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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7月 20, 2007

福佳有理:A 貨兩院制的反擊

本文刊於七月二十日蘋果日報論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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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布政改綠皮書,泛民主派為了集合各方的力量,統合出一個泛民的方案,以免被各個擊破。

然而集中一個方案的弱點,就好似廿三條立法一樣,政府先成立一個假咨詢,廣納所謂的「民意」,然後把泛民的方案改頭換面,用一個實質上不民主的 A 貨假普選回應──就有如 2005 年尾的「政退方案」,以不著邊際的假民主成份,引誘泛民議員倒戈;最終無法通過的責任,就全部推在泛民身上──加上控制了的傳媒,以排山倒海的抹黑,是非黑白立時顛倒,這樣的劇本不問而知,今年必然再次上演。

一視同仁 分組點票

既然明知政府的戰略部署,為何不主動出擊?在土共眼花暸亂的 A 貨方案之中,再送贈多幾個 AA 貨方案,把假咨詢平台「弄假成真」,去爭取版面與報導!舉例說,由「分組投票制」、「比例代表制」、「區議會委任議席」,甚至土共與商家最愛的「兩院制」,也不設底線討論,又如何?

九七年後的立法會一無是處,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回歸後加入的「分組投票制」,令立法會議員功能受阻──「先天無能」!除了「阿媽係女人」式的議案,如曾鈺成提出的「繼續全方位發展與內地的合作關係」之外,根本不可能通過什麼重要議案(如九七前通過的保護海港條例)。凡議員的私人草案,既要在直選的三十席之中過半數,更要在功能組別的三十席之中過半數,簡單來說,即是 Mission Impossible,難度比修改基本法的四十席更高,簡直豈有此理。

如果分組投票有道理,那麼為什麼政府提出的議案,卻只需要普通的三十席多數?用陪審員制度來比喻一下:凡皇親國戚及政府人員犯法,只要有半數陪審員認為無罪,就可以無罪釋放;可是人民的代表犯法,則要「人民代表」,以及「貴族代表」兩者都判無罪,才可以釋放過關──廿一世紀的香港,我們卻擁有這種不公、不義、呃神騙鬼的假民主投票制度,這種做法合理嗎?

與其在「普選年份」來一個沒有結果的討價還價,或者爭取一些不會兌現的 A 貨假承諾,不如反其道而行,支持那些商界代表提出的兩院制──既然政府認為「分組投票」有必要,就請在政改方案之中加入,以後所有政府議案全部需要通過「分組投票」通過才可以過關!凡無法通過直選「下議院」的政府議案,都遭到立即駁回,讓政府全權委任操控「上議院」又如何?誰怕誰?

遍地烽火,以亂制亂!

如果泛民主派只是退縮在一個方案之後,就好似范徐麗泰的一記臨別回馬槍,反指民主派寸步不讓;一旦雙方沒有討論餘地而談判破裂,泛民就會輸了民意。泛民主派要打贏傳媒戰,應該學學土共團體的招式,先以百花齊放怪招盡出,既保持市民的新鮮感,更可以令討論升溫,令土共無處著力,不知從何處何點反擊;當吵熱與討論變得熱烈,那些無恥方案,自然其怪自敗。

泛民「以攻代守」,總比「坐以待斃」好得多!如能迫使政府和土共,忙於應付於各種怪招,被迫四處滅火,泛民方案則可輕舟已渡萬重山矣!以這樣的戰略爭取民意,就好似「聖經包膠」的突擊,最初聽起來,人人覺得離經叛道;可是實施下來,保守派卻不斷犯錯而令民意逆轉。因此,泛民絕不應抗拒「兩院制」,反而應該日講夜講,以「 A 貨兩院制」,間接擊倒土共的「兩院制」──以彼之道,還施彼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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