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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4月 02, 2011

新移民和派膠以外

「梁啟智﹕新移民和派錢以外 (明報)2011年4月2日 星期六 05:05

【明報專訊】自財政司長宣布派錢以來,新移民問題再次割裂社會。筆者不想多花篇幅回應某些上綱上線、以偏概全的標籤:我們不會因為有大學畢業生申領失業綜援而對所有大學畢業生予以標籤,然後再要求政府對所有大學畢業生作政策歧視。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小學生都該懂得。」

林忌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小學生都該懂得,好偉大,好神聖呀!可是寫出這句神聖說話的梁啟智,卻原來卻小學雞都不如,因為佢自己下文就證明了,佢絕對唔懂得。


梁啟智:『提到貢獻,影星湯唯可當一個例子。她在2008年經優才計劃申請來港,也算是個新移民。她參演的電影《月滿軒尼詩》對灣仔社區生活的描述細緻動人,對香港社會的「貢獻」應該不會少於某些終日在網上跟紅頂白的「鍵盤戰士」。但這次派的6000元,她不會得到。』

林忌曰:自己叫人唔好標籤新移民,轉頭就在下文標籤網上反對者做:『某些終日在網上跟紅頂白的「鍵盤戰士」』,上得網多有罪?上討論區發表意見唔o岩聽,就化身模仿當權的獨裁者,要抹黑網上的反對聲音?自己有口話人地抹黑新移民,而家就標籤網上反對者做『某些終日在網上跟紅頂白的「鍵盤戰士」』!,仲寫了句:「筆者不想多花篇幅回應某些上綱上線、以偏概全的標籤」--好大的口氣!好大的官威呀!咁似曾蔭權、唐英年的口吻?

梁啟智:「較有意義的討論,是公民和非公民的權利分別,和與新移民是否有權分錢的關係。無可否認,絕大多數地方的公民所享有的權利往往比非公民為多,但所謂的公民權(citizenship)並不是一個絕對的概念,並不是有者全有,無者全無,而有內容和程度之別。借用政治學中常見的分類,公民權最少可以分公民(civil)、政治(political)和社會(social)三個面向。」

林忌曰:咩叫公民權利?權利由甚麼去界定?當然是用法律去界定;全世界法律唔同,其權利當然就唔同,法律就係當地社會的標準,唔係今日你高興,就可以自由心證去建立一個標準,聽日你唔高興,就隨便換另一個標準;法治國家的公民權一旦建立,絕對唔會今日係英國,聽日係愛爾蘭,後日係德國,而香港標準就係香港標準,怎可以隨梁啟智的意見,就隨便轉換呢?


梁啟智:「公民權不是絕對的概念 先談公民面向。在香港,我們從來不會把有沒有「三粒星」視之為是否受到基本公民保障的分界。警察辦案,不會因為你是永久居民、新移民或遊客而給予不同待遇;無論你拿的護照為何,你都同樣擁有言論自由。由此可見,政府保障的權利不一定和公民身分有關。」

林忌曰:廢話!所有服務都有必要與非必要的分別,這是一個社會資源如何分配的政策的問題;「無論你拿的護照為何,你都同樣擁有言論自由」--因此反對派錢畀新移民的人有冇表達佢地意見的自由?點解梁啟智要標籤反對佢想法的人,為『終日在網上跟紅頂白的「鍵盤戰士」』?原來發表支持派埋錢畀新移民就得,發表反對派就唔得?


梁啟智:「再談政治面向。表面上,這是公民和非公民的最大分別;在香港,18歲或以上永久居民就是在區議會和立法會選舉中投票的資格。但這一界線細看之下同樣並不絕對。現時大多數的香港永久居民都無權在特首選舉投票,而有票的少數當中卻有不少擁有外國的居留權。縱觀國際,原來許多國家都容許非公民參與選舉。以愛爾蘭為例,總統選舉由愛爾蘭公民選出,但地方政府選舉卻開放予居於愛爾蘭的別國公民參與。如是者,原來政治權利也並非必然和公民身分掛鈎。」

林忌曰:對呀,香港的功能組別之前仲容許外國領使館選出,政治權利當然不一定和公民身份掛鈎啦,咁代表乜野呢?愛爾蘭的法律容許,就代表香港的法律一夜間要變成愛爾蘭嗎?

「最後就是社會面向。香港其實有許多以分配資源和促進社會平等為目標的政策是無視公民身分的,當中以稅收最為明顯。無論你來自何方,只要你在香港掙錢,你就得在香港交稅。相對來說,香港卻有不少社會福利是按公民身分設限的。換句話說,就算你對香港社會貢獻一生,只要你的公民身分不對,到你落難的時候香港社會仍然不會對你多加照顧。」

林忌:用梁啟智的邏輯套用在香港服務的外傭呢,就非常合適啦;就算外傭在香港社會貢獻一生,因為佢地唔係中國公民,公民身份不對,香港的法律就唔容許佢地成為永久居民;可是我們偉大的社運界常常說反新移民有六千係歧視,偏偏佢地就對這明顯默默為香港社會貢獻的幾十萬外傭視而不見,完全冇發聲去為佢地爭取六千蚊的權益,點解呢?就係因為歧視佢地的公民身份,就係歧視佢地的膚色與種族,要為「非永久居民」爭取六千蚊的同時,卻對這些同樣擁有香港身份證,對香港作出貢獻的人視而不見!


