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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8月 23, 2014

老人金是新稅 不是供款

為何這些老人金不是由商人的利得稅、賣地收入、樓宇與股票的印花稅所支付?為何不向挾巨款來香港,炒樓炒股甚至炒的士牌的有錢佬收新稅?為何不是向來香港掃名牌的人收「奢侈品消費稅」?為何不是向香港製造大量問題的遊客徵收酒店稅、入境稅或離境稅?是因為香港的打工仔比較好欺負、好欺騙,以及沒有反抗能力嗎?

首先問一個很簡單的問題:甚麼叫做「供款」?何謂「供」?就是你分期付出,去換取「同等價值」;舉例說,供樓──分期付款買樓;供車──分期付款買車;供強積金──分期付款,最終領回你的「供款」

供款的重點是甚麼?就是等價交換;你每期供一元,供了十期,最終就領回十元;當然,供樓供車要付利息,供強迫金要交管理費,但原則上你的樓,你的車、你的退休金,不會變成別人的樓,別人的車,別人的退休金;你或許會為親戚、朋友供款──因為你們之間的關係,卻不會為沒有任何關係的陌生人「供款」。

至於由政府財富再分配,這不叫做供,這是政府的稅;政府收稅,然後撥款與社會福利,例如生果金,例如綜援,例如用來建屋,營運學校和醫院,這些錢不叫做「供款」,而是稅收與政府開支。

今日香港卻有一群人,故意玩弄「語言偽術」,把強積金的供款,用「差不多先生」的態度,共產來財富再分配;事實上,《香港退休保障的未來發展》中周永新所建議的,絕非「供款」,而已正名為「薪俸老年稅」──這是一項新的徵稅,而絕不能和「供款」混淆。

因此無論所謂「爭取全民退休保障聯席」等,所討論的「將強積金供款的一半改為供撥全民養老金」,或如今周永新建議直接向打工仔,所開徵多 2.5% (實質 5%) 的新稅,都是透過開徵新稅,以應付政府額外的開支,任何故意把「供款」和「徵新稅」混淆的,都是在玩弄「語言偽術」,是學那些大商家在玩「財技」,絕對帶有欺騙成份,情況就有如特區政府的叫你「袋住先」的假普選一樣,是存心欺騙。

大家理解這是「稅」,而且是「新稅」,問題來了,為何香港人的老人金,要由打工仔支付?為何要向打工仔開徵新稅,去支付老人家的退休金?為何是打工仔呢?

左翼長期說公義,甚麼是公義?為何這些老人金不是由商人的利得稅、賣地收入、樓宇與股票的印花稅所支付?左翼不是說應該針對大地產商等大商家,不應針對小市民嗎?為何養老的責任不是由大商家去負責,卻要向打工仔開徵新稅?

如果說政府不夠錢,那麼開徵新稅的對象,為何不是向挾巨款來香港,炒樓炒股甚至炒的士牌的有錢佬收新稅?為何不是向來香港掃名牌的人收「奢侈品消費稅」?為何不是向香港製造大量問題的遊客徵收酒店稅、入境稅或離境稅?是因為香港的打工仔比較好欺負、好欺騙,以及沒有反抗能力嗎?

再退一萬步──薪俸稅是有免稅額的;而有些人所主張,借鏡強積金的新稅,卻是無差別直接由你收入扣減!比起免稅額會視乎你的實際情況──例如供養子女、父母等,那些主張「公義」的左翼,為何竟主張這種最不公義的徵稅方式?香港年輕一代還不夠慘嗎?為何要把新稅加諸於他們的頭上?

說到底,這些人的心態就和那些呃你「袋住先」的親政府人士一樣,為求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即使手段是欺騙,是不公義,是不合情理,總之為了某些人「全民退保」夢想,不惜使用政府的欺騙手法,呃你「袋住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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