HKT16:25
對於有內地大學網站流傳教育部發出緊急通知,勒令大學生不得參與香港樂施會的志願者活動,樂施會中國部總監廖洪濤召開記者會表示,至今未收到內地教育部門的解釋,但會暫停在內地的志願者培訓計劃。

廖洪濤表示,過去一直參與內地扶貧工作,包括學校興建、教師培訓,及課程改革等。當中每年都會聘請10至15名內地社工系大學生,接受志願者培訓。他強調,過去從未受到內地政府批評,或收到指控的訊息。

對於樂施會負責人被指為反對派骨幹,向內地攪滲透,廖洪濤說,成員有不同政治背景,但不相信影響樂施會的扶貧工作,亦不認為樂施會有反對派。他又說,有關網站的相關通知已被刪除。」

你地香港的慈善機構,例如苗圃行動呀,樂施會呀呢 d 組織做左 d 乜野呢?就係間接證明左大陸的小學係豆腐渣工程!因為你地認真監督小學的興建,因為你地的捐款唔係交由中央人民政府下面的貪官污吏去分左佢,所以你地唔單止阻人發達,而家仲間接證明佢地的罪狀!以前阻人發達已經抵死有餘,今日仲要證明大陸有貪官?仲要證明大陸有豆腐渣,你班非政府組織仲唔係反革命?仲唔係意圖推翻中央人民政府?

鐵一般的事實證明的就係--當一個政權已經去到納粹的級數,你走去支持佢扶貧,你走去支持佢地的「基層百姓」,佢都仲要當你係敵人!就算你已經自我閹割,就算你已經自我退讓,只要你對中國共產黨的政權有任何威脅,只要你有影響力,只要你唔係阿爺的親生仔,只要有你一絲「一國兩制」或者「高度自治」的意圖,中共就會當你係達賴喇嘛,就會當你的「自治」要求係「 X 獨」,係對國家政權有所危害!

退一步海闊天空的講法,只對正常人,對有叫價力的人才適用;對爛仔,對黑社會,對納粹政權,退一步,即無死所--連死,都唔知要死o係邊一度!

方潤兄在《邱騰華與地產商污染地球》一文問了林忌一個問題--『就是凡是否如果任何人迫唔到政府去做你認為應該做的那些事(那些事我全無異議),就唔可以支持收稅,否則就係「冇良心、不負責任、不是真正為環保著想」﹖』

林忌在回應中即時舉了個例--正如特區政府的所謂「政改方案」,一樣有「增加民主」成份呀,點解你唔去支持?點解你要反對?

原因好簡單,就係因為你支持左假政改,就會失去真政改;正如你支持假環保,就會失去真環保一樣,先例?看看強迫金吧!那些當年支持退休保障的「真心膠」,今日的強迫金達到你們所要求的目的嗎?今日的強迫金推行了咁多年,你們所真正要求的全民退休保障是不是更不可能實現嗎?有了假強迫金,真的更沒有人再追求了,作假的有藉口--別斤斤計較真與假吧,政府已經有,你還搞甚麼呢?

因此搞假環保的邱騰華,就正如搞假政改的林瑞麟,以及搞假救災的四川省政府一樣,他們只會接受他們自己的假方案,所有一切真心為環保,真心為政改,真心為救災的,其實都被當係敵人--因為你們的存在,就係威脅佢地的地位,就係威脅踢爆、揭穿佢地真面目的敵人!

你以為退一步,可以換來真貨?你以為姑且退讓,最終可以帶你去到目的地?

政治上的小朋友,你中計了,因為你的所作所為,正正就係幫對方繼續去欺騙全世界,繼續成為邪惡政權下「小罵大幫忙」的「補藥」,一旦「補過龍」,一旦由假變真,對唔住,閣下也會和我們這些「反對派」一樣,成為那些出賣良心者的敵人!

良心,是不容退讓的;大是大非的原則,是不容退讓的;就算你肯退讓,對方肯嗎?你打算有甚麼去交換良心?你打算用甚麼來交換大是大非的原則?

要真正幫忙,要真正做到野,就必須做認真的,而不是差不多先生,只求虛名,不切實際。

對一個完全冇信用,呃左你千次萬次的賭鬼或者毒癮病患者,你唔幫佢戒毒,你唔由最基本的問題去解決對方的錯誤,捐錢?你捐得幾多次?幫忙,你幫到咩忙呢?

搞假慈善,搞假環保,搞假道德,搞假民主,結果只會一樣--就係幫助貪官污吏「合法化」、「合理化」,結果就係左右不是人!

邱騰華與地產商污染地球

有很多「真心環保」人士,在未認真閱讀林忌的論點之前,就誤信謠言,認為林忌不是他們的環保朋友;再一次,林忌要令他們大大跌破眼鏡,看看他們所相信的,他們所以為的,其實絕對不是愛環保,而是為政府作賊。

新樓送電器 九成耗電高 2萬住戶每年多付1700萬電費
(明報) 12月 03日 星期日 05:05AM
【明報專訊】買樓送電器的現象愈來愈普遍,但住客請勿高興太早,若滿屋都是耗電量高的電器,長期要承擔較多的電費。環保團體「地球之友」的調查發現,過去 5年推出的22個大型新樓盤中,只有兩個樓盤附送具能源效益標籤的冷氣機、雪櫃和洗衣機,其餘九成只有部分電器有標籤,表現最差的更是3種電器都沒有標籤。

現時能源效益標韱只屬自願性質,發展商不一定要採納,消費者委員會(相關新聞 - 網站)認為,發展商應在售樓書中列明附送電器的能源效益,讓消費者享有選擇的權利。地球之友則要求政府,盡快推出強制能源效益標籤計劃。

政府推出甚麼電子回收責任計劃,只顧打劫市民的荷包,好似收了錢世界就會更環保一樣;但最簡單最基本的事情--立法禁止地產商「強迫送電器」,為甚麼不做?

正如環保團體的研究發現,絕大多數送出來的電器,都不會理你環唔環保,可是凡買新樓就送電器,送完電器你舊的呢?我買新樓點解要換電器?你會掉左新電器,定係掉左舊電器?政府一方面叫人不要胡亂換電器,一方面就任由地產商強制送你電器,情況就和唔知為左邊個的利益,明明有七成市民已經使用慳電膽,都迫你收慳電膽一樣,不知所謂。

令人最失望的就是地球之友--為甚麼強制市民畀錢,就要急急推行,反過來立法強制禁止地產商送電器這樣又簡單,又環保,又快捷的方法,卻完全提也不提呢?地球之友是市民的朋友,定係政府的朋友,定係地產商的朋友呢?為何要市民畀錢就要快而強制,限制地產商就唔需要強制又唔需要快,連提都唔敢提呢?

對呀,一個單位幾百萬幾千萬,才幾萬蚊的電器零頭都冇,比起你去超市買野,又唔畀佢送膠袋?點解政府要立法禁止人地送膠袋,卻唔立法禁止人地送電器呢?政府冇膽禁止呢班大地產商帶頭浪費吧?我真係覺得極度奇怪,點解呢個計劃係由林忌提出,而唔係由成日指責地產商貨不對辦的環保觸覺提出,也唔係由不斷宣傳要收電子回收稅的地球之友提出,唔通立法禁止地產商送電器,會污染地球咩?1700萬的電費喎!幾多度電呀?幾多燃料呀?幾多廢氣呀?殺左幾多棵樹呀?點解一個咁大的問題,居然冇環保團體提出?

再看看這篇由黃世澤親身經歷的實錄--呢啲叫諮詢,定係假諮詢?就可以知道邱騰華絕對不是熱愛環保的人士,而是一切熱愛地球的公敵!一個真心愛環保,一心推動環保事業的局長,會不會在全香港熱愛環保的朋友在新春佳節,告假上立法會向佢提出偉大意見的時候,居然會缺席呢?每次見到任何推動環保有功領的時候,邱騰華局長勢必身先士卒領功,可是到所謂咨詢市民同業界意見的時候,偉大的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就做了縮頭烏龜,唔去立法會開會!

與會有幾多人專誠為了邱局長而去?有幾多人為了佢改行程、告假、專誠浪費地球資源去見佢一面,佢居然玩缺席!帶頭污染環境的是誰?邱騰華是也!

政府這個「電子垃圾責任咨詢」,由頭落尾都係一個假咨詢--新聞公報又話一月十八日開始諮詢,環境局個網頁卻可以冇更新!直至被網民踢爆,先走去更新!

大、中、小學生都唔會犯的錯誤,佢地收我地一個月幾十萬就可以隨意犯,犯了連道歉一句都沒有,一句交待也沒有,這樣的局長也難怪可以呃所有團體去立法會咨詢,然後自己就唔到場。

林忌就和黃世澤聯手就寫了四條問題質問邱騰華,目的就是要揭穿政府的成個環保政策,全部都係假環保做藉口,實則為某些人服務的真相;也難怪邱騰華要脫逃,因為佢根本答唔到呢 d 最基本的問題

「一、請問在這次計劃中,被建議監管的五類電器以及電腦,佔香港家居耗電量百分比為多少?

二、請問電燈佔香港家居耗電量為多少?

三、雪櫃和冷氣機耗電量遠超燈膽,如雪櫃將會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廿四小時連續不斷地使用,比起平均每個電燈膽的使用率還要高得多,何故政府會建議資助市民更換慳電膽,但沒有如德國一樣,資助市民更換這些耗能電器減少碳排放,反之,還以徵費阻礙市民更換具有能源效益的新電器,這和環保的目的完全背道而馳!局長可否解釋一下,為何不是從用電量來資助更換呢?

四、除了用電量之外,另一個標準就是有毒物質的回收棄置安排;例如慳電膽就含有水銀,其毒性與陰極射線管的鉛相若,請問家庭每年要更換多少含有水銀的慳電膽呢?消委會的選擇月刊指出,慳電用的實用小時遠低於標籤,請問局長有冇每家庭每年要換幾多個慳電膽的數據?

比較用電量及毒素問題,政府從何標準而來要求生產商承擔棄置成本及責任?提醒局長請正面回應,以上有關的答與不答,以及相關答案,都可能將來作為任何司法覆核官司的證據。」


政府的政策自相矛盾,一方面就要鼓勵市民慳電才送慳電膽,另一方面卻要對換新電器慳電,真真正正做到節能的時候,政府就要向我地收稅!當我們要認真討論家居用電量的時候,副局長潘潔就和其上司一樣,完全沒有回應!

就算不懂計數的朋友,當知道一個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廿四小時長開,成 1000W 用電量的雪櫃,遠遠比起一日最多開幾個鐘的電燈用電量高得多!至於冷氣機,亦唔需要多講,大家都知道冷氣機的用電量遠高於電燈膽!

因此作為一個真心為環保的政府,制定真心為環保的政策的時候,會從咩角度去思考呢?強迫市民要慳電膽,卻為何不鼓勵市民換節能電器?難道這些節能電器,未有人「代理」嗎?

再想想,一個家庭住四個人、三個人、兩個人或者一個人,食量是否有分別?一個人住需唔需要一個巨大的雪櫃呢?地產商強制送一式一樣的電器,是否第一個最大的浪費呢?如果真心為環保,為何不先立法禁止地產商強迫送電器呢?

政府藉口處理廢物要「負責任」,最過癮就係慳電膽做成的污染就偏偏唔需要負責任,朋友,你家換慳電膽多,定係換雪櫃多?用電量雪櫃係電燈膽的 N 倍,換燈膽的次數又係雪櫃的 N 倍,而要處理的毒素,長遠來計慳電膽絕對唔細,最少唔會少過手提電腦,點解偏偏其他電子產品要徵費,偏偏某些親家經營的業務就唔需要徵費呢?

更何況,政府可以拿出六百六十九億去帶頭污染地球,為求「快 D」,市民真正有需要的快--例如電腦,佢就要收稅?大家想自己日日對住工作的電腦更有效率,定係一年都未必坐一次返大陸的高鐵呢?我地唔需要慳電膽,佢就要老屈我地收;我地唔需要高鐵,就老屈我地要;真正需要的電腦、冷氣機、雪櫃,佢就要屈我地錢!也難怪,政府對地產商老屈市民買樓換電器污染地球的行為,當作視而不見了!

對「高幹鐵路」就可以拿出六百六十九億,為環保卻拿不出六億去處理電子廢物,而要搵千百個理由去收市民錢,打劫市民荷包,一個有良心、負責任、真正為香港人環保著想的團體,會支持這樣的賣港政權嗎?會支持用這種劫貧濟富的利益輸送不義政策嗎?

