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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2月 20, 2010

維園阿哥任亮憲--社運狼來了的故事

我從未為獨立媒體的焦點文章開戰,今次乃第一次,亦希望是最後一次,因為我見到了一篇超錯的文章,為其錯誤觀點感到震驚。

『上週五(十二月十七日)傳出任亮憲因涉嫌非禮及強姦罪被捕迅速引來迴響,facebook上「花生」之聲此起彼落,大都有「睇你今次唔死一身潺」之意。任亮憲的確樹敵甚多,身邊社運朋友亦坦言對他無甚好感,更別提因其早前在社民連發動倒閣行動,令不少社民連朋友對他恨之入骨。』

但憑個人喜惡而公開對任亮憲落井下石,卻有其他公共後果。其一比較明顯的,乃是大家似乎認可,政治人物私生活不檢點的污名,是打擊個人政途的好工具;而任亮憲因涉嫌非禮強姦被捕,已足以令其無法再在政黨立足,是故有「清黨」一說,意味著無論最終罪名是否成立,單是曾牽涉事件,任亮憲都已經失去其政治公信力,將來無論往參選或在政黨內,都將被污名綁手綁腳。』

樹敵甚多,無甚好感,這就足以令人「恨之入骨」嗎?舉例說,黃毓民樹敵夠多了吧?為何才半年之前,在五區公投期間,幾多和黃毓民有仇的人,幾多曾被黃毓民有理無理攻擊的泛民,為何都肯放下成見,為黃毓民拉票,甚至投下支持黃毓民的一票呢?

作者第一謬誤,就是以為一眾泛民網友,是「憑個人喜惡」而「落井下石」;這位文章作者,可有從歡呼喝采者的角度設想過,為甚麼?為甚麼有這麼多社運朋友,以及泛民主派成員會在 Facebook 歡呼喝采?為甚麼?為何這麼久以來在「社運界」或者「泛民主派」,從來都未試過會有一位成員,會在犯了一個嚴重的刑事指控之時,會居然得不到主流的聲援,卻得到多數的花生冷笑?

一個最簡單的問題就是,群眾歡呼的原因,是否就因為我們的「但憑個人喜惡」呢?例如當年程介南被捕,有泛民支持者歡呼狂賀,這又是否屬於我們對程介南的個人喜惡呢?當年梁錦松「漏報」五萬蚊下台,也有泛民支持者冷笑,這又是屬於我們對梁錦松的個人喜惡呢?

答案就是:當事人究竟做了甚麼--如果任亮憲好似楊匡,是因為示威衝突被捕,是因為以言入罪被捕,是為了社會伸張正義被捕,即使最憎恨任亮憲的人,包括他最大的政敵,不敢說會全力搶救,最起碼都絕對不會出言嘲弄吧?這是在於理,而不在於親;我們支持楊匡,不止是因為他是「社運人士」,主要是為了他無理被捕;我們嘲弄程介南,不止是因為他是出賣香港的民建聯,而是為了他以權謀私被揭發!

好了問題來了,請問任亮憲的行為,值不值得我們同情?請問任亮憲目前被指控的,是否值得冷笑?

強姦和非禮,屬社會最不見容的行為;香港每年有大量的性罪行,幾乎每一個性罪行都會得到相同的待遇--就是痛罵,以及冷笑,特別犯案者如果是名人,更加罪加一等,請問香港人見到有犯罪指控,是否應見到犯案者是「社運界」,就「另眼相看」?是否因為犯案者是「自己人」,就應該「同情」而非譴責呢?請問這種護短的態度,和我們所譴責的特區政府,以及中國共產黨有何分別?

我們同情楊匡,是因為我們從楊匡的社會道德及案情的證據之中,堅信楊匡是清白無辜;我們同情陳巧文,是因為陳巧文根本沒有動機,也沒有體能走去襲警,我們同情社運界,是因為深信當事人絕對沒有犯了被指控的罪行,而是清清楚楚的誣告!這是幫理,而絕不是幫親!

同理,大家可記得長毛梁國雄,以及教協張文光,都曾被人老屈非禮?再近期一些,公民黨的老外司馬文,被人老屈打人,為甚麼大家都會同情他們?難道因為長毛是自己人嗎?難道因為張光文是自己友嗎?難道因為司馬文是老外,而且是「公民黨」嗎?

不,獨媒的作者你全錯了,大家之所以完全不相信指控,而相信他們是無辜,不是因為他們的政黨,也不是因為他們的支持社運或民主運動,而是清清楚楚的,市民及泛民,都不相信他們會犯上這樣的罪行,因此他們被傳犯案,再看看所見到的「所謂證據」,根本沒有人相信。

問題來了,為何任亮憲被控,大家居然不信任亮憲呢?難道是因為任亮憲乞人憎?難道是因為任亮憲得罪人?難道是因為任亮憲搞倒閣嗎?作者是否看扁了市民、泛民支持者以及社運界人士的智慧了?

