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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1月 30, 2009

「先否決,後公投」的邏輯合理性

1. 曙光初現:團結泛民 爭普選新構想 先否決,後公投 2009年11月29日

【蘋果日報訊】泛民陣營對五區公投立場不同,引發內部爭拗不斷,社民連主席黃毓民為爭取泛民團結,拋出爭普選新構想,建議泛民先否決政府的政改方案,再以補選變相五區公投;一直對五區公投有強烈保留的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表示新建議「有得傾」;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也形容這是明智的策略,可以團結泛民,重新將精力聚焦討論政改方案;公民黨湯家驊稱這構想朝好的方向發展,值得討論。

2. 山雨欲來:梁國雄反對黃毓民讓步方案 (明報)2009年11月29日 星期日 15:05

社民連內部出現分裂迹象,主席黃毓民突然提出讓步,願意押後總辭時間,但是黨友梁國雄表明反對。

黃毓民今日承認,他昨日提出有關方案前,並未與黨友或支持總辭的公民黨商討。

梁國雄就此對電子傳媒表示,他反對押後五區總辭。他說:「我看不到那邏輯。如果我們可以贏的話,我們一鼓作氣就能贏……我也不會為了團結而相妥協。」

鑑於泛民主派 至今仍未就是否就五區總辭變相公投達成共識,黃毓民昨日提出反建議,指民主派若有憂慮,該黨願意押後總辭時間,待否決政改方案後再舉行。換言之,社民連願意押後至明年底,才實行總辭。

3. 急轉直下:黃毓民:如期宣布何時總辭 (明報)2009年11月29日 星期日 22:20

社民連主席黃毓民表示,社民連三人如期在下月24日宣布何時總辭,不會在表決政改後才五區總辭。


看到黃毓民願意接納一眾從戰略角度出發,由林忌首先寫文(十一月廿四日)提出的「先否決,後公投」方案,而且泛民反應一致歡迎,避開了泛民的罵戰,眼看大團圓結局之際,想不到不足廿四小時,泛民由再一次由團結跌落了深淵,這又是何苦來由?

據明報的報導,長毛說:「我看不到那邏輯。如果我們可以贏的話,我們一鼓作氣就能贏……我也不會為了團結而相妥協。」--這句話,林忌很難相信是長毛說的,因為邏輯前後矛盾也,如果長毛原文不是這樣說,請長毛儘快出來澄清,以免重創泛民對公投支持的士氣。

1. 公投很多人都是支持,但何時公投,是否有討論的空間呢?作為泛民主派,難道原來連討論何時公投--不是叫你等到 2020,只是叫你等多幾個月,這樣的空間是否沒有呢?是否一個黨派,或者是一個人說了算呢?

何時是公投的最佳時間,這是否一個可以公開討論、公開辯論的問題?是否要拿出理據,大家互相辯論的問題?還是原來何時舉行公投,也只是幾個大佬說了算,黑箱作業,你講一句「有道理」--就變成好有道理;我講一句「看不到邏輯」,就代表沒有邏輯嗎?

看不到邏輯嗎?我們就現在討論一下為何應該推辭公投的邏輯吧!

市民甚至部份泛民的成員,對泛民的所謂「23 席」沒有信心;由於有 2005 年政改六席變節的傳聞已久,有不少泛民人士擔心有人變節,因此為免節外生枝,須見到先否決才安心--市民有這個憂慮,是否要考慮呢?還是大佬拍心口說不用怕,市民的意見就放在一邊呢?

還有一點,林瑞麟出來說,政府不會乘人之危,趁議員辭職時通過政改--林公公的說話可信嗎?特區政府的高官,有哪一位的誠信呢?由有普選到冇普選,由 2007 變香港冇權私自決定普選,泛民如果一相情願相信政府,出事誰負責呢?是否有人保證出來切腹以謝天下人?

2. 如果我們可以贏的話,我們一鼓作氣就能贏--先當是真的,政府不能拖你嗎?早在幾個月前我已經寫文章警告過,立法會條例第 36 條,只有規定補選不可在任期結束前,或者特首宣佈解散立法會之後舉行,政府有心拖你,一樣可以用賤招拖到你過左政改先補選,吹咩?你夠人大聲咩?

更甚者,就如 2005 年的「政退方案」一樣,中央大可以派一堆所謂「學者」出來聯署,支持通過政改而不願「原地踏步」,甚至派這些表面中立的學者或有名氣之士,出來代土共應戰;這些「假中立學者」,在大量報紙有地盤,在大量媒體長期霸佔版面,沽名釣譽猶來以久,多次選舉證明,這招一直都屢試不爽,泛民多次大量吃虧--因為失去了一些「中間選票」(即使大家認為佢地係弱智,但吹咩?你可以改變到佢地咩?)

