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及訂閱請按 Like

星期三, 10月 21, 2009

邱騰華說謊欺騙市民鐵證

號外:林鄭月娥踢爆邱騰華和活化政策有關 確認活化工廈政策事前經環境局評估 2009-10-21HKT16:59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活化工廈政策經過長時間醞釀,她確認,政策事前經過環境局的評估,因為所有政策建議也要經過財政、文物及環保等評估,但她說,環境局每日要處理不同文件及評估,是否由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親自處理,她無法知道。

一日前:邱騰華解釋:強調土地發展不在其工作範圍內,認為不存在利益輸送,亦會跟從利益申報機制,希望市民以事實為依據看待事件。

原來係咁,林鄭親自踢爆,活化工廈政策事先經過環境局;呢個環境局局長,搞慳電膽,就原來冇做過市場調查,話唔知慳電膽大王係邊個;負責評估林鄭的活化工廈政策,邱騰華又強調土地發展不在其工作範圍內,前後矛盾不一,仲有誠信可言?

邱騰華在本台節目中表示,派發慳電膽現金券後可能令電費增加,但慳電膽壽命約3至4年,能夠持續節省電力。

看到這裏,我立即有幾條問題想請教邱騰華

1. 請問邱騰華,電燈平均佔每個家庭的用電量百分之幾呢?
2. 請問邱騰華,電力公司有沒有向你承諾,會加幾多電費呢?
3. 請問邱騰華,全香港的家庭有幾多百分比已使用慳電膽?綠色和平於 2007 年進行的調查說,已有七成家庭使用慳電膽,那麼他們收了慳電膽券又如何更慳電呢?
4. 請問邱騰華,可否拿出數據證明這些七成已使用慳電膽的家庭,在接受這個政策之後,再接受加電費之後,如何能夠持續節省電力,以及慳到錢呢?


邱騰華之前說,目前的政策絕對和特首親家的利益無關,梁振英更說這是政府討論了幾年的政策,那麼推行這個政策的時候,絕對應該有計算過,究竟每個家庭會用幾多度電,也會計算過,電廠可以加幾多電費,才不會令大家慳錢吧?

政府不斷說慳了電,可以慳錢!對,電費貴就是市民最大的考慮!那麼邱騰華為了釋公眾之疑,是否應該立即回答以上兩條問題呢?為甚麼事件發生了這麼多天,邱騰華都拿不出上面的事實,去解答公眾的疑慮呢?要用電幾多度以下的家庭,才會可以慳到錢?要改用慳電膽幾多度的市民,才可以慳到錢?

還有,綠色和平說,全港七成市民已使用慳電膽,邱騰華這個純屬為環保的政策,有沒有做過同類的市場調查呢?如果沒有,這就證明邱騰華所說的「純粹為環保」是欺騙市民,如果有,那麼為何一直不公佈,以釋公眾疑慮呢?還是公開了,更加無法解釋,為何在如此多市民已使用慳電膽,卻要由電廠去提供呢筆錢,再畀佢地加電費?

5. 請問邱騰華在制訂政策之前,有冇睇過消委會 2009 年 5 月第 391 期選擇月刊的慳電膽測試報告呢?
6. 請問邱騰華是如何得出「慳電膽壽命約3至4年」的結論?
7. 請問邱騰華,根據消委會的報告顯示,絕大部份的慳電膽在運行 2000 小時,即 83.33 日(三個月都冇)就已經變暗,最暗的例子減少了 47% 的光度,那麼邱騰華在推行這個換慳電膽的政策之前,有沒有執行任何政策去保衛市民的權益?
8. 請問邱騰華和兩電之間的協議全文有甚麼?是否包括兩電會立即減少發電,以達到環保的目的?