星期日, 2月 21, 2010

高登、赤化、iProA

曾自稱「最硬的討論區」香港高登討論區,這幾年都是網上言論最自由、最喪最狂最膠的聚集地,七一後中共一直循序漸進「和諧」討論區,近年由 dixcxxx / uwxnt 到各大「打手場」,只餘下高登靠只限本地 ISP 電郵登記,勉強才不受中共的五黨專業打手所「河蟹」。

就有如黃易筆下《邊荒傳說》中的夜窩子一樣,高登就是勝在其「冇王管」,是個沒有權威版主,沒有權威 admin,任何人都可以被鬧個狗血淋頭,只要合乎法律的底線,就不用害怕會被禁言。早在 2003 年七一期間,高登曾一度封網,2004 年亦有 admin 因用戶政見而 ban 人的日子,經過一大堆網友「一人一post 」洗版的「430 事件」之後,高登才完全解禁,不再打壓言論。

可是亦因此,土共看高登一萬個不順眼,欲除之於後快,終於開始把魔手伸到高登了!

『「高登」疑遭「河蟹」
(20/2/2010) 信報 獨眼新聞 - 紀曉風 (節錄)

網絡自由是香港言論自由的最後堡壘之一,其中高登討論區hkgolden.com更是不少民間絕橋的發源地,正被海關調查的「禮義廉」T恤亦為高登「巴打」(英文brother近音,為網民間互相之稱呼)設計。高登即將與互聯網專業協會iProA及多個討論區合組聯盟,探討網絡自由,令不少IT友擔心高登也會「被河蟹」。

據本報2008年報道, iProA在立法會選舉前,與香港電腦商會CHKCI互換會籍,令CHKCI會員享有立法會資訊科技界的投票權,被指變相種票。iProA與民建聯關係密切,前會長葛佩帆及其助理楊文銳均為民建聯沙田區議員,總幹事趙鈺銘亦曾代表民建聯參選區議會但落選。 』

再看看 2006 年的蘋果舊聞

『今年二月中突然與「香港資訊科技網絡工程人員協會」互相承認會員身份,令該工聯會屬會的會員能立即「變身」為互聯網專業協會會員,趕及登記成為選民,於 12月選委會選舉中投票。』

看到沒有?IT 界一連串的種票部署,亦成功把英文 2012 都唔識讀,要讀 "too zero won too" 的譚偉豪送上立法會議員的議席;可是很奇怪的,電訊私有化種票,由土共到傳媒都集體鬧爆,可是資訊科技界種票,把工聯會的屬會變成擁有一票,我們的傳媒到網民都一點反應也沒有!由於一大堆「傻仔」認為功能組別的議席「不義」,因此也認為「搶奪」功能議席的民主派也不義,於是坐視泛民以極少票數失去了這一席,也種下今日泛民在政改之戰進退失據的禍根,亦種下今日網民在資訊科技的問題上,任政府狂打的禍根。

明明高登及泛民擁有無數的 IT 人,可是偏偏願意畀年費登記做這些專業協會的人卻極少--除了土共由阿爺照顧就例外,當土共懂得由 iProA 去入侵高登,高登人識唔識掉番轉去入侵 iProA 呢?如果「高登巴打」集合到 500、1000 個反入侵 iProA 的死士,這是否才是真正保衛你們心愛討論區的方法呢?

就算反入侵 iProA 失敗,泛民的 IT 人是否又是另組山頭,成立另一個 IT 界的組織的時候呢?不要忘記,政府還有一連串的針對網民建議陸續有來,大家是要集體等死,內鬥不息,還是團結一致,去對抗到底呢?

星期五, 2月 19, 2010

皇仁生不敵「冇王管」旅行社

南韓滑雪撞欄 延誤送院 14歲皇仁生魂斷雪山:滑雪場出事後一直未有通報當地政府,據當地傳媒報道指,滑雪場企圖隱瞞事件,延誤了一小時才將死者送院。」

一個 15 歲英籍女生參加賽車,一個 14 歲皇仁生參加滑雪,雖然出事地點不同,但從合約的角度來看,兩者都是在香港定立,兩人亦都客死異鄉;皇仁生參加的是永安旅行社,「南韓滑雪服務」和「龍鼓灘賽車」都是相同的「高風險」行為,很奇怪的,為何偏偏我們只見到一面倒要「監管賽車場」的聲音,卻從未聽過有傳媒出來說,要監管旅行社呀,要監管保險界的條文形式呢?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旅行社在出發前,可代旅客購買旅遊保險,但一般不保障滑雪、潛水及賽車等三類高危活動;即使旅行團行程包括滑雪,在滑雪前也會要求旅客自簽生死狀,確保即使出事,旅行社也不用負責。此外,部份高危活動旅遊保險套餐,保障範圍會包括滑雪,但保費較高,以一個到日韓七天團為例,隨時要上千元保費兼且條款苛刻,「例如要你上過啲基本訓練堂或者要有乜嘢裝備之類,否則出事都唔會賠償。」』

拿,大家見到賽車和滑雪都係「高危活動」,雙方參加都要簽「生死狀」,香港一年有幾多人因為滑雪而死呢?反過來一年有幾多人因為「賽車」而死呢?林忌相信滑雪一定多過賽車!但很奇怪的,為何傳媒卻只擔心賽車「冇王管」,卻對滑雪死人無動於衷呢?英籍少女「犯規」,私下戴頸巾出去賽車喎,同時冇證據顯示皇仁仔有違規裝備喎!

政府都冇機構「監管」旅行社提供的服務o架,旅遊業協會也「冇人成日踎喺度睇住」旅行社的服務o架,香港的旅行社亦冇派人去南韓「踎喺度睇住」皇仁生滑雪o架,咁點解傳媒要死追爛追賽車場唔放,而對旅行社、保險界卻輕輕放過呢?唔通「皇仁仔」係「中國籍」,因此比不上「英籍」的國際學校學生?

根據蘋果日報的報導:「滑雪場出事後一直未有通報當地政府,據當地傳媒報道指,滑雪場企圖隱瞞事件,延誤了一小時才將死者送院。」皇仁仔明顯係失救而致死,和英籍少女不同的是,後者並無證據顯示,賽車場有隱瞞,亦冇證據顯示,死者好似「皇仁生」般延誤了一小時失救!那麼為甚麼我地的傳媒,冇走去質問永安旅行社,點解你地冇派導遊睇住皇仁仔呢?點解冇傳媒走去質問政府,點解你地唔監管保險界,要畀佢地推卸責任,乜都唔受保呢?

點解?旅遊界有一票,保險界有一票,皇仁仔冇票;旅遊界保險界都係愛國愛港的大本營,因此就好似雷曼迷債一樣,係「你死你事」,唔應該監管的;反過來,賽車界冇票,對方只係一間細公司咁大把,所以傳媒就立即發揮佢地追殺九十條街的功能,去向市民表示香港傳媒有幾咁正義!放過政府太多,放過有錢佬太多,放過有勢力人士太多,因此香港的傳媒就要盡全力對弱勢人士盡情打壓,來彰顯佢地的「正義」。

繼特區政府最愛「選擇性執法」之後,香港傳媒再上演一課「選擇性正義」,再加上香港市民骨子裏「中國膠式」的「差不多先生」邏輯,民意就在他們的「宣傳攻勢」下,任意玩弄。

可悲乎?

伸延閱讀:
2 月 19 日明報社評:「高卡車運作現况 其實就是無王管
2 月 18 日林忌預言:「冇王管」賽車與「有王管」電車

星期四, 2月 18, 2010

「冇王管」賽車與「有王管」電車

最新消息:一日之後,明報的中國膠立即發功:2 月 19 日明報社評:「高卡車運作現况 其實就是無王管」

香港的社會「老化」,保守思維抬頭,不知不覺間很多「中國人傳統特性」,都侵蝕我們的思維--舉例說,「冇王管」、「中國人需要管的」就是其中一種最大的迷信。
頸巾捲入高卡車引擎 15歲女生勒死

【本報訊】屯門龍鼓灘國際小型賽車場開業三年多以來,昨日首次發生奪命意外。一名國際學校 15歲外籍女生,寒風下圍着頸巾與同學在賽車場駕駛俗稱高卡車的賽車時,揚起的頸巾被捲入身後的引擎齒輪,女生慘被頸巾勒至昏迷,連同賽車失事鏟上路旁。女生送院搶救後證實死亡

小型賽車場安全「冇王管」
2010年02月18日

【本報訊】小型賽車場雖領有商業牌照,但安全上的監管方面政府不插手,車場儼如「冇王管」;負責監管該場所的香港小型賽車會指出,將會深入調查和了解該宗奪命意外原因。有賽車手透露玩這類小型賽車的確存在一定危險。

鄭家富議員在有線新聞亦表示,政府應加強監管這類賽車場云云。

第一個問題,就係要監管,係唔係一定要靠政府?政府係唔係最好的監管機構呢?特別係當我地的特區政府係半殘廢的時候,香港唯一一個小型賽車場,靠連大陸救護車來港違法多年都唔知的運輸署,搞政治和諧多過做野的民政署,又或者連泳池都管唔好的康文署,係唔係有點兒阿茂整餅?

「冇王管」這種迷信心理令人極度不安,好危險呀!冇監管呀!問題係「王管」代表有監管嗎?三年先得一宗極度罕見的意外,去改善意外的方法,是否應該叫政府開多唔知幾多個職位,搞多幾十種文書往來,又搞大官僚主義,就可以管得好?

如果我地的傳媒同議員對呢方面多 D 知識,望下英國--人地連「國際駕駛執照」,都唔係好似香港由官方的運輸署簽發,而係由私人公司--英國的汽車會(Automobile Association Limited)去簽發!用香港人的標準,會唔會好驚慌--哎呀,英國的國際駕駛執照都「冇王管」,應該立即「公營化」,由偉大的政府去接管呢?

香港汽車會 (AA) 監管賽車場,香港人就認為係「冇王管」;英國汽車會 (AA) 監管埋英國的國際牌,唔知香港人有冇打算向英國政府抗議,英國的「冇王管」危及香港市民的生命呢?

為何成龍會說「中國人是要管的」,為何「冇王管就會天下大亂」,為何「唔管仲有王法o既」?這些「傳統迷信」,原來仍然深深植入我們的文化之中;管得好唔好,管得夠唔夠細密,這些要求實質工作的事情,中國人就最差--永遠只會「差不多先生」,迷信王法,迷信名牌,迷信專業......

蘋果:「如去年 7月一名巴基斯坦 18歲少女在屯門的洗衣工場操作大型滾軸熨布機時,其頸巾和長髮捲入機器,致頭骨爆裂身亡。 07年 1月, 6歲女童落小巴時遭車門夾實其外套索帶,司機不察覺,開車將女童拖行,結果女童被捲入車底輾斃。」

問題來了,洗衣機又係夾死人,小巴又係夾死人,呢兩樣野又係「有王管」定係「冇王管」呢?點解冇議員建議,全港使用洗衣機都要接受政府監管?買洗衣機要發牌?洗衣機係更看似安全的電器,反而因此「更危險」,更加需要「有王管」喎!

反之小巴由運輸署監管,點解一樣夾死人呢?而家同一類的意外,為何偏偏要「監管」賽車場?因為賽車場好欺負一點嗎?
xxxxx
另一種迷信,就係迷信傳統--百幾年的電車服務,終於要大革新了!這種對「傳統」的迷信,公道點中國人有,其他「古國」如英國問題亦十分嚴重。
(星島日報報道)首架富歐洲色彩的銀色內籠電車將於年底現身香港,全線電車亦會逐步增設語音報站系統及LED車站顯示屏。電車公司正研究將銅鑼灣打造成東、西行服務的轉車站,以加密電車班次,目標九成乘客於兩分半鐘內登車。不過,電車公司透露會考慮加價。
...
電車公司正研究在北角、銅鑼灣及灣仔三地增加中途掉頭處,讓東、西行電車服務更靈活調配。此舉將可分別加密東、西區服務的班次,縮短候車時間。倘方案獲得落實,銅鑼灣更將會打造成東、西行服務的大型轉車站,並擬增設售賣電車紀念品商店。

其他電車革新工程尚包括:為每個車站正名,於車站及車廂中加置路線圖;逐步在全線車隊增加語音報站系統及LED車站顯示屏;在車上加裝電磁軌道制動器,讓煞車距離由二十四米減半,減少意外傷亡;為電車安裝交流牽引電機,取代直流電機,減少耗電量;引入最新的潛弧焊技術修復受損軌道,減少行車震動及噪音,提升行車安全等。

電車的確「有王管」,可是長期沒有任何更新,已經變成港島的老古董了;明明擁有港島區最黃金地段的路軌,不但上落最方便,對港島極度嚴重的塞車問題來說,放任電車老化只是世界上最浪費,最不環保的做法,偏偏這麼久以來,由「有王管」的政府,到民間團體卻完全置之不理!好啦,終於由這方面的專家--法國公司全面收購,事情是否只有「唔好」--加價的一面呢?

當然電車收費低廉,對老人家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可是為了低廉的收費,卻任由港島區塞車之餘,卻浪費路面,又是否另一種不環保的浪費呢?如果老人家是可以不環保的理由,那麼為何要和老人家斤斤計較用了幾多個膠袋,而要收佢地膠袋稅?

