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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2月 31, 2012

中共官員的思考模式

原文及聲音版本刊於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

2012 年即將結束了,這是多事的一年,亦是令人傷感的一年,在中國,經濟泡沫爆破在即,黑暗仍不但繼續猖獗,還更加肆無忌憚,卻未知黎明會否來臨;在香港,中共精心部署多年的「黨人治港」已經誠信破產,然而土共不但沒有收手,更開創香港的暴力先河,對採訪親共示威的記者施暴,令全港市民震驚。

比起十五年前的1997 ,無論是兩岸三地的華人,抑或海外的華人都有很強烈的無力感;十五年前,很多人幻想中國終有一日都要展開政制改革,如今則除了最樂觀的都不會再有此冀盼;政權移交前之初的香港,很多香港人對中共承諾的一國兩制以至 2007/2008 雙普選深信不疑,認為沒有理由懷疑中共對信諾的誠意,如今則由於兩屆立法會及特首選舉違約,不但公然由中聯辦黨人治港,更逐漸破壞香港法治,更由於連台灣的傳媒與經濟,以至多海外的中文媒體如加拿大,也變成由中共所操控,這一切之目的,就是美國多份傳媒如彭博新聞所揭露的,即中國權貴家族不惜置國家利益於不顧,保持掌握中國政權到最後一分鐘,在此之前盡力轉移財富,而全國共產黨員則全力配合去以權謀私。

這就是中共官員真正的思維方式──甚麼國家利益,甚麼外國勢力云云,只是用來騙騙五毛憤青的藉口,對中共各級官員來說,國家以至黨的機器,只是用來確保自己權力來源,而目的只為了追求家族以至個人的財富,以供其窮奢極侈的生活方式而已,至於國家興亡,或者對未來數十年的人民幸福有何影響?這根本不在中共官員的考慮範圍之內,數十年後,他們全家都移民外國了,中國的爛攤子由誰收拾?他們根本毫不關心,只要不會危及其安危及財富就可以了。

因此香港爭取權利與民主朋友必須看清楚,中共官員思考的真正方法──即香港對他們來說,所謂「國家利益」根本不是他們所考慮的事情,而是「中共官員如何透過香港取利」此一點,要制止他們進一步破壞香港,唯一可以牽制他們的方法,是透過威脅到他們官員自己及家族的切身利益,令他們有所顧忌不敢壞事做盡而已。

的確比起國家機器,香港人的力量或者有嫌不足,但港人絕對不應妄自菲薄,因為隨著中共官員的資產大量往海外轉移,能夠威脅到這些官員家族的戰場,則已由中國國內轉移到海外去了;香港先天的國際關係,就是香港人最大的本錢,當中共權貴家族在外國寸步難行,他們為求自保,才會肯妥協讓步,例如反對國民教育一役,大家都忽視了,海外香港人集體反對國民教育這件事,對中共帶來極大震撼。

善用香港的外國傳媒,多嘗試把香港人的聲音帶到國際層面,善用互聯網的作用,影響到外國當局,才會對中共在香港胡作非為起制約作用;當人人都成為網絡記者,分分秒秒去監察政府,那麼即使土共在香港再使用暴力對待記者,也絕對不能令香港人滅聲!

星期六, 12月 29, 2012

無地溝油證據之偽術

刊於 2012 年 12 月 29 日蘋果日報論壇版

香港的食物安全中心居然表示,目前「無任何證據顯示牽涉所謂的地溝油」,這是荒天下之大謬,令香港市民極度震驚的事情,特首政府再一次毀滅自己的誠信,令市民陷入更進一步的恐荒之中。

事實的證據是甚麼?其一為記者追查到有油商賣毒油,而毒油的源頭就是大陸油,最離譜的超出歐盟標準七倍半;其二即地溝油在大陸極為普遍;其三即為蘋果記者在山東追尋源頭,發現有問題的貨品源頭,是一些缺乏監管的山寨式小型榨油坊,而這些用榨油坊以200℃高溫來壓榨,老闆既不清楚高溫榨油會產生致癌物質,而且即使知道也不在意,因為油商根本對此漠不關心,只關心成本與回報。

更離譜的是,有問題的油品,特區政府居然不是即時銷毀,而是運回大陸原產地,連特區政府官方,都不得不承認這些油再被轉售到香港的可能,這是完全置香港市民健康於不顧的疏忽處理,證明目前的處理程序,絕對不符合市民的期望。

傳媒及網民進行調查時,早已發現大量相關、相近名稱公司,使用同一或類近地址登記多間公司的疑似「分銷商」,,部份公司更被食安處披露,更無牌經營或「遺失」單據及來源等最基本資料,更有公司負責人奇怪的失去聯絡,這一切都顯示一個表面證據,即是有關的油品品質,絕非食安中心單方面聲稱的「極有可能是生產時品質控制未如理想而引致」,而是一個長期缺乏監管的問題,為何問題一直都可以避過食物安全中心的監察,卻先被記者所破獲呢?政府對此完全沒有檢討。

食油出了問題卻沒有人需要負責,相關公司只是不斷卸責,如果問題真的簡單如食安處所說是「品質控制」,為何至今沒有任何公司出來承認責任?問題既然在生產源頭,為何總公司或代理商卻對源頭安全問題不聞不問,甚至對其商譽的問題愛理不理?明知貨品有問題,不是在香港即場銷毀卻送返大陸,這行為已經說明了相關機構的態度──這些「有問題」的食油,在大陸是沒有問題的,是可以轉售的財產,而我們卻依賴這樣的原產地而閉起雙眼認為油品「應該沒有問題」,這不是最令人震驚的無知的頑固嗎?

高利潤而缺乏監管,可想而知的必然結局,就是品質完全失控,產生出危害健康的油品,食物安全中心發現問題之後,居然對這些明顯證據視而不見,更對這些相關公司的後續可疑行為視而不見,是視市民的健康於不顧,令市民對飲食業以至政府監管完全失去了信心。

星期二, 12月 18, 2012

日本國會改選──鷹派之再起

原文及聲音版本刊於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

日本眾議會改選,執政的民主黨大敗,議席由 230 席跌到只餘 57 席,在野的老牌霸主自民黨,則由 118 席,急升至 294 席,超過國會半數,再聯同長期和自民黨同盟的公明黨,自民。公明聯盟佔有日本國會過三分之二的議席,再加上有石原慎太郎坐鎮的維新會,也奪下了 54 席,對日本民族主義者來說,想廢除或修改二戰以來的「和平憲法」,其形勢前所未有的「樂觀」,只餘下參議院最後一關。

話說回頭,為甚麼日本人會願意投這些被我們認為屬鷹派的政黨,以至「軍國主義」的主張呢?除了說對方是邪惡,以及大罵日本人,再高談和日本不免一戰之外,我們有否試過從日本人的角度,去思考為何這些主張在日本廣受歡迎?

對日本人來說,第二次世界大戰,是將近七十年前的事情,而日本的軍國主義,是上一個世代的債務,對於今日的他們來說,為何他國人民仍然要反日?美化自己的歷史,好多國家例如中共也在做啊,為何中共國的人民,可以容許自己的政府篡改歷史,卻不容他國效法呢?

又從另一個角度看,朝鮮半島的軍事對抗,就是長期貼身威脅日本的問題,七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期間,北韓曾多次派人去日本綁架,近十幾廿年,則是試射導彈,多次射向日本海,甚至越過國本的領土,而眾所周知,北韓的好朋友,就是北京的中共政府,兩國的意識形態相近,曾經在戰爭之中互相幫忙,更加是獨裁專制政權,而兩國都藉著煽動國內的民族主義,去轉移人民對內政的不滿!那麼對日本人來說,為何戰敗接近七十年,他們的國家仍然沒有權利去自保?為何他們「保家衛國」仍然要依賴美國人鼻息?日本人的所謂鷹派──如代表人物石原慎太郎,除了和中國、南北韓有所衝突,其實也同時反對美國,著名的作品《日本可以說不》,就是要對美國說不,這點經常被華文傳媒有意忽略。

當年希特拉得以在德國崛起,就是藉著反對規管德國的《凡爾賽和約》;正正就是因為和約限制德國的軍備,令德國國內人民憤憤不平,認為單單規管德國,而外國卻任意興建軍備,就是欺負戰敗的德國。和德國不一樣的是,今日的德國強大而沒有外敵威脅,而日本卻面對著北韓與中共強大的武力威脅;因此日本人的憂患意識,即建基於隨時受到北韓攻擊,甚至中共和北韓聯手夾擊的假設之上。

正如物理學的牛頓第三定律,作用力等如反作用力,東亞愈多「反日」的聲音,愈多領土的主權爭議,除了反日各國國內的民族主義潮流之外,也會製造日本國內的民族主義的幽靈,這是必然而且無可疑免的。

民族主義是雙面刃,是互相毀滅的力量,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已經證明,強調愛國最終只會帶來戰爭;當我們要求日本人正視歷史,不去修改和平憲法,以至再向七十年前所欠的債再三道歉賠償之時,我們也必須正視今日東亞各國的現實──例如北韓會不會失控?中共面對經濟困難時,會不會變成軍人干政,例如如薄系等可能發動的政變?如果我們都不能公平面對自己的問題,又如何要求對方先做呢?這一點,值得所有民族主義者再三思量。

星期一, 12月 17, 2012

梁振英山頂大宅消失的金魚池

翻查梁振英的聲明及資料,林忌又發現了一些奇怪之處,先閱讀梁振英聲明第 25 段:

25. 買入後,我請建築師主動向屋宇署辦正式手續,申請以下幾處加建和改動,包括一些極小型的改動:(1) 將4、5 號屋之間的車位改為一個小庭園及一個建築在地面上的金魚池,(2) 將該處通往游泳池的露天樓梯拆除,(3) 在5 號屋的一個小廁所的牆身加開一扇窗,(4) 將泳池旁的一條樓梯加蓋,(5) 在4、5號屋之間露天通道加建一玻璃篷,方便雨天時在兩屋之間走動,以及(6)將車位的石屎牆改為玻璃牆。

26. 以上的申請獲屋宇署批准,並於完工後獲屋宇署檢驗確定符合批准圖紙的
要求(附件十至十三為部份和屋宇署的往來函件),手續來來回回超過一年時間。」

留意 1. 正式申請包括金魚池 2. 屋宇署批准圖紙相關文件附件十至十三,即梁文件中的p.32-37 頁 3. 時間在一年左右

可是翻查附件十至十三的六頁文件中,提及了樓梯、廁所、廁所窗、樓梯加蓋以至玻璃篷;可是金魚池呢?相關六頁文件完全沒有提到。

我們再翻查屋宇署的圖則紀錄,發現改建的新增圖則文件,總共有公元 2000 年的三份,而三份文件都見不到有關金魚池的紀錄。

這就奇怪了,明明根據梁振英聲明第 25 段的說法,他有向屋宇署申請金魚池的啊,為何金魚池卻不見於附件,也不見於圖則呢?難道是金魚池不用申請?

再查看屋宇署網頁上
樓宇維修全書」:

63:我可否在花園建造魚池或泳池?

你應先核實有沒有該土地的業權。一般來說,建造魚池或泳池,涉及挖掘和興建新的結構物以作儲水用。這些工程均屬於《建築物條例》的建築工程,要先徵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和發出開工紙

梁振英這位產業測量師今次沒有犯錯,的確建造魚池,即使不涉及挖掘,也涉及「興建新的結構物以作儲水用」,因此金魚池理應要事先申請,而非隨便建造。

那問題就來了,為何屋宇署寧可在附件提及廁所換窗,卻提也不提金魚池呢?難道屋宇署又違失了梁振英金魚池的圖則嗎?不會吧?當年屋宇署署長梁展文被東方日報踢爆,明明就沒有違失,卻「擺烏龍」呀!

於是林忌就唯有從昔日新聞去求證,可是就發現一個很奇怪的事實,就是金魚池的事情,原來曾經見報!

你沒有看錯,見報日期明明在 2003 年 3 月 14 日,而蘋果的報導則刊於早一天,即 2003 年的 3 月 13 日,報導提及:「消息稱,數月前梁妻欲在花園興建一個露天魚池,使環境更加優美」--啊,這個梁振英聲稱應在三年前入了則的金魚池,怎麼跑到 2003 年才來興建了?更大的問題,就是為何已興建好,梁表英與唐青儀不肯付尾數而搞到被追數見報的露天魚池,怎麼在屋宇署的圖則與文件之中,完全持不到紀錄?就和先前梁振英終於承認是自己僭建的花棚一樣,為何金魚池和花棚同樣沒有紀錄呢?為何明明說是入伙時「合法申請建造」的金魚池,去到 2003 年才建造?而且還被追尾數?

單是網上的公開資料,都可以找到這麼多和梁振英說法不符合之處,一次又一次爆完又爆,梁振英根本從來都沒有真正的坦白交待;從花棚、葡萄架、金魚池以至地下室,從時間點來看,梁振英「改建」其單位是一個持續不斷的行為,最少由入住起去到 2003 年,都仍然在不斷改建之中;而這些改建,卻完全在屋宇署找不到紀錄,亦因此,為何屋宇署可以查都唔查就斷定,梁振英和其他嚴重的僭建無關?事實就是單位中有多項以至嚴重的僭建物,而梁振英更有在赤柱的僭建前科--包括有工人在周刊以及傳媒一再指證,當年親眼目擊梁振英於單位內,進行開山的二千幾呎僭建,以及夢幻的 Hello Kitty 房等等,以客觀的表面證據看,梁振英有極大嫌疑,為何屋宇署及發展局完全不查問證人?

對比起林鄭月娥及區載佳在今年二、三月全面追殺唐英年,盤問三、四十個證人,包括相關工程師、建築師、測量師以至工人,發展局及屋宇署在調查梁振英簡直就是兩副態度,這是任何香港市民都可以清楚比較的事實,政府無恥的雙重標準,令人作嘔!

星期六, 12月 15, 2012

屋宇署包庇梁振英鐵證

屋宇署昨晚確認梁振英在赤柱大宅僭建,其部如聲明如下:

「根據2000年12月及2001年1月多次視察所得,發現上址樓宇及其後面的人造斜坡之間,在該屋苑的批准建築圖則上顯示為原有的空間內有僭建物,包括一些樑、柱、牆、樓梯及樓板。由於本署在首次視察該空間時,有關僭建物的清拆工程已在業主委任的認可人士的監督下展開,所以本署並不知悉有關僭建物的用途及面積。有關僭建物的清拆及修復工程其後於2001年1月下旬完成。

好奇怪吧?點解會事後先去睇呢?難道梁振英反應好快嗎?不!

根本屋宇署有人以權謀私的證據就係東方日報 2000 年 12 月 26 日的報導:

第二段:「屋宇署表示,梁振英向該部門稱會自行聘請認可人士檢查舊居拆除僭建物,拆除僭建物後會再通知屋宇署檢驗。所以屋宇署並沒有派員到上址巡查,了解確實存在甚麼僭建物。

大家冇睇錯嘛?當正義的東方日報踢爆左梁振英在赤柱搞挖山的瘋狂僭建,屋宇署的處理手法,居然係話:「梁振英自稱會請人來拆,所以我地唔派人去啦」...

對比起唐英年?立即衝去佢家影,林鄭同屋宇署仲要三番四次出來「警告唐英年」,唔准自行拆左佢
黨的人,執法部門的待遇真係寧舍不同;當時屋宇署的署長係梁展文,唔怪得之啦呵?

屋宇署直到 2001 年 1 月 19 號才發聲明「證實」梁振英僭建,話梁振英已經「修復」了僭建,唔查梁振英,唔回應傳媒查問,連梁振英僭建左幾多面積都唔知,亦冇興趣知,查都唔查,當市民係傻的?


