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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6月 10, 2010

政府好茅的雙重標準

政府大量浪費公帑宣傳特區政府好茅,雙重標準對待廣告,自己廣告林公公就說不是政治廣告,而我們的廣告電視台卻說是政治廣告!

根據政治的新聞公告,林瑞麟說:「政府就方案所作的宣傳,既沒有促進任何個別機構、商行或個人的利益,亦沒有為個別政治團體或個別人士的利益或優點作宣傳。有關宣傳涉及的是社會整體關注的事宜。政府就此事所進行的宣傳工作,是一項推廣政府政策的宣傳運動,與政治廣告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

用林瑞麟的標準,林忌就反對方案所作的宣傳,既沒有促進任何個別機構、商行或個人的利益,亦沒有為個別政治團體或個別人士的利益優點作宣傳;有關宣傳涉及的亦是社會整體關注的宜宜。林忌就此事所進行的宣傳工作,是一項反對政府政策的宣傳運動,與政治廣告是載然不同的兩回事。

為何我們都姓林,電視台對待我們的態度卻差天共地?林忌由一開始開拍一套幾乎和原版 99% 相似的好茅,早就是為了今日--為了證明政府及電視台的雙重標準;為何林忌要找三位名人,而不是用以往的搞笑形式來「惡搞」,就是為了證明除了諷刺之外,要達到一個更重要的目的--用鐵一般的現實再一次證明給香港人看,政府是如何無恥,是如何濫用法律去打壓異見人士。

如果林瑞麟說的是對的,那麼電視台打壓我們是絕不合理,也不符合香港的法律,是純粹的政治打壓;如果林瑞麟說的是錯的,那麼政府的廣告也必然也屬政治廣告,那麼為何政府可以違規?

林瑞麟的講法絕無道理者,就是政治的甚麼政策宣傳絕對是鬼話--凡立法會通過的政策,才是香港的法律,政府在這此宣傳,才是屬於「中立」的政策;今日政府絕對是打茅波--利用球證的身份,不受「球例」的規管,可以在比賽前落場射波,意圖影響民意製作既定事實,見民主派的球員落場,又變回球證出示紅牌,趕我們出場,這是合理的做法嗎?

轉載明報:民間《政改好茅》廣告 無線拒播稱涉政治
(明報)2010年6月10日 星期四 05:05

【明報專訊】正當政府花費900萬元公帑,還可以免費使用政府宣傳信息時段,另一邊廂反政改的民間團體則處處碰壁。早前找來公民黨 梁家傑 、陳淑莊等拍攝《政改好茅》宣傳片諷刺政改「打茅波」的林忌,上周向多間電視台購買廣告時段,但無線電視以「違反廣播條例」為由拒絕申請。林忌質疑無線准許政府賣廣告,但禁止民間宣傳,是雙重標準。

曾創作《福佳始終有你》的林忌,近日邀請梁家傑、陳淑莊和前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模仿由行會成員梁智鴻、夏佳理及胡紅玉拍攝的政改宣傳片,拍了一套名為《政改好茅》宣傳片。時事評論員黃世澤上周一接觸多間電視台,希望購買廣告時段播放該短片,近日無線正式拒絕。

斥只許州官放火

無線電視拒絕的原因,是根據《廣播條例》附表四第12條,列明「持牌人不得將任何屬宗教或政治性質……的廣告納入在其服務內」。黃世澤反駁,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 昨日在立法會發言,指政府的政改宣傳片並非「政治廣告」,是關乎公眾利益,那麼他們的「反政改宣傳片」,也不應被視為廣告。

林忌亦說﹕「這再次證明政府才是帶頭浪費公帑的元兇,政府有如偏幫的球證,只許州官放火,真係好茅!為何支持政改就可以賣廣告,反之就不行?」他們將再與無線交涉,而亞視 及有線至今則未作回覆。

另一邊廂,民間團體亦挖空心思抗衡政府的龐大宣傳。社民連計劃花費20萬元,製作100萬張「超錯」貼紙,打算隨報紙附送給市民;另外會製作10萬份「反政改報紙」、500多件T恤及襟章等,預計花費30多萬元。

林忌拍攝的《政改好茅》短片,由戲服、道具至器材都是借來的,加上演員和工作人員都是義工,所以是「零成本」,片段上載至今點擊率有4萬多;而政府拍攝的「信任讓夢想成真」宣傳片,則只有2萬多點擊率。(注:應指政府原版的好錨,只有萬六收視)

轉載賣廣告拒絕信原文: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your enquiry on placing advertisements in TVB on June 3.

We have carefully reviewed the thirty-five second TV commercial好茅and sought opinions from our relevant departments, including Legal and Standard & Practice. By all reasonable and objective standards, we are of the view that the TV commercial is an advertisement of a political nature. Section 12, Schedule 4 of the Broadcasting Ordinance prohibits us, as a domestic free TV programme service licensee, from broadcasting any advertisement of, inter alia, a political nature. Under such circumstances, we regret we are not able to air the TV commercial as requested.

We would like to make it clear that our decision has been made simply out of legal consideration. As a politically neutral entity, we have not taken account of any particular political stance in deliberating your enquiry.

Once again, we would like to thank you for your interest in our airtime.

With regards,

Yours sincerely,
XXXXXXXX Yu余 X X
Deputy Controller
Marketing and Sales Depar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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