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及訂閱請按 Like

星期二, 5月 04, 2010

無恥冇極限

近日林忌實在太忙,每日一膠基本上只寫一篇稿都幾乎沒有時間,但每天的膠事又何止一件呢?結果太花時間寫的,都被迫押後了。

林忌寫乜最快?鬧膠人係最慳水慳力的;因為呢 d 膠論弱能到連少少的 research 都唔需要做,就可以駁到佢地收工;亦因此,最近「浪費地球資源」系列不斷有新稿,就係因為成班人粉日日浪費傳媒同地球的資源,不斷發膠音。

五月三日信報余錦賢:林彬是保皇黨?
「民建聯贊助商台節目,上周六凌晨首播,雖然商台強調編輯自主,但聽節目,除了有民建聯「新星」做嘉賓主持,仲有民建聯的區議員以至立法會議員做嘉賓接受訪問,兼且附送不時話會爭取、爭取,以至不斷播出「民建聯與你關心社會」的聲帶,編輯自主原來就是如此,效果真是比廣告更廣告!

這次贊助事件,在商台內刮起一陣議論。據聞上周,一台管理層便與一眾同事開會,交代事件。席間,曾在直播節目上拍枱、「爆咪」的主持人黃永便提及本報,指本報老紀說「商台與民建聯合作如何面對林彬?」,令他覺得「好討厭把兩件事拉埋一齊講」,然後與大家重溫當年林彬被燒死事件的經過;跟着這位在商台有Forever Wong (Wrong)稱號的主持便解說:「但當時商台並無新聞部,我哋播嘅新聞都係由政府報道員報道,所以林彬可以叫做保皇黨!

黃永,你冇病嘛?見你用真名黃伯康成日寫文匯大公,都知道閣下為求上位,已經去到恬不知恥的地步;但林彬叫做保皇黨?就算係又點呢?原來代表保皇黨就可以掟燃燒彈殺死佢?請問邊度的法律呀黃生?閣下今日成為了保皇黨,是否有人可以好似楊光一黨燒死林彬一樣,去燒死閣下呢又?

何況此皇不同彼皇?英女皇的皇,同當年文革無恥之極的紅衛兵可以比較嗎?67 暴動如果成功,當年的港英如果好似葡萄牙咁退縮,甚至提早回歸中共的話,香港會變成點?如果文革在香港上演,黃永你今日會做緊乜?做上山下鄉執牛屎的人?

更何況林彬被殺的因由,不是甚麼「新聞部」,而是因為《時事評論》等節目,評論甚麼呢?

看看林偉棠於黃花崗雜誌來稿先刊《1967: 中共煽動香港暴動的罪行》這樣記載:『八月二十日下午,暴徒在北角清華街擺放炸彈,八歲女童黃綺文及其兩歲弟弟黃兆勳出來遊玩,無知觸摸炸彈,即時被炸得肚破腸流、死狀至慘。消息傳出,全港市民同感悲憤,並齊聲責罵。林彬當時痛罵為野獸行為,指斥左派人士喪盡天良。由於清華街慘案深入人心,加上林彬廣播理直氣壯,言辭動人,聲淚兵下,更掀起人們的共嗚。到了這時,左派覺得非對付林彬不可。

這一段期間,林彬曾經接到過無數的恐嚇信,文滙報更把林彬的名字改為「臨殯」公開聲明要置之於死地,友好都替林彬擔心,勸他謹慎,林彬却毫不理會, 這時他住在窩打老道山,自己購買了一層洋樓,堂弟林光海和他住在一起,林光海尚未結婚,經林彬介紹,在商業電台擔任技工,平日努力上進,作事盡責,對父母十分孝順,每月所得薪金除去吃飯之外,全部交與父母,商業電台同事對其孝行皆十分欽佩。』

林彬被殺的近因是甚麼呢?原來就是公開譴責土共放炸彈殺小朋友的行為!他就是因為這樣做,而收到無數的恐嚇信!民建聯等土共天天說甚麼破壞和諧穩定,這些人當年做了甚麼來?香港特區政府對這些暴徒不但沒有唾棄,還用最高榮譽的「大紫荊勳章」來表揚這些暴徒之首的楊光!商台當年懸紅十萬來捉兇手,計算通帳今日值幾多錢?今日兇手的政黨就坐在你們自己的直播室!你們知道甚麼叫做羞恥嗎?你們知道甚麼叫做恥辱嗎?你們還有半點「人性」嗎?你們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如何的侮辱先人嗎?

