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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0月 22, 2013

林忌:星期日究竟發生了甚麼事?

1. 一件憤怒的時事,令好多人 Like 一個 Page,唔係因為個 Page 搞得好,而係因緣際遇;那天,無數人四圍 Forward 個 Page,只係因為剛好個 Page 跑出,冇預過個 Page 係出來「搞活動」。

2. 當個 Page 跑出,而自己又冇咁大個頭,去戴一頂咁大的帽時,任何正常人,都會廣集民意代表,例如把個 Page 的領導權交埋畀香港電視的代表;又例如你民主派想做大件事,最起碼係邀請哂所有民主同道來相議;可惜事實係乜野呢?果十位 Admin 閉門造車,唔單止冇把個 Page 的管理權擴大畀各大民主政團的代理人,甚至唔覆人--包括果日同佢地一齊遊行的同路名人。

3. 有私心,係可以理解;之但係有私心時就必須要做得好,否則必然被人鬧;他們頂住一個四十幾萬人民意的勢同名,要左星期日大會六點後(最終係六時半)之後的安排;冇錯,港視同毛孟靜話六點結束,這是因為政總的要求--book 場限制,共識係六點前一定唔會趕人;如果冇人自稱要接手六點後,最終必然有人上去接手--例如港視的職工會,但既然有人拿出代表四十幾萬人的民意,要全權負責六點後個場,那麼當然大家亦「順應民意」,把個場交畀佢地。

4. 有人說甚麼「承擔了最趕客的商議環節」,這是荒謬的--由始至終,「最趕客的商議環節」根本一直都是這些人自己的 ideas,更自稱代表民意來搞,好多人一直都話唔 work,質疑呢一點,包括佢地左翼的同路人,但佢地唔肯聽,也不自量。

5. 結果就係群情洶湧被人鬧爆,衰左應該承擔責任是常識吧?可是當初不斷堅持要商議的那些提議人、堅持者,全部集體潛水;本來唔打算上台的區諾軒,成為了眾矢之的;而一些自稱獨立的媒體人,卻走去閉門造車說「事先同HKTV員工及毛孟靜傾好了一個程序」--首先個場係他們要了,係他們單方面的「知會」,而唔係「傾好」;而當事人明顯係連同 HKTV 的聯絡都冇做好,知會錯了人,以為對方會代為得到 HKTV 的同意。

6. 做得唔好就要認錯,我以為這是一貫反政府者的常識;可是做得唔好係佢地自己的時候,呢個常識就唔適用,變左當權者的口吻:唔通你做呀?家下問題係乜野?就係你們口說民主,你個 Page 又有冇廣泛的代表性?四十幾萬人 Like,你地話搞商議呢 part 有冇諗過技術的困難?有冇聽下專家--包括你們左翼自己專家的意見?你果十位 admin,有冇四十幾萬人的廣泛代表性?定係原來好似老董、曾蔭權同梁振英咁,私相授受去「代表民意」?這些問題才是核心,而非甚麼「騎劫」,或者「左右之爭」;可惜,事情已經變成了「黨爭」,朋黨第一,友情第二,從不檢討,永不反思,一些反政府人士竟說出政府支持者的對白,證明了一個問題,就是他們一旦當權,其荒謬情節會和 689 一模一樣。

7. 最後必須指出一點,要籌款其實可以一早籌,在 Facebook Page 公開戶口說要「籌備遊行」,相信很多人一早會捐輸,更加明正言順,而不用偷偷摸摸;反過來政總早有集會,那筆錢更是由毛孟靜支付(包括到當晚十時的音響),沒有那麼大的頭,就不要戴那麼大的帽;沒有這樣的錢,又沒有大家同意要去籌這樣的錢,卻堅持要花那筆開支,這亦是另一種的黑箱作業,更不要說私下貼 HKTV 的 Logo 了...

8. 犯了錯,就出來直認;區諾軒是相對無辜的,因為他只是比較出名以及比較會說話,最終成為了背後荒謬事情的代罪羔羊;當然他可以做得更好,但把這些不願面對錯誤的人所犯上的錯誤,全怪在區的身上,是絕不公道;要「騎劫」的,其實從來都不是區諾軒,大家錯怪他,只會令那些企圖埋沒問題,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者脫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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