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港珠澳大橋未建成,但近年香港的旺區都出現了不少來自內地的左軑車,特別是在購物區,突然出現一些明顯不懂香港的交通規則,在街上奇奇怪怪開著的內地車左軑車,特別引人注目。當普通自由行為香港帶來不少治安、衛生的問題時候,內地車輛來港同樣帶來不少問題,特別是兩地駕駛「風格」不同,在內地常見的橫衝直撞,不守規則等,在香港卻會引起嚴重的問題,偏偏在運輸署的網頁中,以及致電運輸署查詢方面,都得不到詳細的答案--卻不知道這些內地車由哪一條法律管轄,除了知道由內地公安廳批准,就可以出牌之外,幾乎十問九唔知。
根據博客及朋友向有關部門的調查,理論上這些內地車 1. 須為政府的公務車 2.得到內地公安廳批准 3. 在香港驗車合格才可出 FV 牌 4. 要買第三保 5. 要掛行車證 6. 需合乎驗車要求 。
然而,觀乎由網友提供的相片,此車 1. 沒有掛行車證,是否犯了法? 2. 黑玻璃,如何可以合格驗車出牌? 3. 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此車的司機年約三十,身穿短袖 Tee 在大型購物商場停泊,是公務還是高幹南下 shopping 呢? 4. 駕駛技術奇差,引起途人側目,亦因此發現此車的奇怪現象。
當然在廿一世紀的今日,跨境車輛乃國際大勢所趨,正如歐盟所做的,令人流物流更互通,帶來的經濟成本效益很大;但問題就是,歐盟的每一個成員國都是民主國家,亦共同受到歐盟的共同法規,以及相關的法律監管;今日香港和內地的這些交流,是否有法可依?是否有法可執?為甚麼連運輸署都支吾以對?如果這些車輛可以公然不掛行車證,以及公然使用不合格的黑玻璃進出香港,甚至長留香港,那麼過期、沒有第三保(或第三保過期)等問題,一旦出然意外傷亡,由誰去負責?如果撞死、撞傷香港市民,在法律上有沒有監管?有沒有相關的引渡條文?為甚麼這些車輛就和單程證一樣,只單方面由內地的公安廳審批,而不由香港另作審批?如果車輛在香港超速、酒後駕駛等犯法,香港會如何執法?如果車輛留下不良的駕駛紀錄,香港運輸署是否會取消其牌照?會否禁止相關人士再次駕車進入香港?他們犯規會否扣分?
根據 2004 年 1 月 1 生效的「粵港過境汽車技術問題第19輪會談」所達成的共識,內地司機可以免試換領香港的駕駛執照,甚至可以換領香港的國際牌,即持香港國際牌去外國去駕駛;由於中共不是「1949 年 9 月 19 日--日內瓦公約」的簽約國(中國代表為中華民國),內地人去外國駕車最方便的方法,就係借用香港的名義,在香港換取香港牌,再用香港牌換國際牌。
如果內地是一個法制健全的社會,這種安排亦沒有甚麼問題,但問題就是內地的法制腐爛,已經去到連內地人自己都忍不下去的地步,最近杭州發生一件全國聞名的撞車事件,引發全國網絡爭論,甚至過萬人出席的悼念活動,轉載如下:「5月7日發生在杭州的富家子弟飆車撞死人案震動中國。一名愛好「飄移」的大二學生家境富裕、酷愛賽車,與友人在鬧市瘋狂飆車,撞上一名正過斑馬線的25歲浙江大學畢業生譚卓。死者被撞飛20多米遠,拋上5米多高後墮地,腦漿迸散一地,當場慘死。」
事件引發大量內地人憤慨以至討論,原因就是當事人在撞死人後,不代沒有半點歉意,還落車談笑說:「可以用錢擺平」--對呀,就好似想來香港開車一樣,一切都可以「用錢擺平」。
也真的,有關係就可以用錢擺平--「5月7日晚20點20分左右,原浙江大學學子譚卓,在杭州文二西路紫桂花園門口穿越馬路時,被一輛紅色改裝跑車飆車撞飛,飛起5米高20米遠,並在空中連翻幾個跟斗後墜地,即當場身亡。
媒體統一報導 網民大聲討
但事發第二天(8日)杭州市交通支局的新聞會通報聲稱肇事者車速僅70公里,不確定死者是否在斑馬線,又稱交通法上沒有「飆車」這一概念等的言論,遭到網民及民眾的強烈不滿,而肇事者及其母親和幾個哥們在事件發生後,並不以為然的態度也引起公憤。
由於官方包庇的結果,就是引發過萬人的悼念活動,內地網民紛紛玩膠,說是當事人以時速四十公里撞向跑車的「超人論」、「吸毒論」、「自殺論」等不一而足,諷刺內地官方包庇兇手,把明顯超過時間一百公里的飛車,說成是合法的七十公里。壓力之大令官方由最高的完全打壓,到多少讓步:如允許悼念,改變追究責任的口風等等,一單交通意外,會搞出一個官方人民網報導,過千過萬人的「譚卓同志告別會」,中國國情真的「很特別」。
試想想,這些年輕的「達官貴人」有後台的年少紅色貴族,手持香港換來的國際牌,去德國無限速飛車的結果會是甚麼?近年不少內地富豪新貴出國狂租車飛車,手持香港駕駛執照,對香港會帶來咩後果呢?