對,上面的理由不是「一面倒」的理由,這是屬於可以辯論範疇的理由,但為何香港的「政策討論」,卻永遠只有「一面倒」的討論?

看看這間法國公司的建議--轉車站、加密班次、縮短候車時間,每日一膠的讀者是否似曾相識?如果在收購前林忌提出這些建議叫電車做,肯定被很多人狂鬧--邊有可能呀?邊做得到呀?五分鐘一班己經好密啦!於兩分半鐘內登車?林忌你是傻的嗎?

當中區、銅鑼灣長期塞車,叫一架電車由最西行到最東都係同一班車,就係製造更多塞車,令服務大受阻礙--為何巴士長期都有相同的問題,但我們要求改善卻遭到反對?原因就是「打破傳統」--香港的「傳統」,而即使這種「傳統」,和全世界各國都不盡相同,就有如呂大樂迷信「和平示威」的標準一樣,明明西方各國人人都可以接受的「暴力」,他們卻認為是世界末日。

看看「有王管」的電車,之前長期受九倉擁有,而「九倉」的管理作風,如希特拉都 cut 唔到的 x x 寬頻大家都有所聞;所以雖然此法國公司紀錄麻麻,但林忌相信要搞得更差的機會,實在不大也。

是否大家要打破「有王管」的迷思,而去「認真討論」,「細心研究」一切背後的事實呢?

星期三, 2月 17, 2010

與小明分享心得--笑談林忌罪名!

五投戰在即,最近林忌見了及將會見兩黨的首腦,因此小明的活動又開始頻密起來,紛紛進行抹黑的攻勢。

記得初初林忌出道的時候,第一個罪名是身為口臭兼得罪人多的黃世澤「老友」,是他「一黨」,可是後來發現「黃世澤黨羽」也不少,同時作為「朋友」又好似不是一種甚麼樣了不起的罪名,於是就有人發明了一個罪名,叫做他是「公民黨的」。

對呀,兩年前泛民黨派關係緊張,不少網上的親泛民人士,都較傾向社民連,因此「公民黨」就是一種罪名,企圖令林忌失去一些讀者,可是最近很不幸的,這個罪名不靈光了。

對小明來說真的非常不幸,因為中聯辦也嚇到腳軟的「公、社」合作居然出現,這個不斷說林忌是「公民黨的」之大罪,好像不靈光了。

不要緊,又有另一個罪名,就是林忌「極右」,其言論不乏和社運中人不同之處,可以供小明大加利用,令社運人士杯葛林忌吧。

哎呀,怎麼林忌好似和幾位社運中人都有聯絡呢?怎麼社運中人居然沒有和林忌打起來呢?「抹右」的企圖又落空了!

好啦,不妨今次又用用老招,專找林忌不喜歡的來做吧!例如指出某網絡名人就是林忌等等,哎呀,當年那位網絡名人很多事沒有公開說明,可以大加利用呀!例如再炒炒「和黃世澤一黨」啦,例如和「人民台」、「網政廿一」的恩怨啦,不一而足。

很不幸,當年人民台的台長,在陳太和葉劉之戰之中,連續在親共報紙連寫幾篇甚麼「陳太十成按揭」的文章,好似泛民沒有甚麼人相信此君了;那個「網政廿一」?這個組織內鬥消失了,而當年的領袖好似上得山多終遇虎,終於沒甚麼動靜了--哎不,當年這位「反公民黨」極度熱烈,好似為了但求一份工,走去參加公民黨 CEO 的 Interview,也不好意思再抬出來搞甚麼抹黑工作了。

被黃毓民怒罵?噢,不太好吧,是為了林忌在蘋果「抹黑」勞永樂,還是為了林忌反對泛民在四川撥款投贊成票呢?這些「罪名」都不太好提吧?哎,不怕,總之被罵就是衰的,網友是傻的嘛,總不會聽清楚被罵的理由和原因又是甚麼。

咦?甚麼「誹謗民建聯」?好似不是罪名吧,更不好意思的是,原來普通法的案例之中,政黨是不可以告誹謗吧;「不學無術」?如果不學無術也可以吸引到這麼多讀者,反過來他們卻要屈居討論區自慰甚麼的,要檢討的是「不學無術」的林忌,還是「好學有術」的小明呢?

蘋果色彩太重,中傷他是擦大人物鞋吧;還有,絕對不能提及林忌在台灣自由時報寫稿,也不能提及林忌在大陸的領導者雜誌寫稿,這樣五毛「老屈唔使本」神功,好似會不大靈光。

這樣抹又不行,那樣抹又不行,算了簡單點,就為你們創作幾句吧:「林忌是人渣!」、「林忌推阿婆出馬路」、「林忌強姦三歲小妹妹」、「林忌叫雞唔畀錢!」

看看「2008 年聯合國廢除繁體中文」、「A 小姐案原來是方力申!」、「Facebook 將會收錢」這些案例,證明了很多傻仔「人講佢就信」,因此甚麼「林忌法律一年級都冇」、「林忌完全唔識音樂」、「林忌歷史零蛋」,「林忌文章又長又垃圾」(辛苦小明你地又長又悶又垃圾都要睇了),林忌欠債幾廿萬呀,總之屈左先算啦,唔需要證供,只要有人講,就信o架啦!不妨屈埋林忌就係徐宇軒,係一個先呃女仔上床,「趙完鬆」搞大人個肚,仲要推人落樓梯,令女方流產的賤男呀笨?

就當林忌真的是他們口中十惡不赦的人渣吧,有時「中國人」真的很搞笑,文章寫得好不好,有沒有可讀性,和作者姓甚名誰有甚麼關係呢?人渣寫出好東西,難道你讀了會變成人渣?反過來,聖人寫了垃圾,難道你讀了又會變成聖人?

林忌又不是叫你投我一票,你又不是付了錢去看我的稿,那麼這些不斷企圖意圖指出林忌是誰的人,究竟動機是甚麼呢?這樣做的目的是甚麼呢?這樣做的益處對誰最大呢?


是旦啦,創作「福佳」,係為了「上位」;寫 blog,係為了「上位」;唔接受訪問,係因為「冇面見人」、或者「懶神秘」;和泛民高層見面,是因為「搏癡大人物」;就算以上皆是又如何呢?原來有人唔收錢「勾引」你睇我的稿,是一種罪行,會毒害各位讀者的心靈,令到有大量正義的不知名人士出來不斷「爆料」!

那麼不妨再多些罪名吧:「特區政府忠告市民,閱讀每日一膠危害心靈」、「睇林忌,會暴斃」、林忌「野心好大」、「思想好衰」、會令高登無知網友把我「當神拜」(高登用戶「口水堅」語)

我真的為他們感到很悲哀,因為抹來抹去,林忌的讀者卻愈來愈多!其行為的愚蠢,就好似民建聯走去報海關拉「禮義廉」T-Shirt 一樣,無端端令「好恨上位」的林忌,有更高的「曝光率」,帶來更多讀者。

不妨小明作多個藉口,哎,那些在抹黑林忌的人士,其實是林忌自己扮的!林忌的網上分身,比起 Matrix 的 Agent Smith 更多!

還有,當這些人士有理無理抹黑中傷林忌的時候,原來林忌叫這些不知名人士做「五毛黨」,又是一種罪名!好悲慘呀!好悽涼呀!我在高登的戶口某某某,居然被一條仆街人渣不學無術的廢柴,在佢果個冇人睇的弱智博客度叫我做五毛黨呀!慘無人道呀!慘絕人寰呀!我心靈和肉體都大受打擊呀!

真的很對不起,林忌在此鄭重向你們道歉,但由於實在不知道稱呼你們甚麼好,所以我決定叫你們做「小明」,不知「小明」這個稱呼,能否令你們好過一點呢?定係仍然要覺得「好悲慘呀」、「好痛苦呀」等等,令你們這些其實「中立」,或者其實自稱「親泛民」的人士,在多姿多采的生命之中,偏偏冇事做,要四處踢爆、大罵、揭穿、大鬧,我呢位又乞人憎啦,又白癡啦,又廢啦,又不學無術啦,又邪惡啦,又野心大啦的唔知乜呢?

哎,原來林忌在自己的博客「唱歌」,會令佢地「欲罷不能」--咦?我又冇點你地名,又冇起你地底,又冇公開你 IP,又冇發律師信畀你,點解你地的生活都要咁痛苦,不斷忍唔住唱衰我呢?

林忌一定係衰人,否則點會令咁多一面都冇見過,或者完全冇來往的人,係都要唱衰林忌呢?

好啦,又多條罪,林忌精神分裂,林忌有精神病,林忌心理變態,睇林忌的都係癡膠線!

係囉,明明唱衰我都令我更多讀者,一定係林忌自己派人在網上唱衰自己,來搏上位啦!

絕呀!呢條罪好正!(哎,諗唔到野回,放一個膠 icon,總之見林忌就話膠,又賺五毛,掂!)

轉載:韓寒被和諧的稿--你是小明嗎?
原網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0gx8t.html

最近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有,網絡上各大論壇和新聞評論裡,五毛黨越來越多了。當然,我不贊同把凡是和你持不同意見的人叫五毛黨,但是五毛黨還是很好認的,因為出賣靈魂的人,尤其是廉價出賣靈魂的人,他們的言語是沒有根基的,他們的高潮是沒有前戲的。起初發現這個現像,我很疑惑,以為是相關部門加大了投入,但是,看到了一條新聞,原來是經濟危機波及到了五毛黨。中國衡陽黨建網網評員管理辦法第五章第十七條最新指出,網評員的標准為0.1元一條。可以想見,全國五毛黨可能普遍下調了待遇,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感覺突然間多了五倍的五毛黨,其實人還是那些,但是他們都在超負荷工作。以前往往發現一個五毛黨,大家就可以圍觀圈養起來,但是現在隨著上刪下刷,在個別地方甚至出現了被五毛黨圍觀的景像。

按照機密文件《五毛構成》裡所言,50個寫作高手,100個寫作好手,500個外圍寫手構成一個五毛旅。這次湧現的五毛黨們,經過我的判斷,還是 以“外圍寫手”為主,但是時不時會出現幾個“寫作好手”出來試水,至於“寫作高手”,應該是在系統內有相應職務的,他們至今出手的還不多。當然,主要原因 是過年忙著應酬收禮。

近期五毛黨的泛濫也是我開通新浪微博的一個原因,一來是因為五毛黨對於新興事物的反應比較遲緩,相信注冊和登錄QQ對於很多"寫作好手"來說已經 是極限操作了,另外一方面,微薄沒有匿名發言,他們普遍害怕注冊。最重要的是,萬一他們在微博陣地中表現突出,上頭指示要鞏固陣地,必須手機綁定時刻引導輿論,這對於他們來說是滅頂之災,本來就只有一毛一條了,這下好,發個短信引導一下正好一毛錢,算上手機充電的電費,裡外裡還要虧損幾釐錢。大家不要嘲笑他們,他們一毛錢就能賣身,一千塊就能賣腎了,對於他們,幾釐錢也是錢。他們才是真正的活在最底層,但是和統治階級有著最高度統一思想的物種。

對於五毛黨,我有著不同的見解。首先,我認為我們要允許五毛黨的存在,每個人都有權利雇佣別人為自己說話,每個被雇佣者都有權利在任何地方說話。 你如果能夠把小明打一頓,然後用從小明身上搜刮來的錢雇個人再把小明罵一頓,這也算是你的本事。任何一個政府,都有為他宣傳的機構,這是情有可原的。但是 五毛黨完全是政府的敗筆,我以前以為五毛黨的出現是為了引導輿論,現在想來我錯了,因為你不會因為看見一堆人圍著在吃屎而擠進去吃一口。

五毛黨本是中高層麻痹討好最高層的產物,但隨著五毛黨的橫行,很多光輝正確的人士只要一開口,明明是免費的,結果全都變成了五毛黨,這嚴重打擊了他們的積極性。本來進酒店開個房間一夜情,完事了出門全世界都說你是雞,這種打擊不言而喻。你一旦設立了五毛黨,除了國內外輿論影響不好以外,所有你原本的擁護者都有了五毛黨的嫌疑。我為什麼很少贊美政府,一來是因為我怕別人說我是五毛黨,二來若批評無自由,則贊美無意義,三來我已經納了稅,人民納的稅被用於五毛黨活動經費,也等於是我間接贊美了政府。

最後我將去挑選一些言論,分辨一下哪個是外圍寫手寫的,哪個是寫作好手寫的, 哪個是愛國青年寫的,哪個是無知少女寫的,哪個是不高興寫的,哪個是沒頭腦寫的。但是如果我冤枉了你,你是義務的,那麼真的沒有辦法。誰讓你的主子認為,和你一樣的見解能值一毛錢呢。

星期二, 2月 16, 2010

死火導致巴士相撞

大年初二,鴨脷洲利東邨道城巴和新巴相撞,兩巴司機及乘客共 13人受傷送院;大年初三,城門隧道管道內沙田往荃灣方向,25 人受傷 6人傷勢嚴重,我地的道路安全,係唔係出左問題?
城隧巴士相撞疑前車死火導致
[16/02 星期二 12:30]

城門隧道管道往荃灣方向,早上十一時過後有兩架巴士前後相撞,初步知道十七人受傷,一人傷勢嚴重;消防到場後,協助將傷者較重的乘客抬出巴士車廂,部份乘客抬上擔架床時陷入昏迷。其中一名巴士司機面部受傷,需用頸箍固定頭部;現場消息就說,後面的巴士司機傷勢較重,但送院時清醒。全部傷者都送院治理。

涉及的兩架巴士,分別是278X同73X,駛往荃灣如心廣場;但在城門隧道內中段位置,尾隨的278X同前面的73X就突然相撞。兩架巴士都損毀嚴重,前車車尾被接到凹陷,後面巴士車頭玻璃碎裂。現場消息指,懷疑前車突然死火,導致意外;當局正調查原因。城門隧道往荃灣管道全封,往沙田就要單管雙程行車。

第一個問題,私家車為何死火?
第二個問題,私家車死火和油站入油有冇關?
第三個問題,假設死火的不是私家車,而是的士,政府會有咩回應?

