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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6月 14, 2009

旺角道唔出事先奇

旺角兩死車禍 苦主控訴司機謀殺
車死人仲咁囂張 2009年06月14日

【本報訊】「成架小巴鏟上行人路,簡直係謀殺!」一輛綠色專線小巴前晚在旺角鏟上行人路造成十名女途人兩死八傷慘劇,死傷者家人昨指摘肇事司機罔顧人命,行為不負責任。可是,冷血司機被警員帶上警車問話時,竟無視自己的惡行,對着記者豎起大拇指,態度囂張。他事後被警方以「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拘捕,後准以一萬元保釋。可憐死者家人含淚哭訴:「你畀唔畀得番個女我呀!」 

據稱,這名綽號「矮腳虎」的小巴司機,平日「開車好狼」,駕駛今次行走旺角至落馬洲通宵線的小巴已有四年。香港公共小巴車主司機協進會秘書長黎銘洪則指他一向駕駛紀錄良好。現場有傳肇事司機日間駕駛另一線小巴,令人懷疑他「日做夜做」以致精神欠佳而肇禍。

睇完呢單新聞,林忌好不安;不安唔係因為有人死得好慘,亦唔係因為有人好囂張,而係擔心我地有冇屈錯好人,擔心我地的社會係唔係感性大哂。

睇下上址張地圖,一架小巴由小路轉出大路,被巴士撞完之後衝上行人路撞死人;有目擊者話見到架小巴好高速,加上小路出大路,應該係小路讓車,所以警方拉左個小巴司機,係合理的安排;但問題係,係唔係因為警方的「合理安排」,責任就只在於小巴司機呢?案情就係咁簡單,一點疑點都沒有嗎?

在開過車的朋友都知道,香港呢 d 轉九十度的小路出大路,係冇可能超速過彎的;就算用飛仔車,要咁樣掟九十度由小路轉出大路,最多都係做 50km 左右的速度--亦即合法時速;無論架車再快,無論個司機點狼,由小路出大路幾乎無法超速,否則就應該唔係被架巴士撞上行人路,而係佢自己失控成架翻轉左,呢個係一個最基本的科學問題。

換轉係小巴,一架小巴高速掟彎再狼,你又試下跟下 d 專線小巴望下佢轉彎時會有幾快?對唔住,你坐在入面會感覺掟得好急,但係望下時速顯示,其實通常最多都係 30km 左右,因為講句難聽些,這些小巴的避震好差,根本唔容許司機可以掟得好快。

咁點解會發生意外呢?相信係小巴望唔到巴士,巴士亦望唔到小巴;小路轉出大路,往往係盲點式的死位,小巴司機個頭轉向右邊望路,再轉番去前面,如果再果一秒咁不幸有大車飛入來切線,係真係可以睇唔到的。

掉番轉頭,架巴士掟入慢線又有冇睇清楚呢?經常在路面開車的朋友應該好清楚,香港好多巴士司機,恃住自己架車大,係唔會望鏡就咁 cut 線的;更常見的係,呢類小路出大路,明明畫左黃格,亦即唔准停車等待,可是好多巴士司機一於少理法律,成架大車停在黃格前,於是小路內的司機就長期被封,塞到阿媽都唔認得,但係再一次,警方對呢類黃格停車的執法--特別係對職業司機的執法,一於少理以至網開一面,於是潛規則就變成,大家鬥快搶位,好似賽車手咁先搶個位塞住,否則手車慢到唔使開,老闆唔炒你就奇。

因此,小巴之所以飛上行人路,最大可能性係被巴士撞完之後完全失控,有學過物理 Momentum 的就知道,一架大車撞落一架細車,架細車接受左大車的撞擊力之後,會加速撞飛;再撞車之後發生巨響,未立即引來途人目擊;目擊的結果,未係架小巴高速撞上行人路囉,咁你話架小巴高速,係因為被巴士撞,定係因為佢自己可以似車神咁高速掟彎先?就算你話佢轉得太快,但要佢「超速」--超過法定的每小時 50 公里,現實根本冇乜可能!唔信,不妨搵泛民的車神--鄭家富議員去飛下,睇下佢掟彎果時掟唔掟到時速 50km 而唔炒?

