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及訂閱請按 Like

星期六, 5月 29, 2010

特區政府視六四屠城為娛樂節目

港台新聞:「支聯會銅鑼灣展出六四物品 遭食環署檢控
2010-05-29HKT11:53

支聯會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展出「民主女神像」和「天安門屠殺浮雕」,食環署職員指他們沒有申領牌照,在公眾場所展覽物品,檢控其中一人。

兩件展出的物品在上午約11時由貨櫃車運抵,民主女神像由玻璃鋼製成,高6.4米,吸引大批市民圍觀。

有兩名食環署職員上前提出警告,表示會將展覽品充公並可能提出檢控,但活動發言人質疑,食環署在六四周年紀念來臨之際提出檢控,屬於政治檢控,亦是針對支聯會,他們會堅持展覽。」

食環署用哪一條條例來警告支聯會呢?香港哪一條法例禁止「公眾場所展覽物品」,原來是偉大的香港法例 172 章的《公眾娛樂場所條例》。

『公眾娛樂場所是指用作舉辦或進行在《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172章)附表一中列明的娛樂的地方而公眾是可以進場(不論收費與否)。任何人如經營或使用公眾娛樂場所均須申領牌照。有關的「娛樂」種類包括:

1.音樂會,歌劇,芭蕾舞,舞台表現或其他音樂,戲劇,或劇場方面的娛樂
2.電影放映或激光投射放映
3.馬戲表演
4.下述任何一項或多於一項的展覽:圖畫展覽,攝影展覽,書刊展覽,手稿展覽或其他文件或事物展覽
5.運動展覽或比賽
6.賣物會
7.《機動遊戲機(安全)條例》(第449章)所指的機動遊戲機或其他為遊樂而設計的機械裝置』

展覽?甚麼叫做「其他事物展覽」呢?英文原文的 "or other things",好明顯原意只係為防止法律漏洞,例如有關方面唔係聲稱「圖畫」、「攝影」、「書刊」、「文件」等等,可是在無恥的政府手上,一句「其他展覽」,就可以把所有事物都包括--舉例說,阿伯斷左隻手,在街乞食,都可以算係展覽佢的斷手。

但呢條法例叫咩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英文原文係 "Public entertainment",咩叫做娛樂 (entertainment)?原來殺人屠城都叫做娛樂?或者原來去睇的市民,會好似特區政府的官員一樣,覺得係欣賞殺人娛樂嗎?定係食環署職員原來係以迫害市民為娛樂,以欣賞殺人為娛樂呢?

如果連六四都算做娛樂,有咩唔係娛樂展覽呢?乞丐在街展覽佢地的少左隻腳,算唔算娛樂展覽?乞丐就一定係娛樂啦--特別係演奏樂器叫人捐錢的,全部都係「公眾娛樂」!

香港而家係一個點樣的城市?就係無恥政府永遠大細超,永遠選擇性執法,愛國為國家去釣魚台保釣,要因為「非漁民」而違反「消防條例」;警員坐水警輪去離島食海鮮,就不了了之。

日日都有人在街頭表演、乞食、甚至擺檔叫人上寬頻,佢地就唔係展覽,就唔會違反公眾娛樂條例,反之六四紀念屠城殺人,就違反了「公眾娛樂條例」,悲乎?可能有一日,出殯都可能被視為娛樂節目,是在公眾地方展覽屍體,而要因此被捕,食環署還要沒收屍體呢。

看看 2009 年 11 月 20 日的新聞,特區政府自己的機管局在機場真正無牌展覽,食環署收到報紙投訴,都完全唔做野,只話「至今未收到機管局的申請」,連續唔幾多日都完全唔派人執法,反之一日過,在露天地方,完全沒有甚麼消防危險性的民主女神像,就當係「展覽品」,立即要執法,唔搬就仲要阻差辦公拉人!

香港已經全面納粹化,特區政府的無恥程度就和希特拉的納粹黨一樣,林鄭月娥叫我們不要用可恥來形容政府?可恥?可恥實在是太輕的形容了!

今日是互聯網的年代,歷史將會紀錄著這一切;歷史不會忘記,在六四屠城後廿一年,香港特區政府在回歸十三年之後,就把六四的屠城殺人視為娛樂;作為特區政府的高官,終會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像秦檜一樣遺臭萬年!

星期四, 5月 27, 2010

特區政府空氣污染的無恥謊言(上)

蘋果昨日報導:『(香港)環保政策不及古巴
據環境保護署資料,香港過去幾天空氣污染指數都超過 100,屬偏高至甚高水平,而去兩季的空氣污染嚴重程度更破了紀錄。雖然空氣質素越來越差,香港政府卻沒有應對措施減少污染,這次分析更顯示,香港環保政策比起古巴猶有不及,「藍天行動」成效有限。』

看完上文之後各位讀者是否覺得很奇怪?這幾年政府大力宣傳環保,不斷增加收費,又膠袋費到強制立法停車熄匙,到林鄭出來說要強制立法大家節約用水,其實特區政府宣傳了這麼多,為何香港的污染仍然愈來愈嚴重呢?特別是空氣問題,為何完全沒有改善呢?

1. 污染源頭的謊言
讓我們再重溫下列新聞:
2010 年 3 月 11 日經濟日報
『中電昨日(10日)公布,去年粒子、二氧化硫和氧化氮排放量,分別比 2008 年上升30%、20%和6%;二氧化碳排放亦升6%,令每度電碳排放強度由 0.54 千克增至 0.56 千克。

中電解釋,去年排放增加是因為燃煤發電比例上升,佔 44.5%,高於08年的41%;燃氣比例則由28% 減至 24.7%;核電維持佔約三成。

雖然中電去年排放增,但環保署指,去年大氣中的二氧化硫濃度減 30%;可吸入懸浮粒子和二氧化氮亦分別減 8%和6%。發言人指,單一排放源頭的變化未必會對區內空氣質素造成明顯影響。』

從上述的報導,各位讀者可以得出甚麼結論呢?政府不會分析數據,就讓我們從上述的數據去分析一下,可以得出麼結論吧?

上述是 2010 年 3 月的新聞,數據是指 2009 年的空氣污染數據;根據環保署的數據指,2009 年香港空氣中的二氧化硫濃度減 30%;可吸入懸浮粒子和二氧化氮亦分別減 8%和6%

為甚麼呢?我們香港於 2009 年通過甚麼有關減排的措施嗎?沒有,政府的甚麼「強制停車熄匙立法」本身沒有用,到今日都仍未通過;在全個 2009 年之中,香港政府可有做過一些甚麼事,令到全年的廢氣--特別是二氧化硫的濃度,比起 2008 年突然減少 30% 呢?

看看中電的數據,他們在 2009 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比起 2008 年上升了 20%!為甚麼全港最大的污染源頭,中電電廠增廢 20% 之後,反而香港的污染卻減了三成?難道電廠愈排得多廢氣,空氣就愈清新嗎? 

再想一下其他空氣污染的源頭--例如車輛,難道各位市民感到,2009 年的汽車流量比起 2008 年少了三成嗎?難道 2009 年的塞車遠少過 2008 年嗎?

我們看看環保署的資料
發電是香港空氣污染的最大來源,在二零零六年的排放量佔全港二氧化硫總排放量的89%,氮氧化物的44%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總排放量的32%。圖2顯示市區空氣中的二氧化硫水平和本地電廠的二氧化硫排放有很大關係。要達致二零一零年的減排目標,電力公司必須大幅削減排放量。

甚麼,原來總排放量的89%來自電廠?那麼難道中電增加排放兩成之後,港燈要減幾多 %,才可以在中電增加之後,仍然令到全港的污染少三成呢?難道要港燈倒閉,停止發電嗎?

我們看看另一單蘋果記者蔡元貴報導的 2006 年舊聞:
『環保組織「爭氣行動」根據兩電資料研究本港電廠的污染問題,結果顯示,港燈無論在業績和污兩方面,都遠遠拋離中電。為公平起見,「爭氣行動」只比較中電青山電廠及港燈南丫島電廠,因為兩者都是燃煤發電。

「損害港人健康」
研究指中電與港燈每年都排放接近17,000公噸可吸入懸浮粒子,但港燈每年只售電約一萬度(kWh即1,000瓦耗電的用電器具使用一小時的電量)單位,少於中電青山電廠的一半;平均而言,港燈每度單位電產生1.62公噸可吸入懸浮粒子,比中電的0.76公噸多出一倍以上。而港燈在二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方面的平均排放量,也高於中電三至四成。』

從上文可見到,雖然港燈的規模少過中電,污染卻比中電嚴重三至五成,二氧化硫高三至四成,雖然自 2009 年中起,港燈完成了第一期的減排的裝置,但半年內減少污染的結果,根本不會造成香港的整體污染量大減三成!

再看看 2007 年局長廖秀冬提供的資料:「至於二氧化硫的濃度,香港卻比很多城市高。廖秀冬也承認元兇之一,便是廣東省區域污染影響所致,大約40%香港空氣污染物來自廣東省地區,另60%是本地電廠及汽車排放的廢氣。」

如果用廖秀冬的計算方法,在本港最大的電廠--中電排放增加了 20% 的情況下,香港空氣污染卻倒跌三成,這說明甚麼呢?

這就明了一個事實,就是香港的空氣污染源頭就是珠三角!廖秀冬的四成污染物來自廣東省的結論如果是真的,就假設 2009 年港燈減少的排放量,和中電增加的打和好了,這代表了 1. 珠三角的工廠於 2009 年倒閉了四分三 2. 珠三角的工廠於 2009 年環保了極多,把排放減少了四分三。

這可能嗎?反過來的話,是否代表了香港今日的二氧化硫污染,有遠超過四成來自大陸呢?如果最大源頭就是大陸的話,特區政府天天說市民污染環境,卻不代表香港人去和大陸當局爭取,是否合理呢?

2. 包庇電廠的謊言
這兩年邱騰華開口閉口要市民環保,由膠袋稅到停車熄匙,每天都講到這是令香港更環保的偉大功勞;可是唔環保的燒煤中電發電比例,根據上述經濟日報的報導,卻由 2008 年的 41% 增加到 2009 年的 44.5%!

看見中電於 2009 年大幅增加燒煤,令粒子、二氧化硫和氧化氮排放量,分別比 2008 年上升30%、20%和6%;二氧化碳排放亦升6%!作為一個支持環保的局長,會有甚麼感受?作為一個支持環保的組織,應該要有甚麼反應?試想想,在政府帶頭漏走三、四成食水之下,林鄭已經要研究甚麼強制立法香港人減少用水,邱騰華見到電廠增加三成的粒子排放,兩成的二氧化硫排放,為甚麼他不出聲要強制立法中電減少排放呢?

哈哈哈,我們的官員不但沒有譴責、質疑電廠的行為,反而為他們解畫:「單一排放源頭的變化未必會對區內空氣質素造成明顯影響。」 --對呀,沒有明顯影響,就可以增加排放兩、三成的嗎?那麼請問停車不熄匙,對空氣質素有沒有造成「明顯」影響呢?就算用政府自己的數據,香港的空氣污染只有六成是本地產生,當中絕大部份是電廠造成,停車熄匙可會令汽車減少幾多 % 的廢氣呢?平日一架車有幾多時候是停車不熄的呢?平日幾十、百架車之中,才有幾多架是長期停車不熄匙空轉的呢?對香港的空氣污染有沒有 0.00001% 的影響?是電廠增加兩成污染重要些,還是停車熄匙減少的 0.00001% 汽車廢氣重要些?

再看看兩電發電的「剩餘電量」數據--未有最新幾年的數據,但初步觀察分別不大:
蘋果:兩電過去五年剩餘電量

-中電-
2006年: 27.6%  2005年: 24.5%  2004年: 23.4%
2003年: 28.9%  2002年: 29.5%
-港燈-
2006年: 30.9%  2005年: 25.0%  2004年: 24.3%
2003年: 28.7%  2002年: 28.8%」

香港是一個已發展的細小地方,在不再有工業的情況下,用電量都極度平均,每年平均的增長或減少都是個位數,可是我們的電力公司卻每年各自浪費近兩、三成的多餘電力,是否合理呢?

如果停車不熄悶是污染地球要立法,那麼政府為何不能對電廠浪費電力強制立法呢?舉例說,如果冇人開車就要熄匙,點解政府唔敢迫電廠在冇人用時減少發電量?

下集講汽車廢氣及自駕遊來港

星期三, 5月 26, 2010

信任讓爛片成真 --福佳製作 MV (重新發佈)

5 月 27 日明報:林忌惡搞政改宣傳﹕「信任讓爛片成真」
1055 期壹周刊八卦陣:「醜師奶玩轉政改廣告」



720P 高清影片請 click 上面再在 Youtube 選 720P

當政府又再浪費公帑,以爛方案來欺騙香港市民,更為此拍出了爛宣傳片,於是林忌又被迫創作《信任讓爛片成真》回應,希望呼籲大家集體反對 2012 的政制方案,泛民集體杯葛投票。

我們沒有傳媒機器,亦沒有公帑可以揮霍,更沒有甚麼專業的團隊,全靠義工才可以完成這套爛片,亦因此希望各位可以全力宣傳,集合全港追求民主市民的力量,一齊去轉載給所有朋友,而你的決定和支持,將會成為政改宣傳成敗的關鍵。

希望大家拿出實質行動,全力支持!
反應好的話,會再推出 mp3 版本及唱歌字幕版本

福佳製作人員
林忌 (導演編劇配樂填詞)
Freeman (導演拍攝)
演員:馮世權、Yukko Chan、子文、Edith
特別嗚謝:
FMTP.net
時裝設計師 Louise

中文歌名:信任禮義廉(改編自政府宣傳片配樂)
英文歌名:Trust me I will get the job done

歌詞:
廿蚊十蚊 埋~沒這良心 賣港 My love 埋~沒這良心 犯這眾憎禮義~廉
呃細路最勁 立亂想害人 繼續無恥 全球共憤

Trust me Love me, I will get the job done! 只會傻笑求信任
等冇力兌現 又不准換人 繼續無恥 全球共憤

收埋一排 再翻叮呻笨 可有誰願意信佢邊句真?
呃埋幾年 老母都喊笨 一再犯錯送佢返深圳 再會啦!

政府原版廣告:

星期日, 5月 23, 2010

靜宜涉刑事恐嚇技安被捕

香港的女權絕對係世界第一!不信?看看對付示威者最勇猛的特區警隊,每次遇著女性都好似紙扎警察就知。

捉拿醉娃時被打了一巴,勇猛的警察立即倒地,清醒的警察居然仍能使用對講機報告,卻不能站穩身體;變本加厲的警隊今次更驚人,面對住一位十八歲少女,在立法會的議事堂外叫口號,卻能令廿九歲肥屍大隻的呂志偉感到被恐嚇,警方更因此而拘捕此少女!看來這位少女一定身懷絕技,可以一次過放倒十幾個持械警員,威脅到呂志偉的人身安全!