翻查 2000 年時的法律條文,梁振英係明顯違反《建築物條例》,如東方的報導係正確,梁振英犯了第 14 條走去僭建,從當年比今日更嚴格的 S40 刑事條文可見,梁振英的被檢控的機會理應更高!

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的《建築物條例》版本,第 40 條係少左「任何人明知而違反」呢八隻字的,即係在 2010 年之前梁振英如被控刑事非法僭建,即使無法證明到佢「明知而違反」,都已經立即係刑事罪行

2000 年 11 月版本的建築物條例 S40
「任何人違反第14(1)或21(1)條,即屬犯罪,一經定罪─
(a) 可處罰款$100000及監禁2年;及
(b) 可就經證明並令法庭信納該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5000。」

唐英年僭建二千呎呢,發展局同屋宇署就出來話查刑事,查問三四十個證人同工人,第一時間入去再出來開記招,十幾日後仲出來警告唐英年,叫佢唔準私下拆僭建

梁振英僭建三、四千呎呢,發展局就當聽唔到,屋宇署就話「已經拆左」,之但係面積幾多都答唔到市民,有工人向周刊舉報指證梁振英就係發起僭建果個,連人證都有了,屋宇署卻查都唔查,更幫梁振英發新聞告:「拆左啦,處理左啦,冇事發生啦,我地乜都唔知,亦唔打算知啦」

仲未計當年屋宇署署長親口向傳媒講大話,話唔見左梁振英家的圖則,被踢爆係假的?
呢個就係腐爛入骨的香港,呢個就係中國人治下的香港,已經爛到徹底了!

屋宇署唔起訴梁振英之餘,連查都唔查,報紙踢爆就通知佢叫佢自己拆左佢,連梁振英究竟在山內搞左乜野都任由證據毀滅,等證據毀滅哂先去睇,然後就話自己都唔知究竟當年梁振英做過乜.

這樣的表面證據,還不足以證明普通法下的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嗎?Sin Kam Wah v HKSAR [2005] 8 HKCFAR 192,去廉署報案吧!



星期二, 12月 11, 2012

梁振英或犯刑事欺騙罪

梁振英聲稱「我冇講過冇僭建」,事後狡辯是回應「選舉期間」,然而事實係當時梁根本冇說明時間點,梁不是說「我在選舉期間冇講過僭建」,而是「我冇講過我冇僭建」,這是明顯的事後曲解,又一個大話

梁振英當然有說過自己家冇僭建,是甚麼時候?有圖有真相,是 2011 年 5 月 11 日的明報訪問,以及最少 Now 的記者都在場。

2011 年 5 月 11 號,梁振英聲稱:「家中所有建築物都有入則,並找過兩名律師確保符合法例」

大話 1:梁振英家中有 10 大僭建從來冇入則,其中 5 項係佢買入之後自己起的(信報紀曉風資料)

大話 2:梁振英在 12 年 11 月 23 號的文件之中,聲稱律師係買樓時的律師,而根本不是自己建完僭建物之後再請律師,更不是在大家查僭建時再另找律師確保合符法例

大話 3:梁振英的回應之中,其律師根本不是「確保全屋合符法例」,而只是查花園、空地和泳池;為何梁振英只查這幾項呢?為何不是全屋去看呢?為何明知不是全屋去看,卻說成是全屋去看呢?這就是公然說謊!梁振英就是明知屋有僭建,所以才不叫律師看全屋!

大話 4:梁振英有意參選係 2009 年起,2010 年已公開不否認有參選意圖,2011 年 5 月已算積極準備參選,當時全部名人都被人追僭建,梁振英在完全冇搵人查過時,卻誤導記者說他自己找人查過,更誤導記者是嚴迅奇幫佢修建全屋(可是梁事後又稱自己不是「一手業主」了),更誤導記者他找律師幫佢確保全屋符合法例,這是完完全全的說謊!梁振英從來沒有請過律師幫他「確保全屋符合法例」

維基解密:
2010年7月15日,梁振英出席香港電台電視節目《議事論事》,被節目主持人李鵬飛要求證實他有意參選特首的傳言,梁振英沒有否認,又稱如社會有需要,他會盡力。
2011年9月初,經維基解密披露,美國前駐港總領事唐若文撰寫的其中一封電文顯示,梁振英早於2009年已有意參選特首

大話 5:傳媒沒有再追問梁振英自己有冇僭建,是基於梁振英已於 5 月宣佈自己冇僭建的聲明,即使梁振英去到 10 月才發現自己有僭建的荒謬說法屬實,他已發現自己在傳媒公開說謊,梁既稱自己唔係建築測量師,那麼是誰教他可以自行封牆的?不是交由專業人士處理的嗎?為甚麼梁振英忽然認為自己識法律,忽然認為自己識測量,忽然認為可以自己偷偷摸摸封牆就等如「解決了僭建」?處理不等如解決,把賊贓封在牆內不等如盜竊不存在,這是任何人都知的常識,梁振英再次明顯說謊!

看完梁振英的大話之後,林忌再和一位資深大律律討論過之後,認為梁振英目前可能觸犯以下罪行

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8條--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

(1) 任何人以欺騙手段(不論該欺騙手段是否唯一或主要誘因)而不誠實地為自己或另一人取得任何金錢利益,
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

相關的金錢利益則參考第 (2) 條 (c) 項
(2) 視為為某人取得本條所指的金錢利益的情況如下─
(c) 他獲給予機會在某職位或受僱工作賺取報酬或賺取更多的報酬,或......

18 條列明,有關「欺騙手段」則參考同法例之第 17 條,第 17 條列明:
“欺騙手段”(deception) 指就事實或法律而以語言文字或行為 (不論是以任何作為或不作為) 作出的任何欺騙手段(不論是蓄意或是罔顧後果),包括與過去、現在或將來有關的欺騙手段,以及與使用該欺騙手段的人或任何其他人的意圖有關的欺騙手段。

不論是以任何作為或不作為,即包括明知自己僭建卻不通知傳媒,更包括自己先聲稱自己沒有僭建,事後發現有卻不主動通知傳媒。

總結:梁振英以欺騙手段--即以明知自己有僭建卻說沒有,明知自己從來沒有找過專家去看全屋,卻對外聲稱有,及 2011 年 10 月明知自己家已有僭建後,卻不主動澄清的「不作為」,去欺騙記者、市民以至選委,梁振英家沒有僭建,而不誠實地為自己取得金錢利益,即因此獲得機會受僱成為特區行政長官,去賺取特首人工報酬或將來更多的報酬。



星期一, 12月 10, 2012

風骨與誠信──由莫言到梁振英

原文及聲音版本刊於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

近日最多中港兩地留意的大事,分別是莫言得到諾貝爾文學獎,以及香港的特首梁振英不斷違反誠信說謊,雖然表面上兩件事情無關,但對香港人來說,兩件事都強烈違反香港的「核心價值」,即香港人多年來深信的一些基本原則,引起香港廣泛的討論和憤怒。

以往凡有華人得到諾貝爾獎,香港絕大多數人都會一同慶祝,就有如上一位的華人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或者再上次高行健獲得同一個諾貝爾文學獎,香港市民甚至要睇典禮直播,可是今次莫言得獎,卻說了一些令人震驚的說話:『全世界任何國家都有新聞審查,但就像申請簽證及通過海關的檢查,不喜歡但是必要的,「沒有新聞檢查,任何人都可以在報紙及電視上污蔑及誹謗其他人,相信任何國家都不容許」』

這種說法是非常荒謬的,今日全世界大多數地方,都沒有新聞審查,至於任何人在傳媒污蔑或誹謗,則要付上相關的民事甚至刑事責任,把要事後的負責任當成是事前審查,再把審查新聞當成是通過海關,絕對是顛倒邏輯,對於重視新聞自由的香港人來說,莫言的說法簡直反智。

失言後幾天,莫言解釋自己其實也反對新聞審查之後,又再石破天驚說一句:「文學遠較政治美好,建議大家多關心文學,少關心政治。」──這句更是令人震驚,難道莫言不知道,1953 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正正是當時的英國首相邱吉爾嗎?諾貝爾獎官方網頁,列出邱吉爾獲獎的理由:「他精通歷史和傳記的描述,以及其為捍衛人類崇高價值的精彩演講」──作為繼邱吉爾之後的獲獎人,莫言這種言論和邱吉爾完全相反,反而支持邱吉爾的二戰時的對手,納粹德國臭名昭著的宣傳部長哥培爾的所作所為。哥培爾鼓勵納粹德國的文學家、藝術家遠離政治,透過文學以及藝術的「溫室」,欺騙一般人「現實沒有這麼差」,透過這些「小罵大幫忙」的溫水煮蛙,令大家遠離政治,讓邪惡的獨裁政權胡作非為,德國著名的作家哈夫納 (Sebastian Haffner),就直斥這些人的行為是獨裁政權的幫兇。

因此在廿一世紀的今天,有人居然認為莫言代表華人,而華人為其獲獎感到「共與榮焉」的話,結果則反過來華人「深以為恥」──邱吉爾得獎後接近六十年,諾貝爾文學獎居然落在一位既不認識「新聞自由」,更教人「遠離政治」的膚淺的作家,令人搖頭嘆息。

講完風骨就談誠信,香港特首梁振英於十二月十日上立法會「解釋」,在九十分鐘的回應當中,不但沒有誠懇道歉,甚至連親共的一眾保皇黨要其道歉,都不斷呼敷了事,反說是為「令人誤解」而致歉,死不肯認說謊,反過來說「我從來冇講過自己冇僭建」,一些連保皇黨都難以接受的說話。

梁振英說謊的本領當真天下無雙,梁聲稱十一年前買樓不知單位有僭建,可是事後卻足證自己卻有份僭建;十一年來不知道 4 號屋單位下的 322 尺僭建空間,卻突然在參選特首之前一個月,突然福至心靈訝然發現,自己的大屋中竟有此僭建空間;究竟梁振英是如何發現此空間呢?一間住了十一年的大屋,卻突然發現此空間屬僭建?

如參考圖則才能發現僭建,則必然是因為梁振英突然看圖則,才有所發現;為何梁振英會突然去看圖則?就當然是因為該月梁振英報名參選特首,這就是刻意隱瞞的鐵證,梁振英卻自堅稱和參選無關。

再說看了圖則後發現僭建,卻聲稱不知道需要通報屋宇署,認為建了牆封了空間,僭建就不再存在,請問這些「封了就不存在」的知識是誰人所教?梁振英為何忽然間會擁有這種連小市民都不會有的荒謬認知?一位讀建築測量文憑畢業的專業測量師突然失智,配以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忽然失言,這一切都違反了香港人做人的基本價值──不要說邱吉爾的「人類崇高價值」了,令我們真的很失望,很憤怒,很痛心。

就是這些令人痛心疾首的現象,才令香港人懷念 97 年前的英治年代;就是這一再「低處未算低」的品德墮落,才令香港人重新揮動十五年前放棄了的香港旗,這叫「兩害取其輕」,真的如此令人難以明白嗎?

星期二, 12月 04, 2012

特首誠信破產──中共在香港的戰略難題

原文及聲音版本刊於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

梁振英在香港上任五個月,因其僭建一再公開說謊,已面臨被議員彈劾的危機,一齣香港版本的「水門案」,衝擊著特區的管治威信;簡單而言,特首梁振英的誠信已經完全破産,其「梁班子」亦同時說謊而陪葬,中共面臨三個選擇:其一爲「悶燒死撑」,即梁特將以跛脚姿態跑足五年;其二爲「全盤豪賭」,以最激進的左共路綫全面破壞香港一國兩制,將點燃全香港人的誓死反抗,甚至引來國際干預;其三即爲換特首,則代表其部署多年的「黨人治港」未開跑先破産,這就是中共面臨的戰略難題。

第一個選擇,即中共目前表面傾向的選擇,即盡量淡化梁振英僭建與誠信的問題,不斷靠其他事情轉移市民視線,希望時間可以沖淡一切;然而事實却絕非如此簡單,香港人的特性,即初時很天真很易相信人,然而一旦觸及港人核心價值的底綫,即不會也不願回頭;誠信破產者的梁振英,無論今後在香港做甚麽說甚麽,港人都會視之爲騙子特首,無論做任何事情,都會用最嚴格的標準去審視,而這一切,又是梁振英自己一再「大話冚大話」而一手造成;而梁振英連組班都無力,又有何能去改變十五年來的爛攤子呢?更何況是一個毫無威信的特首?乜都做唔到,將會係困擾梁振英全個任期的死結。

第二個選擇,即中共立即全面豪賭,對香港實施恐怖政策,例如立即宣布啓動廿三條立法等,其結果就必然是硬碰硬,民怨沸騰的港人對中共的不滿早已升級,英治年代的香港旗升起之處皆盡是掌聲,守護香港價值、反大陸化與港人優先成爲年輕一代的主流論點,更是幾年前不可想像的事情;以今日互聯網年代消息傳遞之迅速,香港有大量外籍人士及持有外國護照的港人,一旦中共推行强硬政策,必招來有如同情巴勒斯坦人的國際聲援;香港旗上的米字旗標志,如在香港受到武力鎮壓,則英美等國家的反彈之力,必超越其他「事不關己」的第三世界地區;這個選擇的可行性,還遠低過梁振英上任之初,因爲當初他還有較高的民意與誠信去推行,如今却兩樣皆無。

第三個選擇,則以董建華脚痛下臺爲例,令梁振英以種種理由辭職下臺,換過另一位特首,然而此選擇對中共最大難題,就是既沒有可靠的人選,也沒有一個可以「替代」選擇;最有可能的林鄭月娥,本身就已深陷于發展局及屋宇署包庇梁振英的旋渦之中,加上西環與土共一系本為中共直屬,這些滿腹密計陰謀的集團,又豈肯就此未施展即告放手呢?

以中共的角度看,香港已是一盤殘局,而造成這盤殘局的,其實又是中共自己;容許梁振英以污穢的手段推倒唐英年,已令商界對從政深深警覺,奉行多年的溫水煮蛙戰略,則因為黨人治港而破局,因此目下中共最應該做的選擇,就是抽手不理,對香港放任不管,讓大陸的歸大陸,香港的歸香港。那麼港人的怒火將會局限於香港,而不會火燒中央;中共一旦再加強干預,就正如陶傑於七年前所預言的,這隻「香港腳」上的癬患,只會令中共愈搔愈癢,流血不止。

然而中共又豈能忍住干預之癢呢?猶如青蛙載蝎子過河的故事,情難自禁也;最終的結局,必然是青蛙與蝎子雙雙沉入大河,一起玩完。

星期一, 12月 03, 2012

如何彈劾梁振英?

先旨聲明,林忌是支持彈劾的;點解支持?唔需要多講,跳去下一條問題--彈劾程序是怎樣的?

基本法七十三條 (九):如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四分之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進行調查,立法會可委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並擔任主席。調查委員會負責進行調查,並向立法會提出報告。如該調查委員會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很多人漏了一點,就是上述條文只看到「四分之一聯合動議」,卻眼大睇過龍,或者不願意看到,「經立法會通過進行調查」十隻字,何謂「立法會通過程行調查」呢?不相信蘋果,不妨看看某些派別特別相信的太陽報,年初想彈劾曾蔭權時有所報導過相關程序,就係同樣要經分組點票通過展開調查。

1.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九),就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進行調查,需由全體議員的四分之一、即十五名(現為十八名)議員提出聯合動議。動議獲立法會通過需經分組點票,即直選議員和功能組別議員兩個組別均分別需得到過半數議員支持。

2. 動議通過後,立法會可委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並擔任主席。

3. 調查委員會調查並向立法會提出報告。

4. 如該調查委員會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簡單而言,絕對唔係有十八票聯署就可以啟動彈劾,而係十八票聯署才可以提案(而非平時個別就可以提案),想要啟動法官調查,又係回到分組投票的起點--分組點票通過,才可以啟動調查;分組點票不過,又係乜都做唔到...

