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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0月 31, 2013

獨媒再推介人民日報鬧香港人「數典忘祖」


之前獨媒四日內四次狂推親政府博客山中的文章,仲有人認為獨媒係「不知者不罪」,當明知山中大鬧「李柱銘不明白法治」之後,獨媒都仲要繼續狂推,今次的精選字眼如下:

「亦即說,大多數人的父母都不能算是香港人,他們的後裔按道理當然也不是了。這次《人民日報》說香港人數典忘祖,又真的不能說它錯。」

獨媒呀獨媒,其實每一個人類都係源自非洲,所以「數典忘宗」、「認賊作父」的其實係你地自己,你地應出來自認係非洲人,因此香港係冇原居民的無主土地,人人都係「雙非」;因為「人人都係雙非」,因此就「臭蟲論」,所以冇人有權審批單程證,除了中國大陸政府喎,哈哈哈哈哈哈哈!

山中成篇文《忘了人大釋法這回事?》都係垃圾,吳嘉玲案判乜?香港永久性居民所生子女都享有居港權,不論婚生或非婚生,不論有否單程證,亦不論是否生於中國。因此如果「推翻人大釋法」,結果就係港人子女唔需要單程證,審批單程證同佢地無關,又點會影響佢地?

其二,單程證由港方加入審批,代表要拒絕真的子女來港個案咩?這是最荒謬而不可能的狂想!其三,家庭團聚大多數係配偶,又關吳嘉玲案咩事?

子女唔需要單程證,非子女則同單案無關,點會拉到去收回審批權就「違反法治」?生草藥垃圾文章,上鋪直頭鬧李柱銘「不明白法治」,你獨媒編輯部個腦裝垃圾?連咁簡單的法律都唔識?唔識法律唔緊要,有冇質疑過佢挑戰緊的是誰?為左撐新移民,你獨媒可以有幾盡?唔差在推介埋《李柱銘不明法治》篇驚天地泣鬼神的奇文啦!不知所謂之極!

再檢視獨媒新龍門:「不知從何時開始,在 facebook 上的 like 和 share 內容,變成了分享者的立場,以致左廿的陳璟茵因為分享了反歧視的聲明,被視為敵人而被攻擊」

睇到呢句我真係無言....你們早幾日不是大鬧那些分享抹黑林輝等的「網上遊魂」嘛?

葉寶琳分享的文章唔計數,獨媒甚至係分享自己在獨媒的文章都唔計數,咁我地分享抹黑文,又或者五毛分享抹黑資訊,又計唔計數?定係「撐獨媒」的就唔計,「反獨媒」的就計?

我林忌反對新龍門到底,但撐獨媒的不妨考慮下,佢地話 Share 唔計數的,即係大家隨便 share 抹黑文都唔使負責的;由今日開始,學獨媒不斷推介廿五毛文章,推介親共抹黑文章,總之獨媒的新龍門就係,Share + Like 唔計!左翼人士你地想算帳,請找獨立媒體....

而獨媒的葉蔭聰都出來解釋了,究竟佢地「包容」咩稿,「不包容」咩稿,佢地包容甚至推介山中這些不斷抹黑民主同道的稿,包容撐人民日報的稿,卻不包容我林忌的「歪理」,這就明了甚麼?就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在獨媒眼中抹黑民主派的是正理,收回單程證審批權破壞法係正理,「披著羊皮的狼」、「排外三子」係正理,真的很正義,可以和「李私煙」共組「正義聯盟」,快加盟吧獨立媒體!


星期二, 10月 29, 2013

工黨迫害范國威與毛孟靜

當李卓人被中共屈做台獨,政府要輸入外勞的時候,中國工黨發現要配合人民日報的《新香港人論》,把民主派內戰帶到入去立法會議員之間,搞個針對范國威與毛孟靜的聯署

第一版聯署內容:
1. 我們認為家庭團聚是國際基本人權,並支持維持目前家庭團聚的單程證現額。(每天 150 人)

林忌評:「國際人權」?點解非中國籍人士來香港要接受資產審查,而中國籍人士唔需要呢?定係「中國籍人士」就要「國際人權」,而非中國籍人士就冇人權呀?

2. 我們要求特區政府取回入境審批權,使審批制度能彰顯家庭團聚(而非資產、收入、學歷、年齡等),並得以更公平的方式執行。

林忌評:「國際人權」?為何全世界發達社會的家庭團聚都有資產、收入、學歷、年齡的限制(例如英國)?為何非中國籍人士今日在香港要受上述條件限制,難道中國人才有人權,非中國人就冇人權?

3. 我們認為香港社會應以包容、公義的原則對待新來港人士,不應將他們視為掠奪資源的負累。我們將致力促進香港社會堅守公平各包容的原則,對於一切引起排外和分化的言行,我們不會認同,並了以譴責。

林忌評:從上面兩點都已經知道,中國籍與非中國籍人士在香港,就是有兩套不同標準的待遇;口說「國際人權」,為何要帶頭維護中國籍人士的特權?這些中國籍的立法會議員,為了維護自己中國籍人士的特權,這不就是帶頭排外和分化嗎?因此我林忌要立即對工黨的人士譴責!

