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及訂閱請按 Like

星期五, 2月 24, 2012

英國統治香港時更好--《華爾街日報》中文翻譯

英國統治香港時更好--《華爾街日報》中文翻譯
Democracy is the only form of government that can match the hybrid form of political accountability Hong Kong enjoyed as a colony. By HUGO RESTALL
由林書翻譯

北京欽點的香港下任特首唐英年的慢動作內爆,讓人想起1997年回歸不久前,前《遠東經濟評論》編輯戴維斯 (Derek Davies) 的演說。該演說題為《兩讚殖民主義》,旨在嘗試解釋為何香港會在英國管治下興盛。十五年後,那些難以管治香港的中國官員,可能應該看一看這篇演說。

英國人創造了一個相對廉潔並能幹的公務員隊伍,每天管理這城市。戴維斯先生的英國同胞未必會喜歡他對英國人的描述:「他們沈醉於各類的會議記錄、草案、正當渠道、先例,甚至是他們用來防止檔案夾內紙張的圓孔破裂的紅膠紙,都喜愛不已。」不過,起碼這些程序有助令人尊重法律,並防止濫權。

在公務員之上的,是由倫敦委任的高級官員。這些上等人通常都自視過人,鄙視記者和其他「不利」的批評,但他們倒是會透過報紙和其他途徑在回公眾的意見。

其中部份原因,是因為香港官員要向英國的民選政府負責,而英國民選政府對有關管理殖民地不力的指責十分敏感。不過,在港官員在處理本地事務時,不時會叛逆倫敦的意思,令殖民部的保守官員沮喪,有時甚至戲稱香港為「香港共和國」。有數十年的時間,香港的管治水準比英國的還要高。

戴維斯先生完全命中香港官員力爭卓越的真正原因:「正因為他們明白自己的錯置,明白自己作為外族的官治權受質疑,本港政府並非選舉而生,故而致力避免與民眾疏離。他們的憂慮使他們觸覺敏銳。

共產黨指歐洲列強掠奪了殖民地的資源,並強使殖民地成為宗主國的生產商的市場。不過,香港除了逃避共產黨的難民外,甚麼資源也沒有,卻吸引了投資者,並建立了輕工業,把產品輸回英國。論到抽回利潤,戴維斯先生指出:「沒有英國公司會如此瘋狂,把利潤轉回重稅且不斷貶值的英國。」

大部份駐港官員退休時會返回英國老家,故此他們不易受誘惑把利益輸送予本港精英商家。退休時,政府會給他們頒贈退休金,和大英帝國勛章。地政總署的官員,不用擔心在作出對最大地產發展商不利的決定後,自己的孩子可能難以在港找到工作。

與回歸後的香港比較,政府依然不是民選的,但現政府卻要向一個貪污嚴重並濫權的一黨專政國家負責。香港首任特首董建華,還有北京屬意在數月後成為特首的唐英年,都是在1949年後移居香港的上海精英商家的一份子。行政架構只局限在某一撮人手上。

這些轉變引來連串後果,當中一些與土地有關,而土地全是由政府釋出的。地產發展和增值是香港財富的最大來源,是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是引發最多不滿的來源。

地政總署近年在土地發放的談判上作出不少「錯誤」,讓發展商得到以十億計的額外利潤,數名高級官員在離任後轉為地產商工作。這些都令公眾嘲諷香港已淪為裙帶資本主義之地。

這解釋了為何公眾對唐英年非法加建2400呎地牢如此反感。同樣,現任教育局局長孫明揚,在2006年未有依地政總署要求拆除僭建物,其實作為當時的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他的罪行可算更為嚴重。

在這兩個例子中,問題並不只是規劃和安全。僭建面積欺騙了政府的收入,但唐英年要面對檢控的可能並不高,因為無論在他以上或以下,都沒有足夠獨立的人能要求他負責。於是,現在形成對公眾有一套法則,對商家權貴又有另一套法則。

在英國管治下,香港兼享兩極的好處:既有民主的保護,又有倫敦輸入的高效能而心存憂慮的行政人員。現在的香港卻兼受兩極的壞處:既有越益嚴重的貪污,又有得到專制政權加持的軟腳蟹本地管治班子。唯一的好消息,是媒體還能自由揭發醜聞,不過這種自由也不知能再維持多久。

管治香港的中國政府不直不太理解的一件事,就是若要香港維持不變,就只能接受轉變。這個城市的人,再不是甘於受外人統治的難民,而民主是唯一能與英國管治下的混合式政治負責制匹敵的制度。