消委會報告測試顯示,市面上的慳電膽聲稱的壽命,只有 6000 至 10000 小時;價錢則由 $25 至到最貴的飛利浦 $80;6000 小時即 250 日,絕對唔係 3-4 年;我就當每間屋,例如客廳每晚只用 8 小時--即全屋人都好規律同時使用個廳、又冇天陰、又冇落雨、又冇光線唔夠的房間,又唔睇書、又冇人溫書、又冇開夜、電燈又唔燒,都至多係兩年壽命,如何得出「三年」的結論?邱騰華唔係話市面上有 14 隻牌子嗎?消委會測試 12 隻牌子、20 隻型號中,有成 7 隻都只係得 6000 小時的壽命,邱騰華如何得出 3-4 年的結論?唔通佢用人人都買最貴 $80 果隻飛利浦的 10000 小時去計算?邱騰華可唔可以回應一下,如何得出 3-4 年的結論呢?

何況,消委會測試報告顯示,只係用到 2000 小時,絕大部份的型號的慳電膽都已經暗哂,最離譜係得番一半的光度,不夠光的燈如何照明?一半光如何用來溫書?唔通人人都要搞到近視及生眼疾,呢筆醫療成本係唔係邱騰華賠番畀我地呢?

如果就以消委會的 2000 小時為例,就唔夠三個月要換一次慳電膽,咁點樣可以慳到錢呢?邱騰華,你的政策的假設如何得來?再一次問你,你有冇睇過消委會的測試報告來制訂呢項政策呢?定係你認為消委會造假,應該取消消委會呢?


再看看蘋果:「環保政策評議會前日踢爆,曾去信特首辦及環境局等部門,質疑政府採購飛利浦慳電膽問題或涉及利益衝突,希望特首有所警惕,評議會的說法強烈暗示政府中人理應知道莫錦泉的身份。事實上,業界人士亦表示,只要邱騰華向任何業界人士查詢慳電膽事宜,不可能不知莫錦泉是特首姻親,以及他是飛利浦慳電膽最大代理商。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公民黨黨魁余若薇昨與邱騰華會面,查詢政府推出慳電膽券前有否收集飛利浦慳電膽及莫錦泉的資料,但邱拒作正面回應,余又追問政府過去採用飛利浦產品及莫錦泉承辦政府電力裝置工程數量,當中經過甚麼程序,邱指未能提供有關資料,更稱無打算進行統計。被問及莫錦泉是否飛利浦慳電膽總代理時,「佢(邱騰華)話佢(莫錦泉)唔係總代理,不同地區有不同總代理」。

更令人無法想像的是,環境局昨晚回覆本報查詢時稱,政府公佈慳電膽券政策前,未有諮詢慳電膽及電器銷售業界,只曾了解兩間電力公司的意見。」

根據邱騰華的說法:「政府公佈慳電膽券政策前,未有諮詢慳電膽及電器銷售業界,只曾了解兩間電力公司的意見」--上面的一連串科學質疑,證明邱騰華不但未有諮詢慳電膽及電器銷售業界,更未有看過消委會報告,完全沒有為市民的利益著想,就推出政策!為甚麼呢?為環保?市民慳了電,電力公司是否會減少發電?根據兩電的利潤管制協議,根本沒有減少發電這回事;為市民慳錢?請邱騰華拿出數據,證明電力公司打算加幾多電費,如何不會令市民增加負擔。

在邱騰華的所有理據、動機都全部證明是假之後,我們只能得出一個結論,就係邱騰華係全心欺騙市民,目的何在呢?我地而家見到一個明顯的動機,就係為了飛利浦--即特首的親家的得益。

政府買燈,成日話咩牌子都有買,因為飛利浦係名牌,所以買多唔出奇;目前三成未肯轉慳電膽的市民,原因就係慳電膽的質量問題,到時轉左之後,係唔係全部會轉投貴價、名牌、光度減得少的名牌--如飛利浦呢?到時飛利浦的市場佔有率,又點止今日的比率呀?

邱騰華,請你回答以上問題;各位記者,請隨意轉載本博客的文章,去質問邱騰華直至佢公開回答為止!