4. 我們忘為政府應制訂長遠人口政策,因應人口變化做好房屋、福利、教育及就業等配套。

林忌評:四點只中唯一合理的就係呢點;睇完之後我會呼籲范國威與毛孟靜退出飯盒會,杯葛中國工黨成員在此時此刻,還要在立法會帶頭搞分化自己民主派的行為。香港人呢刻最擔心係乜野?仲為了一個聯署內戰唔夠嗎?咁多位立法會議員食飽飯冇野做,為了這些聯署的內容嘈來嘈去嘈幾日?

面對學民思潮的聯署就為了字眼死都唔肯簽,然後佢地就忙緊要簽呢個聯署,仲改來改去都死要堅持「排外」、「分化」的字眼,內外不分,人鬼不分,這就是今日的民主派! 

獨媒四日內四次推介「收回單程證是破壞法治」


《李柱銘不明白何為法治》!嘩,咩人寫的?就係獨立媒體在短短四日內連續推介了四篇文的新作者「山中」所寫的;山中在獨媒由 10 月 24 號開始,四日內在獨媒寫了八篇文,獨媒推介了四篇!嘩四篇文都立場一致,說收回單程證審批權係「破壞法治」,如:「將整座大廈–法治,一把火燒掉」

因 此當 10 月 28 日李柱銘接受蘋果日報報導,說單程證審批權連基本法都唔使修改,香港本身就有權做的時候,林忌立即引述李柱銘的法律意見,批評獨媒近日的所作所為,非常無 恥--數據說明,不計算山中於 28 日回應李柱銘的奇文《李柱銘不明白何為法治》、以及《法治不容許雙重標準》,獨媒對這位新作家推介文章的比率,高達四日四篇! (24-27 號), 27 號更連續推介兩篇,4/6 篇得出 67% 的推介率,請獨媒編輯室告訴我,你們為何要不斷重複又重複,推介「收回單程證審批權」等如破壞法治,以及容許文章內容不斷抹黑毛、范兩位民主派議員呢?

為何獨媒 28 日不敢再推介山中的文章呢?推介《李柱銘不明白何為法治》啊!獨媒連續四日一直推介山中的「法律觀點」,容許他的文章抹黑毛、范兩位議員為「混世政客」、 「撈取政治資本」、「漠視社會法治、「破壞香港法治」等等,那麼當此作者出來攻擊「李柱銘不明白何為法治」時,為何不推介了?石破天驚呀!香港大律師公會名單排名第一的資深大律師,以至「法治不容許雙重標準」,如此「爆炸性」的文章,為何不敢推介呢?你們四日內推介了四篇,怎麼突然脫逃呀?是對的,堅持下去啊!是錯的,就想推卸責任,當自己四日內推介四篇的所作所為冇做過?我林忌鬧你地無恥,你仲話我「抹黑獨立媒體」?


和篇篇文都貼上 Facebook 的輔仁媒體或其他網站不同,獨立媒體是由編輯室「精選」文章去 Facebook 推介!例如林忌反駁左翼的文章,一篇都沒有被推介,但他們左翼抹黑民主派議員的文章,獨媒卻一再推介!十月內已經有四五篇文!
一而再, 再而三,香港有些扮公義的人士,你們究竟還有沒有半分的檢討與反省的能力?早在 10 月 11 日,當你們推介中大左翼那篇抹黑毛、范議員的文章時,大量網友包括林忌以至一些長期支持社運的人士如謝冠東,都對你們提出強烈的批評;獨立媒體既不接受批 評,就有如那些社運人士在籌款問題上不斷潛水一樣,對自己的錯事不但不認,仲反咬一口,一而再、再而三反過來抹黑?
那些口口聲聲說右翼 「打稻草人」,說沒有人反對單程證審批權的左翼,你們看見了究竟是誰在四日內連續四篇推介「單程證審批權等如破壞法治」了嗎?你們說不忍受抹黑,請問獨媒不斷選擇推介抹黑毛、范的文章,你們有何話說?獨媒不比輔仁,只會選擇來推介文章,請問究竟是誰在不斷推這些抹黑文?獨媒如此橫蠻無理,公道自在人心。

啊,獨媒為何漏了推介山中文章《佔領中環有限公司》呢?山中獨特的法律觀點認為,佔中被禁止註冊,係合情合理合法行為,仲會輸埋司法覆核的!做乜唔推介埋佢呢?唔差在啦,八篇都係鬧民主派,不斷推介一個親政府立場人士的文章,你話點解呢呵?

