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太陽報:今年十一月一日下午,正是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因為要求美國總統藉奧運之機干預中國事務,而被社會輿論狂轟為漢奸之時,東方報業中心突然出現三名不速之,自稱是大埔警署情報組警務人員,要求會見本集團人事部主管,聲稱本集團旗下《太陽報》「古今論壇」版二○○六年八月九日刊出的一篇由「柳太極」撰寫的「紀曉嵐鐵筆」專欄文章,被轉載至互聯網並被加以評論,又稱有市民電郵至警署投訴該文章涉及鼓吹暴力,要求本集團提供以下資料:
一、柳太極是本集團員工或專欄作家?
二、本集團有否機制審批此類文章?如有,怎樣審批?
令人感到突兀的是,該文章刊載於一年多之前,在互聯網討論文章中,將該文和當年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被毆一事聯繫起來,本來已是相當牽強附會及荒謬之事;更令人不解的是,為何警方竟然在一年多後突然對該文章大感興趣,不惜浪費警力,出動情報組人員調查呢?
...該篇由「柳太極」撰寫的文章刊登於「紀曉嵐鐵筆」專欄,題為「對奸黨不必論理只須暴打」,內容提及立法會當時正審議的《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指斥「反對派」和「奸人黨」,採取拖延手法,以不斷重複發言及逾百個修訂,令條例在會議連開五十多個小時後才獲通過。
文章結語為「對反對派、奸人黨之無理取鬧,對他們為反對而反對早就應該如此,否則他們得寸進尺,賊氣猖狂,此乃古往今來一切賊黨奸徒本性之使然、之所為。明乎此,對他們除了痛打還應暴打!不必以理相論也。」明顯是借古諷今的言論。
....07/11/2007 高調闖報館 圖以言入罪 議員譴責浪費警力
反應過敏 製造恐慌
立法會議員蔡素玉形容警方今次調查行動「十分戇居」,既浪費警力,又會引起市民「以言入罪」的恐慌。她指一些評論文章尤其是涉及政治性議題,採用一些特別「激」的字眼是司空見慣的情況,目的只是表明作者立場,明理的人絕不會跟隨付諸行動,警方此舉無疑反應過敏。「如果警方真係要查這些東西,就算加一百倍警力亦不足應付。」
她更擔心的是若有傳媒因此入罪,更可能引致全城恐慌。因為「大家發現寫這些字眼隨時會畀人告時,以後仲邊度有人敢寫。」她坦言過往政界不時出現過激的言論,猶記得當年有鄉紳揚言要強姦一名女立法局議員,引起全城哄動,卻未見警方有明顯採取行動,依家反而斟酌這些細眉細眼的專欄文章,令人費解。
希奇!希奇!就在幾日之前,十月廿七號的太陽報就有段報導,「屯門楊過」(參考陳雲生網誌上的自稱)--民建聯區議員陳雲生質疑 ,「李柱銘的言行已牴觸立法會議員的就職誓言向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發公開信,要求江作出處理,並有需要「給全港市民一個令人信服的說法」。律政司昨日接受查詢時表示,已回信陳雲生,稱若懷疑有人違法,應報警處理,律政司會就警方提交的調查結果作出是否檢控決定。」
咦?點解李柱銘在美國(境外犯法?)用了「 press for」 一詞,民建聯就覺得要江樂士控告李柱銘,反而太陽報自己白紙黑字,在香港發幾十萬份報紙,「對奸黨不必論理只須暴打」,民建聯的各位議員,卻覺得警方是浪費警力呢?
原來 press for 嚴重過暴打 N 倍!!!所以我們偉大的民建聯議員,關心 press for 遠高於暴打!所以民建聯的議員,支持控告李柱銘;而掉轉頭警方就「白紙黑字」的「只須暴打」調查,民建聯就向警方「施壓」,「干預香港司法」,認為警方「過敏」、「十分戇居」、「引致全城恐慌」!!
咦?同在十一月一號,譚耀宗接獲恐嚇信,要求警方跟進調查一案,又係唔係浪費警力呢?「民建聯表示,信件內容提到有「搏出位」,威脅要「做台好戲」給對方看,發信人又說最喜歡淋電油。」如果投訴「暴打」也是浪費警力,做台好戲、搏出位、鍾意淋自己電油,就濕濕碎啦!民建聯做乜浪費警力呀又?參考蔡素玉議員的建議,警方應用「迪迪尼案」及太陽報的標準,控告民建聯的譚耀宗、陳雲生等「浪費警力罪」!
蔡素玉、王國興,等緊你「大義滅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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遨請譚耀宗一起譴責暴徒
王國興支持「漢獨」分裂國家
有關炸迪迪尼案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