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感動之前,先講講書展的歷史--回憶起記得年幼之時,書展仍在大會堂舉辦,書少人更少,當年似林忌年紀去行書展的,現場所見極少;似林忌般年紀,卻搬出利是錢、儲落的零用錢幾百幾千般買認真書的人,相信更是絕無僅有。
可是老實說,當年的書展實在冇乜好睇;其實當年香港連二樓書店都冇乜,台灣的文字媒體未解禁,大陸就唔使講啦,當年中文書的選擇真係好少,而出版商只係識賣「八股書」,更令大家都卻步。
書展幾時開始流行呢?好不幸,唔係因為香港愛書的人多了,而係因為漫畫;當年漫畫的流行,帶來的商品的流行--如甚麼限量版模型呀,限量版禮品呀,令書展大排長龍;由當時起,書展就已經「變質」,變得「更商業化」,從此失卻了「原來書展」的「意思」。
多年來已經有很多人大聲疾呼,要把漫畫商趕出書展,可是不能成事;最初林忌都係傻更更唔明白,點解唔能夠成事呢?乜唔係社會上有好多「文化人」,好願意把這些「垃圾書」趕走咩?乜唔係已經有個「漫畫展」咩?點解到而家都仲要在書展賣「漫畫」?
問過一些書展的出版商,他們透露,原來香港書展的銷書量,係幾乎好多出版商全年總銷量的一半!原來我地偉大的香港讀者,原來係去到書展先買書!呢班人原來平時都唔睇書的,而係去到「趁墟」的時候,先好似去行年宵應節,先突然間「忽然愛書」而買書!因此要令一窮二白的「嚴肅作品」的出版商可以生存,原來係要靠賣「通俗」的貨品!而其中一種,就係早幾年開始,由一眾歌星、明星發起的「寫書潮」啦!
點解明星歌星出書會有人睇呢?其實睇明星歌星書本的人,係睇乜野呢?佢地有咩驚世的作品,值得大家去書展去排隊簽名買呢?佢地賣書的內容,又係唔係好健康呢?
好奇怪,當我地大鬧o靚模賣弄肉體的時候,其實香港有幾多個 40 歲以下的男女明星,係賣演技的;亦好想知道,香港有幾多個歌星,係賣歌喉,而唔係賣樣的,佔總數的百分之幾呢?
持平地講,o靚模其實係代罪羔羊,佢地成為了香港社會一連串低俗品味的表表者,成為了反低俗的「宣戰理由」,但問題係--我地要反到幾多為止呢?
如果趕走o靚模,同理的,我地係唔係要趕走埋明星?如果因為o靚模 cheap 所以要趕走佢地,咁其他 cheap 野如 cheap 漫畫,係唔係要趕走?如果因為o靚模的書少布而要趕走佢地,咁早兩年被禁的咩「希臘神話」,內頁都好多女神係少布的,咁我地又應唔應該禁埋?
定係講到尾,其實大家係歧視佢地年輕,歧視佢地冇後台(例如「有勢力」的老闆),歧視佢地冇腦且無知,所以覺得佢地「侮辱」左書展?
其實要推廣文化,不如就由果 D 咩君子報開始,第一階段,就係學當年商台推動「原創」的做法,凡o靚的模,就禁止登報,要等佢地去到三十歲,先可以露肉,而佢地的書,當然唔應該在書展賣;第二階段,就係取消報紙的娛樂版,改為宗教版,或者哲學版,等大家可以冇咁 Cheap,亦可以提高「文化水平」,同時和娛樂有關的書本,全部應該禁止在書展出售;第三階段,就係要對全香港市民進行「人格審查」,例如曾氏兄弟果 d 人格,點解會高過o靚模呢?凡人格侮辱了書本的人,都應該禁止進入書展,以免影衰書展,影臭書展。
我相信,嚴格執行以上三階段的政策之後,好快香港書展會變回當年林忌年幼時的模樣,就係門可羅雀、打橫訓係書展都冇人會干擾你;而呢 d 鬧爆o靚模的報紙,到時可能仲要向文匯大公學習,點樣係冇人睇的情況之下,都仲可以唔使執粒。
我都很明白認同「反書展垃圾化」的主張,很悲哀的是,我們卻要用到一個不成理由的理由,才可以引起社會的共嗚,才令大家注意到原來書展越來越垃圾的現實。
反完o靚模之後,多數的市民繼續睇明星,繼續睇 CCTVB,就算係睇文字書,都只不過係繼續睇通俗的「潮書」,例如幾年前果本「窮爸爸、富爸爸」,例如果本咩「地球是平的」,這就是我們社會,永遠只會一時衝動與感動,到頭來卻轉眼成空的原因。
只希望大家反o靚模,真的是認真討論書展的質素,而唔係變成明光社式的自我審查與規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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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展看o靚模(本文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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