星期一, 10月 28, 2013

獨立媒體抹黑的雙重標準

獨媒編輯室 Facebook 推介中大左翼的文章,抹黑范國威、毛孟靜等立法會議員為「披著羊皮的狼」、「排外三子」,林忌早已在福佳專頁原文貼出;獨立媒體做完就唔認數,自己抹黑就得,林忌反駁這是「屈本土派」,他們居然反過來說:「我們相信李先生本人無意加入所謂的左右之爭,但卻被肆意用作抹黑獨媒的工具」

甚麼?我用李柱銘的法律根據,指出獨立媒體刊登署名山中的文章,文中居然攻擊本土派要求收回單程證審批權是「破壞香港法治」,這種荒謬質素的文章,又不代表獨媒了?

別人登的文章不代表獨媒;獨媒編輯室推介的文章也不代表獨媒?林忌指出這兩點,引述李柱銘的言論,獨媒竟反過來說我「抹黑」獨媒?還要出一個聲明出來「抹黑」林忌?




最好笑的笑話,就係帶頭放火的獨媒竟說「這種做法,很容易製造反對運動的嫌隙,加速泛民的分裂。」請問你們推介中大左翼的文章,抹黑毛范為「披著羊皮的狼」、「排外三子」的時候,我們投訴你,你們去了哪兒?「一些具名的政治人物就成為了網上歧視言論的代表。」--這些說話更好笑,嘩,你話係代表就成為了代表?連網上其他人的言論,都可以屈到毛范身上,那麼你們獨媒卻不用為自己刊登的文章負責?甚麼叫做無恥?這種雙重標準之極的做法,就是絕對的無恥!

獨媒列出廿三篇文,就係故意唔列出抹黑、誹謗、中傷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與范國威的那篇『那些披著羊皮的狼——略談「溫和排外」政客的危險』,仲好意思反話來話「很容易製造反對運動的嫌隙,加速泛民的分裂」???

獨立媒體個 Facebook 親自推介呢篇文,仲要故意挑選呢一段:「為甚麼說范、毛二人是機會主義者呢?,簡而言之,就是他們把握好每一個時機--哪怕可能是影響很小的事情--去迎合港人某些排拒大陸的傾向,挑動情緒,好增加自己的「政績」--獨媒你為唔為自己 Facebook 的選段負責呀?你帶頭抹黑人就得,人地批評你都仲要「賊喊捉賊」?你有冇再無恥 D 呀獨立媒體編輯室?

星期二, 10月 22, 2013

林忌:星期日究竟發生了甚麼事?

1. 一件憤怒的時事,令好多人 Like 一個 Page,唔係因為個 Page 搞得好,而係因緣際遇;那天,無數人四圍 Forward 個 Page,只係因為剛好個 Page 跑出,冇預過個 Page 係出來「搞活動」。

2. 當個 Page 跑出,而自己又冇咁大個頭,去戴一頂咁大的帽時,任何正常人,都會廣集民意代表,例如把個 Page 的領導權交埋畀香港電視的代表;又例如你民主派想做大件事,最起碼係邀請哂所有民主同道來相議;可惜事實係乜野呢?果十位 Admin 閉門造車,唔單止冇把個 Page 的管理權擴大畀各大民主政團的代理人,甚至唔覆人--包括果日同佢地一齊遊行的同路名人。

3. 有私心,係可以理解;之但係有私心時就必須要做得好,否則必然被人鬧;他們頂住一個四十幾萬人民意的勢同名,要左星期日大會六點後(最終係六時半)之後的安排;冇錯,港視同毛孟靜話六點結束,這是因為政總的要求--book 場限制,共識係六點前一定唔會趕人;如果冇人自稱要接手六點後,最終必然有人上去接手--例如港視的職工會,但既然有人拿出代表四十幾萬人的民意,要全權負責六點後個場,那麼當然大家亦「順應民意」,把個場交畀佢地。

4. 有人說甚麼「承擔了最趕客的商議環節」,這是荒謬的--由始至終,「最趕客的商議環節」根本一直都是這些人自己的 ideas,更自稱代表民意來搞,好多人一直都話唔 work,質疑呢一點,包括佢地左翼的同路人,但佢地唔肯聽,也不自量。

5. 結果就係群情洶湧被人鬧爆,衰左應該承擔責任是常識吧?可是當初不斷堅持要商議的那些提議人、堅持者,全部集體潛水;本來唔打算上台的區諾軒,成為了眾矢之的;而一些自稱獨立的媒體人,卻走去閉門造車說「事先同HKTV員工及毛孟靜傾好了一個程序」--首先個場係他們要了,係他們單方面的「知會」,而唔係「傾好」;而當事人明顯係連同 HKTV 的聯絡都冇做好,知會錯了人,以為對方會代為得到 HKTV 的同意。

6. 做得唔好就要認錯,我以為這是一貫反政府者的常識;可是做得唔好係佢地自己的時候,呢個常識就唔適用,變左當權者的口吻:唔通你做呀?家下問題係乜野?就係你們口說民主,你個 Page 又有冇廣泛的代表性?四十幾萬人 Like,你地話搞商議呢 part 有冇諗過技術的困難?有冇聽下專家--包括你們左翼自己專家的意見?你果十位 admin,有冇四十幾萬人的廣泛代表性?定係原來好似老董、曾蔭權同梁振英咁,私相授受去「代表民意」?這些問題才是核心,而非甚麼「騎劫」,或者「左右之爭」;可惜,事情已經變成了「黨爭」,朋黨第一,友情第二,從不檢討,永不反思,一些反政府人士竟說出政府支持者的對白,證明了一個問題,就是他們一旦當權,其荒謬情節會和 689 一模一樣。