戴維斯先生最後如此評鑑殖民主義的優劣:「我只期盼並相信,在未來,不會發生香港人把英國遊客拉到一角,悄悄說,香港還是在外國的惡魔管治時比較好。」十五年後,越來越多人如此感觸。

星期三, 2月 22, 2012

要求廉署立即調查曾蔭權收受利益

曾蔭權在港台千禧年代自爆,話坐過兩次私人船離港,以及兩次私人飛機離港,包括去澳門及布吉果次,又自稱已畀市價船飛/飛機飛,請問咩叫市價?私人飛機市價係幾多錢一位?私人船飛又幾多錢一位?我畀百五蚊係唔係可以坐遊艇?我畀商務位價錢係唔係可以坐私人飛機?以後公務員或警察,係唔係可以畀百五蚊,接受黑社會招待坐私人船去澳門玩?又或者畀經濟位價錢,坐私人飛機去外國玩?

究竟曾蔭權坐了誰的船,誰的飛機?千禧年代主持梁家永在節目上問了曾蔭權,而曾的回應則指,不想再點名,而傳媒亦以報導了。

因此,林忌憑曾蔭權這句,相信東方日報上報導的名稱為真,如不屬實,請特首辦派人通知。

東方日報:坐富豪機遊埠 曾蔭權貪完再貪

根據東方日報報導,「重慶首富」之稱的張松橋款待曾蔭權聯同10多名商界知名人士登上超豪私人飛機。

【東方專訊】曾蔭權臨卸任前趁機「歎到盡」的「豪遊」醜聞愈揭愈多。原來他在參加城中富商安排的3日2夜澳門豪華遊之前1周,曾休假4天,期間接受有「重慶富商」之稱的張松橋款待,聯同10多名商界知名人士登上超豪私人飛機,直飛泰國布吉,渾然忘卻他的特首身份,「曾商勾結」的嫌疑愈來愈大。東方報業集團記者向張松橋查詢是否曾以私人飛機接載曾蔭權夫婦往泰國遊玩,張支吾以對多次以「我唔明白」作回應,但並無否認與曾氏聯袂出遊。」

張松橋名下的港通控股,擁有半條西隧,大老山隧道四成權益,隧道電子收費系統「快易通」,以及香港駕駛學院等等

引入大陸自駕遊,最大得益是誰?大量大陸車來港,最直接得益者,就係隧道擁有者!西隧半條由張松橋名下的港通控股擁有,另外果半則係另一間國企--中信泰富擁有!另一方面,西隧長期使用率低,被評為搶錢,三條海隧都開始飽和,政府卻長期拒絕興建第四條海隧,為甚麼?

當全香港人質問題政府為何不肯回購隧道之時,特區政府卻在 2008 年頭,坐視港通以 4.6 億增持 13% 的年年蝕大錢西隧股權,再在 2008 年尾,甚麼都不做,坐視港通控股,以 5.5 億收購大老山隧道約四成股權,造就一個更大的交通壟斷王國;收購後不足一年,大老山隧道就一再宣佈加價,私家車由 $12 一程,增加到 $15 一程。

請問政府無所作為,曾蔭權居然還厚顏說,這叫沒有利益衝突?政府明知九成半民意反對自駕遊,卻要強推自駕遊,增加汽車流量,是明益隧道公司,不理市民死活;另一方面,政府不斷把碼頭愈搬愈遠,遠離市民,令渡輪陰乾,政府當中是甚麼角色?

更要說「快易通」這套壟斷的電子收費系統;市民使用「八達通」,行政收費係零蚊,偏偏車輛使用「快易通」,卻無論你用了多少,都要每月收行政費 $35!明明減了人手,隧道經營者可以減去大量的人工費用,卻倒轉要收用戶「月費」,這是甚麼道理?為何可以容許這種公司壟斷收錢?

至於香港駕駛學院,多年來無數中、小型的教車公司,或者個人的教車師傅,都怒斥政府偏幫駕駛學院!多年來政府拒絕發新牌,令教車行業嚴重老化及人手不足,同時卻只向駕駛學院發教師牌,政府用行政手段,去偏幫駕駛學院打擊中小教車公司及個人師傅,這是甚麼道理?

上述提到的,全部都是張松橋和曾蔭權之間的涉嫌利益衝突,曾蔭權居然不避嫌,接受私人飛機的邀約?還要堅稱沒有利益衝突?請問政府討論上述政策之時,曾蔭權有冇避席?另一方面,曾蔭權即使有畀錢,請問畀了幾多?租飛機的費用?我地可唔可以用經濟位或商務位的價錢,去租私人飛機?