香港已被內地的官商勾結嚴重腐蝕,由批出單程證、內地資金有否洗黑錢、到來港的車牌,都是內地一方說了算,香港的法律管不到,就算理論上管得到,執法機關亦投鼠忌器,於是所謂「一國兩制」的「一國」,不但政治上腐蝕香港人,連在民生、日常生活的公正制度之中,亦一步一步腐蝕香港的民生。
問問地產經紀,再看看近年山頂、半山、西九龍等新盤的交投,有幾多個是來自內地的「富商」?以內地的人工如何可以負擔得起這些天價的本港樓盤呢?樓價高居不下,除了土地供應問題,更大就是因為內地人托市的問題,簡單而言,「一國兩制」背後的結果,運用各種手段暴富的內地人,壓迫本港的中低下階層,除了表面上自由行的市道風光之後,香港人亦不知不覺地付出了很多高昂的代價而不自知!而最可悲的,就是那些自稱飲香港水,流香港血的高官,半點也沒有捍衛香港人的權益,用「港獨」為藉口,再對香港實行「再殖民」,這就是「一國兩制」的「真義」。
伸延閱讀:
新浪網:上千市民自發趕赴殯儀館送別譚卓
人民網:譚卓同志告別會
內地「互動百科」對譚卓事件的詳細報導





16 意見:
關於內地人的「駕駛風格」問題:
我最怕果啲大陸新發采,搬番果套車撞到人,倒後再撞多次、再打撞轆過,見被撞嘅人已經保證死左,然後飛車而去,因為大陸係咁嘅,撞到人傷左,怕要賠錢被公安拉(仲未計要俾公安茶錢喎,大家明啦下 ~),不如趁無乜人睇見,就撞瓜你,一走了之。
.......
既然拿了香港的車牌,在香港行駛,自然就是跟香港的交通法例辦事,沒有也不需要任何特別安排,更加沒有任何"外交特權".
有告票的話,會直接送到他登記的地址(香港/內地);
要扣分停牌的話,就扣他香港車牌的分,停香港的牌(香港和其他國家的駕駛紀錄也不是互通的);
要拘捕的話,也可以向法庭要求限制出境(外地遊客在香港犯法也是一樣的處理).
至於圖片上的那部"不合規格"的車輛,我建議那位網友通知警方,把該車輛扣留.
正如你在街上看見有人打劫一樣.不用問"為甚麼會有人打劫?",直接報警抓他就行了.
飛蚊兄, 有兩點
第一, 跨境牌照的問題, 我們是否準備好全面開放? 有沒有限額? 港珠澳大橋通車如果任意出入, 對香港交通造成的影響, 政府有沒有評估?
第二, 為甚麼只限高官與權貴申請?這就是特權的問題--為甚麼香港的牌照,只限內地特定權貴申請呢?這是香港的法律精神嗎?