對呀,那些「中立學者」說,要普選應該投佢地一票,因為佢地而家反對「原地踏步」,佢地支持「政改」,而你地係否決「政改」的,就算蘋果日報天天撐你泛民,有用咩?果班「中立人士、中間選民」佢地睇咩報紙呢?係囉,平日咁多支持泛民的教師、學者、甚至社運人士,你地平日o係咩報紙寫文?睇咩報紙?介紹學校學生睇咩報紙呢?造就這些中間選民,造就中間選民被這些報紙控制,平日唔講政治,到這個關鍵時刻,土共未開心到偷笑囉!

沒有中間選民想過半嗎?沒有中間選民想贏取公投嗎?

3. 「我也不會為了團結而相妥協。」--三句之中,睇到最滾係呢句。

如果不願意妥協,明天就去改名,後天就去辭職,還談甚麼?還等甚麼?現在不是說要放棄公投,也不是說要放棄普選,而是三個問題

1. 如何令最多人支持公投
2. 何時是公投的最佳時機
3. 怎樣的公投成績,才可以起到最大的戰略效果,令中央以及特區政府讓步。


這是為了戰略而妥協,為了勝利而妥協,為了民主道路為了普選而妥協,而不是個人英雄主義,不是匹夫之勇主義。

不妥協,還談甚麼呢?為甚麼又要別人支持、拉票才去選?後者就是政治現實--如何才可以達到最大的政治效果的現實,對不?

再厚黑點講句,原本公投失敗的責任,大家都看在民主黨方面去;民主黨是玩真公投,還是連公投都不敢,等到他們開大會就自有分曉,要追殺佢地到時衰左都未遲;反過來而家無神神話唔妥協,一定要投票前去公投,這就是莫名奇妙--原本反對公投的人開心死啦,好野!今次係社民連自己唔同人妥協,我地唔使支持佢地選啦!好野!

乜而家泛民係公投緊政府版的政改方案咩?乜你地追求的係用民意證明,政府版本不受認同咩?眼光是否短視了一點?在政治方面又是否幼稚了一點?

有人說,政府的方案被否決,就失去了 2012 雙普選的可能--這是荒謬之至;距離 2012 年還有三年,就算泛民於本年度被否決了政改,政府於 2010-2011 年度仍然可以推新方案,就正如 2005 年底去修改 2007 年初的特首選舉一樣,只要一年左右時間就乜都夠;所以政府唔急,你急有用嗎?政府同你嘆慢板,耍太極,處於高牆之後,原來大家好似清兵高叫「衝呀!殺呀!」,就可以赤手攻陷城牆嗎?連擺平「自己友」的謀略都拿不出來,就想憑匹夫之勇,一次過摧毀擁有全港傳媒、無限制金錢、買起大量學者的中共嗎?

如果說 2012 雙普選在政治上仍屬有可能的話,那麼為甚麼不追求 2010 普選? 2011 普選?兩者的要求只是一樣--就是人大再次出來推翻前議,如果人大可以推翻 2012 年的選舉安排,人大亦同樣可以說,2008 年的選舉安排,不適用 2010-2011 年的補選,正如之前曾蔭權的任期,佢地都可以由五年講到變成兩年,人大肯聽你話,你乜都得,點解要放棄 2010/2011 普選?唔通有人背叛左 0708 雙普選的承諾嗎?

人大廢除之前的解釋之後,然後特首提出新政改方案,失敗就根據基本法 50 條,解散立法會補選,成功就立即總辭,也立即補選,只要人大、特區政府都聽你話,上述的可能性幾乎一樣,就係等如零點零零零一,就係中共於 2010 年倒台。


所以愈早否決,政府才有更多時間出「新方案」;只有壓倒性的勝利,才可以迫使政府正視民意;公投不但要贏,而且要贏得乾脆漂亮!勝利不是鬥快辭職,而是鬥得到最多的民意授權!新一輪的選民登記,要到 2010 年的 7 月 14 日才生效,泛民於今次的公投戰,是否連選民登記都不打算做呢?

由始至終,公投只是手段,而不是目標;即使「先否決,後公投」也只是一種手段,要視乎政府如何出招而定;甚麼叫做「謀定而後動」?就是視乎政府如何出招,而後發制人也;今連政府打算點玩都未知,急於辭職自殺嗎?

如果政府狂拖,先辭職後公投也未嘗不可;如果政府急腳推政改,為何不「先否決,後公投」呢?

這幾天泛民支持者,看見泛民大老個個互咬,互扯貓尾,已經傷心透頂,林忌就要代市民問問各位大佬,你地嘈夠未?可唔可以傾好 D 先出來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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