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及訂閱請按 Like

星期一, 2月 02, 2009

教育之恥何漢權

蘋果日報:12 歲男童 網上貼性器照片誘性交

一名自稱只有 12 歲的男網民,在討論區張貼自己的性器官特寫照片,留言稱願意付款招募女性做愛,警方正了解事件。法律界人士指出,男童自己已觸犯兩條罪,包括唆使他人作不道德行為罪,而男童及下載或轉載的網民同樣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最高可判監八年。
......
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表示,事件反映青少年以為網上色情資訊「冇王管」,可以為所欲為,「12 歲即係讀中一,應該懂得分辨自己行為有冇犯法,尤其經過上年陳冠希淫照事件,學生冇理由唔知條界線o係邊度。」他促請政府加快《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修訂工作,加強監管網上資訊。何漢權建議校方要將事件通知家長,聯同社工及教師一同輔導該學生。

睇到呢度,真係想問問,何漢權先生,你講乜呀?又話陳冠希事件後,學生冇理由唔知條線係邊,係囉,咁點解佢都仲要犯法呢?用閣下的相同邏輯,係唔係自從有人被謀殺之後,全香港的學生都知咩叫謀殺,知道謀殺條線係邊,咁就從此唔會再有謀殺案的發生呢?如果再有謀殺案發生,就應該好似你對淫審咁建議,應該加重刑罰o岩唔o岩?

何漢權同時卻又說「要促請政府加快《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修訂工作,加強監管網上資訊。」;何漢權你係老師呢,定係律師呀?乜你睇唔到上面法律界人士都講,以今日的法例,最高都可以判人坐八年;既然今日的法律都已經有得判,咁點解仲要再收緊?係唔係在何漢權眼中,呢位十二歲的小朋友最高坐八年都唔夠重呢?想點判呀?最高終生監禁好唔好?係唔係用重刑,就可以冇人犯法?何漢權係咩家的支持者呢?法家呀?有一個犯法,使唔使誅九族來增加阻嚇力?一個十二歲的小朋友,佢唔用互聯網,都可以貼街招,都可以去召妓,使唔使每個小朋友安裝一個廿四小時的監察儀器呢?

在今年立法會選舉果時,土共候選人何漢權出來同張文光鬥,文匯報導:「何漢權指,他與張文光兩人最大的不同就是張文光是個政客,而他是前線教育工作者。原來「前線教育工作者」,唔係通過教育去教年青人,卻係要通過加強法律,建立極權警察國家去控制年青人;當個年青人最高判八年,都覺得唔夠重,都覺得需要再去阻止--我想反問一句,謀殺可以判終生監禁夠重未?每年都仲有咁多人被殺,係唔係法律唔夠重呢?何漢權用「我係君子,你係小人」去抹黑張文光,見到青少年犯法唔係施展同情的愛心,唔係用教育去感化佢,卻覺得要對佢地用重典,對唔住,何漢權你唔單止侮辱左教育工作者,仲侮辱了千千萬萬的老師與年青人,鬥上綱上線嘛,何漢權,你做土共做到連人都冇資格做。

小朋友教而不善,責任不在家長,不在教師,原來在於法律唔夠;好呀,既然如此,不如通過一條新的法律,好似呢個小朋友的家長,教過佢教師,全部送去坐監,咁加強打擊夠唔夠阻嚇力呢何漢權老師?香港幾十年來都有咸書,都有人去召妓,咁多年都冇阻嚇力,就好似謀殺一樣,年年都唔知幾多單,咁何漢權老師,你認為「監管互聯網」可以達到你的目的咩?係唔係要先通過審查,先可以貼相?如果係的話,香港的法律將會嚴過北韓同大陸,係唔係咁先達到你搞專制政權的目的呀?

如果唔係審查過先貼相,咁好似今日咁,一樣由網民揭發發現,一樣要接受法律制裁,咁點解要有新的淫審條例呀?政府要請幾多「官員」去「監督」互聯網,先可以快過而家全港網民一齊監督呢?使唔使請十萬個網絡警察去審查言論維持治安?老師,你可唔可以答下我?如何加強左淫審條例,先可以令呢個十二歲的小朋友唔會自貼下體相呢?靠嚇?判佢父母同老師坐監好唔好?靠事先審查?上網係唔係要嚴過貼街招?何漢權,以你的邏輯都可以做老師,都仲可以自稱「唔係政客,而係前線教育工作者?」閣下為人師表,不講邏輯卻走去抹黑對手,見小朋友出事唔係用教育與愛去包容,卻想去做「網絡刑警」用惡法對付年青人!對唔住,你同你最愛的「材子」馬力一樣,個天等緊收你呀!

曰:「教而不善,刑求重典,何漢弄權,土共無恥」

伸延閱讀:
文匯報:[2007-03-22] 何漢權批袋巾 「忽然小班」評:精采!口口聲聲話「前線教育工作者」,推動小班教育,袋巾係大律師而唔係教師,佢由從政起推動小班都唔夠,都要講成因為「忽然」所以唔投票,咦?唔知有邊位係由細到大都推動小班呢?可能以後特首,都一定要係教師出身,如果唔係又點樣可以自細都關心小班呢?土共 d 藉口真係爛到笑!
戚本盛:願何漢權不必再貌似勉強(2006.12.17)
戚本盛:何漢權顛倒自己的直資觀點(2006.12.16)
戚本盛:何漢權和曾蔭權(2006.12.15)
戚本盛:何漢權為語文基準試「小罵大幫忙」(2006.12.14)
戚本盛:參選前後何漢權的言論變化(2006.12.13)
精采轉載:2000年中的語文基準、2004年末的小班教學政策辯論,都是很好的例子,比對某些候選人「走位靈活」,深明選舉的大義。例如,2004年 12月14日《星島日報》他的專欄裡,教育評議會的何漢權先生,便這樣議論小班教學的立法會辯論:「大班或小班,一班人數是四十抑或三十,倒與教學的效果,沒有必然的關係。」、「做廣告的,必須要懂得運用語言,操弄語言,這樣,產品才能打動人心。做議員的,又何嘗不是?於是,以「小就是美」為題,在報章上撰文,大力推銷小班教學,結果是一擊即中,立法會經已通過全港中、小學要分期全面推行小班教學了。霎時的美,能長久嗎?」

到了這次選委選舉,「小班教學」卻變成他們政綱的頭等項目,一班之中的學生人數,忽然又變得有關係極了。「因事制宜」,並不稀奇,因為,朋友,不是甚麼,這是選舉呀!
原來!忽然小班的,係何漢權自己!WOW!好一個前線邪惡教育工作者!

熱門文章

最新文章

  • 由妖票到乞票 - 近期常有些政治人物,不斷「屌票」,即自己作為候選人,不但沒有用耐性去說服選民,反而走去怒罵自己的選民,這種作風當然不但無法爭取別人支持,反而罵走選民。 但另一個極端,就是認為自己那一票真的「非常寶貴」,認為有如一位萬眾觸目的美女,要多次追求,乞求其投票,以至開出大量動人吸引自己的承諾,或者作出利益交換,才會走...
    5 年前

最近文章

再次伸延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