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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9月 18, 2009

左軑車來港的一團混帳

最新回應:鳩山由紀夫「高速無料化」對香港的衝擊
特區政府應做的事就冇做,唔應做的事就成日亂做,今次救護車事件,經余若薇的跟進,信報與蘋果的報導,終於揭發成件事又係一件混帳。

讓我們看看信報的報導:
信報:「本報昨天以顧客身份致電有關公司詢問有關服務時,對方指,該公司的救護車能接送內地孕婦或有關傷病人士到本港的指定醫院就醫,在港行走期間,必要時會響警號和展示警示燈。」

結論一:經過信報的質詢,我們得出一個結論,就是那位揭發事件的網民絕對冇眼花,就係內地的救護車的確可以閃藍燈以及響警號。

信報:「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則指出,根據法例,任何人若能證明有需要的話,是可以向運輸署請設有緊急藍色燈號裝置的救護車救援,但必須在緊急情況下才可以開啟緊急藍色燈號。對於有內地車輛以救護車為名,並開動緊急藍色燈號,他指情況的確會令市民疑惑,政府有必要作出解釋。」

結論二:正如涂謹申指出,藍色燈號會令市民疑惑,而更大的問題卻在於香港現行法例,1.香港法例 374 章道路交通條例第77 條令救護車可以唔守交通燈 2. 香港法例 374G 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列明,第 46 條:「讓路給...救護車」,令香港市民必須讓路畀佢地,否則可能被罰款。

問題就在於,佢地如果響警告燈合法,那麼根據現行法例的灰色地帶,就係衝燈、超速都冇話犯法;更大的問題在於,由於冇法例監管警告燈何時可以響,私營的警告燈隨時可以響,濫用警告燈的問題,根本冇法例可以應付!


信報:「運輸署發言人天回應說,現時只有獲得粵港兩地政府批准的車輛,才可往來中港兩地;至於提問的車輛已獲廣東省公安廳簽發「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員駕車批准通知書」,並獲運輸署簽發「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但運輸署沒有有關類型車輛的資料。發言人並指,不知該款內地救護車來港行駛時響警號或閃藍燈會否違反本港有關法例,需要再跟進」

結論三:鬼唔知內地落來的車一定已經獲得批准?問題就係點解內地批准的政府車,全部在香港係去購物商場?而批准救護車來香港的時候,運輸署自己都唔知內地救護車來港行駛時響警號或閃藍燈會有冇違反本港法例?傻的嗎?唔知你地又可以批?運輸署點樣批的?

事實證明,運輸署批左車,卻自認唔知道合唔合法例,咁佢地點樣批的?仲有些土共五毛黨在討論區大大聲說批准即係冇問題?咁點解連運輸署自己都唔敢認話合法?


「本報致電該公司查詢時指,該公司已經創辦超過十年,聲稱已在深圳市衞生局註冊,亦獲得廣東省公安廳發放粵港兩地牌照,轉運國內及港澳各家醫院的病例達一千五百多例。對方又稱,內地孕婦要來港,只需準備好過關資料以及事先預約好本港相關醫院的服務,該公司便會負責轉送病人至醫院,費用約需五千元人民幣。若是轉送其他重症病人,則要視乎病人的嚴重程度及具體的路程長度。」

結論四:五千蚊就一條龍送內地孕婦來港,仲可以響藍燈衝燈超速,再次證明林忌的憂慮成為事實,更證明那些口口聲聲說不會,認為林忌過慮而沒有根據的人,是荒謬之極。

內地孕婦霸住香港床位問題,特區政府都仲係搞唔掂,而家仲離譜到畀五千蚊就可以一條龍任衝,呢個係乜野世界呢?反過來,我地香港的孕婦,係唔係要掉轉頭請內地的私營救護車來香港服務我地自己人?

結論五:由始至終,林忌不是一刀切反對左軑車來港,也不是完全反對內地人駕車來港,而是今日特區政府除了胡亂簽發車牌之外,乜都冇做過;例如救護車的救急服務,最基本的問就是要先解決法源上的問題--究竟私營的救傷車是否可以閃藍燈,是否可以響警號,我們是否需要保持紀錄去監管,而不是最終要到被有心人濫用出事,要有人死,才去做事?

左軑車來香港,遲早會出大問題--為甚麼?就是現行制度完全沒有監督左軑車來港的問題--首先所有路面的設計,都只是為右軑車而設,我們的驗車制度形同虛設,幾乎所有車輛有問題,都可以透過租車窗、租車胎、租零件,去避過政府的監管;一旦內地車在香港發生意外,在寬鬆的監管下,一旦沒有第三保,邊個去賠?

為何內地車會特別有問題?原因除了內地的監管,仲有香港的法例,由始至終都只係為了本港的車輛而設;從內地救護車的藍燈問題,我們發現行法例根本係冇監管--原來香港的所有警告燈號,都只係靠消防、警方、以及聖約翰救傷隊的內部指引去做,而從來冇一條法律,去清楚監督任何私營的救護車(因為香港根本冇)。

最後最重要的一點,當唐英年搞大龍鳳「自訂車牌」為庫房帶來所謂的收益時,我們可有留意,目前的中港車輛進入兩地的不同之處?

香港車要拿中港牌,要洗幾十萬、幾百萬;反過來內地車來港,唔係用幾十萬、幾百萬同香港買牌,只係畀幾千蚊,有內地公安批文,幾乎運輸署就一定批。

簡單而言,內地車來香港的關鍵,就係得到內地公安的批文,因此內地要拿香港牌,理論上好難--必須要係政府車,但內地有幾多個縣市呢?有幾多個公安局呢?是否變成這幾十萬、幾百萬的錢,全部進了公安廳,而唔係變成香港庫房的收入呢?

港珠澳大橋建成後,內地車就會瘋狂進入香港,問題就係政府有冇做過野?政府有冇捍衛過香港人權益?政府有冇監察過內地交通為香港會帶來咩影響?

我們是否應該設立一個更透明、更公開的發牌制度?例如為內地車同日來港設限--每日只限幾多架,去防止香港出現大塞車?以防止內地車嚴重污染香港的空氣?是否應該公開讓內地的商人用錢去競投個車牌,而唔係免費送畀內地各省市的官員,而佢地其實全部係只作私人用途--例如次次都在購物商場見到佢地「購物免費泊車」?

如果我地唔反對佢地用公營車輛來香港購物,我地就更應該把法例修訂,變成公開拍賣香港牌,去為庫房帶來收益,同時設立更嚴密的監管,例如在邊境驗車,例如要交一定保證金及買保險等等,這些都是政府應該做,卻乜野都唔做的事。

最後一點--香港發生甚麼事?為何如此影響民生的事情,居然要由兩個博客揭發,由議員及傳媒跟進,才會有人理?運輸署那班人收錢做甚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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