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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5月 27, 2010

特區政府空氣污染的無恥謊言(上)

蘋果昨日報導:『(香港)環保政策不及古巴
據環境保護署資料,香港過去幾天空氣污染指數都超過 100,屬偏高至甚高水平,而去兩季的空氣污染嚴重程度更破了紀錄。雖然空氣質素越來越差,香港政府卻沒有應對措施減少污染,這次分析更顯示,香港環保政策比起古巴猶有不及,「藍天行動」成效有限。』

看完上文之後各位讀者是否覺得很奇怪?這幾年政府大力宣傳環保,不斷增加收費,又膠袋費到強制立法停車熄匙,到林鄭出來說要強制立法大家節約用水,其實特區政府宣傳了這麼多,為何香港的污染仍然愈來愈嚴重呢?特別是空氣問題,為何完全沒有改善呢?

1. 污染源頭的謊言
讓我們再重溫下列新聞:
2010 年 3 月 11 日經濟日報
『中電昨日(10日)公布,去年粒子、二氧化硫和氧化氮排放量,分別比 2008 年上升30%、20%和6%;二氧化碳排放亦升6%,令每度電碳排放強度由 0.54 千克增至 0.56 千克。

中電解釋,去年排放增加是因為燃煤發電比例上升,佔 44.5%,高於08年的41%;燃氣比例則由28% 減至 24.7%;核電維持佔約三成。

雖然中電去年排放增,但環保署指,去年大氣中的二氧化硫濃度減 30%;可吸入懸浮粒子和二氧化氮亦分別減 8%和6%。發言人指,單一排放源頭的變化未必會對區內空氣質素造成明顯影響。』

從上述的報導,各位讀者可以得出甚麼結論呢?政府不會分析數據,就讓我們從上述的數據去分析一下,可以得出麼結論吧?

上述是 2010 年 3 月的新聞,數據是指 2009 年的空氣污染數據;根據環保署的數據指,2009 年香港空氣中的二氧化硫濃度減 30%;可吸入懸浮粒子和二氧化氮亦分別減 8%和6%

為甚麼呢?我們香港於 2009 年通過甚麼有關減排的措施嗎?沒有,政府的甚麼「強制停車熄匙立法」本身沒有用,到今日都仍未通過;在全個 2009 年之中,香港政府可有做過一些甚麼事,令到全年的廢氣--特別是二氧化硫的濃度,比起 2008 年突然減少 30% 呢?

看看中電的數據,他們在 2009 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比起 2008 年上升了 20%!為甚麼全港最大的污染源頭,中電電廠增廢 20% 之後,反而香港的污染卻減了三成?難道電廠愈排得多廢氣,空氣就愈清新嗎? 

再想一下其他空氣污染的源頭--例如車輛,難道各位市民感到,2009 年的汽車流量比起 2008 年少了三成嗎?難道 2009 年的塞車遠少過 2008 年嗎?

我們看看環保署的資料
發電是香港空氣污染的最大來源,在二零零六年的排放量佔全港二氧化硫總排放量的89%,氮氧化物的44%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總排放量的32%。圖2顯示市區空氣中的二氧化硫水平和本地電廠的二氧化硫排放有很大關係。要達致二零一零年的減排目標,電力公司必須大幅削減排放量。

甚麼,原來總排放量的89%來自電廠?那麼難道中電增加排放兩成之後,港燈要減幾多 %,才可以在中電增加之後,仍然令到全港的污染少三成呢?難道要港燈倒閉,停止發電嗎?

我們看看另一單蘋果記者蔡元貴報導的 2006 年舊聞:
『環保組織「爭氣行動」根據兩電資料研究本港電廠的污染問題,結果顯示,港燈無論在業績和污兩方面,都遠遠拋離中電。為公平起見,「爭氣行動」只比較中電青山電廠及港燈南丫島電廠,因為兩者都是燃煤發電。

「損害港人健康」
研究指中電與港燈每年都排放接近17,000公噸可吸入懸浮粒子,但港燈每年只售電約一萬度(kWh即1,000瓦耗電的用電器具使用一小時的電量)單位,少於中電青山電廠的一半;平均而言,港燈每度單位電產生1.62公噸可吸入懸浮粒子,比中電的0.76公噸多出一倍以上。而港燈在二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方面的平均排放量,也高於中電三至四成。』

從上文可見到,雖然港燈的規模少過中電,污染卻比中電嚴重三至五成,二氧化硫高三至四成,雖然自 2009 年中起,港燈完成了第一期的減排的裝置,但半年內減少污染的結果,根本不會造成香港的整體污染量大減三成!

