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正民指政府以民事方式助刑事執法
[21/01 星期一 13:45]
高等法院拒絕延長禁止民間電台廣播的禁制令。法官夏正民形容政府申請延長禁制令,是以民事方式,協助刑事執法,必須是非常特殊的情況方可這樣,他認為今次並非恰當的個案。他又指,希望盡快處理電訊條例是否違憲。
夏正民又指,民間電台自零五年開始廣播,至今看不到有投訴針對電台,亦看不到有人仿效。民間電台的梁國雄及曾健成都表示,即使無禁制令,暫時都只會在網上廣播,政府應盡快決定是否上訴。
一大班聽又未聽過,又唔識無線電學,卻人云亦云,話民間電台會影響救急服務,呃到果 d 著校服的左派學校學生,都信足十成十,果然同屈人係漢奸,係一模一樣的膠港硬膠。
呢單案的關鍵,就係政府根本拿唔出專家證人的證據;靠把口,靠講個信字,話會影響到乜乜物物,不如話民間電台會引來火星生物攻擊地球,仲更加可信啦。
阿牛決定短期內只作網播的一著,以退為進得非常妙;如果泛民以後都識得咁玩,土共相信有排頭痕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