一次塌樓意外,當咩報告都未有,甚至表面證據係指,倒塌和執行屋宇署的拆除僭建物工程有關的時候,政府就要全香港的五十年以上的舊樓一齊驗樓;很奇怪的,由討論區到現實的司機走出來投訴多次無理死火,政府卻用了個幾月,都無法公開驗油的報告,更不會主動要求全香港的油站一起驗油,為甚麼呢?

好啦,當私家車在隧道內行平路直線時不正常死火導致嚴重的交通意外,我們的政府到傳媒,都沒有任何人去質問政府,為甚麼大量司機的死火報告,都不足以令政府全面驗油呢?甚至連從這個方向查一查的意願都沒有,為甚麼呢?

連廣州都會揭發當地 Esso 油站的劣質油問題,可是我們的政府卻在這方面乜都唔做,既唔能夠保證油品的安全,更不能找出死火問題的真相--幾千架的士一起死火,加上不少私家車司機自行上網報告不正常的死火紀錄,我們的政府第一個反應就是--不可能的,一定不是油品的問題,一定是閣下車輛殘舊啦、維修不足啦、你自己過敏啦的問題!如果油公司係政府的一部份,那也情有可願呀!畢竟推卸責任是人的天性!為甚麼油公司明明是私人公司,我們的特區政府卻乜野都唔做,又唔會宣傳一下如何加強檢查,更唔會主動協助受害司機驗車呢?

對!你說是司機過敏,那麼政府為何不主動聯絡所有「過敏」的司機,提供驗車服務,去檢查一下究竟是甚麼問題呢?今日不是個別司機,而是大量司機的現象,難道人命不值錢?難道車輛要死火導致意外,讓更多無辜的市民死在路面上,政府才願意假腥腥去做點事?

說過無數次的就是--巴士由於沒有安全帶,一旦發生意外,死傷就特別嚴重,政府長期以來就是認為巴士體積大,因此撞其他車時傷亡不會沉重,來「豁免」巴士乘客不用安全帶;但巴士如果撞巴士呢?巴士如果撞貨櫃車呢?發生意外時就有如今日的場面!

政府在交通問題上的所作所為,不斷是為市民增加危險--舉例說,最近幾個月政府在東隧港島入口增加了「快相機」,令到東隧的塞車情況更惡化,車速快慢改變更多,就是最好的例子。

雖然長期以來東隧港島入口的速度限制,都是每小時 50 公里,但現實根本冇人會開這樣的速度!而開這樣的速度就會造成東隧更塞車--因為減速加上車龍,就會連原本每小時 70 km 的路段,也變成不足 50km 的路段;而同一條路又加又減速,就會造成車輛之間愈縮愈窄,險象環生。

這些不理現實,只顧理論的朋友就會出來說:「林忌你是錯的!因為根據教車師傅的講法,為了安全起見,每架車最少應該保持三個車位的距離,以及兩秒距離定律!你們不依這個規律,是你們司機的錯!」

好呀,那麼我想問政府一個問題,今日隧道的容量上限,為何不是以這個定律來定呢?

舉東隧為例,根據政府的數據,每日的使用量已接近七萬多架次的飽和容量,可是現實的車輛間的距離,卻遠遠不足於「安全距離」--如果以「安全距離」來計算隧道容量,東隧一日應該只可以容納更少的車輛--例如每日六萬架次!那麼為何在說「隧道容量」的時候,政府唔係以安全的比率來計算呢?為何舊隧每日明明只可以容納八萬架次的車,政府卻可以容許舊隧每日行走十三、四萬架次的車呢?

更荒謬的是,政府要司機「安全駕駛」,維持「安全距離」,到今日卻不肯就「安全距離」的車輛數量來建設隧道!那麼這是政府的錯,還是司機的錯呢?為何講司機就要「安全距離」的責任?政府就不負建設「安全距離」的道路容量的責任呢?

明白了,開車死火是車主的錯,撞車是司機的錯,總之千錯萬錯,都不是大公司、大集團以及大政府的錯,明冇?

星期一, 2月 15, 2010

知識產權法律研究

通常林忌好少理會五毛黨(或今稱一毛黨),因為無論結果怎樣,佢地都會人身攻擊大鬧得鬧,可是今日這位「高登法律專才」「任莖揚」先生,卻不斷誤導市民,說舉報海關的侵權不是刑事罪,是民事「罪行」。

高登任莖揚:「個林忌根本唔撚識野, 人地個logo係註冊左, 你拎黎用, 無論你點用, 都係違反左版權法. 就算唔係個logo一模一樣, 類同, 影射都係違法. 條友連民事刑事都未分得清, 刑事案在台灣或大陸叫公訴. 即係犯左法, 係政府去告你, 例如強姦, 係刑事罪, 就算受害人唔去告, 如果檢控有足夠證據, 一樣會去做野.」

高登任莖揚面對他人質疑佢的法律知識時的回應:「讀撚完十世啦, 我做唔做狀關你撚事呀. 洗唔洗要你批准至做定唔做呀. 唔撚識又扮識, 連版權法要版權持有人去投訴先有效都未撚識. 唔係好似你d阿貓阿狗係又投訴,唔係又投訴, 海關咪好撚唔得閒」

為免嚇親讀 Law 的「任莖揚」老人家或小朋友,我地不妨讀讀特區政府知識產權署的官方網站--知識產權服務中心

「執法機關: - 香港海關

香港海關負責對本港侵犯版權及商標的活動執行刑事制裁。權利擁有人及任何公眾人士均可向海關舉報任何有關版權或商標的刑事侵權(或懷疑侵權)活動,以便海關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調查侵權活動、拘捕侵權者、扣押冒牌和盜版貨品,以及就有關商標和版權的罪行提出檢控。」

知識產權署的網站,清楚列出所有保護知識產權的四個執法機關,包括海關、警察、律政司以及法院,其中清楚列明前三者的角色,只是處理刑事案件,而民事案件則只可以透過法院去追討,和海關完全無關--海關只負責針對刑事侵權!

「民事案件--個別人士可就他人任何侵犯知識產權的活動,在法院展開民事訴訟。香港有多個法院處理有關知識產權的民事訴訟,例如小額錢債審裁處、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應在哪個法院提出民事訴訟,須視乎所申索的補償種類及申索金額等因素而定。」

高登任莖揚犯了兩大錯! 1. 任莖揚以為市民向海關舉報才執法,就等如案件是民事而非刑事;2. 任莖揚以為只有向海關舉報,只限「版權持有人去投訴先有效」,而非知識產權署清楚列明的「任何公眾人士均可向海關舉報」。

從這兩點已經清楚看見,這位一開口就大大聲說林忌「唔撚識野」,又對鄧達明律師在蘋果日報的法律觀點視而不見的任莖揚,是多麼的可笑呀!任莖揚繼「高登陳律師」之後,再一次揚威香港,不知有冇考慮過向傳媒揭露,權威的知識產權署網頁居然和其法律觀點不乎呢?

再看看其他法律意見:

「社民連在維園年宵攤位售賣約110 件T 恤, 下午被海關扣查, 秘書長季詩傑(大律師)引述海關指,這批T 恤涉嫌違反《 商品說明條例》,行動中沒有人被捕。 」

「【明報專訊】大律師陸偉雄解釋,如果有商品盜用他人商標,並且模擬得一模一樣,如俗稱的「A貨」,便可能觸犯《版權條例》;但假若只是盜用部分商標,加以改動,圖魚目混珠,則受《商品說明條例》規限,同樣犯法。」

法律界的季斯傑、陸偉雄、鄧達明都一致指出,海關是採用《商品說明條例》執法,可是我們上述那位高登法律專才任莖揚,卻偏執己見,認為唔關《商品說明條例》事,而係民事案件,套用佢的說法,唔知係邊個「唔撚識野」--刑/民事不分呢?

有網友認真討論希望有人回答,但當然高登任莖揚無法回應,問題如下

「我唔識法律... 但呢個問題我好有興趣. 先將個問題抽離政治先... 如果LV高層有日行街見到街邊小販賣緊一款九成似LV但叫Lv (small letter)嘅手袋, 佢於是報海關拉左個小販, 咁個小販係犯刑事定係LV民事告個小販侵權呢?

因為我印象中copyright/trademark infrigement係民事訴訟黎, 即係一方出律師信告另一方咁但如果中間加多個海關, 咁有乜唔同呢?

真心求教」

本身侵權法就是民事法律,包括誹謗在內的侵權問題,基本原則只屬「私人糾紛」;然而由於種種理由--如英國法律寫得清清楚楚的,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防止買了假貨),因此就通過立法機關立法,屬於刑事侵權。

因此,正如陸偉雄大律師所講,賣 A 貨就犯了《版權條例》的刑事責任,抄襲 LV 的商標,則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刑事責任。至於「抄襲」,卻唔係違法商標、版權的刑法的,也可能被版權持有人以民事訴訟方式追討損失,但當然和海關、警察等執法機關無關--除非當中有刑事成份。

「我最想知係下次點樣玩得聰明d, 有無教訓可以吸收. 」

聰明 D?冇民建聯的商標,寫住 DAiB (低 B)的禮義廉 T-shirt,一定最聰明,最醒神,以及最安全--民建聯係政黨,根據普通法的案例,政黨係不能訴之於誹謗的。

當然,高登的法律專才任莖揚有不同的看法
「件tee真情寫住民建聯最無恥就掂啦, 中國字無得註冊. 人地咪無得告囉. 又唔可以告誹謗, 因為民建聯唔係個人, 只有個人重要係生人先可以告誹謗, 死左都無得告. 」

林忌第一時間諗起的案例,就係 CACV000178/1998 東快訊出版有限公司及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 訴 毛孟靜及律政司司長代表廣播處長 (港台)的案件--原來高登法律專才任莖揚認為,東快訊出版有限公司,以及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原來都唔係公司,而係個人!

係呢一刻,我感到好不安...

安已不...

麻煩高登網友轉載回覆發問者吧...

伸延閱讀:
禮義廉挑戰法治

後記--致高登五毛黨盧梭先生:
林忌昨日大年初一在拜年時於 Facebook 回應網友的留言時,錯把《商品說明條例》Trade Description Ordinance 的條文,記錯放在《貨品售賣條例》Sales of Goods Ordinance 之內。

在有閒回家之後,林忌己經把正確的法律條文 link post 於回應之中,可是高登的盧梭兄,仍然要就林忌在 facebook 回應的犯錯 screen cap,認真辛苦閣下了!

再連林忌今日連寫兩篇法律專文談及《商品說明條例》的文章,都不能令你動搖,閣下實在勞苦功高,我深信黨中央一定會好好酬謝你的!

禮義廉挑戰法治

高登網友開發一件疑似民建聯 logo 的「禮義廉」T-shirt,在年宵市場大賣,這件 T-shirt 扣除成本,盡捐與五區公投,亦因此在社民連「寄賣」,可是自認沒有禮義廉的民建聯,卻居然報海關,說商品侵犯了民建聯的商標,因此召來海關執法沒收,令「禮義廉」原本只係一個唔算頂級的笑點,成為了 A1 頭條與黃金時間的電視新聞,證明了民建聯除了沒有禮義廉恥之外,原來仲連仁義禮智都沒有

為何在海關見到成場都有好多疑似侵權設計,偏偏都選擇性不執法,卻對民建聯 logo 情有獨鍾呢?『同在年宵巿場的民建聯常委簡志豪,最初否認該黨曾向海關投訴,相信是「路過街坊睇唔過眼出聲」,經追問下終承認是黑手。』妙呀,民建聯有冇走去報案卻唔敢認,連只係有冇報案的簡單問題,都要講大話!甚麼叫做無恥呢?民建聯現身說法,以身作則說明,甚麼叫做無恥,大家要記住了!