第三, 香港彈性、選性性執法的問題,以往已經談及多次;這類案件交與差佬,簡單而言,就是不了了之。警方會扣車的,相信太陽由西邊升起。
車就停在那裏, 為什麼不即場報案? 如果認為警方會不了了之, 最好的方法就是交給蘋果, 我相信他們很有興趣
Johnson Lau 兄:
網友說,因為怕被人告浪費警力。
警方、運輸署常宣傳說,左軑車不能出牌,而這車卻出了牌;再去打運輸署問,運輸署推來推去,又金鐘又上環去查,查到最尾,先知車牌應該合法,但有咩唔合法,又問再好耐先知--搞得來,架車走左啦朋友。
係囉,點解警方同運輸署唔好好宣傳一下,方便市民了解情況呢?
果位土共論壇召集人(睇番尋日林兄講通識卷果一幅圖,資料二)講得好啱,「一國」是長存的,而「兩制」已經消失,呢單野再一次證明香港早已成為中國殖民地。果位召集人其實係唔係發錯音呢?
你肯定左軚車不能出牌? 我坐過由九龍公園來回皇崗的巴士, 架車95%路程都在香港境內, 竟然係左軚車, 我都覺得好怪
我冇車牌, 所以唔識哩D法例, 不過連行車證都冇就真係好可疑, 如果自己冇時間查, 交俾生果啦; 如果連生果都唔肯做, 咁你認命啦
Johnson Lau 兄,
有時好難怪他人會誤解你,因為你實在冇用心閱讀也。
1. 文中已講明,已求證運輸署,在非常特定的情況下(如文中所講),左軑車係可以出牌的,但坊間從來不提這點,因此幾乎絕大多數司機,都以為左軑車不能出牌。
2. 為甚麼只限少數車呢?這種權力是由哪一條法律制訂的?還是這屬於運輸署的行政指令,或者特權?這都是我們查不明白的地方。
3. 我們要討論的,是一個社會的通俗現象,而不是個別的案件;當然個別案件要大家跟進,但例如有人違法,傳媒報導的目的是甚麼?就是要指出問題的所在--例如有人在酒樓非法吸煙,有人在街市賣私煙等等,這些都是傳媒與全民記者需要做的事情,就是監察行政部門的第四權。
4. 因此,這不存在「交唔交畀記者」或者「報唔報警」的問題,可是很奇怪的,對於這些問題,你們只關心--有人賣私煙,卻不關心--社會好多人賣私煙。
「Johnson Lau 提到...咁你認命啦」
特別是這句說話,很難怪他人說你是「五毛黨」--有人打劫,警方唔受理?你認命啦。
有人非禮?警方唔受理?你認命啦
有人強姦?警方唔受理?你認命啦
有人在六四屠城,政府唔受理?你認命啦..
這好似不是一個理性討論,而是一種非常不理性的討論呢,Johnson Lau 兄?
頂,在杭州撞死人果條仆街到而家都係比人刑事拘留,仲係引起公憤,d人渣公安先拘留佢。殺人唔係要槍斃咩?好明顯就係想拖延時間,等件事淡左就當無左件事啦~
談回正題,在香港犯交通法,當然是由香港的法律制裁啦
好似關、衛兩條友係日本吸毒,都係係日本受審ga la。如果香港交通警比d內地車妄為,用內地果套可以用錢搭救既「法律」,咁就真係好似曾蔭權咁話,我地應該感到好「驕傲」,「驕傲」在祖國是全世界最無恥的國家。
其實小弟有個題外問題想請教下林忌兄
有關國際車牌那條約當年簽約國china=中華民國「1949 年 9 月 19 日--日內瓦公約」的簽約國(中國代表為中華民國)
但為何在中華民國退出UN後這個權利並沒有被中共以"中國合法政府"名義取而代之???
而且更一直至今還是能保留這個?
相反是像IDD國碼,原本china+86也給了中共
中華民國(台灣)變成只好用+886....
是否,大陸車出香港牌就係fv字頭??
等我係街留意下fv字頭個d係咪多數係左軚先
梧桐一葉落,天下盡知秋。
而家去搞移民仲未算遲!
「有關國際車牌那條約」與聯合國有沒有關係?
有FV 牌即係香港車牌啦,呢o的車一定嘍香港法律,而定家港珠渙大橋講既車輛自由行係唔駛香港牌,直接比大陸/澳門既車輛進入,你攪清楚先再發意見啦
「呢o的車一定嘍香港法律」
今日又撞到一架, 又係黑玻璃,又係冇行車證
真係好守香港法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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