這是最離譜的利益衝突,上次慳電膽,市民已經畀了曾特首一次機會;瓜田李下,張松橋名下公司有這麼多的問題和政府政策有關,曾蔭權你豈可接受邀約,坐私人飛機?這根本就是收受利益,絕對不可接受。

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 賄賂

2A) 任何人(不論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行政長官提供任何利益,作為行政長官作出以下行為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行政長官作出以下行為而向他提供任何利益,即屬犯罪—

(a) 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任何憑其行政長官身分而作的作為;
(b) 加速、拖延、妨礙或阻止,或曾經加速、拖延、妨礙或阻止由行政長官作出任何憑其行政長官身分而作的作為或由任何公職人員作出任何憑其公職人員身分而作的作為;或
(c) 協助、優待、妨礙或拖延,或曾經協助、優待、妨礙或拖延任何人與公共機構間往來事務的辦理。 (由2008年第22號第2條增補)

(2B) 行政長官(不論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作為他作出以下行為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他作出以下行為而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即屬犯罪—

(a) 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任何憑其行政長官身分而作的作為;
(b) 加速、拖延、妨礙或阻止,或曾經加速、拖延、妨礙或阻止由行政長官作出任何憑其行政長官身分而作的作為或由任何公職人員作出任何憑其公職人員身分而作的作為;或
(c) 協助、優待、妨礙或拖延,或曾經協助、優待、妨礙或拖延任何人與公共機構間往來事務的辦理。 (由2008年第22號第2條增補)

過去30年,政府只發出170多個牌照,導致中小型駕駛學校聘請不到教車師傅。
Autotoll 快易通服務,居然在隧道費之外,無論你用唔用都要收每月 $35 行政費?

星期一, 2月 20, 2012

前門拒狼,後門進虎

號外:前門拒狼,後門進虎

希師奶宣佈參選,然而暫時未夠百提名
葉劉打算「以快打慢」,既然民建聯就曾鈺成參選未傾掂數,盡快搶提名票...


星期六, 2月 18, 2012

梁振英說:廿三條不是惡法

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元首
梁振英說:廿三條不是惡法,會在成熟時立法
任何人講成熟時都未必立,但係一個自稱第 N 屆唔做特首的人,今日都會變成 N+1 屆,記協與記者,廣大的香港市民,佢上台就係「振英成熟時」,隨時立惡法!

絕對不能讓這樣的人成為香港特首!

泛民的朋友,就讓我們打起「反英第一槍」,由今天起放過落水狗,追殺奸人鷹!

星期四, 2月 16, 2012

地牢小玩意 賢淑妻保大志

夫妻共處 你將谷底停住
還學陳舊文藝戲推卸百般說:「是我內子」
想講亂建 還是不好意思
還是男士圖賴去心愛女主角 let's vote for me

你用無限濃情蜜意
來地牢造玩意
人類面前盡羞恥
失禮多麼次
豬狗升天變 CE
你用無限濃情蜜意
來地牢造玩意
埋沒地雷沒在意
一世威一次 Forgive me!
賢淑妻保大志

(原曲:小玩意)



星期三, 2月 15, 2012

那些年 我們一起見過的游泳池...


那些年 我們一起見過的游泳池...

傳說中的約道七號

那些年 傳說中的約道七號游泳池!課外活動好去處 你真識食!
嗚呀!忍唔住啦!

香港人,忍夠了!


你願意香港每 18 分鐘,報 10000 次呢班傻仔嘅新聞嗎?
香港人,忍夠了!!
因為明白高官天生弱智,所以容忍你們大發謬論
因為明白豬狼沒有自由,然而你們還要自駕遊
因為期望政府良心未泯,但是你們卻一再賣港

強烈要求立即雙普選!阻止大陸殖民政府繼續奴役港人!!!

星期二, 2月 07, 2012

林忌評論﹕反蝗蟲的火種如何變成衝天火災?