蘋果:『親政府團體「香港青年發展網絡」召集人呂智偉與女學生嚴敏華,昨晨均有出席「立法會 2012政改方案公聽會」並先後發言。其後,嚴敏華及一群 80後青年因不滿呂智偉去年有關六四的言論,在立法會門外等候,準備在他離開時對質。

警稱無人得閒落口供

呂智偉面對眾人質問,慌忙退回立法會大樓,報警求助。未幾,多名警員護送呂智偉離開,其間嚴敏華在旁指着呂智偉高叫,呂智偉停下來要求警員登記她的身份證。呂智偉登上警車離開後,藍帽子警員上前查問嚴敏華,要求她出示身份證。嚴敏華的友人上前了解,並質疑警方查證的理據。雙方僵持近 10分鐘後,一名女警上前表示,嚴敏華涉嫌刑事恐嚇,將她拘捕。
警方把嚴敏華押往中區海傍警署,社民連成員曾健成及律師前往了解。律師黃鶴鳴對警方無理拖延調查程序表示不滿,他指出,嚴敏華被帶返警署後,警方以「未有人得閒」為理由,一直沒有為她錄取口供。至下午 3時,警方才完成落口供及搜身程序』

一個纖弱如靜宜的十八歲女子,可否在十幾個警察在場保護對方下,令一個廿九歲體魄如技安的呂志偉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呢?

甚麼叫做刑事恐嚇呢?查看香港法例第 200 章刑事罪行條例第 24 條就可以知道其定義,由於中文的定義譯得不太好,我們看看中英對照:

INTIMIDATION 禁止某些恐嚇作為

Any person who threatens any other person- 任何人威脅其他人

(a) with any injury to the person, reputation or property of such other
person; or
會使該其他人的 人身、 名譽或 財產遭受損害; 或
(b) with any injury to the person, reputation or property of any third
person, or to the reputation or estate of any deceased person; or
會使第三者的 人身、 名譽或 財產遭受損害, 或 使任何死者的 名譽或 遺產遭受損害; 或
(c) with any illegal act, with intent in any such case-
會作出任何違法作為, 而在任何上述情況下意圖
(i) to alarm the person so threatened or any other person; or
使受威脅者或 其他人受驚; 或
(ii) to cause the person so threatened or any other person to do any
act which he is not legally bound to do; or
導致受威脅者或 其他人作出他在 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 作為; 或
(iii) to cause the person so threatened or any other person to omit
to do any act which he is legally entitled to do, shall be
guilty of an offence.
導致受威脅者或 其他人不作出他在法律上有權作出的 作為,即屬犯罪。

很清楚的,上述條例包括了兩個部份,第一個部份就是「有人作出威脅」,第二個部份就是一些實質的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而「損害」的英文原文,是 Injury,今日的譯法應為「傷害」或「受傷」,在英文是一個較嚴重的字眼,而非「損失」(loss) 等較輕的字眼。

有片有真相,看看該十八歲的少女做了甚麼?


先談談地點!這位十八歲的少女,只不過在眾目睽睽之下,對呂志偉高喊口號,而地點更在立法會的門外,而非呂志偉的住所或者其他私人的地方;在今日的香港,任何人到立法會出席會議,都可能會遇到示威抗議,這和在你家門口突然被幾十人包圍完全不同吧?

在看看少女在圍欄之後,受到警員的阻止,同時間十幾廿個警員出動貼身保護呂智偉,在這樣的情況下,呂志偉的人身有可能受到威脅嗎?少女是否手上持槍?少女是否手上有武器?赤手空拳而弱質纖纖的少女,居然有可能在十幾個警員而前,對肥屍大隻的呂志偉構成任何傷害嗎?

新聞報導少女高呼的,是「平反六四」;就算假設少女講粗口,或者更難聽的說話--例如「 X X X 不得好死」或「呂志偉小心六四怨魂來搵你呀!」,這顯示只屬表達意見的方式,完全不構成任何實質威脅;就算再假設少女高呼:「我要斬死你呀!」,在上述的環境下(公開地點、遠距離、十幾個警員保護、廿九歲大隻男與十八歲少女的力量差距),呂志偉有可能感到驚恐嗎?

有網友指出,呂智偉的智商以及心理狀態,可能不是正常人;如果呂志偉是智障,他有可能真的會因此而受到驚嚇吧?

就算呂志偉在法律上真的是智障,根據案例也絕不可能構成刑事恐嚇,參考最經典的案例 Lo Tong Kai v R [1977] HKLR 19 及 HKSAR v Chan Tak Kuen [2001] 1 HKLRD A10:

"What the prosecution must show upon a charge under section 24 of the Crimes Ordinance ... is that the person making the threat intends to cause alarm to the person to whom the threat is made or that the threat itself is of such a kind that a person of ordinary firmness would be affected by it. In deciding these matters, ... the context of the circumstances out of which the threat has arisen are of paramount importance to be considered. The test involves both 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considerations ..."

『控方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作出指控時,必亦證明「威脅製造者」企圖令對方受到驚嚇,或威脅本身是會令到「正常堅強」的人受到影響;在決定這些事情時,該威脅作出的實質環境是非常重要的考慮因素。相關測試包括客觀主觀因素...』

'The question whether a threat amounts to a criminal intimidation or not, does not depend on the nerves of the individual threatened; if it is such a threat as may overcome the ordinary free will of a firm man, or whatever the nature of the threat, if it is made with the intention mentioned in the section, it is an offence.'

「有關威脅是否足以構成刑事恐嚇,並不取決於個人的神經受到威脅;如果該威脅,可以超越普通自由意志堅定的人所能承受的,或任何性質的威脅,如果有關法例條文同一段中提到的意圖,即屬違法。」

因此很清楚的,即使呂志偉是智障人士,有關威脅是否足以構成刑事恐嚇,並不取決於呂志拿的個人的神經受到威脅,而是以「普通自由意志堅定的人所能承受」作為標準;另一方面,有關作出恐嚇的實質環境--即立法會門外示威是否正常,在場有幾多人作出威脅,作出威脅者和被威脅者的相對力量,在場有幾多個警員保護呂智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考慮因素,而這些因素的測試標準,不但包括呂智偉及警方的主觀標準,還要包括社會的客觀標準。

從影片以及記者作出的證據看,無論警方及呂智偉的「主觀標準」為何,以社會及公眾人士的標準來看,都絕對不可能構成刑事恐嚇!因此很清楚的,從法律的觀點來看,警方居然動用到「涉嫌刑事恐嚇」來拘捕示威的十八歲少女,絕對是違反法律原則,以及純屬政治拘捕!

伸延觀賞:
涉醉娃掌摑警員驚天倒地影片


伸延閱讀:
警方再拉 80 後

星期四, 5月 20, 2010

辯論騙局的真意

口才一向麻麻的曾蔭權,居然主動出擊挑戰大狀的余若薇,這種參考台灣的做法,可看出完全不是特首辦的思維,而是北京直接的指令。

辯論出自北京指令

特區政府 一向視台灣的例子,為香港的禁區;無論台灣的公投,或者台灣的的選舉文化,一向都為極度害怕得罪北京的特區政府視為禁地;為何特區政府可以在居然跌破所有 評論人眼鏡,突然主動模仿台灣的「雙英會」--代表國民黨的總統馬英九,去和反對黨民進黨的蔡英文辯論呢?不要忘記在台灣,是在野的民進黨蔡英文挑戰總統馬英九,而非馬英九走去挑戰蔡英文!難道曾蔭權吃了豹子膽嗎?難道曾蔭權不怕學台灣會開罪北京嗎?從這些事實只可能得出一個結論,就是這次辯論不但不怕得罪北京,而是由北京直接授意這樣做;亦只有北京的中國共產黨,才可以使出這樣級數政治招式去主動出擊,特區政府已經喪失了最後的自主權,完全唯北京是從。

醉翁之意不在酒,辯論只是假煙幕
當全港傳媒以及泛民黨派,把焦點全部放 在這場辯論的時候,北京的戰略就成功了一半--無論北京親自接見普選聯,或者下令曾蔭權單挑余若薇,又或者邊緣化社民連,其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令特區政府的假政改方案過關--而泛民主派唯一可以打破這個封鎖的,亦只有一招,就是投下反對票。

然而事實卻是,由 05 年的「倒戈六人組」,到 2010 年的「倒戈三人組」,泛民主派的確有人打算倒戈,問題是沒有人會願意率先倒戈;究竟誰是人,誰是鬼呢?大家都說不準;唯一可以反制北京戰略的做法,就是集體杯葛投票--正如特首曾蔭權可以在五區公投的立法會補選缺席投票,為何泛民議員不能在政改表決中缺席投票呢?如果連全港公務員之首都可以不投票,立法會議員本身就有權決定棄權,為何泛民不這樣做呢?

學特首杯葛投票
原因就是泛民本是一盤散沙,對於「鬼頭仔」來說,集體缺席投票將會令他們無所遁形,因此即使泛民基本上不大可能成功執行這個戰略,但這卻是泛民唯一反勝的機會--去到投票時才發現鬼頭仔,一切就現形了!因此北京無論如何,都必須把這個小之又小 的機會,封殺於無形。

如何才可以完全封殺杯葛的可能性呢?北京的戰略目部署如下:第一,用和中央的談判拖著普選聯,令普選聯中的「鬼頭仔」,或者真心幻想可以和北京達成有意義的談判結果,令普選聯的溫和派一直拒絕集體杯葛政改投票;第二,利用電視辯論來引誘公民黨,令公民黨所有有生力量把焦點放在沒有意義,也沒有決定性的辯論上,公民黨既樂於接受辯論,亦無法拒絕辯論,卻因此分散了注意力,忘記了他們自己在泛民中的談判橋樑角色,同時引來其他黨派的妒嫉以及不信任,令公民黨作為兩派橋樑的角色破功,於是在餘下的幾日之中,無法達成一個集體杯葛投票的可能。第三,拉抬明知沒有野心問鼎特首的余若薇,去挑撥公社兩黨自從公投以來的合作關係,也藉此邊緣化社民連的聲音,打擊社民連在年輕泛民支持者心中的領導地位。

泛民主派,你們會中計嗎?你們會被這場辯論的煙幕,成功被特區政府製作混亂,可以「搏大霧」通過政改嗎?

泛民主派,你們會中計嗎?你們會被這場辯論的煙幕,成功被特區政府製作混亂,可以「搏大霧」通過政改嗎?

參考資料:
行政長官邀請余若薇進行電視辯論
***************
  行政長官曾蔭權今日(五月二十日)致函公民黨黨魁及「五區公投運動聯合委員會」總發言人余若薇,邀請她就二○一二政改方案,於下月進行一場電視直播辯論,讓市民更清楚明白支持及反對立法會通過政府方案的論據,從而作出判斷。信件全文如下:

余議員:

  香港政制發展已經到了關鍵時刻,立法會將要就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兩個選舉辦法作出歷史性的決定。現在是縮窄分歧、凝聚共識的時候。雖然社會主流民意認為立法會應該通過政府的建議方案,令政制可以向前發展,為實現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及2020年立法會全面普選鋪路。但公民黨,以及以余議員為總發言人的「五區公投運動聯合委員會」,都反對立法會通過政府的建議方案。

  為了讓市民更清楚明白支持及反對立法會通過政府方案的論據,從而作出判斷,我誠意邀請余議員與我二人進行一次電視直播辯論,建議安排如下:

日期:6月17日(星期四)晚上6:30 - 7:30
地點:中區政府合署新翼會議廳
辯論規則:獨立人士主持辯論;不設現場觀眾、不設第三者發問環節,以免影響辯論;兩人分別作開場發言,然後輪流向對方發問、回答,最後分別作總結發言。相關細節,雙方可以協商。

專此候覆。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

星期三, 5月 19, 2010

老師質問唐英年的一課

唐英年浪費公帑與地球資源,到中學去「推銷」政改,原本是浪費學生時間,本身是不知所謂的行動,可是卻被一位老師拯救了。

這位老師,就是庇理羅士女子中學的吳美蘭老師,作為官校的教師,她不畏強權,比起那些津校、直資的老師更勇敢,在全校七百幾個師生面前,當眾質問唐英年,為何政府高官集體不投票?這是否公民教育的反面教材?為學生樹立壞榜樣;萬一 2017 年真的可以普選行政長官,學生又應否投票?

蘋果:唐英年學校 sell政改 遭女教師「柴台」2010年05月19日 (11:39 am)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今日到天后一間中學,向學生推銷政改方案,並與學生交流政制發展。唐英年在演講期間,被一名女教師斥責,指行政長官曾蔭權及一眾高官帶頭不投票,是反面教材,為學生樹立壞榜樣。該名女教師並高舉紙牌標語,要求普選行政長官,發言後在場學生報以掌聲支持。

商台: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早上到銅鑼灣一間中學,與學生對話。有老師表示,學校推行公民教育,理應鼓勵學生行使公民權利投票,但特首及司局長帶頭不投票,是反面教材,令教師無所適從。她詢問唐英年若2017年普選特首,市民該不該投票;又舉起「我要有權選特首」的標語,在場大批學生歡呼。唐英年回應,政府在每次選舉都有強調,投票是公民責任,但選民應獨立思考才決定是否投票。

老師敢於作出身教,敢向強權作出挑戰,敢向高官的惡行說不,這就是教育的最大意義;唐英年等高官千算萬算,怕反叛學校遇著學生掟蕉,去那些名男校,萬一遇著幾個不怕死的會打橫訓出來,選了一間出名乖的女校,以為可以順利做騷,千算萬算,卻遇著一個敢挑戰權威的老師,再遇著有是非之分的全校師生,齊齊拍聲歡呼支持。

連學生都敢質問唐英年:「如果特首選舉是以普選的形式進行,你認為你能唔能夠當選呢?」
台下聽到再次掌聲雷動,師生集體為此以歡呼!連中學生都比今日記者的問題尖銳,香港的言論自由得番幾多呢?唉!

唐英年回應,政府在每次選舉都有強調,投票是公民責任,但選民應獨立思考才決定是否投票--咁點解香港人冇權投票,獨立思考下應否支持政府的政改,而一味叫我地「信任」佢呢?

特區政府,你們可知道自己的管治權威,在年輕一代心目都已經破了產;或連仍有很多年輕人不會去投票,或許仍有很多年輕人不關心時事政治,但對不起,就算在這些人的面前,你們的公信力已經跌到谷底,你們的權威已經比紙更薄,一篤即穿。

市民,是敢怒不敢言;也許你們可以繼續藏頭縮尾,每次都出動幾十個保鑣隨行,但終有一天,遇著幾個不怕死的,你們就會從此寸步難行。

出賣香港人,下場就是這樣;一個十六年前已經說 07/08 有六十席直選,因此否決 95 年六十席直選動議的唐英年,去到今年你還要繼續騙落去?打算 2017 年都要繼續騙下去嗎?

政府打算修訂《商品說明條例》,一不敢包括金融產品,二不敢包括物業,簡單而言就是轄免大地產商以及銀行等等,偏偏市民最常被騙的,就係縮水樓以及甚麼迷你債券,騙案涉款是以百萬計;無恥的政府,只會打擊小賊,對從事大賊的就網開一面,官賊勾結。

FB Group: 支持向唐英年說「我要有權選特首」的庇理羅士女子中學吳美蘭老師! 向該老師致敬! 希望其他老師效法教導學生民主的真義! (請廣傳!): 庇理羅士師生質問唐英年


最大的騙案,就是唐英年自己;最大的騙案,就是政府的無恥政改廣告,以官方機器欺騙市民!

立即入去劣評!!!