再假設小巴真係好高速,咁反而冇乜可能會撞上行人路,因為小巴的速度高的話,有兩個可能性
1. 架小巴未轉夠 45 度 2. 架小巴轉過 45 度。

可能性 1 的結果: 撞擊後打橫撞向馬路中心,而唔係衝上行人路--因為小巴向前的衝力唔會完全消失。 (有學過 Vector 的朋友應該明白)
可能性 2a 的結果:如果小巴速度高,巴士必定要速度比小巴更高,才可以撞到小巴--如果小巴超速 50km 以上,咁巴士就要更超速先可以撞到佢。
可能性 2b 的結果:小巴同巴士同時以接近 50km 行駛,而巴士切線撞向小巴,才造成小巴撞向行人路。

當然最大可能性係架小巴司機冇睇清楚唔讓路,但客觀上仲有一個可能性,就係架大巴突然急速切線--由於路面好多條行車線,唔能夠排除係架小巴司機進入左視線死角睇唔到的可能性。

因此,如果以小巴平日高速,就屈佢轉彎都係高速;以平時小巴司機狼死,就去屈呢個小巴司機同樣狼死,就係好不負責任的「未審先判」假設啦!何況仲有司機協進會的秘書長作證,話呢個司機的駕駛紀錄一向都良好,咁點解大家係唔係都覺得呢個小巴司機係殺人兇手先?『據稱,這名綽號「矮腳虎」的小巴司機,平日開車好狼』--邊個據稱可以唔開名咁唔負責任呢?佢叫「矮腳虎」就狼 D?如果佢外號叫「慢烏龜」,就唔會係兇手?

眾所周知,中國人改花名係鍾意誇張;有一分都講成十分,叫「旺角劉華」可能只係佢鍾意劉華,而唔係佢有任何一忽似劉華;反之冇人會叫自己做「慢烏龜」!唔通由今日起,為左保障自己起見,人人都要改個膠花名,萬一有事就同傳媒報料:「記者大人,其實我叫慢烏龜,其實我叫大笨牛,所以我唔可能飛車o架!」

不妨問問林忌的朋友,咁多年以來,當大家問到林忌全香港最危險的道路係邊度,林忌都只得一個答案--就係今次發生意外的旺角道!車從四方八面來,全部車都超狼,小巴唔望衝出來、巴士唔望切來切去,一切就切三四條線,後面的飛仔車係咁追住你尾,全部人都唔會讓,再加上燈位設計有問題,成日狂塞亂塞。

發生咁大件事,主流意見冇人去檢討路面設計,仲要有專家聲稱路面設計冇問題!「業界指讓線路面設計有問題 專家不同意」--運輸署發言人表示,一直有改善旺角區的交通,其中由西洋菜南街往旺角道方向,由兩線行車改由單線行車,目的是控制汽車流量、迫使司機慢駛及讓路等,以確保行人安全。

鬼唔知阿媽係女人?鬼唔知你地的「目的」係乜?但係 work 唔 work 先得o架?而家事實證明唔 work,你地仲乜表示都冇?係囉,都係有人衰囉,你地完全唔需要檢討!亦唔需要負責任!業界的一定全部都係衰人啦!

呢 d 專家的腦部,梗係唔明白點解要有兩線--因為巴士經常停在黃格,而佢地就以為有黃格巴士就唔會停;如果有兩線,小巴仲可以在殘餘的黃格位走出去,但只得一線,警方又唔執法,結果就係一塞塞十世。

我地偉大城市的硬道理就係,停黃格犯法冇人理,但係一講到「速度」,就成班硬膠就唔理現實大叫:「好危險!一定係超速!」--就好似百幾年前開始發明鐵路,大堆膠人話速度會殺人一樣,反科學到癡線!

冇錯,這裏就是膠港--唔講邏輯、唔講道理、唔講理智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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