7. 最後必須指出一點,要籌款其實可以一早籌,在 Facebook Page 公開戶口說要「籌備遊行」,相信很多人一早會捐輸,更加明正言順,而不用偷偷摸摸;反過來政總早有集會,那筆錢更是由毛孟靜支付(包括到當晚十時的音響),沒有那麼大的頭,就不要戴那麼大的帽;沒有這樣的錢,又沒有大家同意要去籌這樣的錢,卻堅持要花那筆開支,這亦是另一種的黑箱作業,更不要說私下貼 HKTV 的 Logo 了...

8. 犯了錯,就出來直認;區諾軒是相對無辜的,因為他只是比較出名以及比較會說話,最終成為了背後荒謬事情的代罪羔羊;當然他可以做得更好,但把這些不願面對錯誤的人所犯上的錯誤,全怪在區的身上,是絕不公道;要「騎劫」的,其實從來都不是區諾軒,大家錯怪他,只會令那些企圖埋沒問題,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者脫逃。







星期一, 10月 14, 2013

源頭減人絕非歧視 拒絕左翼文字獄


一位名叫稻草的稻草人作者,寫了一篇《源頭減人」論是歧視嗎?》的文章,現駁如下:

「差別待遇」與「歧視」
日常生活的「歧視」,是一個通用法律名詞;是帶有「不公平待遇」的意思;甚麼「歧視行為不必然觸犯歧視法例」,是偷換概念之極的說法 1. 歧視(學術上,無不公義)2. 歧視 (帶有不公義待遇) 3. 歧視 (不公義且犯法)

舉例說,女校不收男生,英文學校只收讀英文的學生,二年級只收符台二年級程度的學生,不收一年級的學生,都可以是學術上的「歧視」;但在日常生活中說人「歧視」,即帶有不公義不公平待遇的意思,絕對不能亂用,為防止混淆,應使用「差別待遇」

那位叫做稻草的「左翼」,偏偏混淆視聽,混淆合公義的「差別待遇」和不公義的「歧視」,然後跳躍邏輯,一跳就說「因為歧視法律不足,所以一些合法的歧視,法律卻不能處理」,去把合公義和不公義的事打成一片,其荒謬程度,就有如說「因為強姦法例不足,所以一些合法的強姦都是強姦」,然後就偷換概念,把所有性交都說成是強姦,這是荒謬的。

難道左翼承認歧視原居民?

那位叫做稻草的舉了一個例子說:『例如女生搶了男生大學學額,也可能會被視為「事實」;二是這些偏見的流傳可能會令人難以獲得平等機會,或墮入不利處境。舉例說,本文上段主張減少女生學額的例子,便當屬歧視言論。此例宣揚無須理會女生讀大學的權利,並將男生沒學額讀書歸咎於女生太多;若這種偏見得以普及,將有愈來愈多人懷疑女生讀大學的正當性。』

用一個反證,將證明這個例子是如何的荒謬:『例如原居民搶了非原居民的建屋機會,也可能會被視為「事實」;二是這些偏見的流傳可能會令人難以獲得平等機會,或墮入不利處境。宣揚無須理會原居民的權利,並將香港人沒有足夠房屋歸咎於原居民太多;若此種偏見得以普及,將愈來愈多人懷疑原居民建丁屋的正當性』

因此根據「稻草」的邏輯,朱凱迪那篇《申請丁屋的外國人 VS 拿不到特區護照的香港人》就是「宣揚這些偏見的流傳可能會令人難以獲得平等機會,或墮入不利處境』是「歧視原居民」以及「排外」; 朱凱迪說:『「新界原居民」既可以不是香港永久居民,又可以繼續佔用香港的社會資源..』用「稻草」的標準,這是「歧視」新界原居民,特別是屬永久居民的新界原居民;朱凱迪說『由於居於海外的男丁供應源源不絕,對於丁屋屋苑發展商來說,要湊夠十個八個海外丁權集體申請建屋再轉售圖利,完全沒有難度。』用「稻草」的標準,這是「歧視」海外的新界原居民,更暗示其男丁源源不絕,有「暗喻」源頭減人,左膠口中「隱性歧視」的意思。 朱凱迪說:『這邊廂特區政府容許不是香港人的新界原居民繼續佔用社會資源,另一邊廂,很多南亞裔和其他族裔的香港永久居民卻申請不到特區護照』不是香港人的新界原居民又如何呢?這些「不是香港人」很多都仍然擁有出入境香港的權利,雖然不是「永久居民」,但仍然擁有「入境權」,那麼和那些家庭團聚的「新移民」有何分別?為甚麼「新移民」就可以佔用社會資源,為甚麼不住香港的新界原居民就不可以?用稻草的觀點,宣揚新界原居民佔用社會資源,不就是他口中的「歧視」嗎?歡迎左翼先行去平機會舉報朱凱迪,或叫朱凱迪先行去平機會自首。

