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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8月 12, 2009

博客的選擇性標準

最新消息:著名香港仔公國「公園仔」發表以言論:
『ALEX,我作為涉及舊事的其中一人,也曾被通寶及其一眾同幫單打過,不過因為讀他的文章總教人生氣,人生有很多有趣的事也沒時間做,所以已沒讀他的網誌很久很久矣,若不是你提出來,我也不知道有這件荒唐事。

在事件上,通寶的一貫論調也大概可以猜想得到,就是一貫既得利益者的角度、公務員程序正確的角度出發吧。想起來,就算不討厭,也很難認同這種只講程序而不理民情的官僚口吻吧。

不過我絕對同意ALEX你說,你可以不同意通寶的個人意見,你可以反對他,但用上了甚麼「人肉搜索」來叫不中聽的人收聲,叫齊自己友去圍剿反對者。這實在是下三流的手段,作為在網上寫作的人,應該反對到底。如果圍剿只是寫文章寫留言其實也是可以的,但動員人去起底,實在是有損言論自由。

好議論者常愛說:「「我可以不認同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衞你說話的權利。」看來此句話只是擺出來漂亮的空話,在黃世澤、林忌等人(名人不作暗事
,我從來就是討厭通寶「懶」不開名的單單打打。對某些人的無心之失作出批評,或者還可以留一線,但對於一些在網絡上屢次向人作出侵犯的流氓行為,實在可以直截了當的點名批評。)而言,正是剛剛相反。

令人感到諷刺和沮喪的,這些人往往自稱愛民主愛自由愛平等。

看完這位偉人的偉論之後,林忌附上一張網友提供的圖片,這是 2007 年福佳初紅時,香港仔公國的公園仔找朋友起小弟的底,然後還想找朋友寫上網上百科傳書抹黑我們的證據。

有品的林忌,反對人都只會公開寫文章,絕對唔會偷偷摸摸,做埋一些偷雞摸狗背後抹黑的事,然後仲出來扮君子,是誰下三流呢?證據確鑿大家有眼共睹。

林忌貼出這張圖,都仲會幫佢打格仔,看看這些偽君子的所作所為吧!林忌早於兩年前,已經寄過這張圖質問公園仔其實想點,當時佢話要以和為貴,我就唔再追究,亦唔公開呢件事;看到他再次無理地拉我落水,講到咁正氣,卻忘了自己做過乜,連 sidekick 都想拉埋落水的抹黑手段,卑唔卑鄙 D 呀?

林忌根本從來都唔認識那些人,唔好話有任何私交;對於一班自稱正義的朋友,加給林忌的「罪名」最常見的,就說我是是黃某人的「朋友」!

原本也不想介入這件事,但默不作聲的結果,就是無故被公國拉落水攻擊!為何拉我落水?可有任何人保衛過我的「結友自由」?究竟是誰在行使「網絡暴力」?


免於恐懼的自由:『我的態度是,看到自己不同意的東西,有心有時間有精神的話,不妨一辯(或曰討論、發表一己私見),覺得根本不值一哂的話,那末連理會也不用。然而在這此事件中,令人感到憂心的,是連「不同意」的自由也沒有--黃某不同意通寶日記的觀點,鼓吹採用的,是令對方「收聲」的手段,縱使人肉搜索不是犯法,但是這種跡近於威脅的手法,收到令對方噤聲的效果,這又是對言論自由的Disservice了。』

讀完《聞.見.思.錄》這一段,我真的感到很奇怪,為甚麼聞見思錄對「免於恐懼的自由」有明顯的雙重標準呢?為何對官方用盡一切打壓本道行動的言論自由的事視而不見,但卻對黃某人的反擊大肆批評?

本土行動是香港合法登記的保育團體--,他們合法申請了法緩,最終卻被律政署用行政手段,在兩年後突然追收廿七萬堂費,朱凱迪等面臨破產的威脅,令他們不敢再去保衛菜園,不但失去了「言論自由」,還失去了「結社自由」、還失去了採取法律行動「司法覆核」的自由,連以言論自由最後堡壘見稱的獨立媒體--負責人林靄雲,還因此山長水遠被召去新界北的警署,去落口供--原因係有一個保皇黨的議員濫用司法程序,把一單完全正常的近似 email address 事件,當作詐騙案去處理;這些令人震驚的官方打壓言論自由的手段,很奇怪我們見不到甚麼博客加入聲討行列,甚至見到有一位常以疑似公務員身份的博客通寶,去嘲笑、去抹黑、去攻擊這些去為社會自由發聲的人。

如果一個博客可以說上面被打壓的事,都是合理、合法的司法程序,而且不關乎言論自由的事,還說這些人是「扮被害」,那麼為甚麼黃某人想反擊,去揭發這位疑似是公務員的博客違反公務員守則的行為,又成為了「打壓言論自由」呢?本土行動收到了帳單,收到了警方的問話,還未計這兩年間多次針對個人的落案起訴,我們這些博客居然都無動於衷,但反之一位疑似公務員的博客通寶,他在做甚麼?他在不斷地嘲笑、抹黑這些社會運動的人士,因此反過來,黃某人用相同的邏輯,去執行法律的正義--如果他違規就舉報,居然會成為了「麥卡鍚主義」?

這些人就是犯了一個非常明顯的邏輯錯誤,如果通寶不是公務員,黃世澤那篇文則半分阻嚇力都沒有,簡直就是變成笑話了!這算甚麼「威脅」,甚麼「令人收聲」呢?

如果通寶不是公務員,黃世澤的言論自由,又如何會影響到通寶的言論自由呢?那麼這些博客在投訴甚麼?在打壓黃世澤舉報罪案,打壓黃世澤回應通寶的自由嗎?

今日通寶潛水封了 blog,那麼引起大家合理的懷疑,證明通寶真的是公務員?如果不是,那麼通寶就是他口中所講的「扮受害者」,那麼其他「同情」他「受害」的人,就是非常愚蠢不智;反過來如果通寶真的是公務員,才因此封 blog 潛水,那麼這些同情他的人,又是否反對香港的法律?是否反對香港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守則?是否反對港英留到今日的這些香港的核心價值--就是公務員不涉入政治混水的原則?

最雙重標準的是,由始至終黃世澤都仍然停留在「大隻講」的階段,通寶是誰?他被拉了嗎?他被起底了嗎?他冇左份工了嗎?全部都沒有半點證據;但一大班人卻突然走出來,信誓旦旦說譴責甚麼網絡暴力--真奇怪,那些現實受到網絡暴力欺凌的弱質女子,如陳巧文等,都看不見有這麼多人為她出頭,反而一個疑似公務員,到今日大家都唔知佢係乜水的通寶,卻可以引來咁多人大大聲說甚麼網絡暴力,香港人的雙重標準與選擇性視而不見的邏輯,真的令人大開眼界!

係囉,點解要去到保衛一個疑似公務員的犯法自由,先有這麼多人有反應呢?其實咁想保衛言論自由,除了可以認捐錢畀本土行動之外,仲可以參加好多人搞的 facebook group,例如獨媒佢地一直努力對抗的反淫審審查等等,其實等左好耐,都見唔到有咁多正義的博客響應,真係莫名其妙。

Facebook Group: 保衛網絡自由 : Save the Internet, Fighting for Internet Freedom!
Facebook Group: 救救皇后英雄朱凱迪.香港一人一蚊掟響律政署大行動

由郭冠英案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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