所以有人不斷散播話彈劾比較容易的講法,唔係無知扮有料,就係為左打擊政敵而明昆你,事實上彈劾嚴重過特權法調查,想有「建制派」支持更難,因此唔行特權法卻只走彈劾,最開心果個一定係梁振英。

當然啦,可以三招一齊出,不信任動議、權力及特權法、彈劾三招一齊做,之但係我想問,議員是否可以分身同時開三個立法會呢?如果分唔到身,係唔係其實都應該有次序先後去做呢?不信任議案就排今個月十二號,唔知簽名通過彈劾,係唔係可以早過十二月十二號呢?

如果保證可以,請立即進行;如果不敢保證的話,那麼把聯署彈劾的日期推到十二月十二號之後--即不信任動議之後,係唔係更加理直氣壯呢?這個政治問題是否有絕對的答案呢?就留待各位政治大師去回答了。

民主黨點解未表態支持彈劾,就不在此文的討論之列,恆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講多都無謂;至於公民黨呢?從年初公民黨梁家傑對彈劾曾蔭權發表的文章所見呢,就係受「大狀黨」的包袱所累啦;對於大狀來講,一見到法律條文,就一定係從法律去思考條文的意思,例如基本法 73 條 (9),見到「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呢,就會諗乜野叫做「嚴重違法」或者「嚴重瀆職」啦;下一個問題,就係究竟目前有冇足夠的「嚴重違法」證據或者「嚴重瀆職」證據呢?如果未有,佢地因為法律原則而有所顧慮,正如佢地對外傭案的取態一樣,又係唔係可以用某些人的「投共了」或者「冇膽」來總結呢?

所以大家如果記得起一些選舉期間的改圖,某黨派就大鬧議員私人草案係做騷,因為一定唔過到分組點票,反而佢地「莊嚴承諾」拉布,才有實際作用,咁我地就想問一句啦,為左拉倒梁振英,點解冇人提過拉布呢?梁振英唔辭職,未拉布拉到 2016 年囉,點解大家忽然失憶呢?點解而家又要棄拉布而不用,寧願行分組點票呢條死路--佢地曾經大踩特踩一定過唔到的死路呢?

彈劾係應該做,不過無論「不信任」、「權力及特權法」、或者「彈劾」都只係一場戲,因為一定過唔到分組點票,想拉倒梁振英最重要的幾點,反而係

1. 有幾多市民示威包圍政府唔肯散去
2. 能否搵到梁振英犯刑事罪行的證據
3. 拉布拉到特首辭職或者解散立法會

如果有足夠彈劾梁振英「嚴重瀆職」或者「嚴重違法」 的材料,即理應達到刑事標準,即使律政司不肯調查,是否可以提出私人刑事傳票去起訴?

之不過直到目前為止,卻冇任何人去舉報梁振英喎,去刑事舉報梁振英的,係零,和以前的報警潮完全不同,這就是成件事最詭異之處。

政府於 2005 年 12 月 19 日的文件已經提及,即使展開刑事調查也不會妨礙彈劾程序,因此發起彈劾的朋友,理應掌握梁振英「嚴重瀆職」或者「嚴重違法」 的材料,就快點先發起報警、報 ICAC、報申訴專員、報屋宇署的程序,以加強彈劾程序的說服力,為何仍然在觀望呢?

不過都係奉勸香港的泛民都係拿拿聲啟動彈劾啦,因為你諗多幾秒,都會被人說成是投共或者冇用,反正程序正義呀、法治呀呢 D 英國人留低的東西,香港班友根本毫不珍惜,人地都唔擔心,你地為佢地擔心乜野?法治?食得o架?

星期日, 12月 02, 2012

討厭政治倒夜香

某王姓女歌手出來大嘆討厭政治,我也要說,其實我極度超級非常討厭政治,每日對著那些重重覆覆,日復一日的謊言,看見那些極度醜惡,反口覆舌的面孔,怎會不討厭政治?又怎能不討厭政治?

認識林忌的朋友都知道,我自己的生活,過得比絕大部份的朋友都好,生活無缺,從不為柴米擔憂,家庭幸福快樂,政治對我是甚麼?就是我生活之中最醜惡、最難受的一部份,就是我最不想面對,也不願面對的一部份。

很多初認識我的朋友常搞錯,以為我對政治有興趣,以為我每天讀報是為了「消磨時間」;或以為我打算從政,問我幾時去選議員,每次都對我的答案感到很驚訝──甚麼?你沒有興趣,你不愛政治,那麼你為甚麼這樣「政治化」?

以前不懂回答,被問得多了思考過,用一個比喻最傳神──當你生活在一棟爆了屎渠的房屋,每天就面對一大堆糞便沒人理會,即使你關起門,臭味仍然從每一條門縫滲入你的家中,影響你的食慾,影響你的心情,你會如何做?忍耐?繼續無了期的忍耐?還是學董建華、梁振英或者鴕鳥,看不見、聽不到、聞不著,就不存在?

或許對絕大多數人來說,臭味而已,忍忍就過去了;可是糞便一天一天的累積,你不嫌臭嗎?我嫌啊!你不願去倒,好吧,我來好了!政治之討厭,就有如夜香;插手政治之討厭,就有如倒夜香;我不期待每個人都願意挺身而出去倒,但最起碼希望你這位作鄰居的,會對這些出來倒夜香的義士說一句多謝;即使你吝嗇這句說法,也不要出來說風涼話;當你忙得滿頭大汗,為了倒夜香而幾晚開夜車的時候,一位天真無邪的無知中女走出來發表「感想」,與一眾擁躉分享漿糊腦袋中的偉論,卻不知這句風涼說話如何的傷人:「哈!這些倒夜香的人真有趣,捧著糞便搬上搬落的,開大食會嗎?難道他們聞到臭味特別興奮?要食都食第二樣啦,關心下公公婆婆食乜好過」

也許你覺得倒夜香很傻,也許你不認同人家倒夜香的方法,也許你覺得關心公公婆婆今晚食乜野比起倒夜香更重要,之但係這位中女在發音之前,你可有想過這些辛辛苦苦人士的感受?梁振英呃完一次又一次,全香港由記者、民間記者以至時事博客係度做乜野?就係為了一個呃神騙鬼的大話精的謊言忙到團團轉,很不幸,這位大話精是代表香港的「領導人」,是影響全香港政策的第一把交椅,是決定香港命運──包括你關心那些公公婆婆究竟食粥食飯定係食屎的最有影響力的人,此人沒有誠信,揭發佢就係為左拉佢落台,換個最少冇佢呃咁多人的上去,這就是我們既不喜歡,卻沒有選擇的責任──對我而言,這是良心驅使我去做的責任。

追查梁振英的僭建,絕非小朋友玩泥沙或者八卦,而是需要大量的專業知識以及真相的追尋;不少記者朋友抱怨,那五十五頁紙的梁氏回應,再加上高空相片、法律合約、建築圖則,根本是玩死人的工作。這些專業知識,應用在其他事情之上,絕對可以收取高昂的收費,為甚麼有這麼多人追究真相?就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終於對住記者承認的──誠信,是待人處事的重要價值;一市之首的誠信,更是香港人最重視的核心價值,我們追查,是為揭發真相,揭出壞人真面目,或許會有「滿足感」,然而這種達到正義的滿足,絕對不是興奮,卻是深深的無奈、苦笑與嘆息;而更多的,是對騙子的極度憤怒!我們付出,是因為我們熱愛這個都市;我們無求,只希望旁邊少幾個出來亂說風涼說話的人,就是如此簡單,很難為嗎?

星期四, 11月 29, 2012

發展局局長隱瞞立法會鐵證

當特區政府不斷重覆又重覆,搵幾個官員不斷好似人肉錄音機,覆述政府如何「開誠佈公」、「冇隱瞞」、「不偏不倚」、「處理了便不存在」之際,我們不妨讀讀七月五日的明報,究竟特區政府的局長高官,是如何欺瞞立法會的:

「麥齊光昨首次出席立法會會議,第一條質詢便是回應梁振英的住宅僭建。他透露,屋宇署早前在梁宅共發現6處僭建,涉及45平方米,當中包括玻璃棚(13平方米,約140平方呎)、花棚(6平方米,約65平方呎)、花棚旁的構築物(4平方米,約43平方呎)、金屬大閘、停車位對下被改建的空間(22平方米,約237平方呎),以及停車位的頂蓋。

麥齊光說,當局已向業主發出勸喻信,要求盡快糾正,署方並無有關花棚及玻璃棚的興建時間資料,屋宇署亦不會調查歷史,只會根據現場狀况要求業主還原建築,無法證實花棚及玻璃棚是否在購入時已存在,而業主若自願清拆,當局不會作刑事調查。」

麥齊光的答案,完全沒有提及「空心牆」,也沒有提及屋宇署終於在 11 月 27 日承認的,於六月在「地下低層曾發現一幅與建築圖則不符的磚牆。」,為甚麼麥齊光沒有答?是麥齊光受到任何人的指示,故意壓下不表嗎?還是屋宇署連麥齊光的隱瞞?

看看立法會議員原本的問題,李永達問到:「(二)當局以往有否上門巡查上述物業,以瞭解該等物業有否任何違規僭建物及曾否進行任何清拆構築物的工程;巡查詳情及結果為何;有否瞭解該等物業業主曾否委託專業人士檢查其物業有否僭建物和結果為何;」

從李永達此部份的問題已經清楚可見,議員提問了梁宅「有否任何違規僭建物」,那麼為何七月四日麥齊光居然完全不提到六月屋宇署所發現的「地下低層曾發現一幅與建築圖則不符的磚牆」?

仔細讀讀麥齊光於七月四日就立法會議員提問的書面回覆,清楚看見發展局局展在列出僭建物時,故意為梁振英隱瞞,麥的答案如下:

該兩幢房屋亦發現有以下的僭建物:

「4號屋:
* 傳媒於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報道,搭建於庭園有密封頂蓋的花棚(即問題提及的花棚);
* 位於花棚旁邊的構築物;
* 在屋旁的通路豎設的金屬閘門;
5號屋:
* 位於地下的停車位被圍封及加建頂蓋;及
* 在停車位對下,位於庭園水平的位置被改建為一個樓面空間。」

說好早已知情五個月的「一幅與建築圖則不符的磚牆」呢?請問是發展局局長,還是發展局,還是屋宇署提供錯誤的資料去誤導市民,還是他們全部都是共犯?

特區政府在答覆議員提問(即代表市民的提問),故意知情不報,故意就「冇違規」的事情發表大篇文章和偉論,鬼唔知阿媽係女人?冇違規的當然唔需要刑事調查,然而有違規的僭建呢?為何由發展局到屋宇署,故意不提那面牆的事情?你們為何要包庇梁振英,為梁振英誤導市民,欺騙公眾?

對,麥齊光七月一日才上任,那此七月四日在立法會的提問是否要麥齊光負責成疑,那麼究竟是誰全程負責呢?麥齊光的前任就是林鄭月娥,屋宇署署長是區載佳,他們是否替梁振英隱瞞?

屋宇署署長於今日的回應,更為是荒謬絕倫
「翌日即向業主發信,要求提供牆身建造資料,作進一步調查及跟進,絕對無說過停止調查,其後回應傳媒時無提及牆身,是因為調查未完成,根據一貫做法,不會提供未完成調查的細節。」

對不起,這不但是傳媒向你查問,而是代表香港市民的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正式向政府查問,如果未完成調查,為何發展局局長隻字不提你們未完成調查?發展局與屋宇署只要一句簡單回應:「發現仍有其他僭建物,需要進一步調查」,這就是客觀中立的事實,而屋宇署卻完全沒有這樣做,反過來包庇梁振英,直至東窗事發。

屋宇署為梁振英隱瞞已非首次,2000 年底東方日報揭發當時為屋宇署署長梁展文配合梁振英講大話,為梁振英「完謊」稱梁之赤柱舊老「圖則咁啱攞去製作微型菲林」。最終於記者成功向屋宇署申請圖則,正式取得影印本,證明圖則並未有遺失,這就是鐵一般發生的過事實!屋宇署一而再,再而三偏幫梁振英,當我們香港人是傻的嗎?

記者不妨提問區載佳及麥齊光,找兩人對對口供:究竟區載佳在提供資料與發展局答立法會議員提問之時,有沒有隱瞞梁振英那面空心牆?麥齊光當時知唔知情?如果知情為何要為梁振英隱藏?

唔知麥齊光仲會唔會為保梁振英,自己攬上身呢,呵?

最新進展--港台新聞 2012-11-29HKT18:38
「屋宇署下午再派人到行政長官梁振英位於山頂的大宅視察,高級屋宇測量師朱煒堯表示,視察了4號屋地下低層士多房一幅外牆後面的情況,並打開一個門口大細的入口,視察所得,外牆後面有一個樓面空間,約30平方米,相當於約323平方呎,高約兩米半,屋宇署會繼續分析及評估視察所得資料,繼續跟進個案。

梁振英較早時在書面聲明承認,在4號屋地下低層,有一個約200平方呎的擴建部分,並已經拆除及以磚牆密封。」

商台新聞:「梁宅四號屋外牆打開約有三百呎樓面空間
29.11.2012 18:48
屋宇署人員傍晚再到行政長官梁振英位於山頂的大宅,四號屋地下低層外牆打開一個入口,人員進入發現一個約三百平方呎的樓面空間,高約兩米半,會將分析視察所得,繼續聯絡業主委托的認可人士。」

呃尺 61.5%,梁振英係測量師?差餉同稅我呃政府只交六成得唔得?我係唔係都冇誠信問題?你地可唔可以唔好追我?

最新影片:今朝林鄭全程不敢答記者提問之模樣,另多謝今日李怡抬舉,於蘋果社論引述本博論點




星期二, 11月 27, 2012

獨家:十一年前梁振英的行為有如今日老翻

開心大發現獨家猛料!梁振英所作所為尤如 11 年前翻版!早在 2001 年,梁振英被踢爆僭建花園長廊之後,原來仲收埋另一個僭建物,要當年的東方日報踢爆,再死死氣修復..

今年的事對梁振英來講,唔單止唔係第一次,仲係第 N 次僭建,而且次次都係扮唔知,扮唔識,扮因屋宇署「圖則咁啱攞去製作微型菲林」所以索取唔到圖所以拆唔到喎,咩垃圾藉口都搵哂出來!

2001 年 1 月 20 日東方日報:「本報早前先後兩次披露梁振英位於赤柱東堤灣道三十九號C1 單位有僭建問題存在。梁振英首次回應本報查詢僭建花園長廊時,只稱十多年前購入單位時花園長廊已存在,但當時梁並沒有主動提及室內也有僭建。

事件報道後,本報再接獲舉報,指梁的舊居除了僭建長廊外,最嚴重的僭建物在室內,是挖山而成,本報當時亦再傳真提問及電話聯絡梁振英,但一直未獲回覆。

今次事件揭發身為測量師的梁振英的居所一直存在兩個僭建部分,部分違規僭建更存在十多年,但梁振英直至九八年計畫遷出上址才向屋宇署索取圖則清拆僭建物,但卻因屋宇署「圖則咁啱攞去製作微型菲林」,未能提供。直至本報揭發僭建事件後,梁振英才聘請認可人士監督及進行修復工程。」

2000 年 12 月 26 日東方日報:『本報接獲的舉報指出,僭建長廊是梁振英在十多年前親自設計修飾,並非如梁所說是購入單位時已存在,當中有人在撒謊。僭建物的興建從沒經過正式的申請,梁要拆除僭建物完全沒有難度,根本不存在梁所說的要去屋宇署找建築圖則才能拆僭建物的問題。至於最嚴重的僭建物在室內,是挖山而成。

屋宇署並無遺失圖則

梁振英早前表示九八年計畫遷出上址,曾多次向屋宇署索取圖則,只是屋宇署遺失圖則以致未能將僭建物清拆,屋宇署署長梁展文其後則稱「圖則咁啱攞去製作微型菲林」。本報記者於本月八日向屋宇署申請圖則,本周三正式取得影印本,證明圖則並未有遺失。』

壹週刊 是非圈 2001-01-04 :
「振英哥又有僭建 麻煩屋放盤難

振英哥赤柱豪宅上次被揭發有僭建物,當時振英哥話搬入去時室外已有僭建物,但幾十年都搵唔到圖則,所以冇清拆。最近齊百通又收到風,原來佢間屋最重要僭建物在室內,是挖山而建。 齊百通問過屋宇署長梁展文,梁署長上任時曾講過要嚴厲打擊樓宇僭建,佢證實振英哥豪宅室內的而且確又有僭建,而振英哥已搵合資格人士去處理。 看來這間麻煩屋已經曝光,要繼續放盤都好難。」

2001 年東方報導之前一日的政府新聞公告!扮冇事?原來又係假野!

