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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8月 31, 2010

劉迺強左丁山出賣香港人

當七百萬香港人齊為八位人質死亡感到悲戚的時候,偏偏有些無恥之極的人形物體要出來發膠音,這些身為飲香港水,流香港血的所謂香港人,不但沒有從香港人的利益角度出發,卻不斷抽香港政府與香港人的水,專對曾蔭權致電菲律賓總統一事大造文章。

首先信報刊登了劉迺強的一篇垃圾文章,說「香港沒有次主權」;怎樣沒有呢?這位倚老賣老的老人家寫了二千幾字,除了重覆說「香港沒有主權」、「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的廢話之外,有關文章主題「沒有次主權」,卻連屁也放不到一個。

國際關係博士學位的沈旭暉寫出一篇「次主權」的文章,劉迺強東拉西扯,人身攻擊了千幾字,都冇法如題指出香港如何「沒有次主權」,死死氣又出來「退一萬步」,然後繼續老作。

『好了,退一萬步說,如香港真有「次主權」地位,按照對等原則,特首需要打到菲律賓一個代表其「次主權」的人物。這個人物是誰?肯定不是總統,我甚至傾向認為菲律賓沒有這個人物。那麼按照「次主權」的身份,特首給誰打電話?』

承認了次主權,就是承認了香港有一個「特別」的地位,點解香港叫特別行政區?點解曾蔭權叫做「特首」?原因就是香港的「特別地位」,因此香港特首,當然係打畀菲律賓總統,這就是國際政治的現實,不但係中國國內承認,而且仲係國際承認的--呢一點沈旭暉已經劉迺強舉了很多例子,如國際條約,如參加奧運等等,林忌不妨再舉兩個現實的例子,看看劉迺強之流如何回應。

1. 國際車牌 (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
正如其名,國際車牌就是跨越國家的駕駛執照,沿用自 1949 年的聯合國日內瓦協議(以及 1968 年的維也納協議),令各國透過承認「國際牌」,來承認另一個國家簽發的車牌。其中最妙的關鍵,係香港以及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到今日都係條約的成員,偏偏中共到今日都唔簽署承認呢項文件,令大陸人到今日都無法透過國際牌,去外國開車,因為中共的車牌不被 1949 年簽署國的承認。

香港特區政府和大陸簽署 CEPA,令大陸人和香港互換承認車牌,令大陸人可以來香港換車牌,此舉一開之後,不但令大陸人可以在香港開車,仲可以透過香港車牌再換埋香港的國際車牌,用來在外國開車。

劉迺強、左丁山之流不斷強調香港無權同菲律賓交涉,把所有對外交涉的關係都說成是「外交」,那麼為何今日香港人仍可使用國際牌去外開車?為何香港特區政府可以接受外國人用國際牌在香港開車?更奇怪的是,為何自從簽署 CPEA 之後,大陸人可以透過香港簽發的「國際牌」,去外國開車呢?如果說 97 前的做法沿用至今,係「歷史遺留的問題」,那麼為何中共以及一眾大陸人,仲有香港政府,可以畀一國兩制中的另一制--大陸人,借香港對外的關係--香港車牌的身份,去參加 1949 年的日內瓦公約呢?

香港車牌是特區政府簽發的文件,香港憑甚麼去為中國大陸人以及中國大陸車牌--透過香港車牌去換取國際承認?中共不肯、不敢承認的日內瓦公約,特區政府難道吃了豹子膽,去偷偷地簽畀大陸人嗎?這不是「井水犯河水」嗎?大陸不願大陸人參加日內瓦公約,那麼特區政府憑甚麼去繼續保留日內瓦公約簽署國的地位?

左丁山:『但尊貴的議員們並非成龍,應該對政治識得更多,唔係成龍嗰種層次。成龍喺佢嘅 Twitter度寫:「 HK is a nation built by a lot of different people」。香港只是一個特別行政區,不是 a nation,成龍犯下一個咁嚴重嘅政治不正確錯誤,因為佢係成龍,由得佢啦,但一啲議員強烈要求特區政府向菲律賓要求,本港要派人參加對八二三事件嘅調查,仲引 1994年菲律賓派人到新加坡參與調查菲傭死亡事件為先例,未免自視過高,好似成龍一樣,當香港 SAR為一個 nation。』

很奇怪呀,左丁山真係乜都係專家,連成班大狀與律師的立法會議員都敢挑機,說香港不是 nation,因此任何有關 nation 一字的都冇權咁;請問 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國際車牌又係唔係 nation 呢?以左丁山的看法,香港特區政府有冇權替大陸人簽發國際車牌呢?這件事違不違反基本法呀?違不違反中國的主權地位呀?

