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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2月 23, 2010

邱騰華與地產商污染地球

有很多「真心環保」人士,在未認真閱讀林忌的論點之前,就誤信謠言,認為林忌不是他們的環保朋友;再一次,林忌要令他們大大跌破眼鏡,看看他們所相信的,他們所以為的,其實絕對不是愛環保,而是為政府作賊。

新樓送電器 九成耗電高 2萬住戶每年多付1700萬電費
(明報) 12月 03日 星期日 05:05AM
【明報專訊】買樓送電器的現象愈來愈普遍,但住客請勿高興太早,若滿屋都是耗電量高的電器,長期要承擔較多的電費。環保團體「地球之友」的調查發現,過去 5年推出的22個大型新樓盤中,只有兩個樓盤附送具能源效益標籤的冷氣機、雪櫃和洗衣機,其餘九成只有部分電器有標籤,表現最差的更是3種電器都沒有標籤。

現時能源效益標韱只屬自願性質,發展商不一定要採納,消費者委員會(相關新聞 - 網站)認為,發展商應在售樓書中列明附送電器的能源效益,讓消費者享有選擇的權利。地球之友則要求政府,盡快推出強制能源效益標籤計劃。

政府推出甚麼電子回收責任計劃,只顧打劫市民的荷包,好似收了錢世界就會更環保一樣;但最簡單最基本的事情--立法禁止地產商「強迫送電器」,為甚麼不做?

正如環保團體的研究發現,絕大多數送出來的電器,都不會理你環唔環保,可是凡買新樓就送電器,送完電器你舊的呢?我買新樓點解要換電器?你會掉左新電器,定係掉左舊電器?政府一方面叫人不要胡亂換電器,一方面就任由地產商強制送你電器,情況就和唔知為左邊個的利益,明明有七成市民已經使用慳電膽,都迫你收慳電膽一樣,不知所謂。

令人最失望的就是地球之友--為甚麼強制市民畀錢,就要急急推行,反過來立法強制禁止地產商送電器這樣又簡單,又環保,又快捷的方法,卻完全提也不提呢?地球之友是市民的朋友,定係政府的朋友,定係地產商的朋友呢?為何要市民畀錢就要快而強制,限制地產商就唔需要強制又唔需要快,連提都唔敢提呢?

對呀,一個單位幾百萬幾千萬,才幾萬蚊的電器零頭都冇,比起你去超市買野,又唔畀佢送膠袋?點解政府要立法禁止人地送膠袋,卻唔立法禁止人地送電器呢?政府冇膽禁止呢班大地產商帶頭浪費吧?我真係覺得極度奇怪,點解呢個計劃係由林忌提出,而唔係由成日指責地產商貨不對辦的環保觸覺提出,也唔係由不斷宣傳要收電子回收稅的地球之友提出,唔通立法禁止地產商送電器,會污染地球咩?1700萬的電費喎!幾多度電呀?幾多燃料呀?幾多廢氣呀?殺左幾多棵樹呀?點解一個咁大的問題,居然冇環保團體提出?

再看看這篇由黃世澤親身經歷的實錄--呢啲叫諮詢,定係假諮詢?就可以知道邱騰華絕對不是熱愛環保的人士,而是一切熱愛地球的公敵!一個真心愛環保,一心推動環保事業的局長,會不會在全香港熱愛環保的朋友在新春佳節,告假上立法會向佢提出偉大意見的時候,居然會缺席呢?每次見到任何推動環保有功領的時候,邱騰華局長勢必身先士卒領功,可是到所謂咨詢市民同業界意見的時候,偉大的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就做了縮頭烏龜,唔去立法會開會!

與會有幾多人專誠為了邱局長而去?有幾多人為了佢改行程、告假、專誠浪費地球資源去見佢一面,佢居然玩缺席!帶頭污染環境的是誰?邱騰華是也!

政府這個「電子垃圾責任咨詢」,由頭落尾都係一個假咨詢--新聞公報又話一月十八日開始諮詢,環境局個網頁卻可以冇更新!直至被網民踢爆,先走去更新!

