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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8月 06, 2009

無恥警察現形記

補充一點:這篇文章也始至終,都不是針對個別的警務人員,而是對警察體制荒謬的申訴,因為呢幾年來,不合理的事情已經發生了太多次,由迪迪尼案、藝人淫照案、民建聯進攻美國領使館案次次對市民大細超的態度,對唔住,今時今日咁o既服務態度,係絕對唔夠o既。

轉載:獨媒警訊:疑似行騙兼元朗警署港式喝茶記

週三, 2009-08-05 11:56 — 阿藹

「喝茶」是國內政治異見者,被「國保」召喚問話的代號,是一種政治騷擾,告訴異見者,我們在盯著你,並對異見者的朋友網絡進行起底,收集情報。

昨天,我被元朗警署請「喝茶」了。

事緣

昨天中午,我收到一個聲音像維園阿伯的元朗區議員鄧胤楚的電話,問那個「一人十蚊」的文章是否我發的,為什麼用了他的名義。

我說,聲明是放在網上,誰都可以發出去。

阿伯好似聽唔明,說我們用了他的名字來發電郵。我以為有人用了他的電郵,叫他問問自己的議員助理有沒有代他轉發他的電郵。他又好似聽不明白,堅持說,「我可以告你行騙」。

我回答說,我不知道他是誰,也沒有用他的電郵,幫唔到佢。

到下午五點,有元朗區警署阿 sir 打電話來,問我是否已經收到伙記的電話?想跟進「一人十蚊」那個 case。我說,沒有伙記找過我,但我收到電話,大概知道是哪一回事。他問了我一些基本的資料,包括那文章的出處等。

下午六點,我又收到另一個元朗區警署阿 sir 的電話,叫我到警署「落口供」。我回答說,你們這樣做是擾民,我那文章放在網上,誰都可以拿來用,若有人盗用該議員的電郵,你應該去查那電郵的登入 IP,跟電郵寄出的內容完全沒有關係。阿 sir 解釋說,自己職責所在,知道發電郵與文章裡的聯絡人可以沒有關係,但程序上要查,亦要有文字記錄,若我沒有時間,他可以來找我等等。

阿 sir 態度很好,我不想為難他,也想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就在晚上八點半到警署找他「落口供」。

港式喝茶「落口供」

落口供前我就說他們這樣做是很不合理的,若投訴人的電郵被 hack(這時我還以為涉及盜用電郵),好應該查該電郵的登入記錄與 IP 資料,跟該電郵轉發的內容沒有關係。阿 sir 說,這是調查的第一步,我反問,若轉發的是李嘉誠的廣告,他會否叫李嘉誠來落口供,阿 sir 說會,他們做事無分貴賤,我回說:講野呀?

接著我問投訴人是不是議員?是否親身來報案?阿 sir 說是。我又問他查看該電郵的備份,因為想搞清楚是否真的轉發了本土行動「一人十蚊」行動的文章。

看過後,心裡咒罵著,口裡問「有無搞錯?」

是行騙?還是騷擾、浪費警力?

原來,並沒有盗用電郵一回事!

寄出電郵的賬戶是:tangyunchorlg@gmail.com,鄧的電郵則為 tangyunchor@yahoo.com.hk 和 tangyunchor@had.gov.hk,鄧報案說有人濫用他的名義,涉嫌行騙。

我問,這個投訴根本不合理,那電郵地址根本不是鄧的,世界上同音的名字那麼多,怎能說是盗用?阿 sir 說,現在只是初步調查。

我回答說,對不合理的投訴調查,不是擾民嗎?不是浪費警力嗎?阿 sir 說,這是他的工作。

接著阿 sir 就開始問我有關「本土行動」的背景,什麼時候成立、目標、如何聯繫,「一人十蚊」的文章寫成和流傳的經過和時間,以及我是否認識鄧、是否見過那些電郵等。

在阿 sir 問的過程中,我又要求,「既然你們已經受理這涉嫌行騙案,我也想知道你們調查的結果,若真的是行騙,那電郵不單用了鄧的名義,也用了本土的文章,我們也是受害者。」

咁你又查我?