星期二, 5月 18, 2010

特區政府浪費食水的無恥謊言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繼八成強拍事件出賣香港人之後又有新作;就係每年浪費幾十億買過量而冇用過的東江水之後,再怪責港人耗水量全球第一。

蘋果:港人耗水量驚人,去年耗水量多達 9.5億立方米,平均每人每日用水 220公升,比起全球人均多出近 30%,非常浪費。水務署表示,本港住宅水費已超過 15年沒有調整,署方正檢討現行用水收費結構,包括研究透過增加水費、調整用水量分級措施,暫時未定時間表。

無恥的政府,最喜愛的就是玩弄數字,看看政府的數字,港人平均每人每日用水 220 公升,較全球高 30%,簡直是驚人;可是驚人背後更驚人的數字代表甚麼呢?

1. 水管浪費三成水
東方日報九月六日專訊:港府任由水長流 年年倒錢落大海--「水務署署長馬利德昨日承認,去年因水管滲漏而損失的食水,佔全年總供水量高達百分之二十一點八,損失款項為七億元。」

水務署資料顯示,本港每年約有百分之二十四的食水從水管流失。以每年平均耗水量九億九千萬立方米計算,有約二億三千萬立方米食水流到地底,足可填滿十三個城門水塘。以本港現時以每立方米三點零八五元向內地購買東江水的成本計算,涉及金額逾七億元。

專家更指當局若不及時維修有問題水管,食水滲漏比率將會在五年內(2007 年起計算)上升至百分之四十。水務署發言人則表示,預計全港更換及修復水管工程要到二○一五年才完成。」

看到沒有?為何香港人比全球高三成呢?原因就是香港的食水滲漏比率就是全球之冠!東方更訪問前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她曾承認「港府以往由於可以購買東江水,因此不太注重食水流失的問題,以致更新水管的工程緩慢。」

明白了嗎?連當年負責的前政府高官,都承認責任是特區政府的行政本身,可是今日發展局落在林鄭之手,看到她的威力嗎?她居然可以令全港報紙,包括蘋果日報也幾乎原封不動地,把政府的洗腦文章搬字過紙,林忌上述的所有批判,全部來自主流媒體本身--包括東方、明報等,可是當這些傳統媒體為政府宣傳的時候,他們的編輯部居然可以為政府說謊,把政府的責任全盤推到市民身上!把政府管理水管不善,浪費三成水源的責任,全數推到無辜的市民身上,然後說因此要加水費!

上述的情況你睇完好嬲?更嬲的仲在後頭:

2. 廁所水當食水計
【明報專訊】水務署資料顯示,2007/08年香港人均每日耗水量221.7公升,當中 57%是食水,餘下是冲廁水。221.7公升水等於一個人連續18分鐘以花灑洗澡。

根據明報的報導,香港人平均每日耗水量221.7公升,其中指有 57% 是食水,可是他們卻可以假設全港市民用沖廁水來沖涼,然後得出每日 18 分鐘以花灑洗澡的數字;唔知傳媒有邊位記者,是以廁所水沖涼的?林忌真係好想結識你!

就假設上述記者有語癌,自己都唔知自己講乜好了,香港的沖廁水多用海水,海水是免費的,因此和全球內陸城市的情況完全不同;用免費的沖廁海水,計算落用錢買回來的食水,然後把香港人沖廁多的習慣,來譴責香港人浪費食水,這是否超有問題?還是部份記者,其實是飲廁所水大的?失敬失敬。

再看看維基百科轉載明報的資料:2007年,香港的沖廁用量平均每日727,000立方米。直至 2008年3月10日為止,香港有130多萬人口使用淡水沖廁,地區包括南區、山頂、西貢、粉嶺、上水、天水圍、元朗、屯門東及離島,年耗8200萬立方米

看到沒有?香港除了把三成的食水浪費在漏水的水管,原來仲浪費一成的食水用來沖廁!政府帶頭每年浪費四成食水倒落海,我地的政府唔係檢討自己的行政失當,卻狂出新聞公告,狂搵傳媒友好日日狂吹水,說香港人浪費食水!仲要因此話加價來慳水,有冇比這個政府更無恥的做法呢?

看看東方報導的結論:「水務署聲稱為節約用水,將提出水效益標籤計劃,在花灑上加上四級制標籤,稍後會將計劃擴展至水龍頭及洗衣機,希望在二○三○年有關計劃全面落實後,可節省約一成用水。先不說有關計劃太過遙遠,即使全面落實,每年也只能節省一成用水,還不及因地下水管滲漏爆裂造成水損失的一半,水務署此舉可謂緩急不分,本末倒置。

口口聲聲珍惜水資源的是水務署,無端糟蹋水資源的同樣是水務署,可見,光是更換老化水管是不夠的,當務之急,是更換那些無所作為、胡混度日的高官。


3. 食肆用水誰來付?
政府不斷說要加「高用量」的水費,今日香港已沒有工業,最高用量的除了洗衣店,就是食肆;當政府為食肆老闆全力護航,說他們付不起 $33 時薪的最低工資,而有如張宇人說只值 $20 的時候,政府卻帶頭要狂加佢地的水費!好為市民著想呀!唔知加水費要令幾多食肆結業呢?唔知加水費要令幾多食肆加價呢?唔知加水費會令幾多食肆負擔唔起最低工資呢?

早幾年環保團體大力譴責使用即棄餐具的食肆,當不少食肆用回傳統的洗碗之後,政府又出來攻擊這些食肆,說他們「浪費食水」,看來香港人最好的做法,就是煮野唔用水了!難道政府想透過加價,來鼓勵他們用回即棄餐具嗎?還是政府其實是想透過加價,鼓勵市民回家用餐,減少出街食飯?

此外,難道溝 1:99 的水洗地,唔使用 99 份水?政府一方面不停宣傳,要食肆商場等公眾場所注意衛生,增加清潔的次數和質量,這方面香港遠超全球,最少林忌很少在外國見到 1:99 的漂白水,香港一日洗幾次地與抹幾次公共地方,難道政府對此感到不滿?難道特區政府寧願香港沙士重現,或者成為禽流感的疫埠嗎?

4. 東江水價高過新加玻 266 倍
明報:「倡議加水費多年的水質事務諮詢委員會主席何建宗強調,食水得來不易,目前香港獲源源不絕食水供應,其實是政治安排,為了未雨綢繆,港府應盡快檢討調整水費,並向市民提出不同方案,以取得社會共識。他認為,即使政府加水費至收回營運成本,仍未能反映東江源頭因保護水資源而犧性的經濟利益,政府應加強教育,令市民得知水資源背後的巨大隱藏成本」

政治安排呀!好抵呀!成本好高呀!看看新加坡向不太友好的鄰國馬來西亞買水,其實用了幾多錢呢?

2004 年的第69期經典雜誌:「星、馬簽署的兩份水供協定分別在二○一一年和二○六一年到期, 目前的水價是每千加侖馬幣三分。馬國提出香港向中國大陸購水的價格(每千加侖馬幣八元)遠高過新加坡向馬國購買的水價。」

看看當年的東江水價,原來已經比起新加坡買水的價錢貴 266 倍;澳門買西江水係香港東江水的四分一至五分一價錢,在這種高價下,我們的東江水費卻年年加價,在四年內加價三成四!

年份:2008水價(元):24.948億累積加幅:-
年份:2009水價(元):29.59億累積加幅:18.6%
年份:2010水價(元):31.46億累積加幅:26.1%
年份:2011水價(元):33.44億累積加幅:34%

特區政府對於東江水不斷加水費,做了些甚麼呢?他們甚麼都不做,只想到就是加水費,難道市民用得少,付出的公帑就會減少嗎?哈哈哈,好戲仍在後頭。

5. 賣港買水條約
維基資料「供水過剩--由於香港人口增長較預期少和香港工業北移,近年來東江供水有過量之嫌。基於合約規定,以往香港每年必須購買最少約8億立方米東江水,耗香港政府公帑逾24億元。但因為香港水塘因此而變得水頭充足,竟出現水塘滿溢的情況,在 1998年至2003年期間已把約值30億港元的東江水排入大海,更引發傳媒大幅報道,稱此舉為「倒錢下海」。2005年香港各水塘總存水量為5.54億立方米,佔總容量94.64%。而於同年,因連場豪雨,導致水塘滿溢而要排出大海的淡水達1.09億立方米,如以當時東江水價計算,即逾3億元......2006年與廣東省政府落實新協議」

早幾年的傳媒,還有 guts 大幅報導政府倒水落海的折墮行為,可是今日的香港傳媒,卻連這樣的批判能力都沒有了;特區政府 2006 年和廣東省政府所落實的所謂新建議,就是自 2008 年起年年加價,四年加三成四的建議;如果單是加價還算了,可是各位知道今日的買水條約是甚麼嗎?

買東江水兩年變相多付20億 定額付款 實際供水量僅上限六成
2008年1月3日【明報專訊】粵港於06年簽訂的供水協議,本港每年須支付定額約25億元公帑購買東江水,但06及剛過去的07年,卻分別只輸入 6.17及7.15億立方米東江水,實際供水量僅及協議輸水上限11億立方米的六成,兩年用不盡的「配額」總值近20億元。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粵港的東江水供水協議將於08年底結束,港府應爭取訂出每立方米的水價,以免買貴水。

看看舊聞說議員「認為」甚麼?「港府應爭取訂出每立方米的水價,以免買貴水。」,最終港府成功爭取到的是甚麼?就是年年加水價,共加了三成四!

買十一億立方米的食水,價錢是三十一億;一滴水都唔用,價錢也是三十一億;好彈性的取水安排呀!在港英時代佔的協議,大陸都只不過迫你買過量的水,你裝唔哂就「還水於民」,平價畀市民用左去,或者無良到倒落大海;可是在賣港的特區政府手上,我們得到甚麼條約?

原來就是水留大陸,錢就照畀!如果水留大陸之後,唔影響香港人的用水,我們香港人也絕對樂於捐水畀大陸,當送畀同胞就算了;可是香港人多年的義舉,落在賣港的特區政府眼中,以及當香港是殖民地的中共官員眼中,原來代表香港人折墮!原來代表香港人唔節約用水!原來代表香港人比起新加坡畀馬來西亞幾百倍,比澳門人比多四五倍之後,香港人仲要在「水留大陸」,捐哂 D 水之外,再狂加水費,去減少香港人用水,令香港人付出一樣的價錢,買回更少的食水,令我地畀多更多錢,去買更貴的水!

告訴我,這樣的政權不是賣港是甚麼?


6. 買水巨款官商勾結
經濟:「粵投(00270)十年人事幾翻新
十年人事幾翻新,粵投現時的最主要收入來源之所以是供應東江水,說來話長。簡單一句,大約十年前,粵投因為經營不善,導致資不抵債,需要母公司拯救。中央政府最後決定,將廣東省政府持有的東江水業務注入粵投,讓她有一個穩定的現金流,以償還欠債。結果,供水業務自此就成為粵投的「現金牛」,現時大約佔粵投的五成營業額。換句話說,粵投的其他業務,合計只不過佔其餘五成左右的生意。

截至2009年6月底止,該公司的營業額39﹒34億元,上升4﹒5%;盈利 10﹒09億元,上升12﹒6%;每股獲利0﹒1637元,派中期息5仙,增加25%。期內以主業供水業務表現最佳,收入達20﹒66億元,盈利增加31﹒2%至12﹒91億元。

*供水業務盈利有保證*
根據香港政府與廣東省政府簽訂2009至2011年度香港供水協議,上述三個年度每年
對港供水總額分別為29﹒59億元、31﹒46億元及33﹒44億元,這對粵投的盈利有一
定保證。

而且,最安全一點是,粵投的整體毛利相當高,當中尤以東江水的毛利最高,這樣便有機會抵禦市場逆境。去年金融海嘯嚴重影響環球經濟,大部分公司都錄得倒退,但粵投的營業額和盈利都能夠保持雙位數字增長。」

看看水質事務諮詢委員會主席何建宗今日在明報那堆無恥說話,說甚麼東江水水質保養成本遠高過水價云云,看看粵投的賣水盈利有幾多?以 08 年 25 億的水價計算,根據 09 年的粵投業績顯示,他們就賺了其中的 20.66 億!

政府簽訂賣港紙約,如果這些錢是用來保養水源,或者令大陸的人民可以獲益,我們香港人即使畀貴少少,都或者有好多會感到心甘命抵;可是原來我們付出天價買水,仲要「水留大陸的彈性取水」,每年付出劃一的天價,當中絕大部份卻全數畀太子黨、高幹等大商家入袋,那麼政府憑甚麼說香港人用水過多,因此要慳番 D 畀呢間上司公司呢?政府憑甚麼要香港人節約用水,卻完全沒有減價買水的安排或協議呢?告訴我,這不是官商勾結是甚麼?

總結:
看看上述全部都荒謬絕倫的數據後,請問作為香港人的你,有沒有感到很悲哀?為甚麼香港的主流媒體,絕大部份淪落到只會幫政府洗腦,卻不會捍衛市民的權益?為甚麼絕大部份市民被心甘情願地騙,騙完之後卻完全沒有反應,卻只會把政府的洗腦宣傳當成事實,反去怪責其他市民不會「珍惜用水」?

再看看發展局協議的條文 (b) 項:「維持東江水最終每年供水量 11 億立方米的目標,但達致目標的日期則有待日後商討

政府一方面叫市民慳水用,另一方面卻不停簽署遠超香港用水量的超高 11 億供水量目標!香港水塘每年供水量有 3 億立方米以上,每年 9 億幾的用水量減去水塘供水量,東江水只佔 6-7 億;政府以 11 億的價錢去計算水價,每年都「堅持最 11 億供水量去買水,這合理嗎?這有資格叫香港人慳水嗎?

辦五區公投的超估高 1.5 億開支,用在包括印刷、郵政、廣告、公關、票站職員等,最終這些公帑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受惠的都是香港人,可是特區政府及傳媒卻不斷抹黑這些香港人的收益是「浪費公帑」;然而每年政府單是買水浪費的公帑,就己經達到十幾廿億!我們的傳媒及市民,又突然慷納稅人之慨,不是送畀大陸的人民,而是送畀在香港的上市公司,而上市公司背後的,就是廣東省官員及太子黨的荷包。

可是遇著對上述問題毫不關心的香港市民,老實說,不賣你賣誰呀?抵呀!全靠國家養你,你先有水飲呀!全球有幾多好似香港人咁傻呢?哈哈哈哈哈!


伸延閱讀:
明報又抽香港人水

星期一, 5月 17, 2010

五區公投的得票分析

五區公投的投票率雖然只有 17.1%,可是試試計算比對公、社兩黨加上大專 2012 的實質得票,以及歷屆的泛民得票計算,得出的成績又不是這麼差。

首先看看九龍東,只有兩位候選人,分別得票 82066 的公民黨梁家傑,以及得票 6630 的大專黎敬輝。由於全個九龍東都只有「泛民候選人」,即和「保皇黨」對抗的意味就最低,理論上得票應該有所影響,然而實際上九龍東泛民的得票,卻是五區最高的--總共有 67% 2008 年的泛民選民有出來投票;為何如此呢?