另一方面,原來我們偉大的執法機構,只會在有人「報案」的時候先去「查案」,當版權持有人沒有投訴,就不會做野,這種「習慣」的奇妙之處,就好似警方見到有人打劫,只要受害人唔投訴,佢地就唔會查問一樣,引來了幾個問題 1. 我們的執法機關的「習慣」,不知是否法律規定或立法機關的「立法」內容呢? 2. 我們的法律條文是否有問題?

不妨看看今次傳媒報導海關行動的法源--《商品說明條例》Trade Description Ordinance ,一看 S2 的釋義,就會見到很清楚的一點--[比照 1968 c. 29 s. x(x) U.K.]--這條是一條「抄襲」英國 Trade Description Act 1968 的法例。參考英國 Trad Description Act 1968 的條文,一開頭就會見到這條法律的目的是甚麼--原文如下:

"An Act to replace the Merchandise Marks Acts 1887 to 1953 by fresh provisions prohibiting misdescriptions of goods, services, accommodation and facilities provided in the course of trade; "
林忌譯:一條取代 1887 年及 1953 年《商標法》的法律,加以新鮮的條文,在進行貿易時作禁止於「商品、服務、住宿及設施」作出誤導的法律條例;

"to prohibit false or misleading indications as to the prices of goods;"
林忌譯:用作禁止虛假或誤導性的貨物價錢;

to confer power to require information or instructions relating to goods to be marked on or to accompany the goods or to be included in advertisements;
林忌譯:賦予權力去收集,對寫在貨品上或廣告等相關的資訊及說明書;

to prohibit the unauthorised use of devices or emblems signifying royal awards;
林忌譯:作禁止非法使用儀器或皇家相關的徽號及封郜

to enable the Parliament of Northern Ireland to make law relating to merchandise marks;
林忌譯:作為北愛爾蘭的商標法律條文

and for purposes connect with those matters
林忌譯:以及一切(和上述)有關之目的。

從上述的條文很清楚看到,為何「侵權」這種民事的問題,居然會有一條刑事的法律--目的不是保護「商標持有人」,而是保護消費者!智力問題來了--今日購買「禮義廉」的消費者,他們購買的目的,是因為喜愛民建聯的 logo 嗎?是因為喜愛民建聯的 T-shirt 設計嗎?是因為搞錯了社民連會出售民建聯的 T-shirt 嗎?是因為「虛假或誤導性的貨物價錢」嗎?

刑事法律的定罪要求是甚麼?Beyond reasonable doubt 超越合理的懷疑!這和民事侵權的官司不同,這和民建聯說其商標索償的權利不同!這條法例的目的,很清楚是原作保護市民免受假貨誤導欺騙,卻被特區政府用來打壓異見,打壓政治表述!這叫做法治嗎?為何維園真係有好多假貨,海關唔出手掃蕩呢?哦,原來冇人投訴,佢地就唔會出手--香港邊一條法律寫明,海關係應該如此工作的呢?香港的立法局同立法會,有冇寫過一條法律,又或者有冇普通法的判決,係叫海關要用今日的工作標準去執法?原來「選擇性執法」係「常態」嗎?哦,一向都係咁就大哂,正如七十年代以前的警察一向係收片的,因此收片就係合法嗎?

我們永遠都見到政府有雙重標準--執法機關想打壓異見人士,佢地就唔係從「能否定罪」去思考,只係「可以告」、「可能告得入」,就立即進行檢控;反過來,一些佢地唔想告的人,就用呢一套標準,凡係「可能告唔入」,就立即宣佈「撤銷檢控」!律政司放過打記者的警方高層的兒子,律政司放過打記者的津巴布韋總統夫人及其保鑣,律政司不檢控民間電台非法廣播的蔡素玉,只控告患癌的司徒華;網民想「炸迪迪尼」告唔入意圖罪,就檢控佢「浪費警力」!網民精蟲上腦在討論區亂發音「快閃強姦」,就檢控佢「妨礙公眾體統」!反過來,民建聯要進攻美國領使館,警方唔執法;前高級督察在警察討論區說要「要是老夫出手,陳巧文分分鐘有 BB」,事發成個月,網民報案了成個月,咩消息都沒有。

好正義呀!當年阿嬌在馬來西亞在後台被偷拍,香港成百個婦女團體人人出來對壹本便利喊打!陳巧文在家被東方新地偷拍,我地的婦女團體呢?小貓三四隻發下音就收工(仲要只係得親泛民的婦團),卻忙在大公文報高調發聲支持政府的垃圾政改方案!我地的傳媒到今日仲有一大堆天真、可愛、無邪、品格高的記者,成日想「採訪」林忌,又說福佳是侵權,又問政府要立法監管的意見,每次我都很想笑--香港有兩個親共討論區,全靠 BT 下載而出名,到今日都仍然可以任人去下載 BT Seed!政府對真正的侵權品視而不見,卻去對林忌在美國的 Youtube 合乎美國法律「公平使用」的影片說三道四?嘩!特區政府真係威,傳媒記者真係威,咁反「侵權」,禁止香港人去美國網站囉!告 Youtube 侵權囉!原來生為香港人,就係一種原罪--你在美國發放合乎美國法律的影片,佢地都要規管o架!即使發放者係美國人,而唔係製作人,佢地都要用香港法律去全球通緝o架!

再看看民建聯於 1999 年 4 月 26 號登記的商標,清楚寫明這是 Class 41 的註冊,而不是賣衫。

(以下中文全為林忌翻譯)
"arranging and conducting exhibitions, conferences, public meetings and group discussions for cultural and educational purposes;"
安排及進行文化及教育的展覽、會議、公眾聚會、分組討論之用

"arranging and conducting lectures relating to culture and education;"
安排及進行文化及教育講座之用

"publication of books, magazines and printed matters;"
發行書本、雜誌及印刷品之用

"conducting and arranging conference, exhibitions, public meetings, group discussion and lectures relating to political affairs and elections, and the safeguard and maintenance of social and political stability in Hong Kong;"
進行及安排「政治事務」、「選舉」、「保護及維持香港的社會與政治穩定」的會議、展覽、公眾聚會、分組討論。

很清楚的,這個由曾鈺成女兒今日所任職的事務律師行負責註冊的商標,不是一個賣衫的註冊商標,因此關 T-Shirt 咩事?關用來保護消費者的《商品說明條例》咩事?事實證明,再好的英國法律,來到香港都會水土不服--因為執行法律的人,根本沒有法治精神,而只係濫用條文去打壓異見,翻版天堂唔去捉老翻,卻走去打壓創意!

後記--轉載蘋果日報:『法律界人士鄧達明質疑海關以《商品說明條例》調查今次懷疑侵犯民建聯物品的法律理據。他指出,該條例立法精神是保障消費者免受騙,法官會以此作為審案準則,「法例仲附帶一項辯護理由就係要刻意欺騙大眾,但今次明顯係政治諷刺玩嘢,並無刻意欺騙成份。」他指出,外國不少政黨徽號經常被人「惡搞」,但相關政黨都不會追究,「我覺得作為一個政治團體,應該包容啲,唔應該咁小器。」』

祝各位讀者虎盡甘來!

星期五, 2月 12, 2010

良心值五毫?

最近韓寒到王丹,都紛紛轉載大陸的「五毛黨」大跌價,原本在網上五毫子一個留言的「親共言論」,跌到得番一毫,更有網友憤憤不平,決定要為「一毛黨」的偉大工作平反云云。

林忌不知道香港的親共五毛黨有沒有因此跌價,只知道最近的新聞件件都令人極度憤慨!

港台新聞:奶受害家長趙連海被控尋釁滋事罪 料月底開審 2010-02-11HKT12:41
「三聚氰胺毒奶受害家長趙連海,正式被起訴尋釁滋事罪,代表律師預計會在春節後開審。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發出的起訴書指,趙連海利用三聚氰胺事件,在互聯網上惡意炒作,煽動群眾圍堵及非法集會,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他於去年底被公安帶走,若果罪成,最高刑罰為入獄5年。 律師表示,趙連海已作最壞打算,又認為即使最終為毒奶家庭爭取權益而坐牢,亦是光榮的。」

這是一個怎樣的政權,那些天天說愛國愛黨的人,你們有飲中國奶粉嗎?你們的子女會飲中國奶粉嗎?你們的政權做了甚麼事來?毒奶害人落台一年的李長江做番官,揭發毒奶案的受害家長,卻被落案起訴「尋釁滋事罪」?這是甚麼樣的邏輯?這是怎麼樣的國家?

趙連海不是為了民主,不是為了自由,只是為了最微不足度,最悲微的「食物安全」問題,為了其兒女被毒害,這是民生最基本最基本的權利,連去到非洲那些九流的窮國,都沒有一個政府敢這樣做--走去反告受害家長?那些口口聲聲中國比很多國家好的人,去了哪兒?你們有沒有身體力行,天天飲中國奶粉呢?最近廣東又出現毒奶,你們是否敢飲中國奶粉呢?你一天飲幾多杯?

國家不是「富強」了嗎?中國人民不是「站起來」了嗎?原來連求一杯安全的奶,也要被告被判監嗎?當國事丟那媽的時候,我們那些收了錢寫專欄的高尚人士,他們在寫甚麼呢?

再次回帶:蘋果副刊嚴浩:壓力是商業決定 2008年12月21日

『我國特別注意外交。在延安窯洞時代,周恩來已經特別注意涉外工作的細節,所有對外的人選都是精英。到了現在,能進中國外交部工作的依然是精英中的精英。中國對處理香港問題,由始至今,都非常慎重,絕不可能魯莽地要求香港媒體成為大陸媒體。所謂要亞視成為「中央十台」,那是對國情毫不知情的人不負責任的臆測。《文匯》、《大公》從創立以來就定位不一樣,怎麼可以拿人家和亞視比?至於有言論說:「香港的傳媒因為受到中央的壓力,已經逐潮成為大陸官方的口舌」,以我來看,有壓力的話也是主要來自市場銷路的考慮,那是個商業決定,與中央是否在政治上加壓沒有絕對的關係。』

再比較一下:港台新聞--外交部稱異見人士這個詞語不適合中國 2010-02-11HKT15:44
『在北京,外交部認為,「異見人士」這個詞語,不適合中國。 發言人馬朝旭在記者會上,被問及劉曉波二審維持判囚11年時表示,中國只有罪犯或非罪犯,不能證明異見人士這類人是否存在。 他重申,中國司法獨立,不容干涉,而外交部不會評論案件。

果然係精英中的精英呀!就好似納粹集中營屠夫中的精英一樣,中國外交部果然係倒果為因的精英!顛倒是非黑白的精英!出賣中國的精英!埋沒良知的精英!喪心病狂的精英!精英到咁,這位在香港蘋果副刊日日都篡改歷史的賣國賊嚴浩,除了賺中共外交部係精英之外,仲要日日抹黑國父孫中山,其實佢係唔係都被人 cut 人工,因此要日日中傷國父去賣國養家?

嚴浩:『「護國運動」中,孫文直接受日本軍部接濟四十萬日圓(折合當時美金七十萬)。國家再混亂也是自己的內政,孫文竟然把日本軍國主義帶入內政,其報酬便是東三省!』

這位嚴浩天天說日本紀錄了甚麼,孫文應諾了甚麼,就說孫中山是賣國賊!哈哈哈哈哈,真的很奇怪,孫中山勾結外國勢力,難道大家不知道嗎?嚴浩當然知之甚詳,偏偏隻字不談--孫中山勾結哪一個人人都知道的外國勢力呢?

就是「聯俄容共」和共產黨勾結!連北伐的黃埇軍校,北伐之所以可以進行,都是全靠蘇聯的幫助,否則廣州軍政府哪來的本錢北伐?

就是嘛,中國共產黨就是蘇聯的傀儡,孫文創立的國民黨與之虛以蛇委,只是因為國父早死,到蔣介石平定南方之後,才與賣國黨派中國共產黨決裂!才因此要「清黨」!中國共產黨怎樣寫蔣介石呢?中國共產黨的歷史怎樣抹黑蔣介石的清黨呢?如果說勾結外國勢力是「賣國」,連好似孫中山般「虛以蛇委」,化不可能為可能都叫做「賣國」,那麼中國共產黨是甚麼呢?一直到蘇聯和德國開戰,史大林沒有空閒理會中共之前,中共都一直是蘇聯的完全傀儡,勾結外國勢力的第一的,當之無愧而恬不知恥的政黨,就是中國共產黨。

為何孫中山要和日本合作?原因就是西方列強忙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及後要休養生息無力他顧),唯一不受影響的就是日本(表面上對德宣戰,只為了搶奪山東的德國權益),而日本政壇當時是有兩股力量--鷹派的軍國主義者沒有完全佔上風,還有「日中友好」的鴿派!嚴浩口口聲聲說「日本早已走上皇權順利過渡到民治」嘛,因此興中會開宗明義是要建立一個「純漢人」的民族國家,反清復明也,那麼割讓外族滿蒙,換來中國的和平、安定、民主、自由早一百幾年,這是愛國,還是賣國呢?

