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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2月 25, 2007

正義明報

社民連向江湖人廉租辦事處
認識業主 黃毓民:合法租用 2007年12月24日

【明報專訊】政黨「社會民主連線」(下稱社民連)成立一年多以來一直租用的尖沙嘴辦事處,其中一名業主原來是曾因為身為黑社會「新義安」成員被判監的江湖人物李育添(綽號鬼添)。社民連主席黃毓民承認與單位業主是朋友,但強調租約合法,否認做法有問題。
社民連內部對事件意見分歧,有成員堅持投訴無理,但其外務副主席勞永樂認為投訴指控嚴重,希望盡快開會及向公眾澄清(詳見另稿)。
本報及部分傳媒近日收到投訴信,信內附上公司及物業註冊資料,以證明社民連已租用逾一年的尖沙嘴金巴利道一個2樓單位,疑與幫會人物有關。

「鬼添」為業主之一
單位業主是「迅亞發展有限公司」,持有該公司一半股份的,乃江湖人物李育添。李氏曾因身為黑社會成員,於1996年被判監8個月。
投訴者身分不明,但熟悉傳媒運作,因為投訴信是以掛號方式直接寄給本報政情組主管。投訴人質疑,若社民連以優惠租金租用該單位,疑變相收受了幫會人物恩惠,質疑是否須「還債」?據資料,「迅亞」於02年以98萬元購入上述面積435平方呎的單位。

【明報專訊】把名下物業租給社民連作辦公室的江湖人物李育添,又名「鬼添」,年約50歲,現為香港泰拳理事會會長。

曾被稱為新義安「十傑」之一的李育添,1996年時被捕,同年因為身為黑社會新義安成員的罪名,被法庭判監8個月。

至今年7月李育添再捲入江湖風波,當時警方調查新世界集團遭狂徒連環襲擊案期間,曾大舉搜查位於尖沙嘴的香港泰拳理事會,拘捕身為該會會長的李育添。李氏被捕當日雖然雙手被鎖起,但未有戴上頭套,使近年已相當低調的他,容貌再次在傳媒前曝光。

為了表揚明報正義的行為,林忌公開呼籲,明報請繼續踢爆香港各界的黑社會成員,例如某些傳媒、演藝界等,全部用社民連標準,去公開他們的身份!

還有,不知明報有沒有收受類似人士的廣告呢?如果有,明報是否接受江湖人物的資助?明報是否變相收受了幫會人物恩惠,質疑明報是否須「還債」?

因此,明報應用待社民連的標準待己;由今日起,在娛樂版全面封殺和江湖人物有關的新聞報導,同時不再接受和江湖人物有關的事業廣告等,還有,當年中國公安部長陶駟駒在任期間,曾發表:「黑社會也有愛國的」的言論,有理由相信,即使人大、政協等,亦有相同的問題;明報請立即揭發這些黑暗面,回應市民對其「公信第一」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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