我第一次處理賊贓,認為該賊贓價值較低,唔知道要報警
我第一次面對裸女,認為該裸女樣子較醜,唔知道要問佢同意先可以性交
我第一次報稅,認為自己收入較少,唔知道要誠實申報先可以免罪
我第一次用刀,認為把刀好鈍,唔知道一插落人心臟就會死人...

梁振英:「自己第一次處理僭建,認為該工程規模較小,唔知道要通知屋宇署」

屋宇署傳媒問左你 N 次啦,傳媒報左出來,話果度有僭建,屋宇署你去查見到牆身位置不符又唔同,你居然唔答傳媒問題,配合梁振英講大話,由佢繼續講「該空間不存在」?問你五個月都唔答?梁振英一世唔答你又一世唔查呀?

2001 年 2 月 7 日經濟日報:
「C.Y. 梁於去年底遷出赤柱舊居,但早前被報章報道舊居僭建,C.Y. 已著手進行清拆。據悉 C.Y. 舊居原先為一個 2,000 多平方呎的分層單位,最終於挖空地庫下,地庫樓面多達 4,000 幾平方呎,並且建有私家通道通往海邊平台,變身成海邊「複式」單位。」

以為強國處女膜有假野賣,點知做到香港特首都有僭建假處女膜賣,十一年前拆過又識得搵認可人士申請通報屋宇署,梁振英一定唔會講大話,一定係得到腦退化症,因此強烈基於健康理由,梁振英好似董建華一樣,立即辭職! 

十一年前果次係咁,十一年後今日又係咁,次次都扮唔知,唔清楚,要了解,僭建完一間屋又僭建第二間屋,畀人發現一處就拆一次,次次都唔清唔楚,賴得就賴,你當我地傻的?十一年前呃過一模一樣,今日又再呃多次??

星期一, 11月 26, 2012

齊心舉報梁振英

我明白大家都對梁振英講大話感到好煩厭,不過林忌最憎人就係講大話,佢講一個我就踢爆一個,佢講一百個我就要踢爆一百個,再次話畀大家知,梁振英於 2012 年 11 月 26 日再次講大話!

先睇下梁振英講乜野大話--港台新聞:「梁振英:不知道建磚牆封僭建須通知屋宇署
2012-11-26HKT21:08 行政長官梁振英再否認隱瞞僭建。

被問到去年底發現大宅有擴建地下室時,為何不在選舉中交代,他強調,當時認知是僭建處理了就不存在,至於處理僭建時無通知屋宇署。他則解釋,那次是他第一次處理僭建,工程較小,不知道要通知屋宇署。

梁振英說,一直態度是當知道有工程要申請,便會申請,入住時有6處加建改建有入則申請,一發現僭建便馬上處理,當時處理時,無任何查詢亦無任何壓力,例如有傳媒報道有玻璃棚僭建,便即時處理,一直嚴格遵守建築物條例。

梁振英又說,有很多社會人士包括高官名人,檢查後發現寓所有僭建,他們處理後也無打算公開,他認為僭建處理了,便不存在。

梁振英在上周五聲明中承認,去年10月發現4號屋地下低層有約200呎的擴建部份,他11月將擴建部份拆除及以磚牆密封。」

梁振英話自己
1. 不知道建磚牆封僭建須通知屋宇署
2. 梁振英說,一直態度是當知道有工程要申請便會申請....,一直嚴格遵守建築物條例。

首先大家睇下《建築物條例》 S14 講乜?
--除另有規定之外,任何人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下述的 批准及同意, 不得展開或進行任何建築工程,
(a) 對按規例向他呈交的 文件的 書面批准; 及
(b) 對經批准的 圖則所顯示的 建築工程或 街道工程的 展開的書面同意。

請問梁振英有冇遵守呢一條?請問梁振英知唔知道有呢一條?事實就係佢冇遵守,冇遵守又話自己嚴格遵守?你估亞太區終有一日成為亞太區呀?

梁振英身為測量師,佢老身為律師,仲做到律師行合伙人添,你地個牌呃番來o架?
唔知道梁振英憑乜野去決定乜野要申請,乜野唔需要申請呀?一時又知道主動要申請,一時又話唔知道要申請,究竟梁振英你 D 法律係邊度學o架?火星?這是一條最基本的建築物條例,由法律學生哥到從事任何建築測量的朋友,都一定知道要申請,請問梁振英從哪個人身上得到這樣的法律意見呢?呃鬼呀?

事實係乜野?就係梁振英知法犯法,不斷行騙,你呃人!你講大話!你地班高官都不斷呃人講大話,你地真係當香港人係傻的嗎?

根據建築物條例 S40 (1AA) 任何人明知而違反第14(1)條, 即屬犯罪, 而如屬建築工程(小型工程除外),一經定罪— (a) 可處罰款$400000及監禁2年

舉報梁振英!


伸延閱讀:
香港水門:梁振英官位換林鄭月娥輕放?
梁振英再大話冚大話(一)
梁振英再大話冚大話(二)

星期日, 11月 25, 2012

香港水門:梁振英官位換林鄭月娥輕放?

理據如下:
1. 屋宇署屬發展局管
2. 發展局在 2012 年 7 月 1 號前的局長是林鄭月娥,7 月 1 日至 7 月 30 日是麥齊光
3. 黎廣德聲稱今年6月已去信屋宇署,質疑由屋宇署調查候任特首,屋宇署直屬上司又是日後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有角色衡突嫌疑,應外判獨立人士負責個案,可是林鄭卻冇反應
4. 麥齊光上任 11 日,即於 7 月 11 日對傳媒宣佈,不會刑事調查梁振英的案件
5. 眾所周知,麥齊光屬林鄭「馬房」
6. 屋宇署一直厚梁薄唐。唐英年大宅今年2月被揭發僭建地庫,屋宇署隨即派出六人持圖則入屋調查;屋宇署長其後宣佈,由於地庫是發入伙紙前已經建造,可能觸犯建築物條例,屋宇署會主動調查,傳召30多名有關的工程人員問話。當時時任發展局長的林鄭月娥更表示,不會批准地庫還原,以防僭建證據被銷毀;
7. 林鄭月娥以及屋宇署,卻對梁宅放軟手腳,既沒有出來公開說「不准梁宅僭建還原,僭建證據被銷毀」,更在六月派人去調查時,連 4 號屋地下有密室都查不出;屋宇署在六月派了幾多人去梁宅調查?有冇六個人?有冇持圖則入去查?同時有冇搵 30 個幫梁振英裝修過的工人問話呢?
8. 梁振英為何要選取林鄭月娥做政務司司長?當時傳聞呼聲最高的,一直都係開到口的葉劉淑儀,梁振英為何寧可選擇林鄭月娥呢?是否因為林鄭月娥當時係發展局局長,掌握梁振英同唐英年僭建案件的生死大權呀?有這樣嚴重的利益衝突關係,林鄭月娥卻唔放手聽公眾要求「獨立人士負責查案」,今日事發屋宇署同林鄭月娥以及麥齊光係唔係更令人有合理懷疑,究竟有冇涉及以權謀私,護短換官呀?
9.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再聲稱梁振英已詳細交代僭建情況,事件不涉誠信問題,希望事件告一段落--對唔住,唔單止涉及梁振英的誠信,更涉及你林鄭月娥的誠信,梁振英委任何做政務司司長當時,正正就係你負責查唐英年同佢僭建,而麥齊光一上任唔夠十一日就公開話梁振英案件不涉及刑事調查,當中有幾多係上手林鄭的關係?
10. 客觀地說,林鄭月娥有以權謀私求官之嫌;但同時亦有另一個可能,即林鄭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忽然得到梁振英的「厚愛」,選佢做政務司司長;然而結果呢?林鄭月娥事實就係雙重標準對待唐英年與梁振英,當中就算沒有涉及以權謀私的利益交換,也有表面證據顯示林鄭會因此利益衝突而輕放梁振英--而事實,就係即使到今日,林鄭月娥連承認梁振英誠信有問題,這樣黑白分別的事情都不敢,亦因此,林鄭月娥有沒有盡力調查梁振英呢一點,已經公信破產!公眾絕對有權懷疑梁振英是否用官位去「賄賂」林鄭放軟手腳調查!
11. 梁振英被小圈子選舉選出為特首是 3 月 25 日,不到兩日之後,即 3 月 27 日東方日報即以頭條報導,林鄭月娥將會出任政務司司長;請問梁振英是如何在選後不到一日,即 3 月 26 日就向友好傳媒放風說由林鄭出任?梁振英和林鄭月娥究竟在 3 月 25 日之前還是之後有見過面?梁振英在選前有沒有和林鄭月娥見過面?有沒有邀請林鄭月娥做官?有沒有私底下的協議?
12. 林鄭月娥早於 3 月 7 日高調表示:「屋宇署會調配資源,優先到場視察,需要面談的證人可能多達40人,包括業主、註冊工程師、承建商及工人等,全部人已取得聯絡,部分人更已見面;此外,亦需要從技術上取證,包括要決定是否進入構築物搜證」,當時林鄭月娥為何有此決定?而相同的,為何在 6 月份對梁振英時卻完全沒有採取到唐英年一案的措施?屋宇署為何沒有約包括業主、註冊工程師、承建商及工人等證人面談?兩者的處理為何如此大差別?而最重要的一點,林鄭月娥於 3 月 7 日前後,究竟有沒有私下會見梁振英,或透過第三者溝通?兩人有沒有直接或間接交換過對僭建的意見,有沒有討論過未來林鄭會否留任政府,或一旦梁振英當選,林鄭有沒有興趣出任其閣員?

這是甚麼?這是「香港水門案」,任何客觀去睇件事的人都會得出相同結論,你班高官仲敢話冇誠信問題?你當香港係白痴呀?

伸延閱讀:
梁振英嚴格遵守法律卻犯法喎
梁振英再大話冚大話(一)
梁振英再大話冚大話(二)
早在「特首選舉」後兩日之東方日報:梁班子曝光 林鄭任政務司司長
林鄭月娥:唐英年宅邸涉僭建須約談40人

星期六, 11月 24, 2012

梁振英再大話冚大話(二)

上集:梁振英再大話冚大話(一)

5. 梁振英在聲明第八頁聲明 25-28 段提到僭建以外,他曾向屋宇署申請合法的改動:「...我請建築師主動向屋宇署辦正式手續,申請以下幾處加建和改動」

此文本即為梁振英附件第 33 頁當中,有關建築師向屋宇署的申請書,然而最奇怪的一點,就是此位申請人不但簽名被打上黑格,連全名 (Full Name of Applicant) 也打上了黑格,令人懷疑究竟是誰如此神秘?難道是聲稱唔識睇僭建的梁振英親自申請,所以要遮左佢?

然而從遮唔哂的黑格之中,林忌從簽名格式看出一點熟識的味道,於是就想起梁振英於 2011 年 5 月 15 日明報的報導《山頂屋宴傳媒梁振英﹕泳池已入則》在相旁有一段小字如是說:「梁振英昨日家設宴款待傳媒,他向大家介入花園的植物,又說間住了 11 年的獨立屋,是由建築師嚴迅奇設計,強調並無僭建。」

因此林忌立即找內嚴迅奇的簽名比對,不知各位有何想法?林忌就覺得好似,亦吻合梁振英的講法啦──花園(申請改建)、建築師、嚴迅奇,不就是嚴迅奇嗎?希望梁振英可以公開「申請人」的全名,讓我們知道此人是否嚴迅奇?

如果此建築師就是嚴迅奇,那麼一切問題就更令人奇怪了,因嚴迅奇本身就有參加西九設計比賽,而梁振英卻有在西九比賽擔任評判,嚴最後雖然落選了,卻獲得了「西九管理局」起用了他部份設計,2011 年 9 月 24 日星島報導:西九管理局將在下周四公開最終敲定的西九文化區概念圖則,修訂圖則以Foster + Partners設計的《城市中的公園》為基本,吸納了早前落選的嚴迅奇設計,在維港設置藝術浮橋,締造海上表演的特色,藝術浮橋旁設有兩個碼頭,作停泊渡輪之用。」,香港真的很細,來來去去都係幾個人,不是很奇怪嗎?

6. 梁振英買樓的第一份「臨時買賣合約」第十條:「物業必須有良好的擁有權,即無物業責任負擔(如僭建)予買家;賣方必須證明自己擁有良好及具市場轉售能力的物業,對買家承擔自己的費用及符合《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S13 的規定」

即係乜?即俗稱「臨約」之中梁振英係佔盡上風,賣家必須證明佢冇僭建,才可以迫使梁振英履行合約,否則梁即可踢契,要賣方賠償,或最起碼迫使賣方減價;然而在胡關李羅的律師都反對之下,呢位「產業測量師」卻違反一切常識,連佢擁有律師資格的前律師合伙人老婆都冇反對,在交易前三日突然改簽一份「出賣自己利益」的「可能有僭建」正式合約,難道佢係傻的嗎?咁都話自己唔知有僭建?你真係當香港市民係傻的嗎?

7. 根據梁振英公開的資料顯示,梁振英買樓的地產經紀,係「梁振英測量師行有限公司」,而且唔止係代表買家佢自己,仲代表埋賣家發展商....

作為經紀代表埋賣家,你話自己唔知僭建???
http://www.yp.com.hk/28397014/260338/ch/


轉載:信報紀曉風的質疑
梁振英對文件甚細心, 一字一句一標點都要抽秤, 但14頁的聲明, 當中卻有數個吊詭位:
1) 第17段, 根據的「據」字以簡體字出現;
2) 第8段, 「外觀包括天台...」台變「臺」, 令人聯想到那個追擊法輪功的什麼青年關愛xx, 也把台灣法輪功寫成「臺」灣法輪功;
3) 第19段, 我是買樓自住, 「而且我會以現金成交, 不會向銀行申請『貨』款」..此應為「貸」字, 但其實更值得注意是, 大宅當年成交金額為6600萬元, CY大拿拿一筆過拎6600萬出來, 除了是因為佢好有米外, 跟簽了一份奇怪的買賣合約, 致令貸款難度增加, 又是否有關呢?


梁振英嚴格遵守法律卻犯法喎
香港水門:梁振英官位換林鄭月娥輕放?
上集:梁振英再大話冚大話(一)

星期五, 11月 23, 2012

梁振英再大話冚大話(一)

續集:梁振英再大話冚大話(二)

1. 笑話!!簽正式合約前三日賣家突然改條款,話「可能有僭建物」,因此天真、無邪、可愛的產業測量師梁振英,在其代表律師胡關李羅律師行的反對之下,都決定簽買賣合約,卻仍然真心相信「唔一定有僭建」...

胡關李羅有冇提醒你風險呀?佢有冇話畀你聽點解佢地反對賣家改動合約呀?大話精,如果人地簽左臨時買賣合約要賣 Good Title 畀你,佢冇 Good Title 點賣畀你呀?傻的都識踢契啦呵?臨時加入一條「可能有僭建」條款你都冇懷疑佢有僭建,一係你係弱智的,一係你當市民係弱智的!

