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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2月 23, 2010

Lorry Jean X Bow Tie Hip Hop聖誕歌 「超錯 2010」



Ringtone

全首mp3

超錯 2010
詞: 林忌/(banky)/行內人/福佳歌星群
編/監: 行內人
演出: 權@fmtp
剪接: 曾志
Rap: 福佳歌星群

(超錯... 又錯... hehe... 錯晒啦)

香港所有高官 超錯!
聖誕權個弱智款 超錯!
官商勾結夠未?超錯!
香港笨實行騙區 政府超錯!

狗up 希望我啱聽
平時睇新聞 笨實聽到你個名
上網 search下 又有福佳曾蔭權
多謝李生 同特首最有緣!

玩特權 政界商界要啱 Feel
Rap 得唔好聽 希望我地唔掟蕉
官商勾結 包冇搞錯
香港人幾時有開心過?

北京老人 一味要我地乖
想揀特首? 但係專揀福佳
想要唐阿斗定係震英狗
Either way 我地都走夾唔抖

香港所有高官 超錯!
聖誕權個弱智款 超錯!
官商勾結夠未?超錯!
香港笨實行騙區 政府超錯!

高鐵 669 億? 超錯!
申亞 551 億? 超錯!
講民主又玩失憶? 超錯!
香港笨實行騙區 政府超錯!

(福佳始終有你...)

全港人 睇你特首玩 facebook
*msn message聲* 變咗Skype This is a joke
香港人起錨去救劉曉波
都好過 聽你唱歌

年青人返去 eat yourself
但係呢兩年你d product就好好sell
你知而家開始左 334
所有學生都一齊黎中你 (遵理)

yo mc jin, do u know wut these mean
matter fact they mean "fxxkin wrong" so stop rappin 'dis fxxkin song
Happy New Year from Lorry Jean
聖誕權 你就真係 囉黎賤

拒絕平反六四 超錯
聖誕權隻弱智歌 超錯
官商勾結夠未?超錯!
香港笨實行騙區 政府超錯!

超錯... 超錯...

星期二, 12月 21, 2010

回覆 Melody Chan: 誠信不是道德審判

獨立媒體的作者 Melody Chan 回應了林忌的文章《維園阿哥任亮憲--社運狼來了的故事》,然而再次顯示了此作者仍然搞錯了幾個重點,因而必須回應之。

1. 誠信不是道德審判
『筆者前文《任亮憲事件的花生倫理》引起討論,博客林忌撰文回應,網友謝冠東也特別留言補充觀點。幾位的回應相當情況下頗能代表普羅大眾的想法,就是:任亮憲本身為人無誠信,你叫我們如何信他?

但這裡漏掉沒說的卻是,究竟我們信的是什麼?我們是信涉事人沒有非禮強姦,抑或是信他是一個道德公眾人物(moral man)?』

獨媒作者再次偷換了一個概念,就是我們信不信任亮憲,和他「道德」、「不道德」根本無關,而是我們相信不相信他的說話;一個誠實的人,他說話誠實;一個有口齒的人,說話就有口齒,一個有信用的人,一言就九鼎;一個有公信力的人,他的說話就是可信,就是這樣簡單,請勿把道德和信用混為一談。

請獨媒的作者不要忘記,為何公眾願意相信「有名的公眾人物」說話,而不是張三、李四、或者匿名的小人物說話呢?原因就是其「公信力」--因為他以往的說話可信,因為他的名譽、地位可信,大家才願意相信;公眾一向是多疑的,一個小人物在公開場合說話,大家從來都半信半疑,只有一個長期說真話,只有一個牙齒當金使的人,其說話才會變得可信。

Melody Chan 的說法非常奇怪,如果我們相信任亮憲沒有強姦、非禮,那麼請問報案的女事主做了甚麼呢?就是女事主在任亮憲沒有強姦、非禮的情況下,走去報警,要不就是浪費警力濫用公權,甚至是報假案了;為甚麼我們要不相信女事主的說法,而要相信任亮憲呢?因為任亮憲是泛民主派?因為任亮憲口說民主?因為任亮憲是公眾人物嗎?這豈非比起我們「不相信任亮憲說話」,更加危險得多?

