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及訂閱請按 Like

星期四, 10月 28, 2010

明光社信李嘉誠得救?

一位陳永浩博士,即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的研究主任,在明光社網站發表文章,攻擊網民的李氏力場 Parody,不是寫文勸網民信耶穌,卻反過來為李嘉誠及有錢人護航,為「仇富」情緒憤憤不平。

明光社陳永浩原文:我信「李氏力場」?
『上星期世紀超級颱風「差一點」襲港,本港市民關注的重點,不約而同都落在「有冇颱風假放」上。有人在網上搜尋資訊,「發現」天文台原來以前是隸屬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現時則隸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開始譏諷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的天文台偏重商界,為了賺錢而罔顧香港市民安全,八號風球永遠只在放工後的晚上發出,日間只會有三號風球云云。

作為一個專業的機構,天文台的職責是將各類天文、氣象的資料分析及發放,就像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先生所言:「風是一樣的風,雨是一樣的雨,前後幾小時後果迥異,究其原因就在『人的一方』[1]」。為何香港卻會將「放不放假」的決定,硬生生放在一個只「睇天做人」的專業部門和風球上,而不是由相應的決策局負責?這對天文台公平嗎?』

林忌曰:陳永浩用了三百幾字,去講解網民「搜尋資訊」,那麼網民的批評是否對的?網民的批評有沒有道理?網民的質疑有沒有合理的原因?網民用甚麼理由去質疑當局,這位陳永浩隻字不提天文台是否掛上正確風球的科學問題,卻反過來問市民:「這對天文台公平嗎」?陳永浩博士,你是否天文台的員工?你這個問題對網民公平嗎?對市民公平嗎?

『強颱風鮎魚「埋門甩腳」,除了叫市民掃興,更為有趣的是變成了「李氏力場」的惡搞:網上流傳香港首富李嘉誠發明了一個能阻擋颱風吹襲香港的「力場」,因此令近年香港較少受到颱風正面吹襲而導致停工停課云云。當前香港社會對官商勾結(今次更是「風商勾結」),甚或是仇富心態,社會上已多有討論,但值得注意的是大家對網上「亦真亦假」的訊息,不但全盤接收,更是樂此不疲的你傳我傳,出現愈作愈多的現象與嚴重性。』

林忌曰:陳永浩偷換概念,市民「惡搞」、「全盤接收」、「樂此不疲的你傳我傳」,都是一種最基本的概念,就是諷刺;在基督教源頭的西方,諷刺是流遠悠長,極度常用的文學、文化概念;在中國,諷刺當權者的劇目、笑話、順口溜,更是中國文化最精采的一部份;請問市民接受諷刺,樂此不疲又得罪陳永浩博士甚麼了?難道陳永浩的科學低能到相信「李氏力場」是一種真的科學現象嗎?難道陳永浴博士的智商真的相信,香港市民把「李氏力場」作為一種科學現象,是認真相信嗎?

『在Web2.0的互動連結世代,網民除了是網上的閱讀者(Reader),更已成為參與者(Contributor)。可能有人覺得,這些「李氏力場」的惡搞,人人都知是假東西,只是「玩玩下」無傷大雅的小事,但試想像當這些資料,在Facebook, MSN, Blog中以超乎想像的速度和廣度流傳,到一天只要在搜尋器打上「李」字就出現「力場(牆)」,這正如經濟學上的劣幣驅逐良幣(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理論一樣,嚴肅討論的文章,往往被惡搞,低俗的內容取代了,這是網上之福嗎?』

林忌曰:荒謬絕倫的陳永浩又在偷換概念,甚麼叫做「惡搞」呢?這是一個中共的惡劣用字,原文是 Parody,就算當陳永浩博士英文水平低,不明白甚麼叫做 Parody 好了,用 Google Translate 查一下,就知道意思是「滑稽模仿」--請問滑稽模仿就代表「低俗」嗎?

滑稽模仿在西方的歷史亦相當久遠,歌劇 Opera 的原產地--意大利,其歌劇的主要題目,都是大玩滑稽模仿的內容,去諷刺人性的不同面貌(如 Rossini 的 The Barber of Seville);陳永浩博士,請問歌劇低俗嗎?陳永浩博士一棒偷換概念,就把所有 Parody 打到「低俗」的地獄去,理據何在呢?請問陳永浩博士,Parody 如何低俗呢?

『尤記得在數年前「沙士」期間,有網民「自製」疫埠新聞而引起風波,後來又有由網上討論引發而來的銀行擠提事件。當然我們明白「李氏力場」並不會引來新一論的社會仇富行動,但當我們一而再地Forward這個「李氏力場」時,我們算是驅逐良幣的幫兇嗎?』

林忌曰:從陳永浩博士上述的文字,只能得出兩個可能性的結論
1. 陳永浩博士真的相信李氏力場,認為李氏力場有如幾千市民去銀行擠提一樣的真,以及好似有網民相信疫埠新聞的真
2. 陳永浩博士明知市民唔相信李氏力場為真,卻惡意中傷市民相信,再把兩單市民真的中招相信的事,說成一模一樣的事

如果答案是 1,對不起陳永浩博士相信要去驗腦,因為事實證明,陳永浩博士已經神智失常,會連李氏力場是否一個科學理論,還是一個文化諷刺都分不清楚。

如果答案是 2,那陳永浩博士認真惡毒,明知而說謊,為求一己之私,不知是為了撐李嘉誠,還是為了抹黑網民,居然把兩種完全不同性質的事混為一談;要留意散播擠提和疫埠,都是刑事罪行,難道李氏力場的諷刺都要說成刑事罪行嗎?這種行為是最卑劣的惡意中傷,行為可恥。

再說銀行擠提一事--即年前的東亞銀行,是東亞銀行有貨真價實的經濟不利消息--蝕了大筆錢,市民擔心而去提款,是不應該嗎?難道蝕哂冇得取回,保衛商家利益在陳永治博士眼中更重要嗎?

最後一點--明光社還是不是宗教機構呢?聖經出埃及記記載,神分開紅海畀猶太人通過;科學上不可能的事情,神卻有可能做得到,請問陳永浩是否不信神的大能?李氏力場在科學上不可能做得到,但在神學觀點來看呢?對於一個真心相信神的基督徒來說,奇蹟是可能發生的,但發生不是靠李嘉誠,而是全能的主。 

神愛港人颱風轉向,不打來有大量基督信仰的香港,這原是最好的傳教機會!陳永浩大可出來批評李嘉誠不是神,大可出來攻擊網民神人不分,可是佢卻對這個最重要的宗教論點隻字不提,只是攻擊網民「仇富」、「惡搞」李嘉誠、散播諷刺李嘉誠的做法,這些問題關關明光社咩事?難道我們得罪了明光社背後的老闆嗎?請問明光社信的係李嘉誠,定係耶和華?

由網絡、報紙到天文台,都在嚴肅討論一號風球的定義,都在討論事實上天文台和特區政府一時一樣,當市民同佢地討論實際情況--如風大危險,就不應拘泥於風球定義時,他們就以「風球定義」為準,如派比安的風力不達八號風球等;當市民以今次鯰魚質疑一號風定義時,他們就反過來說「實際情況」--風力不足,卻隻字不提一號風球的法律定義。

這種討論的目的是甚麼?就是市民的安全,就是人命無價;就算市民想放多一日假,難道得罪了明光社?放一天假陪家人或對主祈禱,得罪你明光社甚麼了?各大商家的損失關明光社甚麼事呢?原來主張做金錢奴隸的,是明光社嗎?

星期二, 10月 26, 2010

李氏力場遊戲

李氏力場遊戲 由 JL製作 高登網友赤沙之狐提供graphics同對白 每日一膠提供發佈連結 力場無限好歌詞




















星期六, 10月 23, 2010

鄭汝樺的荒謬隧道算盤

無恥之極的鄭汝樺局長,在明知東隧已申請加價四成的情況下,如私家車由每程 $25 加到 $35!政府卻繼續以舊收費舊數據呃市民,說要把東隧的收費降至 $20!
紅隧擬加價補貼東隧減價 2010年10月23日蘋果日報:

【本報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下月初將公佈有關改善 3條過海隧道流量的顧問研究報告,再諮詢公眾。據悉,鄭汝樺已否定回購隧道的可能性,但接納顧問建議紅磡海隧加價,額外的收費用來相應減低東區海底隧道收費。倘市民支持,會盡快試行。

不考慮回購隧道
政府顧問曾研究不同方案,包括回購各條隧道,但顧問指回購的價錢會引起爭議,需時又長。而且,東隧專營權到 2016年便到期,只餘 6年多。回購後若要政府在紅隧不加價下,讓東隧和西隧減價,反會刺激整體用量上升。若要紅隧加價來補貼東隧和西隧,便不用回購也能做到。顧問直接建議採用紅隧加價,讓東隧相應減價,便能吸引部份車輛由紅隧改用東隧,達到分流目的,例如紅隧由私家車 20元加至 25元,東隧則由 25元減至 20元,估計紅隧每日可減一萬架次。至於實際加減多少,則要待諮詢後才決定。

無恥政府打算點樣做?第一步,先否定了任何建新隧道,以及回購隧道的建議;第二步,宣佈把紅隧的收費加五蚊,用五蚊紅隧的收費,去補貼每一架行東隧的車,製造一個假象,令大家以為紅隧加完價,東隧會減價,令大家同意紅隧加價;第三步,批准/被迫批准/打官司(好似上一次東隧加價)之後咁,令東隧收費增至 $35!

