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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10月 14, 2007

文革與國旗法

通常講到文革故事,都令人感到非常難過;以下的一件真人真事亦是如是,但既然出得每日一膠,自然膠味濃郁,令閣下在爆炸之中,也忍不住捧腹大笑也。

林忌聽過一個親友的故事,當年在文革時期,他是一位愛國的青年;為了愛國,他如廁也不忘在閱報,讀著毛主席的偉大理論。

當年的茅廁,當然不是今日的住家的廁所,而是公用的;這位親友最不應該的,就是在如廁時,把手一鬆,突然報紙跌入茅廁之中。

最不應該的,是該報紙上面有大大張的毛主席像,這下好了,剛好有位火紅的紅衛兵跟他一起如廁,如是,這位不幸的朋友立即被揭發,污辱毛主席的肖像--對,剛好該報紙跌落屎坑之時,毛像蒙上了肥田料;於是這位愛國的青年,因此被打成「反革命」--處心積慮要用糞便塗污偉大的毛主席像。

於是他在整個文革之間,被批鬥了一次又一次,試過多次想去鐵路瞓低自殺,被人搶救了回來,活著,比死去更辛苦。

這樣的事情,換著是今天的香港,毛主席像或許沒有所謂,可是如果剛好這位愛國的朋友,手上拿著一枝五星紅旗,而剛好跌落屎坑的,是這枝五星旗,不知道他會不會被《國旗法》起訴呢?

對《國旗法》關心的,剛好有一位今年逝世的人,他就是馬力同志,有興趣可以看看 1998 年時,他向政府查詢了什麼。

記憶中的 1998 年 12 月,正值香港多事之秋,由亞洲金融風暴,到港元受衝擊政府入市干預,馬力先生卻在這個偉大的時刻,卻仍然擁有閒暇把目光停留在國旗法上,令人對其偉大的腦部,感到無限的欽敬。

為感謝馬力的貢獻,及幫助曾特首了解國家的歷史,林忌建議曾特首燒一九八九枝紙扎五星紅旗,給陰曹地府的馬力,送上一點溫暖,令馬力在十八層阿鼻地獄之中,亦有國旗法可以垂注也。

但《國旗法》好似有一條,不許燒國旗;那麼我們如何可以送國旗給馬力先生呢?這條《國旗法》是否違反了中國的祭祀傳統?當人人燒紙扎 Benz、紙扎法拉利、紙扎 Nokia 落地府之時,偏偏下面卻沒有一枝五星旗,叫千千萬萬死去的中國人,怎麼快樂得起來?

是否馬力同志死去之後,卻無法享有國旗的福利?這是不有點不近人情(或不近鬼情)?還有,最初覆蓋在馬力靈柩之上的國旗,是跟隨著馬力的遺體火化(犯法?)還是給另一位愛國志士(如徐四民)循環再用?那麼這枝國旗會用到幾時呢?爛了如何處理?

此外想請教一下,我們如何才可以合法地燒一些國旗給馬力同志呢?請民建聯的各位議員及黨員,一起研究一下,好不好?請不要忘記你們在下面受苦的主席,沒有國旗,他怎麼快樂得起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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