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末年,百姓民不聊生苦不堪言,而政府規定各縣設一蒙人為官,或十家共養一個蒙古人,此所謂「韃子制度」,以監察及欺壓漢人。於是相傳「反蒙志士」劉伯溫遂乘中秋夜宴之際,於月餅中暗藏紙條,寫上:「中秋夜,殺韃子」、「中秋之夜,盡殺韃虜」等口號,然後作謠言說,中秋要吃月餅才可避瘟疫,令村民搶購月餅一空,使漢人同時行動反蒙復漢,於是成功把蒙古人趕回漠北,建立了漢人的明朝。
上述的歷史傳說,乃筆者從小已經聽了千百篇,相信各位讀者一定看過、聽過甚至和下一代說過,可是我卻認為,有些尊貴而愛國的東區區議會議員,必然數典忘宗了!他們居然安排,在維園中秋晚會表演蒙古歌舞?
新年可以表演蒙古歌舞,重陽可以表演蒙古歌舞,國慶可以表演蒙古歌舞,可是中秋 - 作為一個「反韃子」的節日 - 成千上萬的漢人先烈,就在數百年前的同一個晚上,吃月餅,從月餅拿出字條,於是無論是男子漢大丈夫,抑或傷殘婦孺,都一齊拿起所有可以作為武器的物件,如木條、椅腳、桌子等,與無敵於天下的蒙古騎兵「肉搏」,這是多麼可歌可泣的畫面啊!可是數百年後,卻在同一個晚上,有一班漢人的不肖子孫,坐在維多利亞公園的球場上,一口一啖咬著什麼奇怪牌子如「名古屋」的月餅,笑嘻嘻的欣賞台上「蒙古歌舞賀中秋」,這是否有點兒不妥當呢?對「尊敬先人」逢節日拜祖宗的傳統中國人來說,這是否犯了「大不敬」的大罪?奉上十隻燒雞可否彌補這樣的行為?
從另一個角度看,對於蒙古人來說,中秋夜又是否一個「血色的夜晚」?千百萬無辜的蒙古先烈,就在這個月餅的「月黑風高殺人夜」死於非命,在這個無數蒙人死於非命的晚上,還要以他們的婦女、歌舞慶祝,是否有點兒政治不正確?
我把這番見解和朋友丁某一說,丁某勸我:「林忌,雖然百分之九十八的中國人都是漢人,但畢竟中國不止有漢人,漢滿蒙回藏都是中國人,你殺殺我,我殺殺你,沒有什麼打緊吧?中國人自相殘殺血流成河也沒有相干,只要不是帝國主義列強什麼的外國,就沒所謂了吧?」
我想想亦有道理,可是回家再仔細想想,卻總是覺得有點兒不妥,畢竟「漢滿蒙回藏」是孫中山所提倡的「中華民國」理念,蒙古的確曾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可是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以來,蒙古從來都不是領土的一部份啊!中華人民共和國,無論名義上或者實際上,從來都沒有統治蒙古,亦從來承認蒙古國的獨立自主!
所以只有「內蒙古人」才是中國人!蒙古國人-即所謂的「外蒙古人」-從來都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而既然蒙古人乃外國人,那麼欺侮中國的的過去,愛國志士又豈不可算呢?
既然中華人民共和國,由始至終都宣佈「尊重」蒙古國的獨立與自主,我們的中秋舞台上寫上「蒙古歌舞表演」,是否又有點政治不正確?為何不寫上「內蒙歌舞表演」呢?根據海外中國人的慣例,例如台灣的「同胞」如果自稱中華民國,手拿青天白日旗,連旗幟都會被撕毀,台灣人參加奧運會,不可以叫自己做「中華台灣」,只可以叫做自己做「中華台北」!為何連「蒙古」以及「內蒙」都會攪錯呢?這樣的錯如果犯在「中國」這兩字上,又會引起幾大的震撼和漣漪呢?
那些每天自稱要推廣「國民教育」的尊貴議員愛國志士等等,為什麼會犯上一個如此幼稚的錯誤呢?還是他們一直打算要干預蒙古國的內政,希望中國吞併蒙古國呢?這實在是一個令人費解的謎團,就讓我們不如問問作為國民教育大使的李克勤,為什麼偏要在中秋夜欣賞蒙古歌舞好了!小弟實在太愚昧,永遠都 R 晒頭 - 攪不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