九龍東
首先梁家傑的跨階層「可接受度」,是公、社兩黨五人中最高的,梁家傑曾參選特首,擁有較高的知名度,最少同區的泛民支持者都會較接受及認識梁家傑,因而有動力去轉投他一票,特別是民主黨的選民,以及社民連陶君行的選民;另一方面,九龍東最特別的,就是人口較少,泛民以往的「歧異度」較低,因而較易「轉移投票對象」,因此 2008 年立法會選舉中泛民的總得票有 132453 ,而今次投出了 88696 票,即 67%;這其實反映了泛民本身的鐵票--即泛民「基本盤」的實力,同時反映的,即沒有政府宣傳,沒有對方的反動員,沒有挑戰者或落敗的可能,沒有太多的「友好拉票」,每三個泛民的選民之中,有兩個是死忠,一個是「中間選民」,要靠機遇、宣傳及傳媒加溫,才能吸引這些選民去投票,而五區公投最欠缺的,就是打動這些中間選民的論述,以及宣傳機器。

港島區
然後我們再看看港島區的數據,2008 年港島區泛民的總得票有 163497,公民黨的陳淑莊得 103564 票,大專的梁永浩得 2715 票,合共約 106279 票,約佔泛民 2008 年得票的 65%。這個數據和梁家傑的得票率相約,考慮到陳的年紀資歷,在歧異度較高的港島有此成績,其實已經相當合理;比較 2000 年因為程介南的議席進行的港島區補選中,在政府有宣傳加上雙方動員的情況下,在 33% 的投票率下,當年余若薇也只得 108401 票,反映的就是政府「冷待」的「補選」情況下,泛民在得不到「中間票」支持,十萬票左右就是「正常」的表現。

新界東:
再看看新界東的票數,社民連的長毛得 108927 票,大專的周澄得 17260 票,比對 2008 年泛民得到的 204030 票當中,兩者合共取得 126187 票,即 61% 的選票。作為第二大的選區,擁有很多不同特色的泛民議員,例如黃成智的宗教背景等等,還有特別遙遠的距離和不同的地區勢力,新東泛民取得 61% 其實不算差,反映的就是泛民的基本盤。

如果單看長毛的得票,比對泛民的總得票而言,約只有 53.4% 的泛民支持者,願意轉投長毛--泛民死忠都很尊敬,但較難吸引中間選民等,結果造就了的,就是周澄的 17260 票,成為大專 2012 最高得票者,甚至是其他大專得票的幾倍。

當然周澄由於外表、個人魅力及受到媒體關注,以較高的名氣能夠額外得票,但這亦反映了社民連支持者和其他泛民發生口角的後遺症;新東我們看到的,就是其他泛民議員的支持者,寧可轉移到年輕的周澄身上,卻不願意轉移到社運界及泛民死忠人人叫好的梁國雄身上;這反映了甚麼?就是社民連支持者和民主黨議員,以及湯家驊等發生口角的反彈。

社民連以往堅持,泛民的確沒有不分裂的本錢,但當泛民分裂了,社民連高層到支持者,卻很奇怪的以為以往分裂引來的口角,在中國人性格特質為主的社會不會帶來反彈--就這點評論界一早警告過,林忌更特別建議要「改名公投」,或者最少組成一個一次過的公投臨時政黨,去減少這種影響;拒而不從的結果,就反映在今次的得票分佈上。

當然泛民其他黨派,在各區的配合動員上有實質差異,但比較新東、九東及港島的數據顯示,即使其他泛民候選人肯為社民連拉票,卻一定比起較中性的候選人事倍而功半,因此繼續怪罪於其他泛民政黨,是否對社民連將來的得票真的有利呢? 

九龍西
社民連的黃毓民得票 60395,而大專黃永志得票 3429,在 2008 年泛民的總得票 129922 之中,今次泛民的得票有 63824,約佔 08 年的 49.1%。

九龍西最特別的,就是馮檢基民協的 35440 得票,其實有很大程度的地區勢力,屬於難以轉移的票源;同時黃毓民多年怒罵其他人的後遺症,特別是 08 年罵毛孟靜的後遺症,也仍然未消散;由於白韻琴的威脅,令九龍西的投票率冠於全港,同時動員了一些泛民的中間選民去救亡,一減一加下,其實和長毛在新東的情況相差不遠。

問題除了怪罪於其他泛民之外,黃毓民又是否可以為民主犧牲,放下身段收回以往某些過火的說話,為了未來泛民整合對抗政府作更大的貢獻呢?

新界西
投票率最低的新界西數據最令人失望,雖然陳偉業得 109,609 票,而大專郭永健得 6192 票,在 2008 年泛民得票的 244270 之中,今次 115801 的得票,約佔 47.4%。

然而有一點不得不提的,就是新界西是最多議席的地區,歷來也是泛民地區勢力分裂得最嚴重的地區,而陳偉業多年來又和這些地區的問題上,小磨擦不斷,加上社民連三子之中,個人魅力敬排末座,因此動員到最少泛民支持者出來投票,亦理所當然。

還有票站安排方面,就和新東一樣受鄉事派的嚴重影響,還有投票被拍照恐嚇,以及地理距離最遠等,這些都令新西的得票最難衝高。

分析社民連的三個選區,一個很正常的現象就是,凡泛民勢力分裂歧異度愈高,就愈會影響到泛民統合時的得票;而歸根結底的最終問題,就是今次公投由準備、宣傳到廣告,公、社兩黨都只能做到鼓動基本盤,鼓動泛民鐵票去投票,對於中間選民,或者一些對政治熱衷力量較弱的,意識形態之爭較少的,公、社兩黨都是老鼠拉龜,影響不到上述的人。

看看兩黨的宣傳攻勢,其實問題一直都很明顯,有如一些網上熱傳的影片,如十七萬幾點擊的《十八仝人愛公投》,在圈內人人叫好的,在圈外卻沒有反應;當中聯辦下了指令,全面封殺這些網片的報導之時,結果就是只能在圈內人擴散,而永遠無法動搖主流。

公投之戰的最大教訓,就是泛民的「死忠派」,對形勢的判斷和現實有極大的距離;以往不少人對此都說過意見,希望他們明白走「大眾市場路線」的重要性,要不就被當作耳邊風,要不就認為是有目的地唱衰。

戰略的錯誤,不是努力和意志是可以彌補的,這樣的結局,其實一早預見,知道真相的我們,一直都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在沒有「改名公投」、未能集合泛民全力,遇上無情與低智的「俗眾」,以及無恥與賤格的政府與土共,結果就有如今日一樣,被封殺了,被綁縛了。

但願今次公投之戰的最大得益,就是刺激到泛民死忠支持者,肯去認真再次檢討自己以往的戰略,是否應該改弦易張呢?

星期日, 5月 16, 2010

5.16 公投大日子

"A man does what he must, in spite of personal consequences, in spite of obstacles and dangers and pressures, and that is the basis of all human morality." John F. Kennedy

為甚麼要公投?美國總統甘迺迪的名言說明了一切:「即使有個人的後果,或者阻礙、危險及壓力,一個人都做他必須做的事--這就是人類最基本的道德價值!」公投運動一路走來,不斷的文攻武嚇,終於走到這一天了;即使全港絕大部份的傳媒都受壓杯葛,究竟有幾多市民願意勇敢地走出來,去投下神聖的一票呢?

最後的結果,就靠市民自己了!

星期六, 5月 15, 2010

回覆李慧琼的「無恥」回應

李慧琼的 Facebook 回應:『「社會近來出現一股歪風,就是不問事情大小,動輒便公開用最激烈的「無恥」來辱罵人。任何人做任何事,隨時都會被指「無恥」。最近,本人辦事處因一時手民之誤,在宣傳橫額上誤把”Ethnic” 寫成“Ethic”。網上立即有人將這個無心之失,說成是本人關注「少數道德無恥的人」,跟著便是一輪「無恥」的批評。

在整件事情上,我沒有責備同事,因為我知道他們是無心之失,也在第一時間更換了橫額。我承認自己在各方面,包括英語上仍有很大改善空間,但把事件與「無恥」扯上關係的人,究竟有否想過自己的行為又是否「無恥」呢?』

崩口人忌崩口碗,禮義廉最忌無恥,尊貴的李慧琼議員,萬世師表有教而無類,難道有人無恥,你就不願意關懷嗎?難道服務市民之時,你要先分市民有沒有恥,才去關懷嗎?

李慧琼議員,這種做法符不符合你關懷少數族裔的做法呀?這是不是「道德歧視」?難道你關懷市民,都要用道德的尺去度一度--啊,這個市民是有恥的(根據民建聯的標準),然後就為他們服務;啊,這個市民是無恥的(根據民建聯的標準),因此就不會關注他們?

就當林忌也同樣歧視道德無恥的人好了,可是林忌卻不是議員,不是為了全港市民服務,更不是住在九龍西--全區不乏「不道德」行業的選區;尊貴的李慧琼議員,卻在自己犯了錯被人取笑後,不但沒有主動承擔責任,說自己看漏了眼,又或者自己懶惰,連望都沒有望,卻反來質問取笑她的人的行為,『又是否「無恥」呢?』

述說話只有兩個可能性 1. 李慧琼所言屬實,街板出街前,她根本連望都冇望過!原來街板上大字寫明「關懷 Ethic Minorities」--佢自己係完全唔會睇,純粹搞畀助理寫,直接由助理出街o架!好一個虛偽的議員呀!原來用自己名寫到明「關注少數族裔」,出埋自己張相,都唔係佢自己關注,而係交畀助理幫佢做哂,由助理關注咋o架!

反過來如果 2. 李慧琼明明自己睇過張街板,卻無法察覺其錯誤,又或者英文差到好似Try my breast 一樣,就大聲公開宣佈--「我沒有責備同事,因為我知道他們是無心之失」,說得真偉大!原來身為議員對自己的街板錯了出街,就沒有責任嗎?難道錯了你察覺不到,你自己不應先怪自己,更不應公開說出「不怪同事」的說話,而應該主動承擔一切助理的責任嗎?下次曾特首犯錯時,看來他應該公開說:「在整件事情上,我沒有責備公務員同事,因為我知道他們是無心之失,也在第一時間改過」,這果然是第一流的領導者呀!

林忌身邊有很多少數族裔的市民朋友,當他們看到這張不知所謂的街板時,都覺到被冒犯了--不會吧,關懷我們,卻連最重要的少數族裔字眼,都可以串錯?這樣被冒犯的感覺,看來李慧琼議員是不太關心的,因為她出來公開回應的時間,半句沒有向這些少數族裔道歉,卻一再斤斤計較大家取笑佢關懷的「有不有恥」;這種級數的政治智慧,如果沒有中國共產黨給你的資金和人員助選,靠自己的實力,真的連當一個區議員都有問題;李慧琼議員,如果你對我上述的批評不服氣的,我建議你公開宣佈自己從來沒有加入過共產黨吧!澄清這一點,市民會愛你更多呢!

把事件與「無恥」扯上關係的人,也只不過是在說事實--民建聯是否公開承諾過 2007-2008 雙普選?是否公開說過也支持 2012 雙普選?可是在這些悔約的人而前,悔約就好似食生菜一樣,是臉不紅耳不熱的;是不能說他們悔約無恥的。上一屆九龍西民建聯議員曾鈺成,更曾公開宣稱,如果在 1995 年的立法局直選落敗,就不會參加 1997 年的臨時立法會;可是在落敗後,他卻不理自己的承諾,面不紅耳不熱地成為臨立會議員了;民建聯最無恥,是一個客觀事實,市民有幾百、幾千個理由去支持這個看法,如果李慧琼為此批評感到難過,那麼脫離民建聯吧!恭喜你,這證明你或多或少仍有點恥的!哈哈哈哈哈

當李柱銘去美國,民建聯的王國興就可以攻訐作漢奸的時候,創造激烈罵人的政黨,正正就是民建聯;原來民建聯鬧人係漢奸,就天公地道?我們基於客觀事實鬧佢地無恥,就係「社會近來出現一股歪風」啦!

李慧琼議員,有一點我可以作為一個歷史研究者向你保證的,就是「民建聯最無恥」這六隻字,最終必定記入史冊,流傳千秋萬代;而閣下作為無恥政黨的一份子,參加出賣香港人的無恥行為,特別是民建聯出賣大角嘴居民而支持高鐵的行為,也必然會和秦檜一樣,成為千秋萬世香港人與中國人咒罵的對象!

一人一信呼籲泛民議員--杯葛假政改投票

點解泛民辭職公投就唔得,曾鈺成辭職投政改一票就得?

點解曾特首帶同三司十幾局,集體杯葛 5.16 五區補選變相公投就得,而泛民主派集體杯葛政府一意孤行的政改投票就唔得?

特首曾蔭權可以忽然透過政府新聞處發表聲明,社會上的「主流意見」都認為,今次補選本無需要、甚至有市民認為是濫用選舉程序,浪費公帑的行徑,因此而杯葛 5.16 投票。

而絕大部份的泛民支持者,都認為特區政府的假政改案,是沒有需要,甚至有市民認為政府是濫用政改程序,浪費公帑的行徑,因此林忌在此呼籲,泛民主派杯葛曾特首的假政改投票!

根本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寫明,特首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如需對本附件的規定進行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因此杯葛政改投票,結果就是令政府方案立即玩完,而唔需要浪費公帑,亂開會議。

增加十個立法會議席,要增加十個議席帶來的一切議席開支,是浪費公帑! 1994 年唐英年都說過六十席直選,那麼為何我們要增加多五個區議會功能議席呢?這是不知所謂!

為免泛民到最後一刻才知內奸是誰,只要效法曾蔭權杯葛投票,誰是人誰是鬼就立即現形!特首與官員連政治中立都做不到,連選票都可以不去投,那麼立法議席為何不可以行使缺席杯葛的權利呢?保皇黨也不是常常這樣做嗎?

明知不能通過去開會,是浪費納稅人的公帑,政府如此關心公帑開支,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泛民集體宣佈,會缺席政改會議,令特區政府可以慳回無數的文書與公務員的時間,專心搞好經濟民生,而唔需要再浪費大家時間,以及大量在傳媒的廣告時間與金錢。

對呀,今日直選的選舉制度是比例代表制,是「均衡參與」,是代表「各界不同的聲音」,因此還要有「分組投票」制度嘛;基本法既然規定了政改必須四十席通過,那麼泛民就應該代表市面上最少三分一市民的意見,去缺席投票!

政府明知泛民缺席仍要開會,就是浪費公帑了!對不?

Facebook Group:
效法曾特首,泛民集體杯葛政改投票

星期五, 5月 14, 2010

認真討論六七暴動的歷史

最無恥的民建聯,居然否認左仔殺林彬,陳鑑林更表示不會收回有關六七暴動的言論,而更荒謬的,就係見到一些人,認為我們沒有「公正評價」六七暴動,特別是六七暴動對後來港英政策的影響云云。

這說明了甚麼呢?就是我們中國人當中,正如柏楊所說,有很多人的邏輯有如醬缸,亂七八糟也;說六七暴動促成了港英的改革,這是一種很離譜的說法,其荒謬程度就有如說,全靠日本發動太平洋戰爭,才促成了東亞一眾殖民地的解放一樣,是一種極度離譜的說法

怎樣離譜呢?用一個比喻說明之--有一對夫婦,男的經常使用家庭暴力,對女方的很差,有一天女的和男的吵架了,突然有個賤男看到之後出來安慰女方,然後把女方強姦。

強姦過後,丈夫見到哭哭啼啼的妻子,才感到很後悔,才浪子回頭從此不會打人,才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奮發圖強之後發了達,成為了大富翁,從此這對夫妻快樂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然後那個賤男強姦犯就走出來大大聲公告天下:「全靠我強姦了這個女人,因此她今天才有這種幸福的生活呀!」

明白有幾離譜了嗎?港英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港英決定改過自身,這是港英自己的功勞!土共殺林彬,就有如日本做過南京大屠殺,德軍做過奧斯威辛集中營,這些都絕對和後來英、美的改革無關。

六七暴動就和日本的太平洋戰爭,以及納粹德國的失敗一樣,這是失敗的事件--這是人家的行為,和失敗的你無關,而不是你自己而做的;英美改過,是英美列強的功勞!反過來,如果六七暴動成功,以及日本的太平洋戰爭成功,以及納粹德國如果成功,歷史會怎樣走?