更好笑係梁振英第二十段的說話:「按劉先生說法,我相信4th Schedule只是保障業主的防踢契條文。」
冇錯,4th Schedule 就係保障業主的防踢契條文,因為你果時可以踢契,你可以取消交易,可以迫對方減價,因為對方擺明就係有僭建物,所以先加呢條條款,而你卻違反律師行的反對,走去「欣然同意」人地的條款,除左你係弱智,就當我地市民係弱智的。


2. 羅范話個衛星圖發表你僭建個花架係你老婆「記錯」,原來係佢自己起的,而家又變左係你記錯拿?
有線報導

原來你自己都未查清楚,今年六月又可以出來亂吹?吹完又發現自己記錯,嘩,真係神乎奇技呀!
「37. 4 號屋室外有一個葡萄架,屬木支架,5 號屋室外有一玻璃棚,屬金屬支架。這兩個構建物是我於搬入後加建,我在今年6月曾經向傳媒說: 5號屋的玻璃棚前身是木架,是上手業主留下。現經參考土地測量師的報,證實我當時記錯。我當時將4 號及5 號屋混淆,因為上手業主留下的花架,可能是在4 號屋,而5 號屋並沒有上手業主留下的花架。」

「39. 不論上手業主有沒有留下木花架,我在買入後曾在4 及5號屋各搭建一個木花架,幾年後再改為今年6月拆除的玻璃棚和葡萄架。如果當時知道這些搭建物需要申請,我肯定會像買入物業後進行其他加建和改動一,主動入則申請(見上文第25段)。」

--笑點,你明知自己有份起,仲故意在傳媒面前話係上手業主留低?就當你六月時真係記錯 5 號屋係 4 號屋好啦,之但係你家下又自認 4 號 5 號都有份自己起木花架喎,哦,原來人地問你有冇木花架僭建,你就答 5 號係上手,然後轉個頭被人發現唔係,又變成哦原來 4 5 號都係自己有份起,真係無敵!大話精就係大話精,自己有份起都可以答係上手?

3. 「如果當時知道這些搭建物需要申請,我肯定會像買入物業後進行其他加建和改動一樣,主動入則申請」?

哦,原來唔知需要申請就可以起?起果時原來唔需要問專業人士o架?產業測量師話自己唔識睇僭建卻又可以唔需要搵土地測量師來睇,就「以為」可以起花架,真係立即專業又得,轉頭唔識又得,得左!

4. 「 地下低層的部份樓面--
(45) 部份儲物室在我買入前已被改建為淋浴室和桑拿房,專業人士認為:淋浴室和桑拿房是否可以保留,或者需要還原為儲物室,要與屋宇署商討。

(46) 此外,地下低層的原有儲物室在我買入前已被改建和擴建。2011 年10 月左右,4號屋地下低層的小睡房玻璃門損壞,經察看,發現位置有偏差,再核對該層其他部位,發現洗衣房、部份儲物室和工人房在我買入前已被擴建,擴建部份面積約二百呎,我發現後不久即將玻璃門復位,擴建部份則於2011 年11 月拆除和以磚牆密封,至今沒有再使用。此部份除密封外是否需要進一步處理,將由我聘任的專業人士與屋宇署商討。當時並無任何人查詢我家中僭建問題,我當時並不知道有其他問題,否則會一併處理。」

原來自覺好專業,起花架唔需要搵專業人士意見因此「唔知原來要申請」的梁振英,又突然變成「傻的嗎」,對於地下多左層樓,內有淋浴室、桑拿房、儲物室,連對住圖明明冇呢 D 間格都唔知;更離奇的「部份儲物室和工人房在我買入前已被擴建」--哦,又話地底只係得儲物室,而家又成個「狼宮」咁?桑拿房都有!真係信佢一成,雙目失明!

對比起六月時的報導,梁宅的240平方呎地庫唔係話兩星期之內填平咩?唔係話只係得儲物室咩?原來仲偷偷保存「淋浴室和桑拿房」?仲要保留到而家?仲要而家話要同屋宇署商量可唔可以保留?

可以保留點解唔一早公開?可以保留點解唔一早講清楚?你而家先來公開,屋宇署話畀的結果係乜野?就係政府公信力破產--因為你梁振英又呃多我地一次,儲物室變左沖涼房同桑拿房,點解而家先講呀?

六月報導:餘下兩項僭建,一是停車位下的240平方呎地庫,候任特首辦表示會與屋宇署商討如何處理,相信需時填平,預計兩星期內完成

5. 根據梁振英公開的資料顯示,梁振英買樓的地產經紀,係「梁振英測量師行有限公司」,而且唔止係代表買家佢自己,仲代表埋賣家發展商....

林奮強交易之中的地產經紀,就係中原,同時代表買賣雙方,因此冇可能偏幫一邊的利益;梁振英間私人公司作為經紀代表埋賣家,你話自己唔知僭建???

梁振英測量師行有限公司

梁振英提供之「解釋」全文:
http://www.ceo.gov.hk/pdf/CE_Statement.pdf
http://www.ceo.gov.hk/pdf/Annexes.pdf

庫斯克:梁振英呢個人相當有嫌疑
梁振英嚴格遵守法律卻犯法喎
香港水門:梁振英官位換林鄭月娥輕放?
續集:梁振英再大話冚大話(二)



僭建政府毀滅公務員體制的大計

十月十八日東方日報:『特首梁振英指香港不能再只談政治,不談經濟,望社會能「內外兼顧」、「政經兼顧」,他又批評香港過去奉行的「積極不干預」及「大市場,小政府」經濟政策,已不合時宜,未來政府在經濟發展的角色須「適度有為」,推動香港金融業及航運業多元發展,加強港府駐內地及駐海外辦事處的工作,扮演類似外國大使館的商務參贊角色,積極協助港商及港人發展。』

看過這段新聞,大家會想到甚麼?噢!好野!梁振英會打救香港啦!梁振英會發展「大政府、小市場」打奸商啦!梁振英會解決香港的貧富懸殊啦!等等,閣下係梁粉,定係神智不清?梁振英講野,你都信?

冇錯,梁振英係推動大政府,不過佢目的唔係泛民左翼心中所想的扶貧,而係執行黨的任務,傳說中四大任務中都未包括的--粉碎公務員體制,成立港共僭建政府的任務;早幾日邵善波出來自爆,請高靜芝擔任中策組擔任全職顧問,插手政府各委員會招聘人員,就係其中一例!「梁朝」以大政府為名,就係想繞過英治年代彭定康所歌頒的公務員體制,把政府改組成為一個共產黨直屬機構;對於港共政府來說,奪權是他們唯一關心的事情,因此無論大政府小政府乜政府,都只係佢地口中的藉口,除非閣下到今日,仍然對梁振英有幻想。

港共政府明知要改組公務員體制,以及英治年代的傳統,必然遇到大量阻力,有如報紙報導的「林林權鬥」,就是其中一例,因此港共政府要達到目的,必要得到其他力量的支持,包括泛民主派的支持--君不見何喜華、陸恭蕙、張炳良,他們都選擇相信梁振英嗎?君不見選舉初期,不少泛民左翼也曾對梁有所幻想,以為他會對商家開戰嗎?開一張不會實現--打地產黨的期票,一些天真人士就已經仆倒相信梁特係救世主,到今日,你都仲信嗎?

要僭建政府,破壞公務員體制,最有力的方法,就是否定英治年代體制:公務員是差的,積極不干預,小政府、大市場等等,這些著眼於限制政府權力都是錯的,一腳踢這些傳統全部踢開,梁特就可以隨便「改革」了;打著「齊心」、「改革」的旗號,以「扶貧」、「幫窮人」、何喜華相信佢,話唔定下一次係泛民的立法會議員呀,對不?事實不一定會這樣發生,可是這就是梁振英的算盤!只係用口鼓吹兩下「大政府」,話唔定就會有人真心相信,為佢護航呢?

香港最荒謬的一點,就係先被港共政府不斷賴「積極不干預」、「小政府、大市場」來搞官商勾結,然而事實係,特區自董建華起,早就不搞「積極不干預」而事事干預,早就強調「強勢政府」、「強政勵治」,明明講左十五年,之但係政府倒轉頭話自己係「小政府」之時,大家又信喎;原來失憶的唔止係政府,包括我地泛民主派中人,都可以忘記政府正反都講過哂,然後他們當中部份人就得出一個結論,認為要解決目前的社會問題,就要反其道而行,即「大政府,小市場」,要更多干預云云。

事實係乜野?「積極不干預」,唔代表唔干預,公屋、居屋全部都係英治年代起的;八十年代,樓市試過幾次大跌,當年香港政府有冇長期停建居屋?當年香港政府有冇減建公屋?全部都冇,因為樓市本身就係「小政府」的一部份,即香港政府的「小政府」當中就包括了干預樓市的政策,因為樓市由土地供應、賣地等全部都係政府行為!特區政府「姓賴」,把自己官商勾結益地產商的行為,好似高官推畀老婆咁推落上手的英治年代政策度,香港部份反對派又照單全收,畀人講多幾次就信,以為「小政府」就必然唔賣地,小政府就必然唔起公屋居屋,正一人講你就信,被政府呃左都唔知!

香港的「高地價政策」,聽落好嚇人,好多人「望文生義」,以為「高地價」即賣「貴樓」,即支持瘋狂樓市,其實係誤解!英國傳統把賣地視為「間接稅」,以減少直接稅的手段,這就是為何英治年代冇消售稅,大部份貨品無關稅的主因;偏偏經過港共政府十五年來不遺餘力的扭曲,而有些人明知事實卻為配合自己的經濟政策,不去為事實澄清之下,很多年輕人把上述的概念全部搞錯了,於是一聽見「高地價」、「小政府」、「大市場」或者「積極不干預」就無名火起,從這點看,特區政府敗壞英治年代的抹黑十分成功,洗腦教育談不上大功告成,也相去不遠矣。

香港的樓價於 80 年代起有如火箭般幾乎只升不降,其源頭乃簽署中英聯合聲明時,中共要求英國每年不能賣超過五十公頃的土地,於是供不應求,樓價不斷上升。另一方面,因為經濟急劇轉型,原本很多土地預留為工業發展,最終卻因為中共以利益收買港商北上,令香港的工廠於 90 年代初期大量流失,於是資源錯配,令樓價比天高,這根本是「失敗干預」的結果--限制賣地,即使明知上年度的土地不足,今年想加都唔得,責在何方?中共是也,怎可反過來怪「小政府、大市場」和「積極不干預」?如果真的是大市場,地價高政府怎不增加土地供應?為何不能增加供應,就係中共搞出來的「豐功偉蹟」!傳媒洗腦對此長期唔提,好多人就中伏,以為係英國佬搞的,何悲也!英國管治香港一百幾十年,係得最後十年樓價只升不跌,點解?多謝中共啦!

當特區政府根本完全不足信賴之時,你畀佢政府再大,再強勢,佢地都唔會去幫弱勢,而只係不斷開位益自己人,搞官商勾結,曾蔭權加副局長加政治助理,教育搞教改搞國民教育,再倒數番去董建華時代用大量公帑去亂買硬件電腦放廁所等超級浪費又冇用的干預,根本就唔會幫到市民,只係變成官商勾結的溫床。

港共政府的政府仲唔夠大咩?梁振英話要用來推動經濟政策喎,佢有咩經濟政策呢?中港融合,增加自由行,未就係佢的經濟政策囉,好似當年的數碼港、中藥港、鮮花港、伊斯蘭金融這些「大隻講」全部都係「大政府」的「經濟政策」,而家去左邊?仲要僭建更多行政部門來「大政府」,傻的嗎?

梁振英未上任就已經打算僭建政府,五司十四局是如搞出來的?就是他的「大政府鴻圖」,如果你支持大政府,難道你要支持梁振英?在「梁朝」,請問有何支持「大政府」的空間?政府干預全部唔係顧存北京,就係搞官商勾結的權鬥,點樣支持得落?

香港一日唔民主,就根本冇搞「大政府」的條件,你冇一個民主議會的監督,大政府只會變成「老大哥」,好似中共一樣,表面上有社保基金--卻被高官挪用來貪污;表面上有最低工資最高工時,富士康卻跳完又跳自殺。


泛民主派好多真心人士,明明自己身為「在野之身」,卻忘了自己是誰,以為自己係執政黨,在野黨的角色,係監察政府,係小心質疑政府的一切圖謀,而唔係授權政府相信政府;在從政治角度去睇,撐梁振英「改革」,成功的話係幫佢連任五年,幫佢渡過僭建風暴誠信難關,幫佢累積民意話「民主冇用」,要「齊心相信梁特首」,更唔好提佢可以順手毀滅公務員傳統同體制,令香港「澳門化」,變成僭建政府直接由西環管治,梁朝的「大政府」,你敢相信?

口爆一句「大政府」,就好似過期春藥咁令到好多泛民中人心思思,以為可以達至佢地願望,也難怪張炳良、陸恭蕙、何喜華之流,前仆後繼投共,希望泛民主派緊記:

其一,民主行先,經濟左右的討論行後;
其二,就算小政府,一樣可以關懷弱勢扶貧,而且錢係直接去到市民手,唔係行政費用浪費哂;
其三,應大則大,應細則細,唔係事無大小都要大

祝香港好運!

星期一, 11月 19, 2012

十八大與香港

原文及聲音版本刊於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

對於大多數香港人來說,中共「十八大」和香港根本無關,香港人亦對十八大沒有半點真實興趣,至多成為茶餘飯後的話題,和當初胡溫上台,一味的天真盼望完全不同,就是吸收當日的教訓,這些所謂「改革派」不但沒有讓香港民主化,反而全力打壓香港之後,香港人開始明白一個道理,就是對中共不要存在一切幻想,而要走自己的路。

十年前胡錦濤成為中共總書記,起用原為趙紫陽系統的溫家寶,不少對中國有所盼望的香港人,很傻很天真一廂情願,以為中國的改革派抬頭,就算不能一天民主化,最少會漸進民主;就算中國不能民主化,最少會容許香港民主;算起上來,直至到 2002 年 11 月江澤民卸任中共總書記為止,中共對香港所做出的事情,還只是背後的干預,而非全面的控制,雖然港共政府當時已經進行廿三條立法,然而在第二年就被迫撤回之後,香港人再次對中共有幻想了。

2003-2004 年,原本是中共對香港最好的時機,讓香港人的心留在中國,讓香港人能夠有如胡錦濤般說──「共享做中國人的尊嚴和榮耀」,可是現實呢?先在承諾了十幾年的 2007/2008 年雙普選問題反口悔約,再推翻 2012 年雙普選的可能,中共不但沒有放鬆對香港的控制,反而變本加厲不斷加強中聯辨在香港的活動,對香港的所有傳媒以至各個政治團體,實行更進一步的滲透和監控,這種荒謬的做法,不但推翻了鄧小平對香港五十年不變的保證──即中共不會派人來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的保證,更違反了 1990 年江澤民對香港的保證──河水不犯井水,中共這種一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做法,令香港人對現實感到絕望,而這種絕望只會帶來強烈的回應,令香港變成另一個西藏或者新疆,與中共玉石俱焚。

千錯萬錯亦不能錯的,就是在 2012 年,起用了一個黨的人,而且是政治弱能的梁振英,做香港特首,把「商人治港」改為「黨人治港」;結果就是令特區政府變成一個無人駕駛的爛攤子,中共中央至今仍然未能明白的,就是香港社會是一個和中國非常不同的社會,運行一套完全不同的體制,是黨人無力也無法統治和控制的,因此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回到毛澤東時代的國策──長期打算,充份利用,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大都會,擁有的國際優勢是大陸任何一個城市都不能相比的;亦因此,對中共最好的選擇,就是放手讓香港自治,在香港獨特的社會結構之中,繼續維持各方勢力的多元與均勢,無論任何一方都無法取得絕對優勢的前提下,其實對中共政權根本不會帶來任何的威脅。

然而如果新上任的中共七常委,繼續錯誤判斷形勢,要在香港推行高壓統治的話,香港的情況將迅速惡化,更由於香港乃華洋雜處的社會,這種惡化很快就會反映到國際社會之中,有如最近美國國會對香港事務的評論和報告;而香港問題將會成為中共揮之不去的外交難題,不要忘記《中英聯合聲明》是由鄧小平送進聯合國的條約,不要忘記國際社會暫時息事寧人只是暴風雨的前夕;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為了港共那些代理人冒這個風險,在香港這個太子黨的金庫旁埋炸彈,值得嗎?


