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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7月 31, 2009

司機的原罪

【明報專訊】44A專線小巴猛撼貨櫃車的特大車禍中,昨日再添一個亡魂,令意外死者增至4人。此外,本報翻查運輸署網頁資料,發現該路線「早開晚收」,每日實際服務時間較官方規定超出3.5小時,立法會議員鄭家富直指營辦商違規,又質疑運輸署監管不力,「同類情况存在多時,為何無人理?」

前日出事的小巴較路線規定早開一小時,即在清晨5時在屯門港鐵站開出,28分後沿元朗公路往上水行駛,近博愛迴旋處猛撼向一輛貨櫃車,結果至今奪去4條寶貴性命。其中53歲小巴司機賴廣文、49歲女乘客孫秀芸及51歲男乘客前日身亡,本來命危的34歲男乘客麥╳文延至昨午3時08分不治,另一名 27歲姓葉男子仍然命危,另有12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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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A線常超速 03年曾撼貨車

前日意外發生後,不少乘客均指44A小巴經常超速,車廂內速度警報不時響起,而該線小巴亦多次發生嚴重意外。其中於2003年9月3日,44A小巴在粉嶺公路以時速112公里飛馳時失控,狂撼貨車致8人受傷,其中兩乘客被拋出車外。由於現場大擠塞,飛行服務隊一度奉命派出「海豚」式直升機準備救人,意外中幸無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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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中坐於左前座的女乘客疑沒有扣安全帶被拋出,重傷身亡,另有乘客則因扣了安全帶僥倖僅受輕傷。梁雄稱,業界同意安全帶可減輕意外傷亡,但由於司機無法硬性指令乘客佩戴安全帶,故希望政府加強宣傳及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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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本報記者昨日在屯門西鐵站,乘搭與肇事小巴同線的 44A線專線小巴往上水東鐵站總站,當時全車有 11名乘客,但只有 3人佩戴安全帶;在全程 42分鐘的行車時間中,小巴上的車速顯示器經常響起「嘟嘟」聲,最高曾顯示 94公里,比限速 80公里高出 14公里,但在駛至前日事發現場時,小巴明顯減速至 70多公里。

有線新聞在報導幾天前的交通意外時,說貨櫃車沒有超速,至今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此專線小巴於意外發生時超速,可是卻立即找來鄭家富,高談政府由 02-03 年至今,都遲遲未要求全港小巴安裝速度控制器,把所有小巴的限速定作 80 公里每小時;在觀眾的立場看來,就是如果有了速度控制器,就好似意外不會發生,就好似乘客不會死,這是甚麼垃圾的新聞質素?

連警方的研究問題,都只是「有沒有跟車太貼」,最初一些硬膠電視台,找來一眾所謂教車師傅,高談要和前車保持三個車位才安全的偉論--對呀,理論上係咁,現實生活會係點?

現實就係在香港和前車距離三個車位,保證全程都有無數的車轉線 cut 入你前面,製造更多的危險同意外機會;就算係考車的要求,都只係同前車距離兩秒--兩秒,都可以講同速度有直接關係,行得快距離大些,行得慢距離短些,偏偏我地偉大的記者,卻可以得出一個最唔科學--三個車位,你望下紅隧,有冇車距離超過一個車位?如果每日十四萬架次的紅隧都做唔到,點解我地的政府可以大大聲話目前的三條隧道足夠?如果以「三個車位」為「安全距離」,你估我地要起多五條過海隧道,定係起多十條過海隧道,先可以滿足到呢位教車師傅的「安全要求」呢?

如果「三個車位」先係一個合理的距離,我強烈要求全體立法會議員,立即為了全港市民的生命安全著想,立即興建十條新過海隧道啦!點解偏偏呢班偉人一方面要求司機做到冇可能的安全措施,一方面在立法時卻完全唔做野呢?而家係唔係做司機,就係罪惡?係唔係做司機,就要為政府的荒謬政策負責任?點解政府的道路唔好話「三個車位」,在隧道口連「一個車位」的安全距離都做唔到的時候,佢地可以大大聲話夠隧道,要「三條隧道」去分流?我地呢班大帝政府官員同議員發音之前,有冇認真研究過才發音?

政府製造一些必定危險的政策,創造一些必定犯法的制度,然後就把所有責任推畀那位可憐要靠犯法來維生的司機,有任何意外出現,就把責任推畀果個百詞莫辯的司機--唔理佢真係罪有應得,抑或純粹係唔好彩,所有人都把「車死人」的責任,推畀呢位人兄;有人死了,大家就互相搵理由去「報仇」,覺得要把責任推去一個替死鬼身上,去承受一切--貨車超載,點解鄭家富唔討論下政府點解冇嚴格執法?即使鄭家富有講,點解有線電視唔係討論下超載造成的危險,偏偏去談冇證據有關的車速,以至完全無關的「違規開工時間」呢?

原來專線小巴在「服務時間」以外去「服務市民」,就係造成車禍的原因!原來紅色小巴通宵營業,的士通宵營業冇問題,但係綠色小巴因為「違規」通宵營業,就係今次車禍大家全力攻擊的目標!唔怪得有錢人個個都要請司機,因為有事都可以推卸責任!因為原來我地對交通的要求,就係跟足運輸署的指示,早開車就有罪!記住啦,點解要開私家車?因為在專線小巴服務的時間以外,大家冇車坐係應份的!有人想服務你,就會犯法,就會在發生意外時,成為被針對的目標!所以各位小巴司機,大家千萬唔好開工,立即全部轉行,唔好再做小巴司機啦,因為有一架小巴超速,就代表全部小巴超速;數據顯示十一個乘客有八個冇戴安全帶,發生意外大家都會假定人人都戴左安全帶!無論發生咩意外,呢班偉大的感性思考人士,都會把所有責任推去你身上!香港的司機就好似納粹德國下的猶太人,成為所有人的出氣袋,無論有理無理,都成為代罪羔羊!

我地偉大的「乘客邏輯」,就係順「政治次序」去為意外定罪--首先係司機,然後都係司機,永遠都唔會係行人或者乘客的錯,例如同一條線小巴乘客多數冇帶安全帶,冇問題!冇事的!唔撞未冇錯囉,撞左都係司機的錯!冇超速證據都話係超速的錯!衝紅燈亂過馬路?早幾日有架大貨車撞死八十幾歲阿婆,立即都一樣被拉被控,即使有路人指證係阿婆唔睇燈亂衝,有路人指證架大貨車極慢都一樣,警方立即話:「要循貨車超載有冇影響撞死人著手」去研究!

好啦,如果多過一架車點呢?「乘客邏輯」就會從車輛的「政治正確」去排序--第一罪犯就係私家車,第二罪犯就係的士小巴,第三罪犯係巴士,第四罪犯先係鐵路;設計道路一定冇問題!最專業!修路工程絕對冇影響路面!警方平日唔執法也一定冇問題!明哂!

凡巴士撞小巴,就係小巴的錯;凡小巴撞私家車,就係私家車的錯,呢條罪,叫做「莫須有」,明冇?


記得一個幾月前旺角道的意外嘛?最近 Facebook 開了個 group,叫做「旺角道小巴剷上行人路釀成2死8傷,肇禍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死者家屬非常悲痛情有可原,可是一些熱血上頭的網民,卻一口咬定必定是小巴司機的錯,因為小巴撞死人,即使係巴士先撞小巴,都一定係小巴的錯,最大的證據係乜?就係認為小巴司機撞到人之後冇停到車!

點解冇停到車呢?係因為咩原因冇停到車呢?全部都唔重要!連一級方式程車手,法拉利的馬沙都可以因為被一件汽車零件的撞擊,突然短暫失去知覺而失控,完全冇反應時繼續踩油幾秒撞落牆欄,我地呢班未審先判的網民,唔知有幾多有車牌?有幾多對司機的行為熟識了解呢?唔緊要!總之有人死,就係司機的錯!根據上面的排序,巴士撞小巴,小巴撞人,結論就一定係小巴司機係仆街,因為佢反應出來態度差,所以就一定係殺人兇手!明哂!呢個就係今日的荒謬社會!

因此,月入幾千的司機就係活該抵死--明明做緊最難做的工作,在最大的壓力下返工,出錯的後果就要全部一力承擔;點解同樣的邏輯,不會應用在高官身上呢?高官做錯的決定比司機多一百倍,累死的人比司機多一千倍,點解責任輕一萬倍,但人工卻高十萬倍呢?

記得下次有議員助理在工作時間以外受傷或者死亡,要向議員追究呀!全因為佢地唔依時工作,才累死人!下次有打工仔於「工作時間」外遇意外死亡,都應該有相同的法例去追究呀!用今次意外為例,請議員立法啦,凡有人於工作時間以外死人,就要負刑事責任!


伸延閱讀:
旺角道唔出事先奇
危險駕駛與官迫民反
瘋狂駕駛罪修例刻不容緩
人肉沙包與馬路黑洞
頭文字富之鄭家富超速
三條海隧早已飽和
福佳有理:建第四條海隧──比普選更難?

星期四, 7月 30, 2009

支持領匯上市--歷史不會忘記

評:當年支持領匯上市的「反大班遊行」都係工聯會屬會發起o架!
太陽報 2004-12-23

現時因領匯事件而激發的反政客亂港遊行中,由工聯會屬會發起、約有一千會員的香港證券及期貨業職工會將發動「萬人大遊行」,譴責個別政客只為私利,令五十一萬名投資者及證券從業員蒙受損失,要求政府、議員及政客「多一點良知、少一點私心」。

林忌曰:在知道廉恥為何物的日本,一個人做錯了,會選擇切腹以謝天下人。
在不知廉恥為何物的中國以及香港,一班人做錯了,會選擇看不見就不存在,立即 180 度改變自己立場,繼續去攻擊人。

看看四年前的傳媒怎麼說?看看四年前這些親政府、親共傳媒如何攻擊盧少蘭,如何攻擊鄭經翰,這班人當年大大聲把凡反對領匯上市的人,都打成「亂港」、「港奸」、「出賣港人利益」的政棍,如今他們居然可以面不紅、耳不熱,大大聲走去領匯門口示威,說領匯乜乜物物?

領匯再乜乜物物,都是這班人一手造成的;一手容許領匯上市,就打成是「不尊重法律、濫用司法程序」;同一班人今日不容許領匯「合法謀利」,說領匯這些合法的做法「冇良心」?這班人又唔使「尊重」法律?唔使「尊重司法程序」拿?

1980 年的大公報,大大聲支持中國杯葛莫斯科奧運;2008 年的大公報,大大聲反對任何人杯葛奧運,這件事都最少相距了二十八年;領匯上市至今不過四五年,呢班記者,呢班傳媒,呢班民建聯、工聯會的人渣,可以當我地係失憶的嗎?當年這些大大聲撐領匯到底的人,今日仲可以當冇事發生過,扮正義代表出來反領匯?

民建聯最無恥!工聯會最無恥!


Facebook Group: 支持領匯上市--歷史不會忘記

「香港金融中心的“9.11”事件」
67歲的老太太盧少蘭扳倒了號稱是全球最大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上市計劃。昨日(20日),香港領匯基金(2382.HK)的一紙公告,讓51萬香港散戶的聖誕禮物泡湯。此次認購領匯基金的散戶人數佔到香港總人口十分之一,他們本來預期在領匯的上市中能獲取約20%的利潤...然而,就在大家等著收取來自香港特區政府的“聖誕紅包”時,67歲的香港老太太盧少蘭打碎了所有人的夢。

作為領匯的承銷商之一,高盛(亞洲)董事總經理胡祖六接受《第一財經日報》專訪時表示:“因小失大,非常不幸,非常意料不到。這反映出香港特區政府資產民營化進程中遭受到了一部分社會特殊利益集團的阻力,遇到一定挫折。”

  香港媒體普遍認為在盧的背後有其他人的支援,其中包括香港立法會議員鄭經翰的支援。12月7日,鄭經翰入稟法院,提出司法復核,禁止政府房屋委員會分拆旗下的商場和停車場上市。鄭經翰提出,他按照《房屋條例》第四條,代表一位受影響的公屋租戶。該訴訟得到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和潘熙以“人情價”相助。鄭經翰申請禁止令,延遲領匯基金上市日期。而在盧少蘭和馬基召的上訴過程中,鄭也不止一次表示要在財政上給予支援。

  香港特區政府高官也紛紛公開表示遺憾。財政司司長唐英年批評:“某些人利用香港人尊重法治的精神。”唐英年表示領匯基金上市計劃已經通過18個月的商討,廣大市民、各階層人士對該計劃本身有充分的討論,但不應該在“最後一分鐘”才提出反對,令上市計劃擱淺。

太陽報 2004-12-28
民建聯副主席葉國謙稱,民建聯已與大聯盟商討加入遊行的安排,但該黨不是組織者,不會帶頭遊行,或會高舉抗議橫額。葉指出,該黨所以參加遊行,是不贊成利用各種事件製造衝突和矛盾,對香港要有承擔。

星島 2004-12-20
民建聯副主席譚耀宗指,他對房委會或需擱置領匯上市計畫表示遺憾,因為領匯上市對房委會改革管理商場方面或有幫助,而且,市民認購反應亦相當熱烈。然而,有人卻利用現有的司法程序「搞事」,令計畫要擱置,對香港社會沒有好處。

明報 2005-1-18

不過,是否資助盧少蘭的建議遭受多名房委會委員非議,會議充滿火花。民建聯陳鑑林批評對方根本無誠意,談判只是「嘥氣」,又說:「已給人摑一巴致臉紅,現出錢讓人摑另一巴,看看臉不臉紅!」他指,房委會是受害者,應反過來追回堂費。

明報:斥領匯「賤賣」 不如責其「賤租」 2005-11-28
【明報專訊】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0823)上周五終於上巿,收巿價高見11.8元,較散戶認購價高出約兩成,以收巿價計算,領匯巿值驟增約40億元,隨即有壓力團體指這代表了領匯當初訂價過低,屬於「賤賣資產」云云。

領匯租金收入一年只升1%

其實,收巿價高於認購價兩成,並不同巿值便真的上升了兩成,因收巿價只屬上日最後5宗成交的平均價格,在經濟或財務學上屬於「邊際價格」,不等於所有領匯單位可同一時間以相同價格成交。試想,若所有領匯持有人同一時間拋售,則不要說可以以11.8元的價位成交,反而隨時跌破招股價﹗

更有趣的是,壓力團體斥責政府「賤賣」資產,如理據成立,則更應指摘房委過去一直「賤租」資產。過去一年領匯旗下商場租金只上升了約1%,同期私人商場租金有上升數成,更有改裝、翻新及重訂租戶組合的商場,其租金升幅可以超過1倍。如領匯旗下商場租金升幅可及私人商場平均升幅的一半,則不單止不用「賤賣」資產,當初領匯每單位訂價超過15元也不出奇。

領匯商場「賤租」,是否一定可惠及公屋的消費者﹖一個有趣的現象﹕最近和朋友在天水圍一大型公屋商場內的中式酒家午膳,埋單約要180元,但在對上一周在同區一個私人商場的酒家內午膳,點了相若的家常菜式,收費卻只是120元。

新唐人粵語一週新聞追蹤 2004年12月25日
:香港「領匯」基金推遲上市后,一些親共媒體開始發起輿論攻勢,矛頭直指支持公屋居民上訴的民主派議員鄭經翰。鄭經翰接受本台記者專訪時,批評部份傳媒有組織抹黑,指他沽空期指云云。鄭經翰已入稟法庭,控告親共報紙《大公報》誹謗。

19.陳鑑林先生強烈反對資助盧女士上訴他認為對方存心阻撓領匯基金上市,他不相信對方會有誠意解決問題。況且,盧女士是綜援受助人,如果她有法理依據,法援署不會拒絕她的法律援助申請,可見她的理據薄弱。既然房委會已在原訟法庭及上訴庭勝訴,房委會應該有信心會獲得最終的勝利,無須因為急於安排領匯基金上市,便資助對方上訴。此外,陳先生又認為對方提出的訴訟不公平、不公義及不合理,如果房委會資助對方上訴,便會把胡亂興訟的行為合理化,亦會令社會大眾誤以為房委會理虧。房委會在今次事件上才是受害者,若仍然資助對方的法律費用實在有悖情理。
20.陳先生又指出,即使終審法院很快便可作出裁決,領匯基金不能如期上市所造成的損失已無法挽回,同時在領匯基金再度上市前,很多工作都需要重新再做,領匯基金也不能在短期內再度上市。
21.陳先生續稱,即使房委會同意資助盧女士上訴,他估計仍需 3 至 6個月才能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因為終審法院已明確表明,其沒有權力縮短既定的司法程序。故此,他認為應尊重既定的司法程序及安排,按照正常的程序,處理對方的上訴事宜,何況正常程序也有時限,對方不能無了期地拖延下去。如果對方有心拖延至最後一刻才有所行動,社會大眾便更能看清楚對方的企圖。再者,傳媒報導已有人公開表示願意在金錢上支持盧女士上訴,房委會更無必要接納盧女士的要求。陳先生表示,雖然葉國謙先生與他的觀點相同,但他沒有與任何人,包括葉國謙先生,談論督導小組電話會議的內容,他與葉先生的意見只是不謀而合。
22.葉國謙先生補充,他只是從主席出席的一個電台節目得悉盧女士的要求,他認為資助盧女士上訴以期讓事件獲得完滿解決,是危險的做法。據他了解,倘若沒有人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上訴法庭的裁決已是終極判決,因此他認為不是必定要經過終審法院裁決,事件才可當
作完滿解決。
23.葉先生又認為,盧女士的法律援助申請被拒足以證明她欠缺上訴的理據,房委會不惜使用公帑務求領匯基金可盡快上市,是否真的符合公眾利益,值得深思。

東方日報 A03 | 港聞 2004-12-17

倒鄭大奸遊行一呼百應

領匯上市計畫受官司風波影響而波折重重。一手策劃今次官司的立法會議員鄭經翰備受千夫所指,網民前日開始於網上留言板發動元旦反鄭經翰大遊行,獲得熱烈回響,至昨晚的一日多時間內,已有近一千個留言響應,部分響應者更定出集合時間廣邀市民出席,有網民更指若領匯取消上市,遊行應提前於後日舉行。

倒鄭大遊行一呼百應,近一千名網民回應支持。網民提議「反政客亂港大遊行」元旦早上十一時,在中環遮打花園集合,先圍繞立法會一周,再遊行至政府總部;亦有網民建議將遊行起點改為銅鑼灣維園,終點則為鄭經翰的住所。

網民留言炮轟鄭經翰,指「一於聲討鄭大奸,包圍立法會要佢下台」,又指「現在香港人天怒人怨了,那些所謂民主政客,只為一己利益,禍港殃民,你們有沒有想過其他香港人的權益?」亦有網民強烈譴責鄭經翰是本港投資者公敵,斥責鄭經翰「無資格做議員,是千古罪人,要佢下台,要佢負責,要佢向全港市民道歉。」

西貢居民後悔助鄭拉票

不少市民以傳真向傳媒指摘鄭經翰。署名「西貢區眾多市民共同心聲」,批評鄭煽動無知居民阻止領匯上市,與全港市民為敵,該團體坦言,鄭以前是他們偶像,因為鄭在電台節目中為民喉舌,故鄭參選立法會時,他們都發動投票支持鄭,現在發覺是一次錯誤決定。他們不諱言,不少西貢居民有認購領匯,希望賺取利息幫助生計,但被該政棍破壞,經過今次事件,若鄭再參選,會將他視作「過街老鼠人見人打」。

署名「一顆香港人的良知之心」,向興訟居民盧少蘭致公開信,希望她認清身邊人,不要被蒙蔽。信中強調,「我也不滿政府,但我絕不會用香港市民的利益,賠上一個真相被掩蓋的一場官司上」;又說「他們比他們要打倒的更虛偽更破壞」。

不少市民致電電台節目,促請上訴居民勿糾纏下去。何小姐說,若領匯不能如期上市,將嚴重打擊本港金融中心地位,外資公司可能撤資,屆時受害者為全港普羅大眾。

東方日報 A24 | 港聞 2004-12-24

鄭經翰被嘲老鼠屎搞壞一鍋粥

【本報訊】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出席一活動後,被問到領匯事件是否有人濫用司法制度,她未有正面回應,但強調在法庭解決爭執是市民基本權利,要有道理才可提上法庭處理,作起訴或司法覆核,但最終把關權在法院。假如法院認為沒有起訴理由,就不會批准司法覆核,她期望市民好好利用法律程序,總之以尊重司法制度為大前提。

而京華山一國際(香港)有限公司首席顧問劉夢熊,今日會在報章刊登題為「叉一粒老鼠屎搞壞一鍋粥!」廣告,指領匯上市原本是「多贏」的大好事,他形容鄭經翰等人幕後操縱事件,是「政治恐怖主義」者對香港經濟版的「911 」襲擊。