望望九九年之前的澳門,葡國政府甚麼都唔理,弄至黑社會橫行,就因為當年暴動之後屈從了土共,變成了傀儡政府;如果當年港英投降,甚至更早的就已經在文革期間回歸了大陸,結果會怎樣呢?

有人認為,暴動、革命手段本身沒有錯,反而今日的香港人太著重「和平穩定理性」,這是邏輯上另一大錯!暴動、革命的手段,從來都是「最後一著」!工廠示威罷工,有必要放炸彈嗎?放炸彈炸死英國人叫做「抗暴」,那麼在清華街炸死兩個幾歲的小朋友,這也叫做抗暴嗎?

當林彬出來帶頭譴責這班土共的時候,這班土共可有半點良心發現?沒有,他們選擇變本加厲去燒死林彬!當林彬死了之後,他們有沒有半點良心發現?有沒有和這些暴徒劃清界線?沒有,文匯大公當年怎樣報?「地下鋤奸隊做得對!漢奸林彬被處死!」

當年的土共承認了責任,今日的土共怎樣做?走去學日本的右翼份子,走去篡改殺人的歷史!

有人說,這是反殖民地的抗爭--真的嗎?1949 年至 1997 年,中共的只要派一師解放軍過深圳河,港英就會立即棄守香港,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實;早在 49 年之後,港英政府解密的文件一早顯示,英方絕對不會守香港,而是打算轍退。

好似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好似阿富汗人的國破家亡,他們去進行恐怖襲擊,去進行遊擊戰,我們即使不能接受,也可以理解;請問 1967 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好似巴勒斯坦解放組織這樣的國家嗎?一個擁有三百萬以上解放軍,擁有核彈、甚至在 1967 年 6 月 17 日已經成功引爆氫彈的國家,需要透過在鬧市放炸彈殺中國人,來收回香港嗎?一個正在越南和美國佬交戰的中共,有需要靠土共放炸彈去「反殖」嗎?難道當年土共在從事的,是香港獨立戰爭嗎?

中共不反殖,你們反甚麼?中共故意把香港留在英國人手中,就是為了他們的「國家利益」,當年港英的工廠待遇,比起大陸怎麼樣?當年千方百計逃亡來香港的中國人,是為了甚麼?為甚麼不是千方百計的由香港逃到「祖國母親」的懷抱之中,而是令香港人口增加幾倍,不斷由大陸逃亡到香港?

英國佬對你中國人差,對;但英國佬比起中國人自己對中國人怎麼樣?香港的人口暴增就說明了一切;中國人不敢在中國的土地,去為中國人爭取權益,然後逃忙到中國政府交給英國人的地方,然後大罵「白皮豬」對你差?

很英雄呀!真的很偉大呀!因此這班偉大的中國人,就接受迫害他們千方百計來港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資助,去香港從事顛覆港英政府的偉大任務;這樣做還不算,他們還要無差別地炸死其他千方百計逃來香港的黃皮膚同胞,為了他們偉大的文化大革命奮鬥!

真的很令人感動;當幾億同胞在大陸配給口糧,每個月只分得幾滴油,肥皂一小塊,連農民下田的糞票都要配給,每天不是工作十幾小時,而是日夜無休上山下鄉!幾千萬人餓死的時候,我們英勇的中國人,不是走去推翻無恥的中共暴政,卻不遠千里南下香港,然後說給你飯吃,給你有工做,給你有私有產權,給你活得下去的港英政府,是無良暴政;他們成立了鬥委會,打算令香港提早於 1967 年回歸中共,再在香港發起全面的文化大革命,把香港變成大陸。

請你告訴我,這是甚麼癡膠線的「反英抗暴」?請你告訴我,這是甚麼樣的「偉大革命」?

事實證明了一點,香港社會的歷史觀真的很無知;遲至五十年代,西方都才開始改善對自己的勞工待遇,他們就要求,西方要同時在香港這個隨時被大陸收回的遠東殖民地平權,否則就視為種族歧視殖民地暴政;近日某地理學的博士,可以斷章取義,在歷史上亂抽幾個不足廿年的例子,用來說「民主不需要廿年」,然後一大堆唔識歷史的人就大拍其掌,卻冇想過這種做法是置自己於犯駁的死地,簡直就是靠害。

不取中共建黨的 1921 年,卻亂抽二萬五千里逃亡的 1935 年,來「證明」1949 年趕走國民黨不足廿年,這是怎麼樣的時間思考?

不取洋務運動或百日維新的變法失敗,卻單看溥儀退位的 1917 年不足廿年,這又是甚麼樣的垃圾歷史比較?這又是怎麼樣的垃圾思考方式?

對,因此一大群人時空錯亂,說六七暴動是「反英抗暴」運動,就不足為奇了,因為他們從來都沒有想過,六七年的中國是怎樣的生活;他們更從來沒有想過,六七暴動真正領導人是中國共產黨的造反派,他們運動的目的是甚麼?就是要把香港變為第二個文革下的大陸。

德國的真心膠,以為納粹是為了他們的生存空間;日本的真心膠,以為日本是解放西方帝國主義的殖民地,想不到廿一世紀的香港,還有一群真心膠,仍要為六七暴動「重新定位」。

真的,我介紹你認真再讀讀希特拉的著作,其實他也是真心為了德國人好的;納粹德軍進入烏克蘭時,更得到鮮花滿途歡迎他們解放蘇聯的暴政!

中國人,幾時才會學識不是看人家「想了甚麼」或「說了甚麼」,而是認真看看人家「做了甚麼」呢?

星期四, 5月 13, 2010

民建聯竄改 67暴動史 唔認左派殺林彬

為何民建聯最無恥?看看他們的所作所為,篡改歷史和否認南京大屠殺的日本右翼份子,以及否認六四屠殺的袁木和馬力毫無分別!為甚麼香港有良心的人永遠都不會接受土共?因為這些人喪盡天良,殺人不道歉,還要說甚麼「當年不止一個林彬死」

「六七暴動中死的不止林彬一人」?對,還有和林彬同車的堂弟林光海!還有如北角清華街,被土共土製炸彈炸死的幾歲小朋友!連小朋友都不放過,這些人渣對當年的暴行毫不反省,還要說殺人的責任在港英?


明報頭條: 陳鑑林論暴動 「不止林彬死」 程翔斥40年來無反省

人神共憤!轉載蘋果頭條:民建聯竄改 67暴動史 唔認左派殺林彬
2010年05月13日

【本報訊】「林彬只是死於社會動亂」、「林彬之死非左派責任」,為了反擊節目主持人潘小濤指商業電台不應向民建聯出售節目時段進行政治宣傳,與左派一脈相承的民建聯不惜竄改這一段當年左派本身也承認的歷史。該黨立法會議員黃定光及陳鑑林先後否認左派活活燒死該名強烈譴責 67暴行的商台播音員林彬,陳更聲言「唔能夠再容忍」商台所謂編輯自主。多名泛民主派人士指摘民建聯歪曲歷史掩飾真相,企圖逃避承擔當年左派所犯的錯誤。記者:林俊謙、莫劍弦、白琳

民建聯竄改歷史 唔認左派殺林彬
民建聯以逾 50萬元向商台購入時段,推出遭外界質疑為政治廣告的「十八仝人愛落區」節目,受到市民猛烈抨擊,商台節目主持人潘小濤更分別在自己節目及公開撰文批評民建聯以往多次出賣港人利益,又重提 1967年左派暴徒燒死在節目《欲罷不能》中批評左派的商台播音員林彬,認為商台賣時段給民建聯的決定如「引入魔鬼」,愧對死去的林彬。

聲稱「林彬是死於社會動亂」
潘小濤重提 67暴動歷史,無疑揭露繼承左派血統的民建聯瘡疤,結果引來民建聯全面反擊,該黨進出口界議員黃定光更去信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要求討論事件,企圖打壓潘小濤,黃定光前日更在報章撰文,反駁潘小濤指左派是燒死林彬元凶,黃定光聲稱「林彬之死,死於社會動亂」。

黃定光之後接受商台《左右大局》訪問,更毫不掩飾為 67年左派暴行塗脂抹粉,當主持人問他左派應否就當年燒死林彬道歉時,黃定光反駁稱:「香港左派亦都付出咗好多,香港左派亦都死好多,邊個有所謂道歉呢?」

他更否認林彬是遭左派殺死,「我諗當時香港左派未必想置林彬於死,我相信置林彬於死的人,唔係香港左派」,又指他不相信林彬之死和當時策動暴動的左派鬥爭委員會有關,「鬥委會當時未必有燒死人,我唔相信(同鬥委會)有關」,對於左派是否欠林彬一個道歉,黃揚言「我諗係兩件事」。
當年左派報章《大公報》報道直認林彬遇襲是左派所為,並以標題大讚「地下鋤奸隊做得對」。

「想同唔光彩歷史劃清界線」
黃定光否認林彬死於左派手上的言論,得到其他民建聯議員附和,陳鑑林昨日為黃定光護航,認為林彬之死非左派責任,對左派不公平,「我覺得唔應該攞一個人,就代表晒嗰件事係邊個責任,或者係嗰班人嘅責任,呢個對左派係好唔公平。」

他又指 67暴動時「死傷嘅人又唔係淨係林彬一個」,不應再去追究責任,「當時六七暴動,死傷嘅人又唔係淨係林彬一個,可能仲有好多其他市民,亦都因為唔知乜嘢原因死嘅,可能因為有暴徒,或有可能係當時警察導致嘅死傷,如果我哋真係要追究的話,呢樣點樣去追究呢?」
陳鑑林又指摘重提這段歷史的潘小濤,不應批評民建聯,認為其言論反映商台現時編輯自主和言論自由「係偏頗、唔公平、唔持平」,又指「喺任何(商台)節目裏面,嗰啲主持人都係政治上非常偏袒,我哋從來無去話佢,認為有時傳媒機構所謂編輯自主、言論自由空間應該有限度」,但今次事件「我哋唔能夠再容忍」。

商台播音員林彬 67年駕車上班途中,遭暴徒攔截淋電油燒死。

泛民主派議員對民建聯企圖竄改左派燒死林彬的歷史,無不譁然,李卓人批評民建聯只想掩飾真相、歪曲歷史,逃避承擔當年左派所犯的錯誤,「佢哋只係想同左派呢段唔光彩歷史劃清界線。」

日前曾到商台門外悼念林彬的社民連陳偉業批評,民建聯今次明顯扭曲歷史,「我唔相信鬥委會無參與燒死林彬行動」,當年不少親共報紙更指林彬應該被燒死,「民建聯同左派,應該向當年受傷的警員同無辜市民道歉」。

死亡真相 林彬送院喊:左仔害死我

2010年05月13日
林彬之死是左派暴行還是「意外」?中共喉舌《大公報》在他遇害翌日以「地下突擊隊鋤奸 敗類林彬受重傷」為題,譴責他為「對於愛國同胞極盡污辱誣蔑之能事」、對港英政府「認賊作父」。《工商日報》報道,林彬送院時在救護車大喊「左仔害死我咯!」有老左派則向本報聲稱事件中有人「出手過重」,純屬意外。

商台播音員林彬 1967年 8月 24日遇害,《大公報》翌日報道稱,事發早上 8時許,林彬偕堂弟駕着藍色福士私家車到何文田文福道嘉鳴閣對開馬路上,「私家突然着火,車上跳下兩個火人,其中一人在馬路上打滾,一人則跑到當地附近麗的呼聲……林彬衣服盡毀,躺着不動。」該報又稱呼林彬為「林逆」,細數其「罪狀」,「此人一向在反華宣傳中充當爛頭蟀角色……他天天叫囂,用盡無恥無良低能辣撻下流賤格的語言,把祖國的革命群眾稱為暴民。」

「作出民族紀律的處分」
親台灣的右派報章《工商日報》則報道,事發當天「地下鋤奸突擊隊」司令部發表公告,指事件是「向林逆作出民族紀律的處分,嚴厲懲罰,以示儆戒」。

《工商日報》又稱,林彬當時被擲汽油彈,滾出車後再被淋電油,臉部燒焦,頭髮燒光。他在救護車一度甦醒,並向妻子大喊:「左仔害死我咯!」商台創辦人何佐芝發聲明譴責暴行,「暴徒顯然是對商業電台努力揭發他們殘害市民及破壞本港安寧的醜惡活動,害怕得要死。」該報又指,「地下鋤奸突擊隊」以鬥委會為首。資料顯示,該會為暴力反殖民組織,由工聯會理事長楊光領導。

曾貼身採訪六七暴動的《文匯報》前記者周奕去年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兇徒當時只想給林彬一點「懲戒」,但出手過重,釀成悲劇。他認為左派暴行只是實際效果不適當,影響民生,「我唔能夠絕對講係錯,孫中山先生都係搞暗殺喎。」

再來無恥的香港--無恥警察欺凌大專 2012 學生


這究竟是大陸公安,還是香港警察呢?

星期三, 5月 12, 2010

從保守黨上台看五區公投--我對公投的感受

蘋果日報 5 月 12 日新聞:不用流血不用死 起義只是剔一剔 facebook、 twitter萬箭齊發谷公投

歷史就在我們的身邊發生,當英國政壇陷入懸空國會五日,今早的報紙才大鬧自民黨變節,要和工黨合組 Loser's coalition 的短短幾個鐘內,先是自民黨宣佈結束和工黨的談判,再是工黨承認組閣的失敗,然後是保守黨、自民黨的最後談判,白高敦終於率先辭去相位,立即啟程前往見英女皇請辭,不到幾個鐘,金馬倫已經見完英女皇,進入唐寧街十號之內。

記得這幾天大中華地區的華文媒體,報導英國的政治錯漏百出,例如把部份支持工黨媒體的英國報紙言論,當是事實來報導--舉例說,指保守黨和自民黨的理念南轅北轍的,事實證明全部都是大錯特錯。先不談政策,人所共知的英國首相邱吉爾,他就是先出身保守黨,四年後轉投自由黨,再隔六年成為部長,在一次大戰期間成為海軍大臣,到二次大戰期間又回到保守黨做首相,以及戰後再帶領保守黨贏得首相的!

今日的英國保守黨,早已不是戴卓爾年代的保守黨;正如貝理雅的新工黨,早已不是六、七十年代的工黨一樣,保守黨的民生政策,反而比起工黨更接近自民黨--為甚麼呢?一個很簡單的事情即可說明,工黨是連續十三年的政府,而自民黨卻和保守黨長期在野,在野黨的政策又怎會真的和執政黨相似呢?