結果 A: 紅隧新收費 $25,東隧新收費增至 $30(減去五蚊補貼),每架車都畀多五蚊
結果 B: 紅隧新收費 $25,東隧收費維持不變 $25(加完五蚊價再減去五蚊補貼),每架車行紅隧畀多五蚊
結果 C: 紅隧新收費 $25,東隧減價至 $20(政府補貼東隧 $10-$15 一程,成功爭取官商勾結

再看看政府的估計:估計紅隧每日可減一萬架次--這個數字是如何解讀呢?

可能性 A:深夜時間行紅隧的私家車改行東隧,係可以減少行紅隧的架次,但對改善塞車有幫助咩?當鄭局長把夜晚十點到第二朝六點的紅隧車流減少一萬架(搬去東隧) 之後,佢就可以同全世界慶祝:「我地成功爭取紅隧塞少一萬架車呀!」
可能性 B:日頭行紅隧的私家車改行東隧,慳唔到幾多時間之餘,行遠路(如港島東去九龍塘,行紅隧係十公里左右,東隧係廿公里,即一倍距離)單計油錢都已經幾十蚊啦,何況係行多左路,燒多左油?增加左廢氣排放?
可能性 C:繁忙時間東隧已經大塞車,鄭局長成功把超級大塞車的紅隧減少一萬架,搬去原本大塞車的東隧,令東隧塞上加塞,而紅隧的塞車卻沒有甚麼改善,那麼這樣做又有甚麼用?

要改善塞車有很多方法,但連最基本的事政府都唔做;如就改善下東區全區入東隧的道路網,如改善一下九龍東--觀塘繞道接駁龍翔道唔使塞燈位,很多車輛為避開轉入東隧的塞車小路,因此寧願西行去紅隧;另一方面自從在東隧港島入口加左兩個快相機之後,每一百架車有九十幾架都去減速廿公里,這對改善塞車造成幾大反效果呢?

上述歸納證明,無論鄭汝樺的算盤點打,上述加減五蚊的方法,都根本無法解決塞車問題;而最荒謬的一點,就係鄭汝樺的真正原因其實只有一個,就係借東隧過橋,去加紅隧價,而對紅隧千千萬萬的塞車原因--例如大陸旅遊巴空車以每程十蚊再打埋尖行巴士專線,全香港所有重型車行紅隧慢慢塞等,全部視而不見。

既然有高幹鐵路價值 669 億,只需要去到九龍西就夠;立法禁止私家車進入將來的高鐵站吧,仲有立法禁止大陸人坐私家車或旅遊車來港島,叫佢地全部坐港鐵呀?

星期五, 10月 22, 2010

力場無限好

力場無限好 /改詞:林忌

多經典的鯰魚 一霎眼已走
纏綿著賓賓的山丘 轉向佢會嬲
這個剎那照舊 拒絕永久
李氏力場還是未惡夠 還是怨咒

多好玩的一仔 風向會轉西
無視港英的好規例 三仔掛到底
愛李愛到一個地步 便命令收制
枉當初呼呼作勢 最勁的風帝 最後化爛泥

力場無限好 打風已黃昏
返工最實際 去換最燦爛一生
奢想放日假 帶來更永恆傷感
力場無限好 八號被人昆
消失的快感 轉向不幸
感恩李氏不肯等人 老友盡快瞓

等塞車返港島 一句李老母
長存在海底的傾慕 收費要細數
每秒每晚彷似大盜 偷走的青春一天天變老
樓可追憶到 想追追不到


力場無限好 打風已黃昏
返工最實際 去換最燦爛一生
奢想放日假 帶來更永恆傷感
力場無限好 八號被人昆
消失的快感 轉向不幸
感恩李氏不肯等人 老友盡快瞓

ParknShop多的是 加價平常事
然而廿蚊買到的 永遠不相似

-----------
改詞:林忌
(其中幾句從高登網友轉寄得到靈感)
力場無限好、返工最實際、去換最燦爛一生、奢想放日假、帶來更永恆傷感--維園周霧雲
打風要黃昏--貧道

原曲:夕陽無限好
歌手:陳奕迅
作曲/編曲/監製:E.Kwok
原詞:林夕
-----------------
網友 Jony Ho 版本:

多經典的風后 一霎眼已走
纏綿著廣東的山丘 福建那裡走
作勢嚇怕宇宙 震撼永久
李氏力場還是未惡夠 如像噩咒

多好玩的三仔 只掛800咪
連同特區這好兄弟 呃到你冇計
愛李愛到一個地步 落命令收制
枉當初呼呼作勢 最勁的風帝 最後化爛泥

力場無限好 打風已黃昏
本想放日假 李氏卻說絕不肯
即使那頭近 佢話要繼續搵銀
力陽無限好 卻是近黃昏
打風的快感 轉向不幸
今晚李氏不肯等人 你要盡快瞓

星期三, 10月 20, 2010

李氏力場之狙擊一號波

每次颱風,網絡上都會出現很多個李嘉誠;最初只是李超人的招牌笑容,一副疇躇滿志極度得戚狀,最新從高登討論區看到的版本,已經是化身成為三國演義的諸葛亮,羽扇綸巾,談笑間颱風轉向。

這個「李氏力場」的傳說,已經成為香港廿一世紀的集體回憶與共同信仰,點解?因為官商勾結,政府信用破產,特別是 2006 年的「最強三號風」颱風派比安,創下每小時68.7公里的香港風力指數(HKWI), 比起九號颱風杜鵑(2003年9月3日)的每小時67.6公里還高;鏡頭前面看到的,是派比安吹襲香港期間,各區市民紛紛在瘋狂的大風下上下班,甚至街邊的垃圾筒都被吹飛,把路過的師奶撞倒在地;數據有歷史強風,現實有市民被撞倒,鐵證如山,不動的卻只有天文台的死撐;亦因此市民開始相信,就和香港其他所有事一樣,連天文台掛不掛不風球,所謂的「專業判斷」,其實都是大商家的決定。(文末有派比安襲港期間的影片)

失去了公信力,從此天文台不是常被市民質疑,就是市民的將信將疑;在互聯網年代,一切數據都變得即時化、透明化,香港天文台雖然努力跟進,包括連手機都推出即時天氣報告軟件,但最基本的氣象預告節目,其包裝和製作卻仍然維持落後的八、九十年代水平,連放上 Youtube 的影片都充斥著環境雜音;網站雖然有即時的天氣報告,但網民的胃口比起天文台提供的大,亦希望天文台可以做得更好,特別是既然天文台本身擁有最詳盡的資訊,為何不可以再把資訊進一步提供給市民呢?天文台做一個掛與不掛的決定,除了宣佈結果之外,是否可以同時在網站宣佈原因,以及背後支持的數據呢?

這幾年來的香港天文台,就好似香港特區政府一樣,面對市民投訴和不滿,只會採取「龜縮」戰術,由「清晨」的定義,到颱風訊號掛與不掛的問題,在一個資訊透明度愈來愈高的社會,正確的做法絕不是龜縮,而是主動清楚解釋原因,以及主動公開數據,而不是躲在圍牆背後,採取一副十九世紀醫生的態度:「我有資訊你冇,我係專業你唔係」。

以今次強颱風鯰魚為例,根據天文台自己的數據,早於 2010年10月19日下午 2 時,鯰魚已經位於香港東南的 770 公里;根據天文台自己的定義,一號風球表示「有一熱帶氣旋集結於香港約800公里的範圍內,可能影響本港。」

770 公里的鯰魚,當然位於香港約 800 公里的範圍內;那麼甚麼叫做「可能影響香港」呢?天氣本身就是最複雜,最多變化的系統,不要說到「量子力學」的可能性,一般人相信的可能,就是「有可能」。一個自 79 年以來最強的颱風,一個 2010 內全球最強的颱風,在大陸、台灣、日本、南韓、美國等預警都認為,此颱風會非常接近香港的時候,這種「可能」,還不夠「可能」嗎?澳門天文台與 19 號晚上 7 時掛一號風球,遠在香港以北三十公里外的中國深圳市,更早於 19 號的下午四時掛和香港一號風球一樣的 (800 公里)的白色預警,為甚麼連遠過香港的深圳都掛一號波,而香港天文台直至 2010年10月20 日凌晨 3 時多,都不掛一號波呢?

有些人認為,天文台只會在風球迫近香港的廿四小時前,掛一號風球;如果這是真的,這是大錯特錯,簡直就是離譜的行為;颱風可快可慢,既然訊號的定義清楚寫明是 800 公里的「警戒線」,就必須認真對待嚴格執行,而不是「可能影響香港的廿四小時前」。中國人「差不多先生」的病,就是常常在一堆混帳、混亂、混淆不清的定義團團轉,卻從不知道嚴格定義,以及相同標準的重要!更荒謬有網友說,颱風可能掉頭走,因此天文台不應在未確定颱風吹向之前,就急急掛一號風球--那究竟一號風球的定義,是「可能」影響香港,還是「必定、絕對、幾乎一定影響」香港呢?假設美軍的防導彈警戒線是 800公里範圍,你認為美軍會不會要看看中國製的導彈,會不會在空中自己爆炸,或者因為常打不準,就不發警告呢?白紙黑字的風球訊號定義,在天文台及其支持者眼中純屬一堆廢紙,北洋艦隊在威海衛覆滅了百多年,中國人的思想方法,可有進步過?