為何泛民支持者認為,民建聯的政客不可信呢?不是因為民建聯的政客不道德,而是民建聯的政客沒有口齒、沒有信用;任亮憲的情況一樣,我們從來不因為他的個人道德問題(例如花不花心),來說他可不可信,我們從來只是以他公開說話的可信性,來評定他說話的可信度。

2. 傳媒是第四權,而不是刑事法庭
強姦有冇罪,任亮憲有冇犯法,這是法庭決定的事;我們只是從任亮憲對公眾的說話,去評定任亮憲對公眾說話的可信度;一個永遠說真話的人,才有信用令大家相信,他的公開說話是可信;一個公開可以說謊,而且對此不作道歉,不作檢討的人,公眾自然會因此對他的說話打了折扣;請獨媒作者不要忘記了,我們不是法庭,我們也沒有能力去判案,我們只是作為「公眾傳媒」的一部份,對一個公眾人物的對公眾說的話,作出「是否可信」的判斷;不可信的,不代表其真或假,只代表公眾願不願意信任一個人的說法。

照牌事件就說明了,這是和公職相關的事情說了謊,而且更絕非她幫任亮憲「圓謊」的說法:『任亮憲的證監會牌照過期,乃是他有瀆公職的表現,大家可以向證監會投訴,我們亦希望局方/公權力跟進,但「牌照過期」一事無法推斷他私德有虧』--重申一次,任亮憲的牌照問題絕非只在於「過期」,而是沒有九號牌聲稱有九號牌,以過期四號牌扮九號牌,為甚麼獨立媒體的作者偏偏要在這問題上,重申一次任亮憲的「官方說法」,而對事實不屑一顧呢?明明問題就是沒有九號牌聲稱有,為何要用任亮憲再次不盡不實的「續牌論」,來為任亮憲圓多一次謊?

證監會是否執法,是一個司法程序的問題,傳媒不是法庭,從來都不作法律的判決;獨媒作者在此開創了一個荒謬的先例,就是鄙視公眾媒體監察公眾人物的第四權,那府請問獨立媒體的存在價值是甚麼?發展商犯法,為何不去報警而要報上傳媒鬧?政府官員違反程序做事,為何不去申請司法覆核而要上傳媒追擊?

獨媒作者搞錯了一個最基本的事實,就是媒體其中一大功能,就是用來監察媒體,一個公眾人物利用公眾媒體發表公開言論,就是要接受公眾的監督!一個公眾人物在私人場合說甚麼,公眾無權過問’但一個公眾人物在公眾媒體上發表一些言論,公眾當然有權就不實的謊言追究,而最簡單亦最文明的追究方式,就是對一個公然說謊的人以後的說話打問號,對他的說話不再「假設是對的」,對他的言論不再「照單全收」,而是存有疑點!

3. 痛罵強姦絕非因為性偏見
Melody Chan 說:『林忌坦白道出了他的性/別偏見,相信很多人未經細想也會認同:「幾乎每一個性罪行都會得到相同的待遇--就是痛罵,以及冷笑,特別犯案者如果是名人,更加罪加一等」。我們首先要問,為什麼性罪犯會特別得到「痛罵和冷笑」,而為什麼是名人又更罪加一等——是因為我們本身對「性罪行」有獨立於其罪行以外的猥褻想像以致污名嗎?』

為何性罪行會特別得到痛罵、冷笑、齒冷的待遇呢?首先我們要問,為何強姦罪可判終生監禁?不是因為我們「歧視」強姦犯案者,而是強姦犯案者對受害人帶來的嚴重精神創傷;同理的,為甚麼要有非禮罪呢?難道是因為我們歧視男性嗎?不!是因為非禮會為受害人帶來精神的創傷;林忌對 Melody Chan 把社會公眾對性罪行的鄙視,視之為林忌個人的「性/別偏見」感到極度驚訝!只有在一些某些宗教的極度神權國度,才會對包庇強姦者,反視被姦的女性為罪人。在開放多元的西方社會,例如接受同性婚姻的社會,都同樣會有性罪犯名單等政策,去保護兒童及婦女,難道任亮憲是同性戀者、變性人等少眾,才受到痛罵及冷笑嗎?不!而是他是性罪案的疑犯!把性罪行視為反多元價值,是大錯特錯的觀念混淆!在英國,同志也可能犯上等同強姦的性罪行,性罪行絕不是「多元性價值」的一部份,而是舉世(除神學士政權以外)反對的罪行!