無論用女生的例子,或用原居民的例子,關鍵的問題是甚麼,就是背後有沒有「不公平」的問題;原居民的問題是甚麼?就是這是一種始自 1972 年特權,比起始自 1982 年的「單程證」特權更早。

散播偏見,就屬於歧視?
「稻草」又寫下了荒謬的「散播偏見,當屬歧視」的荒謬邏輯;甚麼是偏見?用誰的標準?是主觀 (Subjective) 的偏見,還是客觀 (Objective) 的偏見?這在法理邏輯上,有很清楚的標準;主觀的偏見,即一個人自己主觀的判定,例如甲不喜歡乙的意見,在甲的主觀就可以說乙是偏見;至於客觀定義的偏見,在法律上就會用「合理人士的角度」(Reasonable man) ;然而在言論自由上,無論偏見是主觀或客觀,只要不屬犯法,都必須包容──左翼人士最喜歡說的包容;你不同意人家的「偏見」,你可以駁斥,可以反對,卻沒有權利去叫人家滅聲,更不能把「偏見」說成「屬於」歧視。請問,為甚麼偏見會變成「歧視」?

『散播不利於特定身份(如性別、族群、性傾向等等)在社會上獲得平等機會的偏見,理應屬於歧視行為。』

好了,說了大半天,稻草終於回到「平等機會」,甚麼叫做平等機會呢?就是背後的政策公義不公義;丁權本身就是不公義,因為只有部份人擁有,更擁有性別歧視在背後,因此取消這種特權,當然符合公義平等;同理,單程證本身也是不公義,因為只有中國籍人士才擁有,是中國籍人士的特權;非中國籍人士根本無法從單程證來港,單程證既無須資產審查,更沒有合適單位,反之非中國人的申請,兩者都是必須。

單程證擁有的特權
無論是稻草這些中國人,或者「中港家庭聯席」,不斷強調單程證的輪候時間長,是不公平甚至歧視中國國籍;然而他們卻從來故意不談一點,即單程證仍然是特權,例如非中國籍人士以「受養人簽證」(Dependent Visa)來港,一旦離婚只能停留至簽證到期,然後就需要用其他方式去延長香港的簽證──例如找到一些能夠獨自維持在香港生活的穩定工作,改以 Independent visa 的方式去繼續留港,否則就必須返回原居地;至於所謂「穩定工作」,更必須僱主合作申請,即收入必須證明能在香港生活(如租得起樓以上),而不是好似單程證一樣,只要一簽發出來,就能夠無條件繼續留在香港,一旦夠七年就會自動成為永久居民。

所以「中港家庭聯席」的發言人孔令瑜說單程證「不可以有任何額外審批門檻」,就是赤裸裸要維持單程證的特權,不肯統一和其他國籍卻必須的「審批門檻」──說明甚麼?免去其他國籍所需的審批,對單程證持有者而言,是不肯放棄的特權。

偷換概念,扭曲言論
稻草果然是「稻草人專家」,廣告聲明寫到明的字句,是『政府應取回單程證審批權,減少輸入人口,以『源頭減人』的方式針對房屋問題的核心』;可是這位稻草卻自行寫出「單程證申請者太多是香港房屋問題的核心」,然後不斷打稻草人,生安白造「減少人口」等如「減少單程證」,還含血噴人說,這是『小學雞,直追「草蜢不是蝗蟲」的醜態』──再一次證明,透過改動他人語意去無限上綱,左翼要老屈,可以有幾盡?

減少人口當然不等如「減少單程證」,否則可以直接寫「政府應取回單程證審批權及減少單程證配額」;即使再退一步,所謂「減少人口」是指「單程證」者,你最多也只能得出「減少單程證人口」而非「減少單程證」的結論;「單程證人口」當然不能等如「單程證數字」,因為眾所周知,中國政府貪污腐敗入骨,由上至下無一不貪,無數的人證都說要付錢才取得單程證,更有活生生的例子──早於 1991 年賴昌星幾家,透過非法方式取得合共 58 張單程證來香港。取回審批權,有助於減少這些虛假的家庭團聚,自然能夠達到減少人口源頭減人,更不會影響真正的家庭團聚;從輪候年期之長及非常不公平的情況,從土共多次在選舉期間用單程證行賄的情況,甚至很多市民親耳聽回來的故事,本土派以至多數香港市民相信,大陸地方當局審批的單程證,除了一直真家庭團聚加快辦理的之外,更有很多非法取得的單程證──如賴昌星案;因此減去非法單程證之後,不但減少了人口,更會加快真正的家庭團聚;這位稻草為求入罪,不擇手段篡改廣告原文,可恥之極,這正是他口中的小學雞,引人發噱,更令人嘆息:「為求老屈,你可以去到幾盡?」

如果收回審批權,不能減少非法單程證,那麼本土派倡議收返來,為乜?你屈我地食飽飯冇野做嗎?