警告的作用是甚麼?就是勸人小心,及早準備變數;一號風球的定義很清楚,就是 800 公里內有颱風,而且今次不是一個小小的熱帶氣旋,而是一個強颱風,甚至超強颱風,對 2010 年未受颱風吹襲的香港來說,對相信十月不會打風的香港市民來說,早掛好過遲掛,提早預警可以叫人準備,叫人安排行程;一位友人身在外地,由於不知道風暴會在周末來臨,如果安排了周末的機票,必要趕回香港的話,是否需要及早提醒,令此人可以早日安排行程呢?同樣的,對很多忙得很的香港市民來說,及早知道周末可能打風,如果有必要的活動要更改時間,是否應該早日得到警示及早安排呢?沒有,甚麼都沒有;當澳門天文台做了,連遠過香港的深圳天文台都做了,香港天文台卻決定不動如山,坐視市民無法及早安排,讓深圳市民及早改動航班機位,讓澳門市民及早改動航班機位,而無助、無奈的香港市民,就像當初特區政府去接載泰國旅客慢三拍,仲慢過澳門一樣,再次令市民失望。

這種不符合邏輯的做法,只會令市民有更多的疑問與陰謀論,根據 2009 年 4 月 16 日蘋果日報的報導《消委會踢爆 七成貨品周五最貴》:「調查顯示,百佳 71.9%貨品在周五最貴,惠康也多達 54.9%最貴,兩超市更乘機「劏客」,以萬歲粟米油 946毫升為例,其間有多達 14次在周五加價,如 10月 3日星期五,價錢由 33.9元加至 37.9元,反而星期六減回 33.9元。」今次颱風鯰魚可能在周末抵達,如以「李氏力場」的傳說來分析,是否有人不希望市民在周五之前提早購物?是否有人不希望過早提醒市民,令超市有時間改動價錢加價呢?超市的價錢會否在颱風襲港消失宣佈之後,偷偷加價?事實就是每個星期五都可以加價,那麼颱風襲港呢?市民是否有權作合理懷疑?

及早示警,讓市民有時間準備與防範,以及改動自己的計劃,免得狼狽失算,在明知消息而不作公佈時,這是天文台不能推卸的責任!天文台理應根據已公佈的定義去做決定,而不應任意代替市民作決定!

伸延閱讀:
李氏力場
維港以外不是人

派比安襲港期間的影片:

星期一, 10月 18, 2010

官商勾結 3.0 之「錢來自德成」

毛孟靜今日在信報的文章《施政報告的魔鬼》,提及「官商合作」的100億元「關愛基金」:『這個基金講扶貧,即是慈善,捐錢自然有得扣稅。但100億元當中,有50億元本身就來自政府的稅收,餘下的50億元,表面上是商家「捐獻」了很多,都是社會上發財立品的善長仁翁,可是扣了稅後,商家是否只是把原本用作交稅的一部分錢,改為以「捐獻」名義送交政府?兩者相減之後,究竟商家真正捐獻的有幾多?
...
原本這筆錢是政府堂堂正正的稅收,交稅是一項義務,可是經過財技的一輪粉飾,改名為「關愛基金」之後,這筆錢就變成了商界的額外捐獻了。把常規、有正常程序處理的稅收,改為幫助商家改善形象,同時造就花錢賣廣告「都未必有咁好」的媒體宣傳,這果然是一項「官商合作勾結」的偉大德政,特區政府為紓緩「仇富」情緒,為了商界的形象努力,實在是用心良苦。』

官商勾結 1.0
老老實實呢條橋真係好得,先把稅收改作可扣稅用的慈善用途,再加上原本已經交左稅的五十億政府錢,一夜間全部變哂做特區政府為商界洗底,賣免費廣告的錢;原本政府應該做的事,以後就大條道理:「拿拿拿,李家已經關懷左你,香港係自由市場,既然商界已經關懷你,政府就應
該退出福利市場,等佢地關懷你就夠啦,唔使政府做啦」。 

看到呢度,你開始意識到問題,對唔住你太太太太善良啦;你以為上述的問題,係事實的全部?以上的答案實在太簡單,你諗得明證明你有多少經濟學底,只係有資格做「官商勾結 1.0」;各位讀者,睇野啦!

官商勾結 2.0
去到呢一刻,好多同林忌一樣善良的人,都仲未意識到係發生咩事--畀錢,梗係好啦;派錢畀你,有邊個會拒絕呀,大家留意啦,傳說中下屆的特首唐英年有野講:『唐英年昨日撰文,指發揮「及時雨」作用的「關愛基金」,援助項目不拘一格,項目可以包括特殊藥物、食物援助、家居安老、青少年學習和拓闊視野等』

明唔明呀?你以為商界果五十億援助,一定係錢?呵呵,既然商界做生意,點解一定要捐錢,而唔可以捐服務、捐實物先?你地太、太、太老實啦,林忌只係用多左幾秒,就已經想像到個畫面:試想一下,牛頭角的順嫂原本返工好辛勞,賺埋果少少都係畀李家賺番,然後佢賺你一千,送番一百畀你,然後日日都影住「李家關懷你」、「李家呵護你」、「李家愛惜你」關愛津貼,由內衣津貼,關懷到送埋「李家商界關懷福佳洗底褲津貼」,免費送你一百張福佳洗底褲券,順嫂又豈不感激流涕,不知所言?既然有福佳超市,你地窮嘛?倉底有咩貨送畀你,咁未一商家便宜,兩商家得著,官商合作一番囉,明冇?由政府出錢,向商家買倉底貨,然後把倉底貨,唔等使的垃圾,或者已經跌價跌到暈的垃圾,全部用原價--即係電視遊戲節目成日自稱唔知幾多萬,唔知幾多十萬,完全唔等使的垃圾呢,全部用原價送畀「有需要的你」,然後跟原價開數,再把呢 D 倉底貨的原價,或者作大價,計作慈善用途的扣稅!絕呀,送得愈多,商家賺得愈多,林忌真係好佩服諗出呢條福佳絕橋的人,呢個咩「官商合作關愛基金」,真係超越哂以往的官商勾結慣例啦!

官商勾結 3.0
你以為官商合作勾結的故事,去到呢一刻就結束?你未免低估左香港商界的能力嘛?留意啦,特區政府今次這個「關愛基金」,唔係由傳統負責社會福利的勞工及福利局負責,而係交由「我來自德成」的民政事務局去分配!點解要由民政事務局去分配呢?究竟曾德成「何德何成」,可以取代傳統的福利局去做野呢?以往民政事務只係地區的咨詢機構,專負責 D 街坊小事,點會突然「升呢」,幾百億幾百億咁倒落去由佢地負責呢?究竟特區政府咁做,有咩目的?

記得唐英年講過乜嘛?「青少年學習和拓闊視野等」都算「關愛基金」的一部份呀!咩叫青少年學習呢?咩叫拓闊視野呢?記得特首施政報告仲講過乜嘛?冇錯啦,就係「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以及資助中、小學生最少一次北上去大陸交流啦;有去過、聽過、感受過呢 D 大陸交流團的朋友,當然明白呢 D 節目其實係咩一回事--點解要搞呢?就係有些人借愛國愛港為名,行上下其手之實;表面上,國家資助呢樣,資助果樣,令到好多香港的青少年呀、學生呀,可以「受惠」,平價去大陸玩,實際上呢?去邊度玩?去邊度交流?去邊度食飯?去邊度遊覽?全部都係一盤大生意;香港人平價北上,點解可以做得到呢?

因為有人補貼;咁邊個補貼呢?原本係國家的、親中的、愛國愛港的機構,補貼你的費用,然後就去另一些特別關係良好的、親中的、愛國愛港商人的生意度消費,以國家的錢,去補貼愛國商人的生意;後來國家發現,咁樣使錢都使得好快喎,國家雖然好富強,但係都唔係話想使就有得使喎!所以,曾特首今次最偉大的發明,就係利用「關愛基金」的名義,交畀「愛國愛港」的曾德成局長,去負責、審批呢一百億點用!究竟係用來資助去某城鎮旅行,定係資助去大陸某鄉村參觀呢?有了這合法的一百億「關愛基金」,唐英年政務司司長,以及曾德成局長就可以大開中門,同全國各地的鄉鎮呀、幹部呀、以及商家一齊研究如何加強「官商合作」!互相關愛一番!

亞運五百億,係錢來自德成--民政事務局負責;一百億關愛基金,都係錢來自德成,都係交由民政事務局負責;原本公民教育由民政事務局負責,將來「公民教育」變成了「德育及國民教育」,呢一筆新的錢當然都係「我來自德成」啦!共產黨真係好想講:「德成顧傭,深得我心」,用呢筆錢同親民建聯的商家「官商合作」,用來收買愛國愛港新移民,資助佢地的地區活動;用呢筆錢來「官商政黨一家親」,把某些政黨收買選票的活動,全部收編入去呢個官商勾結 3.0 的體制之內,絕橋呀!由市民到傳媒評論,到今日都仲係傻更更,哈哈哈哈哈!!!!!!