還有一點大家一直忽略的:在香港指控強姦案的女事主,是要承受超大的壓力以及創傷,除非當事人能夠提出明顯的證據,證明這是一個老屈的案件,否則傳統上公開媒體都是傾向相信受害人的說法,而非法庭刑事標準的「無罪假定」。

亦因此,任亮憲不應有特權,不應例外於一直以來的標準。

4. 動機的研究
最後而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獨媒作者搞錯了一個基本的概念,就是一個人的欲望,和私生活,和其案件之間的關係;舉一簡單的例子說明,貪錢的人,較易因為貪財而失義,好色的人,較易因為色字頭上一把刀,做了一些和性慾有關的錯誤決定;傳媒政治娛樂化,把公眾人物的私生活放大當炒作,這是傳媒本身操守的問題;然而研究疑犯會不會有動機,研究疑犯可不可能犯案,這本身卻有其道理,而不是「歧視」。

一個同性戀的人,是否比較不可能走去強姦一個異性呢?一個異性戀的人,是否在正常情況下,比較不可能去雞姦一個同性戀者呢?一個億萬富翁,是否比較不可能走在街頭行劫路人呢?這是客觀常理及動機的研究,絕不是因為歧視同性戀者,或者歧視窮人。

某人如果是從來都不傳緋聞,公眾就當然會更加質疑報案者,甚至會覺得案情難以置信,這絕不是歧視,而是常理。同樣的,一個常常在社運界傳出緋聞責罵,甚至不止一個受害人出面舉報非禮,當然在出事時會令大家質疑此君,這叫做合理懷疑,為何作者可以把合理的分析扯到歧視去?我們這個社會何時歧視過大男人三妻四妾?何時歧視過男人多情?任亮憲是否離婚,是在討論他有沒有說謊,為何竟可扯到去甚麼基右的核心價值是一夫一妻制去?這是莫名其妙的無限上綱。

總結:事實與偏見
縱觀全文,獨媒作者不斷以不相關的課題,套在市民、社運界、泛民支持者的頭上,把大家反對任亮憲、不滿任亮憲、不支持任亮憲的原因,統統歸納到絕不相干的道德審判,甚至子虛烏有的性別偏見去;為甚麼呢?從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可以說明-- 獨媒作者第一篇文中隻字不提任亮憲虛報牌照,到第二篇文提到了,卻偏偏把等同虛報學歷的虛報牌照,使用絕不成立的任亮憲官方說法--續牌問題;續牌與否,根本和有沒有虛報九號牌無關;舉例說,虛報是碩士,被揭發仍在讀學士,怎可以「未完成學士」為由,來為虛報碩士學歷作解釋呢?這個如此簡單的事實,這個如明白的事例,為何獨媒作者會一再搞錯?這就說明了一點,真正帶有偏見的,不是公眾而是這位作者,她個人對任亮憲私人觀感,令她連最基本的客觀事實--虛報牌照問題都可以視而不見,因此這種充滿偏見的看法,就把大家最重視的誠信問題,視作不合理;把傳媒最重要的監督公眾人物的第四權,視作不重要;以偏差的論點,帶來超錯的結論,實在非常可惜。

伸延閱讀:
維園阿哥任亮憲--社運狼來了的故事

星期一, 12月 20, 2010

維園阿哥任亮憲--社運狼來了的故事

我從未為獨立媒體的焦點文章開戰,今次乃第一次,亦希望是最後一次,因為我見到了一篇超錯的文章,為其錯誤觀點感到震驚。

『上週五(十二月十七日)傳出任亮憲因涉嫌非禮及強姦罪被捕迅速引來迴響,facebook上「花生」之聲此起彼落,大都有「睇你今次唔死一身潺」之意。任亮憲的確樹敵甚多,身邊社運朋友亦坦言對他無甚好感,更別提因其早前在社民連發動倒閣行動,令不少社民連朋友對他恨之入骨。』