原文及聲音版本刊於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

香港有網民在報紙登廣告,要求修改基本法24條,阻止沒有香港居留權的大陸孕婦,去香港產子。

引起爭議的,是報紙廣告上面劃了一隻昆蟲,站在背景的獅子山上;部份市民感到被冒犯,認為是「鬧大陸人係蝗蟲」;之後廣告設計者指出,那隻昆蟲其實是綠色的草蜢,不是黃色的蝗蟲,根本扯不到去歧視,於是雙方為此是蜢是蝗,引起激烈罵戰。

當然,香港人不應以蝗蟲標籤大陸人;特區政府以至中共中央,都對「中港矛盾」如此火爆嚇了一大跳,登報廣告翌日,做事慢幾年的特區政府,終於首次掃蕩雙非孕婦公寓,連上幾次本地媽媽上街頭「天下圍攻」之示威集會,都比不上今次「蝗蟲論」的威力,政府根本不理會市民的普通的抗議,要把事件升級,升到一個臨界點,政府才首次執行法律。

事發之後,很多人嘗試為此議題找代罪羔羊,指是有人「煽動」群眾,卻從來不肯面對,真正做成這個局面的,是特區政府以至各大政黨──包括泛民主派政黨,多年漠視本地人的苦況。上年春節期間,香港出現奶粉被大陸中介買斷,本地嬰兒缺奶粉的情況;而雙非孕婦最嚴重時,更令本地媽媽懷孕七星期就要去預訂床位產子,都一床難求;多次抗議、伸訴都無效之後,特區政府決定派發六千元給全體永久居民,希望透過派錢,可以舒解民怨;偏偏這時候各大泛民政黨,卻帶頭反對派錢,甚至有政黨說大陸新移民沒有六千元為由,說這是歧視新移民。

言者無心,聽者有意,本地市民多年來覺得被忽略,偏偏自詡代表泛民主派的政黨,卻一邊為派錢新移民斤斤計較,另一邊甚至呼籲本地居民把錢捐予新移民;本地市民在沒奶粉,沒床位,一股同仇敵的本土民怨,由此產生;本地媽媽第一次組織上街,進行多次示威,可是由政府以至政黨,都興趣不大;最終市民開始感到絕望,覺得政黨、政府都偏幫新移民,因此令到親泛民的選民投票意欲偏低,最終在多區的區議會選舉落敗。

可是由泛民以至社運派,他們仍然不了解,這些基層或中產市民的痛,是真切的社會問題,而本地人會把矛頭轉向大陸人,則因為真正在街頭發生直接衝突的,就是兩地人民本身。本地人和大陸人在醫院衝突,在商場衝突,在交通上衝突,在排隊時衝突,這些日積月累的衝突,是真實的痛;那些以理論建議想像的香港知識份子,實有如特區高官般不了解民情;這些「中港矛盾」,絕非甚麼「排外民粹」,也提不上甚麼歧視,只是一些憤怒和絕望的人,發出的一些咆哮和悲嗚。

那些聲討有關大陸人種種行徑的報導或評論,其實只是日積月累的出氣筒,我相信就算是廣州,或者其他國內城市,都一樣會感受到,所謂外地人口同本地人口衝突的痛;這些問題是長期民怨的大爆發,亦全靠這些報導、評論及向政府抗議的各種本土力量,才令衝突只停留在合法的手段,以及言語上的罵戰,而非爆發一些血濺街頭的場面。

最可惜的,是香港的一班高級知識份子,被「血濃於水」的感受戰勝了理智,他們從一些討論區的極端討論,自行建構了一種對大陸人被歧視幻想,把這些幻想提升到去「種族歧視」、「法西斯」、甚至「納粹」的層次,他們擔憂「反蝗蟲」的歧視,而變成了「反反蝗蟲」,然後卻由於對實情不了解,就用了一些更具情緒的字眼,去罵、反擊、恐嚇「反蝗蟲」的人,然後引來一些對這些情緒反應難以接受的市民,組成了「反反反蝗者」去反擊「反反蝗者」;最後多方在網上互相大混戰,其程度之烈,即使在自由的香港,亦很罕見。

對北京來說,這是一個很明顯的訊號,就是如果再對香港進行一些不得民心,忽略本地市民利益的政策,最終只會激出一些有如台灣民進黨的新本土勢力,採取更獨立的路線,最終只會令外交上受孤立的中共,更加頭痛而焦頭爛額。

星期一, 2月 06, 2012

自駕遊一放,交通必大亂

刊於 2012 年 2 月 6 日蘋果日報論壇版

如果各位不是太善忘的,該記得才不過一年前不到,曾俊華在上年度的財務預算案之中,指「私家車持續增長已明顯影響本港道路交通情況,二○一○年全港主要幹道平均車速下跌百分之五」,因此認為「有必要採取果斷措施遏止私家車增長」,然後把私家車首次登記稅現行各稅階提高約百分之十五。

加稅一成半,可有減少全港私家車的數量?沒有,可是為何不到一年之後,特區政府卻突然又嫌香港私家車太少,要引進大陸的自駕遊私家車,嫌香港的平均車速太快,要更多大陸人來香港駕駛?特區政府強推「停車須熄匙」,說要改善空氣質素,卻立即引進廢氣較香港車嚴重很多倍的大陸車,這是政策公義的問題,完全違反邏輯常理,實際上做的事,就是用重稅來趕走香港人開車,讓出道路給大陸人,這不是特區政府的賣港行為,是甚麼?