星期日, 10月 17, 2010

林鄭月娥與地產商的拉人坐監搶樓大計

林鄭月娥通過八成強拍,為地產商強搶民產大開綠燈,當被質問為何 999 年土地擁有權居然可以被強搶時,她說:「我聽到有些朋友說,我如果有一件很珍貴的古董,或有很心愛的手錶,不能被你用八成、九成或多數少數來搶走,但這個比喻是完全不適合的,因為古董和手錶都是你獨自擁有,但多層大廈內的小業主,只是擁有在地段上不可分割的士地業權份數,是一個共同擁有的概念,所以大體上社會上都接受少數服從多數。」

好一個「少數服從多數」,大家聽完一定會覺得,多數超過五成,而家八成強拍比起五成多三成了,你地嘈乜,對唔對?

那麼我們不妨看看規管上司公司私有化的公司條例

《公司條例》第168條規定,要約人在最初的要約文件發出後的四個月內,已收購按價值計算不少於十分之九的要約股份,便可行使強制取得證券的權利把受要約公司私有化。《公司收購、合併守則》亦進一步要求,要約人得到的股份,連同要約人及與其一致行動的人在最初的要約文件發出後的四個月內所購買的股份的總數,須達到無利害關係的股份的百分之九十。

《公司收購、合併守則》亦進一步要求,任何人如擬利用協議安排取得一家公司或將一家公司私有化,有關協議除了須符合法律所施加的任何投票規定外,亦須召開與提出有關計劃沒有利害關係的股東會議,該項計劃必須獲得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的股東投票批准,而附於該等無利害關係股份的投票權須至少達百分之七十五。

同時,在有關股東大會上,投票反對批准有關決議的票數,不得超過該類股份投票權的百分之十。

根據《公司條例》第168A條,公司成員若認為他們的權益受到不公平損害,可向法院提出呈請。若法院同意有關呈請,可作出適當的補救方法,包括發出命令禁制公司繼續作出有關的處理方式,或委任接管人管理公司的財產或業務,及將賠償判給該等成員等。

大家看清楚沒有?為甚麼流動性如此高的股票,都要規定百份之九十的的門檻,才可以進行私有化,迫你賣股票呢?為甚麼投票反對超過百分之十,就可以否決私有化?不是大體上社會上都接受少數服從多數嗎?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為甚麼上市股票居然要達到百分之九十才可以私有化?為何電訊私有化要被全民責罵?反之搶你層樓,迫你放棄你的裝修,迫你放棄你的家,只需要八成,而唔係九成就可以了?政府還反咬你一口,說市民是「釘子戶」,說市民是「貪心」,說市民需要「少數服從多數」!

從國際金融中心的股權要九成,看多層樓宇業權只需要八成,這種邏輯倒置荒謬絕倫的現象,可以看出特區政府如何偏袒地產商,而陷小業主於不義;搶你的股票,又唔係要你去死,又唔係要你瞓街,你的股票又唔使裝修,點解需要九成?特區政府有冇考慮通過把私有化的比例,降低去到八成甚至七成呀笨?點解電訊盈科搶你 D 股票,要被全民臭罵?反之 X X 地產搶你層樓,唔係大家鬧佢,反而係鬧你貪心、唔心息、阻人發達?

林鄭通過了八成強拍都未心息,為了進一步打擊小業主,佢打算「刑事化」來對付拒付維修費、管理費的業主,幫大地產商壓迫小業主鋪路--你地對抗地產商?政府就出手拉你去坐監!

「有律師指對檢控拒付修葺費業主建議有保留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 政府建議, 屋宇署可以申請法庭手令 , 入屋檢查違規改動內部結構的單位. 若果違例業主拒絕遵守當局發出的修葺命令及通知, 會向他們追討檢驗及修葺費用, 以及百分之20的懲罰性附加費 , 而若業主或住戶, 在沒有合理辯解下 , 拒絕分擔檢驗及維修費用, 會被刑事檢控.

政府會就建議向業界諮詢, 年底發出作業備考, 新措施最快明年四月起生效.

律師謝連忠睿, 對政府的建議有保留 , 他認為現時部份舊樓的維修工程 , 只是涉及維修不構成危險的損耗, 未有刑事化的迫切性, 業主拒絕交維修費一旦刑事化, 會對有經濟困難的業主構成壓力 , 政府在執法前應先有充份考慮 .」

你冇睇錯嘛,又最快明年四月生效?半年唔到時間,就可以通過一條拉小業主坐監的法律?好趕呀?點解解決塞車四年、八年、十二年都做唔到,但係要通過一條翻天覆地,拉小業主坐監的法律,就要明年四月「生效」呀?

特區政府的無恥,就係借死人來幫地產商修改法律;上次馬頭圍塌樓,明明屋宇署「已完成更詳盡的馬頭圍道塌樓調查報告,初步有理由相信事件與現場工程有關」,顯示問題不是樓宇日久失修,而是有裝修工程--仲要係拆僭建物的裝修工程,唔合規格做野,才引致今次的意外;可是無恥政府卻用來說是因為舊樓太舊,唔賣畀 X X 地產,因此要通過八成強拍,來做利益輸送。

無恥政府無視自己屋宇署做的調查報告,唔單止唔係去對症下藥,例如加強監管裝修工程,加強監管樓宇工程,而係走去要通過法律,迫你地小業主畀錢,畀左錢就代表做左野?畀得愈多錢就代表愈做得野?點解班狗官收咁多錢,都咁唔做得野呢?貪污腐化的狗官做得野,定係認真做事的人先做得野呢?

根據 2006 年 7 月 13 日的終審庭案例:Grande Property Management Limited v Sun Wah Ornament Manufactory Limied (FACV 2/2006),法團有權通過有追溯力的決議,因此任何維修工程即使不合法、貪污、冇通過任何法律應有的程序去做,都可以事後「補飛」,把非法的變成合法。近年香港就係有無數的官司,為了法團這些不合法、不合程序的問題打生打死,但都因為呢個終審判決變得全無意義。

舉例說,只要 X X 地產收購你座大廈兩成的業權(舉例,佢可以買冇人住的單位--如停車場、或商場)。

Step 1:就係解散你大廈的立案法團,由於小業主業權分散,仲有好多係出租,或者已經移民海外的,在唔齊心的舊樓基本上好易達到;

Step 2:原本法團解散之後,他們透過大量業權選為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委員會,透過管理委員會,佢可以立即宣佈加管理費一千倍,或者一萬倍,基本上閣下係冇權反對的。而為免被傳媒報導,佢地最多會加幾倍,然後先出絕招。

Step 3:X X 地產宣佈,要進行一項幾千萬、幾億、幾十億的維修工程,係呢個時候,那些不知所謂的小業主,終於組成一個較似樣的聯盟去對抗,但係 X X 地產控制了管理委員會,佢可以睬你都傻。舉例說,佢地可以通過決議,維修只係做某些部份(例如鑲鑽石的外牆),由於佢地控制的停車場、商場同呢項維修唔關事,佢地可以通過,只需要大廈業主如你畀錢,而佢地就唔需要;理論上大維修必須通過業主大會合法進行,但係佢唔合法,你吹咩?你唔畀錢唔緊要,佢地有新招!

Step 4:工程完成後,佢就用管理委員會事後補飛,把閣下欠交的天價維修費,轉入去大廈的「維修基金」的負債,然後就向閣下發出傳票,要求閣下交呢筆天價維修費。

Step 5:通過 2006 年的終審法庭判決,閣下敗訴,唔止要賠維修費,仲要賠律政費堂費,佢用法團阿公的錢,同你自己的錢打官司,佢地一毫子都唔使出。

Step 6:由於林鄭在明年四月通過,若業主或住戶,在沒有合理辯解下,拒絕分擔檢驗及維修費用, 會被刑事檢控,畀唔起錢當然唔係合理辯解,由於你冇錢在外牆鑲鑽石,特區政府代 X X 地產出頭,刑事檢控你,然後送你去坐監。

Step 7:大量小業主怕了 X X 地產,佢地立即平價賣樓逃離,十室九空的情況下,X X 地產控制的法團管理委員會,通過決議取消看更,取消大堂的燈光,唔知點解又不斷停水、停電、停電梯、停倒垃圾,你吹咩?