左翼文字獄
這些左翼人士為求把異見者帶上「歧視」的大帽子,除上文篡改廣告原文的內容,曲解「減少人口」意思之外,更離譜是把「源頭減人」等同「減廢」;無論是被點名的譚、毛、范三人,或者是廣大的本土派市民,根本沒有把人等如廢物之義;這種荒謬之極的想法,絕對是生安白造老屈亂砌。

雍正年間,查慎行弟查嗣庭,在江西做考試官,出了一道作文題「邦畿千里,維民所止」,雍正認為「維」與「止」,是「雍正」去了頭,是暗示殺雍正的頭;因此雍正下令逮捕查嗣庭全家,其人其子受到殘酷折磨含冤死於獄中,查家族人遭到流放,浙江全省士人六年不准參加舉人與進士考試。難道左翼要把雍正式的文字獄帶到 2013 年的香港嗎?香港真的不需要廿三條,因為這些所謂「民主人士」,居然學雍正引進文字獄,只能引述港督彭定康離開香港之前最後一份施政報告的名句:「我感到憂慮的,不是香港的自主權會被北京剝奪,而是這項權利會一點一滴地斷送在香港某些人手裏。」

眾所周知,是次廣告目的是反梁振英,大多數聯署人是以這個理由去參加,而聲明本身是譚凱邦一手所寫,其登廣告之前除了自己本人,其他聯署人根本沒有機會閱讀過;即使有,也草草一眼,根本不會深究當中的文字。即使有兩人退出聯署,主因亦是和其政治立場有關,在這幾日之前,從來未聽過所謂「源頭減人」等如「源頭減廢」的言論;即使有,也會覺得這是荒誕不經的說法,作為「民主派」,相信新聞言論自由,絕對不會用以雍正文字獄的方式,去審查文章。

例如退出聯署的周澄,親自在電台的說法,亦指她不覺得聲明有歧視,只是不認同一些觀點;其他認同觀點的聯署人,更覺得既然聲明已經於九月三日在報紙刊登,大家都集中在反梁,北京震怒的問題,即使有些字眼不太同意,但簽了就簽了,難道集體退出,等北京報導「反梁廣告聯署人紛紛跳船」嗎?這班左翼為求鬥倒異己,從不考慮大局,明知聯署根本是譚一人所寫,都偏要拉上毛范兩位立法會議員落水,實在醜陋之極!

張超雄最初說了歧視,可是在細閱聲明之後,於九月五日又收回了這句;本土派在多個場合不斷質問左翼以至其他反對者,究竟是甚麼歧視?可是連左翼人士自己,也不敢說有歧視,直至一個月後中港家庭聯署開記招「定了調」,說是歧視,才紛紛跳出來說「歧視」;當再問是甚麼歧視呢?多數說「文字沒有歧視…不過」、「聲明冇歧視,但」;只有極少數人抓著這句「源頭減人」等如「源頭減廢」;事實是甚麼?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大家想屈人歧視,但沒有證據,然後忽然有左翼終於想到「減人即減廢」了,然後就可以開始老作了,統一口徑了。這種行為市民都放在眼裏,放在心上,不但輸了風度,更令人覺得很可恥,很可悲。

最後的一點,移民去任何地方,都必須重新適應;任何地方任何國籍任何種族的新移民,特別是法律、觀念、習慣、語言都不同的地方,當然需要適應,必然對社會帶來負擔,這是一種常識;稻草又創作一句:「假定了港人家庭成員對香港無足輕重,可以隨時放棄」,更是惡劣之極栽贓,減少移民就等如「可以隨時放棄」?那麼加拿大政府暫停家庭團聚,難道是法西斯政權?這種隨意篡改別人意思的說法,令人震驚。

結語
為了這樣一個簡單的問題,左翼一眾朋黨打矛波,蠻不講理要把毛孟靜與范國威拖下水,甚麼不惜勾結官府去投訴政權,都再印證了一個問題:「為了抹黑異見,你可以有盡?」毛孟靜和范國威,不是經常大大聲鬧人的黃毓民,也不是叫人下地獄的陳雲,從來沒有和這些「讀書人」開片,更不斷捧場支持左翼的場合,甚至捐款支持這些口說「獨立」的媒體。為了打壓一些和自己看法不同的人,在搬龍門之餘,竟不惜在大是大非的問題上,勾結官府對長期支持自己的友好民主派議員背後插刀,這種行為極不君子,令人極度失望。

星期六, 10月 12, 2013

陳允中的偏愛與盲目


譚凱邦的「源頭減人」廣告,引來一輪罵戰,最新的是陳允中寫了一篇《孔令瑜為何罵得對?》,林忌看不下去了。

陳允中:新移民未取得居港權時,無投票權。新移民取得居港權(成為香港人)後,如何投票,譚生又怎知?恐怕又是你自己的偏見吧。好,認真的,如果移入移民需要政治審查(親泛民或保皇),那請你跟特區政府建議囉,因為要審查也是「所有移民」都要政治審查,又何必針對新移民呢。