大陸車來港送孕婦產子

目前香港已有千多二千輛左軚車,以 FV/FU牌照出牌;根據運輸署的講法,這些全部都是大陸政府的「公務車」;現實卻常見於各大購物商場,以及疑似接送親友及孕婦出入醫院;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立法會上,余若薇問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市民多次拍攝到一些以大陸政府公務車 FV/FU牌入境、且違法裝置救護車藍燈、違法響號及違法閃藍燈的大陸救傷車,居然接載大陸孕婦來港產子,違法提供「一條龍產子服務」,究竟過去五年有幾多檢控數字,鄭汝樺回覆說:「在過去五年我們並沒有在這方面的檢控紀錄」。政府甚至回覆,原來運輸署沒有這些車輛的資料,也不明白他們為何能夠出牌在香港駕駛。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特區政府根本完全對執法失去控制,一旦放寬「內地自駕遊」,不但香港會出現一些「佛山小悅悅」被大陸惡霸車主撞傷撞死,更會鼓勵大量中介以「自駕遊」名義帶大陸孕婦闖關;試想想,連以「政府公務車」名義出牌的,都可以變成完全非法的一條龍產子救護車,特區政府甚至對這些車為何出現,為何可以進境,為何公然違法,都完全懵然不知,要調查半年,才可以回覆立法會議員。自駕遊一放,交通必然大亂,變成香港淪陷。

星期日, 2月 05, 2012

平機會主席林煥光不如改行做評論

蘋果:林煥光:中港矛盾須兩地協商

林煥光稱:「我地平機會有冇曲解嗰個廣告嘅原意,相信可以交番畀公眾同大家評論,我諗唔需要就住一啲細微細眼嘅字眼進行爭辯,最重要帶出公正客觀訊息。」

一個行政/執法機關之首,唔係睇法律,睇事實來執法,卻原來係睇「公眾同大家評論」,不如改用人治公審呀,「我諗唔需要」就唔需要「一啲細微細眼的字眼進行辯論」--法律條文有邊條唔係微細眼呀平機會主席?叫你拉萬寧,你又用啲細微細眼的條文藉口,話唔肯執法?

對呢種態度的官員乜都唔抗議,也難怪香港法治跌落谷底,因為香港人自己都唔重視法治,由佢選擇性執法,選擇性發音..

真係開心大發現,平機會主席唔係負責執法,係負責做評論,同埋搵公眾評論,同我換左職能呀,林煥光先生?

進一步閱讀:
平機會歧視港人老作蝗蟲誠信破產
林煥光對平等機會的雙重標準

為林煥光辯護:一日最衰都係你班高登仔,學咩人儒家?走去搞咩人禽之辨,把冇公德心而鋪天蓋日的人叫做禽獸、蝗蟲?

中文大學間新亞都仲有個唐君毅像喎,學咩人禽之辨?搞到而家咁多「右翼民粹」,被人話係種族歧視中國人啦

平機會,禁哂佢啦,禁孟子,禁唐君毅,唔好教到尐小朋友種族歧視呀!應該教「中國人之辨」,教「血濃於水」,教「本是同根生,不要分人禽」!

要求把唐君毅像送去包膠,以免煽動歧視,要求把《孟子》等相關教導人禽之辨的書籍,好似中大學生報咁送檢,然後包膠先准成年人閱讀!

唔知下次高登仔登廣告,在廣告右邊放一個唐君毅像,背景係深圳河,然後寫住「人禽之辨」,算唔算種族歧視大陸人呢又?

麻煩記者朋友代為查詢

你知啦,家下識法律都冇用,得唔得唔係靠法律條文的細微細眼,係靠林煥光佢地同公眾評論o架嘛!