Step 8:最後你為免坐監,又或者坐監時你老婆怕左你走佬,於是終於被迫賣樓;賣完樓,X X 地產成功收購重建,再把外牆的鑽石拆落來,準備用作收購第二層樓之用,至於之前你付出/欠交的維修費,全部都倒了落海,因此你實質賣樓的錢,都唔夠你租幾年樓用。

這就是特區政府的無恥奸計,不過上述例子太極端,有部份唔夠狠的人實施唔到,因此曾蔭權在施政報告仲有一條幫 X X 地產出手的絕招,就係立法強迫你請「管理公司」,代為管理你屋企了。

看看建築物條例 (Cap 344) SCHEDULE 3,我地有一條法律可以任玩唔嬲:
「5. (1) 法團會議的法定人數─ (由2000年第69號第24條修訂)
(a) 如會議有決議建議根據第30條解散管理委員會,須為全部業主的20%的人數;或
(b) 如屬其他情況,須為全部業主的10%的人數。 」

你冇睇錯,只需要 10%,就可以通過請一間管理公司,大家梗係認為請管理公司好呀,專業呀,好過 D 阿伯幫你管呀,大家可有想過「請客容易送客難」呢?10% 人數,只要 5% 的業主票(加上主席一票)就足夠通過請一間管理公司,但係要炒左佢送佢地走?不妨留意另一條法律:

Schedule 7
7. 業主立案法團終止經理人的委任
(1) 除第(5A)節另有規定外, 在 為此目的 而召開的 業主大會上, 法團可藉符合以下說明的 決議,發出通知終止公契經理人的委任, 而無需給予補償

(a) 由親自投票或 委派代表投票的 業主以過半數票通過;
(b) 獲總共擁有份數不少於50%的 業主支持。 (由2007年第5號第32條代替)

(2) 根據第(1)節作出的 決議, 只在 符合以下條件下方有效力─
(a) 終止委任通知為書面形式;
(b) 決議中訂有條文, 規定須給予一段不少於3個月的 通知期, 或
不規定通知期而訂有條文規定將會與公契經理人訂立協議以向他支付代通知金, 而款 額相等於在該通知期內本應會累算歸予他的 報酬; (由2000年第69號第25條代替)
(c) 通知附有終止公契經理人委任的 決議的 副本; 及
(d) 通知及決議副本於會議日期後14天內向公契經理人發出。 (由2007年第5號第32條修訂)

請一間管理公司,只需要 5% 的業主同意;但炒一間不合格的管理公司,卻需要 50% 的業主同意,世界上仲有一條比上述法例更不合理的法律嗎?目前已有一條如此不合理的法律,為何特首曾蔭權仲要「強制」法團請管理公司?

管理公司權力大到無倫,舉例說佢地可以幫你蝕哂所有錢,甚至先洗未來錢,事後再向你追討,例如一個月請一百個管理員,安裝美國國防部最新式的防盜系統,然後每日請一百個人的價錢,幫你每日洗十次外牆等等,基本上你係無權制止的;在佢地為非作歹的時候,作為小業主的你可以做乜?可以跟據程序慢慢申請炒左個管理公司,由準備開會到開得成會,就算閣下搵到五成業權的小業主同你齊心投票,都要等漫長的歲月先可以趕佢走,而呢段時間佢幫你造成的赤字,全部都需要你畀。

就算閣下的管理公司係善堂,佢地唔咁樣食你,最有效的方法,就係事無大小都進行無限量的工程,點解呢?因為根據法律,佢地係可以抽佣,每個月的管理費 8-10% 袋落佢地袋係好保守,所有工程進行,佢地都可以堂而皇之,最少收你一成、成半甚至兩成的「監督費」,幫你「好好監督」你的工程--例如上面提到的,X X 地產在你外牆鑲鑽石的「緊急維修工程」;你想趕佢走?搵五成業主又開一次業主大會啦!咩話?好多業主係炒家,炒家就係 X X 地產或者佢地老友?算 X 數把啦!

這就是特區政府美其名幫助你保養舊樓,實際上係幫 X X 地產死到你破產坐監的無良法律;80後天真、無邪、可愛地以為,只要畀得起首期,就可以結婚買樓,換來佢地的美夢,佢地永永遠遠都冇諗過,買到樓就係你地惡夢的開始;發展商頭幾年食完你一大筆樓價,特別你在供樓的時候,佢地通常唔會立即殺雞取卵,至多在會所呀等管理費食硬你一大筆;等到廿年後你供完樓的時候,就係大維修的開始,就係佢地有合法、合理、合情的機會,去要求你在外牆鑲鑽石,用黃金製作你地的信箱,用白銀去鋪停車場的地面,大家以為我在講笑,其實全部都係實情,因為你地需要畀的錢,足夠用鑽石、黃金、白銀去鋪一次,但係現實佢地當然搵到一百萬的藉口,去洗你呢筆費用,卻唔會畀鑽石、黃金、同白銀畀你。

相比之下,樓價只係合法的第一筆奴役你的費用,維修才是閣下黑暗歲月的開始,各位 80後,大家準備好了嗎?

星期一, 10月 11, 2010

「威瑪傳說」的理論與實際

我十分尊重社會學,因為社會學嘗試用理論去解釋歷史發生過的社會,但我更尊重歷史事實,因為理論套用在現實,一旦兩件事差天共地,這些論理就會全部失真破產。

學者陳健民、馬國明、黃國鉅以至許寶強,用了大量篇幅以威瑪時代的德國,來比喻今日的香港社會,然後透過這些理論,來了一場過萬字篇幅的辯論;很多路邊花生讀者,都追問林忌為何不用一般人都明白的語言,去解說一下這場爭論;由於威瑪時代是林忌最有興趣的歷史研究題目之一,因此也插一下嘴,請各位學者恕晚生不敬了。

威瑪時代是指 1919 年 1933 年的德國,由於第一次大戰的突然潰敗,以英、美、法為首的盟軍強迫德皇永遠退位,強迫建立一個先天不得民心的民主政制,到希特拉的突然上台,把毀滅民主美化成向反擊美、英、法等國的歷史。

陳健民比較的對與錯
威瑪德國有幾點的確和香港相似,第一年輕人對政府極度不滿;第二威瑪時代的德國新不如舊,遠比不上當年的德意志帝國,就好似今日的香港特區差過當年港英歲月一樣;第三威瑪德國政府,常受外國政府的壓力被迫屈服,做出種種不得民心的政策,這方面和香港特區政府類似,因為他們經常受於中共的壓力,不斷做出一些不得民心的政策;以上三點的確和香港有些類似,可以作出比較,然而第二、第三點,卻不見諸上述的學者的討論,只見陳健民和許寶強,把問題的焦點放在年輕人上。

說完相似之處,當研究威瑪德國和香港的相異之處:

第一,德意志帝國(第二帝國)由德皇退位起,接二連三出現權力真空,共產黨人、社會黨人、大右派等為爭奪政權,在全國各地出現內戰,因此舊秩序在一夜間瓦解,香港從來沒有經歷過這樣的權威消失的過程。在香港,權威一直緊緊掌管在權貴、名門、商人的手中,從未間斷。

第二,威瑪德國由於割地與天價賠款,令經濟完全崩潰,德國馬克於 1923年8月,由 4.2 馬克兌一美元跌至一百萬元馬克兌一美元,而在同年 11月20日,跌至4.2萬億元(亦即4.2兆元)兌一美元的水平!基本上德國的所有中產階級,都在一年內全部破產,變成失去了一切的人,其崩潰程度遠非 03 年的香港可比,亦除非只有出現如中共一夜倒台,人民幣一夜變廢紙的事件,才可能令事情在香港重演一次;今日的香港,九七前的中產除了少數在 03 年變得一貧如洗外,絕大部份都安然渡過,而且比起年輕人擁有更強的經濟基礎和能力,這和威瑪德國之中,反政府絕大多數由有產者變無產者的情況,完全不同。

第三,威瑪德國在馬克瘋狂年代,令當時的年輕人渡過發達紙醉金迷的歲月,如勉強和香港比較,就是只經歷過九七前長期榮景的一群;在九七後畢業的年輕人,根本從來未見過這種榮景,未有過又如何失?失去的那一批,用呂大樂的分類來說,是接近四十歲那些第三代香港人,而他們卻是親建制,支持政府的一群,而非反政府的年輕人。

第四,威瑪德國的年輕一代,都經歷過第一次世界大戰,根據名作家 Sebastian Haffner 《一個德國人的故事》記載,他們那一代除了親身經歷過戰爭的,還有更多是活在戰爭當中,把戰爭視為遊戲,殺人視為勝利的;因此他們對「沉悶的和平」感到難以忍耐;記得早幾年是哪些人在社會常常說,現今大學生不關心時事政治嗎?記得早幾年是哪些人常抱怨年輕人不再「火紅」嗎?這些人不正就是呂大樂口中,反過來說今日年輕人太激進,年約「五十歲」的「第二代香港人」嗎?今日的年輕人只是和遊戲機與外傭為伍,又何來經歷過甚麼激進歲月了?