答案很簡單,就是因為狼來了;第一次說狼來了,大家相信;第二次狼來了,大家半信半疑;第三次狼來了,除了死忠還有誰相信?


看看這篇 2010 年 5 月份 U Magazine 的文章,這就是無數篇在當期時訪問任亮憲的一個例子,這篇文章的作者,是林忌認識多年的人,她不是一位胡亂作故事的寫手,而是一位負責任、有承擔的作者,看到了嗎?甚麼叫做「鑽石王老五」?當記者問任亮憲,應該有很多女士「飛撲」過來吧,你現在有沒有拍拖時,他怎樣回答記者的提問?

「沒有啊,實在太忙了,這樣對身邊人很不公平。我媽媽已經慨嘆:老公經已從政,依家連個仔都搞政治。你看她這樣感慨,就知道要很多包容和體諒,星期六、日都忙到嘔。」

這是怎樣的一個回答?請問誠實是否香港社會重要的核心價值呢?還是誠實原來只是所謂「道德」的一種,因此選擇「不道德」,是個人的權利與自由因此大哂?為何中國會有毒奶粉?為何中國會有豆腐渣?為何中國會有這麼多不負責任的奸商與不負責任的「民眾」?原因就是文化大革命等共產統治,令中國幾個世代的人民,喪失了最基本的價值--誠實,如果任亮憲不想回答記者的問題,他大可以說:「私人問題不回應」,再不是說:「私人感情不談」,為何要講大話呢?為何要以「孝順母親」為理由,講一個因此而不拍拖的大話呢?任亮憲究竟是一個社運人士,還是一個靠娛樂圈搵錢的明星?究竟任亮憲是以他的理念去說服選民,還是賣弄他的「鑽石王老五形象」,去吸引異性呢?

難道任亮憲母親今日就不再既嘆,因此要任亮憲去拍拖嗎?重讀這一段會感到諷刺與可笑嗎?見到一個人在你面前如此公然說謊,會不會影響他的誠信,令你對其誠信質疑?這是第一次狼來了。

任亮憲死撐續緊牌 被爆已過期逾年
如果說個人感情是私德,這個牌照危機正正就是獨媒作者所忽略的嚴重事實。當初民主黨的黃成智,純粹因為忘記續社工牌,在立法會網頁申報了為社工,結果受到廣泛的質疑,黃成智因此要出來向市民鞠躬道歉,當時香港人網的高級會員及確認會員怎樣說呢?「俾人造佢多.........不過 自作孽 不可活...........」、「呢個垃圾民主黨,連呢d咁少的野都做錯,叫佢不該啦」、「佢自己攞喱衰,反對家暴條例不得人心,所以一有事冇人撐佢,底撚佢死!!!!!!!」

任亮憲呢?看看其支持者如貓姐說可信的東周刊報導:『被視為激進派明日之星、上位神速的「維園阿哥」任亮憲,一直以金融業專才自居,聲稱自己是「證監會資產管理牌照持有人」,但本刊收到一位金融業人士的電郵,說他查閱過證監會的資料,發現任亮憲個名早在八個月前已剔除。按規例,如果佢老哥繼續聲稱持有證監會牌照,就好有問題。

此外,他原來所持的牌照,只是「就證券提供意見」的第四類牌,而非「資產管理」的第九類牌,層次較低,報料人士對他過往自稱的資歷有疑問,因為只持有第四類牌的人士,不可以幫顧客管理資產。』

而要重要是下面的一段:『最近他幫一份財經雜誌寫專欄,作者簡介中同樣有這個quali。即是說,到最近他仍然公開說自己有這個牌照,令人質疑他是否涉嫌作「虛假陳述」。』

如果說在社民連網頁申報冇咩明顯利益,那麼請問在財經雜誌寫專欄,作出虛假陳述的問題是否嚴重得多?

『本刊收到該人士報料後,即登入證監會網頁中的「持牌人及註冊機構的公眾紀錄冊」上查看,果然發現任亮憲於今年一月已列入「被刪除的持牌人╲註冊機構」名單中,證實他再沒持有證監會「受規管活動」的任何牌照。網頁亦列明他曾經持有的牌照屬第四類,而不是「資產管理」牌。

九號牌是俗稱 Fund 佬牌,負責管理資產;四號牌則只是「提供意見」,情況就好似律師 (Solicitor)和師爺 (Paralegal) 的分別,冒充專業資格是否嚴重的誠信問題?當時任的四號牌都仍在「續牌中」,而從來都未有過九號牌,請問這是「私德」還是「公德」的問題呢?為何獨媒的作者對此隻字不提呢?如果民主黨的黃成智都要鞠躬道歉,社民連是否應嚴肅處理任亮憲的誠信問題,而非因為「幫親不幫理」,而對此輕輕帶過?畢竟虛報的其中一個重要來源,就是在社民連的網頁呀!這件事,就是第二次狼來了。