星期一, 11月 12, 2012

香港電視發牌「政治化」

原文及聲音版本刊於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

無論是中國政府或香港特區政府,經常以一種詭辯欺騙人民:「搞經濟,不要說政治」,然而他們的所作所為,卻是絕對的相反,只搞政治,不理民生。

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就是有關電視廣播;共產黨最不能容忍的,就是異見,特別是反映真相的異見;在中國大陸,共產黨使用全面封鎖的方式,把所有見異份子拉的拉,鎖的鎖;在香港特區,共產黨使用溫水煮蛙的形式,先派駐地下政治委員去干預編輯自主,不經不覺透過收購及收買,控制絕大部份傳媒,令市面的意見,一致變得「和諧」。

這就是香港過去十五年的故事,特別是電子傳媒,已經完全被中共所控制,擁有七百萬人口的香港,居然只有兩個免費電視台,一些人口相若的國家,如只比香港多幾十萬人口的瑞士,早就有以十計的電視台以及頻道,而不會只有兩個;人口只比香港一半多一點的新西蘭,也擁有四個電視台,那麼是甚麼令這個自號為「國際大都會」的香港,一直拒絕發新牌呢?在經濟上找不出一個理由,在民生上也找不到一個理由,而唯一的理由,就是政治!就是電視台少好操控,更可以利用牌照去威脅電視台,令電視台不敢講真話,就好似今日百般奉迎政府般說謊。

最受歡迎的香港電視台係無線電視 TVB,近年已被網民以 CCTVB 此花名所取代,恥笑其有如中共 CCTV 的立場;餘下的一個亞洲電視 ATV,則不但早已和諧成 CCATV,其節目更令觀眾卻步,連廣告都幾乎絕跡,為節省成本,經常把同一個節目不斷重播再重播,也由於缺乏廣告,其廣告時間則是把自己的節目預告再重播無數次,明明頻道是社會的公共資源,卻變成了最拙劣的電視洗腦廣告雜誌,明明已在商業上死亡,卻因為政治原因繼續「生人霸死地」,令市民變得沒有選擇,要不選擇單一文化的 CCTVB,就只有選擇不看電視,這就是香港人最悲哀的現實,就是擁有再好的電視機,也得物無所用──高清廣播的垃圾,依然是垃圾,為了政治而不顧民生的,從來都不是反對派,而是特區政府本身,這是又一例證。

民怨避無可避下,特區政府終於承諾張發三個新的電視牌,然而明明已獲廣播事務管理局批准建議發牌,政府卻拖了過千日都拒絕發牌,而最奇異的一幕出現了,就是那個不斷重播節目的 ATV,早前說市民示威抗議是搞破壞,如今他們卻自己來示威抗議反對發牌,其支持者的理據更十分可笑,如說 1. 亞視不乏觀眾,只是觀眾是特殊的一群;2. 亞視有四成觀眾收視 3. 三間新電視台只會變成另外三家 TVB,不會帶來真正的選擇;因此,我們不是可以得出如下的結論嗎?三家「新 TVB」只會分薄原來 TVB 的市場,瓜分其六成收視,反之亞視一台獨大佔四成,成為香港第一,達成多年的夢想!究竟亞視在怕甚麼反對甚麼呢?為何香港人不可有多一點選擇呢?

星期二, 11月 06, 2012

痛批婚宴惡習--禮金、開門利是與人情

中國人的最大問題,係明明過著 21 世紀的科技同生活,其心理質素卻繼續停留在 19 世紀的農民年代,正係陶傑筆下的小農心態,成個中華文化都仍然係呢種種謂「傳統思想」;簡單而言,就係一部時下 8 Cores 的電腦,走去行 Windows 95,兩者毫不匹配。

婚禮,本應簡單而隆重,在崇尚小家庭的今日,本應只屬兩個人之間的事,偏偏繼續維持一大群姨媽姑姐三姑六婆鬥顯赫的惡習,其儀式總脫不了幾隻字--市儈、銅臭、核突、莫名其妙,甚至淫賤,完全不知所謂。

淫賤這項,在九十年代盛行,如在台上寫蕉玩意淫等,近年的確隨著人口質素上升而少見了,之但係「禮金、開門利是,人情爭議」三項,講到尾只餘下乜野?就係窮到只餘下錢--唔係崇尚愛情超越一切的嗎?為何婚禮只餘下銅臭與市儈?

一批--禮金
究竟禮金是甚麼東西?究竟禮金是誰訂下的傳統?重男輕女的社會農村社會,生仔有勞動價值,生女則因為「嫁去外邊」,所以是「蝕本生意」;在廿一世紀男女平等的今日,是否莫名其妙?為何女就要收禮金,而仔就要畀禮金?這是哪門子的道理?

香港的環保份子敢呼籲酒席有魚翅人情八折,可是香港的女權份子卻不敢出來呼籲反對收禮金!身邊聽過很多故事,包括一些受過高等教育的專業女性,到要結婚才發現原來其母親多年來仍維持村婦式的思維,要收一筆高價的禮金,女兒才能出嫁!這種行為是甚麼?就是母親賣女!就是販賣人口!就是把香港女權踩到腳底,可是女權份子在其他問題--例如男女廁的比例失衡大大聲,卻對女權最大的侮辱--販賣女性默不作聲。

亦因此,香港仍有很多男性抱著「大男人思維」,因為其妻子是付出幾十萬禮金「買來的」,因此產生種種的社會問題,例如家庭暴力等等,到今日仍然陰魂不散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我們仍然默許禮金,拒絕廢除禮金,其實是歌頌禮金。

二批--接新娘與開門利是
去娘家接新娘進行傳統儀式,本應是隆重而神聖的一刻,可是莫名其妙的,變成了為了開門利是的姊妹,大戰滿頭大汗吃核突食物的兄弟,此儀式本身就是「新娘子離家」、「賣女」、「女兒出家門去男家」,這不是女權份子最痛恨的嗎?這種心態培養的是甚麼?就是男尊女卑的重男輕女思想,就是為何中國到今日仍然有這麼多人在一胎化下走去殺女嬰的思想毒殘餘,可是我們卻不加批判對此照單全收了,這不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嗎?

儀式之本意,是「考驗」新郎挑戰新生活的決心,可是用今日的眼光來看,難道是新郎才需要迎接新生活?難道新娘子不用通過考驗嗎?在小農時代男女地位不平等,男尊女卑的情況下,這個儀式一反平日的倫理,是為了令高高在上的新郎--他日的一家之主去試從新娘子的角度思考,令新郎「珍惜」新娘;今日的社會呢?多數人夫婦兩人都出外工作,更多中產請外傭,家務交由外傭一腳踢,擁有獨立財政的婚後女性,怎又突然變回幾百年前的農村婦女,要男的「珍惜」、「愛惜」新娘了?男女當應獨立自主而互相愛護,而不是女的一方要男的讀一段凍死全世界的甚麼「愛老婆宣言」,更不應叫新郎的兄弟用腳進食,玩拔腳毛之類的荒謬而嘔心的遊戲,玩的核突,喜愛玩的變態,這種儀式以理性的標準審視之,只餘下落伍,荒謬,變態!

至於開門利是這「遊戲」,更是荒謬絕倫;小家庭根本沒有幾多個兄弟姊妹,為了完成遊戲就把朋友充數拉去當兄弟姊妹的角色,這點還勉強說得過去;不比以前,古代因為貧窮,嫁出一個女,於是娶的一方就要以物質去填補女方的「損失」,令未嫁得出,或者永遠都嫁唔出的「姊妹」,可以得其物質的接濟;今時今日男女的一群所謂「兄弟姊妹」,既沒有物質需要,也未必和雙方都有親密的關係,可是去到尾搞乜野呢?又係一個字--錢,靠女方刁難男方為樂,給了女方「難得的特權」,今日可以「隨意地去挑戰男權」,其實說到底,還是脫不開男女不平等的本質。

三批--人情
婚禮的本意是甚麼,是和親友分享快樂的喜悅;可是真心問問自己,有幾多次你去婚宴,是真的感受到快樂的喜悅?你的好朋友,很密切的親友,可能真的會,可是更多發生的,是作為無關痛癢只有幾面之緣不得不賞面的奇怪婚禮,你也迫住要去,而更重的一點,人可以不到,但禮不可以缺少,說到尾,仍然是講起就傷感情的一個字,錢。

以往婚宴要大吃大喝,是因為農村時代的人活在赤貧線,大多數人平日都冇肉食,餐餐都白飯加幾條菜(仲要唔係新鮮菜)來維生;吃肉以至吃飽,係喜事的專利,因此婚宴才必須大魚大肉,才對得住鄉親父老叔伯兄弟(留意,係唔需要對得住鄉親母老姨姑姊妹的);以往大家同住一個鎮或一條村,左鄰右里都是熟人,因此這是一種維繫社會連結的重要組成部份,透過這些喜事,加強社區的連結等;在於今日,流於表面的婚宴,唯一的作用就是把新郎新娘的感受宣之於口,透過感謝、流淚去盡孝,然後例牌菜少不了一些照片 Powerpoint 對比今昔新郎新娘的不同等等,本亦無傷大雅;聚餐的本質,理應作大家快快樂樂吃一頓就算,偏偏因為社會不良的風氣,把喜事變成鬥派頭鬥使錢的歪風,左翼青年批判消費的意義見得多,走去批判婚禮的浪費卻未有聞,這個傳統的禁區,實在碰不得,摸不得。

因為要食得豪,家庭聚餐變成滿漢全席,由在家吃一頓,升級到變成酒樓吃惜日皇帝都食唔到的奇珍;為了鬥豪鬥門面鬥派頭,於是酒樓都唔夠,要變成頂級的酒店先夠威,人生的意義是甚麼?原來就是為了一生人威一次,於是借信用卡卡數幾廿萬充豪又有,令親友非畀貴價人情不得又有,至親好友的喜帖變成了狂轟濫炸的紅色炸彈,反映著中國文化最醜陋的一面--小農劣根性。

結論:
上述三點,說明了一個大家不願提及也不願承認的真理--婚禮,由頭落尾都只係一個字--錢;當人生最大的大事,原來就是為了一場自欺欺人的爛騷,台上自己喜高采烈,台下則人人玩「艾瘋」甚至睇「乳貼」;最重要的是甚麼?畀禮金、畀人情、畀開門利是,付了錢之後,禮成!當然少不免的是最後一幕,新郎新娘在宴後找數畀錢酒店或酒樓,這種由頭落尾都只係得錢的婚禮,理應是一眾矢言「推翻資本主義」人士最痛恨的一場爛騷,偏偏繼續避過批判,成為香港人結婚幾乎必然的選擇,除了少數敢挑戰權威,選擇去外國結婚又不擺酒的男女才能免俗,這不是一個最可悲的現實嗎?儒家推崇孝道,然而原來盡孝的執行方式,只餘下用錢去堆砌收買之時,也難怪,一切皆可用錢買的這種價值觀,就是如此僭移默化的;既然親情可以用錢買,為甚麼選票不可以用錢買?既然人生大事都可以大吃一頓食翅食得好味就得了,那麼為投次票有蛇宴又有何出奇呢?

星期二, 10月 30, 2012

林忌評論:中國維穩機制──由寧波PX到東江水污染

原文及聲音版本刊於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

寧波市鎮海區十萬人示威,叫停有害的二甲苯化學工程項目,中共嘗試全面封鎖消息,不但上網查不到,為免外國洋大人前往訪問,連高速公路上的路牌也全面用綠布遮蓋,中斷電話網絡等荒謬絕倫的事情做盡,結果還是走漏了數個金髮碧眼的洋大人記者,以萬計的群眾跪求洋大人報導「伸冤」,卻沒有一個中國記者敢膽到場報導訪問,比起百幾年前大清帝國時跪求於外國傳教士的一幕,何其相似?

中國的維穩機制,最強大的就是隔離與封鎖,把社會普遍的問題,細分作區域的小問題,利用各地人民消息不通的漏洞各個撃破,甚至互相挑撥對抗,分而治之;近代的中國史書常說,西方帝國主義就是靠「分而治之」搞殖民地,這話有一半正確──搞分而治之的始祖不是西方,而是東方!英國人是從信仰伊斯蘭教的蒙古統治者──莫臥兒帝國繼承「分而治之」去統治印度,而至於中國,大清帝國一貫執行的,都是「分而治之」,挑撥各地人民或者民族互相憎恨,從而達至控制統治之目的。

寧波的化工廠抗議,早在中國全國各地上演過,只是規模不同而已,一眾抗議都直指一點──中國的工業污染問題,已經嚴重危害到人民的生命安全,然而關乎到生命安全的問題,人民卻不是次次都懂得把問題直指政府,卻反過來怪另一些人「阻頭阻勢」妨礙發展,說「阻人發達」!

舉例說,廣東省河源地區不斷抱怨,是「為了香港」,東江中上游江岸一帶不能發展經濟,造成人口貧窮是很大犧牲云云;很多大陸的人民受了黨媒的宣傳,一直以為東江水工程是「為了香港」,因此香港人應該「感恩補償」。

至於香港人的觀點呢?英治年代香港一直都力主水源自主,是中共不斷游說香港使用東江水,而且還以特別低價去推銷,成功令香港的海水化淡廠安樂排結業封廠關閉;然而當香港人上當之後,東江水的加價速度好似火箭一樣,對比起東莞的東江水價格每千升0.5港元,深圳的水價每千升0.96港元,香港人付出的水價,卻是每千升 4.32 港元,是深圳人四倍以上,是東莞人的八倍幾,不是說中國經濟早已超越香港了嗎?為何中國還是把香港當是冤大頭,大肆騙財?為何口說一國,收費卻當香港是外國?

這所謂每千升 4.32 港元的價錢只是「買水成本」,根據香港特首曾蔭權於 2011 年 10 月的施政報告時的說法,東江水的總成本(包括管道興建、水質淨化以及維修等)平均每千升高達 7 港元以上,原因就是香港環保組織以及傳媒的多次報導──東江水源早已嚴重污染,早在 2004 年綠色和平報導東江水「污染程度猶如糞水」,近至今年四月東方日報報導東江源頭──江西尋烏縣已經大量污染東江水,因此無論特區政府花多少錢在廣東江防污都作用不大──水源早已污染了;當香港人在抱怨水質很差,花大量資源去淨化這每年8億千升的東江水之時,那麼用水達 16.63 億千升的深圳人,究竟在飲甚麼水質的水呢?

根據中共官方的《廣東省東江流域水資源分配方案》顯示,每年東江水源總量約為326.6億千升,而目前的總用水量已達水源的三成,即 106億千升,香港人佔用東江水才佔總用量的 7.5%,可是在中共的宣傳之下,保護水源與淨化水源的責任卻只放在香港人身上,只因香港人要用水,所以東江才要淨化?那麼如果香港人不用東江水,中共是否就會中止東江的淨化工程?那些依賴東江水那其他 98億千升的廣東人,就從此不再關心水質?是否香港人和中國人的基因有所不同,因此香港人才需要淨化東江水,而中國人就不需要?

