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奇怪的,就是蔡志森在片末譴責大學生申請單人公屋,否定這是他們的權利,又說這是社會的前景令人擔憂,卻把政府的高地價政策,以及地產商和政府的官商勾結問題只用一句:「政府縱容樓價標升值得我們關注」輕輕帶過。
看到這一刻之後,林忌簡直就是驚呆了!我真的不明白,蔡志森究竟是一個基督徒,還是一個中國共產黨員;蔡志森究竟是一個宗教派人士,還是一位和政府合作的商人呢?為甚麼蔡志森不是用聖經,不是用上帝及耶穌的許諾,去看待基督教歐洲的人權改革,卻用中共無神論的溫飽角度,去看待甚麼叫做人權的定義呢?
古往今來的基督徒,雖然從來不似伊斯蘭教徒般一定要去麥加,可是基督徒同樣會朝聖,不論是天主教徒(如去西班牙的聖地牙哥),或是新教也鼓勵去耶路撒冷、伯利恆等,根據耶路撒冷郵報 (Jerusalem Post) 採訪以色列旅遊部長 Stas Meseznikov 指出,2008 年全年到耶路撒冷朝聖的基督徒,佔七成屬於明光社關係密切的福音教派(按:估計泛指新教),而只有三成屬於天主教徒。
全屬基督徒為主的歐盟國家,把旅遊列為人權,令到千千萬萬貧窮的基督徒都因而受惠,有機會受政府資助去聖地朝聖,可是和福音教派關係密切的明光社蔡志森,卻採取中共「溫飽才是人權」的態度,去否定歐盟的人權標準!難道蔡志森認為,好似中共一樣打壓教會,好似中共一樣只有「生存溫飽」才是人權的標準,這才是一個基督徒應該有的標準嗎?蔡志森,你究竟是一個基督徒,還是一個中國共產黨無神論撒旦的門徒?
更奇怪的是,中共與特區政府不斷以公帑資助一些「愛國愛港」人士,提供超過三成的津貼,甚至完全免費,去資助一些學生、親政府人士甚至是權貴,去大陸旅遊考察;作為香港人的蔡志森,卻對這些無神論的共產旅遊不作一詞批判,卻要批判遠在歐洲的旅遊津貼,究竟為甚麼呢?
至於土地的問題,再看看聖經的記載,上帝許諾土地與以色列人的時候,可有要他們賣身為奴?可有要他們付出一生的時候去供樓?
出埃及記13:祂向你的祖宗起誓應許給你那流奶與蜜之地。
申命記 11:9 在上主應許給你們祖先和子孫那流奶與蜜的地方享長壽。迦南地是游牧民族出沒之地,多羊,羊奶,盛產花卉,故蜜蜂、蜂蜜盛產。每逢百花齊放之時,蜂蜜的蜜汁因受日光熱力影響,致滴在地故稱〝流奶與蜜之地〞來形容迦南地之肥沃,美好。
申命記 11:10-11你們將要佔領的土地不像你們從前住過的埃及。在埃及,你們播種後還要辛勞灌溉才有收成,但是你們將要進入的土地有山,有谷,也有雨水的滋潤。應許之地的寶貴是1.上帝起誓賜給祖先之地。 2. 流奶與蜜之地。 3. 有足夠的雨水,能帶來豐富的田產之地。
申命記 15:12「你弟兄中,若有一個希伯來男人或希伯來女人被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
歌羅西書 3:11 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
歌羅西書 3:12 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
申請公屋,有政府嚴格的入息規定;如果符合要求的單身年輕人,蔡志森憑甚麼說他們不配享有土地呢?難道這些單身年輕人一定不是基督徒?難道這些單身年輕人一定不勤勞工作?難道蔡志森有權代替上帝及耶穌,去譴責這些單身的基督徒「濫用」土地,不配享有土地?
基督徒的歐洲擁有比香港好得多的人權與福利;基督徒的歐洲人,平均可享有的土地比香港人多太多了;可是這位自稱為基督徒的蔡志森,不去感謝神對信徒的恩典,卻不信耶穌,認為土地不是神的許諾,而是要向官商勾結複合體的大地產商,出賣廿年、廿五年、三十年為奴,才可擁有。
舊約申命記的上帝,都訂明了賣身七年就應該自由;可是蔡志森呢?他卻反對年輕單身人士合法享同政府所租出的公屋,而要推年輕人賣身為奴,去為地產商打一世的工。
如果說蔡志森是一位地產商,或者說蔡志森是一位共產黨員,我對佢上述的言論一點都不會感到奇怪,但這些言論卻出自一位自稱是「基督徒」,而且還常假以他所謂「基督徒」標準,去干涉非教徒的生活,去指責非教徒的思想!
那請問一聲,為何蔡志森今日卻以一個非教徒的標準,去批評其他人--包括基督徒的人生觀呢?究竟蔡志森代表的是誰?
對,我們看到的,就是蔡志森故意對維園阿伯打人、鬧人、威脅殺人視而不見,對維園阿伯十幾年來打斷嘉賓說話視而不見,對大地產商官商勾結視而不見,對千千萬萬的基督徒在大陸受迫害視而不見,對香港年輕教徒勤奮、努力、卻得不到居所,而要賣身幾十年為大地產商作奴而視而不見。
他眼中只看到的,就是作為中共撒旦的代言人,為中共、和大地產商官商勾結的政府合作,去打壓香港人--當中包括千千萬萬的自由派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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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禁、謊言與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