但憑個人喜惡而公開對任亮憲落井下石,卻有其他公共後果。其一比較明顯的,乃是大家似乎認可,政治人物私生活不檢點的污名,是打擊個人政途的好工具;而任亮憲因涉嫌非禮強姦被捕,已足以令其無法再在政黨立足,是故有「清黨」一說,意味著無論最終罪名是否成立,單是曾牽涉事件,任亮憲都已經失去其政治公信力,將來無論往參選或在政黨內,都將被污名綁手綁腳。』

樹敵甚多,無甚好感,這就足以令人「恨之入骨」嗎?舉例說,黃毓民樹敵夠多了吧?為何才半年之前,在五區公投期間,幾多和黃毓民有仇的人,幾多曾被黃毓民有理無理攻擊的泛民,為何都肯放下成見,為黃毓民拉票,甚至投下支持黃毓民的一票呢?

作者第一謬誤,就是以為一眾泛民網友,是「憑個人喜惡」而「落井下石」;這位文章作者,可有從歡呼喝采者的角度設想過,為甚麼?為甚麼有這麼多社運朋友,以及泛民主派成員會在 Facebook 歡呼喝采?為甚麼?為何這麼久以來在「社運界」或者「泛民主派」,從來都未試過會有一位成員,會在犯了一個嚴重的刑事指控之時,會居然得不到主流的聲援,卻得到多數的花生冷笑?

一個最簡單的問題就是,群眾歡呼的原因,是否就因為我們的「但憑個人喜惡」呢?例如當年程介南被捕,有泛民支持者歡呼狂賀,這又是否屬於我們對程介南的個人喜惡呢?當年梁錦松「漏報」五萬蚊下台,也有泛民支持者冷笑,這又是屬於我們對梁錦松的個人喜惡呢?

答案就是:當事人究竟做了甚麼--如果任亮憲好似楊匡,是因為示威衝突被捕,是因為以言入罪被捕,是為了社會伸張正義被捕,即使最憎恨任亮憲的人,包括他最大的政敵,不敢說會全力搶救,最起碼都絕對不會出言嘲弄吧?這是在於理,而不在於親;我們支持楊匡,不止是因為他是「社運人士」,主要是為了他無理被捕;我們嘲弄程介南,不止是因為他是出賣香港的民建聯,而是為了他以權謀私被揭發!

好了問題來了,請問任亮憲的行為,值不值得我們同情?請問任亮憲目前被指控的,是否值得冷笑?

強姦和非禮,屬社會最不見容的行為;香港每年有大量的性罪行,幾乎每一個性罪行都會得到相同的待遇--就是痛罵,以及冷笑,特別犯案者如果是名人,更加罪加一等,請問香港人見到有犯罪指控,是否應見到犯案者是「社運界」,就「另眼相看」?是否因為犯案者是「自己人」,就應該「同情」而非譴責呢?請問這種護短的態度,和我們所譴責的特區政府,以及中國共產黨有何分別?

我們同情楊匡,是因為我們從楊匡的社會道德及案情的證據之中,堅信楊匡是清白無辜;我們同情陳巧文,是因為陳巧文根本沒有動機,也沒有體能走去襲警,我們同情社運界,是因為深信當事人絕對沒有犯了被指控的罪行,而是清清楚楚的誣告!這是幫理,而絕不是幫親!

同理,大家可記得長毛梁國雄,以及教協張文光,都曾被人老屈非禮?再近期一些,公民黨的老外司馬文,被人老屈打人,為甚麼大家都會同情他們?難道因為長毛是自己人嗎?難道因為張光文是自己友嗎?難道因為司馬文是老外,而且是「公民黨」嗎?

不,獨媒的作者你全錯了,大家之所以完全不相信指控,而相信他們是無辜,不是因為他們的政黨,也不是因為他們的支持社運或民主運動,而是清清楚楚的,市民及泛民,都不相信他們會犯上這樣的罪行,因此他們被傳犯案,再看看所見到的「所謂證據」,根本沒有人相信。

問題來了,為何任亮憲被控,大家居然不信任亮憲呢?難道是因為任亮憲乞人憎?難道是因為任亮憲得罪人?難道是因為任亮憲搞倒閣嗎?作者是否看扁了市民、泛民支持者以及社運界人士的智慧了?