如果當年的日中友好可以成立,就沒有抗日戰爭的八年大災難,沒有南京大屠殺,更重要的,就是沒有「聯俄容共」千錯萬錯最錯的一段歷史,不會有共產黨奪權,不會有比希特拉、史大林殺更多人的混世魔王毛澤東當政,不會有文化大革命,不會有六四屠殺。

為何嚴浩隻字不提「聯俄容共」的勾結外國勢力,偏偏要提著孫中山和日本的合作建議呢?為何嚴浩要在蘋果專欄狂抹黑孫中山呢?大家而家明白未?因為如果中日結盟,就沒有中國共產黨也!沒有中共,又點會有「精英中的精英」中共外交部畀嚴浩去稱讚呢?又點會有唔知幾多個五毫子畀佢寫稿賺呢?

嚴浩天天說「出賣滿蒙」是賣國--外蒙古今日哪兒去了?更不用提滿洲--哎,江澤民割讓給俄羅斯的半個黑瞎子島又怎樣了?是日本吞併了,還是中國共產黨的前老闆蘇聯吞併了呢?

孫中山是在中國分裂成幾十幾百個軍閥之下,才被迫要和日本合作--包括如果日本肯合作剷除袁世凱,中國的統一就不用等到北伐;可是毛澤東呢?中共建立之後,為何還要事後多謝日本友人?甚麼全靠日本友人幫助,才可以打敗國民黨?一個是民族英雄,一個是賣國屠夫,嚴浩對國民黨和共產黨的雙重標準,真的令人嘆為觀止!

可哀的就是,中國太少孫文,太多惡棍,愛國的事冇人做,出賣民族的文妖卻成班人搶住做!其實這些賣港賣國賊的良心,值幾多錢呢?

套用韓寒「被和諧」的文章「你是小明嗎?」的最後一段:「最後我將去挑選一些言論,分辨一下哪個是外圍寫手寫的,哪個是寫作好手寫的, 哪個是愛國青年寫的,哪個是無知少女寫的,哪個是不高興寫的,哪個是沒頭腦寫的。但是如果我冤枉了你,你是義務的,那麼真的沒有辦法。誰讓你的主子認為,和你一樣的見解能值一毛錢呢。」

(轉載圖片--網友穿上「民建聯最無恥」Tee 和劉江華的合照)

伸延閱讀:
回鄉卡改號碼純屬商業決定!

星期四, 2月 11, 2010

塌樓多得特區政府

根據 1039 期壹周刊報導,倒塌的馬頭圍道 45J 大業主出來指證,其物業之所以倒塌,原來正正在進行屋宇署的「清拆僭建物和恢後原狀工程」,當事人聲稱:「開工前,她聲稱害怕結構有問題,曾再三致電屋字署測量師尹志威,要求對方來巡視... 尹認為樓宇沒問題,可展開清拆。」

這位大業主,唔係咩富豪有錢佬,只係一位九三年已經離婚,現年五十二歲的婦人,其前夫於 1991 年只以六百五十萬的價錢,已經購入全棟物業--這樣的一位大業主,政府要推幾多責任落佢身上,去「管理」佢的物業呢?

事發後特區政府不斷說,要舊樓建立法團,不斷要舊樓「驗樓」,檢查樓宇結構,我想問一下所有官員議員大帝--以目前的表面證據及證供看,政府的「補飛」有用嗎?乜而家塌樓係因為「冇驗樓」而出事嗎?乜塌樓係因為「冇法團」而出事嗎?你班大帝日日係度尸位素餐,用假方法假理由呃飯食,真正要做的事情,你地有冇做過?

表面證據就係--倒塌的樓宇唔係因為冇檢樓,亦唔係因為冇法團,而係一個好簡單的理由--拆僭建物的時候出事!至於點解會出事?你問下負責承包拆野的師傅啦,你問下負責承辦呢 D 工程的人啦!

用一個最簡單的比喻--病人唔係冇睇醫生,家下唔係冇去驗身,而係知道要動手術,負責開刀條友卻犯錯,一刀斬落你的大動脈令人失血過多至死!特區政府同班大帝做死因研究,唔係用死因庭的態度--究竟點解至死,而係一開波就大大聲:「都話o架啦,你班友點解唔買醫療保險?都話o架啦,你班友點解唔年年驗身?五十歲,仲唔年年驗身月月驗身?」

「哦,你冇年年驗身,你有事死左就係累街坊!你要負全責!」--這就是政府的態度嗎?這就是特區高官的工作嗎?而家市面上的問題係乜?就係「動手術」的好多都係亂來,又二判三判仲要判上判,一大堆黑工負責「開刀」;就算你把 99% 的錢用在驗身上,你冇一個好醫生,間手術室亂七八糟冇王管,你驗左身又有咩用?你日日驗身又有乜野用?

政府的態度就係一貫不知所謂--驗身、驗樓、驗尿就大大聲,最好人人年年驗、月月驗、日日驗,驗完有事呢?你地去搵「承辦商」處理啦!林忌認識的法團,做足哂政府所有的步驟,投標找回來的「合資格維修顧問」,絕大部份都係得啖笑--想收你最少幾萬蚊的顧問費,寫出來的「顧問建議書」,有連地址都搞錯的,有連住宅有幾多伙都搞錯的,有搬字過紙的,有胡亂老吹的,真係認真做的,廿幾份都冇五份。

好啦,就算認真做左份「建議書」,到真係畀錢請佢地做野--哦,原來份「建議書」寫到天花龍鳳,做野的人完全係兩回事!叫你用幾十萬替換乜問題都冇的「郵箱」啦,叫你用幾百萬把停車場的所有地面鋪過哂啦,原來呢 d 就叫做「維修樓宇」!你唔想做,佢地就派人千方百計游說你做!真正關乎樓宇結構的,可能只佔原本工程的十分之一,和樓宇結構無關的「掠水工程」,就叫你做哂,政府對呢 d 事情有冇監管過?政府對真正的民情,掌握有冇百分之一?

就算真係動工啦,哎呀原來間公司的條文又有古惑,開工開到一半,用一萬個理由話唔做啦,除非你加錢,明明工程費寫明最多只加十分一,又巧立名目話唔得要再加!政府對呢 d 問題有咩監管呢?哦,你死你事,係你地的「私人糾紛」!

明哂未?業主唔想維修咩?想呀,不過維修就係遇著賊,個個都要打劫搶錢!政府有冇做過任何事情,去保障業主的權益呢?有冇走去掃蕩下 D 貪污、偷工減料的維修呢?好啦,就算依正屋宇署的指示,走去清拆僭建物,一個唔該哎呀,成座倒塌落來!你死啦!係你的物業,無論係有人偷工減料好,有人亂來好,全部冇責任,責任就上哂你身!

咩話?動手術的原來係黑工,駁錯血管出街死左,咩話?政府仲要告你「收屍費」,仲要告你「血液污染環境」?

呢個就係今日的「正義特區政府」,呢個就係今日班官同議員的好事多為--驗樓啦!成立法團啦!

唉!

伸延閱讀:
揚威國際!法國國際廣播電臺:香港可能是首個呼籲人民抵制選舉的政府
驗樓、驗尿、驗腦
陳大文--從舊樓倒塌引發的「舊樓浩劫」

星期二, 2月 09, 2010

譚作人判監與亂使捐款

記得兩年前四川地震之時,有幾多三分鐘熱度的「忽然愛國」人士,人人高談四川地震,人人都變成「救災專家」,凡批評政府就說是抽水,說「救災第一,檢討第二」,一如以往中國人永不認錯,永不檢討的態度,兩年過去了,中共有檢討嗎?中國人有檢討嗎?

對,就是認真揭發豆腐渣工程的維權人士譚作人,為死難者製作名單的譚作人,今日就被中共政權判刑五年!

那些兩年前抽李怡水,說天譴論是冷血的人,今日何在?那些說高唱愛國論,說為災民的愛國人士,今日何在?你們來評評看!為何譚作人揭發豆腐渣工程要坐五年的牢,比起當年王丹坐四年更重?這是一個怎樣的政權?這是一個如何吃人的冷血制度?

那些支持中共的,就是這個吃人制度的幫兇,就是最冷血最可恥的賣國賊,因為你們支持中共作惡,就有如當年的支持納粹黨的德國人一樣,你們就是殺人兇手!建築豆腐渣工程,這個政權不但不譴責,反而走去譴責揭發這些事的人!為甚麼豆腐渣揭之不盡?為甚麼貪污永不停止?原因就是,這個政權已經腐爛到無可救藥了,這個政權已經是邪惡到底了,你們為中國做了些甚麼?你們對人類文明做了些甚麼?你們為何可以如此出賣良知與良心,去支持這個人類文明的公敵?
東方日報:川震重建磚一捏即碎
四川大地震災區再爆豆腐渣建材醜聞,重災區綿陽市揭發大批建房用的紅磚擺放數個月後即變成「粉粉磚」,只需用手一捏即碎。磚廠業者直指是國土部門為加快重建進度,供應頁岩礦生產紅磚,但因當地礦產含鈣量超標,遇水後疏鬆脆弱,質疑當局把關不力。業者坦言,若用「粉粉磚」起樓,再遇地震肯定倒塌,不少廠家為退貨賠償損失慘重,市民亦須重建,雙雙遭受重創。

電視機畫面顯示的老人家空手握碎豆腐渣磚牆的畫面,譚作人因此被捕,四川省政府都可以公然說謊,就沒有一件豆腐渣工程!上年為毒奶下台不足一年的李長江復出了,連帶連毒奶案也重現中國了!中國的電視機會爆炸!中國的奶粉會帶三聚氰胺!看呀,連帶四川的重建工程都再次揭發豆腐渣!一年前北川政府濫用四百萬賑災捐款來買豪華越野車,今年呢?原來用了一億八千萬去興建一座「新地標」--新北川賓館!

「四川新聞網2月7日報道 昨日上午,由山東淄博市援建北川新縣城的永昌一小、新北川賓館兩項重點工程主體封頂。

總投資1.8億元的新北川賓館是北川新縣城地標性建築。該工程由山東天齊集團施工,建築面積20016平方米,是北川新縣城建設中單體投資最大的重點工程。工程設計建築高度為18.8米,是一座極具羌族特色的現代建築。據了解,由於新北川賓館建設工期緊張,為保質保量完成工程,淄博市援建北川新縣城前線指揮部派駐工作人員駐守工地,對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督,用最高建設標準打造出優質工程,自2009年12月1日項目動工後,僅用65天就完成了主體工程建設。」

這項每平方米建築費用超過一萬蚊港紙的高級「賓館」,引來大陸網友嘩然--當災民問題仍然未解決,居然興建這樣的豪華建築?給誰住的呢?這些錢是由捐款而來,難道錢是這樣用的嗎?一億八千萬!比起香港搞公投的費用還要高!為何香港民生問題乜都話冇錢,由公投冇錢到咩環保費用都冇錢,卻要捐一百幾十億返大陸呢?如果北川有錢起豪宅,點解我地香港政府仲要強迫我地捐款返上去?

《基本法》一百零六條清楚寫明:「特區保持財政獨立;特區的財政收入全部用於自身需要,不上繳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徵稅。」--可是我們的政府卻強迫我地捐百幾億公帑返大陸貪官,卻反過香港人決定自己命運的公投是「浪費公帑」;全世界最貴的 669 億高幹鐵路就要起,香港人養老就只畀 500 億,然後要收強醫金!用電子產品要高速,政府就唔肯出錢搞環保,要向市民收稅!大陸的燒煤發電廠污染環境,政府卻仲要「發展」,去購買「高速」的高幹鐵路!

貪污舞弊不止,黑社會般恐嚇拉鎖維權人士不止,連香港新聞記者返大陸去採訪我們捐了百幾億的四川省政府,還要不斷打記者!

2010 年 2 月 9 日:今早在法院門外採訪的香港記者受到公安粗暴對待,有線新聞台的攝影師一度被公安箍頸及抬起,而在法院開庭期間,記者也被公安扣留。

這是怎樣的一個政府?香港特區殖民地政府!大家忍夠了嗎?大家忍受夠了這種憤怒了嗎?泛民主派的議員,你們還好意思繼續支持慷香港人之慨,把錢送畀這樣的四川省政府嗎?

揭發豆腐渣要坐五年監! Facebook group

伸延閱讀:
「六四」到「五一二」的幫兇
2009813 四川公安老屈香港記者
北京避震歡迎你
四川捐款買豪車
香港錢用在四川修路
香港優先!停止撥款四川!