上市前一日發難居心叵測

劉夢熊認為,如鄭等人真的為香港好,為何在長達十八個月的諮詢期不出聲,偏要計算到上市前一日發難,利用上訴期與上市日的時間差令領匯夭折;如鄭等人真是「爭取正義」,為何要躲在幕後,找一文不名的阿婆來做「炮灰」?劉指鄭等人拉扯這幕木偶戲,是二次大戰淪陷以來對港人尊嚴最大的侮辱、最深的傷害。劉最後更正告鄭等人「多行不義必自斃」。

太陽報 A04 | 本地新聞 2004-12-20

過街老鼠乞人憎市民議員齊炮轟鄭經翰論壇成箭靶

【本報訊】《城市論壇》昨日出現罵聲震天的場面。被指是領匯事件幕後黑手之一的立法會議員鄭經翰,出席論壇時成為眾矢之的,每次發言時均被群眾以粗口炮轟,「畀天收」、「不得好死」之聲不絕於耳。論壇討論期間更是火藥味濃烈,鄭經翰不僅飽受其他嘉賓冷嘲熱諷,更遭名校學生質疑他何以支持「以一小撮人的意見影響本港營商環境」,令「名嘴大班」疲於招架。

昨日《城市論壇》罕有地人頭湧湧,不少巿民一早便到場,當中不乏揚言要聲討「鄭大奸」,為防不愉快事件發生,大會安排專車接送鄭經翰,警方亦增派人手戒備。鄭經翰離去時,在場巿民噓聲不絕,痛罵他是懦夫,有巿民更不畏危險,上前拍打接送車輛的車門,遭警察及維園職員制止。

巧言狡辯圖卸責

論壇進行期間,凡是鄭經翰發言的時候,台下市民均聽不入耳,邊聽邊噓之外,更有維園阿伯升欲拿起「大聲公」大罵鄭經翰,可是多次嘗試亦不成功,遭在場警員制止。

論壇上,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可謂毫不留情,不諱言「有人反中反國」,罔顧巿民利益而達至其所謂的「正義」、政治目的及可能不可告人的利益。中原集團主席施永青亦批評,玩弄司法程序的人絕不可稱為正義之士,呼籲巿民要「諗清楚邊個議員先應該支持」。

鄭經翰面對來自四面八方的責難,辯稱政府才是「玩政治玩大冲」,應負上最終責任,又揚言自己必會承擔任何政治責任,卻又多番強調並非以議員身份協助盧少蘭提出訴訟。對於盧少蘭何時決定是否上訴,鄭經翰表示,代表律師最少需要數天準備,要「睇晒全世界關於公產私有化的案例」,才會出席應訊。

阻領匯上市 鄭經翰幕後黑手 2004-12-14

【東方日報專訊】定於本星期四正式掛牌的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五十一萬名認購者的投資大計可能被阻。高院原訟庭昨審理兩名公屋居民申請司法覆核,要求禁制房委會出售商舖及停車場之訴訟,房委會代表在庭上將矛頭直指立法會議員鄭經翰,指鄭利用公屋居民在幕後操縱整宗官司,目的是爭取政治利益,認為法庭不應容忍。

兩名公屋住戶盧少蘭及馬基召,上周在領匯上市前的最後關頭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禁止房委會出售名下商舖及停車場。由於事件緊迫,法院安排昨日緊急聆訊,主審法官夏正民在決定處理是否受理申請之同時,一併裁斷誰勝誰負。港府內部估計法官今日會有裁決。

替申請人付訟費

房委會的代表資深大律師馮華健指,房委會早於去年七月已公布出售商場計畫,居民如有反對,當時已可申請司法覆核。申請人現在事隔一年半才興訟,已超過法定的三個月期限,法庭不應處理。而申請人指領匯上市會令租金物價上升等純為臆測,不足以成為推翻決定之理據。

馮華健又撕破捲入這次訴訟的鄭經翰有背後動機,法庭應保存司法尊嚴,不能被人利用作表達政治訴求的場所,在過去年半,房委會已就出售產業作諮詢,社會亦已有足夠渠道表達意見。

馮華健點名指鄭經翰在入稟前,不斷向傳媒表示將興訟阻止領匯上市,更在報章專欄裏自認是本案幕後指揮,甚至明言會為申請人付訟費,證明他扮演的角色。

馮華健續稱,申請人在上市最後關頭才興訟,之後又試圖加入新論點,對房委會察閱文件的要求又採取拖延策略,可見其興訟目的,其實是要拖延上市,令房委會尷尬。馮指鄭並非公屋租戶,無資格參與訴訟,案件勝敗對他亦無直接影響。種種證據顯示,本案申請人大有可能是受鄭支配而興訟,為鄭爭取政治利益;而據普通法原則,法庭對這種做法不應加以容忍,因此更不應受理案件。

港府作兩手準備

鄭昨晚到庭旁聽聆訊,對於馮華健的猛烈批評,他回應表示,律師都以客戶最大利益出發,對此並不介懷,但他說興訟的兩名長者「食鹽多過我哋食米」,不應將他們侮辱成跟小孩子一樣被利用。

代表兩名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向法庭重申。若將商舖出售,經營者純以商業考慮經營,居民負擔勢增。關於興訟期限,他指應由房委會上月簽約出售產業起計,故並無過期。

據悉:港府高層對於領匯官司充滿信心,認為法官不會批准司法覆核,但鑑於今次領匯上市涉及二千八百億元的龐大資金,港府高層亦不敢掉以輕心,早作兩手準備,包括要房委會預備兩套不同的支票,一套是如常上市寄給投資者的支票,另一套是全數退回給投資者的支票,若果法官真的判政府敗訴,港府會先取消上市計畫,將認購款項全數退回給投資者,然後再作部署。

此外,協助公屋居民興訟的鄭經翰亦私下向港府高官表明,如果今次輸了官司,亦不會上訴,因為已成功爭取了增加分配給本地投資者的比例。換言之,法官的判決很可能已是終極的判決。

案件編號: HCAL 154 / 2004

林炳昌自發控告鄭經翰 文匯報 [2005-01-07]

 【本報訊】領匯事件餘波未了。日前到警署報案指鄭經翰早前支持公屋居民盧少蘭婆婆上訴阻止領匯上市可能觸犯包攬訴訟罪的林炳昌,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強調,今次行動是他個人自發提出,而他與大班沒有任何私人恩怨,不存在公報私仇。

 林炳昌昨日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包攬訴訟罪」雖然是古法,但仍然需要尊重法律,不能說因為它是古法便不去檢控,除非將古法取消,否則便沒有理由有法不依。林炳昌指出,最近也有一些古法復活的案例,如較早前針對公務員行為不檢的法例。

 林炳昌表示,香港刑事法律天書2005也有說明「包攬訴訟罪」,其中包括3個重要的元素,「以一個非慈善的動機,資助他人進行民事訴訟,而產生公眾權益的干擾,是屬於刑事罪,可以監禁或罰款。」

古法也要依

 林炳昌強調,作為刑事法律小組的主席,有責任提出問題,不是想對某些人定罪,而是以法律精神為依歸。「大班向來都有自己理論,包括封咪事件,今次我的行動完全無組織,自發性地覺得今次應該要提出,為的是強調法治精神,完成自己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應負起的歷史任務。」

 鄭經翰回應時表示,尊重香港市民行使合理的司法權益,我不可以阻止,但對於今次的行動,表示遺憾「現在我是被查對象。」

星島: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成員陳鑑林認為,房署委託代理人負責為商場招租,總算是一大突破,但距離真正私人經營模式仍有一段距離,因房委會旗下商場的租賃方式始終受到一定限制,難以跟領匯的運作方式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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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7月 29, 2009

止痛藥特膠政府

傳聞 Michael Jackson 濫用止痛藥致死,我們香港特區政府亦最愛濫用止痛藥,頭痛食止痛藥,腳痛又食止痛藥,基本上無論政府出咩事,都只係做一樣野,就係猛食止痛藥,至於病因病源?永遠都當冇事發生過。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十六歲援交少女被殺案轟動社會上下各階層,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相關)昨亦直指,「援交根本就是網上賣淫」,呼籲青少年潔身自愛。

港府消息透露,因應少女援交問題日趨嚴重,而且容易衍生罪案,為了進一步打擊罪行及保護時下少女,警方會加強執法打擊網上賣淫,同時亦會研究立法管制援交行為。
...
不少投身援交活動的少女,都聲言自己不是賣淫,但李少光昨天則明確將援交界定為「網上賣淫」,港府消息人士表示,援交問題愈來愈嚴重,港府亦非常重視,因為在這些援交行為中,少女要獨自面對陌生男子,處境非常危險,亦會衍生不同的罪行,警方有責任打擊這些罪行及保護少女,會透過各種執法活動加強打擊網上買淫活動。
...
不過,陸偉雄又提醒,倘政府考慮立法管制的援交活動,包括不涉及不道德行為的金錢交易活動,就必須作出足夠的諮詢及公眾討論。「例如畀五百元,只是陪個男子行街、看戲、食飯都要管的……此舉牽涉到管制一般的正常社交,就必須深入研究」,否則法例可能會過於嚴苛。

睇到呢度真係笑左,傳聞o靚模呀明星陪老闆,唔知使唔使被人捉呢?果陪老闆的飯局,又會唔會立即納入援交的範疇?定係有錢就大哂,即係畀得錢多,出入高級些的會所就合法;反過來因為窮一些,就立即犯法?

望望那些有錢佬上娛樂版,那些相差幾十歲的係唔係因為「錢」的原因,由援交升級做「真愛」?當全港報紙都大賣咩「嫁入豪門」的美夢,又大讚嫁入豪門就叫做叻女,其實呢 d 又同援交有咩分別?因為多些錢時間長些,就值得全港歌頌追捧?因為時間短些物質少些,就因為太 cheap 而要萬人圍剿,仲要拉埋去坐監?

請高官、學者問問自己,呢個係乜野社會?點解咁多少女去援交?點解?咩話?佢地的道德價值觀出左問題?係咩?原來高級些就冇問題,低級些就有問題係唔係呢?大家都係殺人放火,大家都係出賣良心同肉體,係唔係扮高尚的偽君子就高級些,唔止合法仲應該鼓勵,而低下些的就要犯法,要處罰呢?

點解青少年要搞成咁?呢個社會有出路咩?林忌識好多例子,多年來就係做家長眼中的模範生,會考 8A 唔在講,由小學、中學到大學都係名校又如何?只因為入錯行--當年錯信政府,話咩「生物港」、「數碼港」等大隻講好好,於是畢業好多年,都乜機會都冇,唔好話結婚生仔,連基本生活都搞唔掂,努力讀書?冇關係、冇網絡、今日努力讀書又有咩用?又有幾可會幸運地有用?

係囉,入政府做公務員,除左醫生或者大行的律師,勉強付出冇人性的工作時間,尚有合理的收入之外,今日連做會計師都日日驚被人裁員,一個月只出三個星期糧都好多--美其名為放無薪假期,實為無薪在家工作,當三十五歲以下的年輕一代人人敢怒不敢言,除左出賣色相陪老闆,出賣良心擦鞋搏上位之外,基本上係冇將來;當人性扭曲到只有膠人才可上位,連讀左書都冇前途,又何況那些制度的失敗者--政府故意制造出來的失敗者?

當社會的各行各業,都腐化到唔係睇實力,而係睇關係的私相授受之時,當搏命工作,都無法找到人生的意義的時候,那些處理唔到自己情緒的,唔去賭錢、飲酒、吸毒、賣淫,又有咩好做?當社會一方面大大聲扮道德先生,實際上所謂的「好」,就係「有錢」,所謂「型」,就係「有錢」,所謂「讀書」,目的都係為左「有錢」的時候,而要「有錢」,不外乎出賣自己的「時間」、「生活」的時候,有些人選擇自己的優勢--肉體,又有咩出奇?當成班大老闆,或者上司身邊都充滿呢 d 「擦鞋仔」日日同上司「精神援交」或甚至「身體援交」的時候,想立法禁止少女援交,有用咩?

荒謬的政府,一味只係搵最易欺負的人來「重罰」,但係講到捉人,永遠只係捉最冇力最無助的小市民;例如捉幾個大老闆包明星果些,未有哂阻嚇力囉!北歐立法捉嫖客,香港唔敢學;芬蘭的交通罰款以資產的百分比計算,香港亦唔敢學,一方面又唔肯放棄嚴刑,一方面又唔敢玩真的,結果永永遠遠兩頭唔到岸,然後就貓哭老鼠假慈悲,話政府盡了力。

對,盡了力食止痛藥,我地就睇下呢個硬膠政府幾時集體暴斃。

星期一, 7月 27, 2009

BNO 與英國國籍最新討論

英國通過《Border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Act 2009》,令所有持 BNO 的「無國籍」人士,可以於 2010 年 1 月起轉申請擁有英國居留權的「正式護照」 BC (British Citizenship),有網友轉寄一些討論區的留言,希望林忌可以幫忙澄清一些錯誤的觀點,因此特別再寫這個問題。

首先第一個令人誤解的問題,就係何謂無國籍人士;這個問題其實唔係一個簡單問題,必須搞清楚幾個關鍵問題。

包括 TVB 的新聞報導,今次「受惠」的人士,只屬於在香港的少數族裔,例如南亞裔人士,這是錯誤的;因為即使你的血統是中國人,但只要你的出生地點不在中國領土或者香港(包括 1997 前的香港),根據中國國籍法,你是沒有中國國籍的。

中國國籍法第五條:「父母一方為中國公民為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簡單而言,對很多在香港定居的東南亞華僑,如果他們在海外出世,後來返大陸居住的華僑,只要出生地的國家今日承認他們出生時的國籍,則今日都會因而喪失中國國籍。

再看看中國國籍法的第十條:「第十條 中國公民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退出中國國籍:1、外國人的近親屬;」

如果你的父母出生於外國,而正式透過最新的英國國籍法,轉為英國國籍人士,那麼你也可以正式去申請,要求放棄中國國籍,又或者透過得到外國國籍,令自己得到雙重國籍,而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而大家經常忽視的中國國籍法第十條三項,只要中國政府肯認同你「有其他正當理由的」,那麼你也可以隨時放棄中國國籍,而成為無國籍人士。

因此,只要你能用以上任何一種方法成為無國籍人士,而曾在 1997 年之前擁有 BNO 的話,再有方法令到自己在 2009 年 3 月 19 日之前,非自願成為無國籍人士,那麼你就可以根據最新修改的英國法例,取得居英權。

以上咁難明,不如講講現實例子:印尼華僑。

出生於印尼的華僑,就係現實中最無解的例子,前陣子有位在印尼的華人來港,因為「抵疊政策」的消失,要成為非法的香港居民廿幾年,果時大家都唔明,點解同樣係華人,但佢會冇中國國籍呢?

原因就係,根據 1980 年版本的中國國籍法第五條,在海外出生的中國人,出世時得到外國國籍的,將不具有中國國籍。

香港有好多印尼華僑,就係歷史的產物,一方面印尼排華關閉華人學校,禁止華人讀中文,加上受到中共海外領使館的洗腦,以為中國係人間的天堂,紛紛打算回國去讀書;結果文革咩書都冇得讀,同時間又迫佢地上山下鄉,甚至受到批鬥,去到 70 年代,由於中共政策的改變,紛紛被「趕出國」來到香港。

最荒謬係,當年的中共同印尼無邦交,根據當時印尼的處理方法,凡離開印尼返大陸的華人,就禁止返回印尼,而由於中共再趕走呢班華僑,佢地來到香港時候,就成為了國際人球。

當時的港英政策就係,只要由內地出來香港,聲稱係大陸出世,就可以成為香港人;但如果聲稱在印尼出世,就只給予有限期簽證,要迫佢地返印尼。由於印尼拒絕接收,因此佢地就紛紛以虛假申報出生大陸,留在香港成為香港人。

印尼民主化之後,於 2006 年修改國籍法,宣佈 1958 年以種種歧視華人的憲法全部廢除,恢復 1945 年的相關條例,因此只有持印尼出世紙,就會成為印尼公民。

但問題係,根據拒絕承認雙重國籍的印尼國籍法,只要曾經申請過外國護照,由該天起就會自動喪失印尼國籍,因此在香港的這批印尼華人,由申請 BNO 那一天開始,就會自動喪失印尼國籍。

再根據中國國籍法,由於佢地出生時--在印尼出生,就不具有中國國籍,因此只要佢地澄清自己的出生地,就會只成為擁有 BNO 的國際人球,再根據最新的英國國籍修訂,佢地就會因此得到居英權。

好啦,咁如果出生在 1997 年之前的香港又點呢?

根據英國國籍法,只要你雙親都係英國人,你就會有繼承英國籍的資格( 1990 年的居英權計劃除外,因為只能傳承一代,除非你定居英國,又或者在英國出世)。

如上文落到香港定居的印尼華僑,如果沒有申請 BNO,根據新的印尼國籍法,應可改持印尼護照,那麼他們在香港於 1997 年前生下的兒女,由於雙親都沒有中國國籍,亦無法繼承印尼國籍(因為香港出生而得到 CUKC / BDTC / BNO),就立即喪失印尼籍的資格,因此亦會成為無國籍的國際人球,亦符合申請英籍的資格。

根據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所有 1997 年之前在香港出生的香港中國「血統」人士(即父母一方擁有中國國籍),都被單方面「附送」一個中共國籍,因此,你就成為了中共國籍,而不能根據目前的英國國籍修訂,取得居英權。

但很明顯的,目前英國的國籍修訂開了一線門縫,只要有一天中共的國籍法再修訂,又或者宣佈放棄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又或者,英國政府有意或無意或被迫,改變政策不承認中共政府強加於香港人身上的中共國籍,那麼大門就會打開,令三百四十萬的 BNO 持有者,都可以得到居英權。
根據最新修訂版本的英國國籍法 1981 年 s4B 2(c)
「the Secretary of State is satisfied that the person has not after the relevant day renounced, voluntarily relinquished or lost through action or inaction any citizenship or nationality.」 (BNO 的 Relevant day = 19th March 2009)

簡單而言,一旦中共倒台,即目前的中共國籍法一旦不適用時,所有 BNO 持有人,只要英國方面單方面相信,閣下於 2009 年 3 月 19 日未曾 Voluntarily (注意,係自願)放棄任何其他國籍,都會突然符合最新英國國籍法最新修訂的條件。

所以,英國政府的修訂,其實係幫所有 BNO 持有人,買左一個保險--如果中共好地地,香港人根本唔需要走,那麼香港人根本沒有需要居英權。

但如果中共倒台中國大亂,由於香港人從來沒有「voluntarily 自願」接受過中共國籍,也沒有「voluntarily 自願」放棄中國國籍的話,而人大常委會強加於香港人頭上的解釋,就會一夜消失,這個解釋「不再存在」之後,持有 BNO 的香港人,就會突然符合了取得居英權的條件了。

雖然比起「平權」,今次的修訂仍然未達到目標,但今次英國政府的修法,卻變相承擔左一旦中共如果倒台,香港人就會突然打開擁有英國國籍的大門,對於 340 萬的 BNO 持有人來說,這仍然是一項保險。

今次修訂之後,BNO 持有人仍有三條路可以繼續爭取平權,分別就是 1. 在英國司法覆核 2. 等待里斯本條約後,就居歐權問題的意向,或採取法律行動 3. 繼續遊說英國政府,單方面不承認中國政府強加於香港人身上的中共國籍。

其實今次的消息,亦令中共的太子黨好開心,因為佢地唔少人偷偷地落香港時拿左 BNO,萬一中共有咩冬瓜豆腐,佢地就可以全身而退,只留下一堆五毛在香港......

伸延閱讀:
劉江華草泥馬 BNO 論

星期日, 7月 26, 2009

作用力等如反作用力

膠袋徵費後 商會指用量反增 (星島)2009年7月26日 星期日 05:30
(星島日報報道)膠袋徵費實施近三星期,本港塑料袋業廠商會指業界的用膠量反而增加半成,雖然背心袋定單大減三成,但垃圾袋和超市用作放置蔬菜水果的平口袋,定單分別急增三成和兩成,認為社會並無預計平口袋濫用情況嚴重。在超市所見,確有市民如「扯廁紙」般取用平口袋,環保團體呼籲市民自律,認為濫用無手挽又更薄的平口袋是「損環境而不利己」的行為。

  膠袋徵費於本月七日起實施,市民在大型超市、便利店及個人護理用品店購物時索取膠袋,須繳付膠袋費每個五毫。香港現時每年有十八億個膠袋被棄置在堆填區,政府預期徵費實施後每年可減少十億個膠袋,但塑料袋業廠商會副會長劉志良卻指,雖然在徵費後背心膠袋定單大減三成,但業界接獲的垃圾袋定單亦同時急升三成,連超市內主要用來放置蔬菜及水果的平口袋定單亦急升兩成。

  取十個八個放手袋「備用」

  「膠袋徵費實施前每張定單貨量只有一千件,徵費實施後每張定單貨量卻升至三千件,出貨時間更由徵費前的十日減至七日。」劉志良認為,出貨日期較徵費前趕,量又較徵費前多,相信社會沒有預計濫用平口袋問題嚴重,「市民對平口袋使用量大到無法預計!」他指出,雖然背心袋定單減少,但受平口袋與垃圾袋定單急升影響,用膠量反而較徵費前多半成。......
假的!一定係假的!所有同大家幻想唔同的新聞,就一定係假的!偉大的膠袋稅居然令用膠量增加?一定係假的!冇可能!邊有可能?

