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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月 08, 2008

涉民間電台被告獲撤控罪 控方要求暫緩執行

民間電台六人控罪撤銷
[08/01 星期二 12:50]

電訊管理局引用《電訊條例》,檢控曾健成及梁國雄等人,利用民間電台非法廣播。東區法院裁判官游德康聽取雙方陳詞後,認為《電訊條例》中的電台發牌條件,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撤銷六人控罪。
民間電台負責人曾健成歡迎判決,認為顯示本港司法獨立,為香港的言論自由注入強心針。他指,民間電台會繼續廣播,令弱勢市民,可以透過大氣電波發表意見。電訊管理局早前控告曾健成等多人,無牌使用、設置及維持無線電發射設備,以及在旺角西洋菜街的行人專用區非法廣播。

涉民間電台被告獲撤控罪 控方要求暫緩執行
2008-01-08 HKT 12:42
社 民 連 成 員 梁 國 雄 、 曾 健 成 等 五 人 , 及 一 間公 司 , 被 控 非 法 廣 播 一 案 ,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裁 判 官 游 德 康 認 為 , 檢 控 被 告 的 《 電 訊 條例 》 , 違 反 基 本 法 及 人 權 法 , 因 此 撤 銷 被 告 所 有 控 罪 , 但 控 方 要 求 暫 緩 執 行 , 法 庭下 午 會 處 理 。

游 德 康 在 庭 上 指 出 , 發 牌 條 例 是 應 該 規 管 市 民 行 為, 以 及 讓 他 們 知 道 行 為 所 帶 來 的 後 果 。 但 現 時 條 例 的 字 眼 含 糊 , 亦 太 僵 化 , 有 關 的電 訊 條 例 只 是 指 引 , 並 非 真 正 的 法 例 , 加 上 現 時 處 理 發 牌 的 廣 管 局 成 員 , 全 部 由 行 政 長 官 委 任 , 而 發 牌 是 由 行 政 長 官 及 行 政 會 議 決 定 , 一 旦 申 請 失 敗 並 沒 有 解 釋 任 何原 因 。

裁 判 官 又 說 : 過 去 10 多 年 並 沒 有 成 功 申 請 的個 案 , 顯 示 行 政 長 官 沒 有 運 用 酌 情 權 , 這 是 一 個 無 限 制 的 權 力 , 令 人 憂 心 , 故 認 為電 訊 條 例 違 反 基 本 法 及 人 權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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