成班中共高幹子弟無恥地利用香港的「次主權」身份,換取香港車牌加香港國際牌,「以香港之名」,去外國飛車--出事時人地追究起來,係向「非簽署國」的中共追討呢,定係向「簽署國」的香港追討呀?

2. 中共成日吹噓自己巧威威,但係大家除了聽劉迺強左丁山呢班膠人亂吹之外,唔好忘記世界上仲有些地方,係唔承認中共的;舉例說,如和中共冇邦交的巴拉圭,如果咁o岩唔好彩,發生一件類似菲律賓的挾持事件,咁點算?

劉迺強:「不接特首電話是道理......可以再向國務院請示,請求批准和授權打電話給菲律賓總統。我相信,在情在理,總理不會不批准。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授權代表的身份直接打電話給外國元首,人家不可能不接聽,也不可能不重視。如對方不接聽,或不重視,那是對方犯錯,外交上自有既定的對應。」

用劉迺強的邏輯,特首唔可以打畀巴拉圭總統,因為不符外交慣例;那麼香港人出事,應該由咩人打畀咩人呢?巴拉圭根本唔承認中共,連中共的領使館都冇,咁如果香港人出事,作為香港特首的曾蔭權應該點做?由香港人自生自滅?定係打畀馬英九,叫同巴拉圭有邦交的中華民國總統幫香港人出頭呀?

從上述的荒謬邏輯可以看出,香港就係香港,就係一個和中共有所區別的個體,雖然香港唔係國家,但係香港絕對有權發展,以及保持香港獨特的地位和對外關係;偏偏就有呢兩位香港人,明明涉及了八條寶貴的人命,唔單止唔從實際角度出發,仲要為救人增加更多官僚同障礙,佢地冷血o架?如果下次被劫持的唔係梁生梁太的仔,而係劉迺強的仔,唔知劉迺強會唔會堅持「外交禮節」、「外交慣例」、以及「相信中國領使館」呢?定係劉迺強個仔就有特權,而梁生梁太就冇呢?

左丁山的偉論:「可見在菲律賓眼中,外交對手係北京,唔係香港」--那麼請菲傭去北京打工,而唔好來香港好了,可以嗎?立法會有冇權禁止菲傭來港呢?如果立法會有權,那麼菲律賓的眼中又敢唔敢唔理立法會呢?我們絕對不是要煽動反菲傭,但事實就是菲律賓絕對沒有可能不放香港在眼內,左丁山當立法會係垃圾,為左邊個呢?

更好笑係左丁山的偉論「港督咪係要透過倫敦與菲律賓政府高層對話」--原來港督彭定康親自單對單同菲律賓總統拉莫斯傾釋放區永祥都得,今日曾蔭權打電話畀菲律賓總統就唔得?你冇病呀?

劉迺強:「該國在國際電視鏡頭前太丟人,和給面子中國,他也未必會回電曾蔭權。」--巧威威呀,原來係畀面畀中國呀!咁畀面畀中國,南沙同中沙點解仲在菲律賓手上呀?點解唔畀面畀番你中國呀?有些人無恥作故事,真係可以唔使本;點解菲律賓要畀面畀香港?望下香港請左幾多菲傭啦!你試下唔覆呀?睇下立法會可以做乜?明明係香港的經濟實力同地位,令菲律賓要合作,香港呢 d 賣港賊,就係講到中共巧威威的國勢令人合作,好威呀!強佔你南沙同中沙,你解放軍龜縮在自己國境內,殺自己人就叻,打壓自己人民就叻,咁叻,叫菲律賓免簽證畀大陸人去呀笨!簽一次收你三百四人民幣,快證仲要收八舊水,巧威威呀中共的國勢!

阮次山說:「何況胡錦濤也不可能打這個電話,這是小題大造」--劉迺強隻字不提,卻寧可追殺沈旭暉,都仲要狂捧阮次山,證明了乜野呢?就係呢班賣港賊出賣香港人,已經去到連最基本的羞恥都不顧,連最無恥的民建聯都自愧不如,比無恥更無恥。

劉迺強與左丁山,希望下次在外國被挾持殺害的,不是梁太及一眾無辜的港人子女,而係你兩位無恥的賣港賊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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