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采內容如下:「咁,我想講既其實係,今次一定係政府既陰謀喇﹗賠錢之麻,有幾難,一哥都say左sorry,咁政府做咩要拖咁多個月。拖咁耐,仲唔係針對個事主係出事當日咁多野講﹗
well,上面衣段係米好低能﹖我想講既係,律政司做野不嬲都係咁q慢﹗你唔迫佢,佢拖係十年八載都得(well,衣個係比喻)。
所以,前排inmedia有人比律政司追,之後講完一大輪。咁,唔該,得閒去了解下政府既效率喇。」
這位天才智商的博客哥德,寫出以上的垃圾,本來無值得評論之處,但為免這種弱智邏輯造成更多反智的不幸,林忌決定出來串爆佢。
1. 律政司做野不嬲都係咁q慢--係呀,咁點解民間電台案控告司徒華,不告蔡素玉就咁快呢?
2. 律政司做野不嬲都係咁q慢--係呀,點解決定不起穆加貝夫人,決定不起訴穆加貝的兩個非法勞工保鑣,為何全部都咁快?
擺在眼前的事實,就係政府做野可快可慢,一般唔重要的事情就慢,一有政治原因就快,這就是傻仔都明知的客觀現實;可是這位博客哥德,偏偏就用「平時都咁慢」為藉口,就意圖去反對「這是政治」的現實,犯了邏輯學最簡單的定理。
博客哥德係人類 因此 佢有四肢 不等如 佢有四肢 就代表博客哥德係人類
博客哥德可以係人類,可以係猩猩,可以係狗,可以係豬,可以係雷龍,因為除了人類,其他動物一樣有四肢,用四肢來證明佢係人,就係絕對的中國膠弱智邏輯,連小學生都不如,唔該唔好侮辱哲學家哥德之名。
對,有四肢仲要睇下有冇其他特徵,例如用雙腳走路定係四腳走路,才可以分析係人,定係狗;就如同朱凱迪,佢在菜園村之後電話長期被偷聽,這就證明了這是一個政治問題,而不再是效率慢的問題。
用博客哥德的邏輯,狗有四肢,博客哥德都有四肢,因此博客哥德係一隻狗!
這樣簡單的道理,博客哥德又為何會犯呢?引佢最後一句,當有所啟示:「最後,見我寫到成pat野咁,就知我係時候做野喇。呵。」
五毛黨,又或者疑似公務員,你呢篇文零分,發還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