另一方面的分歧,例如對歐洲的態度,以今日的英國憲政現實,最簡單的做法就是維持 Status quo,要英國退出歐盟,就算最保守的保守黨員都明知絕不可能;自民黨雖然支持加入歐洲,但在今日歐元水深火熱,希臘等錢打救的時候,叫英國進一步靠近歐盟,也絕不可能,那麼維持今日的現實,是否真的如此困難呢?

中文媒體不停吹噓,說保守黨的是右派政黨--對,可知道第三場三黨辯論上,工黨和自民黨攻擊保守黨最多的問題是哪一個?就是廢除遺產稅;連香港都已經廢除遺產稅,難道這個政策真的對大商家有很大影響嗎?凡熟識英式法律的都知道,這是呃人的廢話;在英式的法制下,凡有幾個錢,都必定透過公司、信託等方式,而逃避遺產稅,遺產稅打擊最重的,從來不是有錢人,而是中產,舉例--在香港擁有一層幾百萬的樓,一旦過身就已經陷入當年的遺產稅網,難道要迫人賣樓去「繼承遺產」嗎?這是一個公義的政策嗎?難道這個政策是用來要打擊意外死亡的中產嗎?

中國人眼中,特別是左派人士最不能明白的,就是右派大多是現實主義者,比起 lose lose lose,更加容易認識現實,也願意透過協商、妥協來達成目的;政治就是妥協的藝術,如果對方願意妥協,為何不達成協議呢?

五月六號前,自民黨和保守黨的確勢如水火,保守黨不斷攻擊自民黨,說 Vote Yellow gets Brown (自民黨是黃色,白高敦的姓就是 Brown),可是在民主的英國,不會有親共傳媒日日說要和諧,不會有親共傳媒說會「激怒中央」,選票結果就決定了實力,而實力就決定了和對方談判的地位;如果自民黨沒有票,無論說甚麼都不會有政治改革;但自民黨就透過選票,迫使保守黨接受政治改革!

放眼香港,為何政府卻不願意接受選票的考驗呢?為何保皇黨天天說社會沒有共識,卻不願意去接受選票證明的共識呢?

為何土共與政府如此害怕「補選」,要置之於死地呢?如果正如他們所說,那麼為何他們不去搶奪議席,正如用來通話政改,而需要避而不戰呢?不是嗎?社民連三子在泛民都不是「泛民主流」,特別是毓民和陳偉業,也結下很多仇口及不得人喜愛,那麼為何中共放過如此良機,一鋪清社民連的袋,剛好三席用來通過政改呢?請問有冇「公投無用論」者,可以解答一下林忌這條問題?

2007 年林忌在蘋果撐陳太,反對毓民支持勞永樂,而導致毓民在節目大鬧林忌係契弟的片段,今日都仍然在 Youtube 流傳,當年毓民大鬧林忌幾個月後,勞永樂就用一個大鬧毓民的理由退黨了;2008 年林忌反對社民連支持四川撥款,再被毓民在節目大鬧說不懂國情云云等,這些我都很不開心,我亦很期待毓民有一天會表示收回這些言論;時至今日,土共等五毛黨仍然借用這些片段來搬弄是非,仍然用這些片段來挑撥離間,但在大是大非之前,在香港的民主公投的問題上,如果我住在九龍西,即使無辜、可憐如林忌,我都會願意投出一票,去支持黃毓民--這是為了的是表達我們對民主的訴求,這是投議題,而不是投人!

林忌對沒有「改名公投」是有失望的,林忌對公投運動的操作是否可以更好,也是有意見的,但在今日對香港民主運動的熱愛面前,再看看英國的政黨可以如何為了國家更好的將來,而放下自身的成見與怨恨,來妥協達致雙贏,我們是否更加應該放下個人的感受,而為了香港的將來投下一票呢?各位曾被痛罵的民主黨朋友,各位曾經為毛孟靜被傷害往事而感到很不愉快的公民黨支持者,你們是否也應該放下成見,盡力去為香港的民主,於星期日投下神聖的一票呢?

即使如果你們所受的傷害比起林忌深,而覺得始終不能釋懷的,那麼還有大專 2012 可以選擇呢?看看英國保守黨和自民黨,可以化敵為友,不單止是組成一個「少數政府」,而是組織聯合政府的話,我們香港的泛民主派,何時才可以放棄一盤散沙,內鬥內行外鬥外行的老問題,而齊齊對抗這個邪惡政府與土共的暴政呢?

伸延閱讀:
蘋果日報 5 月 12 日新聞:不用流血不用死 起義只是剔一剔 facebook、 twitter萬箭齊發谷公投

五區公投還有 4日「追殺功能組別,公投開戰!」公投運動氣氛詭異,大部份主流媒體一片死寂,網上卻越燒越旺,文章短片鋪天蓋地,每日點擊、 like、轉貼數以萬計。著名博客林忌、網台台長星屑醫生與公民黨年輕黨員林詠妍一同呼籲網民萬箭齊發,大小陣線通殺, twitter、 facebook上一字一句,都可聚沙成塔。網民力量有多強,還看 5.16決戰。記者:白琳

福佳新作公投短片:516 愛情故事

星期二, 5月 11, 2010

李慧琼成功爭取民建聯嘅本質--關懷「少數道德無恥人士」Ethic Minorities

人之初,性本善,大部中國人都如此相信;而知恥,更是中國傳統最基本的要求。

看看李慧琼這張海報,睇真 D?係 Ethic Minorities,對,你冇睇錯,佢地關心的唔係 EthNic Minorities 少數族裔,而係 Ethic Minorities--即「少數道德」人士。

我絕對相信李慧琼係唔會犯如此的低級錯誤,因此她是真誠為港人--爭取「道德少數」權益,例如無恥的權益的!咩叫做「少數道德」人士呢?道德是以社會的標準來界定的;而「少數道德」呢?就係指少數道德唔達標的人士,簡單而言,即係如果社會大眾係知道羞恥的,那些最無恥的,就正正係「少數道德」啦。

辛苦哂,原來李慧琼浪費公帑,在街邊掛海報表達關懷的,正正就係呢班最無恥的民建聯本身!明白了,民建聯果然係 「A party with a future」,長期都「人才輩出」,繼發明北極人少企鵝多的科學天王張國鈞,要求政府 "update one week one time",通告「衛生壞點」(Hygiene BAD spot)的劉國勲,仲有一嗟成名,Try my breast 的陳克勤之後,而家又出現關懷無恥人士 的 (Ethic Minorities) 的李慧琼,真係令人失覺哂!

其實要關懷無恥人士,李慧琼真的應該由民建聯開始,無恥的功能組別「進出口界」垃圾會議員黃定光,職銜還包括 too won too zero 的「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發言人,他居然在明報論壇版寫了篇文章怒斥潘小濤,膠論現列如下
『「 黃定光接受查詢時直認,信中提及涉嫌違反中立原則的主持人為潘小濤。潘曾在節目中大罵商台容許民建聯贊助廣告等同「引入魔鬼」,愧對被六七暴徒活活燒死的播音員林彬。黃定光直指「佢妖言惑眾,唔係有言論自由就大晒」,堅持委員會應作討論。在節目批評民建聯後一直未有作公開補充的潘小濤,昨日強調不會回應事件。」』

『商台的「名嘴」因為民建聯贊助商台的節目,特意將其與40多年前商業電台播音員林彬在暴動中被燒死的往事聯在一起,甚至說:「多o左個平台給佢壞(民建聯)宣傳,我覺得係引入o左個魔鬼,對香港社會好大破壞。」並借機利用了自己的節目,大肆攻擊民建聯,卻從來未有讓當事團體辯白的機會,試問這又是什麼樣的持平公正呢?泛民中人為什麼又置若罔聞呢?」』

大家以為佢發膠音而已吧?再看看蘋果的報導,大家再看看佢做乜
「【本報訊】商台接受民建聯贊助節目的風波不絕,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定光不忿該黨受盡炮轟,昨天去信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要求本周四會議一併討論商台節目主持人潘小濤批評民建聯有否違反中立原則。」

好一個妖言惑眾呀!林彬被土共燒死四十幾年,仲話從來未有讓當事團體辯白的機會?好呀!功能組別的無恥立法會議員黃定光說我地唔畀佢「辯白」的機會,因此要去信立法會度投訴潘小濤!

各位市民,唔知大家對潘小濤的言論關心一些,定係對林彬被燒死關心一些,定係對特區政府以甚麼標準,去頒大紫荊畀楊光關心一些呢?如果黃定光可以去信立法會,要求立法會跟進調查潘小濤,那麼各位市民,你們有沒有打算一齊去信立法會,要求跟進林彬之死呢?

黃定光既然說,潘小濤沒有給他們辯白林彬之死的機會;那麼我們立法會,就應該立即動議調查林彬之死,究竟是誰做的;林彬之死前後發生的歷史事件,難道我們好似日本的右翼份子般,要篡改歷史嗎?要用來欺騙香港市民嗎?

我們就應該給民建聯一個機會,我們更應該給楊光一個機會,去調查一下林彬之死的真相;因此,我林忌呼籲所有關心林彬之死的香港市民,一起去信立法會,一齊要求立法會調查林彬之死,和潘小濤講述林彬之死的言論一併處理,給土共及左派一個機會,還原歷史真相;再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小組,傳召董建華、楊光作供,要求楊光,當時的土共、左派,甚至已退出中共的人--如蔡詠梅女士,上立法會作供,和楊光等對質!去調查林彬之死的真相;另外,更可追查為何董建華要頌受大紫荊予楊光等!

希望馬草泥等維園阿哥,一齊集體行動,收集市民簽名,齊齊去信立法會及泛民的議員,要求重新展開調查,追查林彬之死的內幕,以確定究竟是潘小濤「妖言惑眾」,還是身為立法會議員的黃定光「妖言惑眾」!

『今年1月至今,商業電台兩個烽煙節目訪問立法會議員的次數,《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民主黨議員次數合共63次,訪問公民黨議員合共56 次,訪問社民連議員合共48次,而民建聯議員合共只有27次;《左右大局》訪問民主黨議員合共37次,訪問公民黨議員共18次,社民連6次,民建聯10 次。』

看了這段再笑了!原來民建聯局部計數,來確定有幾中肯持平;各位網友,唔知明報論壇版在商台事件,出了撐商台的文幾多次,又出了反商台的文幾多次呢?有冇朋友可以數一數呀?

還有計計大眾傳媒,報導民建聯調查的有幾多次,報導泛民主派的有幾多次呢?呀,原來民建聯做逃兵唔玩公投,大家就唔可以報o架啦!哦,原來民建聯唔參選,選舉就應該報o架!明白未?原來黃定光打算干預傳媒報導選舉,大家明白未呀?仲有佢地訪問甘乃威之類,都計係「益左民主黨」的次數o架!

明哂,咁不如計民建聯的黨員,在商台出現幾多分鐘好唔好?唔知偉大的明報論壇版,畀唔畀我地做個統計,登上佢地呢份專登土共文的報紙呢?

又或者,唔知健吾之流,對黃定光的偉論有咩睇法呢?係唔係覺得黃定光的言論,非常公道持平呢?你論壇版的筆友撐你喎!哈哈哈哈哈!!!

講多無謂,立即發起行動,Forward 畀身邊所有朋友,要求立法會在調查潘小濤的言論同時,追查林彬事件的真相,以確定潘小濤有沒有「妖言惑眾」!

應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定光要求立法會調查潘小濤,調查林彬之死的真相

xab

伸延閱讀:
福佳新作公投短片:516 愛情故事

轉載五月十日蘋果李八方隔牆有耳: 516愛情故事撐公投
推介!!!陳大文部落:香港人的愛情故事


繼《福佳始終有你》之後,博客林忌今次推《 516愛情故事》短片谷公投。短片講述賤男十幾年前應承女友 07/08年結婚,家吓又話不遲於 2017年。片末播番唐唐講過 07/08年港人可自行決定立法會全面直選嘅陳年舊片。各位市民,你仲信唔信呢位賤男?
短片對白精警,例如賤男講:「阿爺唔畀吖嘛,仲有班三姑六婆未有共識,同埋我隻狗呀,佢一聽我話結婚,佢就吠。」不過林忌後來發現短片條橋同民進黨批評國民黨隱瞞簽署 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風險嘅宣傳片雷同,「邪到自己都唔信。唯一解釋:大家都受同一個騙徒欺騙。」佢呼籲市民拒絕騙徒,記得投票。

星期日, 5月 09, 2010

回應馮煒光:一百億捐豆腐渣 不如 1.5 億搞公投

福佳新作公投短片:516 愛情故事

新力量網絡、民主黨南區區議員馮煒光,於 5 月 5 日經濟日報論壇版發表《1.5 億搞公投,不如振災》的文章,最荒謬的論點現列如下:『為反而反 民主倒退
筆者某天中午去學瑜伽,碰見一位既是學員又是選民的中產師奶,她劈頭第一句便說︰ 「我一向支持泛民,但為甚麼要把1億5千萬公帑胡亂花掉,人家這麼多藝人忙足一晚也只籌得3千萬去賑濟災民,政府也只肯撥1億3千萬去賑濟玉樹?但1億5 千萬便這樣花了,這筆錢用來賑濟災民不是更好嗎?為甚麼你們要這麼白花錢?難道你們都沒有捱過窮,不懂賺錢艱難嗎?」筆者回應是︰「香港人以為只有大律師才懂政治,所以泛民大律師出選無往不利。或許一身藍血的泛民大狀對政治自有一番高見吧?」』

約 12:4 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約 12:5 說:「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
約 12:6 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


強制捐款有如收地震稅
根據香港基本法 106 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財政獨立。香港的財政收入全部用於自身需要, 不上繳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徵稅!這信誓旦旦的保證,在於保持外國投資者對香港經濟獨立的信心;可是當特區政府不斷說沒有額外的財力,去減稅舒緩民生壓力,或加強教育等競爭力之時,特區政府卻違反 106 條的精神,把 100多億香港人的錢,去重建和香港經濟關係極為薄弱的四川;馮煒光質疑為何港府只捐 1.3 億去玉樹,本人則想反問一下,馮煒光是否認為香港今日的財政狀態,應該好似 08 年般再捐一百億去青海呢?

馮煒光:『一些人只懂民主,對改革開放後急速發展的中國不甚了了、對大眾文化不感興趣,何謂「杜拉拉」他們當然不知,連誰是「王迪詩」他們也搭不上嘴,和他們說東野圭吾(《白夜行》的作者),他們會以為是「忍者龜」的最近版本!但一講到民主化便要求別人閉嘴,連幫腔也不要你幫。面對這種只懂講民主,但自己卻不民主,而又完全不掌握國情及社會脈搏的人,筆者只能歎一句︰這是選民的選擇。』

不識譚作人與趙連海 與國情脫節
對不起,林忌和幾位博客朋友,包括大陸的博客朋友談過,只認識歌劇的杜蘭朵,或者認識杜蕾斯,不要就是東京廿四小時的杜拉特,卻沒有誰留意那套談一夜情的杜拉拉;其實上述的題材,是否馮煒光把自己的特殊性趣向,當成了最流行的文化呢?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5月1日表示,大陸網民人數突破四億;互聯網的勢如破竹之勢,才是中國的最新國情;可是馮煒光在批評泛民不了解中國的同時,再觀乎其提及小眾興趣的杜拉拉、白夜行,以至大陸網民不太認識的本港作家王迪詩,卻不見他提及閱讀率高達四億人次,甚至當選美國時代周刊「全球最有影響力 100 人」排名第二的大陸博客韓寒!至於近年風起雲湧的維權抗爭,如調查及公布四川地震遇難學生名單的博客艾未未,為了調查豆腐渣小學真相要面臨五年牢獄的譚作人,以及身為結石寶寶父親卻被控以「尋釁滋事罪」被起訴的趙連海,甚至身為本港著名藝人的梁詠琪以及杜汶澤,也因在大陸的新浪微博支援趙連海而被勒令刪除博客留言!這些有血、有肉、有淚的國情,從韓寒博客的幾億點擊率證明,才是今日中國幾億網民最關心的事情!為何馮煒光對上述的國情好似一無所知隻字不提,卻反對港星演的一夜情故事杜拉拉,以及本港中產男女故事的王迪詩情有獨鍾呢?馮以個人的特殊喜好,來責難民主派「老化」!但其實真正不懂潮流與國情的,是年近八十歲都透過 Facebook 和本人通訊的司徒華,還是連自己的網頁,其「最新消息」都數到 2009 年 1 月的馮煒光自己呢?