呢個一定只係短期的效應!冇可能o既!呢單新聞一定係作出來的!唔係點解收左稅,反而會令用膠量增加呢?那些事前誓神劈願話用膠袋稅環保的人,佢地一定會唔認輸,佢地一定要只要得出一個有利的數據,就好似到今日都仲有人死撐電子道路收費一樣,堅持一定會成功!

連倫敦都失敗,佢地都用過期數據係死撐會成功!膠袋稅令用膠量增加,佢地都一定唔會睇呢個數據,而只係表面超市用少左袋!呢個就係人類--特別係中國人最有趣的現象--就係大部份人,只係「我相信」、「我認為」、「我感覺」,而係唔需要睇數據,亦唔需要睇證據,又或者只係肯睇自己相信的數據去發言,而否定其他一切可能。

物理學之父牛頓的第三定律--作用力等如反作用力,其實就同樣適用於人生;舉例說,大家為左「愛護書展」,為左「反o靚模」,近日多多動作,反到五萬幾人入組,結果卻成功令o靚模由娛樂版進入港聞版,令o靚模的書展賣寫真成為近日最流行的話題,於是反o靚模的力量,成為了o靚模賣書的最大宣傳力量,當初反o靚模的朋友,看見佢地現實的銷量,看見自己反而成為了o靚模最大的銷售廣告助力,唔知有咩感想呢?唔知會唔會覺得好不甘呢?

有讀過法理邏輯學 Jurisprudence 的朋友,就會知道咩叫 Legal Positivism,即係法律實證主義,其中一條最重要的重點,就係思考法律的時間,唔該唔好用「道德」作為標準,而最重要係睇法律會唔會有效,達唔達得到設計的目的;可是望下我地偉大的政府同立法會,當佢地立法的時候,有冇用過呢套的思考原則?佢地立法的時候,係感情用事,係搞「道德聖戰」,定係有冇用法律邏輯思考過?有冇諗過法律最重要的問題,唔係道唔道德,而係行唔行得通?有冇可能執到法?但係當林忌用這些英國法律思想最基本的理念思考的時候,居然遇到咩反對?偉大的中國人,就係永遠唔會同你講「可唔可行」,只係會睇「道德正確」。

好簡單,用番物理學定律就可以解釋--你一拳打落牆度,作用力等如反作用力,你用幾大力,就受番幾大力;你話你痛些,定係牆痛些?你打人之前,有冇諗過你呢一拳打唔打得碎堵牆?打得碎,就好似空手度劈板咁,力就可以卸開;打唔碎,你就要受番哂,如果你係鐵人,打的係鐵拳,咁當然冇所謂,但係你係肉體,未傷得多過牆囉。

之但係,我地偉大的中國人出拳之前,係唔會諗呢個問題,因為佢地係花生黨,佢地係路人甲,痛唔係佢痛,係你痛,所以佢地會叫你打啦!打大力些啦!好呀,我支持你呀,我支持你去死呀!孫子兵法教「知己知彼」幾千年,結果學得最少的就係中國人自己,永遠都既唔知己,亦唔知彼,當事實唔符合當事人的想像的時候,佢地的反應好直接,就係唔肯相信,當睇唔到,當佢唔存在,再反咬一口,問你老作有咩目的?點解要傷害佢地感情?點解要報憂不報喜?點解唔考慮下佢地的感受?

唉,無言......

推介新書《雙曾報喜》

林忌最近忙到傻左,乜都做唔起,唔單止新書寫唔哂,連應承幫朋友推廣的書都唔記得做。

好彩書展未完,雖然遲左少少少,希望蘇施藍兄唔介意啦
推介新書《雙曾報喜》

星期四, 7月 23, 2009

改善空氣社會要付出?

商台:邱騰華稱改善空氣社會整體要付出
(星島)顧問建議的措拖,主要從發電燃氣、提早更換污染車輛、管制船隻排放、交通管制、擴大鐵路網及推廣能源效益着手。首階段共有十九項建議方案,包括增加本地天然氣發電比例至五成,預計可減排約一萬三千公噸二氧化硫及二萬五千公噸氮氧化物;提早淘汰歐盟前期、一至二期商業柴油車輛及專利巴士。但這兩建議會增加成本,可能令電費及車費分別加價兩成及一成半。

政府終於肯處理電廠同柴油車的問題,實屬可喜可賀,但去到最尾又把問題矛頭指回公眾,卻留下了尾巴和伏筆,令人懷疑這是否一種玩「各個擊破」的分化手段,留下不去處理的尾巴。

先說電廠的問題,當初和兩電續牌,政府為何不早早去提出這些問題,卻在今日才提出?兩電過度發電,利用法律的漏洞不斷以投資名義不斷增產,到今日都有大量剩餘用電,特別是港燈比起中電貴那麼多,為何談了多年的兩電聯網,至今仍未有任何消息?說到底,就和膠袋稅一樣,冇錯政府係要搞環保,不過永遠只係拿小市民開刀,真正需要負責,需要官員出來保障的市民利益,佢地就唔理了。

「顧問建議在中區、旺角及銅鑼灣設立低排放區,並增設不准車輛進入區或行人專用區,另又建議重整巴士路綫等。若首階段項目成功執行,每年電力的二氧化硫的總排放量,可由六萬六千公噸下跌至一萬一千公噸,跌幅達八成二,並減少因污染導致入院達四千人次,以及港人平均可多活一至兩個月。」

同意呀,早就應該做呀,人人平等的不准使用,這是非常理想的方式;唔係有錢就可以大哂,唔係有錢就可以駛架法拉利入去怒噴燒油,大家都係人,唔通只係有錢人先可以去銅鑼灣?唔通有錢人先可以去中環?睇到呢 d 都仲有多少欣慰,覺得呢兩年寫文的努力,唔係白費,但係請大家睇埋先...

「第二及三階段建議項目,則是加強各措拖的力度,包括進一步增加天然氣發電比例,並建議在港島北實施電子道路收費、削減中區泊車位,實行車輛通行證配額及使用氫能電池車輛等。」

又來啦又來啦,政府的方案推推下又露出狐狸尾巴啦,上面一切被我地嘈到狗血淋頭的真正污染源,終於肯去面對,轉個頭又來呢幾招--連推行「電子道路收費」的倫敦市民利文斯通都落台,冇替代道路,香港成街都係商業區送貨,係都要放呢個最不義又冇效的電子道路收費落去--連倫敦都證明左係冇效,依倫敦的道路設計的香港,呢班友偏要用幾年前過時的舊資料死話有效,就好似食左過期春藥咁,偏要迷信有效。

最好笑的方案就係「削減中區泊車位」--全中環擁有最多最車位的是甚麼機構?香港特膠政府是也;香港的公務員就係全港最大的司機群,唔單止計公務員自己開車,仲有大量公職人員以及專門附責接載權貴的司機,其中一位就係成日叫市民要付出的環境局局長,都一樣坐司機的車;平日返工大家落街去中環睇一睇,幾多職業司機大佬違例泊車?呢班司機邊度來的?邊個請的?當 cut 左泊車位,班司機大佬的車會去邊?在街上多轉幾個圈囉,結果會點?會造成更多污染定係我地偉大的有錢人或高官,會唔會因此改坐地鐵?

口口聲聲話要環保就要市民用錢去換,點解我地的環境局局長同高官卻可以繼續扮清高之餘,偏偏安於做一個無恥的偽君子?點解紐約市長彭博身體力行,日日坐地鐵返工,我地的環境局局長卻繼續要坐有司機開的私家車返工?同時卻要針對果班送貨的司機大佬?

用邱騰華的偉大建議,由政府部門開始,無論高低,實行泊車配額制,除了特首之外,所有局長應該一星期只可以坐三日私家車,其他必須坐公共交通工具;要 CUT 中環車位?就由政府部門開始,新政府總部應該只設十個停車位,其餘一個泊車位都冇,禁止公務員開車啦!否則實行電子道路收費又有咩意義?政府呢頭收錢,果度就出番 D 錢畀公務員,唔通香港要比大陸更有特權,特權大到只限做官先可以開車?

絕呀,Cut 車位的意思,就係要趕絕請唔起司機的車主,即係你每個月畀得起錢,請個司機隨時候命,就可以隨時在中環四圍轉圈;我地就日日見到,中環就係有大量呢類替老闆開私家車的職業司機,浪費佢地的青春、光陰與寶貴的生命,既要在停車熄匙時苦候在車中曝曬,更要承擔污染環境的惡名;既然政府覺得中環唔應該繼續擠塞,最簡單的做法,亦係邱騰華最愛的做法,就係收取「職業司機環保徵費」--「司機稅」;凡唔係自己開車,卻要請職業司機開車的,就好似外傭咁收稅,所有開支就用來補貼公共交通工具。

點解呢?收取電子道路收費,架車入左中環,呢班請了司機的大帝,會叫佢地的司機開走架車,定係留在中環呢?呢班大帝長期的做法,就係要 d 職業司機長期在中環候命,點解中環咁塞車?就係呢班大帝囉,你話收左錢佢地會唔會唔坐?你話收電子道路收費,除左趕絕小市民之外,佢地咁樣浪費地球資源,點解又唔應該出一分力呢?

最低收費每個月由兩萬蚊起,凡請職業司機代勞的,就要交呢筆額外的稅款,去為環保盡一分力!長期更應該效法芬蘭政府的做法,把稅款根據財產比例來定,愈有錢的就愈重稅,例如每個月收入的 10%,咁先可以起到作用嘛;政府睇下成中環都係名車,你話只係收廿蚊、一百蚊又有咩用?為左環保,梗係應該人人有份出力o架嘛,係唔係先?

當小市民都要付出佢地人工咁大部份來做交通開支的時候,點解只係小市民去對環保出力,而呢班大帝卻只係得把口呢?係囉,點解邱騰華等仲繼續坐住架燒油車,被個司機載來載去,卻唔身先士卒,去坐地鐵呢?點解連紐約的超級有錢佬市長都做得到,而呢位發動環保聖戰的偽君子卻做唔到呢?

有錢就可以超速,有錢就可以亂泊車,有錢就可以用膠袋,有錢就可以污染地球。
這裏是香港,有錢有特權,就好似古代中國,有錢佬殺人放火,可以畀錢填命的邏輯一模一樣。

這個病就叫做「官商勾結」,明冇?

星期三, 7月 22, 2009

唐英年一億人毀滅香港計劃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人有沒有想過,在十年後,可以住在東莞去沙田上班,可以家住深圳龍華但在尖沙嘴工作?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接受本報專訪時,就描繪了一幅粵港融合的遠景。他認為,香港的出路,在於一國兩制《基本法》框架下的融合發展觀。朝着粵港融合的目標前進,香港的巿場規模可以由現在七百萬人口擴展至一億人口;香港人可以選擇一個更便宜更優質的生活環境,而在「一加一大於二」的優勢互補下,珠三角可以成為全國最具經濟活力的區域。
...
在融合發展觀下,唐英年期望在綱要限期的二○二○年,可以見到:「住在東莞去沙田返工,或到尖沙嘴返工,就同今日你住在沙田、上水、大埔在尖沙嘴返工一樣咁方便,將來在龍華去到九龍尖沙嘴,約二十分鐘車,分分鐘快過你今日在沙田去尖沙嘴。」

他相信,一個每月二萬元收入的家庭,若在香港居住,可能生活質素一般,但「他住在深圳龍華,兩萬元生活質素一定比現在好。我覺得咁樣是以民為本,能令市民的生活質素得到提升。可能有人話我們加多些人工畀他們就得啦,這不是長遠最好的方法,我剛才講是一個好大好策略性的方向,而這個方向我們是可以做得到的。」』

在一眾下屆特首候選人之中,最令人反感的就是唐英年,比起梁振英或任何一個其他人,遺禍更烈。

由維港巨星匯、紅酒稅到「拍拍籮柚」硬銷「銷售稅」,唐英年顯示了佢就係董建華的嫡系傳人,就係好大喜功得來 IQ 特高,而且就同老董一樣視野狹窄,好似紅酒稅益自己友,寄電郵葉劉選補選,陰陰濕濕組織自己的小圈子,集合假中立、假「獨立議員」去圍圈,係密室政治的能手,可是一講到治港理念,一講到最基本的執政能力,對唔住,一眾特首熱門中,佢係最差果個。

望下佢的「融合大計」,冇錯--經濟融合係全世界的潮流,但係融合係單方面的,定係雙方面的?點解歐盟要在九十年代先突飛猛進?點解歐盟要去到廿一世紀先開始進一步的整合?在二戰後傷痕累累,國家紛紛破產的歐洲,點解要去到近呢廿年先開始急起直追,再次可以和美國分庭抗禮?

原因就係思想、制度與文化的割裂;在蘇聯發起的共產黨鐵幕令歐洲分裂,令歐洲分成兩半,單係最先進的德國,都因為分為東、西德而缺乏力量和市場。

好啦,引用土共最愛的形容詞 1990 年「蘇東坡」--華沙公約國瓦解,一眾東歐國家離開鐵幕,點解要去到近年先可以同歐洲整合?點解唔可以早十年去做?原因就係歐洲的整合,唔單止純粹係經濟方面的整合,而係從更重要的如法律、政制、文化去入手,如果沒有這些最基本的制度保障,如何整合?如何處理跨境的問題?

而最重要的一點,就係要整合,就係雙方只有望向一個更高的標準,而唔係要求其中一方降低標準,點解芬蘭唔同俄羅斯整合,而要同歐盟?點解連鳥克蘭同波蘭,都寧願面對西方,而唔係繼續同俄羅斯聯手?原因就係除左錢,就係普世的民主、人權、自由與法治的體制,先係人民生活所追求的。沒有這一切,叫佢地擁抱獨裁專制的生活,冇錯好多未融入香港文化的新移民或者會肯,但已融入香港文化的,就絕對唔肯。

由上年的毒奶粉到今年的廣州黑人抗議,最明顯的就係內地的法制、政制、人民的精神生活落後了最少二十年--而今日內地根本沒有意願去改革政制與法制的問題。一個收入兩萬元的家庭,搬返大陸住?除了換來更大的空間之外,其他的條件呢?由空氣、飲食、人權、自由、法律、甚至係路人文明的差距,係用錢買得到的嗎?當內地堅決拒絕推行政改,仲強迫所有電腦安裝綠霸--花季護航呢類侵犯私隱規管互聯網的間諜軟件的時候,你肯接受呢種倒退五十年的精神生活?連 CCTVB 都冇得睇,要睇正牌的 CCTV 的時候,連 CCTVB 做時事節目都會被抽起,換成廣告的時候,你願意長期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之下?你寧願小朋友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點解連搬左返大陸,都死要送佢地返來香港讀書?點解死都要申請來香港?

唐英年可以講得出呢計劃,就證明了佢的思想質素就係咁低劣--就同佢隨口都講出一大堆「拍拍籮柚」、「吊吊揈(條條 fing )」一樣,就係以為市民對生活的要求,只有錢連「收入兩萬的家庭」,內心都覺得應該送返大陸,而唔應該留在香港居住,所以先用來作為例子,去證明「返大陸生活質素一定比現在好」,果真係「窮得只剩下錢」的「人形生物」,配以「飲市民的血」美譽。

唐英年期望 2020 年達到佢「住在東莞去沙尖沙嘴返工」的計劃,其實就暴露了佢的一切政治意圖,佢就係計劃把香港大陸化,把香港人送返大陸,換一大堆共產黨的高幹子弟後人,賺夠了一大堆貪污國家的錢,來香港嘆世界,就正如今日所有豪宅都已經被佢地全部買起一樣。

連立法會普選都話最快要等到 2020 年,唐英年就打算 2020 年搞香港大陸融合?唐英年為了佢特首的美夢,不惜毀滅香港的一國兩制,而要把香港成為中共廣東省下的一個殖民城市,從呢點就可以看出,中聯辦研究部主任曹二寶的第二管治力量,就係唐英年的計劃--把香港從地圖上抹去,把香港的一切,由政治、文化、思想、價值全部一筆勾銷,換來係倒退五十年的制度,倒退五十年的生活,其恐怖之處,就有如二戰後蘇聯史大林的恐怖地圖重劃,把原有東普魯士、西里西亞的德國人全部趕走一樣,是僅次於希特拉滅猶的反人類罪行。

香港由領土到經濟模式,根本係似歐洲的比利時或者盧森堡大公國,係以服務業的成功來保持繁榮;六、七十年代香港成為亞洲四小龍,靠的絕對唔係大陸;新加玻更細,都可以獨立立國,香港人唔追求獨立,唔代表要打爛一切去追求「融合」--特別係內地的政制落後幾十年,融合的結果就係香港玩完,因為一億人對七百萬,因為無數廉價勞工將會把香港低下階層的所有工作機會全部掃走,就好似今日內地較貧省份的民工把富裕省份的勞工全部掃走一樣。

很有趣的,香港幾個必須靠大陸的因素,就係特區政府一手造成--例如食水,單係水管就近三成以上係因為水管漏水而流失!加上兩成住宅仲用食水沖廁,搞成咁點解冇環保團體日日嘈夜夜嘈?比起一個小市民的浪費,政府造成的浪費後果嚴重幾多倍?陰謀論睇,故意浪費大量食水的原因,就係要令香港人必須依賴東江水,而唔可以轉用八、九十年代有新技術大大減輕成本的海水化淡技術。

一眾土共與親共媒體,近年紛紛用納粹黨的做法,篡改香港歷史;把香港經濟發展的六、七十,改為佢地口中的「七、八十」,目的就係用八十年代開始的鄧小平經濟改革,倒果為因說係香港繁榮的原因。

點解人地歐洲小國如比利時,可以維持工業?點解新加玻冇大陸因素,都可以繼續保有工業好長時間?原因就係--係因為大陸搶去香港的工業,到後來才變成香港要靠做大陸的轉口生意;因為香港的商人,在選擇發展高技術,或大陸的低成本勞工時,佢地選擇了大陸的低成本,因此香港完全失去轉型的機會,昨日成功的原因,變成今日失敗的結果。

而令香港死得最慘的,就係教育制度--花五百億一年的經費,換來卻是全球已發展地區最低的大學入學率,在亞洲四小龍中錢使得最多,入學率卻最低,教出來的又比唔上人,實在最荒謬的制度,而偏偏硬膠的香港人,只係乜都以為靠錢就得,以為使得錢多就有高質素,以為有錢,就大哂,結果就係搞出今日的爛攤子。而另一班膠則以為今日大學「太多」,卻不知道七十年代的香港係「新貴」,今日係「已發展地區」,遊戲規則完全唔同;教育的問題,係教得太貴教得太差,而唔係收生太濫,問題係點解香港人使了幾乎最多的錢,卻得出最差的結果?

我地唔係向上發展,卻只知道向下發展的結果,就係完全的毀滅;香港應學盧森堡,應學比利時,而唔係乜都講數量優勢,鬥人多地多,只會變成第二個巴基斯坦;唐英年的「巴基斯坦」計劃,就係打開通往地獄的大門,出賣港人把香港殘存的優勢--自由與法治的制度完全毀滅。

香港人,我們不要唐英年!