星期一, 2月 08, 2010

寫給 80 後--時間站在我們這邊

最近看到報章日日醜化「80 後」,甚至一些「中年人」走去攻擊年輕人的態度,只令林忌聯想起歷史。

是甚麼歷史呢?就是中國人最自豪的歷史文化中的禁忌--纏足;由宋代成為潮流起,直到二十世紀,總共一千年!(秦始王統一六國是公元前 221 年,才 1221 年之後,就進入十世紀--即宋代開始纏足的年代)簡單而言,我們最自豪、最自傲的中國文化,總共有一千年是進行最不文明,最令人作嘔,強制全個民族的女性,去進行畸形的性虐待,由細到大無一倖免,我們偉大的儒家學者,呢一千年做過乜呢?我們偉大的知識份子,呢一千年做過乜野呢?

對比起西方文化--佢地一樣有極不光采的黑奴歷史,一樣有極不光采的異教徒迫害,可是西方和中國最大的不同何在?就係西方文明自我反省的能力--出來反對奴隸制度的,不是天朝的中國人,卻是西方的知識份子,例如循道衛理會的衛斯理,就是英國反奴隸制度的良心與先知;反對教皇神權的馬丁路德,主張三權分立的孟德斯鳩,人權先聲的盧梭,甚至創立社會主義的馬克思,這些人都能批判他們的時代,最終糾正了自己文明的錯誤,令人類更高尚,而不是儒家口口聲聲的甚麼人禽之辨了二千幾年,近乎三分一或一半的歷史時空下,中國人卻走去迷戀纏足,去對一半的人口--女性,進行最徹底的身心破壞。

難道中國人當中,就沒有例外嗎?難道中國人當中,就沒有堅持的人嗎?有,漢人之中唯一大規模拒絕纏足的「少數族」,就是客家人,報導轉載說「客家人」的漢統最純,為甚麼呢?這就是今天林忌為何要寫這段歷史的原因。

東方日報:科學家:中國已無純種漢族人 2010/02/08 來源:on.cc

『漢族是中華民族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科學家研究指出,中國已不存在純種的漢族人,在DNA檢測下,甚至連漢族的概念也已經不復存在。研究又指出,客家人才是真正的中原人。

蘭州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副教授謝小東表示,他最近剛完成了西北地區少數民族變遷的DNA研究。他說,在中國歷史上,中原人是比較純粹的漢族人,但是隨著歷史的變遷,曾被確切定義的漢族地區的居民,也發生了大規模的遷移,並與周邊少數民族甚至周邊國家不斷融合,中國已不存在純種漢族人。

他指出,根據研究,現在的客家人是比較純粹地繼承了當時中原人的文化傳統,比如客家人說古語,風俗習慣也有歷史痕蹟,「他們(客家人)才是真正的中原人,但他們現在只能以少數族的形式存在。」』

為何客家人能夠比較「純」漢族?原因就是客家人長期拒絕纏足--乾隆《大埔縣誌.風俗篇》曰:「婦女妝束淡素,椎髻跣足,不尚針刺,樵汲灌溉,勤苦倍於男子,不論貧富皆然。」書本沒有說的歷史,就是客家人長期被受歧視--凡客家女人,即被稱為「大腳女人」,即係--凡你拒絕纏足扎腳,你在中國就係畸形o架!你在中國就要被受歧視o架啦!四、五百年甚至上千年,中國的漢族女性就全部活在這樣的水深火熱之中,就只有客家人可以例外,而偏偏就係因為客家人例外,拒絕纏足就會被視為異端,被視為洪水猛獸,其他人有得選擇,都絕對不會和客家人通婚,因此客家人絕大部份都在族內通婚,亦因此變成「最純」。

全個民族都要纏足你唔纏?全個國家都要扎腳你唔扎?你地以為自己是誰?唔知當年的「上位者」會點講呢?林忌就用今日的對話來模擬一下吧

「我地自細都係咁吃苦啦!你地年青人咁唔吃得苦,扎少少腳就叫阿媽叫痛,阿女,阿媽都係為你好咋!你唔纏足,你嫁唔出o架!你望下 D 客家的大腳女人呀,你係唔係好似想變成佢地咁呀?」

「阿婆當年,都係細細個就開始扎腳o架啦,我都冇話頂唔住,你頂唔住?阿女,努力 D,忍下痛,捱住先,痛痛下就慣,就唔覺得痛o架啦,你叫都冇用,你反抗都冇用,只有做一個細腳女人,你先有前途!」

為甚麼今日的香港人,對自己的權利被扎,對自己的社會的病態視若無睹?為甚麼今日的香港人如此冷漠,例如對菜園村的毀村滅家當冇一回事?原因就係我們中國人係一個病態民族,一千年來的纏足,要西方文明近乎滅族,中國的知識份子先出來反省;當有人企出來,就好似民初那些「捍衛傳統」的衛道之士一樣,唔單止唔會檢討,反而會抹黑拒絕埋沒良知的人。

由呂大樂到沈旭暉的討論,正正就是沒有面對上述的問題--香港人之所以出現「世代之爭」,問題的核心就是文化傳統的變化--由一個「純中國人的文化」,過渡到一個「沒有那麼中國」的當代人類文明!80 後之所以拒絕再當奴,四代香港人之所以要起義,原因就是我們是以地球人自居,我們是以人類文明社會而自居,而唔再係歷史上那些貪生怕死、永不檢討、「小農 DNA」吃飽就夠,只會「飽暖思淫慾」的所謂「中國人」。

對,今日我們是少數,那又如何?時間是站在我們這邊!

星期五, 2月 05, 2010

高官兒子打人合法

施襲過程有片睇 卻說證據不足 前高官子打記者 律政司放生
2010年02月05日


【本報訊】光天化日襲擊記者,竟可逍遙法外。警務處前助理處長施關綺蘿的兒子,去年 11月在高等法院門外,以公文袋故意拍打正在採訪的記者,過程被清楚拍下。律政司考慮雙方供詞、看過錄影光碟後,上星期決定「放生」這位前高官之子,理由是「單有表面證據並不足以支持提出檢控」。香港記者協會譴責暴力事件,並質疑政府部門官官相衞。

無言,已經無言了

星期四, 2月 04, 2010

九小時萬人公投--「民建聯最無恥」作文大召集

最新消息:原本已累積了八萬四千二百幾個網友參加的「我相信可以召集100,000 個厭惡民建聯的人」的 Facebook 群組突然被刪,於是憤怒的網友立即再次自發重開群組,在短短不到半日--九個小時之內,於 2 月 5 日 00:21 分再次破萬網友參加,開創香港網絡史上第一次公投--反民建聯的網絡公投,我們用 mouse 投票,不足十二小時已破萬。

2 月 4 日 15:00 開 group
2 月 4 日 20:24 2500 人
2 月 4 日 22:16 5000 人
2 月 5 日 00:21 10000 人
2 月 5 日 00:41 11000 人
2 月 5 日 01:13 12000 人
2 月 5 日 01:43 13000 人
2 月 5 日 02:42 14000 人
2 月 5 日 06:45 15200 人
2 月 5 日 08:22 16009 人

為何民建聯要棄選潛逃?為何中共怕公投怕到要老屈係港獨?為何北京咁怕香港人普選?原因就係咁簡單--輸打贏要、言而無信、恬不知恥!
一人一篇「民建聯最無恥」作文大召集

鬧爆組:50 字以內

短文組:500 字以內

誠邀全港博客、網友合辦及參加!

Facebook 群組:「我相信可以召集100,000 個厭惡民建聯的人!」舉辦活動!
[原組被刪,前admin 主理正式重生版]

驗樓、驗尿、驗腦

林鄭月娥指出,舊樓問題複雜,主要涉及樓宇設計以及維修問題,目前有4000幢樓齡有50年樓齡以上的樓宇,以後每年亦會新增500幢50年樓齡以上的舊樓,她認為,業主對維修工作責無旁貸,如因樓宇失修而造成人命傷亡,業主亦需要負上沉重的賠償責任。

好一個「業主亦需要負上沉重的賠償責任」呀,林鄭月娥局長,你是在用法律來恐嚇市民嗎?「業主對維修工作責無旁貸」--對呀,這就是香港今日法律的態度,正如「政府高官對市政工作責無旁貸」一樣,為何我們的高官做得再差,都永遠唔需要負上任何責任呢?

最近有位德國的朋友輾轉問林忌:為何香港會出現這樣的塌樓事件呢?為何居然會被「裝修」打穿主力牆呢?難道他們不知道主力牆何在嗎?難道裝修工人沒有圖則來開工嗎?德國的朋友說,在德國每座建築的圖則都很仔細,正如德國人一向的傳統,連納粹當年如何殺人、殺了幾多人,都事事記錄得一清二楚一樣,中國人是怎樣做的呢?

很多年輕網友不知道的是,香港的建築物、大廈問題,簡直就係最離譜、最混帳的事情!早於六、七十年代,多層大廈興起之時,大量住宅樓宇的圖則,和實際建築物根本不符--例如明明圖則寫明屬「公眾地方」的甚麼「圖書室」、「康樂室」,去到最後居然可以被發展商當住宅單位賣出!例如一個商場的中央冷氣系統,居然可以成座都冇入圖則,成座都係「違例建築」!發展商、地產商可以胡亂起樓,起完就賣錢走人,但係買了的業主,就要負上一切的法律責任,這是甚麼道理呀?原來有人製作毒奶粉,賣完畀你間茶餐廳,毒死人之後要餐廳老闆負責?唔係嘛?有冇咁唔公平呀?政府當年驗咩樓o架?點解會批佢出來畀人賣o架?驗樓?邊個唔驗樓?定係驗左等如冇驗,咁驗來做乜?益驗樓的公司?

香港今日的法律,在針對大廈的問題就係咁唔公平;好似許文彪所講,香港的打工仔只係想要一間好普通好普通既樓咋!點解真金白銀供廿幾三十年,明明係貨不對辦,明明係有人偷工減料,明明係有人知法犯法,政府乜野都唔做,政府乜都唔去保障市民,反而話出事要市民負責維修,如果唔維修,就要負上法律責任呢?

就例如林忌見過無數例子,一些根本「非法賣出」的單位,本身沒有入到圖則,要畀錢,就話要佢地維修畀錢負責任;但係政府咩資助舊樓業主維修呢,呵呵呵,原來係冇份o架!特區政府的安排就係,單位冇入到則,政府一個仙都唔會資助!咁佢地又可唔可以話,既然都冇入到則,佢地又唔使夾錢呢?佢地個單位有野跌落街打死人,咁邊個賠呢?哦,原來就要小業主夾完錢維修執地產商的手尾之後,仲要小業主夾錢去打官司!好偉大的政府呀!地產商賺完最多的錢,負最少的責任,衰哂就搵小市民來祭旗,好公義呀!好合理的制度呀!

點解政府民望咁低?點解市民怨氣咁重?望下你地自己做過乜野啦!一層樓倒塌,政府查都未查,就一口咬定係「舊樓失修」--包括 04 年都明明驗過樓,仲有表面證據同裝修有關,佢地都立即要全港五千座舊樓的小業主,唔理三七廿一人人夾錢去驗樓!咦,好緊張市民的生命安全喎呵?

再比較一下,全港幾千架車死火,隨時撞死小市民,哎,政府有冇要求全港的油站間間驗油呢?哈哈哈哈哈,冇呀,唔可以公布呀,因為「太大影響」呀!你地小市民不如人人驗車啦!油站驗油?地產商驗樓?高官驗腦?發夢啦你地!千錯萬錯,一定唔係大公司、大企業的錯,一定唔係起樓的偷工減料,一定唔係起樓唔跟圖則,一定唔係非法建築的問題,而係你地小業主「保養不善」,包括近年果批「新豪宅」,入伙幾個月就已經又跌磚又漏水,全部都係你地班仆街小業主抵死!保養不善呀!你地唔負責任呀!你地唔畀錢去「驗樓」,唔畀錢去保養呀!

因此政府而家就要推出「醫療融資」,因為你班仆街小市民冇「驗身」,個道理一樣o架!你地班小市民一個二個老野唔保養,搞到隨時仆街死在路邊,因此要你地夾錢人人驗身,以免影響市容,以免影響中共高官來港掃貨的心情,明冇?就好似 d 樓舊左唔保養累死人,因此要大家夾錢保養一樣,你地 d 小市民老左唔保養,都會累死人o架!因此大家要夾錢,齊齊搞醫療「融資」,去「用者自付」呀!明唔明呀?高幹鐵路就畀 669 億,700 萬市民的健康就只畀 500 億,明冇?

就正如製造毒品、販賣毒品的黑社會,今日唔少同中國共產黨一家親,打擊毒販不力,哎,捉青少年去驗尿驗毒啦!連品學兼優的,一世唔吸毒的,都一樣要驗尿!點解?因為驗尿的就係冇反抗能力的小市民!你試下叫佢去驗下d 黑社會的戶口呀?你試下叫佢驗下幫中共太子黨洗黑錢果班商家呀?你話呢?