公投刺激本港經濟
五月六日英國舉行大選,舉國傳媒都在討論無法決定結果的「懸空國會」;可是作為民主搖籃的英國,無論是落後的執政工黨,在野自民黨,或是最希望過半的保守黨,都沒有侮辱選民的投票權──如 1974 年一年內要舉行兩次大選,這些民主選舉是浪費公帑的說法!反觀作為民主黨的區議員,為何馮煒光會認為補選是浪費公帑呢?難道他認為英國人可以一年選兩次,但香港則兩年選一次就不配嗎?

選舉要使用公帑,但公帑最終哪裏去了?是用在印刷宣傳、郵政、廣告、公關、票站員工等等,政府開支的香港人公帑,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最終都用在香港人身上;根據馮煒光網頁「中產動力」所做的民調顯示,絕大部份被訪者都認為政府應該改善民生,其中「創造就業」就佔了 68.2% 的支持率,發展經濟、協助中產以及加強支援中小企等,都得到不少市民的支持;上述用於選舉的民生企業──有如廣告界、公關界的中小企,難道馮煒光認為,經營上述行業的基層以至中產,都不配分享香港的經濟成果嗎?難道馮煒光都要歧視他們,認為他們因選舉刺激而增加的收入,是「浪費公帑」嗎?

真正的國情是甚麼?
香港納稅人的錢只用在香港人的「自身需要」上,這就是基本法 106 條的精神;1.5 億的選舉開支,都不夠支付三年人工給那沒有建樹的副局長、政治助理(約六千萬一年)!馮煒光寧可政府支付 1.8 億薪金予十幾廿個小圈子的副局長、政治助理作政治酬庸,卻不願 1.5 億投放於民主理念以及相關的民生經濟中小企;馮煒光寧可違反基本法精神,迫香港人強制捐款百幾億,去「重建」連倒塌成因都不得調查的豆腐渣工程,卻沒有讀過大陸不斷被轉載的被刪文章:《不要再給西南人民捐款捐水》--「中國政府可以拿出4000億來辦世博,上千億來修磁懸浮,卻拿來1.55億來救旱。你們能拿出多少錢來 (賑災)?」

馮煒光,難道你已經成為第二個唐英年,要出來欺騙香港人嗎?

最新三套公投票--福佳製作:516 愛情故事

較熱血的:

官方版,最適合溫和民主派:

星期六, 5月 08, 2010

516 愛情故事


516 愛情故事
劇本:林忌

你相信他嗎?當初的甜言蜜語,說答應 07 年就可以自由決定,但事實呢?今年 2010 還要說「不早於 2017/2020」。

你相信他嗎?這樣的人可信嗎?為甚麼要公投?就是要向騙徒說不。

近日食少事繁,上述製作倉促,實屬低成本製作,剪片配樂用了三小時,演員全屬 1 take 過,特別嗚謝已離港的攝影師,主角阿權及 Yukko。

配樂
Massenet 的 Meditation
Chopin 的 Prelude Op. 28 No.4

林忌原版劇本轉載

上載完才得網友告知,原來和民進黨的廣告撞橋了,邪到自己都唔信。
唯一的解釋--大家都受同一個騙徒欺騙,因此想法就變成一樣了。

但兩者的對象有明顯的不同,516 愛情故事的靈感,是來自被騙的憤怒,很多朋友和網友,由於長年不太閱讀港聞,對今日那班高官,以及所謂保皇黨一次又一次呃我地的歷史,不太了解;因為不知道不明白,而無法身體感受我們的憤怒與悲哀;因此這套片的對象,主要就是不太閱讀新聞的朋友--特別是較少讀港聞的女性。

各位,最後一個星期了,全力 Forward 給你的朋友吧!

伸延觀賞民進黨那段廣告:

星期五, 5月 07, 2010

2010 英國大選分析

經歷幾十年來最刺激的競選之後,英國大選結果有了初步結果,保守黨只能得到 306-307 席(因其中一選區有候選人逝世,選舉延期到 5 月 27 日),成為下議院最大黨及最多得票的政黨,比起第二位暫得 258 席的工黨多了二百萬票;然而卻不足 326 席的國會多數,而創造了自 1974 年以來首次出現懸空國會。

此次大選結果保守黨未能過半,也一直在民意調查的預測之內;然而最令傳媒大跌眼鏡的,卻是在三場電視辯論表現良好,特別是在首場之後令人眼前一亮的自由民主黨黨魁 Nick Clegg,在最終投票結果不但沒有預期的一倍議席增長,反倒輸 5 席,只餘下 57 席,令評論預測出現的「三黨政治」,最終完全沒有發生,此點值得香港留意,對我們選舉絕對有影響。

在民意調查之中,自民黨甚至超越了工黨,最少支持度相差不遠,但最終卻差了 6.1%,在單議席單票制下的議席只得 57 個,更是遠落其後了。Nick Clegg 個人的人氣,以及為自由民主黨帶來的受歡迎程度,最終卻不能為自民黨帶來議席,其原因有二;第一,自民黨的候選人質素較參差,於民意調查被採訪時,選民想的是 Nick Clegg,但最終投票的時候,選擇的卻是另一個人;即使投的是「自民黨」,但選人的因素之大,在英國也難以改變--五區公投其中一個最大變數就是如此,九龍西的民調出現暗湧,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第二個問題,就是自民黨的競選策略嚴重出錯了;當電視辯論之前,保守黨的主要打擊對象,除了工黨之外就想收復自民黨於幾屆前搶去的失地;然而當白高敦不斷失誤之後,立即把戰略重心轉移到猛攻工黨原本看似穩當的選區;雖然最終搶到的議席不是一面倒,但效果仍是十分明顯,一直原本在保守黨目標名單一百以外的選區,都可以令 11%-12% 的原工黨選民,轉投保守黨陣營。

反之自民黨面對工黨,卻完全失去了這種優勢;兩者票源較相近,為何面對極度弱勢,叫人做老虔婆的工黨,都無法打敗對手呢?問題就在於,自民黨根本沒有力量,在地區投放資源競爭;就好似沒有地區勢力的泛民主派,面對地方勢力雄厚的區議會選區情形一樣,記得 2007 年的區議會選舉,公民黨在創黨時不去拉攏地區勢力,卻派大量空降而「高票落選」的情形一樣,這種單靠黨魁人氣的戰略,再一次證明在英國也不適用。

第三個問題,就是在目前的情況下,英國的政制完整卻面臨嚴重的挑戰。保守黨橫掃英格蘭,可是在蘇格蘭的 59 個議席當中,卻只取得一席;有 42 席卻落在工黨手中,而 6 席落入提倡蘇格蘭獨立的蘇格蘭民族黨 (SNP) 手中。

表面上看,支持獨立的蘇格蘭政黨只能取得 6 席實在沒有甚麼威脅吧?林忌對此向一些熟識蘇格蘭當地政治的朋友查詢,得知其實蘇格蘭人更注重自己的蘇格蘭議會,SNP 卻是最大黨擁有 47 席,而工黨只能取得 46 席,保守黨和自民黨各 16 席;蘇格蘭人認為遠在倫敦的問題,較適宜由有全國代表性的政黨--如工黨去代表,除此之外由於戴卓爾年代,保守黨關閉了大量蘇格蘭的國營工業礦井,以及市議會房屋等等,保守黨自此在蘇格蘭不受歡迎。

而奇怪的一點,就是工黨在全英國的得票都一致大跌,偏偏在蘇格蘭卻逆市上升 2.5%,甚至搶了部份 SNP 的票源;當地朋友告知,部份選民極度憎恨保守黨,因此自動選擇配票,寧投工黨一票,也不願保守黨有任何勝出的機會--這種配票策略,我們香港人應該似層相識吧?

這種選舉的結果,令英國大選變得更複雜;保守黨的 306-307 席,未過半數單獨執政;但執政工黨 258 席再再加上自民黨的 57 席,也只不過是 315 左右之數,也仍未達到過半的門檻!那麼其他小黨呢?奪得關鍵少數的 28 席小黨,可以起到關鍵作用了吧?

英國政治最奇怪的,就是 28 席的小黨之中,有些會嚇死維園阿伯的存在--例如奪得五席的北愛新芬黨,他們自 1918 年參選英國下議席的傳統,就是選完永不對英女皇宣誓,因為他們絕不承認英國對愛爾蘭土地的權威,因此他們的參選、當選到離任,都不會亦不能參加英國的國會。

因此 650 席的議員總數,實際上只有 645 席,因此只要取得 323 席就能成為實際的多數;保守黨在選前和北愛的 DUP 協議,以不減北愛今年的預算來換取支持政權,因此保守黨和 DUP 的 8 席聯盟,應該可以得到 314-315 席。問題是,保守黨能否再多取 8-9 席呢?

蘇格蘭的 SNP 在英國國會擁有六席,作為蘇格蘭議會的最大黨 47 席,卻欠了 18 席才得到蘇格蘭議會的半數;剛好 SNP 去年發表蘇格蘭獨立公投白皮書,要得半到數議員支持才可以進行公投,而保守黨加上綠黨,在蘇格蘭議會相加,剛好擁有 18 席。

SNP 在蘇格蘭議會的情形,就和保守黨在英國下議院的情形相似;SNP 欠缺保守黨的支持加兩票,才足以推動蘇格蘭獨立公投,而保守黨欠缺 SNP 的 6 票再加 1-3 票,才夠在英國下議院形成多數,足以不理會自民黨的要求而直接上台執政。

SNP 是極左派,保守黨是右派,兩者理論上南轅北轍,但某些利益的極度相近--對於蘇格蘭民族份子來說,英國下議席的事情,與他們根本無關;對於保守黨的右派來說,一個提供 41 個工黨議席的蘇格蘭,正是種下今日英國國會懸空成因!減去蘇格蘭在下議院的 59 席,保守黨的 306-307 席,足以形成英格蘭、威爾斯及北愛地區的多數政府有餘--只需贏得 296 席就可以了。

這種情形是林忌的忽發奇想嗎?不,早在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的一段時間,當年年愛爾蘭在英國 707 席的國會之中,擁有 105 席,因此愛爾蘭政黨藉著「關鍵少數」的地位,不斷和執政的保守黨及自由黨交易,以爭取更大的自治權;在蘇格蘭擁有 41 席工黨當然反對蘇獨公投,但05 及 10 年兩次選舉都只一席的保守黨,在面對這樣的政治現實面前,是否應該再想想對策呢?

對--第三大黨自民黨提出的條件,是「政制改革」,自民黨的目標是把目前英國傳統的單議席單票制,改革為對小黨更有利的比例代表制;就有如香港,自 97 前的單議席單票制,改為 97 後的比例代表制之後,小黨就會變得林立,而英國幾百年的傳統就會打破,變成好似歐陸國家的民主議會一樣,幾乎都要組成聯合政府,才有機會執政;好處是選票「更有代表性」,壞處是多數人受到少數人的「挾持」,一些惡名昭藉的種族主義政黨如 BNP 等,只要得到人口的 10% 支持,都有可能變成主宰大局的關鍵少數。因此如果保守黨要失去單議席單票制,不如失去蘇格蘭吧?最多損失的是工黨,不是他們自己。

反之觀乎看工黨和自民黨即使意識形勢較相近,但兩者相加也和保守黨相近;即使蘇格蘭民族黨以及提倡威爾斯主權的威爾斯民族黨 Plaid Cymru,都和工黨較相近;但面對政治利益的不同,蘇格蘭民族黨極難會同意和工黨合組政權,而自民黨黨魁 Nick Clegg 表示會先和大選的勝利者--保守黨談條件,也令工黨也處於下風。

Nick Clegg 之所以會和保守黨談條件,表面理由為其一,但更大的問題卻出自白高敦本身,要加上兩個地區民族政黨,去支持一個極度不受歡迎的首相,結果只會是自掘墳墓,有如 1974 年一年來兩次選舉的話,只會令保守黨一次過大勝。

至於工黨其他領袖,一來白高敦堅持不去,二來這兩年幾次反覆的辭職與「起義」風潮,令工黨黨內已無其他足以威脅或挑戰白高敦的領袖,再加上工黨黨內反對改變單議席單票制傳統的議員,也幾佔了半數,因此問題變為無解的死局 deadlock。

英國的憲制最大的特點,就是沒有成文的憲法(如美國憲法,或「似憲法」的香港基本法),理論上英女皇可以利用皇室特權隨便邀請任何人組閣成為首相,但「傳統」卻是英國法律的不成文部份,這樣做是「違憲」的,就好似香港的立法會主席不能、不應投票一樣,這就是英國憲法的 Convention。

英國憲政的 Convention 是,凡得到國會半數的支持,現任首相就會辭職,然後英女皇就會邀請反對黨的黨魁組閣出任首相;不能得到國會半數,則由現任首相擁有第一組閣權,透過朝野協商,希望得出一個過半數的聯盟。

自民黨 Nick Clegg 之所以敢「反客為主」,除了他一直以來都提倡政制改革,其實是變相要白高敦死心,即代表自民黨不希望和工黨合作,支持民望極低的白高敦出任首相;但由於自民黨得票增長不多,議席更輸了幾個,因此目前的最大希望,就是從保守黨手上贏得一個對他們最有利的聯合政府執政。

對於保守黨來說,除了和自民黨聯合之外,亦有林忌上述的一種不穩多數的可能性--如果有多幾個議席或找到一兩名獨立、小黨議員肯合作;最後的一種可能性,就是 1974 年工黨的「少數政府」,當年執政的保守黨首相愛德華.希思,選後四日都無法和自由黨達成聯合政府的共識,唯有主動認輸辭職,交由反對黨工黨的少數政府執政--當年的工黨只有 301 席,比起執政保守黨的 297 席只多 4 席,而總票數更少過保守黨廿幾萬票,結果少數政府維持十個月,卻能於 1974 年舉行的第二次大選中勝出,之後由工黨執政五年,直到保守黨的戴卓爾夫人上台。

英國的選舉制度比起香港最大的優勝之處,就是五年的任期其實是「最長任期」,首相隨時可以在任內解散國會重選,由解散到重選只不過一個多月左右的時間;明顯的好處,就是議員無時無刻都要為大選準備,隨時要對選民負責,凡議會失去多數被不信任,就要立即面對選票的檢驗!

