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及訂閱請按 Like

星期三, 3月 24, 2010

張宇人廿蚊都唔值

張宇人的廿蚊最低工資論,引發全港包圍譴責,可是最荒謬的,除了廿蚊最低工資之外,就是自由黨以及其最終的表態--又要威,又要戴頭盔,衰左又唔認,除了無良之外,還要背叛他們自稱代表的右派。
張宇人就最低工資言論道歉
2010-03-24HKT18:13

立法會飲食界議員張宇人,對自己有關最低工資的言論道歉。他決定在飲食業的工資調查報告完成前,都不會再就最低工資作出評論。他又希望各方以理性客觀的態度,討論最低工資水平。

張宇人在講完咁多有關廿蚊最低工資之後,居然否認廿蚊係佢或者自由黨的立場,而純粹係廢 up 發音!我真係唔明白,點解張宇人有膽講,又冇膽認呢?如果張宇人深信廿蚊的最低工資,咁點解要出來道歉呢?

對呀,林忌一直以來寫的文章都反對最低工資,也從來沒有需要出來道歉--因為我只寫我相信的,我說的亦是有理據支持的,我深信在香港今日的制度下,在今日的政治大環境之下,最低工資要不就會出現自由黨或張宇人的無恥價,或者在無良的法制政制之下,只有名份,卻沒有實質!因此與其立假法,不如不立;其與未見其利先見弊,就寧願不做。

不信?看看這幾年的例子吧!強迫金表面是為了保障退休人士生活,實際上卻成為了基金經紀人搵大茶飯的無恥法律,自己投資的收益都仲高過呢班人幫你投資,而且仲唔使蝕錢都要畀佢地的管理費,點解要把利益輸送畀佢地呢?我地偉大的政府同立法會,做過乜野去保障我地的退休儲蓄呢?

更多需要保障的低下階層,大量公司把員工改為「自僱合約」,於是所謂退休保障成為一紙空文,我地的政府做左乜野?我地的立法會議員做到乜野?事實證明,我地的硬膠社會只求虛名,只要表面上有,大家就自我感覺良好;事實真相唔重要,真人受苦都唔重要,只要表面上、數字上阿 Q 可以自我安慰,大家就好興奮、好快樂!

對,就係強迫金推行之後,法律上根本冇野可以阻止商人把強迫金的成本轉嫁畀員工,而事實上今日的強迫金,就係 10% 的強制稅款,迫使低收入人士,都要把自己的辛辛苦苦果筆錢走去養基金經紀!由議員到政府嘈左咁多年,話要畀員工自己選擇公司,結果呢?呢句廢話講左咁多年,有推行過嗎?

不要說其他硬膠到底,影響基層生活的無恥法律了--例如大家口口聲聲不應該年齡歧視,但為何 65 歲以上的人士不得做看更(除了那些更危險,更冇設施的單幢式大廈,可以做到 70 歲);這些不合理的法律,林忌在博客以及報紙講到口水乾,大量阿伯繼續日日等份工等到頸都長,結果轉去開的士,做小巴司機,為社會製造更多風險去了,冇人跟進的問題就繼續冇人跟進,一條法律開始硬膠了,就可以硬膠到直至永遠;這個弱能社會的潛規則就是,中國人只愛表面,只愛吹水,只愛懶人,因此表面好看就夠了,表面有保障就有,真實係點的一回事,冇人關心!

其實林忌又唔想從政,又唔想做看更,點解要日日出來為班老人家大聲疾呼呢又?亦因此,如果連那些代表商家的所謂右派如張宇人與自由黨,都為了擦政府及中聯辦鞋,連商界都要出賣埋,唔敢出來反對最低工資,仲出埋來一份支持最低工資的話,那麼我們這些「閒人」,就更加沒有必要做他們的擋箭牌!因此大家要立法,就去立吧!要立就要立真的,而不是假的!半調子的假立法,反是最不公義,也傷害最大的立法!因此我相信要立法,就應該學歐洲,最低工資每小時最少 $80,這才是真真正正合理的制度!