從上述的不同,我們反證了一點,就是陳健民比較威瑪德國與特區香港,其實是「捉到鹿唔識脫角」,也許是因為篇幅所限,或者是學術文章比較冗長引致;威瑪德國的基本問題,不是因為少數學者的理論、哲學或文學如何如何,而是因為當時的客觀現實環境,出現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特別出現令社會由上至下,都感受到的恐怖變化;而要出現這種變化的第一基本條件,就是經濟破產,而今日香港即使不能令人快樂,最少令絕大部份人都可以勉強活下去,特別是有氣有力,年輕後生的一代,這正如陳健民所說的「香港欠缺持續抗爭的條件,第一是貪污不嚴重,第二是沒有重大的違反人權事件。」

馬國明的歷史錯誤
馬國明在反對陳健民歸咎年輕人的問題上基本正確,但在論及德國歷史問題上,卻犯了幾個基本的歷史錯誤。

1.「德國統一有點像秦始皇滅六國一統天下般,是普魯士逐步吞併德國境內為數曾多達千計的獨立王國。」

德國境內的獨立勢力,的確有如秦滅六國代周一樣,是一個持續了好幾百年的進程,但和秦始王最不同的,是威廉大帝與鐵血宰相俾斯麥的德國,不是一個消滅了舊勢力,引來各國貴族反撲的國家,卻結合舊有貴族形成新終統治階層的國家。直至希特拉消滅舊制度之前,即使在威瑪共和之內,德國的地方勢力仍然十分強橫,甚至多次有和柏林中央政府對抗的事件。

2. 「德國統一後,在社會層面上工人階級在沒有對手下成了社會上最大的一股力量,若非實行帝制,德國社會民主黨早已執政。當Kaiser Wilheim II準備發動戰爭時,假如社會民主黨積極組織工人階級抵制,不但可以避免一場死傷慘重的無謂戰爭,更可逼使Kaiser Wilheim II退位」

馬國明忽視了一個史實,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是在鮮花與街頭少女獻吻的掌聲下發生的;當時好戰的不只是一個威廉二世,而是德國舉國甚至全歐洲的人民,包括了社會民主黨人,也包括了英國、法國的民主體制下的人民;假如當年某德國社會民主黨黨人腦頭發熱,宣佈組織抵制,第一個被人民唾棄的,將不會是德皇,而是德國社民黨本身。

3. 「支持帝制的右翼勢力因為德國戰敗而潰不成軍。在這種情況下,羅莎盧森堡提出要追究發動戰爭的責任,此舉不但可以查出真相,更可徹底瓦解右翼好戰分子的勢力。」

德國的突然潰敗,是在無人置信的情況下發生的,希特拉更在幾年後不斷以此為藉口,去創作一個「背叛」、「出賣」的神話;事實上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成因複雜,直到一百年後的今日都沒有絕對的定論,羅莎盧森堡無論提出甚麼,做了甚麼追究責任的調查,都絕對無法「瓦解右翼好戰分子的勢力」,因為當時的政府政令不出柏林,更別提其他邦國--如後來 1923 年在慕尼克發生「啤酒館政變」的巴伐利亞邦了。

黃國鉅的民粹問題
黃國鉅的文章點出了重點所在,就是指陳健民「錯用歷史抹黑年輕人罪過」,然而由於黃國鉅一開始又引用了大量學術書藉,同樣令問題複雜化,而非簡化了;而在陳健民回覆之中,更可見問題其實很簡單,就是甚麼才叫做民粹?而誰才是民粹呢?

回應許寶強的納粹理性謬論
至於許寶強把威瑪時代的歷史,扯去通識教育實在是太遠了;而許寶強最荒謬的一點,就是歷史全錯有如下段:『馬爾庫塞指出,雖然納粹主義的哲學強調種族、自然、身體等「血與土」的面向,表面上好像崇尚非理性,但若把它置放於當時的歷史環境中,不難發現,納粹哲學其實是十分(工具)理性的:只關心赤裸的物質利益和政治權力,不談抽象的道德宗教價值;強調的是可操作性,把公義、平等、民主這些普世準則看作為虛妄的意識形態。甚至其對自然欲望(例如性)的歌頌,也是(透過提高生育率)服務於生產、利潤和政治軍事目標。這就是現代社會的工具/科技理性:不管道德上的好與壞、對與錯,只問對應於目標的手段是否合適和有用。也正是這赤裸裸的「務實」邏輯,以全民就業和經濟效率等當下利益作號召,擊敗了馬克思主義的「浪漫藍圖」、「反叛理想」,吸引無數追求工具/科技理性的納粹大軍。
...
循馬爾庫塞的思路推斷,納粹主義的興起,恐怕並非源於威瑪文化中的青年「躁動」,而是對科技/工具理性的嚮往,甚或是過於「以務實態度」來「面對當下的現實面」,才會離棄馬克思主義的「浪漫遠景」或自由民主的普世價值,追隨赤裸地爭逐權力利潤的納粹主義。』

許寶強弄錯了一點--納粹從來都不是一個「務實態度」的政黨,「只關心赤裸的物質利益和政治權力」的,不是納粹黨的精神,也不是納粹黨人的精神,而是大獨裁者如希特拉本身,這方面和史大林、毛澤東是一脈相承的,是個人的野心,而非甚麼納粹黨精神。

至於許寶強說納粹哲學不談抽象的道德宗教價值,更是荒天下之大謬!納粹重造雅利安人的神話,不斷強調子虛烏有的日耳曼「高貴野蠻人」的血統論,這就是納粹的宗教,這就是納粹的「浪漫遠景」--包括要奪取東方的「生存空間」,這都完全是精神而非實用的幻想力量,許寶強把納粹的錯說成是「現實」的錯,這是離譜的,試問 1933 年有哪一位納粹黨員(包括希特拉本人),會相信後來戰無不勝的神話,會真的幸運發生?

更離譜的,是納粹主義從來都不是一個「對科技/工具理性的嚮往」,如果對科技/工具理性的嚮往,為甚麼納粹會反猶呢?猶太人掌握的經濟命脈,連早已因相對論成名的愛因斯坦,以至德國藝術界的精英,都不乏猶太人。納粹的如果強調科技、工具、理性、經濟,就只會大力加強這些「權貴」的力量,而非抹黑攻擊,而不會產生後來的反猶反科學,令大量科學家流亡海外,促成最終美國的原子彈研發。

納粹反公義,反平等,反民主,這全部都對,可是納粹不是透過「理性」而來達致這個目的,而是透過另一套精神的理想(或妄想),透過精神的洗腦來達至這個目的。用許寶強的說話來反問:『擊敗了馬克思主義的「浪漫藍圖」、「反叛理想」』,又何止納粹黨的希特拉,那麼蘇聯共產黨的史大林,以及中國共產黨的毛澤東,難道不是和希特拉的「哲學」一模一樣,「鼓足幹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嗎?

結論:
陳健民一篇文引來這麼多的回應,真的始料不及,林忌真的不明白,為何在這個自稱商業的社會,竟會有如此多「非一般讀者」能夠明白的文字,不斷印刷出市場;然而更不明白的,是大家繞了幾百個圈,浪費了幾萬隻字,斬了幾百棵樹,嚴重浪費地球資源之後,都仍然不著邊際。

陳健民的方向是對的,可是他一直都沒有談論到:
1.特區政府有如威瑪共和政府,是一個比跛腳鴨更跛腳的傀儡政權,遠不如當年的港英;
2.特區政府有如威瑪共和政府,不斷向外來勢力(中共權貴,以至中共權貴的走狗)屈服,不斷做出一些官商勾結而不得民心的賣港政策。

在這樣的情況下,一旦出現 1929 年的經濟大蕭條重演,令中共的經濟一夜倒下的話,香港會變成怎樣?

舉例說,如果港紙和人民幣全部大貶值,樓市股市全部失守瘋狂插水,香港人會變成怎樣?香港的年輕一代會怎樣做?香港的中年人會怎樣做?香港失去退休金的老年人又會怎樣做?

香港會否因為經濟崩盤而出現革命?香港一旦出現瘋狂的歲月,會否出現希特拉?香港今日的當權者會怎樣應變?會怎樣處理?有沒有做過任何沙盤推演?有沒有任何應急方案?

林忌相信,他們絕對沒有;亦因此,陳健民文章最有價值的一點,就是帶出一個可能,一旦香港出現威瑪時代的經濟崩盤,特區政府就會好似威瑪共和國一樣,就此玩完成為歷史。

伸延閱讀: 
陳健民:不安世代與威瑪文化
馬國明:德國社會民主主義在香港——威瑪共和的問題
陳健民:在兩翼夾擊下耐心打造民主 ——回應馬國明的批評
黃國鉅:威瑪青年與香港青年——與陳健民商榷
陳健民:回應黃國鉅 “威瑪青年與香港青年——與陳健民商榷”
許寶強﹕威瑪之後的文化與香港的通識教育

星期日, 10月 10, 2010

國際奇聞:開香檳係刑事罪行

號外:特區政府的香檳奇案已經成為 CNN 的國際新聞

辛亥革命 99 週年,香港發生一宗離奇的案件,一名 22 歲女子在中聯辦門口,慶祝劉曉波獲頒諾貝爾和平獎以及辛亥革命 99 週年,濺濕閘內一名保安員。之後有人向警方投訴,警方以普通襲擊罪,拘捕該 22 歲女子。被捕人士目前保釋候查,將於下月尾返警署報到。

一個自稱「亞洲國際都會」的城市,真的很羞家!甚麼?全世界慶祝活動開香檳,有哪一個國家會被列為刑事罪行呢?試想想一級方程式賽車之中,每一站的得獎者都會在台上大倒香檳,向四周的群眾以及隊友噴射!也難怪香港不准賽車了,原來警方不是擔心賽車危險,原來是擔心香檳濺濕人!

再比較一下之前警方的執法標準:

高官兒子打人合法
施襲過程有片睇 卻說證據不足 前高官子打記者 律政司放生 2010年02月05日

【本報訊】光天化日襲擊記者,竟可逍遙法外。警務處前助理處長施關綺蘿的兒子,去年 11月在高等法院門外,以公文袋故意拍打正在採訪的記者,過程被清楚拍下。律政司考慮雙方供詞、看過錄影光碟後,上星期決定「放生」這位前高官之子,理由是「單有表面證據並不足以支持提出檢控」。香港記者協會譴責暴力事件,並質疑政府部門官官相衞。

律政司相信黑工打人恰當

2009年2月13日, 兩名駐香港記者受一份報章指派調查有關津巴布韋總統在大埔擁有豪宅的報道時涉嫌遭受襲擊。該兩名記者在津巴布韋總統女兒波娜穆加貝小姐的寓所外被一男一女襲擊。該寓所是穆加貝小姐在香港讀書期間的居所。該兩名記者報警求助,並正式投訴遭到毆打。警方對涉嫌施襲者進行問話,但沒有將他們拘捕。該兩名涉嫌施襲者是保護穆加貝小姐的保鑣。

請香港警察解答一下,點解以公文袋故意拍打記者合法,黑工用拳頭打人,打爛人攝錄機都合法,但開香檳濺濕人卻列為「普通襲擊罪」呢?