梁啟智:『公民權和身分關係複雜 提到貢獻,影星湯唯可當一個例子。她在2008年經優才計劃申請來港,也算是個新移民。她參演的電影《月滿軒尼詩》對灣仔社區生活的描述細緻動人,對香港社會的「貢獻」應該不會少於某些終日在網上跟紅頂白的「鍵盤戰士」。但這次派的6000元,她不會得到。』

林忌曰:梁啟智第一段就寫了「以偏概全」四字,看看他這個例子正正是「以偏概全」;因為湯唯有才華,因此就全體新移民有才華嗎?因為湯唯「有貢獻」,因此全體新移民都「有貢獻」嗎?舉湯唯這個特例做甚麼?因為湯唯這個人足以要令香港改變「永久居民」的法律定義嗎?


梁啟智:凡此種種,可見公民權和公民身分之間的關係相當複雜;因此,任何聲稱「因為不是永久居民,權利必然較少,所以不應該有6000元」的說法都是想得太簡單,和現實存有極大的落差。如果硬是要堅持這種說法,要麼就是見識太少,要麼就是不講邏輯。至於見識少和不講邏輯的人又是否比其他人更有資格自稱高人一等,筆者不敢多想。

林忌曰:梁啟智先生,世界上可有一個地方,是「永久居民」的權利少過「非永久居民」嗎?我相信除了獨裁政權如大陸和北韓,外國人會高級過本地人之外,在世界的文明社會中都不會見得到;你認為新移民應該派六千,這是你的意見;我們認為新移民不應派六千,這是我們的意見,凡在有自由,講民主的社會,意見分歧就是必然的現象;可是今次我們見到了甚麼?就是有些自命「民主」,撐自由,講人權的人士,不斷抹黑和自己意見不同者,如上文的甚麼「要麼就是見識太少,要麼就是不講邏輯」,再基於自己抹黑完人「於見識少和不講邏輯的人」,再得出結論「又是否比其他人更有資格自稱高人一等」癡線!你講哂啦不如?甚麼已所不欲,勿施於人嘩?支持新移民派六千就高人一等?反對新移民派六千就係見識少和不講邏輯?這說明了甚麼?就係呢位人兄,或者持呢種意見的人,同佢地反對的政府、建制派本質冇分別!你不同意永久居居民福利多過非永久,就唔該拿出實際理據,說明為何新移民應該派錢,而唔係抹黑反對你意見的人係「見識少和不講邏輯」,梁啟智的所作所為,正如特區政府的無恥高官一樣,就係視異見者為敵人,抹黑對手!

梁啟智:「說到底,如果不是原居地的條件太差,誰會願意離鄉別井寄人籬下?只要內地的社會政治制度一天不改,就算在深圳河搭建10米高牆也不能獨善其身。倒不如做好全中國最進步城市的本分,主動改善內地的社會環境,直到有天兩地同樣多元開放,移民與否也就不再是問題。只懂在網上論壇自製感覺良好,向同樣受害於封閉制度的弱者抽刃,算不上什麼英雄好漢。」

林忌曰:如果香港有無限資源,當然最好天天都向弱者扶貧,不但向中國人扶貧,更加向全世界扶貧!我們應該到非洲去扶貧,我們應該去印度去扶貧,我們都應該去菲律賓去扶貧,問題係,香港係唔係有足夠的資源呢?

點解市民反對建高鐵?難道市民反對科技進步嗎?不,是成本效益問題,是如何用錢的社會資源分配問題;市民有沒有權利,去支持或者反對某一項社會福利政策?市民有沒有權利,去決定政府的錢點樣去用?請問梁啟智還相不相信民主制度?請問梁啟智還相不相信言論自由?請問梁啟智還相不相信香港人有人權?當有部份市民,甚至係主流市民和梁啟智對用分配福利的意見不同時,為何要抹黑、標籤對手做「在網上論壇自製感覺良好,向同樣受害於封閉制度的弱者抽刃」?難道這樣的行為,就是他自己口中的「英雄好漢」嗎?

網上有如此多反對意見,反之主流媒體卻一面倒撐派六千給新移民,正正代表梁啟智是向香港新聞不夠自由的弱者抽刃,因為網民之所以在網發表意見,而唔係在主流媒體,係因為主流媒體可以漠視民意,唔單止唔尊重網民的意見,仲要上網紙寫文章侮辱人地係「鍵盤戰士」,真係極醜惡,大X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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