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及訂閱請按 Like

星期五, 7月 11, 2008

地震稅違反基本法

基本法第一百零六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財政獨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收入全部用於自身需要,不上繳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徵稅。

xxxxxxxxxxxxxxxxxx
政府向立法會申請撥款 20 億作為四川賑災之用
2008-07-11 HKT 13:12
政府計劃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 20 億元,作為香港特區,投入支援四川地震災區重建工作首階段的財政承擔。

此外,政府會設立一個重建災區的信託基金,作為收取政府撥款及民間捐款的平台。

政府發給立法會議員的文件中指出,初步估計,公帑承擔會少於 100 億元。

政府計劃分階段向財委會申請撥款,注資安排會視乎基金使用情況,民間捐款額、重建工作預算等。

捐錢是自願的,而不是強制的;強制的救災金錢,就等同收稅;在幾百年前的西方國家,戰爭有戰爭稅 (War Taxes),今日把香港納稅人的錢,用在四川災民身上,這就是強制,這就是實際的「上繳」,這就是用在香港「自身需要以外」--四川的重建,是香港的「自身需要」嗎?

法律的精神,就是不因為對象而有所改變,如果重建四川可以用這二十億,咁如果立法會通過撥廿億捐俾緬甸呢?如果立法會通過撥廿億俾英國呢?這是明目張膽違反基本法的行為--有盈餘,即代表這筆錢是香港財政收入「需要以外」--要捐錢,政府可以公投表決,如果唔敢公投,簡單也可以學澳門退錢俾市民,由市民自行決定,這筆錢是否捐給四川。

當市民沒有選擇權,當香港日常仲有千樣萬樣野冇人理,冇人改革,冇人改善的情況之下,呢二十億強制捐款,不但違反香港基本法,而且仲當香港人係死的--誰是老闆?為何老闆沒有 say?沒有 say 的老闆,你老闆啦!

望望香港的路面交通,港島日日大塞車唔肯起新隧道,九龍入口那邊,大量重型車唔肯用西隧行舊隧,於是切線塞到連去旺角仲難過海去北角;最荒謬的事情發生了--在港島西區,去旺角易過去北角;在九龍南,去北角易過去旺角!

為甚麼會如此?對,隧道塞車塞埋其他線,於是塞過海只係塞一次;唔洗過去反過來要塞兩次、三次甚至更多次;這樣膠到冇朋友的情形,政府不聞不問,大量車輛在路面因為塞車而燒油,造成的不環保,政府漠不關心;在土瓜環要過海,行西隧仲塞過塞舊隧(因為未去到西隧入口前就塞爆);在港島東要去西九龍填海區,行西隧又係塞過舊隧(因為灣仔北塞爆,未去到西區就已經過左海)。

於是誠實的、起樓畀足料的,冇貪污的人,日日受罪個政府就不聞不問;反過來,因為有人起豆腐渣樓(當然唔係全部),於是香港政府就要為呢班人埋單--救人當然好,但係唔係救自己應該優先?自己唔救去救人,仲要違反自己定落來的基本法,你話有冇搞錯?

今日四川地震而救四川,想問一句其他省政府捐左幾多?四川唔係廣東,唔係香港人返鄉、投資、設廠的主要地方,萬一巴西佬講九月南中國海大海嘯,成個廣東省又受災,又或者一個特大颱風水浸死好多人,香港政府到時要捐幾多?捐畀四川一百億重建,咁如果廣東省有事要重建,香港仲要捐幾多?到時係唔係唔公道地,我地只救四川唔救廣東?

1999 年台灣 921 大地震,美國地質調查局測得為7.6 級地震,台灣全島均感受到嚴重搖晃,共持續102秒,做成2434人死亡、54人失縱、11306人受傷、近11萬戶房屋全倒或半倒--以港台之間的經濟往來,比起四川更密切;台灣和四川一樣,在香港政府及法律中,都視為香港的一部份,可是香港政府為何對台灣視而不見?卻獨要救四川?救災要不要談政治?不救台灣人,只救四川人,是否政治考慮?今日的中國外貿儲備多些,還是台灣的多些?港人窮到變「港燦」,要靠自由行等內地的豪客打救,香港連自保的能力都沒有,2006 年唐膠年大大聲問「錢從何來?」--冇錢要開銷售稅,而家多少少盈餘就條條 Fing 身痕,要把錢用在香港以外的地方?

1999 年香港演藝界只籌得港幣1600多萬元,政府一分錢都冇出去救台灣人;反過來,今日香港政府卻要以官方名義去獨厚四川人,在人情上講得通嗎?還是說台灣人是中國人,根本是騙人的?

重建不同於救災--救災是人命關天急切性的問題,重建是漫長而且是經濟的問題,香港的深水堢區點解你唔捐錢重建?香港西環的危樓政府點解當睇唔到?私人企業、私人捐款做得到的,香港政府憑甚麼要介入干預?憑甚麼要強迫納稅人強制捐錢?這已經超越了普通的法律問題,而去到一個香港核心價值的問題--政府絕對冇權,去替納稅人決定把錢用在香港以外的事務上!

凡敢在立法會投票支持政府議案的,這班契弟將會成為名符其實的「港奸」、「賣港賊」--出賣香港人利益去換取自己的政治利益,呼籲全體網民絕不能對呢班人渣輕鬆放過。

熱門文章

最新文章

  • 由妖票到乞票 - 近期常有些政治人物,不斷「屌票」,即自己作為候選人,不但沒有用耐性去說服選民,反而走去怒罵自己的選民,這種作風當然不但無法爭取別人支持,反而罵走選民。 但另一個極端,就是認為自己那一票真的「非常寶貴」,認為有如一位萬眾觸目的美女,要多次追求,乞求其投票,以至開出大量動人吸引自己的承諾,或者作出利益交換,才會走...
    5 年前

最近文章

再次伸延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