你呼吸就污染香港,你上網就製造電子零件污染地球,你買樓自住就日久失修累街坊,生活在香港,而唔係有錢佬或者達官貴人,就係一種「原罪」--鬼叫你窮呀?鬼叫你冇後台呀?你仆街啦!死果時記得要「用者自付」呀!應該徵收「收屍費」!又或者要立法強制通過,好似禁止議員辭職一樣,要恢復幾十年前禁止市民自殺的法律啦!哈哈哈哈哈!!!!!

伸延閱讀:
陳大文--從舊樓倒塌引發的「舊樓浩劫」

星期二, 2月 02, 2010

回鄉卡改號碼純屬商業決定!

硬膠無極限,再次在中國得到檢證!恭喜恭喜,作為「中國國民(海外)」的你,原來唔單止不能持身份證或特區護照進入大陸,而家仲要用任何正常人都想像唔到的方式,去屈你錢!號碼都可以轉,咩年代呀?號碼尾數都可以隨便轉o架?仲要返去「中國旅行社」去申請「證明書」?唔好同我講申請呢份「證明書」仲要收錢呀,否則只證明左一樣野--佢地係故意屈你錢的。
新回鄉卡號碼尾數改 連累持卡人身份被質疑 2010-02-01HKT11:41
工聯會最近接獲數宗持回鄉卡的港人投訴,表示更換證件後,號碼不一樣,在銀行理財或買賣樓宇時身份未被承認。工聯會已向廣東省公安廳反映,指問題嚴重及牽涉大批港人,希望盡快研究解決辦法。

工聯會說,廣東省公安廳替港人更換十年期回鄉卡,新卡號碼尾數一律由「00」,改為「01」,由於號碼不同,投訴人需要先在香港中旅社,申請證明書,再找律師公證,證明持咭人是同一人,涉及費用二千多元。工聯會批評換卡換號碼,對當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受影響的港人可能數以萬計,當局應該正視。

成班土共成日話去外國當係「二等公民」,更經常恥笑 BNO 等等,但「我地偉大的祖國」又點對待香港人呢?噢,原來連「居中權」,都要「求契爺」!「回歸左」十二年,香港人的待遇都一樣當係「海外」去處理;都唔明點解,班「愛國愛港」人士,一點都沒有「不安」,一點都沒有「慚愧」,一點都沒有「羞恥」之心,去為自己「祖國」對待香港「同胞」,都仲衰過英國殖民主感到一絲的「難受」,仲日日沾沾自喜去擦鞋,好興奮呀!好開心呀!大陸政府做一些互惠對等的政策(如 CEPA),做一些「正常化」國民身份的行為,就大大聲說:「國家優待香港!」、「國家關照香港」!嘩!原來做出一些外國當係「二等公民」都不如的行為,就要普天同慶啦!香港作為中共的「次殖民地」,真係巧威威呀!
杜青林在北京接見達賴代表 強調國家主權不容妥協
2010-02-01HKT16:12

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杜青林近日在北京接見達賴喇嘛兩名私人代表,強調國家利益不容侵犯,主權和領土問題不可能有任何商談的空間,不可能有絲毫妥協的餘地。

杜青林指出,憲法準則不容踐踏,所謂的「大藏區」和「高度自治」違反中國憲法,只有徹底放棄,接觸商談才有基礎,達賴本人才有出路。他又說,任何形式的滲透破壞活動都不可能得逞,只會為接觸商談設置障礙,令達賴方面更加孤立。

較早前,達賴發言人說,兩名代表結束與中方官員的新一輪會談,返回印度新德里。

更「巧威威」的仲在後頭,原來連在西藏實施「高度自治,藏人治藏」,都係「違反中國憲法」o架!連要求「高度自治」都要「徹底放棄」,先有「商談」的接觸基礎呀!原來連同中共「接觸」,都要你「放棄自治」,做藏奸呀!

比較西藏、香港、台灣三個實例,就可以知道所謂「一國兩制」係一個點樣的寶藥黨騙局!對台灣就好似中英談判時對香港,乜都話可以,乜都話自治,乜都話五十年不變,才不過回歸幾年,到今日 12 年的光陰,以往那個真正言論自由的香港已經消失了,2007 年的普選承諾,已經掉去了垃圾筒了,看看西藏,就知道甚麼是香港的未來--連「高度自治」都係「違憲」,看看近日連串土共的講法,就知道佢地想把香港變成第二個西藏--由藏奸把持,由中共全部控制。

至於台灣,所謂 ECFA 就係 CEPA 2.0,其實又係以往的經濟滲透手段的翻版,看看近年台商不斷進入大陸,就好似當年的港商一樣,變哂做中共的代言人,近日更離譜到連 Google 退出大陸,都仲有「台灣人」幫中共寫文,變成「台灣曾騙子」,好快就會出現台灣馬力,要坦克碌豬來試下o架啦。

又再望望香港,蘋果副刊都有專欄令人好不安,有些事原本都唔想駁,今年係 2010 年,香港係咩環境?香港最關心係乜?有人卻偏要在孫中山的歷史大造文章,連寫三篇去「揭發」,就真係令人想笑都笑唔出了。

『「國父」不「國父」,他走到了一黨獨尊,要所有黨員「甘願服從(孫)文一人」,他的腐敗,已經走到頂了。絕對權利,絕對腐敗,他推倒了清皇朝,又成立了孫皇朝,他以為用「革命」二字,就等於給自己加了一對翅膀,可以飛躍在時代之上,可惜他怎樣飛,還是飛不出那一片黑樹林。他是個讀書人,應該知道他前面有林肯,與他共世有甘地,英國與日本已經從皇治順利過渡到民治,他再沒有政治本事,也可以去學,去借鑑。他曾經說過「知難行易」,可是他偏偏是個傳統的「知易行難」的俗人。他有政治野心,沒有政治遠見,沒有道德標準,他在一個大有作為的座位上浪費了生命。革命尚未成功,後來他的同志在他創辦的革命路上,繼續努力革人民的命。 』

這位嚴浩在今時今日連寫三篇孫中山,究竟佢係咩人呢?看看佢 2008 的文章寫乜,大家就可以知道佢係咩政治立場,哈哈哈哈哈

壓力是商業決定 2008年12月21日

我國特別注意外交。在延安窯洞時代,周恩來已經特別注意涉外工作的細節,所有對外的人選都是精英。到了現在,能進中國外交部工作的依然是精英中的精英。中國對處理香港問題,由始至今,都非常慎重,絕不可能魯莽地要求香港媒體成為大陸媒體。所謂要亞視成為「中央十台」,那是對國情毫不知情的人不負責任的臆測。《文匯》、《大公》從創立以來就定位不一樣,怎麼可以拿人家和亞視比?至於有言論說:「香港的傳媒因為受到中央的壓力,已經逐潮成為大陸官方的口舌」,以我來看,有壓力的話也是主要來自市場銷路的考慮,那是個商業決定,與中央是否在政治上加壓沒有絕對的關係。

咦?你有冇睇錯報紙?呢份居然係《蘋果日報》,而唔係《文匯》、《大公》?哦!明哂,原來嚴浩呢種文章係好受歡迎o架!拿,蘋果日報一向都係「商業掛帥」o架啦,用佢的理論證明,首先蘋果登嚴浩文章,證明左佢好有市場好受歡迎超多讀者,係純粹商業的決定;第二,嚴浩寫呢種題材,都超受歡迎的商業決定!明哂!中國外交部真係精英中的精英呀!!!「中國的人權是最好的!」呢種外交天才的手法,簡直就係全世界最受歡迎的商業手法呀!唔知各位做生意的朋友,有冇興趣用中國外交部的經營手法,去為自己做廣告呢?

最爆笑的一句:「英國與日本已經從皇治順利過渡到民治,他(孫中山)再沒有政治本事,也可以去學,去借鑑。」

哎嚴浩先生,知唔知邊個係克倫威爾呢?今日英國國會西敏寺旁,都仲有佢的銅像,孫中山殺人多,定係克倫威爾殺人多呢?學英國?冇錯,所以我地未學英國敬拜克倫威爾咁,強調孫中山的優點囉;究竟嚴浩先生要學英國的時候,係用英國人的標準去學英國,定係用中國儒家聖人學說的標準,去神化聖人呢?

連英國當年為了反皇權保國會,都要血流成河,英國國會之父克倫威爾,當年就係一個大獨裁者,哎原來經濟冇條件,數字上不能管理,連商業革命都冇,人口四億的清末中國,一搞革命就要「超英趕美」呀!咦?點解嚴浩從來都用十分一的要求,去要求中國共產黨?

更爆笑的係,原來 20 世紀初,日本「已經從皇治順利過渡到民治」呀!嘩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咁侵略中國的國家係乜野?果個軍國主義的獨裁政府係乜野?有幾多位日本首相係被暗殺死的?嘩,孫中山仲學唔夠日本呀?你講乜呀?

維基都有資料,嚴浩先生唔知你識唔識上網呢?除了大半係軍人,由清末到民初,日本被暗殺或幾乎被殺死的首相,包括原敬、濱口雄幸、犬養毅、岡田啟介四位!原來呢 d 就叫做「皇權順利過渡到民治」呀?原來最叻篡改歷史的唔係日本的右翼份子,而係香港的「親共人士」。

再看看這位嚴浩對待孫中山與今日共產黨的雙重標準,真係令人嘆為觀止!

民主生熟飯 2009年01月03日:「中國十二億人有十億農民,十億人的生活經常在溫飽與飢餓之間徘徊,還未算醫療衞生等問題。十億人!那是什麼概念?十億人每天向政府伸手要什麼?是吃的穿的還是不能吃不能穿的?中國是一定有民主的,但實現的時間一定漫長。因此,在這漫長的過程中,何必勞氣影響自己身體? 是嗎?阿水?阿水是位恨不得大陸的民主能好像新年一樣準時到來的肉緊讀者」

原來中國共產黨共左你產六十年,中國都係唔能夠搞民主的,真係好奇怪呀,點解清末中國人窮百倍千倍的時候,中國又可以搞民主呢?點解今日經濟好過當年唔知幾多倍,嚴浩都覺得今日的中國共產黨好 okay,但係卻連寫三篇文狂鬧成百年前的孫中山呢?點解佢要求孫中山,仲高過今日的胡錦濤江澤民幾百倍幾千倍?今日的中國一定係衰過軍閥混戰,衰過遍地都係哀鴻的時代啦,因此今日的中國搞民主,要求仲低過嚴浩要求孫中山果時,明哂!

嚴浩:孫中山是個爭議性人物(三之一)『就是說,日本人助我孫文推翻滿清後,東北、蒙古「可任取之」。當時的日本已經在經營對中國的侵略,孫的許諾與暗示是對它的鼓舞。孫中山不惜一切推倒清皇朝的結果,是引來我民族幾乎滅頂的災難。他的動機是否純正?在這過程中,他的行為展示了一個什麼樣的人格?」』

嚴浩:孫中山是個爭議性人物(三之二)「關於租借滿洲,孫文已表示應允……如能在……五百萬借款之外再借與一千萬元,則孫等與袁世凱之和議即可中止,而孫文或黃興即可赴日訂立關於滿洲之密約。」

「驅逐韃虜 恢復中華」本來就係興中會的口號,在清末時候,「反清復明」這種漢人本位主義,係平常不過的事,到今日都仲口口聲聲說漢奸的,不就是嚴浩說是「商業決定」的親共傳媒嗎?原來漢人不要滿蒙的土地,就係賣國賊!因此吳三桂絕對係中國的開國功臣了,大家都係清朝人之嘛!看來中國人唔應該再尊敬孫中山,而應該供奉吳三桂!

用嚴浩的文章去比對佢自己:「他的動機是否純正?在這過程中,他的行為展示了一個什麼樣的人格?」嚴浩的動機和人格如何呢?大家心中有數吧!

最基本的歷史都唔識,卻用來抹黑孫中山的人格,中共由當年抹黑蔣介石,到今日都仲抹黑孫中山,幾十年的黑手段始終如一!呢三篇副刊文章,真係「商業決定」呀!原來篡改歷史都可以係「商業決定」呀!麻煩嚴浩快 D 寫幾篇文,去反駁佢口中「精英中的精英」中國外交部攻擊日本右翼份子的做法啦!哎,多謝網友轉寄文章,令我們對黎智英文章所指「我手寫我荷包」又有一番新的體會!

用嚴浩的邏輯去分析--中國官方全部都係精英中的精英,來得香港中旅社的更加係,因此回鄉卡改號碼純屬商業決定--即係用來昆香港人錢,屈香港人水,明未?

唔知嚴浩有冇泄漏國家機密呢?嘿嘿嘿......

伸延閱讀:
中正紀念堂民主的一課
回帶:主掌外交的國務委員唐家璇教訓香港記者:「中國的人權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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