答案很簡單,就是因為狼來了;第一次說狼來了,大家相信;第二次狼來了,大家半信半疑;第三次狼來了,除了死忠還有誰相信?


看看這篇 2010 年 5 月份 U Magazine 的文章,這就是無數篇在當期時訪問任亮憲的一個例子,這篇文章的作者,是林忌認識多年的人,她不是一位胡亂作故事的寫手,而是一位負責任、有承擔的作者,看到了嗎?甚麼叫做「鑽石王老五」?當記者問任亮憲,應該有很多女士「飛撲」過來吧,你現在有沒有拍拖時,他怎樣回答記者的提問?

「沒有啊,實在太忙了,這樣對身邊人很不公平。我媽媽已經慨嘆:老公經已從政,依家連個仔都搞政治。你看她這樣感慨,就知道要很多包容和體諒,星期六、日都忙到嘔。」

這是怎樣的一個回答?請問誠實是否香港社會重要的核心價值呢?還是誠實原來只是所謂「道德」的一種,因此選擇「不道德」,是個人的權利與自由因此大哂?為何中國會有毒奶粉?為何中國會有豆腐渣?為何中國會有這麼多不負責任的奸商與不負責任的「民眾」?原因就是文化大革命等共產統治,令中國幾個世代的人民,喪失了最基本的價值--誠實,如果任亮憲不想回答記者的問題,他大可以說:「私人問題不回應」,再不是說:「私人感情不談」,為何要講大話呢?為何要以「孝順母親」為理由,講一個因此而不拍拖的大話呢?任亮憲究竟是一個社運人士,還是一個靠娛樂圈搵錢的明星?究竟任亮憲是以他的理念去說服選民,還是賣弄他的「鑽石王老五形象」,去吸引異性呢?

難道任亮憲母親今日就不再既嘆,因此要任亮憲去拍拖嗎?重讀這一段會感到諷刺與可笑嗎?見到一個人在你面前如此公然說謊,會不會影響他的誠信,令你對其誠信質疑?這是第一次狼來了。

任亮憲死撐續緊牌 被爆已過期逾年
如果說個人感情是私德,這個牌照危機正正就是獨媒作者所忽略的嚴重事實。當初民主黨的黃成智,純粹因為忘記續社工牌,在立法會網頁申報了為社工,結果受到廣泛的質疑,黃成智因此要出來向市民鞠躬道歉,當時香港人網的高級會員及確認會員怎樣說呢?「俾人造佢多.........不過 自作孽 不可活...........」、「呢個垃圾民主黨,連呢d咁少的野都做錯,叫佢不該啦」、「佢自己攞喱衰,反對家暴條例不得人心,所以一有事冇人撐佢,底撚佢死!!!!!!!」

任亮憲呢?看看其支持者如貓姐說可信的東周刊報導:『被視為激進派明日之星、上位神速的「維園阿哥」任亮憲,一直以金融業專才自居,聲稱自己是「證監會資產管理牌照持有人」,但本刊收到一位金融業人士的電郵,說他查閱過證監會的資料,發現任亮憲個名早在八個月前已剔除。按規例,如果佢老哥繼續聲稱持有證監會牌照,就好有問題。

此外,他原來所持的牌照,只是「就證券提供意見」的第四類牌,而非「資產管理」的第九類牌,層次較低,報料人士對他過往自稱的資歷有疑問,因為只持有第四類牌的人士,不可以幫顧客管理資產。』

而要重要是下面的一段:『最近他幫一份財經雜誌寫專欄,作者簡介中同樣有這個quali。即是說,到最近他仍然公開說自己有這個牌照,令人質疑他是否涉嫌作「虛假陳述」。』

如果說在社民連網頁申報冇咩明顯利益,那麼請問在財經雜誌寫專欄,作出虛假陳述的問題是否嚴重得多?