星期一, 7月 20, 2009

抓緊你的老母

『學校須狠抓德育教育
(星島)2009年7月19日 星期日 05:30

(星島日報報道)近來關於學校青少年學生出現不守道德、違法亂紀的行為接二連三,令人瞠目結舌,更令人匪夷所思,具體表現在六方面。

糾正學生六種劣行

其一,打劫和高買。三名年僅十三至十五歲的少女,竟然涉嫌聯群持刀打劫的士司機而被拘捕。有的為了貪小便宜,在商場取了貨不付綫,被管理員當場捉獲。

其二,濫交、亂搞男女關係。有的女學生隨便跟人發生兩性關係,甚至懷孕要墮胎。一名十七歲少女涉嫌援交提堂應訊,竟在法院內酥胸半露,不以為耻。

其三,濫藥吸毒。天水圍 三名年紀只得十四歲的初中男生在公園索K,神智不清陷入昏迷狀態。據統計,學校學生吸毒人數有上升的趨勢,○八年首三季全港呈報吸毒學生有六百九十多人,較○七年同期增加一百三十三人。

其四,不愛惜生命、自殺。有的學生因功課壓力或愛情困擾,一時想不通而燒炭或跳樓自殺,例如○八年十二月九日,一名就讀中大醫學院三年級女生,疑不堪學業壓力,深夜由天水圍寓所走出天台躍下死亡。據教育部門統計,從去年至今學生自殺身亡事件共有八宗。

其五,吸煙、賭博成風。在公園或公眾場所不時可見到學生三五成群在吸煙,或在陰暗角落賭「十三張」、「三公」,有的把錢輸光連午餐也無錢開飯。

其六,搭車不按次排隊,爭先恐後,看見老弱婦孺也不讓座。

上述學生的六種表現都凸顯出有的學校未狠抓德育教育造成的惡果。因此,學校對學生加強德育教育很有必要,大力宣傳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道德規範,培養學生從小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如果品行端正、自重自愛、有了明確的學習目的,自然會產生無窮的學習動力,提高學習成績。至於如何灌輸德育教育?可以根據學生的思想實際情況,每段時期訂出教育中心內容;根據一年中的大節日,如「五一」、「七一」、「十一」進行愛國主義、革命傳統教育;可以組織學生參觀有關展覽會;邀請警方來校進行法制教育等。有的放矢地展開德育的活動,一定會收到良好效果。

余耀榮 香港長者記者協會秘書』


老人家成日話「一代不如一代」,話年輕人乜乜物物,望下呢篇「恃老賣老」的垃圾文章,對唔住,只適宜送去堆填,仲印出報紙?你話啦,呢 D 垃圾唔係浪費地球資源係乜?

呢位余耀榮的老人家,請抓緊你老闆的褲腳,又再抓緊你共產黨的腳板底,大陸日日搞「愛國運動」,一年慶幾十次,「大力宣傳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道德規範,培養學生從小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樣樣都做齊,結果如何?大陸的治安好些,定係香港的治安好些?大陸的秩序好些,定係香港人的秩序好些呢?返大陸啦,唔好留在香港獻世啦!

有討論區人士睇唔慣內地新聞日日荒謬絕倫,開了個叫做「強國系列」、「傑出華人系列」,日日統計內地的失禮事件,那些親政府的人怎說的:「做乜報憂唔報喜呀」?睇下香港呢班親共的所謂「香港人」又點?用香港最衰的例子來數,卻唔理香港有呢 d 事情遠比內地少的事實,仲要唔理香港近年搞成咁,就係你班友親共的結果!

老一代人人都講,以前的香港絕對唔係今日咁樣;搞到今日愈來愈差,係因為好多受文革搞到乜中國文化都冇哂的內地人來左香港之後,先搞成今日咁,偏偏呢班契弟可以埋沒良知;明明係香港「大陸化」,佢地就講到係香港人唔夠愛國,為左達到佢地的政治目的,可以完全打橫來講。

睇下呢篇文登o係邊?就係好多老師推薦的「中立」星島報呀!唔知老師覺得呢篇「抓緊」的論點,中唔中立呢?唔知中文老師對「抓緊」這個詞語,有冇反感呢?寫「抓緊」係唔係好中文呢又?

林忌呢兩年寫得更多廣東話,就係為左抗衡大陸化的爛中文入侵;上面果位阿伯的中文水平好嗎?我真係想問,咩叫「抓緊」?係唔係連「把握」都唔識?好好一個「把握」唔明,卻要「抓緊」?只要識少少中文,幻想下一個癲婆用佢的黑指甲大大力抓落個扶手度,就有嘔足一日一夜的感覺,抓乜?貓呀?老虎呀?獅子呀?抓咩緊?你有爪咩?定係你留左指甲咁唔衛生呀?乜你用指甲刮落個扶手度咩?

『孫明揚:培育人才抓緊新機遇
局長專欄 -「財庫」與你:抓緊資產管理發展勢頭 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曾蔭權:抓緊歷史機會 聚焦「怎樣普選」』

自從內地班農民級數的文盲共產黨官員開口埋口抓緊之後,連香港呢班狗官都日日抓緊--抓來抓去,只會令人聯想起「抓下體」...廣東話爛 gag「Albert Chow」也。

連港鐵的普通話廣播,都用「抓緊你的扶手」,「抓緊」得好誇張,怪唔得之成日見到有自由行,去到扶手電梯大大力「抓緊」扶手,真係抓得好誇張,抓得好用力,然後因為咁而扭傷,甚至帶來意外--每次聽到「抓緊扶手」,就好似見到一對對「九陰白骨抓」,在地鐵施展暴力,難聽到打冷震,令人毛骨悚然。

林忌就係有堅持,堅持唔用共產低級語言,而係用廣東話寫文,都比呢班垃圾典雅。只要閣下係使用廣東話發言,把「的」字變為「忌」字(即係「o既」),就會發現林忌的文章其實係好好讀,抑揚頓挫都有;有些睇唔明廣東話的友仔,居然大鬧林忌文筆低俗,自問成語又用得多,達意之餘仲有時玩下押韻,偏偏呢班友仔視而不見,只係偏愛「抓緊」級數的中文!如果鬥抓緊老母,我自嘆不如,你地慢慢抓啦,好行唔送!

神者撚,撚呔撚;請抓緊,抓乜撚?

星期日, 7月 19, 2009

書展見o靚模(o靚模下集)

一場o靚模風波,最令人印象深刻的,除了o靚模的身材之外,就係全香港的抽水神功。

以往再多人的 facebook group 都引唔起記者的興趣,今次居然引起咁大報導,點解呢?原因就係件事本身夠哂嘩眾取寵。

有一樣大家無法否認的事實,就係如果唔係炒「o靚模」呢個題材,根本成件事唔會有人理,亦唔會上哂報紙;試試開個小組叫做「我要健康書展」,個小組有冇一千人都成問題,好悲哀的事實就係,香港人本身就係嘩眾取寵的元兇。

『抗議書展垃圾化,請「o靚」模們滾出7月香港書展』--呢個組別的名稱,引來近五萬人的支持,作為一個用常識與邏輯思考的人,見到「滾出書展」四個字,會覺得係咩意思?會有咩感受?當你加入呢個小組的時候,你會唔會在「唔認同」『請「o靚」模們滾出7月香港書展』的情況下,加入呢個小組呢?

或者有朋友會,但如果你唔認同「滖出書展」的價值時,你會唔會成為呢個小組的管理人呢?

例如有親共人士開個小組,叫做「抗議報紙垃圾化,請黎智英滾出香港」,唔知各位朋友又會唔會認同加入?

呢件事給予香港人的教訓就係,絕大多數人係用感性去思考,而唔係用理性去分析;佢樣衰,佢就抵死;你唔鍾意一個人,你憎一個人,就可以用語言送佢去地獄,而唔諗下背後合唔合理,自己的行為是否合符邏輯。當激情過後,冷靜落來終於發覺有問題,但是否太遲?

當有五萬人加入「反o靚模」,只得二千人加入「與道德塔利班割裂!我們理性和包容地向書展提出抗議!」的時候,大家係唔係應該有些反思?其實五萬人之中,有幾多人係抗議書展垃圾化,又有幾多人係為反o靚模而加入呢?

事實就係,第一個小組到今日都大字標題寫明,請o靚模「滾出書展」;如果你加過小組,卻唔肯認自己認同「滾出書展」的價值,簡單而言,就係「走數」--除非你聲稱,自己從來睇唔到『請「o靚」模們滾出7月香港書展』,即係對唔住講句,係連題目名都未睇清楚,就好似三歲細路咁 click 左入去加盟。

事後退出另組群組,冇錯係一個好開始;但係更重要的係,參加者曾經認同過『請「o靚」模們滾出7月香港書展』的價值,呢點係事實,係不容否認的。

力抗 Theresa周秀娜夾攻 Stephy濕身谷小說微波蕩漾

o靚模橫行娛圈勢兇夾狼,連日各自推出超性感寫真,密謀在書展殺出血路。玉女掌門人的鄧麗欣( Stephy)為硬銷愛情小說也博盡出奇招,破例着三點式玩濕身誘惑,更會在書展首日舉行簽名會,硬撼同日開壇的宿敵傅穎( Theresa)和勁敵周秀娜。」

我到今日都唔明o既係,大家趕o靚模的原因係乜?水著?鄧麗欣等明星都係 sell 水著;簽名會?明星的簽名會多人,定係半紅不黑的o靚模呢?

反過來,當大家喜歡一個人的作品的時候,為何會喜歡一個人的「簽名」?其實得到「簽名」的本身,又係唔係「偶像崇拜」?一個大文豪搞簽名會,大排長龍引起大家的激情,又會唔會引起場面混亂難以控制?定係其實一個人可唔可以搞簽名會,用咩標準去決定?品德?名氣?定係憑個人喜好?我鍾意就支持,我唔鍾意就反對?

第一個問題,香港係唔係應該禁止寫真集在書展賣?我地係唔係應該審查書本的內容,以確定健康先可以在書展發售呢?

第二個問題,如果寫真集可以賣,咁可唔可以宣傳呢?咩程度的宣傳為之合理呢?

當講到呢度,大家就會發現一個邏輯上的問題,就係如果可以賣,點解唔可以宣傳?如果可以宣傳,點解唔可以畀作家上來宣傳?

例如才子係賣才氣,因為佢的才氣吸引左大班 fans;我地係唔係要禁止佢著西裝,以免才氣太迫人,引起場面混亂,所以要求佢應該著 T-shirts,或者打扮成豬肉佬的模樣?

荒謬,才子當然應該唔受限制,但點解?因為佢「高尚」?因為佢本書「健康」?定係因為佢有「內涵」?

寫真集賣乜?出賣色相也,如果書展容許賣寫真集,卻唔畀佢地宣傳,標準係乜呢?佢地樣衰?佢地唔夠料?佢地人格低劣?出賣色相好 cheap?

咁如 Stephy 一樣賣色相,一樣賣泳裝,係唔係應該受到同等的對待?如果只係向o靚模抗議,卻唔向呢 d 歌星抗議,又係唔係公平呢?

如果向o靚模抗議的過程,又引起混亂,又引起更多人塞住個書展,又引起愛書人唔方便,我地又向邊個投訴呢?係唔係我地到時又應該坐低靜坐,向抗議的人抗議呢?

於是乎,成件事就變左鬧劇--因為一開始個小組名炒作「o靚模滾出書展」,於是乎引起所有反o靚模的人加盟,然後就引起各路人馬的抽水;娛樂版狂抽水,大谷銷量;陳志雲又抽水,在 TVB 用美女廚房之類的節目力谷o靚模之後,宣佈從此唔再畀o靚模上鏡;至於「已退出」了o靚模群組的前管理人 Issac,則莫名其妙地中伏,愚蠢地走去同佢自己組別無關的o靚模 Lavina 見面,被渲染、被一班討論區的「花生友」恥笑做毒男。

蘋果娛樂版的確係「設局」,但係當事人說是「假新聞」,呢點就難企得住了--如果係反道德塔利班,根本就唔應該去見o靚模;一方面話唔係反o靚模,另一方面卻去見o靚模,只能說是愚不可及,被人質疑「為見女」而去,呢點係好有殺傷力的。

『報導以扣帽子手段標籤張振海是「反o靚模盟主」,是「計劃於書展開幕當日靜坐的反 o靚模召集人 」。但事實是張振海由始至終都不是4萬多人的「反o靚模」群組的發起者,而是希望爭取貿發局改善書展管理的社運發起者。』

1. 問題就係,當事人曾係該組的管理員,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2. 個組別一直都叫『請「o靚」模們滾出7月香港書展』,唔認同「反o靚模群組內充斥人身攻擊和道德審判的風氣」?最令人質疑的就係,咁點解你最初又肯做管理員?係唔係太天真?係唔係太愚蠢?係唔係唔識中文,唔知咩叫「滾出」?
3. 『《蘋果》娛樂版製造「轉軚」假象』--事實就係當事人的確有「轉軚」,由原先做『請「o靚」模們滾出7月香港書展』的管理員,最終改為反對貿發局,問題係娛樂版真係好衰,因為好多討論區讀者「陰謀論」認為當事人「轉軚」,係因為「美色」所迷。

娛樂版渲染係事實,媒記衰格係事實,但係當事人單拖一個男仔走去見o靚模都係事實,佢之前參加過,仲成為過『請「o靚」模們滾出7月香港書展』的管理員都係事實;由支持「滾出」,到而家認同 Lavina 可以賣寫真集係事實;在 Lavina 面前唔鬧佢,唔叫佢滾出都係事實;而當事人自稱要「緩和雙方衝突,促當局劃出適合界線,爭取雙羸。」--呢點成功亦都係事實,只係最不幸的,當事人被討論區恥笑佢外表,以及恥笑佢見面時的行為,而呢 d 行為亦入哂鏡上哂網有片睇,大家睇完有咩感受係每個人自己的權利,呢點亦都係事實--例如收簽名寫真集,例如評價 Lavina 做 ok (我就一定唔會咁答啦)。

偏偏最值得大家留意的事,卻冇人留意--『無線封殺令趕絕o靚模 陳志雲撐美味天使「成年舞蹈員

『無線總經理陳志雲昨日被問及「o靚模之亂」時,他表態o靚模風氣不可長:「我剛剛才知道o靚模這個名稱,我對o靚模的理解是未成年、無技能與Show身材的女仔。可能她們也分不清自己想做真正模特兒,抑或只想加入娛樂圈。其實日本早已有這類型的o靚模存在,香港已算遲了。」』

『陳志雲表示已跟綜藝科總監何麗全與監製錢國偉了解選用o靚模亮相的節目,大家也不想鼓吹這種風氣,有o靚模參與,並已錄影的節目會如常播映,但以後避免安排o靚模演出。有指《美女廚房》的美味天使也是推出寫真集的o靚模,陳志雲說:「美味天使已成年,她們是舞蹈員,並非o靚模。」對於o靚模殺入書展,令書展變質,陳志雲認為公眾人士覺得書展是鼓勵讀書風氣,身為家長的不希望孩子在書展中接觸暴露照片,「睇書是增值,所以有人認為應與寫真集分開」』

開心大發現!
1. 原來美味天使係舞蹈員,並非o靚模,咁係唔係同無線有合約的就係藝員,而唔係o靚模?陳志雲表態「o靚模風氣不可長」,係唔係代表人人都應該簽 CCTVB 的賣身契呢種風氣先可長?
2. 乜原來反o靚模係反佢地未夠十八歲?咁當年 Cream 果類未成年歌手又係唔係應該全面封殺?
3. 「身為家長的不希望孩子在書展中接觸暴露照片」,因此無線會唔會封殺 Stephy?定係因為 Stephy 係「歌手」,就好似美味天使的「舞蹈員」一樣,所以有特權?

「我對o靚模的理解是未成年、無技能與Show身材的女仔」--唔知呢幾隻字用來形容香港小姐合唔合適呢?唔知成為港姐要有咩「技能」呢?係唔係要有大學文憑先可以參賽?定係答到 d 弱智級數的問題,就叫做「有技能」?

大賣美女廚房的係 CCTVB,反轉豬肚就係 X 的,都係無線,香港的確係國際抽水都會,但抽到咁係唔係無恥得好離譜?

其他事,大家再睇原文自行再評價吧!

蘋果:反o靚模盟主 Lavina即轉軚獨轟周秀娜
獨立媒體投稿文章:嚴詞譴責《蘋果日報》娛樂版製造假新聞

每日一膠:o靚模與書展(o靚模上集)

星期六, 7月 18, 2009

反青少年大家長霸權主義

石丹理是誰?此人就是香港的禁毒常務委員會主席;最近佢提出禁止 16 歲以下於晚黑十二點後去網吧,目的係反吸毒--係繼佢要求小學生強制驗毒,繼佢要求減少青少年上網時間,繼佢要求為保障歌星的「版權」,改替青少年人安裝 56K 上網,唔需要寬頻之後的又一巨獻。

網友說:『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石丹理教授,在2006年7月22日的香港電台節目《盜網》中,石丹理教授話為打擊青少年網上侵權的行為 , 提議香港的家長不要安裝寬頻用56k上網就最啱青少年用 . 並說「下載4MB檔案只需兩分鐘」56K已足夠 . 查實56k正常計下載速度約每秒 6.1k , 4MB檔案下載就要 : 4,096,000 / 6160 = 664.9秒(即11分多) 可能會有小許出入 , 但同佢講2分攪掂就差好遠 ! 又如果你要睇一個youtube 短片(閒閒地20mb) , 要等成粒鍾 !』

記得林忌讀歷史書,讀到當年鐵路最初發明的時候,世界各國的一班保守派,莫不大加反對--佢地的理由千奇百怪,由最簡單的「高速對健康不好」,去到「長期生活在路軌旁會對健康有嚴重影響」,迫令當時的政府要監管鐵路--例如火車唔可以行得快過最快的馬車,以防危險等等,嚇都嚇死人。

中國當然唔例外,例如當年落伍的中國人,長期以為相機係「污穢之物」,「會取人魂魄,使人損壽」千奇百怪乜都有,但點都諗唔到,去到今日的廿一世紀,我地香港居然仲有一班古老石山,用盡一切千奇百怪的理由去反對互聯網,要求監督互聯網。

就是嘛,以往的黃花閨女三步不出閨門,居然被你用相機低影?成何體統?仲成咩世界?畀血氣方剛的男兒見到,仲唔血氣往上下齊衝,然後引人犯罪?在塔利班的世界,女性人人都膚不見光,就係同樣的道理--人權優先定係「保護女性」優先?要保護女性,最徹底就係「包面」,全身的皮膚都唔可以見光,唔係點會安全?

淫蕩!女人之家,成個胸露出來?淫蕩!女人之家,居然成對腿露哂出來?淫蕩!女人之家,成塊面露出來?其實香港絕對應該強制立法,效法最保守的塔利班政權,要求女性人人都要戴頭巾,全身皮膚都不准露眼!你估男人只係對女性的特殊部份有興趣?荒謬!中國古代士大夫最喜愛的女性部份,就係足部,如果唔係點解會有纏足?點解要有三吋金蓮?

以前興細,而家興大,因此今日女人的大腳,絕對一樣會令男性興奮,因此點解我地呢個社會可以咁不知羞恥,畀女性露哂 d 腳出來?以前有一個強姦犯,佢見到女性的腿部就好興奮!於是佢為了腿部殺人,因此政府一定要立即強制立法禁止女性赤腳露腿!

大家諗下,全香港除左印巴籍的學校之外,係唔係幾乎所有女性都著裙?佢地人人對著血氣方剛的男性露腿,你話我地年青的男學生幾危險?點解我地果班道德的衛道之士,可以對呢 d 佢地可以控制的事,視若無睹?點解呢 d 自稱為年輕人的宗教學校,唔立法強制佢地要穿長褲,而要畀佢地露出身體出來?

如果互聯網睇相都危險,真人見到係唔係更危險?網上好多色情圖片,除了胸部與下體之外,就係腿部!因此冇三點就睇兩點,冇兩點就睇腿部,唯一最安全的做法,就係乜都唔畀睇!我地果班偽道德人士,點解可以只睇到胸,卻見唔到腿?

