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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1月 19, 2009

從歷史看福音教派

1517 年 10 月 31 日馬丁路德於日耳曼的 Wittenberg 貼出《九十五條綱》,指責教宗販賣贖罪券,反對當年的宗教人士腐化奢華的生活,相信「因信稱義」,認為人只要虔誠信仰上帝,死後靈魂就可得救,不需要由教士舉行儀式,主張取消教階和教會的煩瑣儀式,建立「廉儉教會」。

雖然馬丁路德反對農民革命,但由馬丁路德開始發展的基督新教,由反對當年天主教的教皇、教會權威開始,去到 18 世紀至 19 世紀,英、美兩國的福音教派,更成為了反對黑奴貿易的先鋒,基督徒,除了關心自己的神聖信仰,更關心的是社會的不公與不義,對最不公最不義事情「選擇性視而不見」的,絕對不應是福音教派的所作所為。

當年福音派反舊教的最大理據是甚麼?就是舊教和政權勾結,搞神權政府,搞奢華的儀式,搞偶像崇拜;當年的福音派,可會把教會會堂佈置奢華?可會擁有大量的教會資產仍繼續叫信徒不斷捐獻?可會把教會的儀式、聽佈道、搞團契,比起教徒自己與上帝的溝通更重要?作為「福音派基督徒」,可有關心社會邊緣人士(如當年的黑奴)的權益?可會拒絕法律保障這些社會被受歧視人士的權益?

當年福音教派存在的目的,就是改革教會,望望今日香港的福音教派,有沒有做到這一點呢?福音教派理應是進步的,可是來到香港,有些人不去擁抱改革社會公義的理想,卻走去開倒車,不但試過和邪惡政權的黨組織合作,更常走去和那些邪惡政權合作的人走在一起,宣揚一些假借基督之名,卻宣揚傳統中國的保守價值的東西,例如不斷去支持「反色情」的一切立法,不斷去支持「反同性戀者」的運動,真的想問,神愛世人,這些教會愛世人嗎?神愛世人的方式,是用愛與教育,還是透過邪惡政權下的惡法去伸張?

可記得上一任的天主教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推動了波蘭的團結工會運動,推翻了不民主的共產獨裁政權?香港的陳日君樞機,就正正是全港新舊教基督徒的榜樣,去改革社會的不公不義,去推動民主自由,這才是基督徒應該去做的事情;反觀今日有些打著福音教派之名,不去傳教、不去推動社會公義,卻走去推動甚麼「傳統家庭價值」等,掛基督徒的羊頭,賣中國膠狗肉的假教徒,就和當年與納粹德國的撒旦合作的教徒一樣,只有一個結果,就是下地獄。

就和猶大一樣,今日的教徒有些人把靈魂賣給了撒旦,不去推動全球基督徒所擁抱的民主自由,反去和共產邪惡政權同流合污,置大是與大非不顧,只愛推動一些剛好和中國傳統保守思想吻合的東西,和邪惡政權合作去對付民主派的,信的是老毛,而不是基督。

拉一派打一派的手段,實在太易做了,派一些人混入教會,就正如內地的「愛國教會」一樣,表面上是基督徒,實際上是共產黨員,打著基督教之名,就正如有些人打著民主派之名,不斷地從事分化的活動的同時,還搞臭同道人的名,令其他人憎恨佢的同時,憎恨埋佢同樣信仰的人,一石二鳥,何樂而不為呢?我真的很奇怪,為何投訴中大學生報、投訴港台節目的組織,卻對特首在立法會當眾講狗噏視而不見,不作一詞批判!沒有人去廣管局投訴,沒有組織去特首府示威,為甚麼呢?這些雙重標準反映著的,就是這些人絕對不是基督徒,而是撒旦的信徒!

(圖片:John Wesley,當年反黑奴貿易的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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