這些事情揭露的秘密是甚麼?就是中共長期把水質嚴重污染,大陸人被迫長期飲糞水,卻還怪花天價幫廣東人淨化水源的香港人,說香港人阻礙某些地區的經濟發展!中共長期封鎖的,還有香港人根本不想買東江貴水,而是希望海水化淡;近十幾年新加坡與以色列成功開發逆滲透新技術,淨化海水的成本,每千升只需要 3至 4港元左右,比起香港購買加處理東江水後的成本平一半,如果新加坡人做得到,香港人為甚麼做不到?難道要港獨先做得到?這就是中共的「國策」,既要強迫你買水,更要你付出天價,最後還要你感恩,這不是黑社會的慣技嗎?

一面呃香港人,同時呃大陸人,呃完兩邊再引你地互相指責,共產黨就袋袋平安啦,你呢?

林忌註:1 千升即為 1 立方米,大陸不斷幾多幾多立方米好唔順口,所以我統一用「千升」作為單位,因為平日飲水是以升計 (1L),千升即為 1000L, 1000L 即為 1m^3

星期二, 10月 16, 2012

大陸學生引起的中港矛盾

原文及聲音版本刊於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

繼年初有中國留學生在新加坡發表「新加坡狗比人多」,然後被新加坡全國痛批重罰之後,上星期又輪到在香港中文大學就讀的中國學生張文昌,在網上發表偉論,侮辱香港人的外貌,以及甚麼「香港人從洋媚外是港狗」之類的言論,令香港網民咬牙切齒;不少香港人以新加坡政府的強硬態度為例,要求重罰此大陸學生,然而事件過了幾日,香港傳媒卻集體當這件事情沒有發生過,連報導都沒有,更不要說甚麼責罰云云了。

誠然香港是一個擁有言論自由的社會,每個人都可以隨便發表自己的看法,然而此學生接受中文大學每年資助十四萬五千港元,包括十萬學費以及四萬五千其他費用,連續四年將近六十萬,而且此費用只是「學費半價」的結果,早在九七政權移交之前,香港政府已經對一些不符合本地資助資格的學生,收取的成本費為二十萬港元一年,以此作標準,則此大陸學生將會從香港得到超過一百萬港元的資助!香港學生不敢會問:「為甚麼?為甚麼香港政府要運用公帑去資助一個如此憎恨香港而且辱罵香港的外人?為甚麼香港學生從來得不到如此天價的贊助呢?為甚麼香港人要「貼錢買難受」?

或許張文昌的言論只是個別例子,然而對學位的「中港矛盾」,則已經討論了很多年。同樣為亞洲四小龍的新加坡、台灣、南韓,其大學入學率早已超越香港多年,甚至今日中國大陸的大學入學率,都已經超過香港,可是香港的大學入學率,卻維持 18% 沒有上升,數量反而下降了;早在 1995 年,香港每年的大學本地生學額,已經有 14500 個;然而時至 2012 年,本地大學收生額不但沒有增加,反而減為 12000 個!根據香港考試局的標準,有 14000 人符合入讀大學資格,然而符合資格卻不獲升讀的機會,原因就是這些學額居然撥給了外地生入讀,這種政策極不合理。

特區政府是要推動「大學國際化」為名,實把學額撥給大陸學生入讀,所謂「國際學生」,卻絕大多數來自中國大陸;為甚麼中國大陸的學生居然是「國際化」帶來的「國際學生」?難道特區政府與八間大學帶頭搞「港獨」嗎?近年香港傳媒凡提到大陸,幾乎必然要更正為「內地」,然而「內地學生」,卻居然屬「國際學生」?特區政府把這種騙術玩完一次又一次,事實就是造了一件事──香港本地學生入讀大學的名額,比起九七政權移交以前還要少。更不要說到例如大學宿舍,今日香港學生能夠入住的機會,更遠低於九七政權移交之前;一棟棟新宿舍興建,一個個新開學位,原來只為大陸學生入讀,這種極不合理的教育政策,造就日積月累的怒火,當一個要收取香港人津貼過百萬的大陸學生居然如此侮辱香港人,其言論更如此的反智──說大陸禁止 Facebook、Google,抄襲外國的軟件是強大的表現云云,更不禁令人問到──把獎學金送給這樣質素的學生,為何不用來幫助更有需要的本地生?更合況大學不是第一天就教禁止抄襲剽竊的嗎?一個公然鼓吹抄襲更好的言論,居然得不到任何校方的教育人士出來直斥其非?香港社會病了,道德淪喪。

張文昌辱罵港人事件,所帶出最重要的問題,就是究竟香港的大學究竟是為誰而設?大學為何而辦學?一個「知識型」社會,其人口的高等教育入學率,比起十幾年前都沒有進步,這十五年來特區政府究竟在做甚麼?這些投入教育的錢是否掉入咸水海了?當香港的年青人苦求一個學位而不得,卻花過百萬公帑去送給一些「高分低能」且人品低劣的外地學生,由大學、傳媒到政府,都不會為香港人出頭之時,於是香港年輕人都有一個問題:為甚麼新加坡做得到,香港卻做不到?為甚麼九七前英國不會這樣,今日中國卻搞成這樣?究竟哪一個才是搞「殖民主義」?為甚麼英國人統治一百五十幾年,香港都只是有五萬個英國人,而大陸每年都已經湧入近十萬的新移民,究竟是一百五十年得五萬是叫做殖民,還是每年新增十萬人才是殖民?這些疑問帶出來的答案,就是新興的香港本土主義,愈來愈多的人看清中共政策的本質,而群起反抗「香港西藏化」。


星期二, 10月 09, 2012

光復上水與沈祖堯的中國心

原文及聲音版本刊於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

大陸走私客霸佔上水,甚至撞斷小朋友手臂骨,引起香港人公憤,網民發動「光復上水」運動,部份示威者舉「香港旗」,甚至叫「中國人滾回中國」的口號,令事件立即傳到北京及至大陸各地,引來連鎖效應──香港特區政府終於第一次採取法律拘捕違法者,一次過拘捕一百三十個非法勞工,證明政府不是無法執法,而是一直不執法。
眾所周知,走私客可以在香港大張旗鼓掃貨,當然是得到官商勾結的庇護,在羅湖關口以幾百人在公眾地方從事包裝走私,難道中共的關員是傻的?是盲的?是聾的?為何居然無法攔截這些走私貨物呢?

數據說明一切,大陸官員在香港已登記了三千架左軚車,這些車輛都是以政府名義,得到大陸公安局的特許,才可以在香港出牌,然而這三千架車不是在上水暗地調查走私客犯法,卻天天出入各大名牌購物商場,以及來往邊境接載孕婦,大小大陸官員把特權之手伸到香港,濫用香港的法制與資源,造成社會問題,香港政府卻不敢理會,這是香港開埠一百七十年來最嚴重的時候!亦因此,眼見社會一日差過一日,敢怒不敢言的市民終於舉起了九七前英治年代的「香港旗」,去懷念相對公平的英治年代、諷刺中共比起英國人更不如。

對於上述這一切,香港中文大學的校長沈祖堯卻視而不見,寫了一篇文章如下:『2012年。我看見香港人跟內地遊客,在上水港鐵站打鬥起來,港人揮舞殖民香港旗幟,升起一張海報宣稱「中國人滾回中國去。」他們叫囂:「我們是香港人。我們不是中國人。」我的心下沉了。 』

為甚麼沈祖堯的心要下沉呢?再看這段:『若我們不是中國人,我們又是甚麼人呢?在我們的基因內,每一樣東西都是與中國血脈相連的—我們的眼睛、我們的頭髮、我們的生活模式、我們對食物的偏好、對音樂、對文化的情懷…我不能,也不會,否認我是中國人。』

沈祖堯包容走私客與大陸高官,在香港從事官商勾結甚至犯法行為,卻眼裏容不下一枝他對了幾十年的旗幟──香港旗。沈的父親為逃避中共的血腥統治,由大陸走難來到英國的殖民地──香港;香港令沈祖堯能夠有如孫中山先生一樣,接受第一流的教育,先進入讀皇仁書院,再入讀香港大學成為一個西醫;當沈家的親友在大陸受到打壓、沒收財產、甚至文革批鬥的時候,沈醫生成為了一位人人羨慕的專業西醫,香港社會給予他一個充份發展能力的舞台,雖然沈醫生在其文章抱怨,說外籍醫生的晉升機會較好,自己竟然是「中國土地」的「二等公民」云云,反過來問,為何沈祖堯的父親要由寧波來香港呢?為甚麼沈祖堯不留在中國做其「一等公民」呢?對於「香港殖民地」的旗幟,沈祖堯很難面對自己的過去嗎?為甚麼當年全地球上,竟然沒有一片由中國人自己管治的土地,好得過在英國人開發的殖民地?佔了便宜還賣乖,口裏說愛國,身體卻很誠實,為甚麼留在香港做其「殖民醫生」,卻不效法其他同時代的人去大陸上山下鄉「建設祖國」呢?又或者,效法孫中山醫生,去中國發動革命推翻暴政呀?沈醫生,為甚麼不?

要知道全地球有幾千萬華人居於中國以外,在地球上同一個民族分成幾個國家,乃廿一世紀的常態;為甚麼七成為華人新加坡人不是中國人?難道新加坡華人的基因和中國人不同?從一個人的基因血統等去定義國籍,這是納粹黨才會做的事情;試試沈校長問奧地利、瑞士、盧森堡或列支敦士登的學者:「若你們不是德國人又是甚麼人,你們的基因、文化…」沈祖堯只會被痛批為「納粹學者」的稱號!香港人不一定是中國人,更不一定非做中國人不可,更不能凡事都被中共以「中國人」為名洗腦綁架,對赤裸裸的港共殖民政府行為視而不見!而更可悲的是,一位校長的回憶由 1988 年一跳就 20 年去了 2008,對 89 年的 64,對四川地震的豆腐渣等貪污腐化,完全不敢提;從這樣表現的「學者」,可觀乎香港已經完全沉淪了,有如大陸般凡事只求政治,不問是非。

星期一, 10月 08, 2012

梁振英的河井一體言論

刊於 2012 年 10 月 8 日蘋果日報論壇版

特首梁振英在十月四日接受南華早報的「CY 執政一百天」的訪問中,再次談及中港關係,指「我們不應該在香港與中國其他各部份之間,嘗試建造一堵牆,或者劃一條線。」

梁振英這種把香港視為中國內部一個城市的說法,正面駁斥了早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否認「深港同城」的言論,更完全違反多年來中共對香港人的承諾──五十年不變。

中港分隔,是自 1842 年南京條約來的政治現實,即使在 1949 年以後,中共也選擇承認這個政治現實,認為如此安排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最有利!香港就是擁有這樣獨特的位置,才得以避過近一個世紀以來中國歷史上的一連串政治風暴。提出要保持這個現狀的,是梁振英提出要頒「諾貝爾和平獎」的前中共領導人鄧小平;鄧小平曾經莊嚴承諾,九七後香港五十年不變,有需要甚至可以加到一百年!可是今日梁振英卻否認中港分隔的現實,偏要搞中港融合,深港同城,這就是粗暴撕毀鄧小平的承諾──這個寫在 1984 年中英聯合聲明上的承諾。

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更在1989年12月時,更曾對英國特使柯利達談及香港「井水不犯河水」論,江澤民表示:「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 上述言論很清楚,香港和中國是「井」與「河」的分別,香港的井水,絕不應與大陸的河水合流,兩樣完全相異的水,怎可以合而為一?梁振英不斷把河水引入井,更以類似呼籲香港人不要「坐井觀天」的歪理,要把香港這口活井毀去,變成大陸河的一部份,這種政策是甚麼?就是違反江澤民的「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論」!

香港的最後資產是甚麼?就是香港這口井的乾淨純正!要知道大陸河水就有如東江水,本身混濁不堪,未經消毒豈可直接飲用?豈可「河井一體」?香港人根本沒有要新加圍牆,也沒有要新劃界線,我們只是要求保持現狀,要求中共兌現「五十年不變」以及「河水不犯井水」的承諾,然而梁振英上台才一百日,卻已經多次表明要引河入井,要消滅香港的獨特性!

為何令中港關係跌至九七政權移交以來的新低?原因就是梁振英這種不得民心的政策,香港人注意了,梁振英已經把其意圖說個明白,你們再不出來集體反對他,套用前港澳辦副主任陳佐洱的名言,小心香港「井毀人亡」!

星期五, 10月 05, 2012

林忌評論:十一香港海難回顧

原文及聲音版本刊於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

香港特區政府,目前正在無人駕駛狀況,梁振英上任以來,連一件小事都無法做得不好,連在救災問題,都可以搞到一塌胡塗。

港燈客船「南丫四號」 在前往所謂國慶煙花表演之前,被一架港九小輪的雙體船撞沉,特區政府的官方紀錄時間,是十月一號晚的八時廿三分;根據政府紀錄以及海灘人士目擊的時間顯示,早在八時四十一分左右,消防處的搶救船已經抵達現場,救災人員在無線電一再溝通,當知道有幾十至過百人沉入海底急須救援,就在那一刻,究竟香港的行政長官梁振英,究竟在做甚麼?

南華早報的記者問梁振英:「為何不取消煙花匯演?」,一向巧言令色精於語言「偽術」的梁振英,居然如此回答:「這問題應由主辦單位回答」;首先,煙花匯演的主辦單位其實就是特區政府的民政事務局,梁振英的答案代表了甚麼?原來決定的是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嗎?另一方面,梁的回應不經意間透露了一個訊息──原來梁振英早於煙花匯演開始之前,已經知道沉船意外?難道政府以及主辦當局曾經有過討論,要不要取消當晚煙花嗎?這些問題雖然沒有肯定的答案,然而從梁振英第一時間的即時反應,以正常人論,如果問題根本不存在,則必定會如此回答:「噢,我知道意外時煙花已經開始,因此根本不存在是否取消的問題」,因此,梁的答案實在可圈可點,令人有無限的想像空間。

對海難來說,每一分鐘都是人命的關鍵;我不肯定梁振英當晚的選擇如果有所不同,能否救回更多的生命,但人命關天,能夠爭取更多時間與空間,則必定應該有那麼好就做到那麼好;如果十月一號晚,維港取消煙花表演,可以肯定的是,那一刻政府將可有更多資源可投入救災,而不是為煙花在維港兩岸「待命」;由中環至南丫島,大約需時 20-40 分鐘,即使以最悲觀的估計──如在煙花結束後的九時半左右,政府才高調直接通知傳媒動員公眾,在南丫島的海面發生撞船意外,希望更多醫生、護士等前往救援,單是「提早動員」這一點──如令相關人士換衫提早出發等,當可慳回更多寶貴的時間。

可是以上的事情梁振英都沒有做,不應該做無謂事情,例如陪中聯辦副主任李剛上電視,拉消防處處長陪同李剛去去瑪麗探傷者等完全係阻礙救傷的事情,則全部都做盡了!中共派出的「打撈船」,對於一艘一直在海面漂浮的「南丫四號」來說,是完全多餘的!先不說雙方配合的問題,單是時間的差距,事隔七、八小時才到現場,根本是緩不濟急,何況打撈沉船和救人是兩碼子不相干的事,香港連落水的大型客機都可以獨力打撈,一艘小船怎會撈不起?外行領導內行,為政治而不理專業,反映了梁政府的無能;更何況一國兩制,中方要支援,當應在檯底下做,由特區政府出面就可以了,為何居然全港直播上電視對市民訓話?兒皇帝梁書記聽從「我爸是李剛」的指示、批示,一夜間深入民心,梁書記自行政治自殺,無能的形象原形畢露,梁其乖乖聽李剛訓話的表情,竟比起李澤鉅面對親父李嘉誠更加恭敬,實在令香港人倒盡了胃口。