大、中、小學生都唔會犯的錯誤,佢地收我地一個月幾十萬就可以隨意犯,犯了連道歉一句都沒有,一句交待也沒有,這樣的局長也難怪可以呃所有團體去立法會咨詢,然後自己就唔到場。

林忌就和黃世澤聯手就寫了四條問題質問邱騰華,目的就是要揭穿政府的成個環保政策,全部都係假環保做藉口,實則為某些人服務的真相;也難怪邱騰華要脫逃,因為佢根本答唔到呢 d 最基本的問題

「一、請問在這次計劃中,被建議監管的五類電器以及電腦,佔香港家居耗電量百分比為多少?

二、請問電燈佔香港家居耗電量為多少?

三、雪櫃和冷氣機耗電量遠超燈膽,如雪櫃將會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廿四小時連續不斷地使用,比起平均每個電燈膽的使用率還要高得多,何故政府會建議資助市民更換慳電膽,但沒有如德國一樣,資助市民更換這些耗能電器減少碳排放,反之,還以徵費阻礙市民更換具有能源效益的新電器,這和環保的目的完全背道而馳!局長可否解釋一下,為何不是從用電量來資助更換呢?

四、除了用電量之外,另一個標準就是有毒物質的回收棄置安排;例如慳電膽就含有水銀,其毒性與陰極射線管的鉛相若,請問家庭每年要更換多少含有水銀的慳電膽呢?消委會的選擇月刊指出,慳電用的實用小時遠低於標籤,請問局長有冇每家庭每年要換幾多個慳電膽的數據?

比較用電量及毒素問題,政府從何標準而來要求生產商承擔棄置成本及責任?提醒局長請正面回應,以上有關的答與不答,以及相關答案,都可能將來作為任何司法覆核官司的證據。」


政府的政策自相矛盾,一方面就要鼓勵市民慳電才送慳電膽,另一方面卻要對換新電器慳電,真真正正做到節能的時候,政府就要向我地收稅!當我們要認真討論家居用電量的時候,副局長潘潔就和其上司一樣,完全沒有回應!

就算不懂計數的朋友,當知道一個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廿四小時長開,成 1000W 用電量的雪櫃,遠遠比起一日最多開幾個鐘的電燈用電量高得多!至於冷氣機,亦唔需要多講,大家都知道冷氣機的用電量遠高於電燈膽!

因此作為一個真心為環保的政府,制定真心為環保的政策的時候,會從咩角度去思考呢?強迫市民要慳電膽,卻為何不鼓勵市民換節能電器?難道這些節能電器,未有人「代理」嗎?

再想想,一個家庭住四個人、三個人、兩個人或者一個人,食量是否有分別?一個人住需唔需要一個巨大的雪櫃呢?地產商強制送一式一樣的電器,是否第一個最大的浪費呢?如果真心為環保,為何不先立法禁止地產商強迫送電器呢?

政府藉口處理廢物要「負責任」,最過癮就係慳電膽做成的污染就偏偏唔需要負責任,朋友,你家換慳電膽多,定係換雪櫃多?用電量雪櫃係電燈膽的 N 倍,換燈膽的次數又係雪櫃的 N 倍,而要處理的毒素,長遠來計慳電膽絕對唔細,最少唔會少過手提電腦,點解偏偏其他電子產品要徵費,偏偏某些親家經營的業務就唔需要徵費呢?

更何況,政府可以拿出六百六十九億去帶頭污染地球,為求「快 D」,市民真正有需要的快--例如電腦,佢就要收稅?大家想自己日日對住工作的電腦更有效率,定係一年都未必坐一次返大陸的高鐵呢?我地唔需要慳電膽,佢就要老屈我地收;我地唔需要高鐵,就老屈我地要;真正需要的電腦、冷氣機、雪櫃,佢就要屈我地錢!也難怪,政府對地產商老屈市民買樓換電器污染地球的行為,當作視而不見了!

對「高幹鐵路」就可以拿出六百六十九億,為環保卻拿不出六億去處理電子廢物,而要搵千百個理由去收市民錢,打劫市民荷包,一個有良心、負責任、真正為香港人環保著想的團體,會支持這樣的賣港政權嗎?會支持用這種劫貧濟富的利益輸送不義政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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