答:連續兩屆的立法會選舉,都爆出單程證及居權證賄選的醜聞,參見 2008 年 9 月 5 日蘋果日報的報導《左派聲言投保皇派可打尖 單程證變賄選工具》:「一直協助爭居權人士的甘浩望神父表示,互助會已非首次欺騙爭居權家長的選票。他批評,利用選民是極不道德的行為。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 授馬嶽稱,若有關組織有內地官方協助,則反映內地干預香港選舉,若他們根本沒把握爭取居留權,會構成失實聲明。選舉事務處不評論事件,指如收到投訴會跟進。」2012 年 9 月1 日蘋果日報的報導:《網民質疑 家庭團聚會違規拉票》;揭發與中聯辦關係密切的家庭團聚互助會透過致電爭居權者,游說投票支持保皇派立法會候選人,聲稱介紹越多親友按指示投票,越快取得單程證。」;更不要說最近東方日報揭發誤殺罪的施君龍,成為了家庭團聚互助會的新界分會總幹事;這些一再而,再而三的證據,在閣下眼中竟成為了「如何投票,譚生息知?恐怕是偏見」就可以輕輕帶過?

中國共產黨不搞政治審查,那麼為何大陸的每一間大學,都有政治審查呢?陳允中的說法,中國共產黨本身就是開善堂不搞政治審查的,反過來屈是民主派要搞「政治審查」,這就是荒天下之大謬的抹黑。

陳允中:居港權是公民權,要北上或南下定居,關你乜事?譚生如果「自願」北上或離開香港,為源頭減人盡一份力,以減人方式保護香港環境與土地,那也是你自願的,沒有人可以逼迫任何有居港權的人離開香港的。

答:譚凱邦說「推動北上團聚」,陳允中就一句「關你乜事?」這種回應實在有失身份;如果說「自願」而不談公共政策,那麼居權者也是「自願」家庭不團聚--因為他們有選擇北上而不去,那麼「關我們乜事」?居權者「自願」骨肉分離家庭不團聚,是他們自願的,沒有人可以強迫任何有權利家庭團聚的人走去骨肉分離,拆散家庭的,關你陳允中乜事?

陳允中:香港人口在1945年只有50萬,15年後,增加至300萬,是600%,而且幾乎都是大陸移民。如果在中共統治下的大陸人來香港就是「溝淡」香港人,那今天為何還有接近60%的人投泛民?我猜恐怕是過去,我們沒有像今天那麼仇視新移民,把他們用力推向保皇黨。譚生從廣告一路來,都當新移民是負資產,是全方位的負資產(政治,經濟,文化上都是負資產),有助於把新移民推向保皇黨,未來如果64黃金比消失,就要多謝譚生的排內論述。這是過去50年與 今天最大的不同。拙見。

答:對不起,64 黃金比率早已消失了,在本土派興起之前,這個 64 比率早已消失,正正就是新移民溝淡的結果;用陳允中的數學計算方程式,不如把 1841 年香港只有幾百人作為基數,可得出 7000% 70000% 或 70000000% 的數據,忽視中國移民性質的不同,忽視中國國力的不同,忽視中國政策的不同,甚至忽視香港福利政策的轉變;用這種方式去抵賴譚凱邦,實在很低劣,我們也不以說一句「多謝陳允中的包容大陸論述」,這是 97 前過去 150 年和今日的最大不同。拙見。

陳允中:很多人已再解釋,看來你還是聽唔明,這就是偏見的威力。來港的新移民是香港人的家人,只能算一家人,不能分開計,不要犯double counting的錯誤。不知譚生是有意或無意,一再把新移民誤當「雙非」家庭,暗示每一個來港的新移民都會「搶」一間屋住,所以起再多屋,都被這些「雙非」人搶啦,好恐怕啊! 事實上不是這樣。新移民妻子跟香港老公一起住。私樓或公屋都是跟老公一起計的,只算一個單位。新移民不會增加一條新的公屋隊或私樓隊。只會從單人變雙人或 三人單位而己。除非中港家庭的婚姻破裂,男女分居或離婚,才能算是「兩家人」,才會有「多一人隊」的問題,懂了嗎?

答:陳允中的說法,是明示香港的單身男人在結婚之前都有自己的房屋,更說到香港的男人未婚也大量未婚擁有自己的單人單位,因此結婚只會令單人變成雙人或三人單位,香港的公屋政策真的很完善!香港的社會真和諧!基層的朋友經常批評政府,實在太沒有天理了!

一般小市民的未婚男人不是跟父母同住,就是在私樓租住劏房,不是人人都像 TVB 劇中是住數千呎的豪宅,或者人人已經上樓住公屋的,懂了嗎?