唐君毅:人與一般動物有所不同。一般動物,在中國過去即稱之為禽獸。人與一般動物之不同,即中國古所謂人禽之辨。中國之道德倫理思想與哲學思想之最重要處,亦即在于人禽之辨處,首先認清楚。我必須自覺我總有一點異于他人處,我才真是我;人亦必須自覺人之異于禽獸,異于一般動物處,人才真是人。

孟子說,人之異於禽獸者,在其有仁義禮智。仁義禮智,見于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此心乃既見至理亦見至情。

星期五, 2月 03, 2012

平機會歧視港人老作蝗蟲誠信破產

號外:高登海報的設計者開腔,指出圖中的昆蟲其實是草蜢,而非蝗蟲,更提出生物學上的證據,指出草蜢是綠色的,而蝗蟲是黃色的,除非讀者係色盲,否則見到綠色的草蜢,是沒有理由自行完成幻想,把草蜢想像成蝗蟲--這種歧視,是閱讀者的自行想像,是閱讀者先入為主的自行歧視

「高登生物學家」網名「躺著也中槍」 表示,草蜢細分有過萬種類,只是部份其中一些種類在生活環境轉變時會變成凶猛的蝗蟲,而非任何草蜢都會變成蝗蟲。

套用在這個例子,這是一個很好的比喻--制度會令人瘋狂,為勢所迫可能會做出一些傷害他人的事,更說明了目前香港的情況。

高登網友的呼籲:
『要求平機會徹查平機會有否帶頭用「蝗蟲」一詞歧視大陸人。並在此呼籲平機會面對具爭議社會問題時應保持寬容及理性,不要誤信小道消息,每事要親身求證。』

林忌曰:在法律與生物學面前,圖中綠色的就是草蜢,絕不可能因為曲解法律,就把綠色的咬定為黃色,更不可能為抹黑別人,指鹿為馬,「釋法」把草蜢說成蝗蟲--這個比喻,令人聯想起莊豐源案,真的發人深省!

噢,你還未認輸,不是吧,你真的好似中共的無恥政府般釋法,要認真討論「立法原意」嗎?問問原作者的「創作原意」吧--他已經告訴你,這是一隻草蜢,絕非蝗蟲啊!

拿得起,放得下,不要學中共般願賭不服輸,輸打贏要走去釋法!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高登討論區:平機會今次7左!!!!!

香港人為何會如此憤怒,就是因為政府機構帶頭歧視,香港人、外族人被歧視,平機會就不作一言;但是殖民主老闆大陸人呢,就無中生有都要撲出來。

各位網友用清楚你們的眼睛看一看,讀一讀,請問這張在蘋果日報刊登的廣告上面,有哪一隻字寫住「蝗蟲」?有哪一個詞語把稱「國內人士」為蝗蟲?

平機會關注蝗蟲廣告
2012年02月02日 (08:49 pm)
『平機會關注近日在報章刊出的一則全版廣告,稱國內人士為「蝗蟲」,並對他們表達負面的情緒。』

平機會關注有報章廣告稱國內人蝗蟲籲港人理性
『平機會關注昨日有報章刊登全版廣告,稱內地人為「蝗蟲」,主席林煥光呼籲港人,面對當前的社會情況,保持寬容和理性。他說,瞭解到港人,對近日某些社會議題,有強烈情緒,包括醫療和其他社會資源,因外來需求大增而變得緊絀。他認同特區政府,應即時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本地居民,可繼續優先享有這些服務,並儘快檢討相關政策和法例是否完善。』

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作為一個政府機關,怎可以顛倒黑白是非,把沒有說成有?畫面上的確是有一隻綠色的昆蟲,這是出自高登網友的設計,其實一隻草蜢,而非黃色的蝗蟲;因此把生物學上綠色的草蜢,幻想為一隻黃色的蝗蟲,是讀者先入為主,自行完成幻想的歧視。

另一方面,高登人以「蝗蟲大軍」的鋪天蓋日,來比喻一些「吃盡資源」的形容,早於十年八載之前,已用此名稱,來比喻一些濫用社會資源者,如濫用綜援者,情況就有如七十年代香港的廣告,把亂拋垃圾的人稱為垃圾蟲,把「好食懶飛」者,稱為蛀米大蟲一模一樣。

這個比喻好不好,可以商榷;這個圖像會否引人誤會,可以討論,但作為一個特區政府的機關,作為把守法例的第一線,林煥光--作為市民支薪的官員,是否可以如此妄顧事實,胡亂評論?

2005 年 1 月,時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的林煥光,被雜誌揭發在日本發生疑似婚外情緋聞,而辭職離開政府;請問林煥光先生,政府機關可否把你的緋聞,寫作在街頭發生性行為?可否把你和一位女士的合照,說成是當眾不道德引人犯罪?這是基本事實的問題,作為市民的政府官,怎可以不負責任,胡言亂語?