『本刊收到該人士報料後,即登入證監會網頁中的「持牌人及註冊機構的公眾紀錄冊」上查看,果然發現任亮憲於今年一月已列入「被刪除的持牌人╲註冊機構」名單中,證實他再沒持有證監會「受規管活動」的任何牌照。網頁亦列明他曾經持有的牌照屬第四類,而不是「資產管理」牌。

九號牌是俗稱 Fund 佬牌,負責管理資產;四號牌則只是「提供意見」,情況就好似律師 (Solicitor)和師爺 (Paralegal) 的分別,冒充專業資格是否嚴重的誠信問題?當時任的四號牌都仍在「續牌中」,而從來都未有過九號牌,請問這是「私德」還是「公德」的問題呢?為何獨媒的作者對此隻字不提呢?如果民主黨的黃成智都要鞠躬道歉,社民連是否應嚴肅處理任亮憲的誠信問題,而非因為「幫親不幫理」,而對此輕輕帶過?畢竟虛報的其中一個重要來源,就是在社民連的網頁呀!這件事,就是第二次狼來了。

好了在今年十一月,有網友翻看六四新聞發現,2009 年 5 月 31 日的 TVB 新聞,竟然見到一直聲稱單身,被傳媒雜誌長期報導為「怕羞仔」、「鑽石王老五」、「冇機會接觸社運靚女」、「冇時間拍拖」的任亮憲,居然只在一年多之前,帶妻女上六四遊行,主動接受無線六點半新聞訪問。事發後,被揭穿公然說謊的任及其支持者,如任的老友星屑醫生,居然反指這是卑鄙的行為。想問一句,在一年多之前,在全日收視最旺的新聞節目--六點半無線新聞主動接受過無線訪問,居然可以不到一年之後,一而再、再而三地公然說謊,說自己未婚,認自己是鑽石王老五,讓雜誌報導是「怕羞仔」、「冇時間拍拖」,企圖或意圖以此形象去吸引女 fans 或女選票,這是合理的行為嗎?這是有誠信的表現嗎?

任亮憲接受蘋果 VDONext 訪問
4:17 任亮憲:呢一刻冇另一半
4:32 任亮憲:真係冇機會接觸到呢 d 社運靚女
4:33 任亮憲:暫時未有呢 d 豔福
4:48 記者:有車曾經有樓都冇女?
4:51 任亮憲:因為冇時間
6:53 任亮憲:從政最大風險,我就覺得應該冇乜大風險,或者自己都遺忘左啦,「涉」高床板諗下有咩係好大危機, 我諗我都會主動搵 VDOnext 主動投案

任亮憲對此有何解釋?就是在報紙一而再、再而三宣稱自己已離婚,可是現實呢?十二月十九日的明報報導:「任亮憲一直向外人說自己單身,有人上月到婚姻註冊處翻查其結婚紀錄,發現任亮憲仍未與太太離婚。」為何又再不盡不實呢?牌照不盡不實,如今則連有否完成離婚,都同樣的不盡不實,這樣的誠信問題嚴不嚴重?分居就是未離婚,正如同居就是未結婚,一日法庭未判令,一日都不可稱自己為「已離婚」,最多叫做「已分居」,或者「已打算離婚」,連正式申請都談不上!這是第三次狼來了,這樣屢屢說謊的誠信,又如何令大家相信佢係清白的?

和英國的法律不同,英國自 Sexual Offence Act 2003 之後,為保護今日的女性修訂了法例,清楚列明男方必須舉證,令法官或判審團信服,男方是得到了女方的授權,才屬合法性行為,香港今日的強姦法仍屬普通法的案例,要由控方(政府代表的女方),去證明男方沒有授權--如女方有反抗等,在香港要控告強姦的要求,比起英國更嚴更苛刻,案例更證明了很多女士明明被強姦,最後卻因「證據不足」,無法證明被告 Beyond Reasonable Doubt犯了刑事罪行,而令強暴者得以消遙法外。

強姦、非禮案件,在法律上就是看法官相信證人(受害者),或者相信被告(疑犯),因為問題除了環境證據之外,就是看誰的口供可信一點;如果任亮憲完全沒有和受害人發生性行為,是被完全誣告,如長毛、張文光的例子說明,他應該立即出來說清楚,例如根本沒有接觸受害人,那麼相信全香港的泛民主派支持者,都會相信他、支持他;反之如果任亮憲無法說明此點,即有性接觸,問題就在於有沒有得到女方的授權,這就是信與不信的問題,市民不是法庭,法庭保障他有公平審訊的權利,但市民是否相信被告,則是市民自己的自由,舉例說,為何「姪女案」市民不滿判刑呢?難道市民不尊重法治嗎?合不合理,市民當然有權利作出判斷,也有權利對此發表在符合法律要求的意見。在這種情況下,誠信好者當然有利,狼來了者就要為自己以往的謊言付上代價。