後記:港台呢段新聞令我好傷心

立法會申訴報接獲8宗涉及慳電膽事件意見及投訴
2009-10-20HKT20:56
施政報告提出慳電膽現金券計劃引起利益輸送的疑慮,立法會申訴部在過去數天,合共接獲8宗涉及慳電膽事件的意見及投訴,將會轉交當值議員處理。

我地博客咁努力去搵料,昨日邱騰達買工廠一事,一日內吸引過萬名讀者來訪閱讀,全港討論區怒罵連五毛黨都擋唔住,咁多位只係得八個人去立法會投訴,仲少過土共果十七個投訴甘乃威的人?唔係嘛?大家唔通就咁由佢地呢班人玩哂?

「敬啟者:本人XXX,香港永久性居民,本人由2009年10月16日,《明報》、《蘋果日報》和《東方日報》等多份報章得知,行政長官曾蔭權及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在草擬本立法年度《施政報告》時,於處理慳電膽相關資助及回贈時,未有披露行政長官長子的外父,為香港主要的慳電膽經銷商,有關做法涉嫌干犯以權謀私這普通法罪行。現謹要求立法會,引用《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九款的權力,立法會委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組成獨立調查委員會,對有關指控作出調查,並考慮有關指控是否成立,足以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此事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以及大筆公帑,請儘速處理為要。

此致
香港立法會申訴部

市民XXX謹啟」

聯絡立法會秘書處申訴部。
辦公時間 : 上午8時45分至下午6時(星期一至星期五)
熱線電話 : 2526 4027
傳真號碼 : 2521 7518
電子郵件 : complaints@legco.gov.hk
地址 : 香港中區花園道3號花旗銀行大廈5樓


後記--莫錦泉的聲明:「飛利浦照明產品在港行銷多年,除電燈熱流外,尚有其他分銷代理及水貨供應商,數以十計,施政報告提出派發慳電膽現金券,市民可隨意使用任何牌子產品,要是將之說為特別向某牌子作利益輸送,並不公道。」

向十四個人送錢,其中一個人出來講:「你報導我唔公平!仲有成十三個人,你地講係特別向我送錢,並不公道。」原來,單向一個送錢先叫做公道?向十四個人送錢,而你只係其中一個就公道?唔通以後要行賄,賄賂多幾個人,就可以合法?問題從來唔係幾多個之中的一個,而係你有份得益就已經足夠!

傳媒市民反感的原因,不但在於莫錦泉得益,而係政策光怪陸離--先叫兩電送慳電膽券,再畀佢加電費,這是怎樣的反智政策?七成家庭已使用慳電膽,為何要再老屈我地接受電力公司加價去換慳電膽?邱騰華解答得到嗎?邱騰華解答得到上面的八大問嗎?

政府的政策,市民絕對有權質疑,監察政府就係傳媒的責任;高官以及親友之所以會被追十條街,原因就係誠信出左問題--例如曾特首,一再在其他事項上講大話,狼來了令市民唔相信,責任在佢自己,而唔在於我地。我地只係小市民,絕對冇能力改變成個香港人的想法。

伸延閱讀:
回應環境局「有關謠言全無根據」謬論
邱騰華親弟未卜先知買舊工廈改建酒店
以權謀私邱騰華三大罪
用甘乃威標準處理曾蔭權及邱騰華
打者愛也--香港傳媒對曾蔭權的厚愛
黃世澤:弊案滿天飛

熱門文章

最新文章

  • 由妖票到乞票 - 近期常有些政治人物,不斷「屌票」,即自己作為候選人,不但沒有用耐性去說服選民,反而走去怒罵自己的選民,這種作風當然不但無法爭取別人支持,反而罵走選民。 但另一個極端,就是認為自己那一票真的「非常寶貴」,認為有如一位萬眾觸目的美女,要多次追求,乞求其投票,以至開出大量動人吸引自己的承諾,或者作出利益交換,才會走...
    5 年前

最近文章

再次伸延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