更何況林煥光已經不止被揭發過一次,在公眾關心的問題上「大細超」,讀讀林煥光對平等機會的雙重標準,親共的「愛護香港力量」公然搞巴士遊行歧視外傭沒有居港權,平機會不止係慢三拍,慢幾十拍,才出來假腥腥表態;上年符合法例,明明政府都認同的以「香港永久居民」作標準的派錢,林煥光卻出來狠狠批評市民「歧視」。作為中國人,都仲要偏幫中國人,林煥光這種人仲有咩資格留在平等機會委員會?平等機會委員會是否應該正名為「中國人平等機會委員會」?

再看看另一單重要的新聞,萬寧奶粉廣告當中,只向「中國護照者」提供一百元折購優惠,而記者及網民多次查證,都證明折購只限大陸人,本地人或外族者都不能受惠;根據中國國籍法,有中國血統者才是中國人,請問為何其他遊客不能受惠?

的確,有很多優惠是只惠及遊客,這是因為一些旅遊的安排引致;然而「優惠遊客」,卻絕對不能歧視遊客中的其他種族,絕不能只優待中華民族,而歧視其他民族,這是最基本的平等機會概念,也是根本香港法例 602 章《種族歧視條例》下的法例解讀!

種族歧視條例 Section 8 (1)(b)與 (d) 定明,民族,即符合種族歧視的定義,英文版本的法例更加清楚,用字是 National。

種族歧視條例 - SECT 8
“種族”、“基於種族”、“種族群體”的涵義以及各人士之間或不同種族群體之間的比較個案
1) 在 第(2)及(3)款的 規限下, 在 本條例中—
(b) 凡提述基於某人的 種族而作出的 作為, 即提述基於該人的 種族、 膚色、 世系、 民族或 人種而作出的 作為;
(d) “種族群體”(racial group) 指藉參照種族、 膚色、 世系、 民族或人種而界定的 群體, 而提述某人的 種族群體, 即提述該人所屬 的 種族群體。

至於 S8 (3)(d) 所提到的國籍,是指有關公民身份上的國籍申請等法例,和上述的「種族群體」的定義完全無關。

至於有關商戶則觸犯了 S27 在提供貨品、設施或服務方面的歧視

內容如下:

(1) 從事向公眾人士或 部分公眾人士提供貨品、 設施或 服務(不論是否為此而收取款項)的 人(“前者”),
如藉以下做法歧視任何謀求獲得或 使用該 等貨品、 設施或 服務的 另一人(“後者”), 即屬違法—

(a) 拒絕向後者提供或 故意不向後者提供任何該等貨品、 設施或 服務; 或

(b) 前者在 正常情況下, 會按某方式及某些條款向其他公眾人士, 或 (如後者屬於某部分的 公眾人士)向屬該部分的其他公眾人士, 提供具有某種品質 或 質素的 貨品、 設施或 服務, 然而前者拒絕按相同方式及相同條款(或
故意不按相同方式及相同條款)向後者提供具有相同品質或 質素的 該等貨品、 設施或 服務。

很清楚,只要符合「民族」的定義,只向旅客中的中華民族成員提供奶粉優惠,卻拒絕向其他民族的成員以相同價錢提供相同貨品,即屬違法種族歧視條例 S27。

為甚麼平機會卻對這件事視而不見?為甚麼網友打電話上平機會投訴,平機會居然說事關「國籍」即愛莫難助?平機會,為何歧視香港人明明有法律你們卻甚麼都不做,偏偏見到廣告上面連蝗蟲字眼都沒有,卻可以無中生有生安白造呢?

特區政府之所以令這麼多市民憤怒,就是這種選擇性執法,選擇性譴責,選擇性恐嚇的不公處事態度;為甚麼市民要絕望到去登廣告?為甚麼中港矛盾會一發不可收拾到這個地步?就是無恥政府的雙重標準,令絕望的人不平則嗚!

再讀:
林煥光對平等機會的雙重標準

星期四, 2月 02, 2012

2007 與 2012 年周保松的時空對話

為何香港會有一大群網友,要夾錢登報要求修改基本法?他們的要求是甚麼?是啟動法律程序,修改基本法,阻止「雙非孕婦無限量入侵香港」,請問,他們有沒有這樣的思想自由和出版自由呢?

這些是甚麼人?是某些人口中的種族主義者嗎?是納粹黨黨員嗎?不,他們只是一些既悲哀又無助的小市民,有人試過在醫院等了幾十小時都生唔仔,有人試過無法幫嬰兒買到奶粉,有人試過遇到陸客粗暴對待,有人試過被陸客的衛生問題騷擾過,這些小市民,有沒有權利表達他們的意見和憤怒?「即使面對一些我們很難接受的觀點」,周保松有沒有如 2007 年自已所寫的文章一般,「應該努力寬容,並尊重他人表達意見的權利」呢?