最令香港人無法忍受的,就是連下半旗默哀,都要遷就大陸三日正式「國慶假期」的結束;十月三號晚都繼續「幻彩詠香港」,為的也是大陸遊客的雅興,香港人連何時默哀,都要顧全大陸,這種視香港人如無物的態度,只會付出民望插水的代價,近來民調反映的,就是自九七以來,無論特區政府以至中共中央政府,其不信任程度再創新高的數據,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當可定論。

星期二, 9月 04, 2012

林忌評論:香港──國際洗腦之都

原文及聲音版本刊於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

特區政府硬推國民教育科,引起絕大部份香港市民的極度反感,先有三名「學民思潮」的學生絕食,再有十位不同界別的市民接力,這段新聞居然報到去只得三萬六千人口的德語小國──列支敦士登 (Liechtenstein),抑或盧森堡公國,甚至南美洲的巴拉圭!難得為全球廣為報導,特區政府梁振英果然「能人所不能」,上任不足百日,已經繼承董建華乜港物港新的一個,叫做洗腦港。

很多人不明白,為何明知九月九號就是香港的立法會選舉,偏偏中共卻要堅持不撒回方案,原因就是中共目前的評估,殖民香港已經去到「收網」的時候;首先香港的泛民主派成為一盤散沙,特別是經歷2010 年政改方案的分裂,民主黨與人民力量勢成水火,令泛民忙於內鬥,已無統合作戰對抗中共的本錢;另外香港人的本土意識已經興起,一些在八、九十年代在台灣發生的事情,目前正在香港發生;因此為杜絕年輕一代反共,斧底抽薪的一招,即為由小朋友開始洗腦,不但最有效快捷,且和雙非殖民的人口比例重疊;既然雙非嬰已佔新生嬰兒的一半,只要把本地兒童的兩成改為親共,即已佔了新一代的三分之二多數以上。

中共很清楚,曾經生活在 1997 之前,即 70年代、80年代出生的香港人,他們經歷過英治年代的榮景,享受過英治年代末期最自由開放,甚至最聽取民意的彭定康時代,既沒有上一代「大中國」或「大中華」的包袱,更西化視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為一種生活必需品;因此中共除非步向民主,否則單靠經濟想收買人心,是難以成功的。

由於人口比例問題,佔香港人口比例最高──即戰後嬰兒 50、60 年代出生的一群,即將在未來十年至廿年退下火線,中共急於把年輕一代──即 90 年代特別是 97 後出生的一群,洗腦變成中共的「同胞」。配以每日 150 個名額的殖民,加上佔出生比例一半的雙非嬰,再加上割讓新界東北,無限制自由行令本港的經濟變成一個完全的旅遊城市,那麼香港將會失去任何自立的餘力,變成另一個只靠一兩樣經濟項目生存的城市──有如澳門,那麼即使給你們普選,中共也不再驚慌了。

90 年代中共一再保證,他們不會「殺雞取卵」,殺死生金蛋的香港;他們卻沒有告訴你事實的全部──他們偷了你的種,養活了幾百隻會生金蛋的雞之後,香港這隻老母雞,變成又累又殘,生出來的蛋也不再重要了;這一切,就是中共刻意為之的!為甚麼?因為對中共高層來說,他們的權力才是唯一要考慮的事情,至於甚麼中國前途或者中國人民生活,或者是承諾或保證,根本是一值一文的垃圾,只是用來來騙騙你們,哄大家高興的。香港人最愚蠢的,就是被人不知不覺之間,陷入這個絕路死局,有如在蜘蛛網上的獵物,無助之極。

星期六, 9月 01, 2012

拳頭的鐵律

看見一些標榜「和平理性非暴力」的人,戴了 N 年「好好先生」的面具之後,終於拉起衫袖轉守為攻,以罵鬥罵以潑鬥潑,心中不禁嘆息了一聲。

今日才來反攻?是否太遲了?
今日才來拳頭鬥拳頭?這是一班蠢到無可救藥的傻佬。

他們走入中聯辦,我當然憤怒極了;不過我不相信他們集體投共賣港,而是相信這是一群愚不可及的真心膠,既被間諜玩弄於鼓掌之上,更賠了夫人又折兵,最後連底褲也要輸下來。

明明遊戲規則轉變了,還以為翻炒廿年前的招式仍然有效;這些人,實中了中國文化醬缸毒的一幫傻子,有如小朋友打交,明明被粗暴地推倒在地上,這幫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小朋友,只懂得向老師投訴,向家長投訴,向朋友投訴,卻從來不會以拳頭對拳頭,以力量制力量。

在西方文化之中,無論是小朋友打交,還是政壇的泥漿摔角,必然是以戰迫和對手;對方無理向攻擊你一拳,你就打還他呀,西方文化永遠教你的,就是有向對方打還一拳的勇氣!對方打你一拳,你打他十拳;對方打你十拳,你打他一百拳!他打你一身,你打他全家,中國人從來不教導的,叫做「勇氣」。

怎麼?不敢打還你的對手?這群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傻子,還曾走去擺甚麼「和頭酒」,「聆聽」對方的意見,於是積重難返,被對方壓在身上打,打到阿媽都唔認得,變成了一個豬頭,然後才知道要還手--太遲了,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最喜歡的,就是掟核彈;退一步海闊天空,做朋友當然好過做敵人,然而對方迫你埋身肉搏,要有阿爾蓋達的勇氣,抱著炸彈和對方同歸於盡,還要倒炸對方十倍的傷亡!做人,應當如此,你的敵人也不得不買你怕...

星期五, 8月 31, 2012

賣港土共借新移民呃票

有高登網友拍下了一張相,證明有人上門呃票,轉載案情如下:

兩位上門的師奶:「我地係家庭團聚X助會,你地9月9號3點之後要去投票。」
當事人:「o下?」
兩位上門的師奶: [你地9月9號3點之後要去投票。」
當事人:「有冇話投俾邊個?」
兩位上門的師奶: 「白色就投806號,藍色就投2號」

跟住該兩師奶,把兩張紙給了當事人

兩位上門的師奶:「記住要3點之後先投票,投完票打去下面6個是但一個報告一下」
當事人:「哦...」
兩位上門的師奶:「你地屋企有幾多人投啊?」
當事人:「當住得我一個先,其他人出左街,之後我會同佢講架啦。」
兩位上門的師奶:「哦...好..」

然後兩位師奶記低當事人屋企門牌後,就離開現場

根據當事人的說法,他父母 80 年代來港定居,當事人在 90 年代出生,兩老未來香港定居之前,已生有數名女兒,1994 年申請了數名合符年齡資格,未屬超齡的女兒來香港定居;數載前當事人的母親,從朋友中聽聞了有此「家庭團聚X助會東九分會」,該會聲稱可以幫人申請超齡子女來港定居,入會要申請人及其家人申請做選民,去賺取他們的「分數」;更聲稱「分數」愈多,則申請超齡子女來港定居愈快。

這個故事教訓我們甚麼?就是港共政府以及其爪牙,一再利用單程證為中共審批,香港完全沒有審批權的黑箱作業,以利益買票,以利益賄賂,或威脅選民投票。

說了無數次,我們香港人必須收回定居香港的審批權,香港入境處絕對不應「照單全收」,凡單程證都承認--例如薄熙來妻子谷開來,也莫名奇妙成為了香港人,可見這種審批制度簡直就是黑暗到不堪

高登網址:http://forum6.hkgolden.com/view.aspx?type=BW&message=3930387

星期三, 8月 29, 2012

林忌 Facebook 戶口再次被封

於 8 月 27 號晚,林忌用 Facebook 戶口於「福佳與林忌創作」張貼了香港交易所,有關一些香港上市公司的消息 (見蘋果報導),然後在 8 月 28 號晚,有網友通知林忌,在一些人民力量支持者的討論中,有人 post 了下圖中 Facebook 對話訊息,即「一人一 report,要林忌Facebook 戶口收皮....」

由於該討論之中,有大量人民力量的支持者,林忌對此感到擔心,於是把此對話「截圖」,希望作為證據以免中伏,此圖像刊登之後,不少網民聲援及感到震驚。

相關的人民力量支持者即 Terry Cheung 出來解釋,他只是打個比喻,實際上沒有惡意,事件平息之後,卻在今日即 8月 29 日香港時間下午三時,林忌的 Facebook 戶口再次被封,理由是 post 了這張相。

首先,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證據此投訴為人民力量支持者所為;我希望這不是事實;另一方面,亦希望人民力量向支持者呼籲,勿作這樣的行為。更重的要是,今次的行為證明了,Facebook 在處理這些投訴方面,必定出了極大的漏動。

請問究竟這幅圖有哪一方面違反了 Facebook 的規例?為何一張截圖居然會封戶口禁言 24 小時?究竟是 Facebook 內有中共間諜,某些政黨的支持者,還是自動系統有問題?

作為一間有分公司在香港的 Facebook,絕對有責任要對香港市民解釋,這究竟是怎麼的一回事。
如果這樣的一張圖都可以被封,請問 9 月 9 號前是否泛民主派的支持者所有戶口都可以被封?

Facebook 投訴電郵

disabled@facebook.com,
appeals-comment@facebook.com

林忌
請各位讀者及支持我的朋友,
Like Facebook Page 福佳與林忌創作 ,所有更新將會在該處發佈

星期五, 8月 10, 2012

誠品優先夜

誠品這一夜,我等了十幾年了。

每次我去台灣,只要情況許可,我必然到誠品「掃書」--所謂「掃」,即每次都買入幾十本書,連同一起去台灣的朋友的所有行李箱都近乎爆滿,每次在機場 check-in 都要擔心超重。

然而由今日起,我少了一個理由去台灣--誠品終於登陸香港了,而銅鑼灣店的誠品,絕對沒有令我失望,也令所有事前的擔心,一掃而空。

第一點:就是地方夠大;其店面面積,不談那些潮流百貨的部份,單談藏書之齊,居然可以和台北的誠品媲美;個別範疇或許有些比不上,但整體而言卻非常齊全,實在令人驚喜。

第二點:英文書之外,比台灣方面好得多;和香港兩大龍頭 Pxxx Oxx 以及 Dxxxxx 比較,流行書較少,但有深度的書卻更多,林忌在收銀處遇到王慧麟與沈旭輝,他們分別買入一堆法律以及政治的書籍,可見誠品的出現,補足了目前市場的不足之處。

第三點:地方大之餘,分類做得很好,同類型的中英文書,一反本港書店分開擺放的傳統,集中擺放,令我們這些雙語的香港人可以一次過找到同類型的書,甚至比較中英文的不同版本,實在方便得很。

第四點:經典書籍種類以及藏量之齊,實在令人吃驚;例如中國歷史你可以找到全套及不同版本的資治通鑑,西史可以找到幾套不同版本的吉朋 (Edward Gibbon) 的羅馬帝國衰亡史,中國文學可以找到幾乎你數得出的文學經典,西方文學更可分為 N 咁多種,其典藏量之齊全,可以令同在銅鑼灣區的香港中央圖書館蒙羞。

這個「誠品優先夜」,去之前林忌是抱著 50 分就滿意收貨的;但去過之後,當然很多小處仍有改善空間,整體而言我會給予 85 分以上,以我的經驗說,香港店最少好過香港人常去的西門町分店。如果你愛看書,香港誠品是必須要去,不容錯過。

(是夜林忌買了十四本書)

星期一, 8月 06, 2012

林忌評論:奧運金牌引發國民教育的大論戰

原文及聲音版本刊於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

八月四日香港單車手李慧詩,在本屆倫敦奧運奪得首面銅牌,香港歌手蔡卓妍以及方力申(方更為前港隊泳手),在大陸流行的微博上,表達慶祝香港選手得獎,卻遇到大陸網友圍攻:「中國就是中國,為何要分台灣、香港呢?」、「香港你 X,你不是中國人呀?」、「為何中國奪金你卻沒有表示?」、「香港人應為國爭光,為香港爭光一說言辭不當」、「你也是中國人」、「講到中國好似失禮香港咁」、「香港人又怎樣?你為何要來中國賺錢?」等等,最後蔡卓妍澄清了是為「中國香港」爭光,仍然逃不過被眾人圍攻的命運,更要刪去支持香港的留言,才平息大陸網民的怨憤。

八月五日晚,羽毛球男子單打決賽,中國隊的林丹決賽擊敗馬來西亞的李宗偉,馬來西亞籍的歌手梁靜茹,在微博表示「為李宗偉感到驕傲」之後,一眾網民立即圍攻:「林丹金牌你為何不驕傲?」、「來中國賺錢為何要為別人說話?」、「支持馬來西亞就別來中國賺錢」等等,事件更觸動東南亞各國華人的歷史傷口──究竟當地華人應該向其文化祖國──中國效忠,還是向其國家效忠呢?

這些問題揭露出來的,首先就是直指中共大陸的洗腦國民教育,已經去到反智的地步──究竟何為中國人?華人的「血濃於水」種族情意結,除了更深層次「大一統」思想之外,則來百年來中國腐敗積弱,政治分崩離析的歷史,就正如十九世紀的德國人,因為多年的分裂積弱,於是引起「泛德意志」的民族醒覺運動,去建立一個重新統一的德國。

然而泛德意志的民族主義,不止步於鐵血宰相俾斯麥的「小德國」藍圖,更在重新崛起之後,意圖統一歐洲以至全球所有的德意志民族,情況和今日的中國民族主義一模一樣;納粹希特拉如是說──德意志,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這和今日中共宣傳的「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實質本是同體。

世界今日的常態,即為一個民族,可以分裂為不同的國家;英國人不會要求重新統一分裂出去的美國、澳洲、加拿大、紐西蘭;德國人不會要求統一語言民族幾乎相同的奧地利、列支敦士登以至瑞士、盧森堡與荷蘭,俄羅斯也不再夢想要統一全球的斯拉夫民族去建立「新蘇聯」,歐洲經歷過兩次大戰以至冷戰的各國,更打破民族界限,透過跨民族的歐盟,去建立廿一世紀的新秩序之時,地球人口最多的中華民族,卻由國家機器,傳媒以至民間主流論述,都仍然一代又一代地宣傳「血濃於水」、「龍的傳人」,歌頌「黑眼睛黑頭髮黃皮膚,永永遠遠是龍的傳人」這種極為偏狹的血統民族主義,將全球的華人,等同了中國人,而中國的民族主義,更在不知不覺之間,演變成要「統一全球華人」這種比希特拉更瘋狂的狂想──你說華文,寫華語,擁有華人姓氏或者血統,就必須「愛中國」,向中國效忠,而今日的中國,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是極度荒謬的,更是廿一世紀的地球人類不能接受的。

在目前華人本已「太愛國」的背景之下,香港要推行「國民教育」,則是由「地球人」、「國際人」向「中國人」價值的一大倒退;九七前的香港,在國際比賽就叫香港隊,而不是「中國香港」;英國可以讓蘇格蘭、威爾斯與北愛國旗獨立參賽世界盃,絕對不會明白為何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不能代表台灣,連名都要改為「中華台北」;微博大鬧歌星的大陸網民,當然有很多是中共操控的「五毛黨」,但更多是被洗腦的被迫害者,他們一直被共產黨教導,世界只有一個中國,亦只可以有一個中國,於是凡是「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都變成了異端。

「大一統」這種在全球人類之中極為荒誕無稽的思想,為何各地華文主流傳媒完全不敢批判呢?原因就是這種有病的思想,其實源自中國傳統文化的深層次病毒,「大一統」病毒就和婦女纏足一樣,是中華文化病態的一部份,更不幸的是,這種思想不似纏足,從來都未得到清除,還要被主流文化歌頌;要醫治此疾,由今天起,我們必須一再提醒自己以至全球華人,愛因斯坦 (Albert Einstein) 的名言──「民族主義是嬰兒病」,以及英國文學家山繆.莊臣(Samual Johnson) 的格言:「愛國是無賴最後的避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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