陳允中:這是我見過最可笑的說法。那譚生開班開導下香港男人,勸他們多為大陸男人著想,不要北上競爭老婆,對人家不公平囉。單程証的設計是「不公平」的拖慢中港家庭團聚,被您讀成鼓勵,大概只有偏見才能造成如此嚴重的誤讀。港人去韓國娶妻,一年內就可團聚 ; 去大陸聚妻需要四年 (單程証的規定)。

答:這些口口聲聲說人家「排外」的知識份子,長年都忽視法律上的現實──非中國籍人士要家庭團聚,要經過資產審查及房屋審查,證明港方的成員能供養新成員;而且除配偶以外,必須是 60 歲以上的父母,或者 18 歲以下的子女;為何「公義自治」看不到非中國籍人士的情況,只看到中國籍人士的問題呢?這就是種族主義下的公義,只包容在中國國籍法下擁有中國血統的「公義」,簡稱「偽公義」。

陳允中:單程証的審批有問題,但不表示每個地方政府都是貪污。所以我們要求
成立中港小組聯合審查,增加透明及認受性,是爭取審批權法的第一步。

答:中國的貪污由上至下,人人皆貪;可是為了加強單程證的可信性,「不表示每個地方政府都是貪污」也說了出來;不妨說,那麼收錢買單程證的說法全是子虛鳥有,付款優先的說法是沒有根據吧!說來說去,仍是逃避一個重要問題,即審批權應在港方之手。

陳允中:如果譚生不是一直把新移民當成全面負資產,當他們是敵人,真的沒人會理你的怪論的。爭取民主要有共同信念,那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改革移民政策必須立基於核心價值,而不是立基於對移民的偏見。你的偏見已先背棄香港核心價值,要如何「同路」呢?我們堅持「公義自治」,跟「排外自治」不是同路人,抱歉。

答:觀乎陳允中的全篇文章,由始至終就是一種態度「偏愛」;這種偏愛令人盲目,例如對居權者自己多次投訴的中共介入選舉等都視而不見,對香港單身男子也欠缺房屋的問題也視而不見;更對非中國血統人士和中國血統人士的雙重標準視而不見。

也許譚凱邦說錯很多事情,這些口口聲聲叫人包容的知識份子,單是認為別人有有偏見,就把別人打成「背棄香港核心價值」,然後就說「不是同路人」,更把別人打成「排外」──對不起提醒一下,請不要再一面叫「內地人」,一面把「內」說成「外」了。最多是「拒內」,又怎可說成「排外」?

這些人不斷投訴社會不同人士,對新移民「標籤化」;可是去到他們自己,就首先無法信守自己所講的「公義原則」,不是開放辯論,而是一句「不是同路人」成為敵我矛盾,甚至「下戰書」,砌詞攻擊別人是「歧視」,想借用極權政府去打壓異見,實在是很可悲的事情。

叫人放下對新移民的偏見之前,陳允中你們先放下對本土市民的偏見好嗎?

星期五, 10月 11, 2013

活在平行時空的中大左膠

中大左膠活在平行時空,都仲話係「大學雞」;咁多民主派年輕一代去 share 果篇膠文,一係就連內容都冇睇,一係就無恥無極限了

1. 床位?原來佢地話無可救藥的香港低出生率,雙非佔本港出生率的幾近一半,政府都應該補貼比香港出生率多一倍的醫院床位畀大陸孕婦;冇準備就係政府的錯

2. 水貨?明明就係佢地自己中國的走私犯法,政府如何在「一國兩制」的情況下配合大陸的走私犯法,在關口設立走私點乎?

3. 奶粉最離譜,左膠係唔係連國際新聞都冇睇?搵幾篇奶粉商、藥房造馬的文章,就話香港供應量夠?經香港運入大陸的奶粉量,係香港本身消費量的 28 倍呀!國際城市就一定有奶粉?連原產地英國、德國、荷蘭都限奶,你班中大左膠產乳呀笨?

中大左膠的平行時空:「諸多被他們借題發揮的議題,其實有相當多的討論空間。比如說,床位不夠,怎麼可能只談內地孕婦,而不說明政府減省公共(醫療)開支,削減床位的問題?例如說水貨客,如果政府一早做好疏導管理,比如說擴大閘口,甚或在火車站開闢一些專有區域,我們和水貨容還會有這麼多衝突?奶粉的問題就更離譜,稍為去想像一下,就應該知道香港這麼一個國際城市,怎麼可能沒辦法輸入足夠的奶粉?傳媒後來也揭發了奶粉短缺的問題,是與生產/銷售商的經營手法有關。硬將問題約化,然後將責任扔於最顯眼,最容易受落的新移民、國內人上,政治上自是方便之極,但實則讓市民無從認清問題的根本。 」

這班人為何會活在平空時空?簡單來說,就是為了擁抱他們的「大中國思想」,而不斷為大陸人開脫,所有中國政府的錯,大陸人的錯,他們都避重就輕,當事實與想像不乎的時候,就索性用假資料,假新聞來講--奶粉只係經銷商同生產手法有關?連特區政府都唔敢咁樣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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