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的參選資格,不是由選管會公布,反而由葉劉自行向傳媒公布;而對於坊間就法律觀點的質疑,政府既無力回應,更由葉劉陣營出聲明指「出選前已問過法律意見,質疑佢不公平」。
所有法律觀點,一個也沒有回應;所有要求,一個也沒有公布;原來市民連質疑佢權利都沒有?原來市民連查問一下「通常居於香港」的法律是甚麼要求,也是無理要求?連我有沒有犯法,會不會犯法也不知道,這和廿三條立法叫大家「信葉劉」情況是不是一樣?不解釋,不面對,不回應,反指對手抹黑、不君子,這就是葉劉淑儀,由 2003 年至今,根本沒有變過。
胡主席你看到嗎?如果你再任由這班土共在香港搞下去,不出三年就和當年的台灣一樣,歷史永遠不能挽回!土共在香港搞的,就是和六七暴動一樣的政變,就是這班人,再次在香港重演文革!
就在藏獨、疆獨、台獨令中央政府焦頭爛額之時,土共繼續在香港亂搞;是誰命硬,還得走著瞧吧,土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