亦因此,我衷心希望獨立媒體的這位作者明白,食花生者自有其理由,而在了解食花生者的理由之前,請勿妄下判斷--例如為何你相信,而我不相信;同時亦衷心祝福任亮憲先生,如果他是無辜的,如果他沒有強暴非禮過,他會得到最公平的法律待遇或審訊,不會被胡亂誣告。但同時希望任亮憲以及其支持者明白,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香港核心價值其一的重要基石,就是誠實,虛報資料欺騙市民,作為一個從政,打算競選公職者,無論你有甚麼理由,請公開道歉而非死撐。

星期二, 12月 07, 2010

論名校

一篇《名校教了我什麼——女校生的反思》的文章,引來年輕一代很大迴響,網上紛紛見到留言討論;有出言嘲弄的,有憤憤不平的,有人有感而發,有人學術討論,朋友勸林忌寫一篇,一開始不大願意--寫自己的情感,不符每日一膠的作風;寫甚麼名校故事,身世唔夠草根的我,已經常被人笑是「極右」,甚至說是甚麼好似「一些較有良心的資產階級對窮人的憐憫」云云,我唔認同,卻很無奈。

無論喜不喜歡「世代論」,香港這十幾廿年的變化,令昔日的世界已變得模糊;米字旗變成了五星旗,大學三改四,高中四改三,由十優、拔尖到直資,不下筆,這個逝去的年代就會從此消失,想了良久,決定下筆,原因不是為了抒發情感,而是留下一個歷史記載。

題一:名校有甚麼了不起?
林忌曰:名校之所以「了不起」,一為傳統文化、二為友輩影響、三為人脈關係、四為各類(師資、物資)資源、五為課外活動等比賽際遇;上述每一種因素,都絕對不能保證名校生會成功,但缺少這些因素,特別在今日這個社會階梯流動機會愈少的香港,卻容易變成「輸於起跑線上」。

題二:名校生有甚麼特別?
不少研究顯示,青春期--即是初中、高中的成長,的確會有莫大的影響;一個秘而不宣的事實,就是社會上有個「名校圈」文化,名校由於長期競爭,或長期由類似相近「較富貴」人士子女就讀,由於「物以類聚」,部份名校生甚至能夠分辨到,每間名校之間的氣質分野,往往知道了某人的當年是哪一間名校的時候,就會產生「哦!唔怪得咁熟口面啦」的了解與共嗚。

題三:名校的老師特別好嗎?
這種所謂「名校氣質」,常常有一種誤解以為是和「師資」有直接關係,是因為有好老師,才產生有好學生嗎?很多名校生會不同意;的確,有些好老師令人一生難忘,但名校的「傳承」,主要來自上述所說到的「文化傳統」以及「友輩影響」,因為師兄師弟、師姊師妹都較傾向某種因素,或校方鼓勵往某一種因素發展,因此同時期成長的學生,就會有一些共同的特質,而這種特質,就是我們常說的「名校生氣質」的來由,極端點,某些名校的老師教得不好,學生卻反而學會了自學與獨立,這是特例。

題四:名校對學生很嚴格嗎?
這是一種天大的誤解,以一眾名女校的標準來說,的確比較乖;但以一堆最著名的名男校來說呢,往往卻是最自由的。在港英最後的十幾廿年間,一些著名的男校有如「冇王管」,學生常上堂發夢,甚至自由走堂;一些出現在「逃學威龍」的情節,卻會在現實發生。今日常見到一些地區名校學生投訴的「多功課」、「多測驗」、「多考試」的情形,不但在名男校罕見,名女校間亦少見;至於對校服、校規、記過、缺點等等的處罰,則由於「中國人意識」在回歸後才變得常見;一些較自由的名校生,從不知道缺點、記過是何物,在課室掟爛檯椅,甚至踢爛玻璃等等,都是等閒常事,從沒有聽過甚麼記過、缺點的,這是典型的「自由經濟」--監管愈少,反而表現愈好。

題五:名校生很努力讀書嗎?
努力讀書的一群不是沒有,但通常成績最好的一群,卻是不甚讀書的;生而不公,有些人就是擁有一些令人羨慕的天才,最簡單莫如擁有視像記憶的,臨考前把書看一遍,就可以在試場內倒背如流的人實在不少;近年一句「潮語」,叫做「高分低能」,其實往往就是指這一類人,即使沒有思考,也沒有甚麼特別技能,但天生就是會背書,配合補習名師的標準答案,輕而易舉就可以令根據標準答案改卷的人,給予高分成績;的確擁有這種能力的人不太多,但卻佔了高分人士的一大部份。

題六:名校價值是「識時務」嗎?