阿 sir 用疑惑的語氣問:「你們的文章放在網上,你們不是歡迎人家轉載嗎?」

我反問:「咪係囉,咁你又查我?既然你地已受理調查,我也來了,若是行騙,對本土行動的聲譽也會受影響,我們當然要知道結果。」阿 sir 喃喃地說,「正如你所說,人家可能只是同一個併音,不是盜用。。。」然後無奈的答應會電話知會我。

我又問:「警察在篩選投訴和報案的過程,有什麼程序去決定去受理或不受理某一個案件呢?這個世界癲佬和無理的報案那麼多,件件都接,很浪費警力,是誰決定接或不接呢?」

阿 sir 說,大堂的軍裝作頭一輪的篩選,然後再送到 CID 作第二輪調查,他只是按程序辦事。

我又問,區議員是否特別喜歡報警?他說,也不能這樣說,然後快手快腳,完成口供,反而我有點想多問幾句。

整個過程很快,四十五分鐘。報告完畢。

請呼朋引伴來認捐!

不論你覺得好笑、匪夷所思、憤怒自己的稅款落在此等事情上等等,請呼朋引伴,發電郵到 10dollars4hk@gmail.com 認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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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到呢度真係火都滾--「寄出電郵的賬戶是:tangyunchorlg@gmail.com,鄧的電郵則為 tangyunchor@yahoo.com.hk 和 tangyunchor@had.gov.hk,鄧報案說有人濫用他的名義,涉嫌行騙。」

這樣的膠案都有警方受理!好公平呀!好公正呀!好公道呀!

鄧胤楚係乜水?香港有幾多人認識呢位鄧胤楚?原來鄧胤楚的名仲巴閉過李嘉誠,原來全世界唔可以有人同佢有類似的英文拼音,原來個名同佢似的 email 就係假冒佢!

快 d 去拉李兆基個仔李家誠啦!佢個名假冒李嘉誠呀!係唔係咁都會受理呀--香港膠擦?

香港咩事呀而家?警察咩事呀而家?邊位警察會受理呢 d 膠案呀而家?佢一個月收幾多錢?佢的智商值幾多錢?佢的無恥又值幾多錢呀而家?

原來香港人而家冇人權!原來全世界原來有另一條友叫 tangyunchorlg@gmail.com,就係假冒鄧
胤楚!然後呢個人轉載信件,就會令寫文章的人要去警署接受調查?WHO IS 鄧
胤楚?WHO FUCKING CARES?

泛民就真係被人冒 email,畀人日日 hack server,我地偉大的香港警察查過乜出來?拉過一個人未?呢個咩世界呀?你話畀我聽香港仲有司法獨立?你同我講香港警察而家係為邊個服務?

警方的失當:

警方查案雙重標準極度明顯,查案的方式好荒謬;假設有人開個 kaylam_plastichk@gmail.com 的戶口,然後轉載一份支持長實的廣告,警方會唔會打電話要求李嘉誠先生去警署協助你地的調查,去查明李嘉誠先生冇假冒林忌?

如果唔會調查李嘉誠,點解今次要調查本土行動?因為本土行動 cheap 些?定係李嘉誠先生「高貴」些?定係因為中大做講師的林藹雲小姐的時間 cheap 些,而李嘉誠先生的時間昂貴一些呢?

警方唔好口輕輕說不會用雙重標準對待李嘉誠;唔好忘記今日個世界有的係互聯網,話唔定唔知邊個神奇國家都有些識睇中文的人,在非洲或者世界邊緣睇完呢篇文之後心血來潮,走去做上面的事,然後質問你警方點解唔傳召李嘉誠去協助調查。

各位議員大佬,去警監會同立法會窮追警方,就靠你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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