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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2月 06, 2009

是誰侮辱中國人?

刊於 2009 年 2 月 6 日蘋果日報論壇版

足本版:「劍橋怎可以賣身投靠這個獨裁者?」一個廿七歲的德國籍青年,在劍橋的溫家寶講座中擲鞋,被控擾亂公眾罪,下周二出庭。

這位青少年甘冒被中國憤青譏為「第一次是英雄,第二次是狗熊」的風險,選擇了擲鞋,而非選擇刀仔、飛標或者炸彈,實在的確蠢了一點!就是嘛,上次伊拉克記者向美國總統擲鞋,國內的著名通訊軟件上,立即「應景」出現了擲鞋的表情的符號,憤青人人爭相慶祝,國內與香港媒體大字標題報導,還不少人對布殊的身手敏捷恨得牙癢癢的,問:「為何掟唔中?」

上綱上線為卑鄙伎倆
從英國警方的控罪判定,當事人只是示威,而非襲擊,因此沒有使用其他有殺傷力的物件,既然飛鞋大腳掘起,而且有布殊回應的先例可援,中國理應做布殊的回應更高明才是,偏偏堂堂的總理與外交部,居然把一件傻佬的小事,上綱上線到「破壞中英關係」的「卑劣行為」,和布殊事件一比較,為何美國總統拿得起放得下,中國政府卻反應激烈呢?在西方媒體上又慘輸一仗。

為甚麼表面上牛仔作風的布殊,在狼狽地避開在面前的兩隻鞋之後,卻仍然可以談笑風生,還有即時的急才,笑笑口說抗議者穿美國 Nike 十號鞋;反之鞋掟溫家寶,遠在目標一米外,根本沒有殺傷力,正是向世界各國示範中國政府的開明與開放的一面的免費宣傳機會!結果呢?口出惡言批判,小事化大的中國外交部,實在是外交零蛋,如果周恩來再世,必定吐血身亡且死不瞑目。

憤青的邏輯很奇怪,當他們為掟美國的民選總統兼元首布殊,甚至 911 恐襲拍爛手掌時,他們從來沒有考慮過這是掟美國的人民,殺美國的百姓;可是溫家寶遇鞋,他們就說成是中國人民受侮辱--不會吧?中國人那麼容易就被侮辱了的嗎?

首先,溫家寶不是中國的元首,胡錦濤才是;即使是中國的領導人,當他不是民主選出來,就無權代表全中國人(,特別是已經有民主的二千三百萬的台灣人民);如果擲鞋就等如侮辱了中國人,那麼憤青們這幾個月侮辱布殊的一切,對美國人的感情傷害又如何計數?同樣一件擲鞋,就如國內的網站一樣雙重標準,尋找擲鞋,只可以找到擲布殊,卻不能找到擲溫家寶,為甚麼?說到底,還是人家掟你的原因──就是因為中國仍然是一個獨裁政權呀,連領導人被擲鞋,也不能公開討論,討論區的帖子,一個一個被網管刪除,對中國人最大的侮辱,莫過於此,就是連討論總理有沒有被侮辱的自由,都要身處外國才有。

憤青以為全世界講錢
憤青最大的悲哀,就是以為中國富強了,全世界的價值觀就應該和他們一樣見錢開眼;數著數著,錢呀錢呀,甚麼餓死法國人,買起美國人,說得一臉口沬橫飛,卻永遠不明白,當你國家仍然是一個獨裁政權,充其量就只能得到蘇聯和納粹德國的待遇──在西方眼中,當年的蘇聯比起今日的中國,富強得多了!人民沒有自由,沒有民主,沒有法治,這種原罪是永遠用幾多錢,都無法洗脫的──就和當年的納粹德國一樣,只會叫人害怕,不會叫人喜愛。就和清朝中國人頭上那根辮子一樣,在割走之前,永遠都是恥辱的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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