荒謬絕倫的政治檢控,無恥之極打壓市民,偏幫權貴的是甚麼?

呼籲各位:
1. 如果你需要開香檳,請致電相近警署,查詢如何才可以免受刑事檢控
2. 如果你街上行走,遇到冷氣機滴水等問題,而水又濺中你的身體的話,請你立即報警,要求警方控告冷氣機物主「普通襲擊罪」,以及堅持要屋主回警署口供。
3. 請各位一定要將呢段新聞翻譯成為英文,向全世界的傳媒報料,轉告此國際奇聞!


被和諧的林忌訪問稿

這是一年前被某報和諧的訪問稿,林忌在接受訪問前,已特意叫當事人查證,究竟是否真的會刊登,林忌才接受訪問;然而事實最後就是被和諧了,從來都不見天日。

為慶祝中華民國 99 週年國慶,同時慶祝劉曉波榮獲諾貝爾和平獎,特別得到原作者同意,讓這篇文章「重光」,順道一下解讀者對林忌身份的迷團。

「第四代起義」的末日網絡預言者﹕天行者還是黑武士﹖

答﹕林忌(著名博客《荒謬的香港》作者.出版有《潮童不宜》等)
問﹕沈旭暉
訪問助理﹕張開圍

近年社會常說關心青年﹐但遇上不追隨上一代規範而走自己路的往往難以接受﹐好比葉公好龍。假如第二、三代是葉公﹐網絡神秘爭議人物「林忌」﹐可算是見首不見尾的龍。上一代多覺得他偏激不理性﹐代表新一代的怨憤﹐但「林忌公式」有多項創舉﹕以虛擬身份打入主流、以古典修養定調惡搞文化、復興「三及第式怪論」文體、化身政治預言先驅﹐這都比一般網民走得遠﹐每項都若黑若白﹐值得社會注視。與林忌認識多年﹐他說「見是你才接受訪問」﹐自得保護他的真實身份。難得編輯同意用他設計的匿名照片﹐於是出現了這個《x報》(最後被和諧了)難得一見的訪問。

進可攻﹐退可守﹕為發聲﹖為主流﹖

林忌以虛擬之身行走江湖﹐有人認為他故弄玄虛﹐他表示這是發聲之道﹕「我想反傳統。我常在想看一篇文章,為什麼一定要認識那個人的背後﹖人性化是為什麼?政治評論一定要履歷才有公信力嗎﹖我很不喜歡那種拍拍心口說『你信我啦』的作風﹐希望大家看理據。我寫的雖然是怪論﹐但比好些學者更講理據。」理想的背後也有計算﹐他坦承當下時機不對﹕「很多東西都曇花一現﹐作家、議員只有短暫光輝﹐我為什麼要走出來?現在進可攻退可守﹐出來後無法返轉頭。」利用虛擬身份分拆現實﹐可算第四代公式常態。

但和絕大多數網絡作家不同﹐他的兩個身份開始重疊﹐重疊中又堅持分離。建博客不久﹐他就被《蘋果日報》邀請寫評論﹐讀者越來越多﹐出版社也把他的文章結集。雖然他常批評主流﹐他靠虛擬身份也成功進入主流﹐但越是這樣﹐他越是堅持虛擬化﹐誠一吊詭。這和跟他在網評界齊名的黃世澤相映成趣﹕「我和黃世澤是意識形態盟友﹐但其實與其他新一代抗爭者也有合作﹐與黃也有不同意見﹐他支持綠營、我支持馬英九……更重要的是他認識很多人,要就住,有些人對他有恩、幫過他。我不用就,這是很大優勢。」為善用這優勢﹐他的文章不迴避任何人﹐例如在民建聯前主席馬力逝世後繼續惡搞他的「坦克轆豬論」。無論讚賞還是搖頭﹐社會得知道﹕網絡的隱身文化有其新規則。

霍洛維茲與《資治通鑒》﹕為惡搞﹖為抗爭﹖

雖說步向主流﹐林忌明白他的勢力範圍始終在網上。在那裡﹐他是最早一代本土惡搞政治的先驅﹐其方法為整個文化定了調﹐網民常駐的高登討論區發展了「改圖組」、「改歌組」﹐可能也和他互為影響。他不透露早年網絡風雲史﹐我們只能追溯他玩殘政府宣傳歌《香港始終有你》的成名作《福佳始終有你》﹐這讓他至今自豪﹕「這是最多人認識的作品﹐但其實我最自豪還是我的consistency﹐這些年來我寫了千多篇文章﹐有信心三年後再看不會自打嘴巴。互聯網是有 track record的,我們的公信力比媒體記者還高﹐他們今天講和後天講已可以相反。」他的名作還有諷刺成龍的《崖上的波兒霸王版》、針對曾獻梓的《輪椅跑聖火誰願意》等﹐在youtube都有數十萬點擊率﹐對摧毀建制在新一代心目中的權威有深遠影響。

不少人忽略惡搞背後的功力﹐一來要懂音樂﹐二來要懂國學。從前我也考過八級鋼琴﹐我只能說他的音樂程度比我高很多﹔我曾在他家裡看見一整套《資治通鑒》﹐那是我首次在家以外看見同齡人同一收藏。「雖然我可以寫流行曲,但傳統訓練是古典音樂﹐最敬重俄國鋼琴大師霍洛維茲(Vladmir Horowitz)。很多人質疑我為什麼有這麼多時間寫文改歌,其實受過系統訓練就可以,這對我來說輕而易舉﹐不是難事﹐只要從小開始。」他的計劃有其作戰方略﹐絕非憤青的即興。

三蘇與哈公﹕為透明﹖為怨憤﹖

林忌言論在主流論述中偏激﹐但剔除怪論、激進和戲謔﹐其實也成一家之言﹐當中反映的世代怨憤﹐無論在上一代人眼中是否合理﹐都代表新一代相當群眾。當然﹐林忌有菱角﹐而且極多。他最批判的除了民主進程﹐就是媒體操作﹐懷才不遇、生不逢時的感懷躍然紙上。「在八十年代,《明報》還有荒謬版、怪論家三蘇、哈公等,大家都是看這些長大的。三蘇的文體就是傳統、現代、口語三及第﹐內容比我更偏鋒。然而九十年代開始,整個報業文化窒息了﹐評論版一定要用工整書面語體﹔但你看網路討論區,三及第卻在復興。我希望寫直接和生動的文章﹐現在的文章太兜圈了。」

三及第稿不易投﹐因此提起今天的報紙﹐他極不滿﹕「完全不給機會後生一代,覺得你們是靚仔﹔以前20歲是靚仔,現在30歲是﹐以後40歲也是。究竟發生什麼事?他們只將九十年代成功的公式重複﹐如果不接受就不給予機會﹐是不是應檢討一下﹖」對老編輯而言﹐大概林忌才需檢討﹐特別是好些第四代寫手已冒起﹐包括不少非學者型左翼青年﹔但林忌認為這些是特例﹐反映「一定要有頭銜、人脈、誰是誰的導師」規則繼續主導。他坦承不斷投稿,「反應就是沒有反應﹐就算是《蘋果》﹐要不是老闆邀請﹐也是不理睬的。在外國投稿不登也會覆﹐但香港,我們一番心血寄過去,他們起碼覆下啊﹐第二代人真的這麼忙麼?成日講禮貌講倫理,這是禮貌麼﹖有無成功投稿例子?無。反而台灣《自由時報》主動讓我寫﹐為什麼台灣的空間香港沒有﹖」是他的稿件不符合編輯要求、還是沒頭銜的第四代是受害人﹐不同人有不同研判。重要的是林忌的憤慨在不少年輕作者身上存在﹐反映他們主觀認為媒體準則和政改方案一樣缺乏透明度﹐產生victimization情結。

徐步高與曾蔭權﹕為先知﹖為出格﹖

林忌常發佈預言﹐但他預言了很久的「第四代起義」﹐對不少上代人來說聞所未聞。「為什麼各行各業都這麼悲哀?專業會計師要放八個禮拜無薪假,大律師租檯要三四萬一個月﹐他們都沒有賺過錢,還欠下一身債。第四代是否個個都這麼不濟?還是整個環境讓我們沒有機會?」他對第二、三代特別怨憤﹕「他們想穩定大於一切,有人籍此欺上瞞下,中飽私囊。以往社會有自然淘汰機制,但這機制停止了﹐因為人為干預變了質﹐他們只顧保存既得利益。」於是﹐他鼓動網民起義﹕「我們的起義和從前不同﹐我們是在建制內﹐利用其資源和漏洞去做。例如禮賓府只容許三十人,我們就比三十個﹔話文字挑釁,我們就拆每人一字﹔改歌你說違法,但美國法例是fair use﹐我們就用他們的歌、他們的法。」