看看少數族裔在英國大多會團結爭取政治權益,在英居住、讀書的香港人,連持 BNO 都有權投票;偏偏香港人擁有英國投票權的理應不少,卻從不會團結起來爭取權益,甚至自己人歧視自己人,嘲笑爭取 BNO 平權的香港人,也難怪被視為二等公民,落得今日的下場了!--就有如香港人面對中共的再殖民,為何永遠都只是一盤散沙呢?

最後相關:
好不安呀,議會民主誕生地的英國都打交呀,用吳宗文、蔡志森的講法,一係我地應該學佢地打交,一係英國應該要取消民主制度呀
http://news.bbc.co.uk/2/hi/uk_news/politics/election_2010/england/8663681.stm

伸延閱讀:
失禁、謊言與雙重標準
英國大選戰局欣賞

星期二, 5月 04, 2010

無恥冇極限

近日林忌實在太忙,每日一膠基本上只寫一篇稿都幾乎沒有時間,但每天的膠事又何止一件呢?結果太花時間寫的,都被迫押後了。

林忌寫乜最快?鬧膠人係最慳水慳力的;因為呢 d 膠論弱能到連少少的 research 都唔需要做,就可以駁到佢地收工;亦因此,最近「浪費地球資源」系列不斷有新稿,就係因為成班人粉日日浪費傳媒同地球的資源,不斷發膠音。

五月三日信報余錦賢:林彬是保皇黨?
「民建聯贊助商台節目,上周六凌晨首播,雖然商台強調編輯自主,但聽節目,除了有民建聯「新星」做嘉賓主持,仲有民建聯的區議員以至立法會議員做嘉賓接受訪問,兼且附送不時話會爭取、爭取,以至不斷播出「民建聯與你關心社會」的聲帶,編輯自主原來就是如此,效果真是比廣告更廣告!

這次贊助事件,在商台內刮起一陣議論。據聞上周,一台管理層便與一眾同事開會,交代事件。席間,曾在直播節目上拍枱、「爆咪」的主持人黃永便提及本報,指本報老紀說「商台與民建聯合作如何面對林彬?」,令他覺得「好討厭把兩件事拉埋一齊講」,然後與大家重溫當年林彬被燒死事件的經過;跟着這位在商台有Forever Wong (Wrong)稱號的主持便解說:「但當時商台並無新聞部,我哋播嘅新聞都係由政府報道員報道,所以林彬可以叫做保皇黨!

黃永,你冇病嘛?見你用真名黃伯康成日寫文匯大公,都知道閣下為求上位,已經去到恬不知恥的地步;但林彬叫做保皇黨?就算係又點呢?原來代表保皇黨就可以掟燃燒彈殺死佢?請問邊度的法律呀黃生?閣下今日成為了保皇黨,是否有人可以好似楊光一黨燒死林彬一樣,去燒死閣下呢又?

何況此皇不同彼皇?英女皇的皇,同當年文革無恥之極的紅衛兵可以比較嗎?67 暴動如果成功,當年的港英如果好似葡萄牙咁退縮,甚至提早回歸中共的話,香港會變成點?如果文革在香港上演,黃永你今日會做緊乜?做上山下鄉執牛屎的人?

更何況林彬被殺的因由,不是甚麼「新聞部」,而是因為《時事評論》等節目,評論甚麼呢?

看看林偉棠於黃花崗雜誌來稿先刊《1967: 中共煽動香港暴動的罪行》這樣記載:『八月二十日下午,暴徒在北角清華街擺放炸彈,八歲女童黃綺文及其兩歲弟弟黃兆勳出來遊玩,無知觸摸炸彈,即時被炸得肚破腸流、死狀至慘。消息傳出,全港市民同感悲憤,並齊聲責罵。林彬當時痛罵為野獸行為,指斥左派人士喪盡天良。由於清華街慘案深入人心,加上林彬廣播理直氣壯,言辭動人,聲淚兵下,更掀起人們的共嗚。到了這時,左派覺得非對付林彬不可。

這一段期間,林彬曾經接到過無數的恐嚇信,文滙報更把林彬的名字改為「臨殯」公開聲明要置之於死地,友好都替林彬擔心,勸他謹慎,林彬却毫不理會, 這時他住在窩打老道山,自己購買了一層洋樓,堂弟林光海和他住在一起,林光海尚未結婚,經林彬介紹,在商業電台擔任技工,平日努力上進,作事盡責,對父母十分孝順,每月所得薪金除去吃飯之外,全部交與父母,商業電台同事對其孝行皆十分欽佩。』

林彬被殺的近因是甚麼呢?原來就是公開譴責土共放炸彈殺小朋友的行為!他就是因為這樣做,而收到無數的恐嚇信!民建聯等土共天天說甚麼破壞和諧穩定,這些人當年做了甚麼來?香港特區政府對這些暴徒不但沒有唾棄,還用最高榮譽的「大紫荊勳章」來表揚這些暴徒之首的楊光!商台當年懸紅十萬來捉兇手,計算通帳今日值幾多錢?今日兇手的政黨就坐在你們自己的直播室!你們知道甚麼叫做羞恥嗎?你們知道甚麼叫做恥辱嗎?你們還有半點「人性」嗎?你們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如何的侮辱先人嗎?

時窮節乃見,作為商業一台的台長居然說出「林彬是保皇黨」的話來!就當是真的好了,看看當年的保皇--英女皇的保皇黨,是如何熱愛香港人!今日的保皇黨,就是連小朋友都不放過的殺人兇手!為何要反民建聯?對不起,不是因為他們是保皇黨--這是你們這班擦鞋仔叫的,民建聯呢班正正就係「無恥無良、低能辣撻,下流賤格」的拆白黨人渣!


再看五月二日明報:『泰山對被罵後表示無所謂,「林彬先生燒死嗰件意外、嗰件事,佢有佢睇法」,但指其意見不能代表所有人。』

真的是大新聞呀,原來事先幾天警告要殺人,蓄意截停汽車,再潑汽油燒車,明知車內有乘客,仲要有兩個人被燒死,事後仲要發表聲明,說明是執行民族紀律云云,這樣都可以叫做意外?

用泰山的標準來看,六四死人比起殺林彬更意外了!最少中共沒有事先警告要屠城,更沒有事後發表執行民族紀律的聲明呀?泰山你這番話,己經超越了馬力的坦克碌豬論,成為比無恥更無恥的極品了。

又或者泰山先生相信,今日如果有兩個暴徒,好似當年土共暴徒殺害林彬及其堂弟林光海一樣,在他們兩人上班途中,找兩個偽裝成修路工人的凶徒攔截黃永及泰山兩人的座駕,然後再向車上潑以汽油縱火,先燒死泰山,再隔六日令黃永傷重不治死亡,不知到時我們應否學學此二人,說泰山的死是意外,黃永的死是因為他是保皇黨呢?


再看看鼠頭成的說法:『對於主席辭職後應該如何處理新主席選舉,曾鈺成說《基本法》無明文規定,立法會《議事規則》亦無清楚界定,「法律事務部都要研究一下」,但他強調不會在政改方案表決當日才宣佈辭職,「選新主席起碼需要七個工作天」,笑指辭職機會猶如「中六合彩」,又表明不會應泛民成員要求,出席內務委員會公開交代事件,「我覺得唔一定合適」。』

泛民辭職公投,看看中共說甚麼話來?公投違反基本法!可是違反哪一條條文呢?說了大半年都說不出來;反過來曾鈺成要違反幾十年的習慣法 (Convention),他們又突然說甚麼《基本法》冇明文規定,《議事規則》冇清楚界定了!

鼠頭成繼續說:『除了自我開脫,曾鈺成又對日後有可能接任主席的建制派議員鋪設下台階,表明新主席未必要維持立法會主席必須保持中立、不投票的慣例和傳統,「要由出嚟競選主席嘅人自己決定點做」,以及議員屆時會否投票支持該候選人,指立法會慣例可以修改,「或者真係馮檢基好有興趣做呢,或者講掂咗數,大家支持佢呢。」』

周融說民選議員玩野,最玩野係邊個,就係土共呢班友啦;佢地殺人放火,就係執行民族紀律,就可以得到特區政府大紫荊勳章,仲可以坐完監都來做局長;佢地辭職就同你講「基本法冇明文規定」,吹咩?

掉轉頭你只係辭職公投,佢地就可以連埋幾十份全部親哂共的傳媒,抹黑泛民「浪費公帑」,抹黑泛民違法!請問為何今日曾鈺成同樣利用法律沒有規定的事情,他們卻不用相同篇幅來鬧呢?

因此當土共蓄意謀殺都可以說成意外,反之年青人在立法會外撞撞鐵馬,就叫破壞香港的和平穩定;維園阿伯威脅殺人,狂嘈打人十幾年,「宗教人士」有如明光社的蔡志森就視而不見,還說他們很「和平」很「守秩序」,而維園阿哥只是叫幾聲幾個月,就變成了「不尊重其他人的說話權利」。

看看我們由政府到傳媒,人人都可以幾咁無恥?這就是今日的香港,一個係「無恥無良、低能辣撻,下流賤格」的社會。

星期六, 5月 01, 2010

蔡志森究竟是否一個基督徒?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這兩天又在 Youtube 發放了一條短片,片中提到最近歐盟最新的福利改革「歐盟:旅遊是人權 資助窮人旅遊;津貼 30%旅費 淡季拓客源」,然後卻突然批評歐盟對人權的界定:「還是要滿足大家不斷提高的生活要求和欲望;係唔係大家想要的,就是大家的權利呢?」

更奇怪的,就是蔡志森在片末譴責大學生申請單人公屋,否定這是他們的權利,又說這是社會的前景令人擔憂,卻把政府的高地價政策,以及地產商和政府的官商勾結問題只用一句:「政府縱容樓價標升值得我們關注」輕輕帶過。

看到這一刻之後,林忌簡直就是驚呆了!我真的不明白,蔡志森究竟是一個基督徒,還是一個中國共產黨員;蔡志森究竟是一個宗教派人士,還是一位和政府合作的商人呢?為甚麼蔡志森不是用聖經,不是用上帝及耶穌的許諾,去看待基督教歐洲的人權改革,卻用中共無神論的溫飽角度,去看待甚麼叫做人權的定義呢?

古往今來的基督徒,雖然從來不似伊斯蘭教徒般一定要去麥加,可是基督徒同樣會朝聖,不論是天主教徒(如去西班牙的聖地牙哥),或是新教也鼓勵去耶路撒冷、伯利恆等,根據耶路撒冷郵報 (Jerusalem Post) 採訪以色列旅遊部長 Stas Meseznikov 指出,2008 年全年到耶路撒冷朝聖的基督徒,佔七成屬於明光社關係密切的福音教派(按:估計泛指新教),而只有三成屬於天主教徒。

全屬基督徒為主的歐盟國家,把旅遊列為人權,令到千千萬萬貧窮的基督徒都因而受惠,有機會受政府資助去聖地朝聖,可是和福音教派關係密切的明光社蔡志森,卻採取中共「溫飽才是人權」的態度,去否定歐盟的人權標準!難道蔡志森認為,好似中共一樣打壓教會,好似中共一樣只有「生存溫飽」才是人權的標準,這才是一個基督徒應該有的標準嗎?蔡志森,你究竟是一個基督徒,還是一個中國共產黨無神論撒旦的門徒?

更奇怪的是,中共與特區政府不斷以公帑資助一些「愛國愛港」人士,提供超過三成的津貼,甚至完全免費,去資助一些學生、親政府人士甚至是權貴,去大陸旅遊考察;作為香港人的蔡志森,卻對這些無神論的共產旅遊不作一詞批判,卻要批判遠在歐洲的旅遊津貼,究竟為甚麼呢?


至於土地的問題,再看看聖經的記載,上帝許諾土地與以色列人的時候,可有要他們賣身為奴?可有要他們付出一生的時候去供樓?

出埃及記13:祂向你的祖宗起誓應許給你那流奶與蜜之地。

申命記 11:9 在上主應許給你們祖先和子孫那流奶與蜜的地方享長壽。迦南地是游牧民族出沒之地,多羊,羊奶,盛產花卉,故蜜蜂、蜂蜜盛產。每逢百花齊放之時,蜂蜜的蜜汁因受日光熱力影響,致滴在地故稱〝流奶與蜜之地〞來形容迦南地之肥沃,美好。

申命記 11:10-11你們將要佔領的土地不像你們從前住過的埃及。在埃及,你們播種後還要辛勞灌溉才有收成,但是你們將要進入的土地有山,有谷,也有雨水的滋潤。應許之地的寶貴是1.上帝起誓賜給祖先之地。 2. 流奶與蜜之地。 3. 有足夠的雨水,能帶來豐富的田產之地。

申命記 15:12「你弟兄中,若有一個希伯來男人或希伯來女人被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

歌羅西書 3:11 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

歌羅西書 3:12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

申請公屋,有政府嚴格的入息規定;如果符合要求的單身年輕人,蔡志森憑甚麼說他們不配享有土地呢?難道這些單身年輕人一定不是基督徒?難道這些單身年輕人一定不勤勞工作?難道蔡志森有權代替上帝及耶穌,去譴責這些單身的基督徒「濫用」土地,不配享有土地?

基督徒的歐洲擁有比香港好得多的人權與福利;基督徒的歐洲人,平均可享有的土地比香港人多太多了;可是這位自稱為基督徒的蔡志森,不去感謝神對信徒的恩典,卻不信耶穌,認為土地不是神的許諾,而是要向官商勾結複合體的大地產商,出賣廿年、廿五年、三十年為奴,才可擁有。

舊約申命記的上帝,都訂明了賣身七年就應該自由;可是蔡志森呢?他卻反對年輕單身人士合法享同政府所租出的公屋,而要推年輕人賣身為奴,去為地產商打一世的工。

如果說蔡志森是一位地產商,或者說蔡志森是一位共產黨員,我對佢上述的言論一點都不會感到奇怪,但這些言論卻出自一位自稱是「基督徒」,而且還常假以他所謂「基督徒」標準,去干涉非教徒的生活,去指責非教徒的思想!

那請問一聲,為何蔡志森今日卻以一個非教徒的標準,去批評其他人--包括基督徒的人生觀呢?究竟蔡志森代表的是誰?

對,我們看到的,就是蔡志森故意對維園阿伯打人、鬧人、威脅殺人視而不見,對維園阿伯十幾年來打斷嘉賓說話視而不見,對大地產商官商勾結視而不見,對千千萬萬的基督徒在大陸受迫害視而不見,對香港年輕教徒勤奮、努力、卻得不到居所,而要賣身幾十年為大地產商作奴而視而不見。

他眼中只看到的,就是作為中共撒旦的代言人,為中共、和大地產商官商勾結的政府合作,去打壓香港人--當中包括千千萬萬的自由派基督徒。

伸延閱讀:
蔡志森究竟是不是一個基督徒?
明光社蔡志森再為中共發言
失禁、謊言與雙重標準

熱門文章

最新文章

  • 由妖票到乞票 - 近期常有些政治人物,不斷「屌票」,即自己作為候選人,不但沒有用耐性去說服選民,反而走去怒罵自己的選民,這種作風當然不但無法爭取別人支持,反而罵走選民。 但另一個極端,就是認為自己那一票真的「非常寶貴」,認為有如一位萬眾觸目的美女,要多次追求,乞求其投票,以至開出大量動人吸引自己的承諾,或者作出利益交換,才會走...
    5 年前

最近文章

再次伸延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