以上這些膠到無倫的理論,只要換左名詞,就會變成果班道德塔利班的日常宣言;可惜香港的道德塔利班只係 A 貨,佢地扮道德塔利班的目的只有一個,就係中國人大家長式以我為主的管制年青人的霸權主義,就係迎合政府至上;當年的殖民主人係英國及西方列強,所以西方的衣冠與語文,就好似滿州人入侵漢族一樣,變成今日漢人的衣著;內地的殖民主人係蘇共,所以老毛就變成神一樣,到今日都受萬民敬仰。

可惜今日的殖民主人變左共產黨,所以共產黨至上的黨國不分、家國不分、君即父,父即君的大家長霸權主義就變本加厲!因此佢地明知青少年見到女性腿部興奮,當年英國人話係潮流,佢地就潛移默化,覺得冇問題;但今日中共話反對的,佢地就潛移默化,話覺得好有問題。

只要佢地感性覺得好有問題,所有理性就可以拋於九宵云外;由於阿爸阿媽好愛仔女,就可以管制一切,就可以把子女的一切置於自己的絕對控制之下,這就是中國文化中永不改變的大家長霸權主義,這就是佢地心目中對所謂「家庭」的特別概念!(其實,根本係「家」或者「家族」,因為今日講的「家庭」係自西方的概念)

人權?佢地踐踏年輕人的人權,就好似塔利班踐踏女權一樣;自由?佢地踐踏年輕人的自由,就好似塔利班踐踏女性的自由一樣;民主?你係民,佢地係主,因此你地根本係「非人」,係冇資格投票,亦冇資格講人權的。

佢地同小朋友講:「你識搵錢咩?」、「邊個養你呀?」、「阿爸阿媽咁辛苦養你大」,就好似誠哥問你:「你識搵錢咩?」、「邊個養你呀香港人?」、「老闆咁辛苦出糧畀你」一模一樣;就好似董特膠同流奶強之流同你講:「冇國家養你,香港一早完蛋啦」、「沒有國,哪有家?」一模一樣,去到今時今日中國人的文化之中,都係呢 d 特級的垃圾渣滓,都係呢種由上至下,否定個人權利,否定「低級過自己」的人權、自由的「中國思想遺毒」,所以咁鍾意「強人」、「獨裁者」、「大家長」、「英雄」的荒謬世界。

這就是石丹理、邱騰華等「中國人」的「偉大邏輯」,就係一方面佢從來冇用口否定民主自由人權,但骨子裏則否定民主自由人權的基本價值;例如對石理丹來說,為左禁止部份小朋友「侵權」,佢居然可以要求唔好裝寬頻呢種荒謬的方法,就好似驚火車太快,要火車用馬車的速度來行一樣。為禁止小朋友吸毒,佢就要迫小朋友「強制驗毒」,甚至禁止佢地去網吧;情況就同邱騰華當香港人係垃圾,乜都要立法強制,乜都要立法收費一樣,荒謬之至。

教而不善誰之過?就好似我地常見的垃圾家長,自己行為不端,令小朋友學壞卻賴全世界一樣;一個良好的政府,點會驚市民如野孩子?一個良好的家長,又點會教到個小朋友上網學壞?當問題係出在家長,問題係出在政府的時候,先有一大班最不負責任的人,出來乜都要「刑求重典」,乜都靠嚇,因為就係呢班垃圾,佢地自己就係最垃圾的垃圾,就係只有打、罵、用重罰先可以嚇倒、阻到的人,一畀自由佢,就好似成龍一樣,做一個「大善人」。

因為佢係盲的,所以佢要求人人都係盲的,明冇?你有視力,會令佢地好不安,所以會引起佢千方百計,去毀滅你的視覺自由,明冇?

香港唔係畀你班狗官搞到污煙障氣,又冇出路,又冇前途,教育只係製造失敗者,又點會有咁多年輕人去吸毒?

唔係有咁多不知所謂的家長乜都限制,唔係有咁多家長乜都霸住,電視又霸住睇 CCTVB,所以青少年唔係上網就係傾電話囉,鬼叫連出街運動都唔得要屈在家?又點會冇心理問題?又點會要去吸毒逃避?

要制止青少年吸毒,除左識搵 d 歌手搞爛 show 之外,有冇做過任何正面的事?十年前有咁多球場,十年後有冇多到?社區的康樂有咩改善過?連上網 book 場打波都難過買十次 k 仔,政府有檢討過乜?原來係「阻嚇力唔夠」呀!

判吸毒者槍斃,判吸毒者父母都槍斃啦!癡線!

伸延閱讀:
驗尿就是力量!

星期四, 7月 16, 2009

律政司相信黑工打人恰當

律政司相信黑工打人行事恰當--呢點絕對冇老屈,就係來自律政司提供畀立法會的文件。
2009年2月13日, 兩名駐香港記者受一份報章指派調查有關津巴布韋總統在大埔擁有豪宅的報道時涉嫌遭受襲擊。該兩名記者在津巴布韋總統女兒波娜穆加貝小姐的寓所外被一男一女襲擊。該寓所是穆加貝小姐在香港讀書期間的居所。該兩名記者報警求助,並正式投訴遭到毆打。警方對涉嫌施襲者進行問話,但沒有將他們拘捕。該兩名涉嫌施襲者是保護穆加貝小姐
的保鑣。
警方於 3月初就應否對該案提出檢控徵詢律政司的意見。律政司於2009年6月8日決定不起訴該兩名保鑣。律政司的發言人表示, 該兩名保鑣"認為他們負有責任保護穆加貝小姐免受任何危險, 不論是實際或可預見的"。該發言人表示:「我們覆檢事件時, 清楚得悉被投訴人(該兩名保鑣)確實擔心穆加貝小姐的安全。...看來他們相信阻截該兩名他們認為是擅闖私人地方的投訴人屬行事恰當,而事實上,投訴人在進入有關大廈時確實未有在保安崗亭登記。...正當穆加貝小姐準備與其保安人員由兩輛汽車護送離開寓所時,兩名投訴人突然在現場出現,令被投訴人擔心穆加貝小姐的安全。」
原文全件:http://www.legco.gov.hk/yr08-09/chinese/sec/library/0809fs29-c.pdf
咩話?「看來他們相信阻截該兩名他們認為是擅闖私人地方的投訴人屬行事恰當」?律政司原來係「犯人講,佢就看來相信」o架?嘩!「看來」、「相信」呢 d 咁低層次的「看來」同「相信」,佢都可以作為藉口?咩事呀香港?

兩個南華早報記者去採訪穆加貝女兒的住所,只因為保安亭冇登記,律政司就立即幫哂「被告」手,在此大造文章,去支持被告「認為係擅闖私人地方」的說法。但係南華早報的記者點講?

「兩名記者的代表律師正考慮尋求司法覆核。他聲稱,其當事人當時已立即表明其記者身份,該兩名涉嫌施襲者由始至終沒有表示出於擔心穆加貝小姐的安全,而事件發生時現場亦看不到穆加貝小姐的影蹤。其中一名記者所拍攝到的錄影帶已交予警方,該錄影帶對律政司的決定提出進一步的質疑。從錄影帶所見,該兩名保鑣似乎早已知道投訴人是記者,而他們似乎更着意奪取投訴人的攝影機,而非防止穆加貝小姐受到任何形式的襲擊。」

當被人打的原告人表明,佢地立即表明了記者身份,而錄影帶更見到「兩名涉嫌施襲者由始至終沒有表示出於擔心穆加貝小姐的安全」,更見到「該兩名保鑣似乎早已知道投訴人是記者,而他們似乎更着意奪取投訴人的攝影機」,警方係唔係認為相機等如槍或攻擊性的武器呢?錄影帶見到同被告講的有咁明顯的出入,律政司居然寧願相信被告的一面之詞,而唔係相信自己對眼?對其他被告會唔會又有咁的優待呢?

唔好畀佢地的迷魂大陣搞亂你,由始至終佢地都未講到「勝算」的問題,而只係講緊表面證據,佢地都可以單方面否定眼見的事實,白紙黑字表示「看來他們相信阻截該兩名他們認為是擅闖私人地方的投訴人屬行事恰當」--睇到呢度,已經好想講「信你一成,雙目失明」,已經好想講「法律面前........」但係律政司的偏幫仲未完......

「2009年6月20日, 南華早報揭露該兩名保鑣是以旅遊簽證在香港工作。他們既沒有工作許可證,也沒有保安人員許可證。警方已就他們是否非法工作一事展開調查。律政司的發言人證實此事, 但堅持他們以何簽證留港工作, 均不影響到律政司對不起訴他們毆打他人的決定。」

好一個「他們以何簽證留港工作, 均不影響到律政司對不起訴他們毆打他人的決定。」,又係度偷換概念呃市民。前面見到,律政司單方面「看來」「相信」被告人的行為「行事恰當」,係建基於話記者係「被認為係擅闖私人地方」,仲要立即補充--「事實上,投訴人在進入有關大廈時確實未有在保安崗亭登記。.」去加強「被告」的可信性;但係律政司卻選擇性失明,只睇到記者冇登記(可以有十萬個原因,最簡單就係看更冇問佢,或者看更走開左),卻睇唔到被告根本在法律上唔係保鑣,而只係非法勞工--亦即黑工(黑市勞工)。

第一個問題,就係保鑣係唔係有特權去推開人?第二個問題,就係非法黑工式的保鑣,係唔係都一樣擁有法律上保鑣的權利?第三個問題,就係被告當時進行「搶相機」的行為,係唔係合理的「保護」工作?

法律上佢唔係保鑣,實際行為上,搶相機亦絕對唔係保鑣應做的工作,無論理論上同事實上,當事人的單方面說詞,都不足以令雙目正常的人,去「看來」、「相信」佢地,偏偏律政司卻選擇企在外國人果邊,都唔企在保護香港人權利果邊。

更荒謬的就係,以往警方對待市民的態度,就係凡拉人,唔理三七廿一,唔理有冇勝算的機會,包括「外傭經血煮食」,都立即告左先算,求其搵到條罪入得到就告左先;由一開始報案就已經好清楚,警方一查被告就會發現,佢地係持旅行證件來香港,而唔係有保鑣的證件。

換著係普通人?第一時間告你從事「非法勞工」啦,仲會同你講咁多?仲會大大聲同你講咩「看來」、「相信」、「行事恰當」?唔理告佢打人成唔成,第一時間就告左佢非法勞工先算啦!

無恥的律政司同警方,根本就係千方百計去幫穆加貝的人脫罪;今年 1 月 15 號穆加貝老婆打人,律政司就話佢有外交特權;2 月 13 號只係穆加貝的非法勞工打人,律政司都要「看來」、「相信」佢地單方面的「行事恰當」講法,真係連做穆加貝隻狗,都仲惡過香港人,明冇?

明報報導:民主黨涂謹申質疑,保鑣所使用的武力是否與當時的危險成正比,認為不向保鑣提出檢控是錯誤:「若(記者)向她擲張紙,令她花容失色,保鑣是否可一槌打死他(記者)呢?」

委員會主席吳靄儀質疑保鑣動武的動機:「保鑣為何不立刻關上門呢?至少記者要襲擊穆加貝也需破門。」黃仁龍指出,電光火石間,保鑣難精密計算每個動作所帶來的後果。

「黃仁龍指出,電光火石間,保鑣難精密計算每個動作所帶來的後果。」--嘩!咁都講得出?

乜保鑣受的訓練,唔係關門保護人,而係開門打人?黃仁龍的講法,就正如話律師聽到對方講歪理,唔係第一時間反駁,而係一拳打落對方度一樣,荒謬之至。

如果有律師在庭上打對方的律師,唔知黃仁龍會唔會講:「電光火石間,律師難精密計算每個動作所帶來的後果」呢?乜保鑣唔係負責保護,負責做人盾,而係主動出擊打人?癡線o架?

『國際保鑣協會(International Bodyguard Association)亦向委員會提交文件,批評兩名保鑣破壞行業操守,要求律政司檢控他們,「這可顯示保鑣過分使用武力是不能接受,行業也不會容忍」。文件指出,兩名保鑣沒有在港的工作簽證,質疑他們是否專業。』

連國際保鑣協會都話要檢控,但律政司卻連最基本告左佢地冇工作簽證先都唔做,等到對方人都走埋,去到事發後幾個月,都仲要話「查緊」,真係佢地講哂。

被告打人,你唔告佢係因為佢的「保鑣」身份;偏偏佢地連作為法律上「保鑣」的證據都冇,即係佢地自稱係保鑣,你就信;唔使覆核o架?唔使證件o架?以後任何一個外國人在街打人,自稱保鑣得唔得?你地會唔會用相同的標準對待?係保鑣就係保鑣,唔係保鑣就唔係保鑣,有證就係,冇證就唔係,查乜?要查幾個月?呃市民唔使本呀?

高志活呢 d 手無寸鐵,又唔會來破壞的藝術家,我地特膠政府就唔畀佢入境,當佢係恐怖份子一樣;穆加貝呢 d 非洲屠夫,唔單止放佢入香港,仲放佢老婆來打人,放佢請的非法勞工來打香港人都唔追究,呢 d 就係法律面前,窮人含忍的荒謬道理,荒謬程度直迫胡仙案,令香港的司法制度搵鬼信。

星期三, 7月 15, 2009

人肉沙包與馬路黑洞

為左馬路的事居然驚動全香港人的感情,警方今次擺的人肉沙包大陣,相信係第一次;有網友不解為何上篇文林忌如此「冷靜」,只有分析而冇鬧爆警方,原因就係案情複雜,要鬧爆未係時間也。

第一個唔肯定的問題,就係警方係唔係真係有心把市民當作「人肉沙包」?經過警方終於承認係有人報九九九因此出來捉飛車,呢一點開始有點證據了,在政治上,在行政的處理上,明顯警方的做法係荒謬,絕對值我地全體鬧爆。

但問題來了,核心的問題就係,始終最應該鬧爆的,係果班飛車黨;警察係膠,警察用市民做人肉沙包,呢個思想係錯到極點,但以我地對特膠政府與硬膠警察的認識,再加上警方事後的表現,足以引導我地相信,警方係完全的真心膠,佢地真係膠到以為飛仔車一見「人肉長城」,就會立即停車等差佬拉,因此佢地完全冇諗過今日的後果。

一向以來,林忌等就係不停一次、兩次、三次去提醒呢個膠港,事情衰起上來,就可以更衰,呢個最基本的 Murphy's Law,就係我地自己待人處世時時提醒自己的事;然而如果事情唔係咁發生呢?如果星期一凌晨冇呢件事發生,只係林忌在 blog 鬧爆政府搵市民做人牆,你估會有咩事發生?

肯定的就係成班人上來唔係鬧差佬,而係來鬧林忌:「咁你都可以屈警察,你講哂啦!」、「咁多年來警方都係咁執法又唔見有事,你係唔係杞人憂天?」、「這是稻草人理論!」、「這是滑坡謬誤!」、「林忌你創造力太豐富啦,你咁好想像力就去拍電影啦」、「你睇頭文字 D 上腦呀?呢度係香港,唔係日本,更唔係陳冠希、余文樂同周傑倫飛車的世界呀!」

所以呢一刻,我見到鄧竟成居然出來道歉,我見到大家居然鬧到警方訓係度,感覺係有點欣慰,但亦有點同情,「可憐的警方」居然唔係衰在「政治打壓」那些衰到加零一的事情,卻衰在一個發生機會低的基本錯誤之上,實在有點可笑。

第二個問題係,大家覺得警方在道理上係衰哂,但法律上絕對唔係;由於一直以來,我地都假定警方係好正義的,因此在法律方面,基本上佢地係有好大的權力,用好多藉口去推卸責任。

例如,如果我地話佢把市民當係沙包,即使立法會召開權力及特權小組,我保證警方打死都唔會認佢地係把市民當係人肉沙包;佢地一定會開口講:「我地只係根據警方的 x x x x 守則,在遇到 y y y y 的情況之下,執行 z z z z 的指令,因此...」

因此,佢地會話佢地停車絕對唔係想塞住後面的飛車,而係循例--循平日的慣例,設置路障,去審查車輛。

根據以往一般人的理解,路面上的車,有責任在有行人衝出馬路時,都可以立即停低;雖然事發的觀塘繞道冇行人,但警方可以大條道理,話一個負責任的司機,都必須可以在見到警察的路障時,在合理的時間同距離內停低。

因此潛台詞就係,佢地唔守法唔停低故意知法犯法,就係十萬個唔應該;以往警方對待任何「撞人」、「撞車」的司機,都係採取「始終如一」的態度,就係你撞人,唔理你係咩原因,都可能係「危險駕駛」,都拉左你先算;因此,在佢地的思想之中,唔會有司機勇到、狠到、喪到,明知前面有差佬,都敢撞埋去。

正如上年有個巴士司機因為前面有事突然急停,車上的乘客失足受傷,個司機最初都一樣被警方拉左去,呢個就係佢地一貫的態度--毫無彈性,被我地鬧爆的第三世界作風和態度。

因此,大家係一時衝動、一時激憤而要鬧爆警方呢?定係覺得地需要有最基本的管理哲學方面,去要求警方改善呢?

但另一方面,林忌係非常支持大家鬧爆警方的;點解呢?就係為了那些被無辜撞到架車爛哂的司機,佢地真係好可憐,以目前的法律想追究,事實係非常困難。

如果被撞爛的部份,係被那些「被捕」的司機所撞爛的情況下,都仲比較樂觀,因為佢地的第三保係需要賠償的,問題係呢班友的飛車會唔會連第三保都冇......

如果有人冇第三保,佢都仲要上身負責任;但係如果搵唔到撞爛人車的司機呢?如果冇足夠證據證明係邊個人撞爛你架車呢?搵鬼賠?

講到尾,警方對呢件發生的事件,在道理上、在政治上絕對應該負責包底--如果警方不負責任,以後警方叫我停車?我如何相信警方係合理叫我停,定係叫我做人肉沙包?警方把我當人肉沙包叫我停車,撞壞撞傷撞死都唔負責任,咁係唔係構成了一個理由,以後我在為了保障自己的生命財產的時候,可以選擇性唔聽警方指示呢?警方係唔係好有信心,法官以至賠審團對市民這種抗辯理由,一定不會抱同情的態度呢?

當然在法律上,著數係警方--假設車主想告政府賠錢,如果用索償法,在法律上要證明警方係 Negligent,係一件困難的事情--因為幾難證明,警方有疏忽,即使用到 res ipsa loquitur (事實自己說話)如 Sanfield Building Contractors Limited v Li Kai Cheong [2003] 的案例,由於政府有律政司撐腰,佢地搵一堆專家證人出來死撐話佢地做哂所有 reasonable care,係班亡命飛車不理其他生死,小市民要同政府玩,真係隨時賠埋都唔夠畀律師費。

當然仲有最後的絕招,就係對警方投訴而無效後,向法院申請對警方的荒謬攔路行為作出司法覆核,以警方的行為屬 wednesbury unreasonableness,去申請禁制警方再作類似的「人肉沙包截飛車」的行動,以及因為警方不合理行動而引致的損害賠償。

但係司法覆核要出動大律師,又或者自己親身去告囉;但你估個個都係長毛咩?叫普通人去玩,唔多可行吧?事實就係如果我地唔繼續在政治上施壓,政府拖拖下就冇件事,果 d 可憐的司機未繼續得個吉囉。

話時話,點解班飛車黨咁狼,敢不理生死撞向警方度呢?我地在馬路上見到荒謬的事情太多,而實際上執法的效率太低,例如左軚車在香港行走的問題上,追問運輸署佢地都係十問九唔知;根據運輸署以及政府熱線的回覆,左軚車理論上不能出牌,但內地的政府部門,在得到公安廳我批文,就可以來香港申請出牌;根據咩立法程序呢?據聞係根據 CEPA,但詳細內容冇人交待。

好啦,問運輸署有關呢方面的申請點做,佢地答係必須見到公安批文先會畀申請表畀你;咁申請表需要查證咩資料呢?佢地又十問九唔答,乜都唔知或唔講你知,只係講同香港所有車的要求係一樣,簡單而言,即係每年要續牌,要有第三保,同埋需要在車上示車牌同行車證。

理論上係咁,但實際上呢?每當林忌去大購物商場泊車時,總會經常發現左軚車出沒,而佢地最普遍的情況就係,連行車證都冇。如果連行車證都冇,係唔係表示佢地可以連第三保都冇?(因為續牌先有行車證,有行車證即代表有第三保)。

成街改裝飛車都可以出到牌,證明就係香港的檢車制度係得個吉;根據連去購物商場泊車的左軚車都可以經常冇行車證,如果有內地太子黨落香港飛車--正如佢地去德國飛車的情況,你估會點呢?冇行車證,冇第三保,賠乜?搵邊個賠?

咩叫做基層腐爛到透呢?就係以上的情況啦;當成個制度開始崩潰,荒謬的事情就無日無之。經過今次意外,大家仲會唔會覺得上面講的一切,都係杞人憂天呢?

星期一, 7月 13, 2009

瘋狂駕駛罪修例刻不容緩

疑參與非法賽車衝路障 多車相撞3人被捕
2009-07-13HKT07:29
多輛懷疑參與非法賽車的私家車凌晨在觀塘衝過警方路障,釀成最少8車相撞,警方拘捕3人,其中1人報稱不適送院。

事發在凌晨2時半,多輛私家車在觀塘繞道,衝過警方路障,撞到在前面被截停的車輛,包括的士及貨車等,部份私家車掉頭逆線逃走,避開截查。

涂謹申斥警方 以市民車輛作路障
2009年07月13日 (07:32 pm)

警方今日凌晨在觀塘堵截非法賽車活動。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其中三輛被徵召車輛的司機,已確認事發過程,指一名警員臨時指示五輛車,包括一輛貨車、三輛的士和一輛私家車,打橫停泊路面。

涂謹申懷疑警方指使五輛市民車輛打橫停在路面,是作為臨時路障,以截停非法賽車。他批評警方的做法罔顧市民安全。

警方強調,一直十分關注非法賽車問題,並會繼續透過收集情報及策略性部署,進行反非法賽車的執法行動。

一直以來多個團體要求打擊路上瘋狂司機的現象,大家都集中在「危險駕駛」,以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方面,卻忽視了真正最危險的,就是有如今次的非法賽車,甚至見到路障也照衝的瘋狂行為。

以往市民感受到的,就是這類非法賽車都有組織、有計劃,往往幾十架車,又有天文台監視警署,又有反雷達的系統,令非法賽車橫行,警方往往都冇符;居住在高速公路旁的網友經常投訴,逢周末晚例必有改裝過的飛車引擎聲連環高速駛過,可是警方往往束手無策,反而只是在中環等 50km 「低速」的路段捉普通人,對這些「飛仔車」的瘋狂駕駛者,完冇冇符。

好啦,警方原本用意係好,打算認真捉下飛仔車,點知良好動機,卻完全冇考慮過後果--就是用市民的車做路障,結果就係瘋狂者更瘋狂,在被捕與截停之前,佢地居然可以狼到見車就撞,逆線離開高速公路都敢,而警方面對咁多架賽車,居然只係捉到三架,你話呢個咩世界呢?