再看看 2007 年局長廖秀冬提供的資料:「至於二氧化硫的濃度,香港卻比很多城市高。廖秀冬也承認元兇之一,便是廣東省區域污染影響所致,大約40%香港空氣污染物來自廣東省地區,另60%是本地電廠及汽車排放的廢氣。」

如果用廖秀冬的計算方法,在本港最大的電廠--中電排放增加了 20% 的情況下,香港空氣污染卻倒跌三成,這說明甚麼呢?

這就明了一個事實,就是香港的空氣污染源頭就是珠三角!廖秀冬的四成污染物來自廣東省的結論如果是真的,就假設 2009 年港燈減少的排放量,和中電增加的打和好了,這代表了 1. 珠三角的工廠於 2009 年倒閉了四分三 2. 珠三角的工廠於 2009 年環保了極多,把排放減少了四分三。

這可能嗎?反過來的話,是否代表了香港今日的二氧化硫污染,有遠超過四成來自大陸呢?如果最大源頭就是大陸的話,特區政府天天說市民污染環境,卻不代表香港人去和大陸當局爭取,是否合理呢?

2. 包庇電廠的謊言
這兩年邱騰華開口閉口要市民環保,由膠袋稅到停車熄匙,每天都講到這是令香港更環保的偉大功勞;可是唔環保的燒煤中電發電比例,根據上述經濟日報的報導,卻由 2008 年的 41% 增加到 2009 年的 44.5%!

看見中電於 2009 年大幅增加燒煤,令粒子、二氧化硫和氧化氮排放量,分別比 2008 年上升30%、20%和6%;二氧化碳排放亦升6%!作為一個支持環保的局長,會有甚麼感受?作為一個支持環保的組織,應該要有甚麼反應?試想想,在政府帶頭漏走三、四成食水之下,林鄭已經要研究甚麼強制立法香港人減少用水,邱騰華見到電廠增加三成的粒子排放,兩成的二氧化硫排放,為甚麼他不出聲要強制立法中電減少排放呢?

哈哈哈,我們的官員不但沒有譴責、質疑電廠的行為,反而為他們解畫:「單一排放源頭的變化未必會對區內空氣質素造成明顯影響。」 --對呀,沒有明顯影響,就可以增加排放兩、三成的嗎?那麼請問停車不熄匙,對空氣質素有沒有造成「明顯」影響呢?就算用政府自己的數據,香港的空氣污染只有六成是本地產生,當中絕大部份是電廠造成,停車熄匙可會令汽車減少幾多 % 的廢氣呢?平日一架車有幾多時候是停車不熄的呢?平日幾十、百架車之中,才有幾多架是長期停車不熄匙空轉的呢?對香港的空氣污染有沒有 0.00001% 的影響?是電廠增加兩成污染重要些,還是停車熄匙減少的 0.00001% 汽車廢氣重要些?

再看看兩電發電的「剩餘電量」數據--未有最新幾年的數據,但初步觀察分別不大:
蘋果:兩電過去五年剩餘電量

-中電-
2006年: 27.6%  2005年: 24.5%  2004年: 23.4%
2003年: 28.9%  2002年: 29.5%
-港燈-
2006年: 30.9%  2005年: 25.0%  2004年: 24.3%
2003年: 28.7%  2002年: 28.8%」

香港是一個已發展的細小地方,在不再有工業的情況下,用電量都極度平均,每年平均的增長或減少都是個位數,可是我們的電力公司卻每年各自浪費近兩、三成的多餘電力,是否合理呢?

如果停車不熄悶是污染地球要立法,那麼政府為何不能對電廠浪費電力強制立法呢?舉例說,如果冇人開車就要熄匙,點解政府唔敢迫電廠在冇人用時減少發電量?

下集講汽車廢氣及自駕遊來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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