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貢大車禍現場 今年首季票控超速六百宗
[06/05 星期二 11:05]
七名立法會議員,今早前往西貢新西貢公路旅遊巴翻側,導至十九死,四十多人受傷的車禍現場視察,並聽取運輸署講解現場一段斜路的交通指示。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鄭家富建議,在現場加裝固定攝錄裝置偵測車速、在路面舖設防滑物料、增設避車處,同要求檢視全港斜路黑點。警方就話,過往亦有在現場每日偵察車速,今年首季已發出六百張告票,認為加裝固定攝錄機,有助打擊超速。
意外在上星期四發生,一輛滿載教友的旅遊巴在南邊圍迴旋處翻側。現時仍有三十一人留醫,其中五人情況危殆,九人嚴重。
西貢大車禍死傷慘重,成因到今天仍在調查當中;議員紛紛表態要求政府改善,可是來來去去的方法,就是「減速」、「防止超速」,反問一句,不如以後汽車限速 10 公里每小時,那一定不會有意外了;又或者,以後只准行人步行,那就一定不會有意外了,對不?
死傷十八人,意外時有人飛出車外,這些明顯的現象,只帶來一個最明顯結論--巴士乘容沒有配戴安全帶,因此一旦發生意外,死傷必然慘重。
為何巴士乘容,獨獨和其他交通工具的乘客不一樣,可以轄免配戴安全帶呢?是的,巴士因為大架,即使和私家車相撞,衝力上佔了上風;可是全香港還有很多其他大車,如貨櫃車、大貨車之類的,撞起上來巴士未必佔甚麼便宜; 2003 年 7 月10 日屯門公路 22人死亡的巴士意外,就是因為被貨櫃車撞倒引致;別提其他撞牆翻側等等,沒有安全帶的巴士一旦發生類似意外,那麼必然死傷慘重。
對了,問題在於安全帶,注重乘客安全的議員,為何不敢提出巴士安裝安全帶,卻反過來提出一些不知所謂的建議,要市民用塞車作為代價,去換取少量觀光的旅遊巴的安全呢?有關方面說過很多次,這地點根本不是交通黑點呀!
新任倫敦市長 Boris Johnson,在政綱中就提出了要改善環境,第一個問題就是要解決塞車;Boris Johnson 指,塞車所引致的問題是最重要的環境問題,是任何減排方案都無法代替的,而疏導交通,減少塞車,就是 Boris Johnson 的核心交通政策;旅遊巴在這路段應該限速 50km/hr,但私家車卻絕對行 70km/hr 有餘--同樣的山路,在法國限速 110km/hr,在德國隨時沒有限速,林忌在歐洲飛馳過 N 次,人家可沒有這樣的意外。香港最奇怪的,就是要把大車的速度,和小車看齊,不但無助於交通暢通,反過來還增加了意外。
當然,換著香港的膠司機,對,減一些吧?但把車速限在 50km,再加裝相機,結論只有一個,就是更危險。
香港的議員們,真的不知有幾多人是司機;又或者是司機,卻是低能的司機--望一望路面交通吧,大部份的快相機,都可以見到絕大部份的車輛,是去到相機位故意減速,離開相機位就立即加速走人的;平時的高速公路,這樣的問題不大,因為大家都慣了,反之西貢乃旅遊點,經常會有「新手」衝入去,香港私家車發生的意外,絕大多數都和前車突然剎制,後車剎制不及有關,平路還事少,在落山的道路上,前車突然收制,後車失控的機會則大增!
別忘記科學上即使車輛以二波落斜,速度也隨時超過 50km/hr,如果長期使用 brake 落斜,落到底時 brake 因為過熱而失靈亦有可能;因此,50km/hr 落斜是唔上唔落,後面畀人推,前面遇危險,當局常叫人低波落斜,如果危險至此,不如強制立法一波落斜算了,對不?一波落斜肯定沒有 50km/hr,隨時 30km 左右,這樣最安全了吧?因為一宗沒有安全帶引致嚴重死傷的車禍,換來西貢市民以後日日塞爆車,斬腳趾避沙蟲的絕技,中國人香港人的最愛,對不?
今次大巴的意外成因未知,當事人說是剎車失靈,政府驗車認為剎車沒有問題,這些有待進一步證明;無論如何,一旦遇著天雨路滑,前車突然玩急剎減速,後車出事的機會大增;這些科學的問題,絕對應該用科學的角度慢慢研究,而非議員政治玩 x up, 隨口而出隨時好心做壞事!
有一點一定是好事,就是要求所有巴士乘容配戴安全帶,那麼一旦發生意外,死亡率必然大減,有議員敢真的為市民的生命安全,提出這一點嗎?