好了在今年十一月,有網友翻看六四新聞發現,2009 年 5 月 31 日的 TVB 新聞,竟然見到一直聲稱單身,被傳媒雜誌長期報導為「怕羞仔」、「鑽石王老五」、「冇機會接觸社運靚女」、「冇時間拍拖」的任亮憲,居然只在一年多之前,帶妻女上六四遊行,主動接受無線六點半新聞訪問。事發後,被揭穿公然說謊的任及其支持者,如任的老友星屑醫生,居然反指這是卑鄙的行為。想問一句,在一年多之前,在全日收視最旺的新聞節目--六點半無線新聞主動接受過無線訪問,居然可以不到一年之後,一而再、再而三地公然說謊,說自己未婚,認自己是鑽石王老五,讓雜誌報導是「怕羞仔」、「冇時間拍拖」,企圖或意圖以此形象去吸引女 fans 或女選票,這是合理的行為嗎?這是有誠信的表現嗎?

任亮憲接受蘋果 VDONext 訪問
4:17 任亮憲:呢一刻冇另一半
4:32 任亮憲:真係冇機會接觸到呢 d 社運靚女
4:33 任亮憲:暫時未有呢 d 豔福
4:48 記者:有車曾經有樓都冇女?
4:51 任亮憲:因為冇時間
6:53 任亮憲:從政最大風險,我就覺得應該冇乜大風險,或者自己都遺忘左啦,「涉」高床板諗下有咩係好大危機, 我諗我都會主動搵 VDOnext 主動投案

任亮憲對此有何解釋?就是在報紙一而再、再而三宣稱自己已離婚,可是現實呢?十二月十九日的明報報導:「任亮憲一直向外人說自己單身,有人上月到婚姻註冊處翻查其結婚紀錄,發現任亮憲仍未與太太離婚。」為何又再不盡不實呢?牌照不盡不實,如今則連有否完成離婚,都同樣的不盡不實,這樣的誠信問題嚴不嚴重?分居就是未離婚,正如同居就是未結婚,一日法庭未判令,一日都不可稱自己為「已離婚」,最多叫做「已分居」,或者「已打算離婚」,連正式申請都談不上!這是第三次狼來了,這樣屢屢說謊的誠信,又如何令大家相信佢係清白的?

和英國的法律不同,英國自 Sexual Offence Act 2003 之後,為保護今日的女性修訂了法例,清楚列明男方必須舉證,令法官或判審團信服,男方是得到了女方的授權,才屬合法性行為,香港今日的強姦法仍屬普通法的案例,要由控方(政府代表的女方),去證明男方沒有授權--如女方有反抗等,在香港要控告強姦的要求,比起英國更嚴更苛刻,案例更證明了很多女士明明被強姦,最後卻因「證據不足」,無法證明被告 Beyond Reasonable Doubt犯了刑事罪行,而令強暴者得以消遙法外。

強姦、非禮案件,在法律上就是看法官相信證人(受害者),或者相信被告(疑犯),因為問題除了環境證據之外,就是看誰的口供可信一點;如果任亮憲完全沒有和受害人發生性行為,是被完全誣告,如長毛、張文光的例子說明,他應該立即出來說清楚,例如根本沒有接觸受害人,那麼相信全香港的泛民主派支持者,都會相信他、支持他;反之如果任亮憲無法說明此點,即有性接觸,問題就在於有沒有得到女方的授權,這就是信與不信的問題,市民不是法庭,法庭保障他有公平審訊的權利,但市民是否相信被告,則是市民自己的自由,舉例說,為何「姪女案」市民不滿判刑呢?難道市民不尊重法治嗎?合不合理,市民當然有權利作出判斷,也有權利對此發表在符合法律要求的意見。在這種情況下,誠信好者當然有利,狼來了者就要為自己以往的謊言付上代價。

亦因此,我衷心希望獨立媒體的這位作者明白,食花生者自有其理由,而在了解食花生者的理由之前,請勿妄下判斷--例如為何你相信,而我不相信;同時亦衷心祝福任亮憲先生,如果他是無辜的,如果他沒有強暴非禮過,他會得到最公平的法律待遇或審訊,不會被胡亂誣告。但同時希望任亮憲以及其支持者明白,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香港核心價值其一的重要基石,就是誠實,虛報資料欺騙市民,作為一個從政,打算競選公職者,無論你有甚麼理由,請公開道歉而非死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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