2007 年 5 月 10 日周保松教授寫給學生的信

2012 年的周保松在 Facebook,沒有寬容,也沒有尊重登報市民的觀點,反而用了他自己所呼籲別人不要的『動輒以損害校譽又或超出社會道德底線為由,對思想言論進行審查壓制,那正是J.S.Mill當年在《論自由》中所說的「多數人的暴政」』

的確,在 2007 年周保松的文章中,問過:「例如如果有人在媒體上大事鼓吹種族歧視,又或者聲稱納粹當年沒有殺過猶太人,我們是否應該容忍?」,但以 2007 年周文章的結論,請問該廣告有沒有充份證據,證實異見對他人造成傷害呢?請問那張海報,除了圖上劃了一隻坐在獅子山上的蝗蟲之外,有哪一句「種族歧視」?又或者聲稱納粹當年沒有殺過猶太人呢?

2007 年的周保松說:「讓我以Mill為例。只要沒有充分證據,證實異見對他人造成傷害,那麼我們便應該容許人們有表達異見的自由。不用多說,這 是Mill的Harm Principle。Mill認為,只有這樣,才會令得社會進步(因為沒有自由便不能有效發現真理),以及發展每個人的個性。這是從後果來立論。但我們也 可以說,每個公民作為獨立自主的個體,均有理性能力作出思考和有道德能力作出價值判斷。我們應該尊重每個人的自主性。基於此,即使有權力的一方如何不喜歡 另一方的行為或言論,也應該容忍。」

2007 年的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對很多「衛道之士」來說是冒犯,甚至有保守派認為這是絕對不能容忍,可是周保松當年怎樣說?可有為符合這些「保守派」的意見,就認同情色版對他人造成傷害?反過來,一幅廣告提出要求反雙非,要求修改基本法,只是因為畫面中出現了一隻蝗蟲,難道那隻蝗蟲,比起保守派眼中的裸體如胸部、私處,更加有傷害性嗎?同理,有宗教界人士、保守界人士一見裸體就感受到嚴重被冒犯,如果有大陸學生因此被冒犯,就要禁絕報紙出現蝗蟲,這種雙重標準合適嗎?

2007 年的周保松說:「…我也認為事件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分析角度,例如性別研究,文化及媒體研究等。我想即使在最激動的時刻,我們依然應該保持開放和清醒,努力介入討論,努力嘗試瞭解別人的觀點,然後努力爭取我們所堅持的。」

請問 2012 年的周保松,可有用很多不同的分析角度,例如族群研究、文化研究、媒體研究、法律研究、經濟角度等等,去了解一下為何有一大批自發的市民,要走去登報反雙非呢?在最激動的時刻,周保松有沒有如自己文章中所提到,保持開放和清醒,努力去介入討論,努力嘗試「反雙非」者的觀點,然後努力爭取他們所堅持的呢?

至於健吾走去為周保松申訴:「或許我痛心的,是只要你當過周老師的學生,你絕對不會對一個如此尊重知識,如此愛護學生的老師放一句那麼重那麼狠的話。更何況,因一句說話就足以SHAME ON,那麼十三個星期的相處,那些把酒夜讀原典的光陰,是純粹爭取成績的儀式嗎?那些熱誠,他沒有感覺到的嗎?」

我則要代那位網友回應:愛之深,恨之切;為何一個如此愛護學生的老師,居然會不問青紅皂白,走去登報的學生,是「香港人的羞恥」呢?老師放狠話「羞恥」,學生有沒有權利去回應一句 Shame On?究竟廿一世紀的香港,是要提倡「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儒家禮教,還是是其是,非其非,鼓勵言論自由與挑戰老師自由的風氣呢?

退步一萬步再問,教授可以「羞恥」學生,那麼學生有沒有權利「Shame on」老師呢?當學生有足夠的批判力,不因為權利而批判老師,這不是每一個老師的盼望嗎?難道周教授沒有這樣的氣量嗎?健吾你實在陷周保松於不義也!

熱門文章

最新文章

  • 由妖票到乞票 - 近期常有些政治人物,不斷「屌票」,即自己作為候選人,不但沒有用耐性去說服選民,反而走去怒罵自己的選民,這種作風當然不但無法爭取別人支持,反而罵走選民。 但另一個極端,就是認為自己那一票真的「非常寶貴」,認為有如一位萬眾觸目的美女,要多次追求,乞求其投票,以至開出大量動人吸引自己的承諾,或者作出利益交換,才會走...
    5 年前

最近文章

再次伸延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