各位由始至終支持最低工資的,請緊記這十幾年來強迫金等的教訓--如何防止外判呢?如何防止種種規避最低工資的方法呢?舉例說,如何計算工時?

看看這篇中大大學線的《會計界 Big4 非人生活》一文,當可知道世上的公司,有無限個規避最低工資的方法:『超時工作在行內十分普遍,小嘉(化名)在德勤(Deloitte)工作了一年多,曾連續四個多月超時工作,每天工作十五小時,凌晨二、三時左右才可回家。甚至星期六、日都要返公司,所謂放假,也要工作,完全沒有休息時間。

外人認為他們薪酬豐厚,工作量多實是無可厚非。但以小嘉為例,她零八年入職,起薪點約一萬二千元,每天工作十五小時,扣除無薪假四天的薪水,每月只實收一萬零四百元,時薪大約只有二十一元。

強迫放無薪假期、升職凍薪

為節省成本,去年起四大會計師行有不明文的無薪假期規定,雖名為「假期」,但其實仍要工作。德勤及羅兵咸永道本來分別有每月四日及每年十五日的無薪假,都分別於去年十二月及九月取消。而安永(Ernst & Young)及畢馬威(KPMG)則仍要求僱員一年多放四十天假,薪金以兩折計算。

此外,僱主還故意要求員工「放病假」,減少訂單所需的工作時數。阿程就曾受管理層指示「放病假」,但仍須在家工作。』

看看會計界的例子,他們經常被上司要求報少工作時間,經常被要求「在家休息」時工作,遲些如果強制立法最低工資之後,例如午飯時間計不計算在內?如果算工作時間,公司只提供五分鐘的午飯時間,長過五分鐘要扣錢點算?我們是否要立法規管午飯時間?要放幾多才為之足夠?30 分鐘、60 分鐘、90 分鐘還是 120 分鐘?又或者公司不放午飯,在門口放度閘,你出去要收五蚊出入費?又例如公司廁所以後要「用者自付」,每次收十蚊又可不可以?

如果午飯時間不算數,那麼公司可否幫四小時的午飯時間,等你每日實際只返 4 個鐘,所以只畀 4 小時的工錢畀你,而做唔哂野就即炒,係你自己慢因此要你自願帶回家工作,或者自願冇補水加班。好了,加班是否一定要補水?用咩方法計算呢?用你平日的時薪,定係畀最低工資的補水費畀你?例如 $33 一個鐘?定係索性否認你返過工?

再另一方面,如果公司開出合約係「以件計數」,例如洗碗以碗數計算人工,而非時間,反過來佢仲可以收返你「水電費」,畀你以自僱方式幫佢洗碗,咁我地可以點做呢?這些無良方法隨口已經可以諗出一大堆,我地如果要認真立法,是否只係得個價錢規定,然後就乜都唔理呢?

張宇人再一次證明了,表面支持最低工資的人,一樣可以是「玩假的」,這些建制派只是聽阿爺的指令行事,而阿爺就正正係「官商勾結複合體」;張宇人可以無恥地講得出廿蚊一個鐘,大家請醒醒定定,要預計他們可以比無恥更無恥,去規避通過的法規。口說一聲支持很容易,到真正推行問題百出之時,請拿出勇氣和決心去推動改革,而非好似強迫金、保安員條例一樣,膠到冇朋友都當冇事發生過。

熱門文章

最新文章

  • 由妖票到乞票 - 近期常有些政治人物,不斷「屌票」,即自己作為候選人,不但沒有用耐性去說服選民,反而走去怒罵自己的選民,這種作風當然不但無法爭取別人支持,反而罵走選民。 但另一個極端,就是認為自己那一票真的「非常寶貴」,認為有如一位萬眾觸目的美女,要多次追求,乞求其投票,以至開出大量動人吸引自己的承諾,或者作出利益交換,才會走...
    5 年前

最近文章

再次伸延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