這樣想、這樣做﹐因為他深信社會已不需要傳統組織﹕「由七一已看到這不是傳統動員﹐政黨常誤會了。今天連黃毓民也對社民連失控﹐青年覺得連他也不夠激,就自己站出來更激。以前單方面接收,政府、政黨說什麽就什麽﹐現在青年已轉型,學精了,自發了。」基於這認知﹐他預言假如民怨持續、第四代困局不解決﹐傳統精英也會上街﹐「可以忽然一天幾千人圍禮賓府不散﹐屆時是否要血洗金紫荊殺曬所有人?當他們覺得無希望,可能像徐步高一樣﹐這才是政府要考慮的問題。」今天走出來的不多﹐他認為只是時機未到﹐臨界點將是大陸經濟出問題。林忌明白主流批評他為出位危言聳聽﹐但也有不少網友視他為先知。問他假如面見特首會說什麼﹐他一以貫之﹕「曾爵士你快D走,返英國啦﹐買機票飛返去,去歐洲議會訴説香港的悲慘結局﹐你就成爲英雄。」

後記﹕怪論.偏見.精英.理性


回到現實﹐林忌是說話流暢的精英﹐在街上﹐沒人覺得他是偏激的人。他知道傳統精英覺得他不理性不留情﹐被他罵的編輯認為他只是以第四代發聲之名發泄﹐但他認為必需這樣才有回響﹕「我的怪論是可行的﹐第四代確實十分困苦﹐我只是表達方式誇張而已﹐希望代表出不到聲的人。其實我極度保守,個人並沒有怨憤﹐上一代這樣看我不管。只是見到很多激進事情﹐你不出聲,就真的沒有人出聲﹐那唯有出聲吧。」他生活無憂﹐嗜好是看歷史書、軍事書、音樂和旅行﹐偶而也會與讀者分享﹐「只是關於自己的東西不會講盡﹐去旅行不想被人知道在哪里,只說歐洲,不說在丹麥或瑞典。」網絡世界有仿傚他的粉絲﹐但他不以為然﹕「嗯﹐唔好玩啦﹐公式很難複製的﹐而且我所謂小小的成功﹐不能換囘社會地位提升和金錢回報﹐不過興趣而已。」對不同人而言﹐他可以是天行者、可以是黑武士﹔作為他的朋友﹐我只願主流社會和他的距離逐步拉近﹐這才是雙贏。說到底﹐林忌擅長長遠規劃﹐從最後分享一葉知秋﹕「從政﹐從來都不希望,除非被逼上梁山﹐無法選擇﹐像幾位大律師到了23條立法,也沒有選擇得站出來。政府會不會逼我們第四代香港人走出來,就看他們智慧了。假如要以真實身份示人﹐嗯﹐幾年後吧。」

星期五, 10月 08, 2010

熱烈慶祝劉曉波勇奪諾貝爾和平獎!

熱烈慶祝中國揚威國際!
中國人的驕傲!
劉曉波繼達賴喇嘛之後,
勇奪諾貝爾和平獎!

星期四, 10月 07, 2010

邱騰華唔好意思囉


當民憤好似火藥庫的時候,偏偏總有好多騎呢人出來倒電油,今次除了環境局局長的邱騰華之外,仲有港鐵呢班膠人。

行政長官指令威到可以唔理立法會,咁立法會仲用來做乜?咩叫沒有民主,就沒有民生呢?今次再一次係示範!垃圾堆填區的問題,就同幾個月前大陸廣州番禺的情況一樣,點解呢 D 咁關乎民生的問題,政府都要一意孤行?事實再一次證明,這位口說環保的局長,幾時有重視過環保?綠化地變垃圾地,之前同佢好老友的泛民議員,有冇後悔?

港鐵更騎呢,搞了一個「觸動人心」的廣告,硬銷獅子山精神,可是片中的角色卻只有闊太、醫生、經理與老闆,對今日絕大多數的年輕人來說,都係「發夢都冇咁早」的荒謬刺激,再一次證明,一班由老人家組成的「創意」,老到已經和時代完全脫節。

單係今年,地鐵先拆了乘客的座位,改為半企位,再把部份路程八達通的收費,調至高過單程車票,加上偷偷轉售八達通的市民私隱,加上年初和無恥政府合作搞高鐵項目,仲有市民切身利益的沙中線要讓路大陸人用的高鐵,一拖再拖遙遙無期,港鐵的形象跌到有史以來的新低點,佢地仲唔識死,仲要拍一套令人火上加油的垃圾出來,自焚好好玩嗎?

打你一身唔好意思囉,斬你全家唔好意思囉,仲有咩好意思呢其實?郊野公園變垃圾堆填區唔好意思囉,一世冇民主唔好意思囉,唔好意思囉真係好好用,成為特膠政府萬能 key 的最好素材!

星期六, 10月 02, 2010

特區勇奪國際歪理之都

特衰政府不斷變本加厲,為保權貴的官商勾結複合體歪理盡出,劉皇發冇作利益申報炒樓圖利,特首不是出言譴責,卻走去「修改條例」,為持股低過 50% 的公司炒樓大開綠燈!你沒有看錯,劉皇發聲稱子女炒樓的公司與自己無關--『「摩售」單位獲利的「泰極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由兒子及兒媳擁有,個人與公司無關』這是甚麼世界呀?香港今日變成怎麼樣了?

請告訴我--為何作為公務員三代家人都要通過品格審查?阿爸係黑社會,為何兒子不可以當警察?這是甚麼道理和邏輯?原因就是大家都很清楚,在這個「中國人社會」,家族關係之密切非西方社會可比;當劉皇發等原居民死擁抱著「原居民」的身份,緊緊支持滅亡了成百年的清朝所遺下的大清律例,以「維護傳統」為名,用來為家族男丁起丁屋,再否決「非原居民」權利,以及反對女性平權之時,為甚麼去到利益申報之時,劉皇發居然反對維護傳統,放棄視家族為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呢?

中國人的傳統,就是視家族為一整體,如果父親在行會,兒子又是否可以瓜田李下之時,去大舉炒樓?這是一種恰當的做法嗎?難道發叔好窮,因此佢個仔唔炒樓就要生要死嗎?難道在廿一世紀的今日,佢地連去投資外國都唔識,一定要留在香港去炒樓,先可以生活得到嗎?這是怎麼樣的品德?這是怎麼樣的道德標準?

更荒謬的,特首曾蔭權居然不譴責劉皇發,卻居然出來為佢修例!中共不妨正式為劉皇發賜姓毛主席的毛,毛皇發--無皇法算啦!香港特權階級荒謬絕倫的程度,已經去到大陸毒奶粉的級別;明明錯的是劉皇發,被揭發後卻改例令類似的揭發再也不會發生!呢個係乜世界呢?就係日日口說愛國,當保釣船出發的時候,唔係話消防有危險,就係有老鼠,再唔係就非法載客,同埋「有通報唔係釣魚」,香港還是一個法治社會嗎?特區還有最基本的法治嗎?

甚麼五十年不變呢?關注綜援檢討聯盟的年輕女社工,昨日與家人到澳門一日遊,被澳門特區政府以對「內部保安的穩定構成威脅」為由拒絕入境,即時遣返香港!好危險呀,原來關注綜援檢討都會危害澳門特區的治安!這說明了甚麼?就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區政府來說,只是關心一下基層市民的權益,已經構成了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的治安!而面對這樣的不公、不義、不平等、不合理、不人道、不之所謂的做法,香港特區政府對香港市民的基本權利被侵犯,甚麼都不做,也甚麼都做不到,請問這種狗屎垃圾、污煙瘴氣的地方與制度,還有半分面目稱為「國際都市」?甚麼國際?「第三國際的蘇聯衛星城市」嗎?

市民已經在溫水煮蛙之中,把不公不義視為習慣;一隻為防警方如往年般以示威品體積過大阻撓前進,為遊行特製只有 1呎乘 4呎半的袖珍棺材,都可以被警方以『棺材屬「大件物品」、「有可能會影響公眾安全」,不得經過中聯辦』請問平日垃圾婆推的垃圾車,是否比起這件「大件物品」更大?垃圾婆是否以後都不可以經過中聯辦,以影響公眾安全呢?

「警方喺遊行開始後,先話唔可以抬棺材,再指大幅橫額唔畀過,之後連人都話唔畀過,真係好離譜」--這就是今日香港執法機關,歪理盡出而恬不知恥,六四屠城展覽像說違反公眾娛樂條例,保釣船出海就說有老鼠、違反消防條例以及不是釣魚;如今屬小木盒體積的模型棺材,卻說成是「大件物件」,連拉橫額的權利都沒有了,這是一個怎麼樣的城市?這是一個怎麼樣的地方?這是一個怎麼樣口口聲聲說仍有法治的「國際都會」?

熱門文章

最新文章

  • 由妖票到乞票 - 近期常有些政治人物,不斷「屌票」,即自己作為候選人,不但沒有用耐性去說服選民,反而走去怒罵自己的選民,這種作風當然不但無法爭取別人支持,反而罵走選民。 但另一個極端,就是認為自己那一票真的「非常寶貴」,認為有如一位萬眾觸目的美女,要多次追求,乞求其投票,以至開出大量動人吸引自己的承諾,或者作出利益交換,才會走...
    5 年前

最近文章

再次伸延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