視乎不同名校的風氣而定;有些校方比較「家長式」,有些到今天都沒有學生會,好處是開明專制的校方無微不至的照顧,如搞音樂會都提供酒店住宿,營養午餐、小吃等;這種「家長式」的校方,當然不會太抗拒「家長式」的特區政府;有些名校的傳統卻是反權威,學生常喜歡有破壞、冇建設的搞搞震,學生的質素自然較良莠不齊,但能從中得益的,卻反而成長得更加茁壯。

題七:名校的「課外活動」是甚麼?
每間名校重視的都不同,有些重視田徑體育游泳音樂等,凡比賽則集體放假,全班都移師去為同學加油捧場,這種對課堂外活動的重視與自由,培養出一批又一批有這些專長的學生;有些名校卻重視關注社會,例如凡有突發大事件,如當年的六四、波斯灣戰爭、南斯拉夫內戰、九一一等等,學校會開放電視設施直播,讓有興趣的學生互相討論學習等等;很不幸的,那位蘆葦不是成長於後者這類名校,因此才寫了那篇《名校教了我什麼》的文章吧。

另一方面,一般人到大學才有機會參與的課外活動,名校生往往提早在中學時期已經參與、經歷過,因此反而大學專心讀書而拒絕上莊。

題八:名校生是可有典型?
一些「貴族名校」家境真的較富貴,可是其學生就不一定有甚麼特長之處,因此變成了鬥有錢、鬥名牌的場所,外人看起來卻非常豔羨,男的總是高大英俊,女的總是貌美如花?原因就是「人靠衣裝」的分別;某名女校自初中就教導學生要化妝返學,某名校有專人指導學生禮儀,加上高級質料的專人設計校服,加上自細教導流露出來的自信,又豈不自信過人?早在十幾年前,一些專業界別的家長,細細個就已經教導小朋友如何觀察他人眉頭眼額,從鏡子中學習流露不同的表情,還有如何在適當的時候說適當的話等等,這些「貴族教學」,當然會形成同輩的「貴族學校」了。

至於「精英雲集」,當然會帶來一些優勢--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有些人天生就擁有一些特殊的技能,有人跑得快,有人跳得高,有人出口成文,有人可以心算快過計數機,有人聽一次某份曲譜就可以倒背出來,現實是有天才的,問題是你遇不遇得上而已;和不同的天才一起成長,眼界視野當然會有所不同,乎知己,亦知彼也。

題九:名校會沒落嗎?

人有三衰六旺,地有三元九運;不同時間,自然有不同的人,影響不同的際遇與成就;表面上,回歸前是英文的世界,可是留學的是少數,甚至是留學生之中,說得一口冇中文口音英文的都係少數;回歸以來,鬥英文卻比以往更瘋狂了;大量有錢人家與高官子女,都讀國際學校,留洋前往英美,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學費換來英、美著名大學文憑回港的人愈來愈多,以往即使在回歸前的移民潮期間,每級離港的只有幾個人,近年一些直資名校的中六、七班別,往往走了一半學生,名校變為「過渡」,名校文化固然會因而衰亡了;可是名校不是因為制度變得更平等而亡,卻是因為制度變得更不平等而亡,近年一些專業界別的好工,除了看閣下的成績之外,更留意閣下的門第、出身、家世,你爸是李剛嗎?你爸的朋友是李剛嗎?最起碼,你爸當年的同學是李剛嗎?這就是現實世界的一個橫切面,讓大家了解一二。

伸延閱讀:
蘆葦:名校教了我什麼——女校生的反思
庫斯克的床:關於名校... (傳統男校回憶)
葉一知: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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