事實證明,用市民作沙包作牆,係比截停瘋狂賽車更瘋狂的做法;今次幸好只係撞爛好市民的車,政府當然應該先賠償,再全力捉拿真兇;但如果唔好彩呢?如果今次被撞死的係市民咁點算?人命你有得賠嗎?

問題就係由市民到警方,一直都唔正視危害道路的真正問題--瘋狂飛仔車橫行絕對唔止一日,非法賽車之盛,就有如林忌果位住在高速公路旁網友所指的,幾乎個個星期都發生,但係因為「捉到的個案太少」,於是大家都當冇件事;於是反而重點卻落在普通司機開快左少少,如夜晚冇乜車的中環,干諾道中開 70 km 根本係「正常行為」,偏偏呢 D「低速陷阱」卻係警方經常浪費人力的地方,點解唔派呢 d 人手去酒吧附近,捉下有冇人酒精過量仲好呢?

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冇錯係修了例可判十年監;但問題係專門對付非法賽車「瘋狂駕駛」的,卻只係最判兩年,雖然會留案底,但仍令後者的阻嚇力形同虛設。林忌發現多份媒體以及新聞,都沒有指出所謂「瘋狂駕駛罪」的真正條文,相信大家對這條法例極不熟悉,因此特別談談。

香港法例 212 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 33 條《各類車輛的司機因狂亂駕駛而傷人》 版本日期: 30/06/1997

「任何人在控制任何種類的車輛時胡亂駕駛、狂亂駕駛、賽車或作出其他故意的不當行為,或故意疏忽,因而造成或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傷害,即屬犯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2年。

Driver of carriage, etc., injuring person by furious driving Version Date: 30/06/1997

Any person who, having the charge of any carriage or vehicle, by wanton or furious driving or racing or other wilful misconduct, or by wilful neglect, does or causes to be done any bodily harm to any person shall be guilty of an offence triable either summarily or upon indictment, and shall be liable to imprisonment for 2 years.
(Amended 30 of 1911 ss. 2 & 5; 22 of 1950 s. 3; 50 of 1991 s. 4)
[cf. 1861 c.100 s.35 U.K.]」

因此所謂「瘋狂駕駛罪」,其實應該係來繼承自英國 1861 人侵害人身法案的修正條例,當年係針對亂開馬車的狂人,今日仲用來對付非法賽車,正確來說係用「狂亂駕駛罪 furious driving」比較合適。

問題就來了,比起一個司機犯錯,比起一個司機因為一時失控而被判「危險駕駛」,這些蓄意傷害他人的非法賽車,這些蓄意撞向警方路障再逃走的瘋狂行為,係唔係更加罪加一等呢?看看現在的刑期,自從修改完危險駕駛罪之後,坐監重過罰款與停牌太多了。

駕駛罪行 駕駛罪行最高刑罰
不小心駕駛 六個月 罰款 $5000
酒後駕駛 三年 罰款 $25000 取消兩年駕駛資格
危險駕駛 三年 罰款 $25000 取消六個月至十八個月的駕駛資格
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 十年 罰款 $50000 取消兩年至三年的駕駛資格
狂亂(瘋狂)駕駛 兩年 + 留有案底 /

相對於其他「不小心」的犯罪,這種蓄意的罪行絕對冇理由判得更輕;相比起可能由於疲倦引起的意外,為何這種蓄意的行為卻可以輕輕放過?

或說用刑期阻嚇唔係正確的方法,但係「駕駛資格」係唔係應該判長些刑期呢?事實上,凡犯了嚴重的交通事故,理論上冇保險公司會出第三保畀犯事人;但係呢方面的法例係荒謬的,現實犯者可以透過公司名義,或者開其他人擁有車輛的名義,只要「停牌完」,有牌就可以開車--直至下一次再亂撞--再被警方咁好彩捉到為止;簡單而言,就係有錢,就有保險;有錢,就有牌;有錢,就可以在一犯再犯的情況下,繼續瘋狂駕駛威脅其他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當開「搵食車」的司機可能「一時犯錯」而被停牌影響飯碗下,這類亡命飛車駕駛者只要有錢,根本就得唔到應得的制裁;因此,最有效的方法,就係判這些「狂亂駕駛」者終生停牌,或者起碼五年十年廿年的停牌,而唔係今日果幾個月,果三年停牌。

停牌期就和罰款一樣,已經完全過時;法例有三種判罰,其實就係應該三管齊下;但係今日除坐監之外,另外兩種判罰都嚴重過時--例如罰款,真係得啖笑;至於停牌,其實反而最重要--大佬,佢地的行為係影響他人生命呀大佬!點解停得咁短?拉佢地坐監係靠嚇,但係制止佢地瘋狂,先係最重要必須立即做的事!

星期日, 7月 12, 2009

o靚模與書展

看見有三萬人參加「抗議書展垃圾化,請「o靚」模們滾出7月香港書展」的小組,感觸良多!看在不知情的外人眼中,一定會覺得香港社會的文化水平真高!大家都希望香港有個「高水平」的書展!真的很感動!

談感動之前,先講講書展的歷史--回憶起記得年幼之時,書展仍在大會堂舉辦,書少人更少,當年似林忌年紀去行書展的,現場所見極少;似林忌般年紀,卻搬出利是錢、儲落的零用錢幾百幾千般買認真書的人,相信更是絕無僅有。

可是老實說,當年的書展實在冇乜好睇;其實當年香港連二樓書店都冇乜,台灣的文字媒體未解禁,大陸就唔使講啦,當年中文書的選擇真係好少,而出版商只係識賣「八股書」,更令大家都卻步。

書展幾時開始流行呢?好不幸,唔係因為香港愛書的人多了,而係因為漫畫;當年漫畫的流行,帶來的商品的流行--如甚麼限量版模型呀,限量版禮品呀,令書展大排長龍;由當時起,書展就已經「變質」,變得「更商業化」,從此失卻了「原來書展」的「意思」。

多年來已經有很多人大聲疾呼,要把漫畫商趕出書展,可是不能成事;最初林忌都係傻更更唔明白,點解唔能夠成事呢?乜唔係社會上有好多「文化人」,好願意把這些「垃圾書」趕走咩?乜唔係已經有個「漫畫展」咩?點解到而家都仲要在書展賣「漫畫」?

問過一些書展的出版商,他們透露,原來香港書展的銷書量,係幾乎好多出版商全年總銷量的一半!原來我地偉大的香港讀者,原來係去到書展先買書!呢班人原來平時都唔睇書的,而係去到「趁墟」的時候,先好似去行年宵應節,先突然間「忽然愛書」而買書!因此要令一窮二白的「嚴肅作品」的出版商可以生存,原來係要靠賣「通俗」的貨品!而其中一種,就係早幾年開始,由一眾歌星、明星發起的「寫書潮」啦!

點解明星歌星出書會有人睇呢?其實睇明星歌星書本的人,係睇乜野呢?佢地有咩驚世的作品,值得大家去書展去排隊簽名買呢?佢地賣書的內容,又係唔係好健康呢?

好奇怪,當我地大鬧o靚模賣弄肉體的時候,其實香港有幾多個 40 歲以下的男女明星,係賣演技的;亦好想知道,香港有幾多個歌星,係賣歌喉,而唔係賣樣的,佔總數的百分之幾呢?

持平地講,o靚模其實係代罪羔羊,佢地成為了香港社會一連串低俗品味的表表者,成為了反低俗的「宣戰理由」,但問題係--我地要反到幾多為止呢?

如果趕走o靚模,同理的,我地係唔係要趕走埋明星?如果因為o靚模 cheap 所以要趕走佢地,咁其他 cheap 野如 cheap 漫畫,係唔係要趕走?如果因為o靚模的書少布而要趕走佢地,咁早兩年被禁的咩「希臘神話」,內頁都好多女神係少布的,咁我地又應唔應該禁埋?

定係講到尾,其實大家係歧視佢地年輕,歧視佢地冇後台(例如「有勢力」的老闆),歧視佢地冇腦且無知,所以覺得佢地「侮辱」左書展?

其實要推廣文化,不如就由果 D 咩君子報開始,第一階段,就係學當年商台推動「原創」的做法,凡o靚的模,就禁止登報,要等佢地去到三十歲,先可以露肉,而佢地的書,當然唔應該在書展賣;第二階段,就係取消報紙的娛樂版,改為宗教版,或者哲學版,等大家可以冇咁 Cheap,亦可以提高「文化水平」,同時和娛樂有關的書本,全部應該禁止在書展出售;第三階段,就係要對全香港市民進行「人格審查」,例如曾氏兄弟果 d 人格,點解會高過o靚模呢?凡人格侮辱了書本的人,都應該禁止進入書展,以免影衰書展,影臭書展。

我相信,嚴格執行以上三階段的政策之後,好快香港書展會變回當年林忌年幼時的模樣,就係門可羅雀、打橫訓係書展都冇人會干擾你;而呢 d 鬧爆o靚模的報紙,到時可能仲要向文匯大公學習,點樣係冇人睇的情況之下,都仲可以唔使執粒。

我都很明白認同「反書展垃圾化」的主張,很悲哀的是,我們卻要用到一個不成理由的理由,才可以引起社會的共嗚,才令大家注意到原來書展越來越垃圾的現實。

反完o靚模之後,多數的市民繼續睇明星,繼續睇 CCTVB,就算係睇文字書,都只不過係繼續睇通俗的「潮書」,例如幾年前果本「窮爸爸、富爸爸」,例如果本咩「地球是平的」,這就是我們社會,永遠只會一時衝動與感動,到頭來卻轉眼成空的原因。

只希望大家反o靚模,真的是認真討論書展的質素,而唔係變成明光社式的自我審查與規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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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展看o靚模(本文下集)
小作家、大作家

星期六, 7月 11, 2009

土共暴走潮

何鴻燊料唐英年很大機會成為下屆特首
2009-07-10HKT18:35
何鴻燊認為唐英年很大機會成為下任特首
全國政協常委何鴻燊表示,相信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很大機會成為下屆行政長官。

何鴻燊出席民建聯會慶時說,唐英年做過很多不同的政府部門,認為他對相關工作十分熟悉,相信他是最適合人選。

何鴻燊又說,假如要他開出賠率,他會以十賠一作為比喻,認為唐英年可以當選下屆行政長官。

最近由各大討論區,以至著名的土共人士,紛紛「暴走」,有些邊緣人士,如呂志偉之流連六四都忍唔住發膠音,很多泛民的朋友都問:「發生乜事?」其實無他,原因就係要在冇普選的情況下,爭做下一任的特首。

外傳四位有意角逐的人士,已經被我放進《Beat It 兩三次》的 Video 當中,問題是這樣的人選,香港人收唔收貨呢?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如果曾蔭權都搞到今日的民望,新一屆的果幾位,又有邊幾個比得上曾蔭權呢?

最悲哀的是,後繼果幾件個個都曾蔭權都不如;中共其中一件最錯的膠事,就係強去釋法,把剩餘任期當作一屆,迫曾蔭權於 2012 年「起身」,靠而家果幾個,對唔住係更衰囉?下一任特首的權威與地位,只會每況愈下。

觀察土共內戰,係一個非常有趣的過程:例如原來某人要搞咩宣言,原來係為左梁振英鋪路;有些人忽然最低工資,連 CCTVB 都同佢搞一個百萬人的故事,令大家突然發現,原來有咁多係「振英派」的。大家對「振英派」最大的質疑,就係佢會唔會用埋 d 恐怖手段來統治香港,靠背後小動作來玩謝香港人呢?好多人話梁振英做特首要立即移民,唔知大家又點睇?

好啦,當「振英派」頻頻活動,到「英年派」又來出手啦,澳門賭王就立即出口術,話唐英年係大熱門,係,做過立法行政又去到官位第二,如果今日仲係上海幫得勢,唔使選都知唐英年贏梗啦;問題係,一次兩次三次都失言,搞巨星匯超失禮,紅酒稅偏私,銷售稅迫害中產以至基層,勁偏幫土共,搞小動作好叻,做大事?我想移民。

鬍髯約翰係我地比較能夠信任的一個,問題係財政預算好幾次都膠膠地,缺乏發言的能力,缺乏和市民溝通的能力,缺乏知人善任的能力,呢幾項都係死門;同埋最後一項,佢冇土共支持,靠「開明派」的票有幾多?土共日日都想造低佢,佢又點可能選得到呢?何況如果泛民又推一個出來同佢爭,佢唔使選啦。

至於曾氏兄弟,外傳佢地終於忍夠了做「抬轎」的角色,因此想試試轎上風光,用現有全港最大的土共網絡去為佢地造勢爭位,進可以逐鹿中原,退可以爭權抽水,承機同下任討價還價。

咩叫政治黑暗呢?就係呢 d 啦,一日冇普選,就只係得上面呢 d 畸形的密室政治;點解土共四圍走?因為中央唔得閒理香港,於是各大軍閥人人磨拳擦掌搏上位,香港亦進入大亂的前奏。

至於泛民?如在夢中,繼續相信係檯面發生的事情,而唔係檯底發生的事情;所有計劃同算盤,都係以報紙見得到的事情為準,對於檯底下的驚人陰謀,即使知道和相信,也不以此作計算與定位。

你話,我地又點可能唔悲觀呢?

星期五, 7月 10, 2009

為馬會增加五個賽馬日絕食?

十多市民絕食25小時 抗議新馬季增賽馬日
2009-07-09HKT14:51
立法會議員黃成智與十多名市民在立法會外絕食25小時,抗議新馬季增加5個賽馬日。

黃成智表示,不滿政府未有諮詢市民及立法會就決定增加賽馬日。

他認為,以增加4千個職位及馬會收入減少為理由,並不合理;他又說,明早會在民政事務委員會提出動議,要求擱置增加賽馬日,並召開聽證會收集市民意見。

當雷曼苦主跳樓,都未有立法會議員為佢地絕食的時候,聽到黃成智居然為馬會只係增加五個賽馬日而絕食,真的 O 了嘴,不知所言。

想當年黃成智議員痛失立法會議席,長期都很同情佢;去到佢在《家暴條例》居然同道德塔利班企埋一齊,我都仲好尊重佢的宗教信仰;去到佢社工單野報錯,暗地都仲幫佢解圍,覺得佢只係無心之失;但係去到今次,我真係對黃成智議員--作為一個立法會議員的政治判斷,深感懷疑。

如果香港一向禁止賭馬,突然開賭你去絕食,我可以理解;馬會如果係增加五十個賽馬日,你去絕食,我可以理解;但係馬會而家只係一年增加五日,點解要反對到去絕食呢?

沉迷賭博當然有害,世上有好多事情沉迷都一樣有害,賭博絕對唔似吸毒係生理的問題,而係心理的問題;我地呢個社會有無數人,都各有心理的問題,但卻以少數人自己造成的心理問題,當係生理的問題,而要禁止全部人的自由去做的話,呢個邏輯就極度有問題。

看見一個台灣的博客,講美國如何透過合法的賽車活動,去解決非法公路賽車的問題,而台灣卻反其道而行,只係識「禁制、禁制、再禁制」,再一次證明無論台灣香港定係大陸,中國膠式的思維永遠如一;點解外國會懂得用替代而安全的方法,去控制問題,而中國膠卻一味只識大叫禁止呢?點解人地會順人性而行,我地就個個都只能做「清教徒」,連諗都唔畀諗,睇都唔畀睇呢?

好啦,就當賭博真係好危險,一定要禁制啦,望一望香港最大的賭場係乜?香港最多人傾家蕩產係乜?絕對唔係馬會的賭馬,而係股票市場以及一切的衍生工具。

荒謬的係,當成街阿婆阿伯阿嬸阿叔,在每一間銀行前面狂按機,我想問點解從來冇一個立法會議員,敢去要求立法禁制呢個情況繼續落去?當雷曼搞出大頭佛,連七一都幾千幾萬人上街的時候,點解到今日,我都見唔到黃成智議員之流,去為佢地絕食,去要求政府強制立法監管這些名為投資,實為賭博的活動?

更荒謬的係,同樣係特區--只係一水之隔的澳門,賭場愈開愈多,甚至在香港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大賣過海「享受」的廣告之時,點解我地的議員亦唔見開聲?點解冇人敢提出要強制立法禁止境外賭博?

其實就係邱騰華式的思維--只在「抵抗力最弱」的地方動手,講得白一點,就係「只欺負沒有反抗能力的人」。就是這種心態做就民粹,就是這種心態導致次次都要核爆收場;因為表面上抵抗力最弱,往往只係短期;長期而言,呢種唔覺唔覺,屈埋屈埋的壓力一爆,永遠都只會一發而不可收拾。

傾家蕩產的過海多,定係在香港多?在股市傾家蕩產的多,定係馬會的多?我地荒謬的社會就係,開宗明義,明買明賣,健康監管,甚至係非謀利--捐這麼多錢畀慈善團體的馬會,卻受到最多的投訴;反過來,好似搞「迷李老母」這類呃神騙鬼的東西,到今日都冇人敢提出立法--例如禁止個人名義「短炒」,點解呢?

原因就係馬會好欺負,過海的賭場冇人敢惹;原因就係馬會好欺負,全港的大金融企業冇人敢惹;銀行靠乜賺錢呢?之前個個都吹係只做大客生意,「迷李老母」的事實證明連老弱傷殘一樣照呃,但係大家的目光去左邊?大家的論點係乜?平時唔賭錢的老弱傷殘被銀行呃,到今日都仲有人話雷曼苦主抵死;好啦,咁點解健康、合法、博彩額細的人自己去賭馬,開宗明義就係賭馬,卻有一大班人出來要為「增加五個博彩日」而去絕食呢?

我真係唔明,呢種邏輯係乜野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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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7月 08, 2009

天山回憶

看到烏魯木齊同室操戈,看到積壓在新疆的種族問題終於一發不可收拾,感到很悲哀很震驚。

經過今次的衝突之後,當維吾爾人殺完漢人,漢人又走去復仇之時,成件事就變為永不可解的死結;原本和平共處的希望,幾乎完全幻滅。

八十年代時,林忌曾居於新疆一個月;由天山北路到南路,登過上天山,亦坐過老式的蘇制軍機改裝而成的客機,看到的維吾爾人,純樸之至;家家半夜也打開大門而沒有劫匪,無論漢人與維吾爾人,雖然人人都是赤貧,可從來沒有漢回之分。

當年年紀小,多年來記憶中所及的,除了純樸的鄉情之外,當地的親友以吉普車接送上天山遊玩,不斷在絕壁旁邊走過,車輪不完全著地;走著走著,又死火了,又要落地推車;要不,單程路上遇見同樣的車輛,雙方就在窄無可窄的絕路上,勉強找空位通行。

上到天山,就在天湖旁,湖天一色的美景,遠方全是積雪的高峰,一切都美輪美奐;美中不足者,就是當地人紛紛隨地大小便,於是一步一驚心,唯恐中地雷。

看看地圖,唔好以為好多鐵路,黃色線係未建好的,只係「規劃」、「開始了動工」,要「建設大西部」,最少都三四十年,但中國共產黨仲有三四十年命嗎?

距離如此的遠,開發程度如此的低,再加上鄰國紛紛獨立自主,當幾個前蘇聯的加盟共和國獨立之後,各國都不約而同走去多黨制,如土庫曼也於 2008 年結束一黨專政之時,新疆的維吾爾族,要他們去擁抱遠在天邊的「中共沿海成就」,是否遠了一點點?

讀讀甚麼「中國文化」課本,讀讀那些天天談「中國文化愛好和平」的論述,就和否定其他家的價值一樣,我們那些偉大的「中國文化」專家認為,我們一點也不歧視外族,我們漢族一點也沒有大漢族主義,非常尊重他族的文化與權利。

持平點講句,中共的確已經好努力去處理少數民族的問題,但問題就係,本身共產黨就係爛透;對漢人爛透,漢人比較軟弱,沒有民族問題,沒有共嗚式的同情;但對外族?一方面出於文化上的歧視,另一方面就是互相之間的不信任與仇視,再加上荒謬的官商勾結腐爛問題,又邊有可能唔出事故?又邊有可能唔出問題?