時窮節乃見,作為商業一台的台長居然說出「林彬是保皇黨」的話來!就當是真的好了,看看當年的保皇--英女皇的保皇黨,是如何熱愛香港人!今日的保皇黨,就是連小朋友都不放過的殺人兇手!為何要反民建聯?對不起,不是因為他們是保皇黨--這是你們這班擦鞋仔叫的,民建聯呢班正正就係「無恥無良、低能辣撻,下流賤格」的拆白黨人渣!


再看五月二日明報:『泰山對被罵後表示無所謂,「林彬先生燒死嗰件意外、嗰件事,佢有佢睇法」,但指其意見不能代表所有人。』

真的是大新聞呀,原來事先幾天警告要殺人,蓄意截停汽車,再潑汽油燒車,明知車內有乘客,仲要有兩個人被燒死,事後仲要發表聲明,說明是執行民族紀律云云,這樣都可以叫做意外?

用泰山的標準來看,六四死人比起殺林彬更意外了!最少中共沒有事先警告要屠城,更沒有事後發表執行民族紀律的聲明呀?泰山你這番話,己經超越了馬力的坦克碌豬論,成為比無恥更無恥的極品了。

又或者泰山先生相信,今日如果有兩個暴徒,好似當年土共暴徒殺害林彬及其堂弟林光海一樣,在他們兩人上班途中,找兩個偽裝成修路工人的凶徒攔截黃永及泰山兩人的座駕,然後再向車上潑以汽油縱火,先燒死泰山,再隔六日令黃永傷重不治死亡,不知到時我們應否學學此二人,說泰山的死是意外,黃永的死是因為他是保皇黨呢?


再看看鼠頭成的說法:『對於主席辭職後應該如何處理新主席選舉,曾鈺成說《基本法》無明文規定,立法會《議事規則》亦無清楚界定,「法律事務部都要研究一下」,但他強調不會在政改方案表決當日才宣佈辭職,「選新主席起碼需要七個工作天」,笑指辭職機會猶如「中六合彩」,又表明不會應泛民成員要求,出席內務委員會公開交代事件,「我覺得唔一定合適」。』

泛民辭職公投,看看中共說甚麼話來?公投違反基本法!可是違反哪一條條文呢?說了大半年都說不出來;反過來曾鈺成要違反幾十年的習慣法 (Convention),他們又突然說甚麼《基本法》冇明文規定,《議事規則》冇清楚界定了!

鼠頭成繼續說:『除了自我開脫,曾鈺成又對日後有可能接任主席的建制派議員鋪設下台階,表明新主席未必要維持立法會主席必須保持中立、不投票的慣例和傳統,「要由出嚟競選主席嘅人自己決定點做」,以及議員屆時會否投票支持該候選人,指立法會慣例可以修改,「或者真係馮檢基好有興趣做呢,或者講掂咗數,大家支持佢呢。」』

周融說民選議員玩野,最玩野係邊個,就係土共呢班友啦;佢地殺人放火,就係執行民族紀律,就可以得到特區政府大紫荊勳章,仲可以坐完監都來做局長;佢地辭職就同你講「基本法冇明文規定」,吹咩?

掉轉頭你只係辭職公投,佢地就可以連埋幾十份全部親哂共的傳媒,抹黑泛民「浪費公帑」,抹黑泛民違法!請問為何今日曾鈺成同樣利用法律沒有規定的事情,他們卻不用相同篇幅來鬧呢?

因此當土共蓄意謀殺都可以說成意外,反之年青人在立法會外撞撞鐵馬,就叫破壞香港的和平穩定;維園阿伯威脅殺人,狂嘈打人十幾年,「宗教人士」有如明光社的蔡志森就視而不見,還說他們很「和平」很「守秩序」,而維園阿哥只是叫幾聲幾個月,就變成了「不尊重其他人的說話權利」。

看看我們由政府到傳媒,人人都可以幾咁無恥?這就是今日的香港,一個係「無恥無良、低能辣撻,下流賤格」的社會。

熱門文章

最新文章

  • 由妖票到乞票 - 近期常有些政治人物,不斷「屌票」,即自己作為候選人,不但沒有用耐性去說服選民,反而走去怒罵自己的選民,這種作風當然不但無法爭取別人支持,反而罵走選民。 但另一個極端,就是認為自己那一票真的「非常寶貴」,認為有如一位萬眾觸目的美女,要多次追求,乞求其投票,以至開出大量動人吸引自己的承諾,或者作出利益交換,才會走...
    5 年前

最近文章

再次伸延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