10 意見:
那麼是否應該學歐洲,不限速﹖
司機一冇相機就超速,是事實。但這樣就等於有限速更危險﹖危險的是限速本身,還是不負責任的司機﹖
我坐綠色小巴,只是五至十分鐘車程,司機也竟然玩超速(80km),我真係驚。以前仲會投訴,但發覺投訴都冇用。倒不如安裝車速監測器好了。
巴士強制使用安全帶為何不做,我想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太多人是企的。強制安全帶變成只保護坐著的人,很奇怪。
不過我是贊成強制用安全帶的,尤其旅行巴。
限速危險的原因,就是因為限制的速度本身不合理。
舉例說,長沙曾經有「限速 5 km 」的公路路牌,這樣的限速合理嗎?
為何香港 de facto 四處都超速?就是因為速度限制唔合理,例如中環的限速係 50km/hr。
香港人質素比不上德國人,因此不限速只會死路一條;然而在斜路限速 50km/hr,這是一種不合邏輯的事情,因為唔踩油都隨時超過 50km/hr ,強迫加重 brake 的負荷,這是不合理的要求。
80km 請不要驚慌,這是一個很正常的速度;左穿右插才是最大的危險..
問題就是如此,如果說 80km 危險,巴士企位更危險,可是更危險的沒人理會,卻專找小事做大戲,這就是問題。
請修正:
英國係用英哩做單位,1英哩 = 1.6km
全部英國新的貨櫃車及旅遊巴都有電子鎖速 (60mph)
香港所有巴士都有電子鎖速 (70kmh)
個人認為再多的相機、隱型戰車、再低的限速都無保於事。反而從根本入手更好。
首先,學神的教育是最緊要的。學習如何面對不同的路面環境是非常重要的,新仔一出牌第一件事要做當然係飛車,但係往往因為只係識踩油門不懂踩迫力招致殺身之禍。所以強制學神學夠一定鐘數 (例如50小時) 先可以考牌可以確保其有足夠自救的技巧才為減少意外數目的上策。另外可以增加教車行業的就業機會,一舉兩得。
其次,道路的設計。車速的限制太慢會導致塞車、太快有機會在彎位導致意外。
現今主要公路設計相比起歐洲的略為窄,彎位也較急。當例如「推頭」時香港的公路並未有足夠的空位給予司機「救車」。擴闊路面、重新設計公路路面環境可以放寬車速以加強路面效率。
第三,所有口岸廿四小時通關。多鼓勵貨運公司夜間工作。如果貨櫃車在日間高流量的公路中導致意外發生的機會好高的假設成立的話,為保障日間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實施廿四小時通關、鼓勵貨運公司在凌晨時份才使用道路。順便可以減少日間塞車的機率。
修正哪部份?都沒有說過英國的速度?
"所以強制學神學夠一定鐘數 (例如50小時) 先可以考牌可以確保其有足夠自救的技巧才為減少意外數目的上策"
呢個當然行唔通啦, 每個人資質不同, 有聰明人學廿個鐘就足夠有餘, 有人無論學幾耐都係流動炸彈. 要麼就改善考牌既難度, 而唔係學習鐘數.
「香港所有巴士都有電子鎖速 (70km/h)」
好像只限專利巴士及港鐵巴士。
網主,你認為應該怎樣教育公共小巴乘客佩帶安全帶呢?目前很多乘客仍然不願佩帶啊!
試想像,當時坐在左邊車身的乘客,不理有沒有配載安全帶,只要以千斤重的力度,撞向路邊突起的石壆,相信也足夠令乘客骨折身亡。
故沒有配戴安全帶,是否今次車禍傷亡慘重的主因?
我並不反對應配安全帶,但觀乎今次的意外,路邊石壆可能是原兇....
「我並不反對應配安全帶,但觀乎今次的意外,路邊石壆可能是原兇....」
反問一句, 那麼衝力呢?
是否所有死傷者,都有直挼撞擊?
即使有撞擊, 是人撞,還是車身撞? 車身左邊被撞, 金屬整體連在一起, 力度會怎樣處理?
有安全帶,是否可以減少撞擊力?
朋友, 這是物理學...
不過,以這宗意外來看,沒有人被拋出車外,而車身被路邊石壆夾扁,似乎沒有空間來"搖骰盅",可見裡面的死傷者主要被座椅夾傷.
有安全帶的話,翻側那一刻可以減少撞擊力,但是到頭來也會被座椅夾傷,安全帶對這方面幫助不大.反而對於06年葵涌道巴士意外同05年沙頭角小巴意外,有人被拋出車外而死,安全帶的作用就大得多.
另一方面,車身強度對於西貢這次意外的影響更大.這樣輕易被夾扁的車身,一方面會夾傷乘客,另一方面也阻礙救援.加上例如去年將軍澳機場巴士兩婆媳連人帶椅拋出車外的事件(這裡連座椅也飛出來,安全帶更加無用武之地),巴士車身為求減重省油,忽視強度的情況已經達到威脅安全的地步.
安全帶是連著座椅的,如果撞一撞連座椅都飛脫的話,安全帶根本一點用處也沒有.
同意飛蚊兄的觀點,但似乎兩者應該是相輔相承,議員感提出加強監察巴士的車身、座椅及加裝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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