瑞士一國就有四種國語,三分一人講法文,三分二人講德文與其他語言,如意大利文,但係人地一個國家四種語言,點解都可以立國幾百年?原因就係真正的自治,再加上聯邦制度,而非由一個大集權的中央去控制。

中國一日拒絕聯邦制度,拒絕真正的「一國幾制」自治,好似在香港咁,專搵弱智、無恥的荒謬代理人,結果就係只會永無寧日。(英國在英格蘭和蘇格蘭,從 1707 年以來都一直是一國兩制,可是臉不紅耳不熱的中國人,夠膽大讚係鄧小平「發明」的!okay,大家係歷史盲,okay,你贏哂!)

星期二, 7月 07, 2009

全民萬稅之七七事變

當一眾「左派」還如在夢中,以為政府會給予他們夢寐以求的最低工資、最高工時等訴求的時候,他們卻沒有發現,特區政府在賣甚麼寶藥,而真正在背後偷笑的又是誰。

今天是七七事變,既是 1937 年的蘆溝橋事變,也是香港進入「全民萬稅」的開始;兩年前唐英年推行銷售稅失敗,一眾甚麼稅務學會、大商家一直憤憤不平,如今他們終於找到一位真正的代言人--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因為假借環保之名,來推行「銷售稅」的計劃,一早已在政府的計劃之內。

不是說膠袋稅只收五毫子嗎?不是說唔用膠袋就唔使畀嗎?天真無邪的香港人,就好似二次大戰之前的英、法的政客一樣可愛純情;唔知大家有冇留意政府的咨詢文件?目前的膠袋稅只係第一步,之後萬稅的魔爪就會一步一步入侵各領域!由任何使用膠的貨品(如膠樽),到任何會造成污染的貨品(如早排邱騰華漏了口試水溫的五大類貨品回收費),那些自嗚清高,以為自己是環保鬥士的人,完全不知道政府就係睇中你地熱血愛環保的弱點,睇中你地借環保之名就會乜都應承的弱點,其實係變相達到銷售稅之目的。

世界每一個政府巧立名目開徵新稅的時候,都係用大堆美麗的包裝同藉口,事後收左錢又改善唔到,你估佢地會取消?落左袋的錢,咁容易會嘔出來?

其實來來去去都係咁多錢,原本銷售稅影響基層的錢,改頭換面變左包裝,以「環保之名」,其實又係收番咁多,原本政府用在環保的開支就大減,但係咦?點解咁多口口聲聲為基層的人,居然今次大力叫好?所以政府未利用大家「愛環保」的心,就好似平日成日想利用你地「愛國」的心一樣,去達到「擴闊稅基」囉。好彩仲有社民連投票反對膠袋稅,唔係我地真係會嘔血。

膠袋稅第一步一定會「失敗」--點解?唔失敗政府又點會有藉口,去進一步「追收」呢?劇本早已寫好,遲些邱騰華就會出來講,因為一眾生產商走法律漏洞,因此佢要進一步封殺漏洞,一方面收膠袋稅,另一方面再追收生產商的額外回收費用;早排邱騰華爆出來如要在電子產品收「回收稅」,就係另一個例子;試問「環保份子」係唔係會拒用電腦?係唔係會拒絕上網?係唔係會拒看電視?係唔係會拒用洗衣機?係囉,所有貨品其實都係浪費;所有貨品最尾都可以全面開徵回收稅呀、浪費稅呀、包裝稅呀等項目,那麼唐英年兩年前做唔到的「全民萬稅 GST」,呃大家係環保用未做得到囉?好絕呀條橋,絕到很多自命為基層鬥士的朋友,都如在夢中,完全唔知發生咩事,仲以為係「環保德政」--冇錯,係環保,不過唔係政府出錢,係把所有政府應出的環保開支,轉嫁落普羅大眾身上;於是政府就可以利用呢筆額外的收入,用來處理任何環保的建議;很快就會和大家說,「用者自付」,想環保些?畀多些吧!基層市民的重擔?唔緊要,我畀你最低工資!我畀你最高工時,你地快 d 全力支持環保!原本由商家稅款支付的環保費用,就全數轉嫁到基層市民身上!多謝全香港的基層鬥士為基層努力成功爭取!

左派的朋友就係活在夢中,因此唔相信最低工資會造成失業,就係唔相信最高工時會造成更多的外判,就係唔相信環保稅會等如 GST,荒謬至極的,係佢地口口聲聲話信唔過曾蔭權,信唔過保皇黨,信唔過今日的特區政府,叫政府落台叫得最大聲的就係佢地;但係只要對方轉一轉包裝,佢地就突然「信到十足十」,突然相信政府轉死性會益佢地,突然相信原來政府好有意思幫基層,突然相信政府會聽完佢地發音之後,會向最基層的市民利益靠攏,而唔係放棄原有的大商家官商勾結的利益集團。

讀者,我地係唔係發緊夢?當平日大大聲講「信佢一成,雙目失明」的又係佢地;當政府玩陰招,信到十足十的,又係佢地?點解佢地寧可信曾蔭權,寧可信曾蔭權最親信的邱騰華,寧可信忽然最低工資的梁振英,都唔信下平日同佢地一齊爭民主、自由、人權的我地?

單線思考的人,就係唔明白點解要搞膠袋稅;大家有冇諗過,最初抗拒 GST 最力的人係邊個?就係全香港的零售商戶;一大班「保育份子」,反對大集團,支持小商戶,有冇諗過 GST 會最打擊誰?就係小商戶。

香港仲有好多小商戶係「未電腦化」,好多連收銀機都冇;以往小商戶報稅,都係簡簡單單自己「申報」,好多時都係約數,而唔需要紀錄全日所有交易的。問題來了,在沒有收銀機的情況之下,如何紀錄膠袋稅?好快呢個問題就會變成,政府強制所有小商戶都強制裝收銀機,又或者強制佢地紀錄所有交易。

小商戶在全部交易都被政府紀錄之後,即時的反應就係交多了稅;佢地交多了的稅款,唔知又影唔影響佢地的生活呢?好多自命為基層代表的人,又知唔知道如果所有交易如實申報,會有幾多小商戶連捱都捱唔住貴租,要立即報笠呢?再加埋「最低工資」,你估第一個倒閉的是誰?是大集團定係小商戶呢?

小商戶唔識玩法律漏洞,只會老老實實收膠袋稅,再交膠稅袋;好囉好囉,百貨公司買其他野可以有膠袋?你估中產會唔會因此改變佢地的消費習慣,再轉去大商場、有膠袋的地方度買野呢?

當膠袋稅已成習慣,第二階段、第三階段,以至各行各業的額外「回收成本費」、「廢物處理費」就會陸續推出,最終買所有貨品都要交「回收稅」,唔知所有支持環保的基層市民,會唔會覺得呢種稅款係佢地的福音呢?

民怨四起?Wow! 到時以梁振英、唐英年等人,就會大大聲去同中產市民講,拿,我地做哂泛民要我地做的事,你地話支持民主好呀,而家衰哂就係聽泛民的話啦?你地仲要雙普選?你地仲敢選泛民做特首?你地仲敢畀泛民控制議會?

絕呀!畀個累到全街失業的最低工資(仲要係特衰政府版),再畀個全民萬稅 GST 環保複合體,一箭雙雕,既毀滅泛民的雙普選訴求,又毀滅所有基層團體的聲音,呢條絕橋,就係來自中國共產黨。

到時港人自港衰哂,佢地就執行曹二寶的「第二管治核心」計劃,話港人已經失去自治能力,所以由中央接管,唔知到時香港人會唔會拍手叫好呢?

佢地寧可信天開眼,寧可相信曾蔭權受上帝感動,寧可信梁振英良心發現,寧可信唐英年邱騰華係救世主,都唔願意相信一次又一次,判斷中共、土共陰謀正確o既我地。

祝大家好運!

星期日, 7月 05, 2009

回應「中大學生會」的荒謬聲明

最近有個無神神針對黎智英、楊懷康、施永青、獅子山學會的聯署網頁,把香港官商勾結簡化為「自由經濟」的錯誤,有好多人自稱只係「小問題」,可是不但沒有為這「小問題」道歉更正,仲變本加厲,再以「中大學生會」的名義署名,再寫了一篇又長又悶,另外左右不分、自由與專制不分的文章。

讓我地過濾廢話,只搵佢地最錯誤的論點拿出來睇睇
「民主與左右--香港的局面是奇怪的。被視為左派的竟是保守的親政府的黨派,而這個政府卻是個商人政府,由技術官僚和大商家共同成為香港的管治者,由政治到經濟都管制著我們的生活。」

有咩好奇怪呢?望望大陸,叫做共產黨的政黨,係親商人定係親人民?反問「中大學生會」一句,共產黨係「左派政黨」,定係「右派政黨」?唔知「中大學生會」你會點答呢?

中國共產黨點解會走上「市場經濟」的道路呢?唔知「中大學生會」是否反對鄧小平的「市場經濟道路」呢?點解最初「咁講理想」,咁「以人為本」,咁著重「財富再分配」的中國共產黨,到最終會山窮水盡,而走上「市場經濟」的道路?唔知「中大學生會」對呢個問題,會有咩答案呢?

「吊詭的是,自由經濟的擁抱者一方面說香港之困來源於官商勾結,一方面又提不出實際的方法去限制大地產商對我們的生活和公共空間的蠶食」

吊詭的是,當香港係官商勾結,大陸卻有更多的官商勾結,其實香港和大陸的官商勾結,兩者之間的分別是甚麼?當鄧小平進行改革之前,大陸冇商,但國企的腐敗腐化,唔係一樣咁嚴重咩?只係赤貧下的「比較平等」,其實要係黨員先有的特權,唔知「中大學生會」又有咩回應呢?

好了,講到尾就穿了,事實就係「官商勾結」,或者「官官勾結」,或者唔公平的制度,點解?去到尾的問題,根本同經濟左右無關,而係自由與專制,係有沒有民主制度的問題;至於腐敗,係法治的問題,可是「中大學生會」,卻把所有的問題,推去「自由」、推去市場經濟!

雖然上面幅圖嚴格來說,唔係「非常完全正確」,但指出了的問題就是,有一班人,把兩度空間視為一度空間,把自由與專制的分別,當作了簡單的左與右--左就是對的,右就是錯的,膠到冇朋友。

民建聯係唔係左派?工聯會係唔係左派?共產黨係唔係左派?而家有班友,就係輸打贏要,明明呢 d 都係左派,佢地就賴落右派度,唔知「中大學生會」敢唔敢出一個聲明,說明中國共產黨唔係左派,係右派呢?

「一方面又提不出實際的方法去限制大地產商對我們的生活和公共空間的蠶食」--原來方法就係廢除自由經濟,就可以「限制大地產商對我們的生活和公共空間的蠶食」?定係原來發一篇宣言,發幾個音就可以做得到?我地係唔係發緊夢?

乜在冇普選的情況之下,呢班自以為係「救世主」的「偉人」,以為發幾個音就可以做得到?定係佢地打算進行革命,去推翻現政權,去進行「土地改革」?

好啦,到香港有民主普選,反問一句佢地怕乜?佢地怕在普選之後,佢地的主張唔會得到市民的支持?定係去到尾,佢地講支持普選只係用口,真係做的時候,就要消滅左自由派先?乜「中大學生會」決定在「冇民主」的情況之下,打算用「廢話攻勢」,去「說服政府」消滅奸商?去「說服奸商」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我地係唔係見鬼?點解署名「中大學生會」的人可以寫一篇如此荒謬的文章?唔知中大學生覺得呢種智商的評論,代唔代表中大的學生?

「現時由大商家、大地產商把持的所謂「自由經濟」體系,其實是最非人性的制度!而低標準稅率和高地價政策,這些自由經濟理論的擁抱者最捍衛的政策,正正是做就今日經濟非人化困局的元凶」

荒謬!香港今日樓價貴到咁,絕對唔係因為「自由經濟」,而係因為中國共產黨的人為干預!在八十年代以前,香港的樓價絕對唔係天價!公屋係幾時開始推行的?乜推行公屋時候的香港,係「反對自由經濟」的香港咩?

香港樓價炒到咁貴,係正如曹仁超所講:「1984年7月中英聯合聲明草簽,限制香港政府賣地每年五十公頃,令香港住宅樓售價由1984年7月至1997年7月每呎由600元上升到每呎12000元,上升二十倍。」呢 d 有形之手干預市場做成的結果,居然佢地可以賴係「自由經濟」?朋友,你係唔係又「左右不分」呀?

「低標準稅率和高地價政策」係咩來呢?呢個係英國留下的制度,簡單來說就係用「間接稅」去取代「直接稅」,用高樓價去取代高稅率,在政治學上係促進社會穩定的制度;在 1984 年之前,香港的樓價從來唔係呢個天價;當年在大陸落來做冇學歷冇文憑做幾年野,都可以儲到錢買樓,呢個制度絕對唔係今日的制度;反問一句,由港英時代到今日,轉變左係乜?乜當年李嘉誠冇賣樓咩?乜當年香港奉行的係「社會主義」咩?乜香港當年唔係奉行「自由經濟」咩?點解當年香港行自由經濟唔見佢地大鬧特鬧,到今日佢地就話所有問題係「自由經濟」的錯?乜限制香港賣地引起的樓價上升二十倍,居然係「自由經濟」的錯?

「所謂的官商勾結的困局,根本是出在結構性的政經權力的過份集中。追求一個可以活得更幸福的社會,必須同時把現時過份集中的政治、經濟權力同時解放。宣言追求的,既不是大市場,亦不是大政府,而是大社會,讓權力歸於人民,讓社會大眾真真正正可以掌握未來發展的方向。」


好呀,大社會呀,地球上有冇一個咁樣的國家?
我地好敬佩,自稱「中大學生會」的文章發表者,在地球上發明左一套全新制的制度,就係可以在未有民主,亦反對自由經濟,亦唔係共產主義的「大社會主義」,呢項偉大的發明,如果係真,絕對可以得到諾貝爾和平獎。

但係睇下佢篇文章,乜原來寫幾隻字,講幾個「理想」,就等如一套「可行」的制度?佢大大聲說自由經濟支持者「提不出實際的方法」,原來佢篇廢話就係「實際方法」?原來大家叫叫口號,簽簽宣言,大叫「大社會主義萬歲」,個社會就會變成「大社會主義」?然後李嘉誠就會賣平樓,然後香港人的貧富問題就會消失?

見鬼了,我地係唔係遇到毛澤東轉世?乜佢地的行為咁似 1949 年之前的中國共產黨?把所有當年中華民國的錯,說成是腐敗的國民黨,結果土改了,結果人人平等了,結果消滅商人了,中國人有沒有變得更富強?土改、人民公社的結果是甚麼?

結果就係赤貧;呢班人最大的問題,就係唔讀歷史,唔識歷史,對前人犯過的錯誤完全唔知,自大到以為可以用幾句廢話,簡單地解決幾百年、幾千年人類社會都無法解決的問題,絕對係既自大又荒謬。

當佢地大聲疾呼,話左派唔等如共產黨,話左派唔一定支持專制之時,佢地又有冇反問過,乜支持自由經濟就一定係美國式的自由經濟主義?戰後的法國奉行的「戴高樂主義」,係法國的右派,唔知佢地又係唔係反對戴高樂式的右派?克林頓係美國民主黨的總統,佢在美國算係「新左派」,但係克林頓反對自由經濟咩?貝理雅係「新工黨」的英國首相,佢都係左派,但佢又反對自由經濟咩?

上面的所有例證,都再一次證明,有人連最基本的知識都唔讀,最基本的問題都搞唔清楚,就把「官商勾結」的專制政權腐敗問題,全部歸罪於「自由經濟」--乜原來經濟「自由」點,就會造成腐敗?係唔係太自由先會「腐敗」?咁最唔自由的北韓,係唔係全世界最偉大的國家?乜原來「中大學生會」支持成龍的講法,想一齊移民北韓嗎?

大家覺得用民主制度去踢爆官商勾結實際,定係覺得推行「社會主義」,呼籲「以人為本」、呼籲「關心社會」、高叫「大社會萬歲萬歲萬萬歲」,可以解決「官商勾結」的問題?把稅率調高,把表面的樓價解低,原來就可以解決香港基層的問題?乜中大學生會原來係「全民萬稅」如銷售稅 GST 的支持者?原來提高稅率就可以解決香港基層的問題?

好啦,唔好又話我屈佢地,佢地只係講過「提高標準稅率」--好想問,佢地識唔識法律?有邊條法律可以制止商人「移走」?唔好講搬去遠,只係搬去大陸好唔好?當香港提高標準稅率,你覺得 d 大地產商呀、奸商呀、衰商呀,係傻仔到會畀你加稅,定係用所有方法去搬走避稅?全世界有咁多個「避稅天堂」--香港都幾乎被法國總統加落呢個名單上面,先有今日的繁榮,原來佢地認為加稅d 商家係傻仔,會唔識搬走的!

天才呀!可惜係天生的蠢才--只不過,呢篇文居然係用「中大學生會」的名義發出的,中大學生,唔知你覺得呢篇文的智商,代唔代表你?

「香港七、八十年代的經濟起飛,不過是源於中國大陸正值改革開放,需求大增」--從呢一段文字,好難令人不懷疑,呢位自稱「中大學生會」的人兄,係一位土共--只有土共才會持呢種論調,證明左佢對香港係完全無知。

毛澤東幾時死?1976 年;鄧小平幾時上台?1978 年,佢幾時訪美?1979年;當鄧小平「開始」開放改革的時候,最起碼都要到八十年代頭,先有多少實際的動作,先有多少實際的經濟發展--而且仲係非常谷底的發展;而呢位「中大學生會」居然,把香港自六、七十年代的經濟起飛,一筆抹殺;把七十年代香港已被稱為「亞洲四小龍」的經濟繁榮,居然話係「中國的需求」!

唔識歷史的中國人,篡改歷史的中國人又一例證--乜七十年代香港的貨可以運上大陸賣?乜香港工業製品在七十年代賣去大陸?發開口夢呀?香港的繁榮至多話係「難民」人口增長係因為大陸,但關大陸的需求乜事?連呢 d 最基本的事實都唔知就想「改變世界」?仲敢用「中大學生會」名義,去丟盡中大學生的面?

星期六, 7月 04, 2009

福佳當奴勿當奴「Beat It 兩三次」影片發佈


七月四日新文章:鑑賞力
七月三日新文章:由膠袋稅到全民萬稅

四萬人慶回歸?警方何在?

化作火箭 擊中禮賓府
Oh Wow Wow Wow Wow Wow yeah
炸埋兩三次 有心情過一天 不當奴!

四個矇契 爭進禮賓府
神奇住埋十隻狗,Wow wow wow yeah
詐傻詐乞兒,佢心腸如鐵面 亂噏!(我代表你 我代表你 我代表你 我代表你!)
(亂噏廿三亂噏廿四亂噏廿五亂噏廿六亂噏廿七亂噏廿八信佢一成雙目失明信佢一成雙目失明)
鋪鋪搞笑恥笑失笑會癡線 真心膠智低智反智快癡肺
狗官豬官衰官多到冇得計 廢物 廢物 廢物 (送去堆填啦!)

一心洗劫打劫搶劫搏得米 一班衰樣狗樣狠樣愛失禮
福佳不該 poor guy 應去搞喪禮 禮成 禮成 禮成 (三鞠躬 Babe!)

信佢一次 雙眼會燒毀
民賤聯贈企鵝 呵呵呵 yeah
有人嗌非禮!嘩!真人發花癲! 亂屈!

CCTV CCTVB
袁大頭是隻狗 Wow wow wow (狗吠) yeah
控制人界真相 狗噏傳頌香江 勿當奴!草泥馬!勿當奴!草泥馬的!

鬼咁多廢拉 多到甩肺! 多咁多廢拉 多到甩肺!
廢 Bow Tie, (Beat it) , Bow tie, (Beat it)
Donald doesn't represent me!

收下聲廢拉 收下聲喂! 收下聲廢拉 收下聲喂!
廢 Bow Tie, (Beat it) , Bow tie, (Beat it)
Donald doesn't represent me!

鬼咁多廢拉 多到甩肺! 多太多廢拉 多到甩肺!
廢 Bow Tie, (Beat it) , Bow tie, (Beat it)
Donald doesn't represent me!
收下聲廢拉 收下聲喂!收下聲廢拉 收下聲喂!



(前半乃「勿記」之最新廣告歌變化而成;後半則混合了 MJ 的 Beat it 變化而成)
MP3 7.1 新 update
MP3 打包下載
MP3 打包下載

七一晚上報導:晚上十一時十五分消息:黃世澤持食物到場支援現場人士,有警員突然搶去佢的食物,現正落口供控告差人搶劫。

晚上十時十三分消息:警方完全封鎖現場,打算武力清場

晚上九時消息:收到朋友通知,有年輕朋友圍在政府總部門外不肯散去,要求曾蔭權出來面對市民等,以及要求警方立即解釋,為何要評估泛民七一遊行人數、評估雷曼苦主人數、卻偏偏不評估「四萬人慶回歸」的官方數字?

現場朋友急需要各住市民的聲援及支持,以及基本食水、食物等!

鑑賞力

經常聽到朋友問,為何香港沒有這樣,沒有哪樣,為甚麼同一件貨,質量在外地高這麼多?

舉例說,在兩大超市賣的生果如橙,比起外國所吃的質量,實在差天共地;本地超市賣的,差起上來可以外表超靚,呃過選生果的老手,但內部居然不知所謂,乾到死、咬不斷--為甚麼在歐洲、在日本,這些事情很難發生?

就正如本地的電視台,七百萬人住的城市,為何只得兩個免費中文台?為何本地電視台製作的貨色奇差無比?為何本地的流行曲衰哂?為何本地電影全部江河日下?香港發生咩事?

當大家鬧爆製作單位的時候,有冇諗過問題係出在群眾自己?點解 CCTVB 到今日都仲有咁高收視?點解明明難睇到咁,都仲有咁多捧場客?係我地病左,定係主流觀眾病左呢?

再望下報紙,有幾多野係我地想睇的?有幾多言論係膠到冇朋友的?有幾多人係講野可以唔算數,事後走數又冇人追究的?

老前輩一向講:「最重要係運氣」--年輕時不明白,近年開始有極深的體會,其實運氣在全世界都一樣咁重要,只不過在香港就特別重要--點解?因為鑑賞力奇低。

因此,在香港生活的明顯好處,就係平野執到好野,因為冇人識貨也;絕大部份的膠人,都以為貴野先有好野,膠到最終的方法,就係佢地連分辨好醜的能力都冇,於是只係睇價錢牌--價錢貴就好,價錢平就係渣,呢點睇下各大專賣「貴價貨」的「名牌」深有體會;同一套名牌,為何外國就真係賣緊好野,但香港就專賣垃圾呢?為何最垃圾的款式都送來香港、中國等地「傾銷」呢?

當時下有好多「有心人」大聲疾呼,覺得年輕人迷戀名牌的時候,佢地有冇諗過,呢種心理係邊度學番來的?未係家長本身囉;畀貴些就好、「專業」就好,免費野冇好野,因此一定要收得貴,冇料都要貴!

呢種現象在傳媒到好常見,例如某些「高貴」報紙,出文章都要「睇 title 」,出得 title 愈 high,就好似文章的質素越高一樣--點解可以存在咁耐呢?因為讀者質素就係咁低,佢地連分辨好醜的能力都冇,只有睇:「因為佢大學讀電腦,所以佢係電腦人」;「因為佢係律師、因此佢識法律」.....

因為,佢地只能夠把人「分門別類」,你唔係人群心目中的,就會被歸類為「不能分類」,簡單而言,即係「唔係人」。

去到政治,就係「你係民主黨!」、「你係公民黨!」、「你係社民連!」,於是簡單的分類與標籤,就「解決」了問題;而另一種荒謬的分類方法,就係「我係無黨無派的中立人士!」好中立、好客觀、嘩!好 high 呀!

癡線......

就係因為連食橙的人都分唔出橙味,所以香港超市賣的橙,成日都可以冇橙味;就係因為飲果汁的人分唔出有冇果汁味,所以由大陸到香港,唔係賣假果汁,就係賣大量溝水的果汁。點解成街都係假貨?因為呢度的人連真同假都唔識分,咁點解要賣真野畀你呢?有條傻佬願意畀一樣價錢買假貨,你可以賺多十倍,點解唔賺?當成街都係假貨,咁點解仲有傻佬賣真貨?

就好似最靚的名牌點解唔肯入大陸生產?因為你做得愈多,人地就抄得你愈多,最後佢用假贏你真的,成本只係百分一。當你做真野都係倒貼果時,索性乜都唔做囉,唔做最好,因為最少佢冇得抄你。

曾幾何時,有一個人兄,佢好浪漫地深信,只有堅持自己,堅持賣真貨,始終會有識貨之人;可是呢位人兄最近發現,識貨之人實在太少,迷戀假貨的人實在太多;人地賣假貨發達,你賣真貨則蝕本倒貼,結果會點?結果就連呢位人兄都決定轉身而去,你地買飽垃圾佢啦。

於是乎,成街都得番假貨,呢 d 就叫做「劣幣驅逐良幣」,點解香港各行各業行行仆直?原因就係畀錢買野的,全部都係傻佬,可以畀人呃;雖然呃得多可能佢都會走,但轉個名,改頭換面,又另立名目呃過,一樣照上當。

前排林行止寫了篇文講香港的縮水樓,情況就係最明顯的例子--當香港人洗幾百萬、幾千萬去做人生最大的投資時,佢地都可以掛住望個會所,望個假廣告「嘩!歐洲豪門景呀」,但唔識分間隔,唔識分用料,連最基本搵把尺度實用面積,搵計數機計下管理費合唔合理都唔做,你話又點會唔無法無天呢?

所以上海未賣緊成幢跌落來樓;所以大陸可以賣「紙牆」樓,因為一眾膠人可以聽到「新樓」兩個字,就乜都唔理畀咁多錢買,所以我地個民族就成為了專用垃圾貨的民族,因為畀垃圾你都買,點解要畀靚野你用?點解要畀高質素的貨畀你?試下去歐洲?試下去美國?呃得到都畀人告到甩褲啦,何況你估外國似香港咁多傻佬?

又例如娛樂版恥笑「走音歌王歌后」,笑下啦,眾人中目中的「歌神」、「天后」,去到外國都係三四班的貨色囉今時今日,點解會咁呢?由「四大天王」開始,乜香港仲有「樂壇」咩?

睇番六、七、八十年代的香港舊野,成日感到好唏噓,因為當年的香港絕非如此;連李小龍一個「武師」,的內涵都多過今日的所謂「精英」許多時,你就知道點解當年香港可以衝出國際,今日只可以「背靠大陸」。

就好似《Beat it 兩三次》中,一大堆廢拉阻住地球轉,點解?因為要廢到咁,都仲有傻佬覺得佢地唔係廢,都仲有曾鈺成之流出來大大聲:「好多人都唔知北極冇企鵝啦!好多立法會議員都唔知啦。」

如果係真,再一次證明香港的立法會係垃圾會;如果係假,亦證明左香港的立法會中人連最基本的質疑都唔會做--佢地屈你,未出問卷玩番佢囉,點解冇人做呢?

就係冇人做... 就係好多野都冇人做,因此迫到一些唔想做的人,都勉強出來做;當你勉強出來之後,仲要有人老羞成怒,大大聲屈你:「佢都係想搏上位之嘛」。

要搏上位,企出來當眾搏啦;就係唔出來都有人講你搏,成班膠人「道聽途說」,「聽聞」、「覺得」就算數,把你冇做過的事,信到十足;把同你無關的事,入哂你數,把你做的事,全盤否定,當係其他人做的--例如,Title 大些的人;例如,名氣大些的人。

這就是「江山一代自有人才出」與「冇人才」的對比,就係因為唔識貨,冇鑑賞力,所以最後得番垃圾;Sorry,冇好野唔係因為冇人才,而係「上頭」連最基本的分辨能力都冇。

當走音你都聽唔出,點解要執靚佢呢?當唱 live 走音都分唔出,點解要練歌呢?當咪嘴都冇人知,又點解要唱?--所以在外國走音被人笑到面黃,香港就成街都係走音囉。

所以謝天華要演幾十年先有人欣賞佢演技,所以 Michael Jackson 要死左大家先懷念佢;試下上星期五之前改首 MJ 的歌?成班友會出來恥笑你:「1982 年的歌你都仲改?Out 唔 Out D 呀?」

事實就係,因為 MJ 死左啦,所以潮流興 MJ;因此即使佢做的事情乜都冇變過,明明過氣都會時興;時興就會令質數提升一百倍、一千倍,這就是潮流的力量!

當失去了,大家才會有「少少珍惜」;在膠港,失去左果時大家仲傻更更:「咦?點解好似有少少唔同左?」「有咩唔同呀?」「唔好咁敏感啦!你神經病!」

早排重睇 N 年前為左睇 kong u 入場睇果套《玻璃之城》,黎明講左句:「香港冇癮呀......」

細個睇時唔明,今日明啦。

所以見親朋友,都係果句:「走得就走,唔好返來,呢度冇希望......」

即使中共倒台在即,即使民主來香港,結果只係一場大亂的開始,而唔係大亂的終結,情況就好似法國大革命,推倒了暴君,但來者將會係一亂大混亂時期,因為呢十幾廿年的停滯,已經把未來的好年華全部「透支完畢」。

最近聽到一班「德高望重」的老前輩在擔心香港後繼無人,其實這個擔心是白擔心,反問一句:「你們又做了些甚麼,去扶持有才能的接班人?」

就好似戴高樂搞「自由法國」把法國由谷底復興,大家都以為佢受到好多前輩的鼓勵、支持、支援,對唔住,其實係百無;有好多年輕網友和我討論時都唔明白,例如點解好多「好明顯」的事情,都不如理想發展時,林忌回應:「做事之難,難以想像」--舉例說,只係三個人坐埋去做一件事,在香港已經難過登天,何況係......

唔單止百無,佢地背後仲要中傷當事人,仲要偷的橋當係自己的,仲要所謂有正義的路人,亦對呢 d 事情仲不聞不問漠不關心,就好似內地見人行劫非禮強姦,好幾次都有好多人無動於衷一樣。

最明顯的例子,就係香港的業主立案法團;明明大家業主一人出一分力,問題就可以解決,但永遠都畀衰人騎劫,因為好多人是非不明,黑白不分,專愛衰人,然後畀人呃,都係「其他人」的錯。

大家一齊仆直囉,最過癮係係掟一個核子彈一齊爆炸,人肉炸彈,就係咁樣來的。

呢個就係今日無助年輕人的寫照,大家就係等緊果個唔怕死的死士,一齊掟炸彈核爆--如果造得到任何形式的「核子彈」的話。

呢個就係人類在歷史點解一直重覆犯錯的原因,每隔一段時期,就會有班膠人膠到冇朋友,要搞到衰到革命。

最過癮係,幾千年、上萬年的歷史,到今日都仲有堆膠人深信,唔需要有任何制度,單靠廢話就可以「勸誘」人類向善。

都係果句:「走得就走,唔好返來,呢度冇希望......」

星期五, 7月 03, 2009

由膠袋稅到全民萬稅

邱騰華:不擔心商舖獲豁免範圍濫派免費膠袋
2009-07-03HKT18:26
本港由下星期二起徵收膠袋費,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現時難以預計可以減少膠袋的數目,當局日後會派人到堆填區實地點算膠袋數量。

邱騰華接受本台專訪時又說,不擔心受規管商舖內獲豁免的範圍,出現濫派免費膠袋的情況。而在實施初期,環保署會協助商戶,以及向市民解釋法例。

好一個「現時難以預計可以減少膠袋的數目」!漏口啦!漏口啦!原來偉大的環境局局長在推行一個政策之前,係連預計的結果都冇呀!再一次證明被林忌評為膠到冇朋友的人,真係一件「真心膠」,對於一個政策的推行,連最基本的估計都冇?連目標係乜都冇?教小朋友返學,都要目標為本啦,你搞咁大場勞民傷財的「偉大環保計劃」,連最基本的預計減少浪費數量都冇?咁環境局使乜請你做呀?你收咁高人工一個月連最基本的野都可以冇做?

比起林瑞麟局長,起碼林瑞麟局長交足貨--叫得做「人肉錄音機」或者「人肉 MP3」,佢真係做到一個錄音機的效果,佢真係肯畀大家指住佢來鬧而「任鬧唔嬲」;邱騰華?而家叫佢搞環保,佢除了識「強制」,除了識「收錢」之外佢做到乜野?咁耐以來佢除左呢兩招之外,做過乜野?呢兩招求其街邊搵條友,就算叫最後生的「局長助理」都識啦?使唔使搵佢做呢?使唔使浪費地球資源,畀幾十萬佢一個月去做呢份工呢?呢幾十萬捐畀慈善團體,係唔係減少浪費地球資源呢?

比起邱騰華其他「膠到冇朋友」的政策,原本膠袋稅已經係算「冇咁膠」的政策,但係邱局長自己愈描愈黑,令大家發現原來佢「硬膠政策」背後,亦係荒謬到極點;第一,執行一個政策,點可以連最基本的目標都冇?你五毫子收費的政策係點訂出來的?你唔係有一個明確的目標,憑乜野去決定五毫子?憑乜野去決定一個如此影響民生的政策?而家唔係玩泥沙,唔係砌積木,唔係可以今日五毫,聽日三毫,後日兩蚊,而係一個影響無數行業,影響無數民生的基本政策!應該一蚊就一蚊,而唔係五毫!應唔唔收就唔收,唔係試下點再決定!邱騰華可以連預計減少幾多膠袋都冇一個目標同數字,就胡亂去制訂一個關乎咁多人的政策?再一次證明,由頭落尾邱騰華唔係為環保,而係只係「為做而做」--為左證明佢有做野,為左證明佢做左野,於是就唔理三七廿一,做左先算;衰左?到時佢「高升」左啦?衰左?你班議員大佬投票支持,最尾又賴番落你地度囉!衰左?再賴落低層的公務員度囉,話佢地執法不力,唔係佢的錯,明冇?
「膠袋徵費於下月7日起正式實施,環保局已安排本港約3000間將會徵費的商舖,本月底起陸續在收銀處展示一個綠色標誌,提醒消費者每索取一個有手挽膠袋就須繳付5毫子。已有商戶計劃走法律罅,例如以毋須徵費的紙袋、無手挽膠袋取代有手挽膠袋,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強調,徵費是「千呼萬喚始出來」,得到社會廣泛共識,故取巧只會令消費者反感,呼籲商戶要有社會責任。 (商報)19/6/2009」

第二,香港仲係唔係行《普通法》的地方?普通法的精神,就係冇禁止的事就可以做;而家用膠袋唔係殺人放火,唔係「不合道德」的事情,亦唔係一條殘舊的法律,因為時代轉變而多左「法律罅」,畀咁多時間,畀咁高人工,邱騰華局長你收錢來做乜?唔係收錢來畀你制訂一條可行而值得推行的法律嗎?如果未推行就會有「法律罅」,係唔係再一次證明邱騰華思慮不周呢?乜法律係用來玩泥沙朝令夕改的嗎?乜法律唔係應該諗清諗楚,度好哂先推行的嗎?當未推行就有漏洞,係唔係應該執好左先出街,而唔係係度朝令夕改玩市民呢?乜有急切性未執好就胡亂推行咩?如果有,係唔係應該禁止用膠袋,而唔係不痛不癢地,收五毫子?定係邱騰華好想推廣「五毛黨」?所以想成街都係「五毛黨」?
烏干達新例 使用膠袋囚 3年 2009年06月13日 (09:22 pm)

外電報道,烏干達政府宣佈由明年起,任何人一旦被發現使用膠袋,可被判囚 3年或罰款。當局另禁止銷售及使用膠袋,又下令所有膠袋生產商清盤

從烏干達的例子可以再一次證明,邱騰華根本唔係搞環保;如果目標真係想禁絕膠袋減少浪費,學烏干達囉,一齊禁止膠袋的製造同使用,點解邱騰華唔咁樣做呢?拿,如果邱騰華話:「因為未有迫切性」,咁未唔好做住先囉,等佢諗好成個計劃,減少幾多膠袋先推出係唔係?特膠政府連烏干達都不如!

拿,一方面佢又唔禁膠袋,另一方面又連預計可以減到幾多都計唔到,事實再一次證明,邱騰華搞膠袋稅根本唔係真心為環保!佢係為左「為搞而搞」,為左證明佢做局長的價值,於是學董建華的衰野,乜都唔理大堆頭做左先算,衰左唔認數仲賴落其他人度,就係呢種啦;另一方面,佢係要幫唐英年手,用膠袋稅變相搞 GST 銷售稅;呢樣賤招就係學落左台的倫敦市長利文斯通--最初講電子道路收費係為左減少塞車,搞完一輪又塞番哂之後,佢就話係為左減少廢氣,於是 2008 年佢終於落左台!

「邱騰華表示,開始膠袋徵費後,如果代用購物袋數目太多,或者消費者用完即棄,即是未能攺變生活習慣;並指出,這計劃其實可以再推廣至其他包裝物料。」

今日左膠話為環境收你五毫子膠袋稅,效果唔得就加到一蚊,再唔得就兩蚊;大家避稅就巧立名目,乜都收稅,最終所有物料都係浪費,所有物料都要收稅,幾年後就全民萬稅,原來消售稅 GST 就係借「環保」的名目來落實!

唔明?今日就膠袋稅,聽日就話你食飯要收「膠盒費」,後日就話你去廁所要收「額外排污費」--咩呀?掉垃圾要錢o架,去廁所排出去又係要錢o架,連呼吸都會排放二氧化炭,搞搞下就成功為政府用另類手法搞「全民萬稅」!

用收錢來決定誰可以浪費,呢種就係社會上最不公義的事情;點解有錢佬可以浪費膠袋,而窮人就唔得?點解有錢佬可以開法拉利燒油,窮人就唔得?搞「電子道路收費」--點解有錢佬先可以開車入中環?點解有錢佬畀錢就可以請司機在車廂內不人道曝曬去停車熄匙,窮人就日日守法都驚有一日因為搵唔到路於是停左車而被無故受罰?

講到尾呢種「窮人含忍」的不義邏輯,就係對基層最大的壓迫!這種不公不義的問題,就係濫用干預、濫用公權力的荒謬壓迫政策,其實就係「官商勾結」的最高層次--背後的邏輯就係有錢就可以打橫行,冇錢你就做次等人啦!

偏偏無數自稱「左派」,以「不公義」為題反對自由經濟的人,卻對呢種最不公、最不義的問題視若無睹--在佢地心目中,干預完死人,佢地一點都不關心,最關心就係「做少左野」--用「有形之手」去殺人、去謀殺,佢地冇興趣去反對;佢地最關心的,就係一個人「自然死」、「冇人理而死」,明冇?

香港應該立法「謀殺合法化」--畀有錢佬合法畀錢殺人、「自然死」就要畀「屍體稅」!因為燒屍體、埋屍體都會製造廢氣!

星期三, 7月 01, 2009

四萬人慶回歸?警方何在?

4萬人參加慶祝回歸十二周年巡遊
2009-07-01HKT12:00

多支巡遊隊伍穿梭銅鑼灣街道
巡遊人士手持中國國旗及香港特區區旗
香港回歸十二周年,多個團體合辦慶祝回歸巡遊,有4萬人參加,巡遊隊伍由大球場出發,經銅鑼灣及灣仔,到灣仔中旅社附近終點站。

行政長官曾蔭權以及多名特區官員出席起步禮,預計所有隊伍中午過後完成巡遊活動

咦?大會公佈四萬人就報四萬人拿?警方呢?警方死左去邊?點解雷曼苦主自稱二萬五,警方都仲要話得四千?而家因為有曾蔭權參加的,警方就收左皮?李少光去左邊?點解李少光唔敢公佈警方的數字?

七一只得兩萬幾由維園出發,慶回歸就有四萬幾喎!香港警察的公信力,特區政府的公信力就係因為呢 d 弱智式的造假,當市民係弱智?

最過癮係果 d 成日挑戰泛民聚會人數的「學者」,佢地只係對「否定」泛民的數字有興趣,對否定政府數字係冇興趣的;係囉,點解呢?呢 d 未係佢地口中的「為反而反」囉!公共的政府報大數佢地冇興趣,只係對私人團體有興趣,明冇?

讀者報料:今朝大球場三萬個位都坐唔滿,只得三分之二左右,有埋座位,今次唔使靠估啦?點解警方唔公佈係兩萬人?點解政府虛報一倍,冇學者出來質疑「每座位坐得一個人」的「大道理」?如果四萬人,係唔係應該爆左球場?李少光何在?學者何在呢?

更過癮係商台,學埋大公文匯的「第九時間報導新聞」方法,把上午的舊聞當係新聞,等過左七一遊行的晚黑七點去報一次,同警方唔報朝早人數「分工合作」,果然係所有媒體一般和諧。

改名做 CCRHK 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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